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emaVersion":1,"edition":"yue","language":"yue-Hant-HK","book":"2CH","bookName":"歷代志下","chapter":26,"verses":[{"verse":"1","text":"猶大全體百姓擁立烏西雅作王，接替佢爸爸亞瑪謝；嗰陣烏西雅十六歲。","paragraphBefore":true},{"verse":"2","text":"亞瑪謝王死咗之後，烏西雅建造以祿，又令呢座城重新歸猶大管治。"},{"verse":"3","text":"烏西雅登基嗰陣十六歲，喺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佢媽媽叫耶可利雅，係耶路撒冷人。"},{"verse":"4","text":"烏西雅照足佢爸爸亞瑪謝嘅做法，做上主睇為正直嘅事。"},{"verse":"5","text":"喺撒迦利亞嘅年代，烏西雅一直尋求上帝；撒迦利亞明白上帝嘅異象。烏西雅尋求上主嗰段日子，上帝使佢亨通。"},{"verse":"6","text":"烏西雅出兵攻打非利士人，拆毀迦特、雅比尼同亞實突嘅城牆，又喺亞實突一帶同非利士人嘅地方建造城鎮。"},{"verse":"7","text":"上帝幫助佢對付非利士人、住喺姑珥‧巴力嘅阿拉伯人，同米烏尼人。"},{"verse":"8","text":"亞捫人向烏西雅進貢。佢嘅名聲傳到埃及邊境，因為佢變得非常強大。"},{"verse":"9","text":"烏西雅喺耶路撒冷嘅角門、谷門同城牆轉角處建造城樓，並且加固。"},{"verse":"10","text":"佢又喺曠野建造守望樓，鑿咗好多蓄水池，因為佢有好多牲畜，丘陵同平原都有。佢亦都喺山區同肥沃嘅田地安排農夫同葡萄園工人，因為佢鍾意耕種。"},{"verse":"11","text":"烏西雅有一支作戰部隊，按登記嘅編制分隊出征。書記耶利同辦事官瑪西雅負責登記，兩人由王嘅一位官員哈拿尼雅管理。"},{"verse":"12","text":"呢班勇士當中，宗族首領總共有二千六百人。"},{"verse":"13","text":"佢哋統領嘅軍隊有三十萬七千五百人，作戰勇猛有力，幫助王抵抗敵人。"},{"verse":"14","text":"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長矛、頭盔、盔甲、弓，同埋用投石帶射出去嘅石頭。"},{"verse":"15","text":"佢喺耶路撒冷製造由巧匠設計嘅裝置，用嚟擺喺城樓同轉角處，發射箭同大石。佢嘅名聲傳得好遠，因為佢得到奇妙嘅幫助，直到變得強大。"},{"verse":"16","text":"不過，烏西雅強大之後就心高氣傲，結果為自己招來大禍。佢對上主、佢嘅上帝犯咗不忠嘅罪，走入上主嘅殿，要喺香壇燒香。"},{"verse":"17","text":"祭司亞撒利雅跟住佢入去，同行嘅仲有八十個勇敢嘅上主祭司。"},{"verse":"18","text":"嗰班祭司上前阻止烏西雅王，對佢話：「烏西雅，向上主燒香唔係你嘅職分，而係祭司嘅職分。佢哋係亞倫嘅子孫，已經分別為聖，負責燒香。你出去，離開聖所！你已經犯咗不忠嘅罪，唔會因此得到上主上帝賜嘅尊榮！」"},{"verse":"19","text":"烏西雅手上攞住燒香用嘅香爐，發起怒嚟。佢正喺上主嘅殿、香壇旁邊向祭司發怒，額頭就喺祭司面前突然出現痲瘋。"},{"verse":"20","text":"大祭司亞撒利雅同所有祭司望住烏西雅，見到佢額頭生咗痲瘋，就急忙催佢離開嗰度。烏西雅自己亦都急住出去，因為上主擊打咗佢。"},{"verse":"21","text":"烏西雅王一直患痲瘋，直到死嗰日。佢患住痲瘋，另外住喺一間屋，因為佢已經被禁止進入上主嘅殿。佢個仔約坦管理王宮，為國內嘅百姓審理案件。"},{"verse":"22","text":"烏西雅由始至終其餘嘅事蹟，都由先知以賽亞寫低；以賽亞係亞摩斯個仔。"},{"verse":"23","text":"烏西雅死咗，人哋將佢葬喺列王用嚟安葬嘅嗰塊地，與佢嘅祖先同葬，因為人哋話：「佢有痲瘋。」