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 5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節號說明:本版5:1–30對應原生5:1–30;本版5:31對應原生6:1。 1 伯沙撒王為一千個大臣擺設盛大宴席,喺呢一千人面前飲酒。 2 伯沙撒飲酒嘅時候,吩咐人拎嚟佢父親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取走嘅金銀器皿,畀王、佢嘅大臣、妻子同妾侍用嚟飲酒。 3 於是,人就拎嚟從耶路撒冷上帝嘅殿取走嘅金器皿,王、佢嘅大臣、妻子同妾侍就用嚟飲酒。 4 佢哋一邊飲酒,一邊讚美金、銀、銅、鐵、木同石造嘅神明。 5 就喺嗰一刻,忽然出現咗人手嘅手指,喺燈臺對面、王宮牆上嘅灰泥面寫字。王睇見嗰隻寫緊字嘅手。 6 王即刻面色都變埋,心裏嘅念頭嚇到佢,兩腿發軟,兩個膝頭互相碰撞。 7 王大聲叫人帶巫師、迦勒底人同占卜者入嚟。王對巴比倫嘅智慧人講:「邊個讀得出呢啲字,又將意思講畀我知,就可以着紫袍,頸上戴金鏈,喺國中做第三位掌權嘅人。」 8 王所有智慧人都入到嚟,但佢哋讀唔出啲字,亦唔能夠將意思講畀王知。 9 伯沙撒王更加驚惶,面色都變晒;佢嘅大臣亦都驚慌失措。 10 王后聽到王同大臣嘅說話,就入到宴會廳。佢講:「願王萬歲!唔好畀心裏嘅念頭嚇親,面色亦唔好變。 11 你國中有一個人,佢裏面有聖潔眾神嘅靈。喺你父親在位嘅日子,佢顯出洞察力、悟性,同好似眾神嗰樣嘅智慧。你父親尼布甲尼撒王立咗佢做術士、巫師、迦勒底人同占卜者嘅首領——就係你父王立佢嘅。 12 因為喺但以理身上,顯出超卓嘅心志、知識同悟性,能夠解夢、解明謎語、解決難題;王曾經將佢改名做伯提沙撒。依家叫但以理嚟,佢就會講明個意思。」 13 於是,但以理被帶到王面前。王問但以理:「你就係但以理,係我父王從猶大帶嚟、嗰批由猶大被擄嘅人其中一個? 14 我聽聞你裏面有眾神嘅靈,又顯出洞察力、悟性同超卓嘅智慧。 15 頭先啲智慧人同巫師被帶到我面前,要讀出呢啲字,將意思講畀我知,但佢哋唔能夠解明。 16 我聽聞你能夠解明事理、解決難題。依家,你如果讀得出啲字,又將意思講畀我知,就可以着紫袍,頸上戴金鏈,喺國中做第三位掌權嘅人。」 17 但以理回答王:「你嘅禮物,你自己留返;你嘅賞賜,畀其他人啦。不過,我會為王讀出啲字,將意思講畀王知。 18 王呀,至高上帝曾經將王權、尊大、榮耀同威嚴賜畀你父親尼布甲尼撒。 19 因為上帝賜畀佢嘅尊大,各族、各國、講各種語言嘅人都喺佢面前發抖、懼怕。佢想殺邊個就殺邊個,想留邊個活命就留邊個活命;想提升邊個就提升邊個,想貶低邊個就貶低邊個。 20 但佢心高氣傲,心志剛硬,行事狂妄,就被拉落王位,尊榮亦被奪去。 21 佢被趕離人群,心變到同野獸一樣,同野驢住埋一齊;人畀草佢食,好似牛嗰樣,佢嘅身體被天上嘅露水淋濕,直到佢知道至高上帝掌管人間嘅國,想立邊個,就立邊個掌權。 22 伯沙撒呀,你係佢嘅兒子,雖然知道晒呢一切,仍然唔肯謙卑自己。 23 你反而高抬自己,反抗天上嘅主;人將佢殿裏嘅器皿拎到你面前,你同你嘅大臣、妻子、妾侍用嚟飲酒。你讚美銀、金、銅、鐵、木同石造嘅神明,佢哋睇唔見、聽唔到、乜都唔知;但嗰位掌握你氣息、掌管你一切道路嘅上帝,你就冇尊崇佢。 24 所以,呢隻手就由上帝嗰度差嚟,寫低呢啲字。 25 寫低嘅字係:『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26 呢啲字嘅意思係:『彌尼』——上帝已經數盡你嘅國運,叫佢完結。 27 『提客勒』——你被放喺天平上衡量,發現唔夠分量。 28 『毗勒斯』——你嘅國被分開,交畀瑪代人同波斯人。」 29 於是伯沙撒下令,人就畀但以理着上紫袍,頸上戴金鏈,又宣布佢喺國中做第三位掌權嘅人。 30 就喺當晚,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31 瑪代人大流士接掌咗王權,嗰陣大約六十二歲。 