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3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以色列人,你哋要聽上主針對你哋講嘅話——就係針對佢從埃及領出嚟嘅全族所講嘅話: 2 「地上咁多族,我只揀選咗你哋。所以,我要追究你哋所有嘅罪孽。」 3 兩個人冇約好,會一齊行咩? 4 獅子冇獵物,會喺森林裏吼叫咩?幼獅冇捕到獵物,會喺自己嘅洞穴發出叫聲咩? 5 冇誘餌,雀鳥會跌落地上嘅捕鳥網咩?捕鳥網冇捉到嘢,會由地上彈起咩? 6 城裏吹起號角,城裏嘅人會唔驚咩?城裏有災禍,唔係上主帶嚟嘅咩? 7 因為主宰上主做任何事,都會先向佢嘅僕人——即係眾先知——透露佢嘅秘密計劃。 8 獅子吼咗,邊個唔驚?主宰上主講咗話,邊個可以唔講預言? 9 你哋要向亞實突嘅宮殿,同埃及境內嘅宮殿宣告:「你哋要聚集到撒瑪利亞嘅山上,睇吓城裏咁多騷亂,同埋嗰啲欺壓人嘅事!」 10 上主宣告:「撒瑪利亞嗰啲人,將用暴力同搶掠得嚟嘅財物積存喺自己嘅宮殿,根本唔識做正直嘅事。」 11 所以主宰上主噉樣講:「撒瑪利亞,敵人要包圍呢片土地,奪去你嘅力量;你嘅宮殿會畀人搶掠。」 12 上主噉樣講:「牧人從獅子口中搶救返嚟嘅,只係兩隻腳,或者一小塊耳仔。住喺撒瑪利亞嘅以色列人——嗰啲坐喺床角、坐喺鋪住錦布嘅床榻上嘅人——都只會噉樣被救出嚟。」 13 主宰上主——萬軍嘅上帝——宣告:「你哋要聽,要作證指控雅各家族。 14 因為到我追究以色列人叛逆嘅罪嗰日,我亦都要對伯特利嘅祭壇施行審判。祭壇嘅角會被砍斷,跌落地上。 15 我會將冬天住嘅屋同夏天住嘅屋一齊摧毀;用象牙裝飾嘅屋會毀滅,好多間屋都會消失。」呢啲話係上主講嘅。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全族、揀選同追究(1–2)**:1節原文先用第三身介紹上主嘅話,再轉入上主所講「我從埃及領出嚟」嘅第一身。本稿將介紹部分接成間接敘述,再喺2節開始直接引語;領人離開埃及嘅仍係上主,唔係阿摩司。「全族」保留集合範圍,唔縮成某個家庭。2節「揀選」所對應嘅原詞係「認識」;本稿按上主特別承認、眷顧自己子民嘅關係讀解,實際詞典亦將本節列入呢個用法。唔係話上主唔知道其他民族存在,亦唔冒稱原文另外寫咗「揀選」呢個動詞。正因呢份獨特關係,上主要追究佢哋所有罪孽;唔將「所以」改成免責保證。 2. **一連串反問同先知嘅話(3–8)**:3節取「約定相會」嘅意思,唔先改成兩個人所有意見都一致。獅子、捕鳥網同號角嘅反問串連原因與反應,唔當成詳盡動物學或捕鳥技術說明。5節按實得詞義取捕鳥網同誘餌;第二問升起嘅係網,唔係雀鳥。本稿用「彈起」表達網由地上升起嘅動勢,冇另加彈簧、拉線或一位捕鳥者,亦冇採納詞典轉述嘅刪字提議。6節係災禍,唔係將道德邪惡當成上主犯嘅罪;原句保留上主施行審判,唔削成單純旁觀或容許,亦唔據此替任何現代災難判定個別受害人嘅罪。7節「秘密計劃」取可以被透露嘅隱密籌算,唔另加一個具名天上議會。僕人係眾先知;預言包括受命傳講神嘅話,唔只係預測將來。 3. **宮殿、欺壓同敵人(9–11)**:9節向兩地宮殿宣告,係向其中嘅人發話,唔另寫上屋頂宣講嘅行動。被叫去傳話嘅人冇具名;亞實突按現有希伯來底本保留,唔改成亞述。城內「欺壓人嘅事」按本節抽象名詞讀解,唔將呢個名詞直接改成一隊被欺壓者。10節原來講喺宮殿積存「暴力同搶掠」;正文按積存財富嘅語境,將其所指明說成用暴力搶掠所得嘅財物。呢個係上下文轉喻讀解,唔係原文另外有「財物」一詞,亦唔係詞典為本節提供咗一個獨立「財物」義項。10節補出撒瑪利亞,係接清被指控嘅城中人,唔將9節召來見證嘅外人誤當成新受控者。11節亦明說撒瑪利亞,接清原來陰性單數「你」所指嘅城;唔另添一位女子。敵人未有國名;被奪去嘅係力量/勢力,唔擅自縮成某道城牆、特定武器或一場已具名嘅戰役。 