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34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約西亞登基嗰陣八歲,喺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 2 佢做上主睇為正嘅事,行佢祖先大衛所行嘅路,唔偏向右,亦唔偏向左。 3 佢作王第八年,仲年輕嗰陣,就開始尋求佢祖先大衛嘅上帝。到咗第十二年,佢開始潔淨猶大同耶路撒冷,清除丘壇、亞舍拉木像、雕刻嘅偶像同鑄造嘅偶像。 4 眾人喺約西亞面前拆毀巴力嘅祭壇;約西亞砍低祭壇上方嘅香壇,又打碎亞舍拉木像、雕刻嘅偶像同鑄造嘅偶像,磨成粉末,撒喺嗰啲向偶像獻祭嘅人嘅墳墓上。 5 佢將祭司嘅骨頭燒喺佢哋嘅祭壇上,潔淨猶大同耶路撒冷。 6 佢亦都喺瑪拿西、以法蓮、西緬各城,直到拿弗他利,同四周嘅廢墟做呢啲事。 7 佢拆毀祭壇同亞舍拉木像,將偶像搗成粉末,又砍低以色列全境所有香壇,然後返耶路撒冷。 8 約西亞作王第十八年,潔淨土地同聖殿嘅時候,佢派亞薩利雅個仔沙番、城長瑪西雅,同約哈斯個仔史官約亞,去修葺約西亞嘅上帝上主嘅殿。 9 佢哋去到大祭司希勒家嗰度,將帶到上帝殿裏嘅銀交畀佢。呢啲銀係守門口嘅利未人向瑪拿西人、以法蓮人、所有剩低嘅以色列人,以及猶大同便雅憫各處嘅人收集嘅。佢哋返咗耶路撒冷。 10 啲銀交到受委派負責上主殿工程嘅人手上,再轉交畀喺殿裏做工嘅工人,用嚟修補同加固聖殿。 11 佢哋將銀交畀工匠同建築工人,用嚟買鑿好嘅石頭同木料,做連接構件,並為猶大列王曾經損壞嘅房屋鋪設屋頂。 12 工人忠實噉做工。受委派監督佢哋嘅利未人,有米拉利後裔雅哈同俄巴底,以及哥轄後裔撒迦利亞同米書蘭,另外仲有所有熟悉樂器嘅利未人。 13 佢哋監督搬運工,亦都督導各種工作嘅工人。利未人當中亦有文書、辦事官同守門人。 14 佢哋將帶到上主殿裏嘅銀拎出嚟嗰陣,祭司希勒家搵到上主藉摩西傳授嘅律法書。 15 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講:「我喺上主嘅殿搵到律法書。」希勒家就將書交畀沙番。 16 沙番將書帶去見王,亦都向王報告:「交託畀你啲臣僕嘅事,佢哋都喺度做緊。 17 佢哋已經將上主殿裏嘅銀倒出嚟,交畀受委派嘅監工同做工嘅人。」 18 書記沙番又向王報告:「祭司希勒家交咗一本書畀我。」沙番就喺王面前讀書裏嘅內容。 19 王聽到律法書嘅話,就撕裂自己嘅衣服。 20 王吩咐希勒家、沙番個仔亞希甘、米迦個仔亞比頓、書記沙番,同王嘅臣僕亞撒雅,話: 21 「你哋去為我,同以色列、猶大剩低嘅人,求問上主,問吓呢本搵到嘅書所講嘅話。因為上主傾倒喺我哋身上嘅烈怒好大,我哋祖先冇遵守上主嘅話,冇照住呢本書所寫嘅一切去做。」 22 希勒家同王所派嘅人去見女先知戶勒大,照王嘅吩咐向佢講。戶勒大係掌管衣服嘅沙龍嘅太太;沙龍係特瓦個仔、哈斯拉個孫。戶勒大住喺耶路撒冷嘅第二區。 23 佢對佢哋講:「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噉講:『你哋要對差你哋嚟見我嗰個人講: 24 上主噉講:我必使災禍臨到呢個地方同住喺呢度嘅人,就係佢哋喺猶大王面前讀嗰本書裏所寫嘅一切咒詛。 25 因為佢哋離棄我,向其他神明燒祭物,用自己雙手所做嘅一切惹我發怒,所以我嘅烈怒必傾倒喺呢個地方,唔會熄滅。』 26 至於差你哋嚟求問上主嘅猶大王,你哋要噉對佢講:『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噉講:關於你聽到嘅話, 27 因為你心裏柔軟,聽到上帝對呢個地方同居民所講嘅話,就喺上帝面前謙卑落嚟,又喺我面前謙卑落嚟,撕裂衣服,喺我面前哭泣,所以我亦都聽到喇。呢個係上主嘅宣告。 28 我必使你歸到你祖先嗰度;你必平平安安噉歸入墳墓。你唔會親眼見到我將要降喺呢個地方同居民身上嘅一切災禍。』」佢哋就向王覆命。 29 王派人召集猶大同耶路撒冷所有長老。 30 王上到上主嘅殿;猶大所有男人、耶路撒冷居民、祭司、利未人,同所有百姓,無分大小,都同佢一齊去。王將喺上主殿裏搵到嘅約書全部內容讀畀佢哋聽。 