授權: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註解 1. **親屬稱呼、王后同王嘅用語。** 第二、十一、十三、十八、二十二節照原文保留「父親」「兒子」嘅稱呼,唔憑外來歷史推測改成另一代親屬或者只係前王;呢啲稱呼本身亦唔足以證明每一代嘅實際家譜。第十節嘅王后身份冇進一步說明,正文冇擅自改成母后。第十一、十四節「聖潔眾神嘅靈」「眾神嘅靈」保留說話者嘅表述,唔混同第十八節但以理所講嘅至高上帝。 2. **驚恐、術士同第三位。** 第六節原文以腰胯關節鬆開、膝頭互撞形容驚恐,正文用「兩腿發軟」表達所取得嘅上下文意思,唔加失禁或者醫學診斷。第七、十一節幾類智慧人嘅職能有重疊,「術士」「巫師」「占卜者」唔係已證實嘅現代專業分類。第七、十六、二十九節保留第三位掌權嘅地位,冇另加第一、第二位係邊個,亦冇用推測嘅共治制度改寫。 3. **解結、禮物同施事。** 第十二、十六節原文用解開結嘅圖像講解決難題;正文按智慧、解夢嘅上下文處理,唔當係實際解繩。第十七節但以理拒絕禮物,同第二十九節王命人畀佢着紫袍戴金鏈,兩段都保留,唔額外解釋但以理內心接受定拒絕。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九、三十節有啲行動嘅施事冇具名,正文唔補出官員、殺手或者政變經過。 4. **從人群被趕走。** 第二十一節嘅心同野獸一樣、野驢、食草同露水,保留敘事圖像;唔自動定成物種變化、某種疾病或者七年期限。第二十三節「一切道路」喺指人嘅行動同生活路向嘅上下文理解,唔限於實際道路。 5. **牆上嘅字。** 第二十五節保留字音:MENE、MENE、TEKEL、UPHARSIN,兩次MENE唔刪減;最後一詞包括連接詞同複數形式,第二十八節用單數PERES解說。呢組字涉及重量詞,亦同後面數算、稱量、分開嘅解說構成語音同字形呼應;PERES同波斯嘅名稱亦有呼應。所取得嘅重量資料有約零點六公斤嘅彌那、約十一點五克嘅舍客勒,而最後嘅一半可能涉及半舍客勒或者半彌那,唔能夠硬定一個總重量。呢度係待解嘅文字同判詞,唔係一張實際秤重清單,所以正文保留字音,冇用公制數字取代雙關。第二十七節係評價上唔夠分量,唔係量度王嘅體重。 6. **最後一節同章節邊界。** 本章第一至三十節對應原文資料第五章一至三十節;第三十一節對應原文資料第六章第一節。呢個邊界經實際有序對照核實,唔係假設各版本章節完全相同。第三十一節「接掌王權」保留領受王國/王權嘅意思,冇補征服、任命者或者登基程序。「大約六十二歲」係年齡,唔係在位第六十二年。原文稱大流士為瑪代人,本稿唔靠跨章人物字頭嘅概括介紹,指定佢係另一位歷史人物。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亞蘭文為依據,唔以現代譯句作翻譯中介。主譯先完成原生第五章同完整第六章上下文、兩版本全部有界註記,再請求同完整讀取經獨立核准嘅詞義資料。其後實際章節對照證明公開第五章最後一節來自原生第六章第一節,所以另外完成原生第六章、完整第七章上下文同全部註記嘅原文先讀,先再請求單獨限於嗰一節嘅詞義資料。原本第五章資料唔回寫成一早包括咗呢個橋接單元。 主譯同另一位原文分析者分別完成自己嘅兩階段取得、三十加一個原文判斷並封存,雙方都完成之後,主譯先親讀另一方兩份完整報告、逐項比較,再開始正文。兩人嘅判斷大致相近,唔為製造審閱紀錄而虛構分歧或者必改項。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四個初讀角色都親讀實際三十一節正文、全部六項註解同來源說明,各按自己嘅範圍提出判斷,冇發現必改嘅正文問題。兩位語言審閱各有第十三節嘅可選語序或者補詞建議;主譯比較完整句子後保留原句,唔為留下修改紀錄而改字,亦唔回寫成原先有必改項。