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補篇 F:末底改解夢及書末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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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接希臘10:3。F的解夢結語為10:3a–k;10:3l另標書末題記,通行字母分節常列為F11。正文標記保留CATSS原生節位。
末底改話:「呢啲事都出於上帝。
我記起自己為呢啲事做過嘅夢;夢裏面冇一個細節落空。
嗰股細小嘅泉水成為大河,又有光、太陽同大量嘅水;嗰條河就係以斯帖,王娶咗佢,立佢做王后。
嗰兩條大龍,就係我同哈曼。
嗰啲民族,就係聚集起來,要將猶太人嘅名消滅嘅列國。
我嘅民族,就係以色列;佢哋向上帝呼求,得到拯救。主救咗自己嘅子民,使我哋脫離呢一切災禍。上帝行咗偉大嘅神蹟奇事,係列國從未有過嘅。
因此,上帝定咗兩個籤,一個畀上帝嘅子民,一個畀所有外族。
呢兩個籤所代表嘅命運,喺上帝面前、喺萬族當中,都到咗指定嘅時候,到咗審判嘅日子。
上帝記念自己嘅子民,為屬於自己嘅產業伸冤。
所以,佢哋要喺亞達月十四日同十五日聚集,喺上帝面前歡喜快樂,慶祝呢啲日子。上帝嘅子民以色列,要世世代代永遠守呢啲日子。」
書末題記
托勒密同克麗奧佩脫拉在位第四年,多西提奧同佢個仔托勒密帶來上述關於普珥節嘅信。多西提奧自稱係祭司,又係利未人。佢哋話帶來嘅就係呢封信,又話係住喺耶路撒冷、托勒密個仔呂西馬古翻譯嘅。
譯註與文本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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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夢與A互相照應,細泉、大河、光、太陽、兩龍及民族分開保留;F將河指以斯帖,兩龍指末底改與哈曼,不能將兩龍全部譯成邪惡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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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e用前文已有「嗰啲民族」作指涉;10:3f「我嘅民族」由末底改說,不改為譯者或讀者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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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g主語由前句上帝延續,暫明示「上帝定咗兩個籤」,沒有把兩籤改成哈曼自行擲的單一籤。10:3h仍保兩籤「到咗」時機/審判日的意象;ὥραν καὶ καιρόν兩個近義時間詞凝縮為「指定嘅時候」,不是日曆日期,不擴寫成應驗、顯現或已確定的占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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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i「產業」仍指上帝子民,ἐδικαίωσεν暫「伸冤」,不是無據導入完整稱義教義。10:3k十四、十五兩日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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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l從末底改發言轉入題記,敘述者與時間均不同。第四年所指托勒密、克麗奧佩脫拉的具體王朝身份未定,未追加公元前年份,也未補入原文未說的運送目的地「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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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ὃς ἔφη明示多西提奧自己聲稱祭司及利未人;ἣν ἔφασαν εἶναι句子缺明說表語,暫「帶來嘅就係呢封信」,沒有自行插入已證真偽的保證。末尾τῶν ἐν Ιερουσαλημ暫以譯者在耶路撒冷居住理解,其句法與人物身份仍未能唯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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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ρουραι為本希臘來源節名,工作譯名採普珥節以便閱讀,原文字形保留於來源記錄;不能由此聲稱已核希伯來字源或各版本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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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h正文「所代表嘅命運」是依10:3g兩籤分給上帝子民與列國、10:3i神記民並為產業申義而展開意象,並非原文另有命運名詞,也非斷定κλῆρος只可作此義。不指宿命論,不增加具體抽籤或應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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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l καὶ ἑρμηνευκέναι仍受ἔφασαν(他們說)管轄,故以「又話」標明翻譯者資料同屬人物聲稱,不變旁白保證。
既有正文修訂記錄
- 10:3h:依10:3g兩籤分給兩群及i神為其產業申義,展開籤所代表命運,非新增希臘名詞或κλῆρος唯一詞義;雙近義時間凝縮指定時候,不補抽籤/應驗程序。
- 10:3l:ἑρμηνευκέναι仍受ἔφασαν管轄,譯者資訊亦為題記人物聲稱,不成旁白保證;其餘缺表語真難保註。
來源與狀態
主譯親讀CATSS LXXM Unicode《以斯帖記》OG補篇F及必要希臘敘事上下文,按原文組成初稿;逐詞來源、詞法及原生節位另有保存。固定來源:https://github.com/nathans/lxxmorph-unicode/blob/fddec9bd17e4eeeb2ed9410650923692601a4f13/19.Esther.txt 。
本版選用OG形態作主要文本,並不聲稱已裁定全部傳本的優劣;CATSS機讀本文屬Rahlfs衍生、去標點及方括號的來源,不是哥廷根正文或校勘欄,也不稱RH2006或Alpha文本。希臘敘事與希伯來本並非逐字相同,沒有以已完成的希伯來本譯稿替代所需希臘上下文。
本稿已由主譯與獨立原文員親讀完整補篇及必要OG上下文,兩位香港粵語角色各自先讀完整純正文後再讀註;本稿已完成本輪獨立原文、兩位香港粵語文字審閱、獨立末編、主譯整合及實際修改回讀;原文疑難及版本限制仍照實保留。用戶已改為每卷完成即核對。原文疑難、OG暫定地位及未核字頭仍如實保留,不能稱無爭議定本。CATSS/CCAT既有來源限制適用,未取得普遍商用或公開再散布許可;沒有真人試聽,沒有修改或部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