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8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以下係各支派嘅名字。從北端沿希特倫條路,經哈馬入口,去到哈薩‧以難,沿大馬士革北面同哈馬相鄰嘅邊界,從東到西,但支派得一份。 2 挨住但嘅邊界,從東到西,亞設得一份。 3 挨住亞設嘅邊界,從東到西,拿弗他利得一份。 4 挨住拿弗他利嘅邊界,從東到西,瑪拿西得一份。 5 挨住瑪拿西嘅邊界,從東到西,以法蓮得一份。 6 挨住以法蓮嘅邊界,從東到西,呂便得一份。 7 挨住呂便嘅邊界,從東到西,猶大得一份。 8 挨住猶大嘅邊界,從東到西,要有你哋獻出嘅一幅地,闊約13公里,長度好似其他支派嘅份地一樣,從東伸到西;聖所要喺當中。 9 你哋獻畀上主嘅地,要長約13公里,闊約5.2公里。 10 呢幅聖地要歸祭司:北邊長約13公里,西邊闊約5.2公里,東邊闊約5.2公里,南邊長約13公里;上主嘅聖所要喺當中。 11 呢幅地要歸畀撒督子孫中分別為聖嘅祭司。佢哋謹守我交託嘅職責;以色列人走迷路嗰陣,佢哋冇好似利未人咁走迷路。 12 呢幅地係從獻出嘅土地中特別撥畀佢哋嘅,係至聖嘅地,挨住利未人嘅邊界。 13 利未人要有一幅同祭司份地相鄰嘅地,長約13公里,闊約5.2公里;全長約13公里,闊約5.2公里。 14 呢幅地唔可以賣,唔可以交換;土地最好嘅部分唔可以轉讓,因為係歸上主為聖嘅。 15 餘下闊約2.6公里、長約13公里嘅地,要畀城作日常用途,用嚟居住同作郊野空地;城要喺當中。 16 城嘅尺寸係咁:北邊約2.3公里,南邊約2.3公里,東邊約2.3公里,西邊約2.3公里。 17 城外要有郊野空地:北邊約130米,南邊約130米,東邊約130米,西邊約130米。 18 同獻出嘅聖地相鄰、長度剩返嘅土地,東面約5.2公里,西面約5.2公里,要同聖地相鄰;土地嘅出產要畀喺城入面做工嘅人作糧食。 19 喺城入面做工嘅人,來自以色列各支派,要耕種呢幅地。 20 整幅獻出嘅地,長闊各約13公里;你哋要將聖地連同城嘅產業,作為一幅正方形嘅地獻出。 21 聖地同城嘅產業兩邊,餘下嘅地要歸領袖:東面沿住獻出地段約13公里嘅一邊,伸到東界;西面沿住約13公里嘅一邊,伸到西界,同各支派嘅份地相對,歸畀領袖。聖地同殿嘅聖所要喺當中。 22 利未人嘅產業同城嘅產業,要喺歸領袖嘅地中間;喺猶大邊界同便雅憫邊界之間,餘下嘅地要歸領袖。 23 至於其餘支派,從東到西,便雅憫得一份。 24 挨住便雅憫嘅邊界,從東到西,西緬得一份。 25 挨住西緬嘅邊界,從東到西,以薩迦得一份。 26 挨住以薩迦嘅邊界,從東到西,西布倫得一份。 27 挨住西布倫嘅邊界,從東到西,迦得得一份。 28 挨住迦得嘅邊界,向南面,疆界從他瑪到加低斯米利巴水,再沿河谷去到大海。 29 呢個就係你哋要分畀以色列各支派承受嘅土地;呢啲就係各支派嘅份地。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30 以下係城嘅出口。北邊量得約2.3公里, 31 城門要按以色列各支派嘅名字命名。北面有三道門:呂便門一道,猶大門一道,利未門一道。 32 東邊約2.3公里,有三道門:約瑟門一道,便雅憫門一道,但門一道。 33 南邊量得約2.3公里,有三道門:西緬門一道,以薩迦門一道,西布倫門一道。 34 西邊約2.3公里,有三道門:迦得門一道,亞設門一道,拿弗他利門一道。 35 城周圍一圈約9.4公里。從嗰日起,城嘅名要叫『上主喺嗰度』。」 授權: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注 1. **尺寸、原數同估算:** 本章量度數字冇明寫單位。正文按延續聖殿異象嘅上下文,以較長肘尺約0.52米換算,唔宣稱本章明寫肘尺或唯一標準,亦冇再加一掌。二萬五千換成約13公里,一萬約5.2公里,五千約2.6公里,四千五百約2.3公里,二百五十約130米,一萬八千約9.4公里。所查肘尺資料亦保留普通估值約44.5厘米;如果採用,數值會相應較細,例如四千五百約2公里,一萬八千約8公里。正文用約數,四千五百按所選尺度實算約2.34公里,周長一萬八千約9.36公里,分別四捨五入,唔係用已約化嘅2.3公里乘四再冒稱原文周長。8節整條地帶嘅長度好似支派份地,唔等於已明定全國東西長13公里。 2. **10–17節嘅聖地同城地:** 11節祭司係複數,分別為聖嘅修飾形式有壓縮,正文冇補造一位獨有祭司。13節實際兩次寫一萬闊,唔改成二萬去配合另一種地圖。14節按所選詞義用「最好嘅部分」,唔將「首先」或「初熟」當成唯一意思;書寫同誦讀嘅轉讓動詞形式分開保留。15節「日常用途」對應非祭儀專用嘅普通範圍,唔係道德污穢。