後來專名核對發現第三十一節拼法唔符合指定版本,另行提出完整句子候選;三個指定角色各自親讀實際完整句子、全部註解同相鄰正文,接受呢個拼法候選;當前專名重綁、實際整章重讀同末編仍係分開程序,唔以候選接受代替。 **原文版本同閱讀範圍。**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UXLC由先前保存嘅原始壓縮檔取出本卷,最初取得日期未能確定,冇補造。MAM採固定版本原始維基文字同解析資料;完整保留書寫/誦讀形式、巢狀註記同編者記號,唔先扁平化成折衷原文。 第一階段係原生第五章三十節加第六章二十九節,每版本五十九節、六份完整呈現,四十七項完整出版者註記同十項歷史更正。主譯自己先前完整讀過嘅第五章資料同檔頭按相同位元組核實重用,第六章全文同二十項註記新讀;第五章UXLC亦重新完整讀過。第一階段MAM有三十三個書寫/誦讀模板、二十二個位置,UXLC有二十一個位置;第六章第一節嘅明示處理唔完全相同。資料角色核實六十五組先前第五章資料相同,係資料重用數,唔等於主譯嘅個人閱讀數。 橋接準備另以原生第六章二十九節加完整第七章二十八節,每版本五十七節為範圍,有四十三項註記同八項歷史更正。主譯按自己已完整讀過、核實位元組及完整註記節點相同嘅第六章資料重用,完整新讀兩版本第七章、維基呈現同二十三項註記,並重新閱讀全部八項更正同橋接節。呢兩輪有重疊,唔相加冒稱互不重複嘅閱讀單元。橋接準備範圍MAM有二十七個相關模板、十八個位置,UXLC有十六個位置;第六章第一節同第七章第四節有額外明示書寫/誦讀處理。模板數唔等於位置數,亦唔代表兩版本全部字形、元音、重音相同。 第五章第五、七、八、十、十三、十四、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一至二十三、二十九、三十節嘅書寫/誦讀資料照實保留;例如第十節同第二十三節內嵌嘅編者標記唔當成額外亞蘭文字母。第五章十節同一子項三次先後更正,係真實先後記錄,唔係當成三份同時並存原文。第五章二十節出版者對字點可能係母音或者彩色照片污點嘅疑問,照實保留歸屬,唔寫成主譯親驗古抄本所得。 橋接嘅原生第六章第一節,MAM列書寫形式מדיא、誦讀形式מָדָאָה;當前UXLC呈現帶點מָדָיאָ,冇同樣明列一對書寫/誦讀元素。MAM完整註記討論先前轉錄版本顯示或移除誦讀標記嘅差別,唔等於兩版本都做咗同一處理。第七章作完整上下文,當中字形、重音、可能擦除字母同舊版差別都係出版者所述,唔升格成個人抄本鑑定。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完整古代譯本作全面對讀;資料中有界引述嘅古代字串仍係所引資料,唔冒稱全面獨立取得。 **實際公開章節。** 資料角色及獨立核對者實際讀取原生第五、六章全部五十九個有序公開對應位置同邊界,主譯親讀核准安全座標證據、核對原文身份後採用:本章公開第一至三十節係原生第五章一至三十節,公開第三十一節係原生第六章第一節;原生第六章二至二十九節留作公開第六章一至二十八節。原生章節數三十同二十九冇改寫,橋接節只喺本章出現一次,唔會喺下一章重複。下一章仍須自己完整工作同審閱,座標對照唔授權自動生成正文。第七章只係完整原文上下文,未宣稱完成其詞義或公開對照;冇混入希臘文增補。 **實際語義選擇同保留難處。** 第二、十一、十三、十八、二十二節保留父子稱呼;另一位分析者提醒相關詞義容許唔同親屬層次,主譯接受呢個範圍限制,唔將正文稱呼講成經外部史料確證嘅家譜。第十節唔替王后指定母后或者王妻身份。第十一、十四節保留王后同王嘅眾神語言;第十八節等真神語境用「上帝」,第二十三節稱「天上嘅主」,物質神像則用「神明」,唔一律套同一詞。 第三節重述只提金器,冇按第二節補銀;第四同第二十三節材質次序唔完全一樣,冇自動統一。第六節採已取得嘅驚恐、兩腿發軟上下文義,唔加失禁。第七節原文明有強聲呼叫,唔係將普通說話誤寫成哭泣。智慧人幾種職能仍有重疊,第三位掌權亦唔足以建立特定共治制度。