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emaVersion":1,"edition":"yue","language":"yue-Hant-HK","book":"GEN","bookName":"創世記","chapter":24,"verses":[{"verse":"1","text":"亞伯拉罕已經老喇，年紀好大。上主喺各方面都祝福亞伯拉罕。","paragraphBefore":true},{"verse":"2","text":"亞伯拉罕有個老僕人，管理佢屋企所有嘅家產。亞伯拉罕對佢講：「請你將隻手放喺我大髀底下。"},{"verse":"3","text":"我要你憑住上主，天上嘅上帝、地上嘅上帝發誓：你唔可以幫我個仔娶迦南人嘅女做老婆；我就住喺佢哋當中。"},{"verse":"4","text":"你要去我嘅家鄉，去我嘅親族嗰度，幫我個仔以撒娶老婆。」"},{"verse":"5","text":"僕人問佢：「如果個女人唔肯跟我嚟呢片地，我係咪要帶你個仔返去你離開嗰片地呢？」"},{"verse":"6","text":"亞伯拉罕對佢講：「你千祈唔好帶我個仔返去嗰度！"},{"verse":"7","text":"上主，天上嘅上帝，曾經帶我離開我阿爸屋企，同我出世嗰片地。佢同我講過，亦都向我發誓，話：『我要將呢片地畀你嘅後代。』佢會差佢嘅使者行喺你前面，你就可以喺嗰度幫我個仔娶老婆。"},{"verse":"8","text":"如果個女人唔肯跟你嚟，你就唔使再受我呢個誓言約束；只係你唔可以帶我個仔返去嗰度。」"},{"verse":"9","text":"僕人就將隻手放喺佢主人亞伯拉罕嘅大髀底下，為呢件事向佢發咗誓。"},{"verse":"10","text":"僕人從主人嘅駱駝當中帶咗十隻走，帶住主人各樣好嘅嘢，動身去美索不達米亞，去拿鶴嘅城。","paragraphBefore":true},{"verse":"11","text":"傍晚，女人出嚟打水嗰陣，佢喺城外嘅水井旁邊，叫啲駱駝跪低。"},{"verse":"12","text":"佢話：「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呀，求你今日畀我遇上合適嘅人，恩待我主人亞伯拉罕。"},{"verse":"13","text":"睇，我而家企喺泉水旁邊，城裏人家嘅女出嚟打水。"},{"verse":"14","text":"我對邊個女仔講：『請你斜低個水罐，等我飲啖水。』如果佢答：『飲啦，我仲會畀你啲駱駝飲。』願佢就係你為你僕人以撒揀定嘅人。噉我就可以由佢知道，你恩待咗我主人。」"},{"verse":"15","text":"佢仲未講完，利百加就出嚟喇，膊頭托住個水罐。佢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個仔，密迦係拿鶴嘅太太，拿鶴係亞伯拉罕嘅兄弟。","paragraphBefore":true},{"verse":"16","text":"呢個女仔非常靚，仲係處女，冇男人同佢同房過。佢落到泉水嗰度，將個水罐裝滿，就上返嚟。"},{"verse":"17","text":"僕人跑過去迎住佢，話：「請你畀我飲少少你水罐入面嘅水。」"},{"verse":"18","text":"佢話：「先生，飲啦。」佢趕快將個水罐放低，用手托住，畀佢飲水。"},{"verse":"19","text":"畀佢飲完之後，佢話：「我仲會幫你啲駱駝打水，直到佢哋飲完為止。」"},{"verse":"20","text":"佢趕快將罐裏面嘅水倒落水槽，又跑返水井嗰度打水，畀佢所有駱駝飲。"},{"verse":"21","text":"嗰個人留神望住佢，一聲不響，要知道上主到底有冇令佢呢程路行得順利。"},{"verse":"22","text":"啲駱駝飲完水之後，嗰個人攞咗一隻重半舍客勒嘅金鼻環，同埋兩隻畀佢戴喺手上嘅金手鐲，兩隻合共重十舍客勒。","paragraphBefore":true},{"verse":"23","text":"佢問：「請你話我知，你係邊個嘅女？你阿爸屋企有冇地方畀我哋過夜？」"},{"verse":"24","text":"佢答：「我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為拿鶴生嘅仔。」"},{"verse":"25","text":"佢又話：「我哋有草稈，亦有好多飼料，仲有地方過夜。」"