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3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睇吓,主、萬軍之上主要從耶路撒冷同猶大除去一切倚靠:所有賴以維生嘅糧食同水, 2 勇士同戰士,審判官同先知,占卜者同長老, 3 五十夫長同受尊重嘅人,謀士、巧匠同精通咒術嘅人。 4 上主話:「我要使年輕人做佢哋嘅首領,細蚊仔管治佢哋。」 5 人民必互相欺壓,各人欺壓自己嘅鄰舍;年輕人凌辱長者,卑賤嘅人凌辱尊貴嘅人。 6 有人喺自己爸爸嘅家裏捉住兄弟,話:「你有件外衣,就做我哋嘅領袖啦!呢堆廢墟由你掌管!」 7 嗰日,佢必揚聲話:「我唔做包紮傷口嘅人!我屋企冇糧食,亦冇外衣;唔好立我做人民嘅領袖!」 8 耶路撒冷絆倒,猶大跌低,因為佢哋嘅言語同作為都敵對上主,喺佢嘅榮耀嘅眼前公然叛逆。 9 佢哋嘅面色指證自己;佢哋宣揚自己嘅罪,好似所多瑪一樣,毫不隱瞞。佢哋有禍喇!因為佢哋為自己招來災禍。 10 要對義人講,佢哋必得好處,因為佢哋會食自己嘅行為所結嘅果實。 11 惡人有禍喇!佢必遭災,因為佢嘅雙手所做嘅,必報應喺佢身上。 12 先知話:「我嘅子民啊,欺壓你哋嘅係細蚊仔,管治你哋嘅係女人。我嘅子民啊,帶領你哋嘅人使你哋走迷路,吞沒咗你哋行嘅路徑。」 13 上主站起嚟爭辯,立定審判眾民。 14 上主要同佢嘅子民嘅長老、首領對質,話:「你哋吞盡葡萄園,從窮人搶嚟嘅嘢藏喺你哋屋裏! 15 你哋點解壓碎我嘅子民,磨碎窮人嘅面呢?」呢個係主、萬軍之上主嘅宣告。 16 上主話:「錫安女子心高氣傲,伸長頸行路,眼神挑逗,碎步慢行,腳上嘅飾物叮噹作響。 17 所以主必使錫安女子嘅頭皮生瘡,上主必露出佢哋嘅下體。」 18 到嗰日,主必除去佢哋嘅華麗嘅腳環、束頭帶同月牙飾物, 19 頸墜、手鐲同頭肩紗巾, 20 華美頭飾、臂環、腰帶、盛香料嘅小盒同護身符, 21 戒指同鼻環, 22 盛裝長袍、披風、披肩同袋子, 23 鏡子、細麻布內衣、纏頭巾同罩頭披巾。 24 臭味必代替香氣,繩子代替腰帶,光禿嘅頭代替精心梳好嘅髮式,麻布裹身代替華服,烙痕代替美貌。 25 錫安啊,你嘅男人必倒喺刀劍之下,你嘅勇士必死喺戰場。 26 錫安嘅城門必悲歎哀哭;佢被剝奪一切,坐喺地上。 授權: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釋 1. **第1–7節:失去支撐同領袖。** 第1節除去倚靠包括實際糧食、水同後續各種人物,唔把供應只當政治比喻。五十夫長係帶領五十人嘅長官。第3節最後一項依整句理解為精通咒術嘅人;所供名詞索引亦連到護身物,但本文唔把一個物件定義硬當成人嘅完整稱號,亦唔把被列出嘅每種活動都當作上主認可。第4節主語按第一人稱語法補上主話;細蚊仔按所選年幼者義,冇指定一位歷史童王。第6–7節外衣、廢墟同包紮傷口反映混亂中尋求帶領嘅困境,唔虛構診所事件。兩段引號屬本文嘅說話者安排,唔冒稱古抄本有相同中文提示。 2. **第8–15節:罪行、公義同欺壓。** 眼前、面色、果實、雙手、吞沒路徑同磨碎面孔等具體形象照留,唔全部變成抽象概念。第10節原文義人用單數而行為、吃用複數,本文按所指一類人用佢哋;第11節仍用單數惡人。第12節我嘅子民可以理解為先知為同胞哀歎,亦可以聽成上主直接說話。本文採先知哀歎,補先知話同引號明示此選擇,唔聲稱原文另有呢個說話標籤。細蚊仔按實際所選詞義,該處句法仍有困難,唔擅自替換另一元音讀法;女人亦照原文字面保留。呢段責備失職、欺壓同誤導,唔據此另加一條所有女性天生不能領導嘅普遍規則。第15節跟誦讀支系嘅兩詞反問;原有單詞書寫形態另保留喺來源記錄,唔把書寫同誦讀串成重複正文。磨碎窮人嘅面係尖銳指控,唔係施暴指引。 3. **第16–23節:驕傲、羞辱同裝飾清單。** 第16節按誦讀形態呈現伸頸,步態同飾物聲音由上下文作連貫表達,唔指定未見嘅服裝模型。第17節身體詞精確意思未知,可指前額或私處;本文依羞辱場景採下體,但前文頭皮受傷令前額讀法仍然有分量,唔聲稱詞典唯一證明,亦冇增添強暴者或性侵細節。