第十二、十六節解結圖像按解夢、解難上下文處理;第十七節拒禮同第二十九節實際賞衣都保留,冇替人物補內心動機。 一位語言審閱嘅報告曾用「強迫賞賜」式嘅壓縮字眼;主譯指出可能暗示但以理違願受迫,審閱者另存不可覆寫嘅澄清,準確意思係王下令賞賜,唔係已證明人物內心受迫。呢個係報告措辭更正,唔係正文新錯誤,亦冇改寫原先冇必改項嘅結果。 第二十、二十一節保留被廢、人群、野驢、草同露水,以及直到認識至高上帝掌權嘅關係;匿名複數施事唔補成特定官員。第二十五至二十八節保留文字、重量詞同動詞解說嘅雙關,唔把彌那、舍客勒或者不確定嘅「一半」直接換成正文公斤數,亦唔將評價性衡量變成量體重。當地原文字形、已取得嘅數算/稱量/分開義及獨立專名字頭支持有界說明;註記裏仍未供語義使用嘅片段,唔靠標籤或者相鄰字串反推。第三十節殺手冇具名;第三十一節領受王權亦冇交代征服、任命或者外部歷史身份。廣泛人名字頭嘅概括介紹唔可以取代當地「瑪代人」稱呼。年齡保留「大約」,唔改成精確六十二歲或者在位六十二年。 **有界詞義取得同接觸限制。** 原生第五章一百六十九項初始資料,加二十四項逐一批准嘅補充,共一百九十三項、完整可用註記一百九十五次呈現、四百五十六個當前參照。主譯六十三組詞義欄位新讀、一百三十組按自己先前完整閱讀嘅相同內容重用;四組完整註記陣列新讀、一百八十九組按自己先前或本輪較早已完整讀過嘅相同陣列重用。另一位分析者有自己唔同嘅新讀/重用數,唔互相借用。 橋接節另外八項初始資料加一項精確批准補充,九份完整欄位同全部十七項註記主譯今次都親自完整重讀,共十個當前參照。呢九項唔係九個歷史上全新詞義身份。兩階段共二百零二次資料呈現,身份可重複;註記同參照亦唔冒稱跨階段完全不重複。原生第五章一百三十九個精確詞頭缺口,同橋接六個缺口分開保留,補充唔抹去原先查找冇結果。橋接有六個真正空註記母項,唔當成遺失註記;既有未完成註記佔位仍係未完成,本輪冇當前缺失呼叫亦唔等於歷史缺失已補回。完整所選詞義保留其他參照,但唔因此聲稱已完成其他章嘅翻譯分析。 沿用累計十六組註記隔離歷史,同獨立嘅所選定義欄位隔離,兩層都必須承接,唔因某個詞今章冇出現或者註記為空就重設。保守待核唔自動等於已證實現代來源;版本標籤、原文字形、詞義編號、周圍語句同連結都唔授權反推隱去意思。較早接觸、暫停資料、後來修復、局部範圍優先同缺失記錄照實保留,唔宣稱全歷史純淨或者心理上完全冇影響。 另一位原文分析者喺橋接取得時發現資料管理說明沿用咗上一階段「二十四項補充」嘅字眼,獨立資料核對者承認漏查;實際橋接清單、欄位同範圍一直係八加一。已另存不可覆寫嘅說明同更正後繼本,舊記錄唔抹掉,九份詞義、註記同隔離內容冇改動。主譯亦另記一次額外原文刷新先列印、同一工具呼叫寫封存之後才親讀輸出嘅次序;封存前所需嘅完整兩版本原文早已親讀,唔把嗰次額外輸出冒稱較早個人閱讀。原始工作歷史同真正完成範圍照實區分。 初次來源說明寫作曾用一段連續節號,錯誤將第五章第九節包括喺書寫/誦讀清單;主譯喺初稿封存同交審前已按完整原文及位置清單更正為第七、八、十節,保留原寫作同不可覆寫嘅說明,唔算成同儕後來發現或者本次正文修改。 **專名同參考界線。** 指定參考係實際頁面標示2010年《和合本修訂版》嘅來源。資料準備同獨立核對者讀取全部三十一個當前正文/原文/公開對應上下文,核對十一個字頭、二十九個正文位置、三十個來源字頭位置同全部原文子項證據;主譯親讀核准有界專名證據及全部必讀限制,唔借用對方嘅現代整頁閱讀作自己嘅語義來源。初稿二十八處有同節逐字拼法支持,第三十一節「大利烏」同指定來源「大流士」唔係逐字相同。按專名拼法標準,完整句子候選只將呢個名字改成「大流士」,註解第六項同步;古代身份、瑪代稱呼、接掌王權同大約六十二歲冇因此另作解釋。初稿非逐字相同嘅歷史唔會因後來修正而抹去。 三個候選審閱接受之後,已按整合後實際正文重新獨立核對全部三十一個上下文、二十九個名字位置、完整子項證據同來源副本;當前二十九處都有同節逐字拼法支持。第三十一節兩個含完整句子嘅名字記錄都更新咗,雖然名字字數同偏移位置冇變;唔會以偏移相同冒稱完整記錄原封不動。