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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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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以法蓮山區嘅拉瑪瑣非有個人,叫以利加拿。佢爸爸係耶羅罕,耶羅罕嘅爸爸係以利戶,以利戶嘅爸爸係託戶,託戶嘅爸爸係蘇弗。以利加拿係以法他人。

撒母耳的出生

1

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住在以法蓮山區的拉瑪·瑣非城。他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2

佢有兩個老婆,一個叫哈拿,另一個叫毘尼拿。毘尼拿有仔女,哈拿就冇。

2

他有兩個妻子,一個叫哈娜,一個叫毗尼娜。毗尼娜有兒有女,哈娜卻無兒無女。

3

以利加拿每年都會離開自己個城,上去示羅,向萬軍嘅上主下拜、獻祭。以利兩個仔何弗尼同非尼哈,喺嗰度做上主嘅祭司。

3

以利加拿每年都從家鄉到示羅去敬拜萬軍之耶和華,獻上祭物。當時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在那裡做耶和華的祭司。

4

每逢獻祭嗰日,以利加拿都會將祭肉分畀老婆毘尼拿,同佢所有仔女。

4

每逢獻祭的日子,以利加拿就會把祭肉分給毗尼娜和她的兒女。

5

佢畀哈拿嗰份祭肉會加倍,因為佢愛哈拿。不過,上主封住咗佢嘅子宮。

5

但他會給哈娜雙份祭肉,因為他愛哈娜,雖然耶和華使她不能生育。

6

哈拿嘅對頭毘尼拿不斷激嬲佢,要令佢難受,因為上主封住咗哈拿嘅子宮。

6

毗尼娜見耶和華使她不能生育,便常常刺激她、氣她。

7

以利加拿年年都照樣分祭肉。哈拿每次上去上主嘅殿,毘尼拿都照樣激嬲佢,搞到哈拿喊,唔食嘢。

7

年復一年都是這樣。每年來到耶和華的殿時,毗尼娜總是惹她傷心哭泣,以致她吃不下飯。

8

丈夫以利加拿就對佢講:「哈拿,你點解喊呀?點解唔食嘢?點解心裏咁難受?對你嚟講,我唔好過十個仔咩?」

8

她的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娜,你為什麼哭?為什麼不吃飯?為什麼心裡難過?有我不是比有十個兒子更好嗎?」

9

喺示羅,食過飯、飲過嘢之後,哈拿就起身。嗰陣,祭司以利喺上主聖所嘅門柱旁邊,坐喺張櫈上。

9

一天,他們在示羅吃完飯後,哈娜站起來。當時,祭司以利正坐在耶和華殿門口的座位上。

10

哈拿心裏好苦,向上主祈禱,喊個不停。

10

哈娜心中愁苦,一邊向耶和華禱告一邊傷心地哭泣。

11

佢許願話:「萬軍嘅上主啊,如果你真係肯睇顧你呢個女僕嘅苦況,記念我,唔忘記你呢個女僕,賜個仔畀你呢個女僕,我就將佢交畀上主,佢一生都歸上主;剃刀唔會掂佢個頭。」

11

她向上帝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如果你眷顧婢女的痛苦,不忘記婢女,賜給婢女一個兒子,我必讓他終生事奉你,永不剃他的頭。」↗

