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你 神將列國之民剪除嘅時候,上主─你 神也將佢哋嘅地賜俾你,你接著住佢哋嘅城邑並佢哋嘅房屋,
就要喺上主─你 神所賜你為業嘅地上分定三座城。
要將上主─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嘅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嘅,都可以逃到嗰度去。
「誤殺人嘅逃到嗰度可以存活,定例乃是噉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嘅,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喺鄰舍身上面,以致於死,這人逃到嗰啲城嘅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免得報血仇嘅,心中火熱追趕佢,因路遠就追上,將佢殺死;其實佢不該死,因為佢與被殺嘅素無仇恨。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上主─你 神若照佢向你列祖所起嘅誓擴張你嘅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嘅地全然俾你,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嘅這所有誡命,愛上主─你嘅 神,常常遵行佢嘅道,就要喺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免得無辜之人嘅血流喺上主─你 神所賜你為業嘅地上,流血嘅罪就歸於你。
「若有人恨佢嘅鄰舍,埋伏著起身擊殺佢,以致於死,便逃到呢啲城嘅一座城,
本城嘅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嗰度帶出佢來,交喺報血仇嘅手當中,將佢治死。
你眼唔好顧惜佢,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嘅罪,使你可以得福。」
「喺上主─你 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唔好挪移你鄰舍嘅地界,那是先人所定嘅。」
「人無論犯乜嘢罪,作乜嘢惡,唔好憑一個人嘅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嘅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若有凶惡嘅見證人起身,見證某人作惡,
這兩個爭訟嘅人就要站喺上主面前,和當時嘅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嘅,以假見證陷害兄弟,
你哋就要待佢如同佢想要待嘅兄弟。噉樣,就把那惡從你哋中間除掉。
別人聽到都要害怕,就不敢喺你哋當中間再行噉樣嘅惡了。
你眼唔好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