},{"verse":"26","text":"嗰個人低頭，俯伏敬拜上主，"},{"verse":"27","text":"話：「願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受到稱頌！佢一直冇離棄對我主人嘅恩慈同信實。至於我，上主一路帶領我，嚟到我主人親族嘅屋企。」"},{"verse":"28","text":"個女仔跑返去，將呢啲事話畀佢媽媽屋企嘅人聽。","paragraphBefore":true},{"verse":"29","text":"利百加有個兄弟叫拉班。拉班跑出去泉水嗰度，去見嗰個人。"},{"verse":"30","text":"原來佢見到個鼻環同佢姊妹手上嘅手鐲，又聽到佢姊妹利百加話嗰個人同利百加講過啲乜，就去見嗰個人。嗰個人正企喺泉水旁邊，喺啲駱駝隔籬。"},{"verse":"31","text":"拉班話：「蒙上主祝福嘅人呀，入嚟啦！點解企喺出面呢？我已經執好間屋，亦都騰咗地方畀啲駱駝。」"},{"verse":"32","text":"嗰個人入咗屋，啲駱駝身上嘅裝備就解咗落嚟，亦有草稈同飼料畀啲駱駝，仲有水畀佢同隨行嘅人洗腳。"},{"verse":"33","text":"食物擺咗喺佢面前，畀佢食。但佢話：「我未講完我要講嘅嘢，就唔食。」對方話：「你講啦。」"},{"verse":"34","text":"佢話：「我係亞伯拉罕嘅僕人。","paragraphBefore":true},{"verse":"35","text":"上主大大祝福我主人，佢變得好富有。上主畀咗佢羊群、牛群、銀、金、男奴僕、女奴僕、駱駝同驢。"},{"verse":"36","text":"我主人嘅太太撒拉，喺自己年老嘅時候為我主人生咗個仔。我主人將自己所有嘅嘢都畀咗呢個仔。"},{"verse":"37","text":"我主人要我發誓，話：『你唔可以幫我個仔娶迦南人嘅女做老婆；我就住喺佢哋嘅地。"},{"verse":"38","text":"你一定要去我阿爸屋企，去我嘅親族嗰度，幫我個仔娶老婆。』"},{"verse":"39","text":"我問我主人：『如果個女人唔跟我走呢？』"},{"verse":"40","text":"佢對我講：『我一向喺上主面前行，佢會差佢嘅使者同你一齊去，令你呢程路行得順利。你會喺我嘅親族、我阿爸屋企，幫我個仔娶老婆。"},{"verse":"41","text":"到時你就唔使受我呢個誓言約束：你去到我親族嗰度，如果佢哋唔肯將個女人交畀你，你就唔使受我呢個誓言約束。』"},{"verse":"42","text":"我今日嚟到泉水嗰度，就話：『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呀，如果你肯令我而家行緊呢程路順利，","paragraphBefore":true},{"verse":"43","text":"睇，我而家企喺泉水旁邊。我會對一個出嚟打水嘅後生女仔講：「請你畀我飲少少你水罐入面嘅水。」"},{"verse":"44","text":"如果佢答我：「你都飲啦，我亦會幫你啲駱駝打水。」願佢就係上主為我主人個仔揀定嘅女人。』"},{"verse":"45","text":"我心裏面仲未講完，利百加就出嚟喇，膊頭托住個水罐。佢落到泉水嗰度打水，我就對佢講：『請你畀我飲啖水。』"},{"verse":"46","text":"佢趕快將膊頭上嘅水罐放低，話：『飲啦，我仲會畀你啲駱駝飲。』我就飲咗水，佢亦畀啲駱駝飲。"},{"verse":"47","text":"我問佢：『你係邊個嘅女？』佢答：『我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拿鶴個仔，係密迦為佢生嘅。』我就將個鼻環戴喺佢鼻上，將啲手鐲戴喺佢手上。"},{"verse":"48","text":"我低頭，俯伏敬拜上主，稱頌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佢帶我行啱條路，好幫我主人個仔娶我主人親族嘅女做老婆。"},{"verse":"49","text":"而家，如果你哋肯以恩慈同信實對待我主人，就請話我知；如果唔肯，都請話我知，等我可以轉向右邊或者左邊。」"},{"verse":"50","text":"拉班同彼土利回答：「呢件事出於上主，我哋冇得同你話好定唔好。","paragraphBefore":true},{"verse":"51","text":"睇，利百加就喺你面前，帶佢走啦，等佢照上主講嘅，做你主人個仔嘅老婆。」"