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們,我而家對明白律法嘅人說,你哋豈不知道律法管人是喺活著嘅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嘅律法。
所以丈夫活著,佢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佢就脫離了丈夫嘅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唔係淫婦。
我嘅兄弟們,噉樣說來,你哋藉著基督嘅身體,喺律法上面也是死了,叫你哋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嘅,叫我哋結果子給 神。
因為我哋屬肉體嘅時候,那因律法而生嘅惡慾就喺我哋肢體當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嘅果子。
但我哋既然喺捆我哋嘅律法上面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哋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嘅新樣,不按著儀文嘅舊樣。
噉樣,我哋可說乜嘢呢?律法是罪嗎?斷乎唔係!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唔好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嘅貪心喺我入面頭發動;因為冇律法,罪是死嘅。
我以前冇律法是活著嘅;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那本來叫人活嘅誡命,反倒叫我死;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噉樣看來,律法是聖潔嘅,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嘅。
既然如此,那良善嘅是叫我死嗎?斷乎唔係!叫我死嘅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嘅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我哋原知道律法是屬乎靈嘅,但我是屬乎肉體嘅,是已經賣給罪了。
因為我所做嘅,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嘅,我並不做;我所恨惡嘅,我倒去做。
若我所做嘅,是我所不願意嘅,我就應承律法是善嘅。
既是噉樣,就唔係我做嘅,乃是住喺我入面頭嘅罪做嘅。
我也知道,喺我入面頭,就是我肉體之中,冇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嚟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嘅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嘅惡,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嘅,就唔係我做嘅,乃是住喺我入面頭嘅罪做嘅。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嘅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喺。
因為按著我裡面嘅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嘅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嘅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嘅律。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嘅身體呢?
感謝 神,靠著我哋嘅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噉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嘅律,我肉體卻順服罪嘅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