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35 · 2026 粵讀聖經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 1 約西亞個仔、猶大王約雅敬在位嗰陣,上主有話臨到耶利米: 2 「你去利甲族嗰度,同佢哋講話,帶佢哋入上主嘅殿,去其中一間房,攞酒畀佢哋飲。」 3 我就帶咗哈巴洗尼雅個孫、雅利米雅個仔雅撒尼亞,同佢嘅兄弟、所有仔,同埋全體利甲族人, 4 入上主嘅殿,去上帝嘅人哈難啲仔嗰間房。哈難係伊基大利個仔。呢間房喺官員嘅房隔籬,喺沙龍個仔、守門人瑪西雅嘅房上面。 5 我將盛滿酒嘅酒碗,連同酒杯,擺喺利甲族人面前,同佢哋講:「飲酒啦。」 6 佢哋話:「我哋唔飲酒,因為我哋嘅祖先、利甲個仔約拿達吩咐過我哋:『你哋同你哋嘅子孫,永遠都唔可以飲酒。 7 唔可以起屋,唔可以播種,唔可以栽種葡萄園,亦唔可以擁有葡萄園;你哋一生都要住帳棚,好使你哋喺寄居嘅土地上活得長久。』 8 我哋遵從祖先、利甲個仔約拿達嘅話,佢吩咐嘅一切我哋都照做。我哋同我哋嘅妻子、仔女,一生都唔飲酒。 9 我哋唔起屋畀自己住,亦冇葡萄園、田地同種子。 10 我哋住帳棚,遵從祖先約拿達嘅吩咐,一切都照佢所講嘅去做。 11 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嚟進攻呢片土地嗰陣,我哋就話:『嚟啦,我哋入耶路撒冷,避開迦勒底同亞蘭嘅軍隊。』所以我哋就住喺耶路撒冷。」 12 上主有話臨到耶利米: 13 「萬軍之主、以色列嘅上帝噉講:你去同猶大人民、耶路撒冷居民講:『你哋唔肯接受管教,聽從我嘅話咩?呢個係上主嘅宣告。 14 利甲個仔約拿達吩咐子孫唔好飲酒,佢嘅話有人遵行;佢哋直到今日都冇飲酒,因為佢哋遵從祖先嘅命令。但我一再向你哋講話,你哋卻唔聽我。 15 我一再差遣我所有僕人、即係先知,到你哋嗰度,話:「你哋各人要離開自己嘅惡行,改正自己所做嘅事;唔好跟從其他神明、服侍佢哋。你哋要住喺我賜畀你哋同你哋祖先嘅土地上。」但你哋唔肯側耳聽,亦唔聽從我。 16 利甲個仔約拿達嘅子孫,遵行咗祖先吩咐佢哋嘅命令,但呢班人民卻唔聽我。 17 所以上主、萬軍嘅上帝、以色列嘅上帝噉講:睇吓,我要使我講過要降畀佢哋嘅一切災禍,臨到猶大同耶路撒冷所有居民;因為我向佢哋講話,佢哋唔聽,我呼喚佢哋,佢哋唔回應。』」 18 耶利米對利甲族人講:「萬軍之主、以色列嘅上帝噉講:『因為你哋聽從祖先約拿達嘅命令,遵守佢一切吩咐,照住佢吩咐你哋嘅一切去做, 19 所以萬軍之主、以色列嘅上帝噉講:利甲個仔約拿達嘅後代,永遠都會有人喺我面前服侍我。』」 授權: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4節:年代、人物同房間。** 本章明講約雅敬在位時,唔因章序就當係上一章西底家年代嘅下一件事。第3節雅撒尼亞嘅爸爸按本次專名核對寫作「雅利米雅」;原文名 יִרְמְיָהוּ 同先知耶利米嘅名字一樣,但唔據同名就認定係本書先知。第4節 בני חנן 本譯按所選子嗣義同人名關係寫「哈難啲仔」,冇自行加入「先知學校」或師徒制度;把呢班人理解為門生係可能嘅語境解釋,但有限所選義唔單獨證成。正文將「上帝嘅人」理解為哈難嘅稱號;人名父子鏈尾接稱號亦有指向伊基大利嘅句法可能,唔冒稱標點已有古本唯一認證。איש/אלהים喺同一座標嘅整個稱號義同單詞上帝義都保留,唔多造一個人物或神明。房間喺官員房隔籬、守門人房上面,唔將空間高低改成官階高低。 2. **第5節:酒器同邀請。** גביעים 同 כוסות 係兩個器皿名詞;本譯分別寫「酒碗/酒杯」,係保留兩種酒器嘅工作譯法。接納定義係一般飲用容器同小碗形飲器,唔足以唯一斷定酒壺、大小、材質或準確形制;「酒碗」唔等於已考古證實。盛滿酒修飾前一類器皿,冇補兩類都裝滿。擺酒器、叫佢哋飲酒唔等於佢哋真係飲咗;下節明確拒絕,亦唔推論先知強灌。יין係酒,唔改成果汁;詞典提到占卜或其他使用場景,唔搬入本段。 3. **第6–11節:祖訓、家庭同避難。** אב喺呢度指祖先約拿達,唔係每個發言人嘅親生爸爸。禁酒、唔起屋、唔播種、唔種或擁有葡萄園,係呢個家族所守祖訓,唔直接改成對所有人嘅普遍禁令。第7節 זרע 同時有名詞種子同動詞播種,第9節係名詞種子,唔一律譯子孫。第7節「亦唔可以擁有」正文接最近嘅葡萄園;唔擴大成完全唔准有任何財物。第8節保留妻子、仔同女,「仔女」唔省略女性。第11節明講因軍隊嚟到而入城避難,唔自行指控佢哋背棄住帳棚嘅祖訓,亦唔補入城之後嘅建屋情節。35:7/10 MAM帳棚詞嘅兩個元音分支照存,唔當兩件不同事件。 4. **第13–17節:聽從同拒絕。** 第13節係要求接受管教嘅反問,唔係敘述人民已經聽從;מוסר唔限身體處罰。第14節 הוקם被動「話有人遵行」同第16節 הקימו主動「子孫遵行」分開處理,唔畀同一所選詞條嘅stem欄壓平原文語態。第14/15節 שכם表持續、一再,唔寫上主真係瞓醒。第15節原文UXLC הַשְׁכֵּ֣ים 同MAM הַשְׁכֵּ֣ם有yod差別,冇改任何一版。僕人明指上主差遣嘅先知,唔從上一章奴役場景搬入交易;服侍其他神明係另一動詞用法。第15節「要住喺」保留勸告/命令形式,亦可按上下文理解為回轉之後能繼續居住嘅結果;唔改成聽眾已悔改嘅報告。惡行同第17節災禍分屬道德惡同災難,唔混同;呼喚而無回應亦唔添入人民之後接受嘅情節。 5. **第18–19節:家族延續同服侍。