},{"verse":"52","text":"亞伯拉罕嘅僕人聽到佢哋嘅話，就伏喺地上敬拜上主。"},{"verse":"53","text":"僕人攞出銀器、金器同衫，送畀利百加，又將貴重嘅禮物送畀佢兄弟同佢媽媽。"},{"verse":"54","text":"僕人同佢隨行嘅人一齊食，一齊飲，喺嗰度過咗夜。第二朝起身，僕人話：「請畀我返去我主人嗰度。」"},{"verse":"55","text":"利百加嘅兄弟同佢媽媽話：「畀個女仔同我哋多留幾日，或者十日，之後先走啦。」"},{"verse":"56","text":"僕人對佢哋講：「唔好耽誤我啦，上主已經令我呢程路行得順利。請畀我走，返去我主人嗰度。」"},{"verse":"57","text":"佢哋話：「我哋叫個女仔嚟，問吓佢自己啦。」"},{"verse":"58","text":"佢哋就叫利百加嚟，問佢：「你肯唔肯同呢個人走？」佢答：「我肯去。」"},{"verse":"59","text":"於是，佢哋送佢哋嘅姊妹利百加同佢嘅奶媽走，亦送亞伯拉罕嘅僕人同佢隨行嘅人走。"},{"verse":"60","text":"佢哋為利百加祝福，對佢講：「我哋嘅姊妹呀，願你有千千萬萬嘅後代！願你嘅後代佔領恨佢哋嘅人嘅城門！」"},{"verse":"61","text":"利百加同佢嘅女僕動身，騎上駱駝，跟住嗰個人走。僕人就帶住利百加離開。"},{"verse":"62","text":"以撒由庇耳‧拉海‧萊返嚟；佢當時住喺尼革夫一帶。","paragraphBefore":true},{"verse":"63","text":"傍晚時分，以撒出去田野默想。佢抬頭一望，見到有啲駱駝行緊過嚟。"},{"verse":"64","text":"利百加抬頭，見到以撒，就落咗駱駝。"},{"verse":"65","text":"佢問僕人：「喺田野向我哋行過嚟嗰個男人係邊個呀？」僕人答：「佢係我主人。」利百加就攞起條面紗，蒙住自己。"},{"verse":"66","text":"僕人將自己做過嘅所有事，都話畀以撒知。"},{"verse":"67","text":"以撒帶利百加入佢媽媽撒拉嘅帳幕。佢娶咗利百加，利百加就做咗佢嘅老婆。以撒愛佢。以撒喺媽媽過身之後，得到咗安慰。"}],"notes":"## 譯註\n\n- 第1–4節：「老僕人」原文係家中嘅長者／資深僕人，兼管主人所有嘅產業；冇交代個名，唔可以單憑呢個角色就認定係另一章出現嘅人。將手放喺大髀底下同發誓係兩個實際行動；正文冇將動作改成佢背後可能嘅象徵。第3節稱上主為天上、地上嘅上帝，兩部分都保留。第4節同時提家鄉同親族，唔只係叫僕人去任何地方揀一個好人。\n- 第5–9節：「返去」係按亞伯拉罕家族嘅原居地講，唔表示以撒以前住過嗰度。亞伯拉罕兩次明確禁止帶個仔去，亦明講女人唔肯跟嚟時，僕人可以解除誓言嘅約束。第7節先講上主帶佢離開、向佢說話同發誓，之後先講使者會行喺僕人前面；正文冇加一次使者顯現，亦冇將上主只稱為「天上嘅上帝」補成第3節完整稱號。應許嘅地畀亞伯拉罕嘅後代，唔係畀僕人。\n- 第10–14節：十隻駱駝來自主人的駱駝群。「帶住主人各樣好嘅嘢」按旅程及後來送禮嘅語境理解；原文「主人所有好嘅嘢喺佢手中」亦可以強調主人財物由佢掌管，冇話佢搬走咗全部家產。「美索不達米亞」沿用地名，希伯來文係「兩河嘅亞蘭」；「拿鶴嘅城」冇直接講個城名就係拿鶴，亦冇喺本節改稱哈蘭。第11節係叫駱駝跪低，唔係祝福駱駝。井同泉水係原文兩個稱呼，正文分別保留，唔由此推斷係兩個互不相干嘅水源。第12節求今日遇上合適嘅人，係按第13–14節搵妻子嘅祈求理解。第14節保留傾斜水罐、畀人飲、亦畀駱駝飲嘅要求同回答；呢個仍然係祈求中嘅情境，唔係已經認定某個人。\n- 第15–21節：利百加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同拿鶴個仔，拿鶴係亞伯拉罕嘅兄弟；親屬關係冇跨咗一代。原文冇畀利百加確實年齡。第16節同時講處女同冇男人同佢同房過，唔只係話未結婚。落到泉水、裝滿水罐、上返嚟，以及之後放低水罐用手托住、倒水入槽、再跑去打水，係原文分開嘅行動。第19節一直打水到駱駝飲完，第20節包括全部駱駝，冇加水量或者來回次數。第21節個人留神望住佢，亦保持沉默；原字可以帶驚訝、仔細觀察嘅意思，唔係加一段愛慕心理。佢仲要知道上主有冇令旅程順利，未將答案當成確定。\n- 第22–25、47節：第22節鼻環重一個 beqa，即半舍客勒；兩隻金手鐲合共重十舍客勒，唔係每隻十舍客勒。