佢個仔約坦接續佢作王。"}],"notes":"## 譯註\n\n1. 第1節百姓立王、第2節以祿建設及歸還猶大、第3節登基及在位摘要，按原次序保留。第2節恢復猶大管治嘅係以祿，唔補出一場原文未敘述嘅收復戰役。第2節「王同祖先躺臥」按上下文指亞瑪謝死去，正文明示名字，唔變成烏西雅死後再建城；以祿嘅港口用途或早前被毀事件未喺本節交代。第1、3節兩次十六歲，同第3節五十二年在位都保留，唔自訂共同執政年代。中文專名字形已按本批有限官方字頭核對；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全項目最後統一核查仍未完成。\n2. 第3節媽媽名字保留寫法 יכיליה 同讀法 יְכָלְיָה；正文按讀法同本批有限官方字頭表達，唔將兩種形式當成兩個媽媽。第4節正面評語唔等於王一生無罪，亦唔刪改上一章對亞瑪謝嘅限制。第5節「撒迦利亞嘅年代」保留原文「喺佢嘅日子」嘅時間範圍，唔另劃一個由死亡確定嘅終點。所據讀法係 בִּרְאֹת，關於看見上帝／上帝嘅異象，唔暗換成未取得嘅「敬畏」字形。本文採撒迦利亞理解異象嘅意思；מֵבִין 亦可以理解為教人明白，原文冇寫明所教對象。呢位撒迦利亞唔憑同名就認定係另一卷嘅先知。「亨通」表達上帝使王興盛嘅總體敘述，唔另加每一個私願都成就嘅保證；原句限於尋求上主嘅日子。\n3. 第6節三座城牆同後來建城分開，唔將建城改成只修返同一批城牆。第7節非利士人、住姑珥‧巴力嘅阿拉伯人、米烏尼人係三組；地點修飾阿拉伯人，唔自行套用現代國界。原文阿拉伯稱呼嘅寫／讀形式 הערביים／הָעַרְבִים 都保留；simple 喺呢處先列讀法再列寫法，唔可以按位置倒轉分支。第8節所據原文係亞捫人；官方和修正文用米烏尼，屬來源解讀差異，唔係兩個中文同義字形，本文保留亞捫人。第8節傳到埃及入口／邊界嘅係名聲，唔係聲稱軍隊征服埃及；進貢亦冇寫指定金額。\n4. 第9節角門、谷門、轉角處係三個位置，唔因「角」字就合併兩處。第10節 בֹּרוֹת 本文按畜牧用水理解為鑿出嚟嘅蓄水池，唔擅改成天然泉源。丘陵／低地、平原同牲畜嘅關係語法緊縮，本文接到牲畜所在地；農夫同葡萄園工人另列山區及肥沃地。כַּרְמֶל 採肥沃耕地理解，亦可以作迦密地名理解，唔宣稱有限原文已排除另一種。喜愛土地按農業上下文譯作鍾意耕種，唔解作擴張領土嘅野心。\n5. 第11節登記由書記同辦事官處理，兩人喺哈拿尼雅管理之下，唔將三人一律寫成軍隊總司令。書記名字寫法 יעואל、讀法 יְעִיאֵל 分開保存。第12節二千六百係宗族首領總數，第13節三十萬七千五百係旗下軍隊數目，唔把兩個數字相加當成原文另有嘅總兵力。第14節最後一項包含投石帶所用嘅石頭，唔只剩低投石帶；全軍預備唔等於每人各領同樣六件裝備。\n6. 第15節只講巧匠設計、預備擺喺城樓同轉角處、用嚟發射箭同大石嘅裝置，唔確定係某一型投石機或弩炮，更唔據此重建機械圖。「得到奇妙嘅幫助」保留被幫助嘅語態；本節冇另寫幫助者，前文則明講上帝幫助。直到強大唔等於原文明說從此再冇幫助。UXLC 遠方一詞裏嘅 x=t 係轉錄疑問標記，唔係要讀出嘅字母；MAM 關於 חִשְּׁבֹנוֹת 嘅 shin 點號註記、所引編者及抄本說法係保存嘅編訂資料，唔冒稱今次親眼看過相應古卷。\n7. 第16節強大、驕傲、毀壞後果同不忠行動相接；正文保留對上主不忠嘅具體關係，唔只用泛指冒犯嘅字眼。「為自己招來大禍」按王之後遭受嘅後果，表達驕傲招致毀壞嘅理解；原文冇另寫「自己」作受害者，亦冇明說即時死亡或另列一場具名災禍。入殿係為咗擅自燒香，唔概括成王任何時候行近聖殿都犯法。第17節亞撒利雅另帶八十位勇敢祭司；本文唔另算一個原文明列嘅八十一人總數，也唔把「勇敢」當成祖先名字。\n8. 第18節祭司拒絕王燒香，明示亞倫子孫分別為聖嘅職責，命令離開並指出不忠；本文唔弱化成可聽可唔聽嘅建議。尊榮嘅來源係上主上帝，正文用「賜」表達呢個來源關係，唔聲稱原文另有一個授予動詞。「唔會因此得到尊榮」針對呢項越職行動，唔另下永久不得赦免嘅結論。第19節王攞住香爐係準備燒香，原文冇明說佢已經成功完成獻香。額頭病徵喺王發怒時出現，王同病徵出現嘅場景喺殿內香壇一帶，並且當住祭司嘅面；唔將地點只接到祭司企喺邊度。