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17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上主話:「猶大嘅罪,用鐵筆、硬石尖刻寫,刻喺佢哋嘅心版上,同你哋祭壇嘅角上。 2 佢哋嘅仔女記住佢哋嘅祭壇同亞舍拉木柱,就喺茂盛嘅樹旁、喺高高嘅山丘上。 3 我喺田野中嘅山啊,我要將你嘅財富、所有寶藏交畀人搶掠;你境內到處都有罪,你嘅高地亦要畀人搶掠。 4 你自己要失去我賜畀你嘅產業;我要使你喺你唔認識嘅地方服侍仇敵。因為你哋激起咗我嘅怒火,呢把火要永遠燒落去。」 5 上主噉講:「嗰啲倚靠人、靠血肉之軀作力量,心卻離開上主嘅人,要受咒詛。 6 佢會好似荒野嘅灌木,好景來到亦享受唔到;佢住喺曠野乾旱嘅地方,住喺冇人居住嘅鹽鹼地。 7 倚靠上主、以上主為依靠嘅人,有福喇! 8 佢會好似移植喺水邊嘅樹,樹根伸向溪流;熱氣來到,佢亦唔在意,樹葉仍然茂盛。遇上旱年,佢唔使擔心,仍然不斷結果。 9 人心比一切都詭詐,邪惡得厲害,邊個識得透佢呢? 10 我上主察驗人心,試驗人最深處嘅心思,按各人所行嘅、按佢哋行為嘅結果,報應各人。」 11 用不義手段積聚財富嘅人,就好似孵緊唔係自己生嘅蛋嘅鷓鴣;佢人生過咗一半,財富就會離開佢,到最後佢只係一個愚妄嘅人。 12 我哋聖所所在之處,係從起初就高高在上嘅榮耀寶座。 13 我向上主祈求話:「上主啊,你係以色列嘅盼望!凡離棄你嘅人都要蒙羞;離開我嘅人,要被寫喺泥土上,因為佢哋離棄咗上主呢個活水泉源。」 14 上主啊,求你醫治我,我就會痊癒;求你拯救我,我就會得救,因為你係我所讚美嘅。 15 你睇,佢哋對我講:「上主嘅話喺邊度呀?叫佢實現啦!」 16 但我冇急住逃避跟隨你作牧人嘅職分,亦冇渴望災難嘅日子來到。你係知道嘅;我口中講出嘅話,都喺你面前。 17 求你唔好成為我嘅驚恐;災難嘅日子,你係我嘅避難所。 18 願迫害我嘅人蒙羞,唔好使我蒙羞;願佢哋驚惶,唔好使我驚惶。求你使災難嘅日子臨到佢哋,用加倍嘅毀壞擊碎佢哋! 19 上主對我噉講:「你去企喺猶大眾王出入嘅平民門,再去耶路撒冷各個城門, 20 對佢哋講:『猶大眾王、猶大全體人民,同埋所有經過呢啲城門嘅耶路撒冷居民啊,要聽上主嘅話! 21 上主噉講:你哋要為自己小心,唔好喺安息日搬運貨物,經耶路撒冷嘅城門運入嚟。 22 唔好喺安息日從屋企搬貨物出去,乜嘢工都唔好做;要尊安息日為聖,正如我吩咐過你哋祖先噉。 23 但佢哋唔肯聽,唔肯側耳留心,反而硬起頸項,唔聽話,亦唔接受管教。 24 如果你哋真係聽我嘅話,唔喺安息日經呢座城嘅城門運貨入嚟,而係尊安息日為聖,嗰日乜嘢工都唔做——呢個係上主嘅宣告—— 25 噉坐喺大衛寶座上嘅君王同官員,就會坐車騎馬,經呢座城嘅城門入嚟;佢哋同佢哋嘅官員,連同猶大人同耶路撒冷居民,都會入嚟。呢座城要永遠有人居住。 26 人會從猶大各城、耶路撒冷四周、便雅憫地、謝非拉、山區同尼革夫來到,帶住燔祭、牲祭、素祭同乳香,又帶住感恩祭,來到上主嘅殿。 27 但如果你哋唔聽我嘅話,唔尊安息日為聖,仍然喺安息日搬運貨物、經耶路撒冷嘅城門入嚟,我就要喺城門放火,燒毀耶路撒冷嘅宮殿;呢把火冇人熄得滅。』」 授權: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 1. **1–4節:刻寫嘅罪、山同高地。** שמיר嘅確切礦物唔清楚,所選物件提到傳說中極硬嘅礦物;「硬石尖」保留刻劃力度,唔斷定係鑽石。心版同祭壇角係原文圖像。1節由「佢哋」轉「你哋」照留;「上主話」係按後文第一人稱審判補出嘅報語。2節按「佢哋嘅仔女記住」理解,祭壇同亞舍拉木柱係所記嘅對象;句法亦容許唔同嘅回憶關係,唔聲稱只有呢一解。亞舍拉喺呢度係代表神祇嘅木製祭祀設置,唔將官方名字字形當成句法證據。3節「我喺田野中嘅山」按呼語保留擬人地址,唔加未明講嘅山名;將財富同高地都接上搶掠,將「因罪/遍境」理解為遍境嘅罪招致審判。呢個係難句嘅有界選擇;所選במות義項係高地,冇以未讀嘅另一義項逕改「神壇」。4節有「你自己」同失去產業,唔解成甘願放棄;當地動詞明確係使你服侍仇敵,唔用第15章14節嘅不同字形代替。 2. **5–10節:兩棵植物同人心。** 5節針對心離開上主、以血肉作依靠,唔係禁止一切人際信任。6節植物ערער種類唔確定,「灌木」唔斷定係杜松;「好景來到亦享受唔到」係將「好處來到而佢睇唔到」按對比圖像表達。8節יובל只可有界理解為水流,唔保證係人工水渠。原文寫本字Kירא同宣讀字Qיִרְאֶה有差異;正文循宣讀「看/留意」作「唔在意」,表達熱氣唔影響樹嘅茂盛,唔係話熱氣根本冇來到。