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哋是上主─你哋 神嘅兒女。唔好為死人用刀劃身,也唔好將額上剃光;
因為你歸上主─你 神為聖潔嘅子民,上主從地上嘅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嘅子民。」
「凡可憎嘅物都唔好吃。
可吃嘅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嘅走獸,你哋都可以吃。
但嗰啲倒嚼或是分蹄之中唔好吃嘅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哋不潔淨;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哋不潔淨。呢啲獸嘅肉,你哋唔好吃,死嘅也唔好摸。
「水中可吃嘅乃是呢啲:凡有翅有鱗嘅都可以吃;
凡無翅無鱗嘅都唔好吃,是與你哋不潔淨。
「凡潔淨嘅鳥,你哋都可以吃。
唔好吃嘅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鸇、小鷹、鷂鷹與其類,
烏鴉與其類,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鴞鳥、貓頭鷹、角鴟、
鵜鶘、禿鵰、鸕鶿、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凡有翅膀爬行嘅物是與你哋不潔淨,都唔好吃。
凡潔淨嘅鳥,你哋都可以吃。
「凡自死嘅,你哋都唔好吃,可以俾你城裡寄居嘅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上主─你 神為聖潔嘅子民。「唔好用山羊羔母嘅奶煮山羊羔。」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嘅,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嘅,十分取一分;
又要把你嘅五穀、新酒、和油嘅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嘅,吃喺上主─你 神面前,就是佢所選擇要立為佢名嘅居所。噉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上主─你嘅 神。
當上主─你 神賜福與你嘅時候,上主─你 神所選擇要立為佢名嘅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唔能夠把這物帶到嗰度去,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身,拿喺手當中,往上主─你 神所要選擇嘅地方去。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嘅都可以買;你和你嘅家屬喺上主─你 神嘅面前吃喝快樂。
「住喺你城入面嘅利未人,你唔好丟棄佢,因為佢喺你哋當中間無分無業。
每逢三年嘅末一年,你要將本年嘅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嚟,積存喺你嘅城當中。
喺你城入面無分無業嘅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嘅,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噉樣,上主─你嘅 神必喺你手入面所辦嘅所有事上賜福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