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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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2掃羅喺以色列人當中揀咗三千人:兩千人跟住掃羅,駐喺密抹同伯特利山區;一千人跟住約拿單,駐喺便雅憫嘅基比亞。其餘嘅人,佢就遣散,各自返自己嘅帳篷。
2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三千人,親自帶領其中的兩千人到密抹和伯特利山,另外一千人和約拿單留在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他把其餘的人遣散回家。
3約拿單擊敗咗非利士人喺迦巴嘅駐軍,非利士人聽到呢件事。掃羅喺全境吹號角,話:「要畀希伯來人聽見!」
3約拿單攻打迦巴的非利士駐軍,非利士人聽到了這消息。於是,掃羅在各地吹響號角,通告希伯來人。
4全體以色列人都聽到消息,話掃羅擊敗咗非利士人嘅駐軍,以色列人喺非利士人心目中亦都臭晒。百姓就應召到吉甲,跟隨掃羅。
4以色列眾人聽說掃羅攻打非利士人的駐軍,並聽說非利士人對以色列人恨之入骨,便響應掃羅的號召,聚集在吉甲。
5非利士人集結,要同以色列人打仗,佢哋有三萬架戰車、六千騎兵,兵多到好似海邊嘅沙咁。佢哋上到密抹,喺伯亞文東面紮營。
5非利士人調兵遣將,要攻打以色列。他們有三萬輛戰車和六千騎兵,步兵多如海邊的沙。大軍來到伯·亞文以東的密抹,駐紮在那裡。
6以色列人見到自己陷入困境,因為百姓正受到逼迫。百姓就匿埋喺山洞、荊棘叢、岩石間、地下洞室同坑裏面。
6以色列人看見敵軍壓境,情勢危急,紛紛躲進山洞、叢林、石穴、地洞和坑裡。
7有希伯來人過咗約但河,去到迦得同基列一帶。掃羅仍然喺吉甲,跟住佢嘅人個個都驚到震。
7有些希伯來人過了約旦河,逃到迦得和基列。但掃羅仍然留在吉甲,跟隨他的人都害怕得發抖。
8掃羅照撒母耳定好嘅日子,等咗七日;撒母耳仲未嚟到吉甲,百姓就離開掃羅,四散而去。
8掃羅按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在吉甲等了七天,可是撒母耳還沒有來。掃羅的軍兵開始散去。
9掃羅話:「拎燔祭同平安祭嘅祭牲嚟畀我。」佢就獻咗燔祭。
9於是,掃羅說:「你們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他就獻上了燔祭。
10佢啱啱獻完燔祭,撒母耳就嚟到。掃羅出去迎接佢,向佢問好。
10掃羅剛把燔祭獻完,撒母耳就來了,掃羅出去迎接他,向他問安。
11撒母耳問:「你做咗啲乜嘢?」掃羅答:「我見百姓離開我,四散而去,你又冇照定好嘅日子嚟到,非利士人亦都喺密抹集結,
11撒母耳對掃羅說:「你做的是什麼事?」掃羅答道:「我看見民眾不斷離我而去,你到了約定的時候還沒有來,而且非利士人就聚集在密抹。
12我就諗:『非利士人而家會落嚟吉甲攻打我,但我仲未求上主施恩。』所以我勉強自己,獻咗燔祭。」
12我想非利士人就要到吉甲來攻打我了,但我還沒有向耶和華求助,我迫不得已,就獻上燔祭了。」
13撒母耳對掃羅話:「你做咗糊塗事喇!你冇遵守你嘅上帝上主畀你嘅命令。上主本來會使你喺以色列嘅王權永遠穩固,
13撒母耳說:「你真糊塗!你違背了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命令。祂本來要使你的王位在以色列永遠堅立,
14但而家,你嘅王權唔會長存。上主已經為自己搵咗一個合佢心意嘅人,又任命佢做自己子民嘅領袖,因為你冇遵守上主畀你嘅命令。」