郊野空地所選詞義包括可以放牧嘅土地,正文唔限定唯一城市用途。16節南邊尺寸另有一個書寫但唔誦讀嘅「五」,正文隨誦讀採四千五百,唔將多出字另加落數目。 3. **18–22節嘅耕種同幾幅地:** 18節出產作糧食,19節兩個工作字分別按勞作同耕種處理。「呢幅地」係承接前文出產土地嘅上下文表達,唔係原文另重複一個土地名詞;原句單數分詞同複數動詞仍有壓縮。20節兩個二萬五千尺寸相等,正文按正方形理解;但所選索引項對רביעית實際提供嘅係「四份之一」,唔係「正方形」嘅直接詞義證明。呢度係按原文形態同相等尺寸作上下文理解,唔暗換字典詞義,亦唔將城地強說成整幅地四分之一。21–22節連接、方向同歸屬壓縮,正文按兩側餘地歸領袖、聖地同城地保留喺中央處理,唔聲稱已唯一畫出精確平面圖,亦唔將祭司、利未人同城嘅產業全部變成領袖私產。 4. **地名、支派同城門:** 1節確有相鄰嘅「哈馬入口」字形,唔同47章15節嘅次序;哈薩‧以難喺兩章嘅希伯來字形亦有分別,中文拼法唔抹平原生記錄。28節保留加低斯米利巴水同河谷,冇加原文冇寫嘅埃及,唔由字典座標就裁定今日地點。土地份額有以法蓮同瑪拿西,城門則用約瑟;利未有城門而冇另列同其他支派一樣嘅地帶,兩份名單唔被強行改成完全一樣。部落、地段同城門可以用同一名字,唔因此變成三個互不相干嘅身份。 5. **35節嘅城名同卷末:** 原句時間說法壓縮,正文用「從嗰日起」連接城名,唔補一個曆法日期。城名中「上主」係神聖稱呼,「喺嗰度」係同在嘅地點表達;「名字」同「嗰度」字形相近,但唔係同一詞義或逐參照一對一。正文冇補耶路撒冷地名、後世年代或現代政治身份。第48章就係本卷終結,冇虛構第49章或借下一卷內容補結局。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為依據。主譯先完整讀本章原文、卷末控制資料同全部有界詞義、完整可用註記,封存三十五節判斷,再親讀另一位獨立原文分析者嘅完整報告作比較,之後先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呢份係卷末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整體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經核准。 **原文版本同卷末範圍。**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本次終章包每版本三十五節,兩份完整讀者;七十四個先前48章原文檔案逐位元相同,係自己先前完整閱讀嘅重用基礎,唔冒稱新取得另一古代見證。主譯又完整重讀兩版本同出版者全部註記。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 兩版本本章都有五個書寫/誦讀位置:14、15、16、18、21節;MAM有五個遞迴模板。16節額外書寫、唔誦讀嘅「五」保留喺原文資料,正文隨誦讀採四千五百,唔把書寫證據當作不存在。15、18、21節代詞字尾嘅不同書寫唔自動變成獨立語義或性別對立。三項完整出版者註記包括10節較長嘅重音討論、11節hataf說明同18節巢狀書寫/誦讀註記。10節涉及唔同抄本、印本同轉錄嘅差異同不確定性,按出版者歸屬保存,唔冒稱主譯親見全部古抄本影像或重新核實每個交叉參照。 三十五節經有限度規整後嘅誦讀輔音比較相合,唔等於所有點號、重音、書寫形式或註記相同。一項歷史更正記錄涉及15節第六個子項:移除nun上嘅qadma,喺yod加pashta同t記號。更正作者日期同檔案日期分開保留,唔係本次新改原文;巢狀t係資料記號,唔係希伯來文字。終結控制只確認本卷48章結束,冇第49章或下一卷讀者包,也冇用下一卷去補本章意思。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 **獨立比較同實際處理。** 主譯同另一位原文分析者分別完成一百一十九項有界分析同全部三十五節判斷後先交換完整報告。兩者各自注意到20節所選索引項提供「四份之一」,並冇直接提供「正方形」詞義。正文按實際字形同二萬五千乘二萬五千嘅上下文作正方形理解,簡注明講呢個唔係所選字典項直接證明,也唔暗換另一未核准詞義或將城地強制算成四分之一。兩者同樣保留19節勞作同耕種嘅分別、土地作代詞承接嘅上下文性質,以及35節城名、地點副詞同時間說法嘅壓縮。 量度單位喺本章冇明寫。主譯沿用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今次又完整重讀嘅有界肘尺資料,按聖殿上下文選約0.52米作估算;普通約44.5厘米嘅另一估值同原數保留。