寫本輔音可令人理解為「怕」,但本次冇另讀ירא父詞條,唔冒稱兩個完整詞條都核過。9節עָקֹב嘅確切義仍有限,所選資料暫解詭詐;אנש當地義項強調邪惡傾向,「邪惡得厲害」據此表達。原字亦帶嚴重病態嘅圖像,其他理解會突出難治;本譯唔將人心作醫學診斷,亦唔冒稱字典已消除所有語意爭議。10節原文「腎」係內在深處嘅圖像,譯作「最深處嘅心思」;行為嘅「果子」係其結果。 3. **11–13節:鳥、財富同寫喺泥土。** 11節保留鷓鴣孵唔係自己所生之蛋嘅比較;呢度係古代詩歌圖像,唔聲稱本次核實咗現代鳥類學或偷蛋行為。「財富離開佢」係對省略主語嘅選擇,亦可以理解為人離開財富;「愚妄」關乎道德同對上帝嘅態度,唔係智商。12節保留寶座、從起初嘅高處同聖所嘅連繫,冇補出建築年代。13節宣讀וְסוּרַי帶第一人稱「離開我」,唔暗中改成「離開你」;本譯明確選擇「我」指祈禱嘅先知耶利米,所以正文補「我向上主祈求話」同引號;唔係先叫上主「你」,再冇交代噉換成上主講「我」。按緊接14–16節先知祈求、受人質疑同表明自己喺上主面前忠心傳話嘅語境,本譯將離開先知理解為離棄佢所傳嘅上主,所以句末可以解釋為離棄活水泉源。呢個關係係主譯嘅語境判斷,原句冇另寫「拒絕信息」,正文亦冇補成呢幾個字。另一可能係中間插入上主自己嘅聲音;本譯唔選呢個呈現方式,但保留其可能。原文冇現代引號或新增報語,唔能夠由粵語清晰度或評審同意證明所選聲音係唯一正解。「要被寫喺泥土上」照留圖像,原句冇明寫「名字」所以正文唔補。兩個獲接納嘅詞法物件都標明不確定:可能指死亡/地下世界,也可能好似泥地上嘅字容易消失而被遺忘;本譯唔將任何一項說成唯一答案,更冇加一份原文冇講嘅名冊。 4. **14–18節:醫治、牧人同求審判。** 14節保留「醫治我/我就痊癒」同「救我/我就得救」;通用定義提到群體復興,唔迫使當地「我」改為國家。16節實際字串係מֵרֹעֶה אַחֲרֶיךָ,介詞「從」附喺「牧人/牧養」一詞,唔係附喺「跟隨你」。正文理解為冇急住離開跟隨上主而作牧人嘅責任;「逃避」「職分」係使呢個句法選擇聽得明嘅表達,唔係原文另有兩個同義名詞,亦唔聲稱已唯一確定難句。災難嘅日子唔係先知渴望嘅;其後18節求迫害者遭審判,保留原文張力,唔刪成一般傷心,亦唔由此加一項准許私人報復嘅命令。「加倍」保留力度,唔換算成實際金額。 5. **19–25節:城門、安息日同條件。** 平民門係核實嘅名字字形,原文亦有「人民之子嘅門」嘅構詞;王由此出入,唔等於本文證明平民被禁止通行或已定位遺址。19–20係上主吩咐先知傳話,正文以兩層引號維持21節起上主嘅「我」。搬運嘅係貨物/負載,唔係神諭;安息日係每週第七日,冇暗換現代星期日。「尊為聖」包括唔做所禁嘅工,唔僅係口頭稱呼。23節頸項堅硬嘅抗拒圖像照留。24–25嘅城長久有人住以聽命為條件,27節保留相反條件;唔抽成無條件保證。25節保留君王、官員、車馬同其後再次提到官員嘅重複;寶座語句同眾人同行嘅關係有壓縮,唔以常識刪去官員或保證各官員都係王。 6. **26–27節:地方同祭物。** 謝非拉係西部丘陵地帶,尼革夫係地區名稱,唔一律改成任何地方嘅「南方」;名字字形同地理義項各有獨立核對,唔互相冒充。燔祭係所選祭物名詞,唔等於另開「上升」動詞父詞條;牲祭、穀物素祭、乳香同感恩祭分別保留。תודה所選metadata嘅詞類標成verb,但當地並列祭物結構作名詞處理,冇將metadata錯位硬塞入正文。「宮殿」表達ארמון嘅大型堅固建築,唔自動指定某個考古宮址;「冇人熄得滅」保留唔熄滅嘅威力,冇自行加燃料或災禍年表。 ## 全卷來源、版本及授權(原文保留) # 耶利米書|來源、版本及授權 ## 希伯來文底本與比較範圍 本譯以希伯來原文作翻譯依據,使用以下兩份現代數碼編訂資料,保留兩版實際差異;沒有把現代中文或英文聖經譯句當作翻譯底本。各章譯註交代所採讀法、重要歧義及不能確定的地方。 -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所用既有下載檔的原取得時間未能確定,不另補日期。來源准許自由閱讀及複製希伯來文聖經文字;這不等於網站其他檔案、字型或版面設計全部適用同一許可。 -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署名 **Hebrew Wikisource**;Seth (Avi) Kadish 編製,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重要技術協助。