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羅門智訓 第14章 **香港粵語最終編輯版|文本取捨及來源限制見註** ## 木船同木像 14:1 又有人準備出海,要穿過狂暴嘅浪, 卻向一塊比載住自己嗰隻船更脆弱嘅木頭呼求。 14:2 船係為咗謀生而構思出嚟, 由有技藝嘅智慧建造。 14:3 但父啊,真正領航嘅係你嘅眷顧, 因為你喺海中開路, 喺浪裡面預備安全嘅通道, 14:4 顯出你有能力從任何危險中拯救, 就算冇航海技術嘅人,都可以上船。 14:5 你唔願意自己智慧所造嘅閒置無用, 所以人將性命交託畀細小嘅木船, 乘住木筏穿過巨浪,安然得救。 14:6 起初,驕傲嘅巨人滅亡嗰陣, 世界嘅盼望逃上木筏, 由你嘅手引航, 為後世留低延續生命嘅種子。 14:7 用嚟成就公義嘅木頭,係蒙福嘅。 14:8 但人手造嘅偶像,同造佢嘅人,都受咒詛: 造像嘅人動手製造偶像, 偶像本來會朽壞,卻被稱為神。 14:9 不敬虔者,同佢嘅不敬虔, 都一樣被上帝厭惡。 14:10 做出嚟嘅東西,會同動手做嘅人一齊受罰。 14:11 所以,列國嘅偶像亦會受查究, 因為佢哋喺上帝所造嘅世界中成為可憎之物, 絆倒人嘅靈魂,陷住愚者嘅腳。 ## 偶像崇拜點樣開始 14:12 設計偶像,係淫亂嘅起頭; 發明偶像,令生命敗壞。 14:13 偶像唔係從起初就有, 亦唔會永遠存在。 14:14 人嘅虛榮將偶像帶入世界, 所以,佢哋亦被定下要迅速終結。 14:15 一個父親因孩子早逝,哀痛得筋疲力盡, 就為突然被奪走嘅孩子造像。 原本只係死咗嘅孩子,而家竟被父親當作神嚟尊崇, 父親又將秘密祭儀同禮俗傳畀手下嘅人。 14:16 日子耐咗,不敬虔嘅風俗越來越牢固, 就被當成法律遵守。 14:17 掌權者一下命令,雕像就成咗敬拜對象。 住得遠嘅人冇辦法當面尊崇君王, 就照遠方君王嘅樣,造出清晰可見嘅形像, 熱切奉承嗰位唔在場嘅王,好似佢喺場一樣。 14:18 工匠爭取名聲嘅心, 又推動原本唔認識君王嘅人,加倍崇拜。 14:19 工匠可能為咗討掌權者歡心, 用盡手藝,將形像整得比本人更美。 14:20 群眾被作品嘅美態吸引, 本來只係受尊重嘅人, 轉眼就被當成敬拜嘅對象。 14:21 呢件事成咗人生嘅陷阱: 人受災禍或者強權奴役, 就將唔可以與別人共享嘅神名,加喺石頭同木頭上。 ## 失去分辨善惡嘅界線 14:22 喺認識上帝呢件事上走錯路,咁都仲唔夠, 佢哋仲活喺無知帶嚟嘅大戰亂裡面, 將咁多惡事叫作平安。 14:23 佢哋舉行殺害兒童嘅祭儀、隱秘嘅宗教儀式, 或者按古怪規矩舉行瘋狂酒宴, 14:24 唔再保持生活同婚姻純潔。 有人埋伏殺人,有人通姦,令別人痛苦。 14:25 一切混雜, 到處流血、殺戮、偷竊、欺詐、 敗壞、背信、騷亂、假誓, 14:26 好人受攪擾,恩情被遺忘, 靈魂被玷污,生育嘅秩序被顛倒, 婚姻失序,充滿通姦同放蕩。 14:27 敬拜唔配有名嘅偶像, 係一切邪惡嘅起頭、原因同終點。 14:28 佢哋或者狂歡到發瘋,或者講假預言, 或者行不義,或者輕率發假誓。 14:29 佢哋信靠冇生命嘅偶像, 所以發假誓,都唔預料自己會受害。 14:30 但兩樣公正嘅刑罰都會追上佢哋: 一樣係因為佢哋對上帝有錯誤嘅想法,依附偶像; 另一樣係因為佢哋以欺詐方式發不義嘅誓,蔑視聖潔。 14:31 因為追討不義者過犯嘅, 唔係佢哋指住嚟發誓嘅偶像嘅能力, 而係審判罪人嘅公義; 呢份公義始終會追究佢哋。 ## 譯註 下列未定選項仍是有據而未完全消除的解釋限制,並非以未取得的版本補正文。初稿與本輪改動另行保存。 - **14:1–7:** 同為木材,船與偶像作用不同;14:6世界的盼望、巨人及木筏未點名,正文不補挪亞名字。14:7成就公義的木頭不先改成其他宗教象徵。 - **14:12–21:** 淫亂可有宗教背離與性倫理層次,本稿保留詞本身。喪子造像與君王造像是作者所述兩條偶像起源途徑,未添加現代宗教史認證。 - **14:15:** τέκνον作孩子,原文未明說性別,未另定為兒子。14:17跨節敘述保留原生節位,不與16節合併。 - **14:21:** ἀκοινώνητον ὄνομα指不可共享的名/稱號,正文暫明示神名,不擅指定某個希伯來字。 - **14:25–26:** 罪惡清單逐項保留。γενέσεως ἐναλλαγή採生育秩序被顛倒,依γένεσις的出生/繁衍範圍及婚姻、通姦、放蕩上下文取義;家系混亂及性關係角色倒換等仍是解釋支線。撤去初稿混合成一個詞的「生育血統」,不當唯一確定解釋,更不指向現代性別身分、醫療程序或某個社群標籤。 - **14:27–31:** 偶像本身無力與公義仍追究假誓分清,沒有把刑罰歸給偶像真的有神力。 - **14:24:** ἕτερος…ἕτερον是一人對另一人施害,不是明寫ἀλλήλους;「別人」避免把受痛苦者鎖定為通姦伴侶,沒有替原文指定受害者性別或身份。 - **14:30:** 保留對上帝錯誤的想法與用欺詐發不義誓兩項罪責,沒有將兩樣刑罰壓成一樣。 ## 來源與狀態 本章依CATSS LXXM Unicode Wisdom第14章實際原生記錄,連同必要上下文,由希臘文直接翻譯及修訂。固定來源:https://github.com/nathans/lxxmorph-unicode/blob/fddec9bd17e4eeeb2ed9410650923692601a4f13/33.Wisdom.txt 。 這是Rahlfs/CATSS衍生、去標點和括號的機讀希臘文,不是哥廷根正文或RH2006全卷核定。本稿已按逐卷程序完成原文及香港粵語文字審閱、獨立末編與實際修訂稿回讀;有據的未定分支仍保留,不表示所有文本難處已解。後置中文學術參考不作翻譯來源。沒有真人或錄音試聽,未部署網站;CATSS/CCAT權利限制及有界來源說明見全卷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