第18–23節每件物品分別保留。頭肩紗巾、披風、披肩同罩頭披巾嘅精確分別有不確定,唔聲稱已重建一套確定服裝。護身符指被認為可以避邪嘅物件,唔認可其功效。第20節盛香料嘅小盒係本文採用嘅推測:實際獲准資料只有容器同推測香氣兩個成分,冇完整複合詞條;完整附註明說意思有爭議,並較推重「靈魂之家」嘅學者解釋。本文保留呢個不同意見,唔把香盒當成一致定論。袋子可能盛錢但唔必每個有錢;鏡子可能係磨光金屬片,另有紡織物理解;細麻布內衣唔譯作絲綢。月牙形狀本身唔證明敬拜某位具名神祇。 4. **第24–26節:華美被取代,同城嘅哀哭。** 繩子係代替腰帶嘅廉價繩索,精心梳好嘅髮式有實際詞義搭配支持,華服嘅精確衣式未能確定。最後烙痕一詞嘅有限詞義索引確實缺項,本文按燒灼痕跡同美貌對照採此讀法,唔假稱已取得一個證實烙印嘅詞條或唯一句法分析。第25節補錫安啊,明示被稱呼嘅城;第26節城門哀哭同城坐地上係擬人,唔另添一個具名女子。戰死、失去裝飾與羞辱照留,唔化成美化戰爭或傷害女性嘅勸令。完整下一章七個女人同一個男人嘅場景另按其實際經節處理,唔搬入本章或當作本文指定嘅婚姻制度。 ## 原文、核對範圍同版本說明 完整希伯來原生第3章26節及下一第4章6節,兩版全部內嵌欄位已親讀。來源為 UXLC 2.5/build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https://tanach.us/Tanach.xml ),及 MAM 現代馬所拉編訂資料,製作者包括 Seth (Avi) Kadish、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固定版本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Isaiah blob22e9f36d631386c9b230b7e24fcb9ee9847dd3f1。MAM 採 CC BY-SA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本文另製香港粵語翻譯並加標點、指涉安排同註釋;原始 UXLC ZIP 取得時間未知,唔補造,亦唔把網站全部檔案當作同樣授權。 本章26個完整原生單位逐一對應正文1–26。耶路撒冷、猶大、所多瑪、錫安依完整有界限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官方字頭 https://rcuv.hkbs.org.hk/RCUV1/ISA/3/ 核對,冇用現代譯文句子作中介。主按 Adonai、上主按 YHWH,第1、15節另保留萬軍稱號。下一章官方 HTML 3-4合併標記唔用來改動原生第4章實際6節。 第15節書寫 מלכם,誦讀係兩詞:MAM 特殊模板 מַה־לָּכֶם,UXLC 第一 qere מַה 有內嵌 q 標記,第二另列 לָּכֶם,冇 maqaf;固定3:15.2更正去除無據連號並加 q。第16節書寫 נטוות、誦讀 נטויות,本文按誦讀,唔把兩支串讀。第19節完整實際 MAM הַנְּטִפ֥וֹת、UXLC הַנְּטִיפ֥וֹת,兩版都有複數 vav,差別係 yod。主譯先前原文摘要同獨立見證摘要錯誤縮寫成 MAM נטפת,主譯後來比較亦未發現;root 審閱第2章來源附錄時指出,主譯再完整重讀實際兩版第19節、其後重讀全章,追加坦白更正,舊封存保留,冇改動來源。本稿用正確形式,唔把摘要錯誤包裝成原文差異。 MAM 第13節前開段、UXLC 第12節後 samekh 不同,完整其他段落亦保留。完整下一第4章冇發現書寫/誦讀分支;第1節 MAM 首詞重複顯示重音位置而 UXLC 一個,第3節 seder 標記及第3–5節 legarmeh/paseq 等資料唔作新增經文。呢啲係出版者資料同實際數碼來源,唔宣稱本次親驗抄本影像,亦唔把另一卷嘅存續界線搬入本卷。 有限詞義24個請求組合形成25個成分查詢位置,實際獲准24個完整物件、25項本章參照,因為 לחש 亦保留3:3;כי3:24係真實直接索引缺項,唔假裝已有對應詞義。