來源:[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數碼版本:[MAM-basics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使用 MAM-parsed/plus/C2-Jeremiah.json。原文資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適用的署名、來源連結、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程式碼的授權與原文資料授權不可混為一談。 MAM 是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讀者版,**不是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的直接轉錄**。本譯沒有親驗整部古抄本,也沒有另行完整查驗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或死海古卷;譯註提到的古代見證,應按實際所用編訂註記或研究資料的範圍理解。 尤其29:9的出版註指出阿勒頗抄本有兩葉缺失及第三葉部分殘缺,缺失部分由列寧格勒資料補足。MAM31:34(對應本讀本31:35)由「太陽」一詞起部分保存,至32:25所指位置才恢復完整。不可把這段編訂補足的文字冒稱全由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讀出。書寫/讀本、輔音、點音、重音及段落差異並非同一類證據;本譯不把各版差異暗中抹平,也不以版面標記另造經文。 ## 章節編排 本讀本按 UXLC 的連續章節編排,共52章、1,364個正文單位。**MAM30:25 對應本讀本31:1,是同一段經文,正文只列一次。** 對照說明不是額外一節,也不是要另外朗讀的正文。其他原生節位差異及採用讀法見各章譯註;不同版本的章節標號不能單憑數量推定逐節相同。 ## 詞義、文化與度量資料 必要詞義研究參考 United Bible Societies 的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SDBH),v0.9.4-en**:[固定版本及授權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tree/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只使用與問題有關的詞義及適用註釋,不以詞典單字義取代整句原文判斷;索引缺項或註記缺失不補造為已知證據。本包不附詞典全文或原始詞條,也不另行宣稱取得整庫再分發權。 第52章度量研究另參考 **Ray Pritz/United Bible Societies**,*The Works of Their Hands: 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09),及改編版 *Hu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25);所用 XML 仍載2009年版權。來源及授權:[UBS Flora, Fauna and Realia 資源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flora-fauna-realia/README.md)。該資源採 **CC BY-SA 4.0**,適用署名、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本譯使用必要指闊、肘尺與舊約度量表的研究資料,另作粵語說明及合理近似換算;沒有收錄來源圖片或整部手冊。 古代度量並非單一精確公制:肘尺資料有44.5、51.81厘米等估值,度量表另採約半米、指闊約兩厘米。第52章正文採合理約值,原數值、估值差異及限制保留於譯註,沒有聲稱本章已證實採王室肘尺,也沒有推造精確指闊與肘尺比例。來源索引另有 Span/Palm 連結標示不一致,不據此擴張為已解決的度量證據。32:9的銀按重量作近似換算,不兌換成現代貨幣。 ## 專名與本譯的改作 較早章稿曾使用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修訂版》的有界名字資料;本次全卷整合則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的參考版本目錄](https://canread.bible/reference/library/)所標示的 **「2010 和合本修訂版」**作專名字形核對。