呢個重綁仍只係拼法證據,唔係語義或者人物身份認證。 第十二節來源另有尼布甲尼撒、第三十一節來源另有迦勒底,但當地原文冇相應名字詞,唔因此強加正文。第十二節但以理嘅重複位置同公開來源唔一一配對;迦勒底嘅書寫/誦讀位置亦唔當成兩次中文出現。第二十八節波斯名字同前面待解字音毗勒斯分開,專名證據唔代替文字雙關嘅原文分析。神名、官職、一般智慧人類別同牆上待解字音唔自動當普通專名,排除亦唔等於批准譯義。沿用同一批來源位元組,冇為本次專名重查另作網頁請求;首次取得HTTP200成功,最終網址有記錄,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有界拼法證據唔係古代人物身份、整句語義或者公開散布授權;主譯冇打開現代整節譯句作翻譯中介。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涉及MAM材料,凡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程式碼授權同資料授權分開。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重試曾受阻嘅法律頁面,也冇聲稱已補讀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但以理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文同亞蘭文原文翻譯,用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實際重複、異象、強烈場面同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交代選擇同限制,唔代表所有代詞、年代或者難句已經變得毫無歧義。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所有第三方出版權利已經核實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全卷十二章、三百五十七個正文單位,正文按本套公開編號排列;檔名由 `DAN_001.md` 至 `DAN_012.md`。`SHA256SUMS.txt` 只用嚟核對檔案完整性,唔代替內容審閱。 - 真神稱「上帝」,上帝專名依慣例稱「上主」,「主」亦可以係對受稱者嘅尊稱。外邦王講「眾神」或者作神明比較時,保留說話者角度,唔無聲改成後來嘅身份判定。 - 第七章「有一位好似人嘅」係異象中嘅比較;第八章向先知發出嘅「凡人」稱呼係另一個語境,唔因原文形式相近就全部改成同一個稱號。使者、首領、聖民、受膏者、君王同代詞嘅身份,仍須連同相關簡注閱讀。 - 異象嘅時期、七數、日數同人物關係,冇擅自換成固定現代日期或者唯一歷史時間表。一千二百九十日同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照保留,唔為兩者差額另造一件事件。 - 第三章像嘅公制尺寸係按古代肘尺估值換算嘅約數,唔係唯一考古定值。第五章牆上文字保留重量名稱同解釋嘅雙關,唔將成句壓成一組現代重量數值。 - 第十章二十節開始嘅說話,連續到第十二章四節,之後第五節返回但以理敘事;第十二章九至十三節係另一段回答。章末冇合引號,可以係有意接續下一章,唔等於刪漏說話。 ## 原文範圍同編號 所用原文書卷有十二章,實際終點係十二章十三節,冇加入希臘文增補或者假設存在第十三章。第二章四節內由希伯來文轉入亞蘭文;第七章末仍係亞蘭文,第八章一節返回希伯來文。呢啲語言邊界按實際資料核實,唔將整卷當成單一語言。 