原文空間片語有「上方／旁邊」嘅緊縮，本文唔解成王企喺香壇頂。\n9. 第19至23節「痲瘋」沿用 צָרַעַת 嘅傳統稱呼，係原文所分類嘅皮膚病徵，唔等同已作現代漢生病診斷，亦唔推斷傳染機制。第20節祭司急催離開，同王自己急住走，兩邊行動都保留；原因明說係上主擊打，唔歸功於祭司法術。第21節直到死都患病，唔加康復或悔改事件。\n10. 第21節住屋寫法 החפשות、讀法 הַחָפְשִׁית 有「分開／自由」等理解，房屋用語仍有歧義。正文用「另外住喺一間屋」作節制嘅語境理解，唔指明醫院、監獄或現代隔離設施，亦唔聲稱佢一個人住。原文以被隔絕於上主殿作患病分居嘅解釋，正文保留呢個「因為」，唔將病本身代替唯一嘅明示原因；呢度亦唔係逐出全國。王仍稱王，約坦先管理王宮及審理百姓事務，到第23節先講繼位，唔將前後兩件事合併。\n11. 第22節先知係以賽亞，亞摩斯係佢爸爸，正文分句防止銜頭黐錯人。寫低生平唔等於已證實呢份記錄就係今日某一卷現存書。第23節死去嘅慣語同實際安葬分開；原文安葬嘅受事係烏西雅，「同祖先」交代同葬關係，唔係將祖先列為今次一齊下葬嘅對象。正文保留列王嘅安葬田地同祖先關係，唔改成已證實入咗列王墓室或同一墓穴。患病係敘述中人哋解釋墓地安排嘅原因，唔係本次作現代醫學推斷。\n12. 第2節 MAM D 欄 seder 二十一係節標資料，唔係事件日期。第5節後 UXLC 有 samekh，MAM 下一節前冇同一段落，差異保留，唔用分段差異增刪內容。第3、7、11、21節寫／讀分支、嵌套編訂註同標點角色都分開，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n\n# 來源及使用說明\n\n本卷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本批讀者第25、26、27章分別有28、23、9節，按照已接納嘅官方和修、PG及傳統和合本實際完整內容映射，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唔係單靠總數相等推定。第24章第27節同第28章第1節只作公眾映射邊界，唔加進本批正文；完整第24、28章原文另作近文，第29章第1節只讀節前標記，唔因此擴大正文或公眾資料接納範圍。\n\n正文比較已保存嘅UXLC 2.6（build27.7）、MAM固定版及其simple衍生表示。UXLC係現代數碼轉錄，唔係另一份古代抄本，亦唔混稱WLC。檔內版本日期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保存時HTTP日期較早，呢個次序差異保留，唔聲稱今次已解決或重查最新網站。MAM採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者版，唔係對一份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字抄錄。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不完整衍生，唔當成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內附編輯註記唔等於今次親讀咗相應抄本影像；希臘文、死海古卷或未取得嘅影像唔列作已比較。\n\n翻譯使用經獨立接納嘅有限原文資料；主譯冇另行下載原文。本批沿用嘅歷史MAM固定版本HTTP回應日期記錄為2026年10月23日10:51:43–10:51:46 UTC，唔將歷史記錄說成新一輪下載。書卷、章節、分段、標籤、寫／讀分支同編訂註記分開處理；C係節前標記、D係節標資料、E係正文，唔把分段名或註釋放入經文。分支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來源之間嘅分段及字形差異亦唔假稱一致。\n\nUXLC聖經希伯來文字可自由查看及複製，唔等於整個網站、字型、XML元資料或其他資產屬公有領域。鳴謝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Tanach.us Inc.，https://tanach.us/ 。元資料保留作內部溯源研究，唔聲稱全包公開轉載授權。