該版本來源識別指向 Beblia,與網站的1919《和合本》及2026粵語版本有別;這不是宣稱由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的轉錄。網站目錄將相關來源及授權標為 **Rights unconfirmed(權利資料未確認)**,本次名字核對不等於取得整部譯文再分發權。本包不附該網站的現代譯句、原始頁面或整部譯本。 核對涵蓋全52章事先列出的1,831處正文專名出現;原有1,765處字頭完全相符,其餘66處逐項區分為字形/分隔符號、原文敏感名稱、通名修飾或正文補明的指涉,另補核35:3的人名及「西番雅/西番亞」差異。正文作21處有界名字字形調整,包括52:32對上一節同一位王的名字同步;沒有因另一版本未重複人名,就刪去原文導向的指涉交代。這不等於重新窮盡鑑定網站全部專名,也不讓另一版本的句義取代希伯來原文。39章官銜分組、46:25亞捫神與亞捫民族的區分、49:3「愛地」的位置未定,以及52:24保留「西番雅」而記錄網站「西番亞」的字形差異,均按實際原文及譯註處理。 本次亦按實際內容核實該網站的節位:本讀本8:23對網站9:1,9:1–25對網站9:2–26;網站34:8合列本讀本34:8–9,網站43:5合列本讀本43:5–6。這些是特定來源的對照,不憑節數推定其他版本都一樣,也不因此合併或漏列本讀本的原文單位。 各章完整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保留當時章稿的歷史狀態。本次所列名字清單的核對狀態由以上說明更新;真正的原文歧義、人物同一性限制、未取得的研究證據及權利條件並未因此取消。 本譯另製繁體香港粵語正文、標點、指涉安排、註釋及上述章節呈現;不宣稱來源機構為本譯背書。這份讀本保留來源的適用權利條件,不將「原文可以複製」擴張為所有參考資源或其圖片均可任意再分發。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尚非可發布版本**;使用及再分發仍須遵守各來源實際適用的授權。 ## 原始交付閱讀說明(交付時狀態;現依擁有人指示以人工校對前定稿發布) # 耶利米書|繁體香港粵語全卷讀本 本包收錄52章、1,364個正文單位,以及各章完整譯註。章稿依 v2.7 八步翻譯流程審閱,整卷整合另作末編及成品核對;不以檔案齊備代替內容審閱。 ## 點樣閱讀 - 「章稿」資料夾:每章一份 Markdown 檔,先列正文,後列完整譯註。 - 「來源及授權.md」:原文版本、研究資料、來源限制、授權及專名核對範圍說明。 - 第30章正文至24節;MAM30:25所載同一段經文列於本讀本31:1一次。這是節位對照,不是漏譯或額外一節。 ## 目前狀態 **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不是已獲全面放行的可發布版本。** 本次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標示為「2010 和合本修訂版」的版本作專名字形核對,已比較全52章所列出的1,831處專名出現,並處理所發現的差異;這是對指定名字清單的有界核對,不是聲稱網站所有專名已毫無遺漏地重新鑑定,也不是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本讀本52:24保留一致字形「西番雅」,並在譯註記錄該網站此處作「西番亞」的差異。 第8、9章與該網站版本的實際節位對應亦已核實;34:8–9及43:5–6在該網站分別合列一個顯示單位,本讀本仍保留原文各節。各章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是保留章稿完成時的歷史狀態;本次有界專名核對的更新狀態,以本說明及「來源及授權.md」為準,不表示其他來源、人物身分或全部權利問題已一併解決。 原文真正的歧義、版本差異、古代度量近似及歷史日期張力仍按各章譯註保留,不為求整齊而暗中統一。未作真人錄音測試的語言審閱屬文字審閱。 本包不包含私人研究資料、詞典全文、內部審閱報告或部署檔案;生成及交付本包不代表已公開上線。來源及授權條件請一併閱讀並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