14但現在你的王位不能長久了,耶和華已經找到一個合祂心意的人,要立他做百姓的君王。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令。」
15撒母耳起身,離開吉甲,上到便雅憫嘅基比亞。掃羅點算留喺佢身邊嘅人,大約有六百人。
15撒母耳離開吉甲去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掃羅數了一下跟隨他的人,約有六百人。
16掃羅、佢個仔約拿單,同留喺佢哋身邊嘅人,駐喺便雅憫嘅迦巴;非利士人就紮營喺密抹。
16掃羅和兒子約拿單及隨從留在便雅憫境內的迦巴,非利士人則在密抹紮營。
17非利士人嘅搶掠隊分成三隊,離開軍營。一隊沿住去俄弗拉嘅路,向書亞地區進發;
17非利士人分成三隊施行突襲,一隊前往書亞境內的俄弗拉,
18另一隊沿住去伯和崙嘅路走;第三隊就沿住去邊境嘅路,向曠野嗰邊走,嗰道邊境俯瞰洗波音谷。
18一隊前往伯·和崙,一隊前往邊境地區,那裡可以俯瞰曠野附近的洗波音谷。
19嗰陣,成個以色列地都搵唔到一個鐵匠,因為非利士人話:「唔可以畀希伯來人造刀劍或者長矛。」
19那時,以色列全境找不到一個鐵匠,這是因為非利士人的禁令,防止希伯來人製造刀槍。
20所以以色列人都要落去非利士人嗰邊,磨利各自嘅鋤頭、犁頭、斧頭同鶴嘴鋤。
20以色列人都要到非利士的鐵匠那裡去磨鋤、犁、斧和鏟。
21磨利鶴嘴鋤、犁頭、三齒叉同斧頭,收費係一皮姆;整好趕牛棒亦都一樣。
21磨鋤或犁要花八克銀子,磨三齒叉、斧頭或趕畜棒要花四克銀子。
22到咗打仗嗰日,跟住掃羅同約拿單嘅人,手上都冇刀劍同長矛,只有掃羅同佢個仔約拿單有。
22所以在交戰的日子,除了掃羅和約拿單外,其他隨從手上都沒有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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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掃羅嘅年歲、兵數同地名(13:1–5)
第1節係本章一個明顯難處。兩個實際採用嘅希伯來文產品都寫 בֶּן־שָׁנָה,按年歲公式係「一歲」,後面亦都寫「兩年」。正文保留呢兩個數字,唔改成其他成年歲數或在位年數。掃羅已經有帶兵作戰嘅仔,「一歲登基」同敘事情況明顯唔相稱;呢度忠實保留傳來嘅字句,唔表示問題已經解決,或者證實咗一歲嬰兒統治以色列。取得嘅原文冇留一個明示缺數字嘅空位,本譯亦冇取得足以補返某個數字嘅古代見證,所以唔自行補數字、刪節,亦唔將年歲公式悄悄改成「做王一年之後」。「兩年」冇另外加「只有」或指定起訖事件。
第2節三千人分成跟掃羅嘅兩千人,同跟約拿單嘅一千人;密抹同伯特利山區共同屬前一組,唔係每個地方各有兩千人。「駐喺」展開軍隊所在嘅關係,唔添加建軍、正式編制或特種部隊身份。其餘人各自返帳篷,保留原文嘅居所意象,唔表示本章已交代每人實際屋舍嘅建築方式。第5節照實保留「三萬」戰車、「六千」騎兵,同人數多如海沙嘅比較;即使戰車數字令人疑惑,兩個已讀原文都冇寫成三千,本譯唔以歷史推算代替底本。
「便雅憫嘅基比亞」係原文地名同便雅憫嘅聯屬關係;第3、16節另用「迦巴」,唔因字形相近就合併兩個名字。第5節係非利士人喺密抹、伯亞文東面紮營;伯亞文唔換成伯特利,方位亦唔移去以色列軍營。中文字符只取自已接受嘅名字字形材料,地理關係由本章原文判定,唔靠中文名猜位置。
