# 馬加比一書 第14章 香港粵語最終編輯版|本輪文字審閱完成;文本例外及權利限制見註。 14:1 一百七十二年,底米丟王召集軍隊,去瑪代尋求援助,準備同特呂豐作戰。 14:2 波斯同瑪代王亞沙基聽到,底米丟進入咗自己嘅領土,就派一個將領去活捉佢。 14:3 嗰個將領出兵,擊敗底米丟嘅軍隊,捉住底米丟,帶去見亞沙基。亞沙基將佢囚禁。 14:4 西門在位期間,猶大地一直安定。佢為自己民族謀福利,人民一直樂於見到佢掌權、享有榮耀。 14:5 喺佢眾多榮耀事蹟當中,佢取得約帕做港口,開通前往海島嘅門戶。 14:6 佢擴展自己民族嘅疆界,控制全境。 14:7 佢招聚好多被擄嘅人,佔領基色、伯‧夙同耶路撒冷堡壘,清除堡壘嘅污穢,亦冇人反抗佢。 14:8 人民安安穩穩耕種自己嘅土地,土地出產糧食,田野嘅樹木結出果實。 14:9 老人坐喺街上,大家談論美好嘅事,青年披上榮耀,穿上戰服。 14:10 西門供應糧食畀各城,配備防禦器械,佢榮耀嘅名聲傳到地極。 14:11 佢令大地和平,以色列大大歡喜。 14:12 人人坐喺自己嘅葡萄藤同無花果樹下面,冇人令佢哋驚怕。 14:13 境內唔再有人攻打佢哋,嗰啲日子,敵對嘅君王被擊潰。 14:14 佢扶持人民當中所有卑微嘅人,熱心尋求律法,除去所有違法同邪惡嘅人。 14:15 佢令聖所得榮耀,增添聖所器具。 14:16 約拿單死咗嘅消息傳到羅馬,亦傳到斯巴達,兩地嘅人都非常難過。 14:17 當佢哋聽到約拿單嘅兄弟西門接替佢做大祭司,控制全境同各城, 14:18 就用銅版寫信畀西門,更新從前同佢兄弟猶大、約拿單所立嘅友誼同軍事同盟。 14:19 呢啲信喺耶路撒冷會眾面前宣讀。 14:20 以下係斯巴達人來信嘅副本:「斯巴達嘅首領同市民,向大祭司西門、長老、祭司,同其餘猶太人民,我哋嘅弟兄問安。 14:21 你哋派嚟我哋民眾當中嘅使者,向我哋報告你哋嘅榮耀同尊榮,我哋因為佢哋到來而歡喜。 14:22 我哋已經將佢哋所講嘅話,記錄喺人民議決文書裏面,內容係:『猶太使者安提阿古嘅仔努米尼,同耶孫嘅仔安提帕特,嚟到我哋嗰度,更新彼此嘅友誼。 14:23 人民決定隆重接待呢兩位使者,將佢哋嘅說話副本存入指定嘅公共檔冊,畀斯巴達人民留作紀念。』」佢哋將呢啲記錄嘅副本,寫畀大祭司西門。 14:24 之後,西門派努米尼去羅馬,帶住一面重約五百公斤嘅大金盾,鞏固雙方嘅同盟。 14:25 人民聽到呢啲事,就話:「我哋應該點樣報答西門同佢嘅兒子? 14:26 因為佢、佢嘅兄弟,同佢父親全家,都扶持以色列,趕走以色列嘅敵人,為以色列建立自由。」於是佢哋將以下事蹟刻喺銅版上,立喺錫安山嘅柱上。 14:27 銘文副本如下:「一百七十二年以祿月十八日,即偉大嘅大祭司西門第三年,喺亞撒拉默, 14:28 祭司、人民、民族領袖,同地方長老舉行大會,向我哋宣布以下內容: 14:29 國內屢次發生戰爭,屬約雅立家族嘅祭司、瑪他提亞嘅仔西門,同佢嘅兄弟,冒住生命危險抵擋民族嘅敵人,為要守住聖所同律法,為民族帶嚟極大榮耀。 14:30 約拿單招聚人民,做佢哋嘅大祭司,之後歸到本族先人嗰度。 14:31 敵人想侵入佢哋嘅國土,對聖所落手。 14:32 嗰陣西門挺身抵抗,為自己民族作戰,花咗大量私人財產,畀民族嘅軍隊裝備武器,發放軍餉。 14:33 佢加固猶大各城,同位於猶大邊界嘅伯‧夙。伯‧夙以前係敵軍存放武器嘅地方,西門安排猶太士兵駐守。 14:34 佢又加固海邊嘅約帕,同亞實突邊界嘅基色。基色從前有敵人居住,佢安排猶太人遷入,供應重建所需嘅一切。 14:35 人民見到西門嘅忠信,同佢決心為民族爭取嘅榮耀,就立佢做領袖同大祭司,因為佢做咗以上一切,對民族一直公義忠信,千方百計提升人民嘅地位。 14:36 喺佢任內,佢成功將外族逐出國土,亦趕走耶路撒冷大衛城裏面嗰班人。佢哋曾經喺嗰度建堡壘,出嚟玷污聖所四周,嚴重破壞潔淨嘅生活。 14:37 西門安排猶太人住入堡壘,加強防禦,保障國境同城邑安全,又加高耶路撒冷城牆。 14:38 底米丟王因此確認西門嘅大祭司職位, 14:39 立佢為自己嘅朋友,賜畀佢極大尊榮, 14:40 因為王聽到羅馬人稱猶太人為朋友、盟友同弟兄,又隆重接待西門嘅使者。 14:41 猶太人同祭司亦同意,西門要長久做佢哋嘅領袖同大祭司,直到有一位可信嘅先知興起。 14:42 佢亦要做佢哋嘅統帥,負責聖所,委任人管理聖所事務、國土、軍備同堡壘。 14:43 聖所由佢照管,所有人都要聽從佢。國內一切文件要以佢嘅名義書寫,佢可以穿紫袍,佩戴金飾。 