4. **獅子口中嘅殘肢,同床榻嘅難句(12)**:牧人搶回兩隻腳或者一小塊耳仔,係極少、殘破嘅餘留;以色列人「噉樣被救出嚟」延續呢個慘烈比喻,唔係保證完整安全獲救,亦唔把比喻逐項變成指定嘅人體傷勢。原文冇喺呢度解釋牧人舉證免責嘅法律程序,本稿亦冇加進去。床角後面嘅罕詞 דְּמֶשֶׁק,詞義同點讀都有真疑問;正文保留現有點讀,取床榻織物/鋪飾方向,以「鋪住錦布嘅床榻」表達,唔宣稱已證實真絲、特定花紋、製法或外國產地。「錦布」係呢個有疑問詞嘅所選理解,唔係無爭議定義。亦有將相關字形讀作地名大馬士革嘅解法;詞典報告呢種讀法,唔等於本稿已親驗所引古代見證,或者可靜默更改底本。兩個床榻短語喺本稿都接住坐喺嗰度嘅人,描寫佢哋所處環境;唔擅自另造兩件從廢墟搶出嚟嘅殘破家具。句尾雖有呢啲難處,牧人所救殘片與以色列人遭遇嘅對照仍然保留。 5. **見證者、雅各家族同祭壇角(13–14)**:13節嘅複數聽者同作證者冇另具名;本稿唔指定為某幾位先知、君王或司法官。「雅各家族」係群體,唔係一座住宅。原文同時有主宰稱號、上主之名,同「萬軍嘅上帝」;三者指同一位,唔當成三位神,亦唔刪去其中一個稱號。14節保留追究以色列人與對伯特利祭壇施行審判同一日嘅關係。「祭壇嘅角」係壇上角狀突出部分,唔係被宰動物嘅角;原文冇喺呢度另列數目、材料或執行砍斷嘅人。 6. **冬屋、夏屋同象牙(15)**:冬天住嘅屋同夏天住嘅屋一齊遭打擊,唔係前一間屋倒塌壓住後一間。「象牙屋」所用嘅詞確有象牙材料義;正文用「用象牙裝飾嘅屋」表達呢種豪華建築,唔令人誤會整間屋全由象牙堆砌,亦唔據詞典嘅材料用例冒稱已證實某種鑲嵌工法。末句取「好多間屋」嘅數量讀解;原來形容詞亦有大、多等用法,所以另有「大屋」嘅理解,唔將本稿選擇講成只有一個可能。經文冇喺呢度交代屋主能否逃走,亦冇另給現代日期。 ## 原文、來源及使用界線 本章由唯一主譯直接按完整希伯來原文組成香港粵語句,唔以現代聖經譯句作語義或措辭中介。主底本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 2.6,19 Oct 2026,build27.7。已親讀原生3章全部15節、必要前向上下文4:1–3、完整標頭及通用註記說明;先前已親讀嘅原文及第2章作後向上下文。4:1–3唔係完整後續段落,亦唔混入本章。 3:10嘅UXLC實際字項係 הָאֽוֹצְרִ֛ים,其中內嵌嘅m係註記代碼,唔係希伯來字母;字項喺註記前後嘅兩部分都保留。現行標頭另記呢度可能嘅merkha/meteg問題,MAM則呈現 הָא֥וֹצְרִ֛ים。呢個係所選數碼底本嘅實際記錄,唔冒稱已親眼核驗列寧格勒抄本影像,亦唔將重音標記變成另一個動詞。標頭其餘7:2、8:12更正唔在本章範圍之內。 比較文本係 [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 MAM-basics commit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 嘅 CC-Amos 原始wiki及相應parsed-plus結構。完整適用wiki、C/D/E、模板及header已親讀,唔將metadata當正文,亦唔串讀不同結構角色。3:11 UXLC וְהוֹרִ֤ד 與MAM וְהוֹרִ֤יד 嘅實際長短拼寫分別保留,唔靜默補字。前向上下文4:1完整נוסח亦保留:MAM正文 הָרֹצְﬞצ֖וֹת,附註 א=הָרֹצֲצ֖וֹת (חטף),UXLC則係 הָרֹצְצ֖וֹת。原生段落標記與節文分開;本次18個原生單位冇讀寫異文項,唔據此宣稱全書一概冇異文。MAM係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本,唔冒稱已親驗所引古抄本。 