呢度係黃金物件嘅重量，唔係價錢、金幣數目或者現代貨幣。第22節明寫「攞」，跟住講兩隻手鐲同佢雙手嘅關係；正文採「畀佢戴喺手上」，冇額外加一個已經戴好嘅動作。到第47節，僕人先明講問完家世後，將環戴喺佢鼻上，將手鐲戴喺手上。「鼻環」按第47節嘅明確部位識別物件，唔將該節嘅動作搬到第22節。第23節問佢阿爸屋企可唔可以畀「我哋」過夜；第25節分開草稈、飼料同住宿地方，冇指定穀物品種。\n- 第26–30節：低頭同俯伏敬拜兩個動作都保留。第27節同時有恩慈同信實，原文亦明講上主冇離棄對主人嘅恩待。「親族」原字係複數「兄弟」，喺呢度包括家族成員，唔係將彼土利說成亞伯拉罕嘅親兄弟。利百加跑去報信嘅係媽媽屋企嘅人，唔靜默改成阿爸屋企。拉班係利百加嘅兄弟，原文冇指明係阿哥定細佬；「姊妹」同樣唔指定排行。第30節交代佢見到首飾、聽到報告就去見僕人，唔係另添一次來回，亦冇加貪心嘅動機。\n- 第31–33節：屋同駱駝嘅地方分別保留，冇加馬廄建築。第32節先明講嗰個人入屋，之後解開駱駝、提供草稈飼料同水嘅動詞冇再明寫人名；可以按接待者或者前面嘅人理解，正文冇強行指定係拉班。解開駱駝按卸下身上裝備處理，冇另加放生。水係畀僕人同同行嘅人洗腳，唔等於主人親手幫每個人洗。第33節採原文誦讀支嘅被動式，食物被擺喺面前，冇指名上菜者；最後叫佢講嘢嘅人亦冇另寫名。僕人係講完先食，唔係永遠拒食或者另外立咗禁食誓。\n- 第34–40節：第34–49節係僕人連續向屋裏人交代經過，入面再引述主人、自己嘅祈求同利百加嘅話。第35節保留羊、牛、銀、金、男奴僕、女奴僕、駱駝同驢八類；人喺產業清單中反映當時嘅奴役制度，唔改成現代受薪僱員。第36節年老嘅係撒拉；將全部產業畀個仔嘅係主人，唔表示亞伯拉罕已經過身。轉述同前文有真分別：第37節係住喺迦南人嘅地，第3節係住喺佢哋當中；第38節係阿爸屋企同親族，第4節係家鄉同親族。第38節原文誓言用語表示一定要噉做，唔係「如果你唔去」嘅未完成條件。第40節使者同僕人一齊去，第7節係行喺前面；第40節亦有行路順利嘅話，冇將各次說話補成完全一樣。「喺上主面前行」講生活行事，保留行路意象。\n- 第41節：兩次解除誓言約束都保留。正文先預告到時解除，再以冒號接住到訪親族同對方拒絕嘅說明；兩次解除都保留。原文先講到時解除、去到親族嗰度，再講如果佢哋唔肯交人就解除；正文喺同一節稍調句序，令呢個預告同說明嘅接續容易聽明，唔係將「去到」嘅連接詞硬解成「如果」，亦冇加「只有拒絕先可以解除」嘅限制。未去唔可以就噉放棄，第40節仍然要求完成婚配使命。呢次係親族唔肯，第8節係女人唔肯，兩個條件冇互換。呢節用嘅誓言字有違誓招咒詛嘅份量，唔同第8節一般誓言用字；正文仍然係同一件事嘅誓約，冇杜撰一段人物未講過嘅咒詛。\n- 第42–47節：第42節「如果」連到第43–44節所求嘅相遇，唔係話事情已成。第43節「後生女仔」原字唔同第14節，但本身唔足以確定有冇性經驗。第43節用「我會對」表明仲係預想嘅相遇。第44節對人講「你都飲」，亦幫駱駝打水，原文兩個添加詞都保留，冇改成第14節完全一樣嘅回話。第45節明講心裏面嘅說話，第15節只講仲未講完；第46節由身上放低水罐，冇重複第18節用手托住同第20節倒入槽、跑返去等細節。第47節介紹家世先講拿鶴，再講密迦，第24節次序相反；兩處指涉相同，但按各自講法保留。\n- 第48–51節：「行啱條路」係被帶到適合完成使命嘅路，唔另加道德上從來冇行錯路嘅宣告。第48節原文稱利百加為「我主人兄弟嘅女」，按已交代嘅家世，佢係拿鶴嘅孫女；「女」同「兄弟」可以泛指後裔同親族。正文按呢個家族範圍用「主人親族嘅女」，唔錯置成拿鶴親生女。第49節要求以恩慈同信實對待主人，肯同唔肯都要答；右邊、左邊保留轉向其他方向嘅意象，冇加另一個指定婚配對象。拉班同彼土利都喺第50節回答，唔假設其中一人缺席。原文「唔能夠講壞或者好」係兩端並舉，表達件事既出於上主，佢哋冇得自行決定好唔好；唔係失去說話能力。第51節係佢哋答應帶利百加走，按佢哋對上主意思嘅理解講，冇另加一次上主發聲。\n- 第52–58節：第52節明講俯伏到地上。第53節銀器、金器可以包括飾物等貴重物件，原文冇限定全部係首飾；送畀利百加嘅物件同送畀兄弟、媽媽嘅禮物分開，亦冇稱為聘金或者定出價錢。僕人同同行嘅人食、飲、過夜、起身，之後由僕人一個提出返去。第55節原文直講「日子，或者十［日］」；「幾日」係按延留一段短時間嘅語境理解，唔係原文明寫嘅數字。正文唔改成「至少十日」或者「正好十日」。家人提議親自問利百加，問嘅係肯唔肯同呢個人走；佢嘅答覆清楚肯定，冇另加興奮、依依不捨或者浪漫心理。