14:44 人民同祭司當中,任何人都唔可以廢除以上任何條款,反對佢所頒布嘅命令,未經佢同意喺境內召集聚會,亦唔可以自行穿紫袍、佩戴金扣。 14:45 凡係違反以上規定,或者廢除其中任何一項,都要負罪責。 14:46 全體人民同意授權西門,按照以上條款行事。 14:47 西門接受,答應擔任大祭司、將軍,同猶太人及祭司嘅民族領袖,管理一切。」 14:48 眾人吩咐將呢份文件刻喺銅版,立喺聖所圍牆之內顯眼嘅地方, 14:49 副本存入庫房,畀西門同佢嘅兒子保留。 ## 譯註與保留疑難 - 14:12與彌迦書4:4的和平意象近引,本輪協調「葡萄藤/冇人令佢哋驚怕」,保留ἐκάθισεν所敘已發生的情境,不搬入彌迦的將來應許、萬軍上主宣告;不把意象平行說成逐字引用。 - 14:4–15為和平頌,保留「在位期間一直」的頌述,不為遷就後面衝突而刪去全稱。14:7招聚被擄者沒有明寫全部均獲釋返鄉。 - 14:20–23信中有議決記錄,23末轉第三人稱,暫切回敘事者;源檔已去標點,層次留後核。14:26為以色列建立自由,沒有解成賜西門私人豁免。 - 14:24 原文重一千米拿(ὁλκὴν μνῶν χιλίων)。正文暫按一米拿約0.5公斤概算為約500公斤,古制依據、可能範圍及實際來源異數見卷末度量衡說明;不能當精確秤重,也沒有因金盾巨大而改主底原數。15:18主底同為一千米拿。 - 14:27保留一百七十二年以祿月十八日與西門第三年兩套紀年。本底在本節末寫ἐν ασαραμελ,本版按地點音譯「喺亞撒拉默」,不把未明詞義改定為官銜。Swete印本在14:28開首寫ἐν Σαραμέλ,詞形與分節不同;本版保留本底節位。14:28「使我們知道」為單數、主語未明,本版依大會語境譯作大會宣布,並非已確定原句施事。 - 14:36 ἐν τῇ ἁγνείᾳ 暫譯潔淨生活,是否特指聖潔地區/禮儀,待核。14:41長久任期與直到可信先知興起的限制都保留,不說無條件永久世襲。 - 14:42–45軍政、聖所、人事、文書與服飾權限逐項保留,未按現代政治觀感弱化。14:47同時有大祭司、將軍、民族領袖三職。 ### 本輪逐節局部修訂理由 - 14:1:專名字頭:米底亞→瑪代;RCUV DAN 5:2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14:2:專名字頭:米底亞→瑪代;RCUV DAN 5:2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14:4:使ἤρεσεν對權柄及榮耀的喜悅成完整自然句,保留頌歌全時段。 - 14:7:οὐκ ἦν ὁ ἀντικείμενος表示無人反抗,不多加他人沒有能力的斷言。;專名字頭:伯夙→伯‧夙;RCUV JOS 15:5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14:10:老人與青年段後回到供應糧食的統治者,明示西門;不同語言角色分級記錄保留。 - 14:26:ἐστήρισεν是扶持/使堅固,不是主語自身堅定不移;受詞按以色列語境明示。 - 14:33:專名字頭:伯夙→伯‧夙;RCUV JOS 15:5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14:34:修正住住敵人的搭配及供應重建需要缺賓語的結構。 ## 來源與狀態 主譯與獨立原文員已親讀本章完整CATSS LXXM Unicode及相連上下文,兩位粵語角色已各自先讀純正文。本稿已完成本輪獨立原文、香港粵語文字審閱、末編及實際修改回讀;本章註明的文本例外仍然保留,不表示一切原意爭議或權利問題均已解決。 固定主底:https://github.com/nathans/lxxmorph-unicode/blob/fddec9bd17e4eeeb2ed9410650923692601a4f13/23.1Macc.txt 。實際來源是Rahlfs/CATSS衍生、已去標點及方括號的機讀希臘文,不是哥廷根正文、校勘欄或RH2006核定本。Swete只在明列經節作有限見證,不取代主底。使用者中文版第五冊不含馬加比,本卷沒有假稱已作該中文版對照。 這是文字審閱,沒有真人試聽或錄音測試。CATSS/CCAT資料使用限制及其他來源各自權利仍適用;未另取得商用或公開再散布許可,並非可發布版。專名、單位及來源限制見卷末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