31 王企喺自己嘅位置,喺上主面前立約,要跟隨上主,全心全意遵守佢嘅誡命、法度同律例,實行呢本書所寫嘅約言。 32 王又使喺耶路撒冷同便雅憫嘅所有人確認呢個約。耶路撒冷居民就照住上帝,就係佢哋祖先嘅上帝所立嘅約去做。 33 約西亞清除以色列人所有土地上嘅一切可憎之物,又使以色列境內所有人事奉佢哋嘅上帝上主。約西亞一生在世嘅日子,佢哋都冇偏離佢哋祖先嘅上帝上主。 授權:CC-BY-NC-SA-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節八歲係登基年齡,三十一年係在位年期;第3節第八年、第十二年同第8節第十八年都係在位年次,唔混作年齡。大衛係王朝祖先,唔係取代亞們成為約西亞嘅親生爸爸。名字已參照本批有限官方字頭;中文拼法唔裁決來源分支或人物身份。 2. 第3至7節丘壇、亞舍拉、雕刻偶像、鑄造偶像同香壇各項保留。亞舍拉木像係慣用祭祀物理解,原詞本身唔確定每件實物材質。第4、7節 חמנים 選作香壇,依據已接受嘅UBS完整詞條所列燒香用途;詞條亦列本章兩處,並只說實物可能用石製成,本文唔加石製或特定形狀。歷史BDB另解作敬拜太陽用嘅柱,並非兩種說法已達成共識。第4節眾人拆壇、王砍低同打碎等施事分開;撒粉末嘅地方係曾向偶像獻祭嘅人嘅墓,唔加處死活人。 3. 第5節明講祭司嘅骨頭,唔係燒活人。祭壇一詞寫作 מזבחותים,讀作 מִזְבְּחוֹתָם;本文跟讀法。第6節選讀法 בְּחַרְבֹתֵיהֶם,理解為廢墟;UXLC寫法分成 בהר/בתיהם,MAM寫法分成 בחר/בתיהם,首詞嘅he/het真有差別,唔暗改一致。MAM明列兩字寫法、一字讀法。第6節「做呢啲事」承接潔淨行動,係補明緊縮句法,唔另加一次戰役或指定山名。 4. 第8節潔淨土地同聖殿係修葺差派嘅背景,原來不定式亦可理解為目的,唔據此把所有清除工作都搬到第十八年。三名使者、城長同史官職務分開;史官係官職,唔係聲稱佢寫咗本段經文。 5. 第9節尾寫法 וישבי 可把耶路撒冷居民接入捐獻者名單;本文選複數「返咗」嘅讀法,唔同時補入居民。UXLC讀法 וַיָּשֻׁבוּ 同MAM וַיָּשׁוּבוּ 拼法有別。返程主語冇重新具名,本文保留複數,唔擅定只有王、使者或利未人回城,亦唔補另一條行程化解地理壓縮。各處同餘民係群體範圍,唔表示逐一居民都捐過銀。 6. 第10至11節選作銀先交工程負責人,再轉交做工嘅人及用於購料;第10節以銀款作句子主題,唔藉此確定第9節返程者身份。緊縮交付句並冇列出現代承建制度或工資表。石頭係鑿取嘅石材,木料用於連接同屋頂,唔指定現代構件尺寸。房屋損壞歸於猶大列王,唔改成外敵所為。第12至13節把熟悉樂器嘅利未人連到監督工作嘅人員,係按跨節句法所選嘅連接,唔說每名利未人都兼任所有工種。忠實做工係履行工作可靠,唔另加一次信仰告白。 7. 第14節律法書藉摩西傳授,唔等於已證實搵到摩西親筆原件。第15至18節希勒家發現同交書、沙番帶書及讀書分開;第17節倒出銀按金錢交付語境理解,唔加熔爐、銀行轉帳或藏寶情節。第18節只說讀書中內容,唔額外斷定完整讀晒某一現存經卷。 8. 第20節五名奉命者各自保留,唔從平行記載換人。第21節為王同以色列、猶大餘民求問,原因係祖先冇照書行,上主烈怒已傾倒,唔只係發現書先產生嘅假設風險。 9. 第22節戶勒大係女先知;掌管衣服係佢丈夫沙龍嘅職務,唔指定王室或聖殿衣庫。沙龍嘅爸爸寫法 תוקהת、讀法 תָּקְהַת,本文選讀法,中文名字按本批官方字頭寫作特瓦,唔以中文拼法證成某個希伯來分支;祖父係本章所寫哈斯拉,唔照另一卷替換。第二區係所選城區理解,唔譯成學校。第23至28節使者、女先知、上主同受信嘅王分清;「差你哋嚟見我」係女先知向使者轉述時嘅說話,唔讓王忽然出現現場。 10. 第24節災禍同咒詛唔弱化成一般勸告;讀書動詞喺神諭裏係複數,本文保留佢哋,唔為配合第18節而換成沙番一人。第25節原寫/讀分支涉及燒祭物動詞,本文按讀法表達向外神燒獻祭物,唔把寫法同讀法變成兩次獻祭。UXLC混合XML中x=y後面嘅רו係原字尾,註碼唔係字母。離棄、惹怒同不熄滅嘅烈怒各關係保留。 11. 第26節句中分段係來源分隔,唔另立新節;「關於你聽到嘅話」連下節原因。