\n- 第59–61節：家人稱利百加為佢哋嘅姊妹，係家族稱呼；奶媽另列，唔加後來先交代嘅名字，亦唔同第61節嘅女僕混成同一人。女僕嘅稱呼表示隨行服侍嘅後生女性，冇確定年歲。祝福中「千千萬萬」保留原文「成千個一萬」嘅大數量意象，唔當成精確人口預告；後代佔領恨佢哋嘅人嘅城門，冇改成殺盡仇敵。利百加同女僕起行、騎駱駝、跟住個人，之後再次講僕人帶佢走，兩層敘事都保留，冇指定每人各騎一隻。\n- 第62–65節：第62節原文係「由去／來庇耳‧拉海‧萊而來」嘅壓縮講法，正文採由嗰度返回；亦有人按嗰度附近、入口方向理解，唔能夠由呢句確定完整路線、返邊個屋企或者旅程目的。尼革夫係以撒當時居住嘅地區。第63節「默想」係一個意思唔完全確定嘅動詞，亦可以理解為散步，或者帶祈禱意味嘅沉思；正文冇斷定佢因思念阿媽而出去，亦冇杜撰禱文。第64節原字有跌下、落去嘅意思，喺呢度按落駱駝理解，冇加意外跌傷、驚慌或者人幫佢落嚟。第65節「我主人」指以撒，唔係亞伯拉罕；利百加用面紗蒙住自己，原文冇另外指定只遮邊一部分或者解釋婚禮習俗。\n- 第66–67節：僕人將自己做過嘅所有事交代畀以撒，正文冇另寫一段原文冇再列出嘅報告。第67節帳幕同「撒拉，佢阿媽」相連，按母親嘅帳幕理解，唔係利百加變成撒拉或者重現某種神蹟。帶入帳幕、娶利百加、成為妻子、愛佢同得到安慰都保留。最後「喺阿媽之後」按第23章已交代嘅去世理解；原文冇講喪母後過咗幾年，亦冇話利百加完全代替咗阿媽。\n\n## 原文與參考來源\n\n-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build 27.6）](https://www.tanach.us/Pages/About.html)，Tanach.us Inc.，原生位置 Genesis 24:1–67。採用2026年10月14日取得、與官方公布 SHA256 相符嘅 XML 來源包；《創世記》原始 XML SHA256：9c1b7cab88cdb79830a29e27f6a68b21c1c42a30ce740d07086440768ccfd29d。本章由完整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冇經中文或者英文譯句起稿。第23、25章只作上下文，亦參照已核准第22章嘅家世及用語。\n- [UXLC 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閱讀或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並歡迎註明來源；網站其他檔案同外觀素材另有限制。第33節保留書寫／誦讀（ketiv／qere）分支，正文採被動嘅誦讀支；原生 x=q 記號係轉錄註記，唔係希伯來詞句。第67節後嘅開放段落記號同原生重音保留喺來源，唔當成額外正文。\n- 希伯來對讀資料：[MAM-basics／MAM-parsed-plu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版本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原生位置 Gen.24.1–67。完整67節 C／D／E 結構嘅正文、註記同讀經標籤分開：第21節有重音說明，第33節有書寫／誦讀分支，第36節記 lamed 嘅 dagesh，第53節記 yod 嘅 dagesh 同轉錄問題，第60節有短母音呈現；其他 ge'ya 位置、短母音、讀經標籤同第7、12、30節 legarmeh 都保留來源身份，唔直接化成廣東話氣口。MAM 喺第25章1節之前保存相接嘅開放段落。本章無需增查其他古代見證。MAM 係阿勒頗／馬所拉傳統嘅現代編訂資料，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古抄本嘅直接轉錄。署名：[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文字資料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章係新譯廣東話文字，唔係原始希伯來資料嘅轉錄或者改寫檔。\n- 人名、地名按前章核准用法，同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嘅第24章名稱](https://rcuv.hkbs.org.hk/RCUV1/GEN/24/)作有界核對；只讀名稱記錄，冇用現代譯本句子決定意思。