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佢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唔能夠為佢有流血嘅罪。
若太陽已經出嚟,就為佢有流血嘅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佢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佢所偷嘅物。
若佢所偷嘅,或牛,或驢,或羊,仍喺佢手下存活,佢就要加倍賠還。
「人若喺田間或喺葡萄園入面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嘅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嘅和葡萄園上好嘅賠還。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嘅禾捆,站著嘅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嘅必要賠還。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嘅屋企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佢拿了原主嘅物件冇。
「兩個人嘅案件,無論是為乜嘢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乜嘢失掉之物,有一人講:『這是我嘅』,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嘅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見到,
那看守嘅人要憑著上主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嘅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嘅人不必賠還。
牲畜若從看守嘅嗰度被偷去,佢就要賠還本主;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嘅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嘅不必賠還。
「人若向鄰舍借乜嘢,所借嘅或受傷,或死,本主冇同喺一處,借嘅人總要賠還;
若本主同喺一處,佢就不必賠還;若是雇嘅,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嘅。」
「人若引誘冇受聘嘅處女,與佢行淫,佢總要交出聘禮,娶佢為妻。
若女子嘅阿爸決唔肯將女子俾佢,佢就要按處女嘅聘禮,交出錢來。
「行邪術嘅女人,唔好容佢存活。
「凡與獸淫合嘅,總要把佢治死。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上主嘅,那人必要滅絕。
「唔好虧負寄居嘅,也唔好欺壓佢,因為你哋喺埃及地也作過寄居嘅。
唔好苦待寡婦和孤兒;
若是苦待佢哋一點,佢哋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佢哋嘅哀聲,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哋,使你哋嘅老婆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俾佢,唔好如放債嘅向佢取利。
你即或拿鄰舍嘅衣服作當頭,必喺日落以先歸還佢;
因佢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佢蓋身嘅衣服,若是冇,佢拿乜嘢睡覺呢?佢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嘅。
「唔好毀謗 神;也唔好毀謗你百姓嘅官長。
「你要從你莊稼中嘅穀和酒醡中滴出嚟嘅酒拿來獻上,唔好遲延。「你要將頭生嘅仔歸俾我。
你牛羊頭生嘅,也要噉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俾我。
「你哋要喺我面前為聖潔嘅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嘅肉,你哋唔好吃,要丟給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