בית הנפש只取得兩個成分,唔製造複合詞條。全部所選義、所屬、定義/簡釋、空白欄同22項合資格附註呈現均親讀;48處現代譯句維持遮蔽。7項完整、15項部分附註嘅原樣限制保留,包括非本章 K/Q、古譯原語及學者意見;相關未選詞條、Realia/SAHD連結同學術原書冇另開,非本章參照只計數,唔假稱全部經文已查。מקשה 實有搭配 מעשה מקשה,其餘搭配、構式及配價欄按實際空白保留;唔稱全部欄皆空。第12、17、20、23、24節嘅真實語義限制喺註釋交代,唔以 DATA 接受代替上下文判斷。 主譯先讀完整第3/4章原文並封存,後於19:45完成全部有限資料另封存,再親讀完整獨立見證作比較;起稿前另完整重讀本章26節兩版全部欄位。見證對香料容器、下體及烙痕嘅建議仍係受限制嘅判斷,唔冒稱唯一解釋。首次交審前自行補足第10、11、14節所屬措辭,屬內部自校,冇虛構外部首讀。版本 v1 係首次完整交審稿,尚待真正正文首讀、整合覆核、獨立終審及唯一主譯另行核准;唔代表全卷或部署完成。 ## v2 有界限修訂記錄 2026-10-28 19:57 UTC。真正首讀各有不同:root 指出第8節所屬表達;劇作語言者指出第8、18節所屬表達;播讀者指出第12節第一人稱說話者未明示。主譯親讀各完整整合報告,提出完整第8、12、18節及完整註釋2,三方親讀候選後接受。此稿加入兩處明示所屬嘅字,並以先知話及引號明示主譯採用嘅先知哀歎讀法;完整註釋保留上主直接說話嘅另一理解,唔假稱原文另有先知話呢個標籤。劇作語言者原先恢復神聖說話而未持第12節語言異議,播讀者原先第8、18節未持異議,root 原先第12、18節未持異議,全部保留,唔重寫成一致首讀。只改第8、12、18節、註釋2及本記錄;其餘正文、註釋、來源不變。舊稿同實際歷史保留;尚待實際完整回讀、獨立終審及唯一主譯另行核准。 ## 目前核准狀態 2026-10-28 20:01 UTC:實際 v2 完整回讀、獨立終審及唯一主譯另行核准已完成;以上舊稿待審語句保留作版本歷史。本檔只作章節交付,唔代表全卷、壓縮檔或網站部署完成。 ## 原始合輯說明(含來源及授權;狀態文字反映交付時點) # 以賽亞書|粵語聖經 v2.7 全卷66章,2026年10月29日彙整版。 chapters 資料夾收錄66份章稿,每份包括正文、譯註、來源與版本說明。mappings 資料夾保留來源單位與讀者單位的既有對應及來源雜湊;MANIFEST.json 可用來核對檔案完整性。 本版以已逐章完成審閱及核准的章稿為基礎,完成全卷有界一致性覆核後彙整:37章涉及方式「噉」與程度「咁」的字形整理,共77句正文及4段註釋;其中第5章另將5:10容量改用約22/220/22公升,保留十比一比例,註明估值及古代容量不確定範圍。其餘29章沿用原核准稿。舊章稿保留;本壓縮檔為本次選定的彙整版本。 字形整理、容量修訂均已經實際回讀、獨立終審及主譯另行核准。各章內較早的待審/核准日期屬保留的版本歷史,並非本彙整版尚未完成的章節。專名與指定用語已作有界覆核,不宣稱解決所有原文歧義;各章譯註中的不同解釋及證據限制仍適用。 章節編號依各章既有映射保留,部分希伯來原生單位與常見中文節號不同。全卷映射共1,291項,不應單靠項數推算逐字對齊;第63/64章交界尤其應參照章內說明。第66章正文止於第24節,不增添慣常重讀的第23節為新經節。 底本採UXLC 2.5/build27.6(Tanach.us Inc.)及MAM固定編訂版本。MAM製作者包括Seth (Avi) Kadish、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適用CC BY-SA 4.0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各章保留具體來源、版本、改寫與授權說明。本版另製香港粵語翻譯並加標點、指涉安排及譯註;不將不同來源所有檔案籠統視作同一授權。 這是交付檔案,不表示網站已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