** 原文否定「斷絕/缺少一個人」,並接「站喺我面前」;正文用正面「永遠都會有人」表達唔斷絕嘅應許,唔係話同一個人永遠唔死。עמד לפני所選片語義支持喺上帝面前服侍,但唔單靠呢句指定做亞倫系祭司或某個後世聖殿職位。פנה所選baseform名詞下帶verb qal嘅片語metadata照存,唔把 לפני另造一個動詞。כל/לכן雖然指定座標冇直接詞典索引,原生全稱同因果仍保留。 6. **名字字形待核。** 本章官方名字取得授權/字形核實仍待核,冇外部重試;利甲、約拿達、雅撒尼亞、哈巴洗尼雅、哈難、伊基大利、瑪西雅等採工作字形,唔冒稱官方核准。原文約拿達長短名字形照存,正文同一人物用統一工作字形,唔據此改原文;最後名字規範仍須核實。呢個係章級內容審讀稿,唔係全卷可發布認證。 ## 全卷來源、版本及授權(原文保留) # 耶利米書|來源、版本及授權 ## 希伯來文底本與比較範圍 本譯以希伯來原文作翻譯依據,使用以下兩份現代數碼編訂資料,保留兩版實際差異;沒有把現代中文或英文聖經譯句當作翻譯底本。各章譯註交代所採讀法、重要歧義及不能確定的地方。 -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所用既有下載檔的原取得時間未能確定,不另補日期。來源准許自由閱讀及複製希伯來文聖經文字;這不等於網站其他檔案、字型或版面設計全部適用同一許可。 -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署名 **Hebrew Wikisource**;Seth (Avi) Kadish 編製,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重要技術協助。來源:[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數碼版本:[MAM-basics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使用 MAM-parsed/plus/C2-Jeremiah.json。原文資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適用的署名、來源連結、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程式碼的授權與原文資料授權不可混為一談。 MAM 是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讀者版,**不是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的直接轉錄**。本譯沒有親驗整部古抄本,也沒有另行完整查驗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或死海古卷;譯註提到的古代見證,應按實際所用編訂註記或研究資料的範圍理解。 尤其29:9的出版註指出阿勒頗抄本有兩葉缺失及第三葉部分殘缺,缺失部分由列寧格勒資料補足。MAM31:34(對應本讀本31:35)由「太陽」一詞起部分保存,至32:25所指位置才恢復完整。不可把這段編訂補足的文字冒稱全由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讀出。書寫/讀本、輔音、點音、重音及段落差異並非同一類證據;本譯不把各版差異暗中抹平,也不以版面標記另造經文。 ## 章節編排 本讀本按 UXLC 的連續章節編排,共52章、1,364個正文單位。**MAM30:25 對應本讀本31:1,是同一段經文,正文只列一次。** 對照說明不是額外一節,也不是要另外朗讀的正文。其他原生節位差異及採用讀法見各章譯註;不同版本的章節標號不能單憑數量推定逐節相同。 ## 詞義、文化與度量資料 必要詞義研究參考 United Bible Societies 的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SDBH),v0.9.4-en**:[固定版本及授權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tree/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只使用與問題有關的詞義及適用註釋,不以詞典單字義取代整句原文判斷;索引缺項或註記缺失不補造為已知證據。本包不附詞典全文或原始詞條,也不另行宣稱取得整庫再分發權。 第52章度量研究另參考 **Ray Pritz/United Bible Societies**,*The Works of Their Hands: 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09),及改編版 *Hu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25);所用 XML 仍載2009年版權。來源及授權:[UBS Flora, Fauna and Realia 資源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flora-fauna-realia/README.md)。