12

哈拿喺上主面前祈禱咗好耐,以利一直留意住佢個嘴。

12

哈娜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禱告,以利注視著她的嘴唇。

13

哈拿只係喺心裏講,得嘴唇喺度郁,聽唔到聲。以利就以為佢飲醉咗。

13

哈娜在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14

以利對佢講:「你要醉到幾時呀?快啲醒酒啦!」

14

便對她說:「你要醉到什麼時候呢?醒醒酒吧!」

15

哈拿答:「先生,唔係呀!我唔係飲醉嘅女人,我只係心裏好難受。我冇飲過葡萄酒,亦冇飲過烈酒;我只係喺上主面前,將成個心都傾出嚟。

15

哈娜答道:「我主啊,我沒有喝醉,我淡酒和烈酒都沒有喝。我是心裡非常愁苦,在耶和華面前傾訴心事。

16

唔好當你呢個女僕係個無賴女人。我有太多愁煩同苦惱,所以一直講到而家。」

16

請不要以為我是墮落的女人,我充滿悲傷和痛苦,所以一直在禱告。」

17

以利答:「你平平安安噉去啦。你向以色列嘅上帝求嘅,願佢賜畀你。」

17

以利說:「你安心地回去吧,願以色列的上帝答應你的祈求。」

18

哈拿話:「希望你肯善待我呢個女僕。」跟住佢就走開,食咗嘢,塊面唔再好似之前咁愁苦。

18

哈娜說:「願婢女在你面前蒙恩。」於是,她就去吃飯,不再愁容滿面了。

19

第二朝一早,佢哋起身,喺上主面前下拜,然後返去拉瑪嘅屋企。以利加拿同老婆哈拿同房,上主記念哈拿。

19

第二天,以利加拿一家清早起來敬拜耶和華,然後回到自己的家鄉拉瑪。以利加拿與哈娜同房,耶和華顧念哈娜,

20

過咗一段日子,哈拿懷孕,生咗個仔,改名叫撒母耳,話:「因為我係向上主求得佢嘅。」

20

使她懷孕。她後來生了一個兒子,給孩子取名叫撒母耳,因為她說:「他是我向耶和華求來的。」

21

以利加拿同全家上去,向上主獻每年嘅祭,又還佢自己許過嘅願。

21

第二年,以利加拿帶全家人前往示羅,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22

哈拿就冇上去,因為佢同丈夫講過:「等個仔戒咗奶,我先帶佢上去。佢要朝見上主,永遠留喺嗰度。」

22

哈娜沒有跟他們同去,她告訴丈夫說:「孩子斷奶以後,我會把他帶去獻給耶和華,讓他永遠住在那裡。」

23

丈夫以利加拿對佢講:「你覺得點做好,就點做啦。留喺屋企,等佢戒咗奶先。只願上主成就佢講過嘅話。」哈拿就留低,餵個仔食奶,直到佢戒奶。

23

以利加拿說:「就依你的意思吧。可以等孩子斷了奶再去。願耶和華成就祂的應許。」於是,她就留在家中哺養孩子,直到孩子斷奶。

24

個仔戒咗奶之後,哈拿就帶住佢上去示羅。佢亦帶咗三隻公牛、一伊法麵粉同一袋酒,將個仔帶到上主嘅殿。嗰陣佢仲係個細路仔。

24

孩子斷奶以後,她就把年幼的孩子帶到示羅耶和華的殿,並帶去三頭公牛、十公斤麵粉和一袋酒。

25

佢哋宰咗嗰隻公牛,就將個細路帶到以利面前。

25

他們宰了一頭公牛後,就把孩子帶到以利面前。

26

哈拿話:「先生,請聽我講!我敢以你嘅性命起誓,先生,以前有個女人企喺呢度,喺你身邊向上主祈禱,嗰個就係我。

26

哈娜說:「我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就是那一次站在你這裡向耶和華祈求的婦人。

27

嗰次我祈禱,就係為咗呢個細路。我向上主求,上主就賜咗畀我。

27

我求耶和華賜給我這個孩子,祂應允了我的祈求。

28

所以我都將佢交畀上主;佢活一日,就歸上主一日。」佢喺嗰度向上主下拜。

28