\n\nMAM文字資料、內附編輯資料，以及MAM-parsed／MAM-simple產品README、產品文件、格式說明、範例程式同相應產生嘅網頁文件，按所列CC BY-SA4.0條件使用；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資料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粵語翻譯同註釋係對所據文字作翻譯及解釋改動，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儲存庫另行指明嘅一般程式／文字先按GPL條件處理，唔將產品文件一概歸入GPL；字型及第三方影像另有權利，呢個有限資料包冇取得相關全面授權。\n\n本章只參照已獨立核對嘅有限專名字形、數字／單位標記同節位資料，冇採用現代譯本句子作翻譯底本。專名優先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官方版係有版權嘅出版物，今次冇取得全文公開轉載授權。有限字形參照唔決定原文人名、稱謂或地理詞嘅意思，亦唔等於全項目最後統一檢查已完成。官方書卷入口：https://rcuv.hkbs.org.hk/RCUV1/2CH/ 。\n\n另外有限對照資料包括Project Gutenberg《King James Version》歷代志下電子書8014（保存頁首列2005年4月1日發布、2020年12月26日更新，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4 ），同維基文庫實際保存嘅繁體和合本傳統載體。本批PG資料包含新取得嘅有限章節範圍同沿用嘅相鄰資料；權利證據包括已保存頁首同該電子書完整附錄授權條文；附條件使用許可及美國以外地域須遵守當地法律嘅提醒一併保留，唔當成另經核實嘅目錄公有領域聲明，亦唔聲稱已核實喺全球各地都可以自由使用。傳統和合本作品頁公有領域說明，同網站CC BY-SA4.0及附加條件分開；頁尾修訂編號334707唔等於今次取得該固定歷史版本嘅全文。兩者都唔代替官方和修，亦冇作全球法律授權認證。\n\n本批官方有限字頭資料包含沿用嘅第24、25章資料，同新取得嘅第26、27章及第28章邊界資料。保存擷取時間分別係2026年10月24日00:00:12、00:00:16、00:30:04、00:30:08、00:30:15 UTC，唔係出版日期；部分HTTP回應日期比保存時間早一秒，兩者唔混稱。頁面冇顯示授權字句，唔等於獲准自由轉載。原文節位、載體章節編排、正文名字、註釋中嘅名字同額外字頭分開處理，唔把註釋或載體額外內容加入翻譯。\n\n呢份係內容審閱稿，唔係最後發布版。古代單位嘅公制處理、全項目名字／地名／逐節參照同發布權利覆核仍待完成；唔用未核實嘅換算值，亦唔因保留傳統單位字頭就宣稱已符合公制要求。\n","notesMarkdown":"## 譯註\n\n1. 第1節百姓立王、第2節以祿建設及歸還猶大、第3節登基及在位摘要，按原次序保留。第2節恢復猶大管治嘅係以祿，唔補出一場原文未敘述嘅收復戰役。第2節「王同祖先躺臥」按上下文指亞瑪謝死去，正文明示名字，唔變成烏西雅死後再建城；以祿嘅港口用途或早前被毀事件未喺本節交代。第1、3節兩次十六歲，同第3節五十二年在位都保留，唔自訂共同執政年代。中文專名字形已按本批有限官方字頭核對；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全項目最後統一核查仍未完成。\n2. 第3節媽媽名字保留寫法 יכיליה 同讀法 יְכָלְיָה；正文按讀法同本批有限官方字頭表達，唔將兩種形式當成兩個媽媽。第4節正面評語唔等於王一生無罪，亦唔刪改上一章對亞瑪謝嘅限制。第5節「撒迦利亞嘅年代」保留原文「喺佢嘅日子」嘅時間範圍，唔另劃一個由死亡確定嘅終點。所據讀法係 בִּרְאֹת，關於看見上帝／上帝嘅異象，唔暗換成未取得嘅「敬畏」字形。本文採撒迦利亞理解異象嘅意思；מֵבִין 亦可以理解為教人明白，原文冇寫明所教對象。呢位撒迦利亞唔憑同名就認定係另一卷嘅先知。「亨通」表達上帝使王興盛嘅總體敘述，唔另加每一個私願都成就嘅保證；原句限於尋求上主嘅日子。