呢個唔係本章新增肘尺詞條或原文明寫米制。四千五百同一萬八千分別換算、約化,唔由已約化邊長反算一個假精確周長。8節全條地帶、9–20節中央分區同21–22節領袖餘地分開處理,唔稱已唯一解決地圖。13節兩次一萬原數保留;14節主譯最初原文筆記曾暫用「首先部分」概括,讀完整實際所選詞義後,在獨立交換前嘅完整封存改採「最好部分」,舊筆記保存,唔倒稱初稿判斷一直相同。15節普通用途唔譯成道德污染。支派土地同城門名單保留各自內容,唔強行改成同一清單;35節按專案規範用上主,冇加耶路撒冷、現代政治身份或後世日期。 **有界資料同接觸限制。** 只用獨立核准嘅初始一百零九項同另行核准十項補充。主譯完成全部一百一十九項、二百六十三個完整可用母項註記呈現、五百一十一個當前參照;二十二組詞義欄位新讀、九十七組自己先前完整閱讀嘅相同欄位重用,五組完整註記陣列新讀、一百一十四組自己已完整讀過嘅陣列重用,有逐項身份記錄。自己閱讀輸出曾截斷嘅部分已完整補讀,唔將程式成功或取得檔案當作閱讀完成。 初始一百零九項來自九十七個母項,獨立資料核對親讀一百九十七項完整可用上下文,保留二百五十六個註記呈現、四百九十一個當前參照。八十八個精確詞頭缺口保留。三百二十二個隔離呈現包括二百四十二個引文、三個建議同七十七個保守待核呈現;六十三個不同待核片段,其中七個今次新增保守限制,唔等於已斷言每個都係現代譯句。五十五個空讀者呈現來自四十九個母項,唔同補充六個空母項混算。今章冇當前缺失註記要求,唔表示先前原始空註記缺口或NEWNOTE內容已補回。 補充十項、二十個當前參照、七項完整上下文同七個註記呈現另行核對;六個原已選身份唔重複算新項。二十九組實際形式/索引關係保留複合詞、重複數字、全詞同成分、不同代詞詞頭及多參照限制,唔硬配逐詞一對一;15節巢狀t唔被混入字形。補充五個引文隔離同兩個承接待核片段保留,冇新保守待核或補造缺失內容。歷史上較早嘅清單仍作記錄,補充實際承接最新初始清單;先前47章兩項修正、44章頭髮相關限制同十五組累計隔離唔因當前冇涉及同一母項而消失。 所有保守待核、被隔離字句、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同連結,都唔授權反推被隱去嘅意思、處理或理由。資料核准係允許閱讀有界資料,唔係翻譯結論、地理身份或量制嘅總核准。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同系列詞條,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同儕亦提出過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冒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座標同專名。** 指定參考嘅資料角色親讀本章全部三十五個有序單元,再由獨立核對確認原生48章1–35節同參考48章1–35節對應,包括重複界線句同卷末單元,唔係只數節數。主譯只讀核准座標證據,唔借用資料角色閱讀冒稱自己讀過現代譯句。呢個核對唔等於語義、地理、量制、版本逐字相等或專名身份核准。當前二十三個一般人物、地名詞頭、五十五處正文拼寫已按實際三十五節上下文作獨立有界核對,同指定參考同節字形相合;參考有五十六處,包括28節自行補出而原文冇明寫嘅埃及,正文冇因此插入。初稿五十四處相合,1節哈薩以難同參考哈薩‧以難係標點差異,唔係逐字相同。今稿只喺1節同簡註4同名加分隔點;其餘三十四節正文不變,三位實際候選審閱接受呢項拼字調整,唔倒稱初稿有語言或原文必改問題,也唔藉拼字裁定地理。35節城名句另外存證,唔混入五十五處一般專名;神聖稱呼同句意仍由原文、上下文及專案規範判斷,唔由拼字資料代決。 專名資料處理曾有真實錯誤。西布倫嘅原文字形最初比對錯誤,已按26、27、33節實際位置改正,舊錯誤冇抹去。25節以薩迦後面接得字唔被跨詞誤算成迦得,亞設亦唔同相同輔音嘅關係詞混算。更重要係,資料初次獨立核准後,主譯親讀位置證據,發現12、14節普通聖潔字被誤標成加低斯地名;資料核對承認原先全陣列核准有漏檢,重新檢視上下文,刪除呢兩個錯標,只保留28節實際加低斯。正文、參考原文同五十五處正文專名冇因呢項資料修正改動,但呢個唔能夠掩蓋位置證據原先有錯。今稿只承接另行獨立核准嘅修正證據及當前正文重新核對,舊核准同漏檢歷史保留。重複名字同複合形式唔強制配成唯一逐詞對應;主譯冇讀取私人現代譯句,資料角色重用自己先前完整讀過嘅同一參考來源,今次冇新取得或重試。實際參考取得首次HTTP200成功,最終網址有記錄,冇虛構重試或獨立核對者再次取得。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