現在,我將他獻給耶和華,讓他終身事奉耶和華。」他便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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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家譜、以法他人同每年獻祭(1–4節) 第1節逐代交代以利加拿、耶羅罕、以利戶、託戶同蘇弗嘅父子關係。正文拆成完整粵語句,幾次重複人名係為咗講清每代關係,唔當成原文多咗名字。「以法他人」保留 אֶפְרָתִי 呢個稱呼,同本系列《路得記》1:2嘅用詞銜接;但呢個字亦可以喺本段理解為以法蓮地區嘅人。正文選擇將家譜末尾嘅稱呼歸到所介紹嘅以利加拿;按緊接嘅名字,亦可以分析為修飾蘇弗。用詞同句法選擇都唔證明佢喺伯利恆出世,亦唔由住喺以法蓮山區就斷定佢嘅支派血統。 第3節「每年」按本節重複時段嘅說法,同第7節清楚嘅「年年」處理。下拜同獻祭兩個目的都保留。「萬軍嘅上主」保留 יהוה צבאות 嘅神名同稱號,唔喺呢句限定「萬軍」只係某一支人間軍隊。何弗尼同非尼哈係以利兩個仔,兩人喺示羅做上主嘅祭司;正文冇預先加下一章所敘嘅惡行。第4節祭肉係按獻祭、分份食用嘅語境補明,唔係分家產;毘尼拿所有仔女都包括在內。 ### 2.哈拿嗰份同封住子宮嘅意象(5–6節) 第5節 מָנָה אַחַת אַפָּיִם 係有爭議嘅份額說法。אַחַת 明明係「一」,אַפָּיִם 常見意思係鼻孔、面容,亦同怒氣有關;唔可以淨係見到雙數外形就計成兩份。正文選一份可供兩個人嘅解釋,用「嗰份祭肉會加倍」,保留一份加倍嘅關係,唔係話原文明寫兩個獨立份額。呢個係有詞典記錄支持嘅選讀,唔係已經排除其他解釋。 本次親自核對 [Gesenius/Tregelles 嘅完整印本詞條](https://archive.org/details/hebrewchaldeelex00geseuoft/page/69/mode/1up),第 LXIX–LXX 頁嘅 II. אף,確實記錄兩人份量、即雙份嘅分析,同時記錄帶怒氣/心中愁苦畀一份嘅另一分析。所讀掃描本由 Samuel Bagster & Sons 出版;館藏年份標為 [1857],實際所讀書名頁冇印年份。另核對 [Brown–Driver–Briggs 印本](https://archive.org/details/hebrewenglishlex00browuoft/page/n83/mode/2up)第60頁,1906初版、實際掃描係1939印次;該詞條建議另讀 אֶפֶס,屬改字方案,唔係證明現有 אַפָּיִם 就必定解雙份。本譯冇採用改字,亦唔冒稱親自查過該詞典所引嘅希臘版本。兩份詞典嘅分歧同份額解釋嘅不確定性都保留。 兩節都明說上主封住哈拿嘅子宮。正文保留呢個身體意象同神作主體,唔轉成醫學診斷,亦唔加入哈拿因犯罪而受罰嘅理由。第6節嘅對頭係同一丈夫嘅另一個妻子;正文補明毘尼拿,唔增添第三個女人。原文強調反覆、強烈嘅激惱,亦講令哈拿難受嘅目的;佢具體講過乜嘢侮辱說話、係咪出於妒忌,都冇喺原文交代。 ### 3.年年重複嘅主體同食飯時間(7–10節) 第7節開頭 יַעֲשֶׂה 係陽性,正文按前文選以利加拿作年年照樣做嘅人;之後 תַּכְעִסֶנָּה 係陰性,係另一個女人激惱哈拿。亦可以將開頭讀作事情年年如此嘅概括說法,但唔可以因為下半講毘尼拿,就將兩個動詞都當成同一個陰性主體。正文補明三個人名,並用「照樣分祭肉」講明以利加拿重複前文分份嘅行動,唔新增另一次派發。哈拿喊、唔食嘢都保留,唔另斷定係故意抗議或者醫學上冇能力進食。 第8節三個「點解」同最後「十個仔」嘅反問係丈夫講嘅話,唔係敘述者判定佢真係可以代替哈拿想要嘅仔女。第9節「食過飯、飲過嘢之後」係就示羅嗰次進餐交代時間;原文 אָכְלָה 嘅末尾 ה 冇 mappiq,MAM 又用 rafe 標示,唔宜簡單當成「她吃了」嘅明確有限動詞。正文唔另外指定哈拿係嗰餐進食嘅人,亦唔製造一段解釋,去調和第7節唔食同第18節食嘢。 第9節以利係坐喺門柱旁邊張櫈上,唔係企喺門口。הֵיכַל 喺呢度用「聖所」;第7、24節嘅「上主嘅殿」處理 בית יהוה,唔由呢啲詞自行推定後世聖殿建築形式。第10節保留內心痛苦、祈禱同強烈哭泣,唔將其中一項省成背景形容詞。 ### 4.許願、默禱同以利嘅誤會(11–16節) 哈拿嘅願係條件句:真係睇顧女僕嘅苦況、記念佢、唔忘記佢,並賜男孩畀佢,之後先接將孩子一生交畀上主嘅承諾。正文保留重複嘅女僕自稱、否定、終身範圍同剃刀唔掂頭嘅意象。原文冇喺呢句加「拿細耳人」稱號,亦冇交代額外飲食戒律,正文唔自行補入。 第12、13節係同一段長時間祈禱:以利睇住佢個嘴,見嘴唇郁但聽唔到聲,就以為佢醉酒。呢個係以利嘅判斷,唔係敘述者證實哈拿飲醉。第14節移走自身酒意嘅命令,正文按慣語用「醒酒」,唔增添酒樽、衫上酒漬或者將人趕走。