\n3. 第6節三座城牆同後來建城分開，唔將建城改成只修返同一批城牆。第7節非利士人、住姑珥‧巴力嘅阿拉伯人、米烏尼人係三組；地點修飾阿拉伯人，唔自行套用現代國界。原文阿拉伯稱呼嘅寫／讀形式 הערביים／הָעַרְבִים 都保留；simple 喺呢處先列讀法再列寫法，唔可以按位置倒轉分支。第8節所據原文係亞捫人；官方和修正文用米烏尼，屬來源解讀差異，唔係兩個中文同義字形，本文保留亞捫人。第8節傳到埃及入口／邊界嘅係名聲，唔係聲稱軍隊征服埃及；進貢亦冇寫指定金額。\n4. 第9節角門、谷門、轉角處係三個位置，唔因「角」字就合併兩處。第10節 בֹּרוֹת 本文按畜牧用水理解為鑿出嚟嘅蓄水池，唔擅改成天然泉源。丘陵／低地、平原同牲畜嘅關係語法緊縮，本文接到牲畜所在地；農夫同葡萄園工人另列山區及肥沃地。כַּרְמֶל 採肥沃耕地理解，亦可以作迦密地名理解，唔宣稱有限原文已排除另一種。喜愛土地按農業上下文譯作鍾意耕種，唔解作擴張領土嘅野心。\n5. 第11節登記由書記同辦事官處理，兩人喺哈拿尼雅管理之下，唔將三人一律寫成軍隊總司令。書記名字寫法 יעואל、讀法 יְעִיאֵל 分開保存。第12節二千六百係宗族首領總數，第13節三十萬七千五百係旗下軍隊數目，唔把兩個數字相加當成原文另有嘅總兵力。第14節最後一項包含投石帶所用嘅石頭，唔只剩低投石帶；全軍預備唔等於每人各領同樣六件裝備。\n6. 第15節只講巧匠設計、預備擺喺城樓同轉角處、用嚟發射箭同大石嘅裝置，唔確定係某一型投石機或弩炮，更唔據此重建機械圖。「得到奇妙嘅幫助」保留被幫助嘅語態；本節冇另寫幫助者，前文則明講上帝幫助。直到強大唔等於原文明說從此再冇幫助。UXLC 遠方一詞裏嘅 x=t 係轉錄疑問標記，唔係要讀出嘅字母；MAM 關於 חִשְּׁבֹנוֹת 嘅 shin 點號註記、所引編者及抄本說法係保存嘅編訂資料，唔冒稱今次親眼看過相應古卷。\n7. 第16節強大、驕傲、毀壞後果同不忠行動相接；正文保留對上主不忠嘅具體關係，唔只用泛指冒犯嘅字眼。「為自己招來大禍」按王之後遭受嘅後果，表達驕傲招致毀壞嘅理解；原文冇另寫「自己」作受害者，亦冇明說即時死亡或另列一場具名災禍。入殿係為咗擅自燒香，唔概括成王任何時候行近聖殿都犯法。第17節亞撒利雅另帶八十位勇敢祭司；本文唔另算一個原文明列嘅八十一人總數，也唔把「勇敢」當成祖先名字。\n8. 第18節祭司拒絕王燒香，明示亞倫子孫分別為聖嘅職責，命令離開並指出不忠；本文唔弱化成可聽可唔聽嘅建議。尊榮嘅來源係上主上帝，正文用「賜」表達呢個來源關係，唔聲稱原文另有一個授予動詞。「唔會因此得到尊榮」針對呢項越職行動，唔另下永久不得赦免嘅結論。第19節王攞住香爐係準備燒香，原文冇明說佢已經成功完成獻香。額頭病徵喺王發怒時出現，王同病徵出現嘅場景喺殿內香壇一帶，並且當住祭司嘅面；唔將地點只接到祭司企喺邊度。原文空間片語有「上方／旁邊」嘅緊縮，本文唔解成王企喺香壇頂。\n9. 第19至23節「痲瘋」沿用 צָרַעַת 嘅傳統稱呼，係原文所分類嘅皮膚病徵，唔等同已作現代漢生病診斷，亦唔推斷傳染機制。第20節祭司急催離開，同王自己急住走，兩邊行動都保留；原因明說係上主擊打，唔歸功於祭司法術。第21節直到死都患病，唔加康復或悔改事件。\n10. 第21節住屋寫法 החפשות、讀法 הַחָפְשִׁית 有「分開／自由」等理解，房屋用語仍有歧義。正文用「另外住喺一間屋」作節制嘅語境理解，唔指明醫院、監獄或現代隔離設施，亦唔聲稱佢一個人住。原文以被隔絕於上主殿作患病分居嘅解釋，正文保留呢個「因為」，唔將病本身代替唯一嘅明示原因；呢度亦唔係逐出全國。王仍稱王，約坦先管理王宮及審理百姓事務，到第23節先講繼位，唔將前後兩件事合併。\n11. 第22節先知係以賽亞，亞摩斯係佢爸爸，正文分句防止銜頭黐錯人。寫低生平唔等於已證實呢份記錄就係今日某一卷現存書。第23節死去嘅慣語同實際安葬分開；原文安葬嘅受事係烏西雅，「同祖先」交代同葬關係，唔係將祖先列為今次一齊下葬嘅對象。正文保留列王嘅安葬田地同祖先關係，唔改成已證實入咗列王墓室或同一墓穴。患病係敘述中人哋解釋墓地安排嘅原因，唔係本次作現代醫學推斷。\n12. 第2節 MAM D 欄 seder 二十一係節標資料，唔係事件日期。