公開編排同原生編號嘅不同,經完整有序對應核對後處理,內容唔重複或者遺失: | 本稿公開編號 | 所用原生編號 | | --- | --- | | 3:1–30 | 3:1–30 | | 4:1–3 | 3:31–33 | | 4:4–37 | 4:1–34 | | 5:1–30 | 5:1–30 | | 5:31 | 6:1 | | 6:1–28 | 6:2–29 | 其餘章節按當章實際核對嘅相同編號呈現。第五章末嘅橋接節另經原文先讀及精確有限資料取得,唔因編號對應就自動取得取義權限。 ## 專名參照同網站故障 普通專名拼法以指定 canread.bible 所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作有界參照,唔以完整現代譯句作主譯語義中介。第一至七章使用當時實際取得及核對嘅網站資料。第八至十一章本次指定頁面回覆HTTP500,未取得當前DOM;第十二章係請求逾時,HTTP狀態同DOM都空缺,唔應寫成HTTP500。 第八至十二章各自另經獨立完整資料核對,再由統籌逐章批准,使用網站已保存頁面明示連出嘅固定同版上游XML。呢個係有證據同有限範圍嘅替代參照,唔係聲稱網站已恢復,亦唔證明當前部署同上游位元組相同。早先第七章四處比較只係移除空白後相同,唔係全書逐位元組證明。 拼法核對唔決定地點、人物、年代或者整句意思。上游有時重複名字或者補出原句冇明寫嘅名字,本稿唔因此強行增加,亦唔假定每個出現位置一一對應。第十章寶石名稱唔屬普通人名、地名字頭認證;河流字頭、末後稱號同異象身份亦唔能互相代替語義論證。 ## 來源、閱讀範圍同權利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每章保留版本、編訂者、實際書寫/誦讀、段落、元音、重音、完整出版者註記同查核範圍。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模糊筆畫嘅觀察,唔冒稱本次親驗古抄本影像。 詞義資料按實際核准嘅完整有界項目及註記處理,唔把所選身份當成整部詞典,唔補造缺口或者推回隔離內容。自己先前完整讀過而逐份相同嘅材料,明確記錄後先重用;機械檔案驗證唔冒稱新語義閱讀。各角色實際閱讀範圍、先前接觸同修訂歷史都保留。原文分析者第六章曾接觸必讀批准內一項主譯提醒,雖然原文先讀早於接觸,仍唔聲稱全球盲讀。後來資料覆核同最終覆核由同一固定席位先後擔任,該席位已讀完整現代參照同有限資料,重新先讀正文亦唔抹去先前接觸。 UXLC聖經文字同網站其他材料嘅權利範圍分開。MAM適用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涉及再散布或者改編MAM材料時,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現代上游來源所附許可文字唔等於本計劃已獨立取得所有再散布權;來源權利狀態仍有未確認之處。呢套檔案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讀本或者現代完整參照譯句。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者其他再利用,仍須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 ## 修訂同階段紀錄 各章「來源及授權」係該章實際凍結時嘅過程紀錄。較早階段所寫「往後覆核」、當時隔離記錄數目、當時未取得下一章權限等,保留其真實時間位置,唔代表後來程序冇進行,亦唔應倒改成較早已經完成。每章最後批准同整卷覆核係分開嘅工作,檔案雜湊本身唔能代替兩者。 整卷連貫閱讀另外發現第十二章四節漏咗結束第十章開始嗰段說話嘅引號。呢個係主譯交出終章初稿之後先發現嘅真實邊界問題;早先讀回漏查,同其他角色原來冇提出語言/取義暫停嘅歷史保留,唔倒稱人人一開始已發現。修訂只補回該處結束引號,唔改已交付嘅第十、十一章,亦唔改任何希伯來文詞義或者另加說話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