第15節「我唔係飲醉嘅女人,我只係心裏好難受」將前文誤判醉酒嘅對照講明。原文嘅女人自稱直接連住心境描述;正文將自稱重排到否認句,唔係話佢慣常醉酒或者改判品格。兩種酒都明確否認;「將成個心都傾出嚟」保留傾倒內在生命嘅祈禱意象,唔係話哈拿拎咗實物倒出嚟。 第16節 בַּת־בְּלִיָּעַל 喺呢度係貶斥人品嘅稱呼,唔係另一個人嘅女兒,更唔將「彼列」當成哈拿認識嘅一個邪靈姓名。佢講到而家係因為有好多愁煩、苦惱;正文冇代佢補出所求內容畀以利聽。 ### 5.祝願、改變嘅面容同撒母耳個名(17–20節) 第17節以利嘅話選作祝願:「願」以色列嘅上帝答應所求,唔升格成敘述者已經確定嘅神諭,亦唔假設以利已知道哈拿想要個仔。第18節得恩惠嘅請求用「希望你肯善待」組成完整粵語句。之後原文話佢塊面唔再好似之前咁;正文依前文痛苦補明「愁苦」,唔增添笑容、已知懷孕或者以後永不憂愁。 第19節群體下拜係複數;同房係以利加拿同哈拿嘅行動。「記念」保留神回應、眷顧嘅敘述,唔解成上主之前唔記得佢存在。第20節時間只講日子過去,唔指定九個月、周年或者某個節期。撒母耳個名同哈拿「向上主求得佢」嘅話相連,後面第27、28節又延續求/交付嘅字族;呢個係故事中嘅命名解說,唔冒稱希伯來文名字可以逐個音節直接拆成「求得」。 ### 6.丈夫嘅願、「佢講過嘅話」同戒奶(21–23節) 第21節嘅願帶陽性所有格,正文係以利加拿自己嘅願,唔偷換成哈拿喺第11節許嘅願。願嘅具體內容原文冇交代。全家上去嘅概括敘述,隨即由第22節交代哈拿冇上去,唔因此刪掉其中一句。 哈拿話等個仔戒奶先帶佢上去,正文補上完整等待/帶去關係。וְנִרְאָה 指孩子到上主面前被看見、朝見,唔改成孩子親眼睇到神嘅樣貌。「永遠」喺呢段終身交付嘅語境處理,唔宣告孩子肉身不死,亦唔解成父母以後冇得再見佢;下一章仍然敘述父母探望。 第23節係 דְּבָרוֹ「佢嘅話」,正文按自然主體讀作上主所講嘅話,唔改成「你嘅願」。究竟指之前邊一句話,本節冇明說;唔將第17節祝福自動定為已證實嘅直接神諭。哈拿留低餵奶,直到戒奶;原文冇話孩子幾多歲,唔以今日習慣補年齡。 ### 7.三隻公牛、供物同一生交畀上主(24–28節) 第24節實際係「三隻公牛」,第25節就係單數「嗰隻公牛」;兩處都照所讀原文保留,唔為求數量表面一致就改成「一隻三歲公牛」,亦唔補出另外兩隻點處理。一伊法係原有容量單位,麵粉同酒都保留,唔附一個假裝精確嘅公制換算。נֵבֶל 可以指裝液體嘅袋,亦可以指罐、壺;正文選「一袋酒」,唔斷定皮革物料或者酒量。結尾強調孩子仍然細,唔補服役能力或者確實歲數。 第25節宰牛同帶孩子嘅主體都係複數「佢哋」,唔改成哈拿單獨完成,亦唔指定以利係屠宰者。第26節以對方活着嘅性命作鄭重保證,正文用「以你嘅性命起誓」處理,唔係威脅以利性命。哈拿當年企喺以利旁邊,向上主祈禱,唔係向以利祈禱。 第27、28節「求」同 הִשְׁאִלְתִּהוּ/שָׁאוּל 嘅交付、借出用語相連。正文按第11節一生同第22節永久留低嘅承諾,用「交畀」「活一日,就歸上主一日」,唔講成隨時收返嘅短期借用,亦唔將 שָׁאוּל 當成人名掃羅。 哈拿嘅話喺終身交付之後結束。最後「佢喺嗰度向上主下拜」係敘述句;וַיִּשְׁתַּחוּ 係陽性單數,冇寫出名字。可以理解為孩子,亦有以利加拿作主體嘅分析;正文保留未點名嘅「佢」,唔斷定係哈拿,亦唔改複數。呢個未明說嘅指涉唔應由下一章哈拿祈禱嘅主體倒灌返嚟。 ### 8.實際原文同編訂差異 本章完整核對28個 UXLC 單元、MAM parsed-plus 全部84個 C/D/E 根及99個遞迴後代,同版 simple 只作衍生核對。第25節 UXLC 嘅 וַיָּבִיאוּ 比 MAM 嘅 וַיָּבִאוּ 多一個 yod,係同一個複數使役「帶到」動詞嘅完整/缺寫差異,唔係多咗一個人或者動作。唔聲稱全章字母完全一致。 第3節 paseq 嘅可見程度有 MAM 完整編者說明;第11節保留 legarmeih 同兩種 qamats 顯示;第23節完整旁註記錄一個比對讀法缺 dagesh 嘅情況。呢啲編者記錄唔當成譯者親自讀過嗰份抄本影像。第9節 rafe 同第19節 CGJ/meteg 次序亦保存,唔直接換算成粵語標點。 第1章末尾/第2章開頭,UXLC 用開段 pe,MAM 用 samekh2 閉段表示。