第5節後 UXLC 有 samekh，MAM 下一節前冇同一段落，差異保留，唔用分段差異增刪內容。第3、7、11、21節寫／讀分支、嵌套編訂註同標點角色都分開，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n\n# 來源及使用說明\n\n本卷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本批讀者第25、26、27章分別有28、23、9節，按照已接納嘅官方和修、PG及傳統和合本實際完整內容映射，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唔係單靠總數相等推定。第24章第27節同第28章第1節只作公眾映射邊界，唔加進本批正文；完整第24、28章原文另作近文，第29章第1節只讀節前標記，唔因此擴大正文或公眾資料接納範圍。\n\n正文比較已保存嘅UXLC 2.6（build27.7）、MAM固定版及其simple衍生表示。UXLC係現代數碼轉錄，唔係另一份古代抄本，亦唔混稱WLC。檔內版本日期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保存時HTTP日期較早，呢個次序差異保留，唔聲稱今次已解決或重查最新網站。MAM採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者版，唔係對一份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字抄錄。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不完整衍生，唔當成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內附編輯註記唔等於今次親讀咗相應抄本影像；希臘文、死海古卷或未取得嘅影像唔列作已比較。\n\n翻譯使用經獨立接納嘅有限原文資料；主譯冇另行下載原文。本批沿用嘅歷史MAM固定版本HTTP回應日期記錄為2026年10月23日10:51:43–10:51:46 UTC，唔將歷史記錄說成新一輪下載。書卷、章節、分段、標籤、寫／讀分支同編訂註記分開處理；C係節前標記、D係節標資料、E係正文，唔把分段名或註釋放入經文。分支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來源之間嘅分段及字形差異亦唔假稱一致。\n\nUXLC聖經希伯來文字可自由查看及複製，唔等於整個網站、字型、XML元資料或其他資產屬公有領域。鳴謝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Tanach.us Inc.，https://tanach.us/ 。元資料保留作內部溯源研究，唔聲稱全包公開轉載授權。\n\nMAM文字資料、內附編輯資料，以及MAM-parsed／MAM-simple產品README、產品文件、格式說明、範例程式同相應產生嘅網頁文件，按所列CC BY-SA4.0條件使用；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資料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粵語翻譯同註釋係對所據文字作翻譯及解釋改動，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儲存庫另行指明嘅一般程式／文字先按GPL條件處理，唔將產品文件一概歸入GPL；字型及第三方影像另有權利，呢個有限資料包冇取得相關全面授權。\n\n本章只參照已獨立核對嘅有限專名字形、數字／單位標記同節位資料，冇採用現代譯本句子作翻譯底本。專名優先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官方版係有版權嘅出版物，今次冇取得全文公開轉載授權。有限字形參照唔決定原文人名、稱謂或地理詞嘅意思，亦唔等於全項目最後統一檢查已完成。官方書卷入口：https://rcuv.hkbs.org.hk/RCUV1/2CH/ 。