YHWH 譯作「上主」、Elohim 按語境譯作「上帝」；僕人對主人嘅稱呼，同利百加對陌生人講嘅「先生」，分別按原文關係處理。\n","notesMarkdown":"## 譯註\n\n- 第1–4節：「老僕人」原文係家中嘅長者／資深僕人，兼管主人所有嘅產業；冇交代個名，唔可以單憑呢個角色就認定係另一章出現嘅人。將手放喺大髀底下同發誓係兩個實際行動；正文冇將動作改成佢背後可能嘅象徵。第3節稱上主為天上、地上嘅上帝，兩部分都保留。第4節同時提家鄉同親族，唔只係叫僕人去任何地方揀一個好人。\n- 第5–9節：「返去」係按亞伯拉罕家族嘅原居地講，唔表示以撒以前住過嗰度。亞伯拉罕兩次明確禁止帶個仔去，亦明講女人唔肯跟嚟時，僕人可以解除誓言嘅約束。第7節先講上主帶佢離開、向佢說話同發誓，之後先講使者會行喺僕人前面；正文冇加一次使者顯現，亦冇將上主只稱為「天上嘅上帝」補成第3節完整稱號。應許嘅地畀亞伯拉罕嘅後代，唔係畀僕人。\n- 第10–14節：十隻駱駝來自主人的駱駝群。「帶住主人各樣好嘅嘢」按旅程及後來送禮嘅語境理解；原文「主人所有好嘅嘢喺佢手中」亦可以強調主人財物由佢掌管，冇話佢搬走咗全部家產。「美索不達米亞」沿用地名，希伯來文係「兩河嘅亞蘭」；「拿鶴嘅城」冇直接講個城名就係拿鶴，亦冇喺本節改稱哈蘭。第11節係叫駱駝跪低，唔係祝福駱駝。井同泉水係原文兩個稱呼，正文分別保留，唔由此推斷係兩個互不相干嘅水源。第12節求今日遇上合適嘅人，係按第13–14節搵妻子嘅祈求理解。第14節保留傾斜水罐、畀人飲、亦畀駱駝飲嘅要求同回答；呢個仍然係祈求中嘅情境，唔係已經認定某個人。\n- 第15–21節：利百加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同拿鶴個仔，拿鶴係亞伯拉罕嘅兄弟；親屬關係冇跨咗一代。原文冇畀利百加確實年齡。第16節同時講處女同冇男人同佢同房過，唔只係話未結婚。落到泉水、裝滿水罐、上返嚟，以及之後放低水罐用手托住、倒水入槽、再跑去打水，係原文分開嘅行動。第19節一直打水到駱駝飲完，第20節包括全部駱駝，冇加水量或者來回次數。第21節個人留神望住佢，亦保持沉默；原字可以帶驚訝、仔細觀察嘅意思，唔係加一段愛慕心理。佢仲要知道上主有冇令旅程順利，未將答案當成確定。\n- 第22–25、47節：第22節鼻環重一個 beqa，即半舍客勒；兩隻金手鐲合共重十舍客勒，唔係每隻十舍客勒。呢度係黃金物件嘅重量，唔係價錢、金幣數目或者現代貨幣。第22節明寫「攞」，跟住講兩隻手鐲同佢雙手嘅關係；正文採「畀佢戴喺手上」，冇額外加一個已經戴好嘅動作。到第47節，僕人先明講問完家世後，將環戴喺佢鼻上，將手鐲戴喺手上。「鼻環」按第47節嘅明確部位識別物件，唔將該節嘅動作搬到第22節。第23節問佢阿爸屋企可唔可以畀「我哋」過夜；第25節分開草稈、飼料同住宿地方，冇指定穀物品種。\n- 第26–30節：低頭同俯伏敬拜兩個動作都保留。第27節同時有恩慈同信實，原文亦明講上主冇離棄對主人嘅恩待。「親族」原字係複數「兄弟」，喺呢度包括家族成員，唔係將彼土利說成亞伯拉罕嘅親兄弟。利百加跑去報信嘅係媽媽屋企嘅人，唔靜默改成阿爸屋企。拉班係利百加嘅兄弟，原文冇指明係阿哥定細佬；「姊妹」同樣唔指定排行。第30節交代佢見到首飾、聽到報告就去見僕人，唔係另添一次來回，亦冇加貪心嘅動機。\n- 第31–33節：屋同駱駝嘅地方分別保留，冇加馬廄建築。第32節先明講嗰個人入屋，之後解開駱駝、提供草稈飼料同水嘅動詞冇再明寫人名；可以按接待者或者前面嘅人理解，正文冇強行指定係拉班。解開駱駝按卸下身上裝備處理，冇另加放生。水係畀僕人同同行嘅人洗腳，唔等於主人親手幫每個人洗。第33節採原文誦讀支嘅被動式，食物被擺喺面前，冇指名上菜者；最後叫佢講嘢嘅人亦冇另寫名。僕人係講完先食，唔係永遠拒食或者另外立咗禁食誓。\n- 第34–40節：第34–49節係僕人連續向屋裏人交代經過，入面再引述主人、自己嘅祈求同利百加嘅話。第35節保留羊、牛、銀、金、男奴僕、女奴僕、駱駝同驢八類；人喺產業清單中反映當時嘅奴役制度，唔改成現代受薪僱員。第36節年老嘅係撒拉；將全部產業畀個仔嘅係主人，唔表示亞伯拉罕已經過身。轉述同前文有真分別：第37節係住喺迦南人嘅地，第3節係住喺佢哋當中；第38節係阿爸屋企同親族，第4節係家鄉同親族。第38節原文誓言用語表示一定要噉做，唔係「如果你唔去」嘅未完成條件。第40節使者同僕人一齊去，第7節係行喺前面；第40節亦有行路順利嘅話，冇將各次說話補成完全一樣。「喺上主面前行」講生活行事，保留行路意象。\n- 第41節：兩次解除誓言約束都保留。