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喺西奈山對摩西講:
「你曉諭以色列人講:你哋到了我所賜你哋那地嘅時候,地就要向上主守安息。
六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嘅出產。
第七年,地要守聖安息,就是向上主守嘅安息,唔好耕種田地,也唔好修理葡萄園。
遺落自長嘅莊稼唔好收割;冇修理嘅葡萄樹也唔好摘取葡萄。這年,地要守聖安息。
地喺安息年所出嘅,要俾你和你嘅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嘅外人當食物。
這年嘅土產也要俾你嘅牲畜和你地上嘅走獸當食物。」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
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喺遍地發出角聲。
第五十年,你哋要當作聖年,喺遍地給所有嘅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哋嘅禧年,各人要歸自己嘅產業,各歸本家。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哋嘅禧年。這年唔好耕種;地中自長嘅,唔好收割;冇修理嘅葡萄樹也唔好摘取葡萄。
因為這是禧年,你哋要當作聖年,吃地中自出嘅土產。
「這禧年,你哋各人要歸自己嘅地業。
你若賣乜嘢給鄰舍,或是從鄰舍嘅手中買乜嘢,彼此唔好虧負。
你要按禧年以後嘅年數向鄰舍買;佢也要按年數嘅收成賣俾你。
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佢照收成嘅數目賣俾你。
你哋彼此唔好虧負,只要敬畏你哋嘅 神,因為我是上主─你哋嘅 神。」
「我嘅律例,你哋要遵行,我嘅典章,你哋要謹守,就可以喺那地上面安然居住。
地必出土產,你哋就要吃飽,喺那地上面安然居住。
你哋若講:『這第七年我哋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吃乜嘢呢?』
我必喺第六年將我所命嘅福賜俾你哋,地便生三年嘅土產。
第八年,你哋要耕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嘅時候,你哋還吃陳糧。」
「地唔好永賣,因為地是我嘅;你哋喺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嘅。
喺你哋所得為業嘅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你嘅兄弟(兄弟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佢至近嘅親屬就要來把兄弟所賣嘅贖回。
若冇能俾佢贖回嘅,佢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就要算出賣地嘅年數,把餘剩年數嘅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嘅地業。
倘若唔能夠為自己得回所賣嘅,仍要存喺買主嘅手入面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嘅手,自己便歸回自己嘅地業。
「人若賣城內嘅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喺一整年,必有贖回嘅權柄。
若喺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嘅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喺禧年也不得出買主嘅手。
但房屋喺無城牆嘅村莊入面,要看如鄉下嘅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嘅手。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嘅城邑,其中嘅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嘅房屋贖回,是喺所得為業嘅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嘅手,因為利未人城邑嘅房屋是佢哋喺以色列人當中嘅產業。
只是佢哋各城郊野之地唔好賣,因為是佢哋永遠嘅產業。」
「你嘅兄弟喺你嗰度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佢,使佢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嘅一樣。
唔好向佢取利,也唔好向佢多要;只要敬畏你嘅 神,使你嘅兄弟與你同住。
你借錢俾佢,唔好向佢取利;借糧俾佢,也唔好向佢多要。
我是上主─你哋嘅 神,曾領你哋從埃及地出嚟,為要把迦南地賜俾你哋,要作你哋嘅 神。」
「你嘅兄弟若喺你嗰度漸漸窮乏,將自己賣俾你,唔好叫佢像奴僕服事你。
佢要喺你嗰度像雇工人和寄居嘅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到了禧年,佢和佢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佢祖宗嘅地業嗰度去。
因為佢哋是我嘅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嚟嘅,唔好賣為奴僕。
唔好嚴嚴地轄管佢,只要敬畏你嘅 神。
至於你嘅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嘅國中買。
並且那寄居喺你哋當中間嘅外人和佢哋嘅家屬,喺你哋地上面所生嘅,你哋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佢哋要作你哋嘅產業。
你哋要將佢哋遺留俾你哋嘅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佢哋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哋嘅兄弟以色列人,你哋唔好嚴嚴地轄管。
「住喺你嗰度嘅外人,或是寄居嘅,若漸漸富足,你嘅兄弟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嘅,或是外人嘅宗族,
賣了以後,可以將佢贖回。無論是佢嘅兄弟,
或伯叔、伯叔嘅仔,本家嘅近支,都可以贖佢。佢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佢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嘅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嘅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嘅工價。
若缺少嘅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佢嘅贖價。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佢嘅贖價。
佢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嘅工人,買主唔好嚴嚴地轄管佢。
佢若不噉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佢嘅兒女一同出去。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嘅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嚟嘅。我是上主─你哋嘅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