\n\n另外有限對照資料包括Project Gutenberg《King James Version》歷代志下電子書8014（保存頁首列2005年4月1日發布、2020年12月26日更新，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4 ），同維基文庫實際保存嘅繁體和合本傳統載體。本批PG資料包含新取得嘅有限章節範圍同沿用嘅相鄰資料；權利證據包括已保存頁首同該電子書完整附錄授權條文；附條件使用許可及美國以外地域須遵守當地法律嘅提醒一併保留，唔當成另經核實嘅目錄公有領域聲明，亦唔聲稱已核實喺全球各地都可以自由使用。傳統和合本作品頁公有領域說明，同網站CC BY-SA4.0及附加條件分開；頁尾修訂編號334707唔等於今次取得該固定歷史版本嘅全文。兩者都唔代替官方和修，亦冇作全球法律授權認證。\n\n本批官方有限字頭資料包含沿用嘅第24、25章資料，同新取得嘅第26、27章及第28章邊界資料。保存擷取時間分別係2026年10月24日00:00:12、00:00:16、00:30:04、00:30:08、00:30:15 UTC，唔係出版日期；部分HTTP回應日期比保存時間早一秒，兩者唔混稱。頁面冇顯示授權字句，唔等於獲准自由轉載。原文節位、載體章節編排、正文名字、註釋中嘅名字同額外字頭分開處理，唔把註釋或載體額外內容加入翻譯。\n\n呢份係內容審閱稿，唔係最後發布版。古代單位嘅公制處理、全項目名字／地名／逐節參照同發布權利覆核仍待完成；唔用未核實嘅換算值，亦唔因保留傳統單位字頭就宣稱已符合公制要求。\n","sourceHash":"ab46adfd51d077395c03a95c8dc91615da027d128c7eabfee2a01788ac2ba733","inputProvenance":{"kind":"direct-owner-request-content-complete-snapshot","packageName":"Second-Chronicles-2CH-content-complete-review-20261024.zip","packageSha256":"450c09db6490a38747b5a727b234e8fb7dd8b7f2b77a478d4b06e2925bab1b2b","member":"2CH_026.md","sourceFileSha256":"ab46adfd51d077395c03a95c8dc91615da027d128c7eabfee2a01788ac2ba733","originalMarkdownRetained":true,"sourceManifestStatus":"CONTENT_COMPLETE_REVIEW_SNAPSHOT","globalFinalAudit":"PENDING","sourceReleaseApproved":false},"manualUpload":{"kind":"administrator-upload","revisionId":"3d21b64180605ef1b7174b35c78d00a9","publishedAt":"2026-10-24T14:53:34+00:00","sourcePackageSha256":"5e7a6020183f6ba61b9abb88e13abc86b176ea559daae21f2220beb4175e07dd","independentReviewCompleted":false},"manualEditorialRevision":{"kind":"manual-upload-revision","revisionId":"3d21b64180605ef1b7174b35c78d00a9","publishedAt":"2026-10-24T14:53:34+00:00","changedVerseIds":["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changedFieldIds":[],"independentReviewCompleted":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