有界詞義材料包括 [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HebrewLexicon](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tree/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 嘅BDB outline及精確索引,並親讀歷史BDB網上重載嘅所需詞條/學術段落,唔只取中文詞義摘要。實得材料包括 [מוֹקֵשׁ](https://biblehub.com/bdb/4170.htm)、[עשוקים](https://biblehub.com/bdb/6217.htm)、[דְּמֶשֶׁק](https://biblehub.com/bdb/1833.htm)、[נצל](https://biblehub.com/bdb/5337.htm) 及 [ידע](https://biblehub.com/bdb/3045.htm) 嘅適用範圍。辭典所報擬改、疑義同現有原文分清;其中夾引嘅現代版本譯句已隔開,未用作本稿中介。冇冒稱完整印刷頁校勘、整部詞典讀畢,或親驗詞典轉述嘅古代見證。 人名、地名只採有界《和合本修訂版》字頭參考,不借現代譯句裁定身份、句法或語義;所用字頭來自標示該版本嘅鏡像,唔冒稱香港聖經公會官方主機直取。3:12有關大馬士革嘅字頭資料,唔用嚟迫使原文讀作地名。公眾第3章1–15節與原生3:1–15逐節對應。本章冇需要公制換算嘅長度、重量或容量;兩個人、兩隻腳同耳仔殘片各自嘅數量及修辭作用保留。 ## 底本及授權 UXLC希伯來文本按官方通知可查看/複製,署名UXLC2.6(27.7)及Tanach.us;唔推論字型、網站外觀或其他附件同權。MAM資料按 [CC BY-SA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條件,署名Hebrew Wikisource並保留上述直接來源連結;編訂由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及Benjamin Denckla等參與。OSHB資料按CC BY4.0署名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歷史BDB係歷史學術文本,重載網站其他資產各有適用條款,唔因研究取得而擴大授權。本稿係新粵語翻譯同自寫譯註,唔附私人原始資料、現代譯文、完整詞典或內部審閱檔。 ## 原包說明:README.md # 阿摩司書讀者套件 香港粵語,八步準則 v2.7。封裝日期:2026-11-03(香港)。 - Amos-complete.md:全9章146節,後附70項譯註、九章來源及底本/授權說明。 - Amos-body-only.md:同一全卷正文,方便連續閱讀;不含譯註或來源說明。 - AMO/001.md 至 AMO/009.md:九份分章讀者稿,各自保留正文、譯註及來源/授權說明。 - manifest.json:各檔案的用途、節數、bytes及SHA-256。 - SHA256SUMS:其餘13個檔案的SHA-256;不包含自身,避免循環。 章節數依次為15、16、15、13、27、14、17、14、15,合146節。合冊及分章是同一內容的不同排列,並非額外經文。封裝沒有改動已定稿的正文、譯註或來源/授權文字。 底本版本、取讀差異、真不確定及使用界線以各讀者稿的說明為準;各章保留的歷史取材範圍不表示合冊缺少其餘章節。閱讀正文時請一併參考譯註。檔案均為UTF-8 Markdown或純文字;不附內部審閱報告或私人原始資料。 可在解壓目錄執行 sha256sum -c SHA256SUMS 核對完整性。校驗值不是外部電子簽章。 授權:CC-BY-NC-S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