正文先預告到時解除，再以冒號接住到訪親族同對方拒絕嘅說明；兩次解除都保留。原文先講到時解除、去到親族嗰度，再講如果佢哋唔肯交人就解除；正文喺同一節稍調句序，令呢個預告同說明嘅接續容易聽明，唔係將「去到」嘅連接詞硬解成「如果」，亦冇加「只有拒絕先可以解除」嘅限制。未去唔可以就噉放棄，第40節仍然要求完成婚配使命。呢次係親族唔肯，第8節係女人唔肯，兩個條件冇互換。呢節用嘅誓言字有違誓招咒詛嘅份量，唔同第8節一般誓言用字；正文仍然係同一件事嘅誓約，冇杜撰一段人物未講過嘅咒詛。\n- 第42–47節：第42節「如果」連到第43–44節所求嘅相遇，唔係話事情已成。第43節「後生女仔」原字唔同第14節，但本身唔足以確定有冇性經驗。第43節用「我會對」表明仲係預想嘅相遇。第44節對人講「你都飲」，亦幫駱駝打水，原文兩個添加詞都保留，冇改成第14節完全一樣嘅回話。第45節明講心裏面嘅說話，第15節只講仲未講完；第46節由身上放低水罐，冇重複第18節用手托住同第20節倒入槽、跑返去等細節。第47節介紹家世先講拿鶴，再講密迦，第24節次序相反；兩處指涉相同，但按各自講法保留。\n- 第48–51節：「行啱條路」係被帶到適合完成使命嘅路，唔另加道德上從來冇行錯路嘅宣告。第48節原文稱利百加為「我主人兄弟嘅女」，按已交代嘅家世，佢係拿鶴嘅孫女；「女」同「兄弟」可以泛指後裔同親族。正文按呢個家族範圍用「主人親族嘅女」，唔錯置成拿鶴親生女。第49節要求以恩慈同信實對待主人，肯同唔肯都要答；右邊、左邊保留轉向其他方向嘅意象，冇加另一個指定婚配對象。拉班同彼土利都喺第50節回答，唔假設其中一人缺席。原文「唔能夠講壞或者好」係兩端並舉，表達件事既出於上主，佢哋冇得自行決定好唔好；唔係失去說話能力。第51節係佢哋答應帶利百加走，按佢哋對上主意思嘅理解講，冇另加一次上主發聲。\n- 第52–58節：第52節明講俯伏到地上。第53節銀器、金器可以包括飾物等貴重物件，原文冇限定全部係首飾；送畀利百加嘅物件同送畀兄弟、媽媽嘅禮物分開，亦冇稱為聘金或者定出價錢。僕人同同行嘅人食、飲、過夜、起身，之後由僕人一個提出返去。第55節原文直講「日子，或者十［日］」；「幾日」係按延留一段短時間嘅語境理解，唔係原文明寫嘅數字。正文唔改成「至少十日」或者「正好十日」。家人提議親自問利百加，問嘅係肯唔肯同呢個人走；佢嘅答覆清楚肯定，冇另加興奮、依依不捨或者浪漫心理。\n- 第59–61節：家人稱利百加為佢哋嘅姊妹，係家族稱呼；奶媽另列，唔加後來先交代嘅名字，亦唔同第61節嘅女僕混成同一人。女僕嘅稱呼表示隨行服侍嘅後生女性，冇確定年歲。祝福中「千千萬萬」保留原文「成千個一萬」嘅大數量意象，唔當成精確人口預告；後代佔領恨佢哋嘅人嘅城門，冇改成殺盡仇敵。利百加同女僕起行、騎駱駝、跟住個人，之後再次講僕人帶佢走，兩層敘事都保留，冇指定每人各騎一隻。\n- 第62–65節：第62節原文係「由去／來庇耳‧拉海‧萊而來」嘅壓縮講法，正文採由嗰度返回；亦有人按嗰度附近、入口方向理解，唔能夠由呢句確定完整路線、返邊個屋企或者旅程目的。尼革夫係以撒當時居住嘅地區。第63節「默想」係一個意思唔完全確定嘅動詞，亦可以理解為散步，或者帶祈禱意味嘅沉思；正文冇斷定佢因思念阿媽而出去，亦冇杜撰禱文。第64節原字有跌下、落去嘅意思，喺呢度按落駱駝理解，冇加意外跌傷、驚慌或者人幫佢落嚟。第65節「我主人」指以撒，唔係亞伯拉罕；利百加用面紗蒙住自己，原文冇另外指定只遮邊一部分或者解釋婚禮習俗。\n- 第66–67節：僕人將自己做過嘅所有事交代畀以撒，正文冇另寫一段原文冇再列出嘅報告。第67節帳幕同「撒拉，佢阿媽」相連，按母親嘅帳幕理解，唔係利百加變成撒拉或者重現某種神蹟。帶入帳幕、娶利百加、成為妻子、愛佢同得到安慰都保留。最後「喺阿媽之後」按第23章已交代嘅去世理解；原文冇講喪母後過咗幾年，亦冇話利百加完全代替咗阿媽。\n\n## 原文與參考來源\n\n-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build 27.6）](https://www.tanach.us/Pages/About.html)，Tanach.us Inc.，原生位置 Genesis 24:1–67。採用2026年10月14日取得、與官方公布 SHA256 相符嘅 XML 來源包；《創世記》原始 XML SHA256：9c1b7cab88cdb79830a29e27f6a68b21c1c42a30ce740d07086440768ccfd29d。