第27節兩次謙卑都保留,係人在上帝面前降服嘅回應,唔係心理自我貶值。柔軟嘅心、撕衣、哭泣同上主聽到各項保留;「喇」表達完整回應嘅粵語語氣,唔新增原文冇指明嘅祈禱內容或具體救援。第28節平安歸墓及唔見將來災禍照寫,唔改成一生無傷;原生35章戰傷死亡亦唔為咗調和而刪去。 12. 第30節王係讀約書嘅施事,唔換成祭司。第31節全心全意首先係王立約嘅承諾,唔聲稱人人內心同樣改變;站立位置唔指定柱子。第32節使眾人確認呢個約係按承接立約語境所選嘅理解,約係補明嘅受詞,唔加簽名、刑罰或另一份契約,亦唔斷定每個人內心都已改變。第33節王使眾人事奉嘅使役同「一生在世」時間界限都保留,唔伸延成後世永遠忠誠。 13. 本章第9、12、22節MAM完整註所報古卷拼寫/元音情況係編者記錄,唔冒稱今次親看古卷影像。第5、6、9、22、25節寫/讀兩層分開;simple嘅讀法先排唔係裁決優先次序。第7、11、21、22、28、33節UXLC與MAM分段類型或有無分段真有差別,唔拼成一個共同格式。第26節句內分段、D欄標籤、legarmeh及paseq唔讀成正文。 ### 本章詞義證據與使用界線 第2註參考 United Bible Societies《UBS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v0.9.4 English,Reinier de Blois 編寫嘅 חַמָּן 詞條(MainId 002359000000000),由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改編,依 CC BY-SA 4.0 使用。本註係中文摘要及選義說明,唔改原詞條;來源按原狀提供,冇保證。固定載體 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JSON/UBSHebrewDic-v0.9.4-en.JSON ,授權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根目錄保留©2026/SDBH©2000–2026,希伯來文目錄保留©2023/SDBH©2000–2023,唔當成最新版本證明。詞義編輯日期係2017年11月15日,載體提交日期係2026年10月21日,取得/覆核係2026年10月23日,三者分開。歷史BDB 1906第329頁嘅不同解釋按完整詞條圖像使用,https://archive.org/details/hebrewenglishlex00browuoft/page/329/mode/1up ;館藏所列「Possible copyright status: NOT_IN_COPYRIGHT」係有限資格,唔係所有BDB產品或全球使用嘅保證。整卷發布及改編適用條件仍另待最終核實。 # 來源及使用說明 本卷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本章保留原生第34章33節,按照已接納嘅PG、傳統和合本載體同官方和修實際內容映射,採逐節同號。節內詞序同名字先後仍按原文處理,唔因節號相同就假定每個詞嘅位置相同。本批有限公眾資料嘅前界係第33章第25節,唔加進正文;第36章第23節係實際書卷結尾,冇新增第37章或下一卷內容。 正文比較已保存嘅UXLC 2.6(build27.7)、MAM固定版及其simple衍生表示。UXLC係現代數碼轉錄,唔係另一份古代抄本,亦唔混稱WLC。檔內版本日期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保存時HTTP日期較早,呢個次序差異保留,唔聲稱今次已解決或重查最新網站。MAM採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者版,唔係對一份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字抄錄。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不完整衍生,唔當成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內附編輯註記唔等於今次親讀咗相應抄本影像;希臘文、死海古卷或未取得嘅影像唔列作已比較。 