MAM 段末、書層同下一節開頭嘅幾個標記係同一個分段嘅呈現,唔串成幾次新事件。本章本身冇 UXLC 寫讀對;呢個局部事實唔擴大成全書或者所有古代見證都冇異讀。 ### 9.公開分節、名字同實際查閱範圍 本章公開1–28節同三種原文產品嘅完整單元一一對應。分節按隔離核對嘅公開標號資料核實;中文名字嘅字符來源係實際取得嘅獨立《和合本》資料,唔聲稱核實《和合本修訂版》,亦冇將現代譯句當正文底稿。字符只處理寫法,唔自行決定人物相同、地理位置或者語法。 本章幾處重提人名係為咗聽得清原文主體或父子關係,逐處同原文實際名字字詞分開。以利加拿、以利戶入面嘅「以利」唔另算祭司以利;拉瑪瑣非入面嘅「拉瑪」亦唔另算第19節拉瑪嘅獨立出現。 本章另作有限詞典查閱,範圍係第1節稱呼、第5節份額同第24節容器,詳見相關註解。所讀詞典引用古代版本,唔等於本次親自取得、讀過嗰個古代版本;本章冇新增希臘、敘利亞、拉丁、塔爾根或者死海古卷原文核對,亦冇以未讀見證宣告一致。 ### 10.原文來源、署名同授權 主底本係 [Tanach.us 嘅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https://www.tanach.us/Pages/XMLFiles.html),UXLC 2.6、build 27.7。《撒母耳記上》喺2026年10月20日由已取得並核實嘅官方 archive 擷取;檔內 edition 日期係19 Oct 2026,build 時間係18 Oct 2026 06:43,分別保留。[官方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准許查看同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唔擴張成網站字型、程式、版面或所有材料都係公有領域。署名:Tanach.us Inc., West Redding, CT, USA。UXLC 唔同 WLC 混稱。 第二層係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由 Seth (Avi) Kadish 及社群建立,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主要技術協助。使用 MAM-basics 固定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 嘅完整 parsed-plus,同版 simple 只作衍生核對,唔當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本次兩種 MAM 原始檔都包含撒母耳上、下兩部分;本章選第一部分,simple 檔內分節代碼實際係 vtmam,唔由路徑名稱推論另一套分節。[固定資料授權](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LICENSE.md)列明 corpus 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唔同 repository 程式授權混淆。 有限詞典查閱使用 [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 嘅 HebrewLexicon](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tree/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固定 commit `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項目檔案按 CC BY 4.0,底層歷史字典文字嘅公有領域說明分開保留。所用係非譯本用詞欄位同原生詞條,唔採用現代譯本例句。完整印本詞條嘅版本、頁碼同限制見第2註。呢份粵語譯文、選讀同註解係新作處理;原始希伯來資料冇改,亦唔暗示來源編者認可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