該資源採 **CC BY-SA 4.0**,適用署名、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本譯使用必要指闊、肘尺與舊約度量表的研究資料,另作粵語說明及合理近似換算;沒有收錄來源圖片或整部手冊。 古代度量並非單一精確公制:肘尺資料有44.5、51.81厘米等估值,度量表另採約半米、指闊約兩厘米。第52章正文採合理約值,原數值、估值差異及限制保留於譯註,沒有聲稱本章已證實採王室肘尺,也沒有推造精確指闊與肘尺比例。來源索引另有 Span/Palm 連結標示不一致,不據此擴張為已解決的度量證據。32:9的銀按重量作近似換算,不兌換成現代貨幣。 ## 專名與本譯的改作 較早章稿曾使用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修訂版》的有界名字資料;本次全卷整合則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的參考版本目錄](https://canread.bible/reference/library/)所標示的 **「2010 和合本修訂版」**作專名字形核對。該版本來源識別指向 Beblia,與網站的1919《和合本》及2026粵語版本有別;這不是宣稱由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的轉錄。網站目錄將相關來源及授權標為 **Rights unconfirmed(權利資料未確認)**,本次名字核對不等於取得整部譯文再分發權。本包不附該網站的現代譯句、原始頁面或整部譯本。 核對涵蓋全52章事先列出的1,831處正文專名出現;原有1,765處字頭完全相符,其餘66處逐項區分為字形/分隔符號、原文敏感名稱、通名修飾或正文補明的指涉,另補核35:3的人名及「西番雅/西番亞」差異。正文作21處有界名字字形調整,包括52:32對上一節同一位王的名字同步;沒有因另一版本未重複人名,就刪去原文導向的指涉交代。這不等於重新窮盡鑑定網站全部專名,也不讓另一版本的句義取代希伯來原文。39章官銜分組、46:25亞捫神與亞捫民族的區分、49:3「愛地」的位置未定,以及52:24保留「西番雅」而記錄網站「西番亞」的字形差異,均按實際原文及譯註處理。 本次亦按實際內容核實該網站的節位:本讀本8:23對網站9:1,9:1–25對網站9:2–26;網站34:8合列本讀本34:8–9,網站43:5合列本讀本43:5–6。這些是特定來源的對照,不憑節數推定其他版本都一樣,也不因此合併或漏列本讀本的原文單位。 各章完整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保留當時章稿的歷史狀態。本次所列名字清單的核對狀態由以上說明更新;真正的原文歧義、人物同一性限制、未取得的研究證據及權利條件並未因此取消。 本譯另製繁體香港粵語正文、標點、指涉安排、註釋及上述章節呈現;不宣稱來源機構為本譯背書。這份讀本保留來源的適用權利條件,不將「原文可以複製」擴張為所有參考資源或其圖片均可任意再分發。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尚非可發布版本**;使用及再分發仍須遵守各來源實際適用的授權。 ## 原始交付閱讀說明(交付時狀態;現依擁有人指示以人工校對前定稿發布) # 耶利米書|繁體香港粵語全卷讀本 本包收錄52章、1,364個正文單位,以及各章完整譯註。章稿依 v2.7 八步翻譯流程審閱,整卷整合另作末編及成品核對;不以檔案齊備代替內容審閱。 ## 點樣閱讀 - 「章稿」資料夾:每章一份 Markdown 檔,先列正文,後列完整譯註。 - 「來源及授權.md」:原文版本、研究資料、來源限制、授權及專名核對範圍說明。 - 第30章正文至24節;MAM30:25所載同一段經文列於本讀本31:1一次。這是節位對照,不是漏譯或額外一節。 ## 目前狀態 **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不是已獲全面放行的可發布版本。** 本次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標示為「2010 和合本修訂版」的版本作專名字形核對,已比較全52章所列出的1,831處專名出現,並處理所發現的差異;這是對指定名字清單的有界核對,不是聲稱網站所有專名已毫無遺漏地重新鑑定,也不是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本讀本52:24保留一致字形「西番雅」,並在譯註記錄該網站此處作「西番亞」的差異。 第8、9章與該網站版本的實際節位對應亦已核實;34:8–9及43:5–6在該網站分別合列一個顯示單位,本讀本仍保留原文各節。各章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是保留章稿完成時的歷史狀態;本次有界專名核對的更新狀態,以本說明及「來源及授權.md」為準,不表示其他來源、人物身分或全部權利問題已一併解決。 原文真正的歧義、版本差異、古代度量近似及歷史日期張力仍按各章譯註保留,不為求整齊而暗中統一。未作真人錄音測試的語言審閱屬文字審閱。 本包不包含私人研究資料、詞典全文、內部審閱報告或部署檔案;生成及交付本包不代表已公開上線。來源及授權條件請一併閱讀並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