本章由完整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冇經中文或者英文譯句起稿。第23、25章只作上下文，亦參照已核准第22章嘅家世及用語。\n- [UXLC 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閱讀或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並歡迎註明來源；網站其他檔案同外觀素材另有限制。第33節保留書寫／誦讀（ketiv／qere）分支，正文採被動嘅誦讀支；原生 x=q 記號係轉錄註記，唔係希伯來詞句。第67節後嘅開放段落記號同原生重音保留喺來源，唔當成額外正文。\n- 希伯來對讀資料：[MAM-basics／MAM-parsed-plu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版本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原生位置 Gen.24.1–67。完整67節 C／D／E 結構嘅正文、註記同讀經標籤分開：第21節有重音說明，第33節有書寫／誦讀分支，第36節記 lamed 嘅 dagesh，第53節記 yod 嘅 dagesh 同轉錄問題，第60節有短母音呈現；其他 ge'ya 位置、短母音、讀經標籤同第7、12、30節 legarmeh 都保留來源身份，唔直接化成廣東話氣口。MAM 喺第25章1節之前保存相接嘅開放段落。本章無需增查其他古代見證。MAM 係阿勒頗／馬所拉傳統嘅現代編訂資料，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古抄本嘅直接轉錄。署名：[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文字資料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章係新譯廣東話文字，唔係原始希伯來資料嘅轉錄或者改寫檔。\n- 人名、地名按前章核准用法，同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嘅第24章名稱](https://rcuv.hkbs.org.hk/RCUV1/GEN/24/)作有界核對；只讀名稱記錄，冇用現代譯本句子決定意思。YHWH 譯作「上主」、Elohim 按語境譯作「上帝」；僕人對主人嘅稱呼，同利百加對陌生人講嘅「先生」，分別按原文關係處理。\n","sourceHash":"ae47a49e73b230301f83a43ca2e38c6e5e0c67d5750b60ef795a54d7724361d6","inputProvenance":{"kind":"user-approved-complete-book-package","packageName":"Genesis-GEN-v2.5-20261015.zip","packageSha256":"c15e20b8c6910037762d6995aa14adde74c3dfa3979a87879ca62f041b6a30c4","packageVersion":"2.5","member":"GEN/024.md","sourceFileSha256":"ae47a49e73b230301f83a43ca2e38c6e5e0c67d5750b60ef795a54d7724361d6","libraryFileId":"libfile_14db4d964aec8191a6dbd706810d1ae6","originalMarkdownRetained":true},"license":"CC-BY-NC-SA-4.0","manualUpload":{"kind":"user-authorized-approved-ai-book-upload","revisionId":"8437ad39ef6d7b58149a9aec13fececd","publishedAt":"2026-10-15T05:33:37+00:00","sourcePackageSha256":"c15e20b8c6910037762d6995aa14adde74c3dfa3979a87879ca62f041b6a30c4","aiReviewPackageVersion":"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