翻譯使用經獨立接納嘅有限原文資料;主譯冇另行下載原文。本批沿用嘅歷史MAM固定版本保存嘅HTTP回應日期為2026年10月23日10:51:45–10:51:46 UTC,唔將歷史記錄說成新一輪下載。書卷、章節、分段、標籤、寫/讀分支同編訂註記分開處理;C係節前標記、D係節標資料、E係正文,唔把分段名或註釋放入經文。分支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來源之間嘅分段及字形差異亦唔假稱一致。 UXLC聖經希伯來文字可自由查看及複製,唔等於整個網站、字型、XML元資料或其他資產屬公有領域。鳴謝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Tanach.us Inc.,https://tanach.us/ 。元資料保留作內部溯源研究,唔聲稱全包公開轉載授權。 MAM文字資料、內附編輯資料,以及MAM-parsed/MAM-simple產品README、產品文件、格式說明、範例程式同相應產生嘅網頁文件,按所列CC BY-SA4.0條件使用;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資料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粵語翻譯同註釋係對所據文字作翻譯及解釋改動,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儲存庫另行指明嘅一般程式/文字先按GPL條件處理,唔將產品文件一概歸入GPL;字型及第三方影像另有權利,呢個有限資料包冇取得相關全面授權。 本章只參照已獨立核對嘅有限專名字形、數字/單位標記同節位資料,冇採用現代譯本句子作翻譯底本。專名優先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官方版係有版權嘅出版物,今次冇取得全文公開轉載授權。有限字形參照唔決定原文人名、稱謂或地理詞嘅意思,亦唔等於全項目最後統一檢查已完成。官方書卷入口:https://rcuv.hkbs.org.hk/RCUV1/2CH/ 。 另外有限對照資料包括Project Gutenberg《King James Version》歷代志下電子書8014(保存頁首列2005年4月1日發布、2020年12月26日更新,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4 ),同維基文庫實際保存嘅繁體和合本傳統載體。本批PG正文及相鄰邊界按已保存嘅有限擷取核對;第33章第25節同第34章第1節沿用嘅行文亦同新擷取比對,其餘範圍另有本批擷取記錄。頁首及完整授權證據則沿用已保存資料。權利證據包括已保存頁首同該電子書完整附錄授權條文;附條件使用許可及美國以外地域須遵守當地法律嘅提醒一併保留,唔當成另經核實嘅目錄公有領域聲明,亦唔聲稱已核實喺全球各地都可以自由使用。傳統和合本作品頁公有領域說明,同網站CC BY-SA4.0及附加條件分開;頁尾修訂編號334707唔等於今次取得該固定歷史版本嘅全文。兩者都唔代替官方和修,亦冇作全球法律授權認證。 本批官方有限字頭資料包含沿用嘅第33章邊界同第34章資料,以及新取得嘅第35、36章資料。保存擷取時間分別係2026年10月24日01:47:33、01:47:36、02:30:03、02:30:06 UTC,唔係出版日期;第35章HTTP回應日期係02:30:02,比保存時間早一秒,兩者唔混稱。頁面冇顯示授權字句,唔等於獲准自由轉載。原文節位、載體章節編排、正文名字、註釋中嘅名字同額外字頭分開處理,唔把註釋或載體額外內容加入翻譯。 呢份係內容審閱稿,唔係最後發布版。古代單位嘅公制處理、全項目名字/地名/逐節參照同發布權利覆核仍待完成;唔用未核實嘅換算值,亦唔因保留傳統單位字頭就宣稱已符合公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