### 2.消息、號角同逃匿(13:3–7)
第3、4節 נְצִיב 可以指派駐者、官員或軍事據點。本譯依兩軍對峙、打擊同駐紮嘅語境,選「駐軍」嘅集體軍事所指;唔聲稱已確定一位無名官員被殺,亦唔把呢個詞固定為每處都只能譯駐軍。第3節實際出手嘅係約拿單,第4節傳到以色列人耳中嘅消息就話掃羅擊敗駐軍;正文保留敘事同消息中唔同嘅主語,唔替消息改名,也唔加掃羅搶功或講大話嘅動機。
號角原詞 שׁוֹפָר 係角號;正文「吹號角」唔指定現代銅管樂器。「要畀希伯來人聽見」表達召喚聽聞,唔自行增寫一篇勝利宣言。第4節以色列人「發臭」係畀非利士人憎惡嘅意象,正文用「喺非利士人心目中亦都臭晒」保留臭味比喻,同時展開對方點睇佢哋嘅關係。「心目中」唔係原文另有一個心理器官詞;「臭晒」係粵語嘅比喻表達,唔添加一項衛生狀況或可以量度嘅臭味程度。百姓應召到吉甲跟隨掃羅,唔擅自加徵兵方式或召集人名。
第6節五種藏身處逐項保留。חֲוָחִים 選荊棘叢嘅詞義;צְרִחִים 選地下洞室嘅解讀,兩者尤其有詞義難度,唔冒稱考古上已逐樣識別建築。岩石間、地下洞室同坑亦唔合併成同一類山洞,坑唔另加有水或乾涸嘅情況。第7節「有希伯來人」指出過河去迦得、基列嗰一批,唔宣稱所有人都已經離開;掃羅仍喺吉甲,跟隨佢嘅人驚到震,兩組關係要分開。呢度冇替佢哋新增一次潰逃。
### 3.等候、祭牲同掃羅嘅解釋(13:8–12)
第8節「照撒母耳定好嘅日子」把較壓縮嘅 לַמּוֹעֵד אֲשֶׁר שְׁמוּאֵל 組成完整粵語關係句;「定好」係按所指時間同第10章8節嘅吩咐補足關係,唔聲稱呢度另有一個完整嘅「撒母耳約定」動詞句。第10章吩咐包括等七日、等到撒母耳嚟同指示要點做。本章保留等咗七日、撒母耳未到、百姓四散,唔由此自行算出第八日、某個鐘點,或者裁定撒母耳失約。
第9節要求拎嚟嘅有燔祭同平安祭兩類,正文「祭牲」按獻祭語境展開祭物所指;實際敘述只話掃羅獻咗燔祭,唔加佢已經完成平安祭。原文把獻祭行動歸畀掃羅,正文照保留,唔另創祭司代辦或詳列屠宰、焚燒等程序。佢啱啱完成,撒母耳就到,時間緊接;唔改成撒母耳全程旁觀。第10節 בּרך 喺迎接情境選問候嘅用法,譯「問好」,唔替掃羅指定喜悅或欺騙嘅心理。
第11、12節係掃羅自己向撒母耳解釋。百姓四散、撒母耳冇照日期嚟、非利士人集結,都留喺佢嘅說話範圍;唔把佢嘅辯解升格為敘事者認可。「我就諗」引出佢預想敵人將落嚟攻打,唔係已經發生嘅戰況。「求上主施恩」展開懇求上主面容/恩待嘅慣用語,唔指觸摸上主面孔。וָאֶתְאַפַּק 選「勉強自己」,保留掃羅講自己迫使自己去做嘅意思,唔改成上主命令佢做,或客觀上毫無選擇。
### 4.王權、合心意嘅人同撒母耳離開(13:13–16)
第13節責備掃羅做咗糊塗事、冇守上主命令。後面「上主本來會使……永遠穩固」係按第14節「但而家……唔會長存」嘅對照,將王權本可確立嘅未實現結果表達出嚟;原句冇另寫一個「如果你遵守」條件,正文亦冇新增一段曾經頒下嘅保證。唔把呢句譯成掃羅而家仍獲無條件永遠作王,也唔把王權長存解作掃羅本人肉身永生。
「合佢心意」表達 כִּלְבָבוֹ 嘅關係,主語係上主,係祂為自己尋得、任命一個人做自己子民嘅領袖。本節未提嗰個人嘅名字,唔提前填大衛,亦唔引申成佢所有行為都完美。王權唔長存同任命另一人嘅宣告,唔等於本節已敘述掃羅即場退位或被捕。原因仍然係掃羅冇守上主命令。
第15節起身、離開吉甲、上基比亞嘅係「撒母耳」,唔係掃羅。正文照兩個已讀原文保留呢個主語,唔補未記載嘅同行者或途中會合。掃羅點算身邊嘅人「大約六百」,唔把約數寫成精確六百,亦唔由三千同六百嘅差額推算死亡人數。第16節掃羅、佢個仔約拿單同跟隨佢哋嘅人喺「迦巴」,跟第15節「基比亞」分開保留;唔為順滑行程私下改地名。
### 5.三隊搶掠、鐵匠同兵器(13:17–23)
第17、18節講同一支搶掠力量分成三隊,分別朝俄弗拉/書亞、伯和崙,同俯瞰洗波音谷嘅邊境方向走。「頭」依語境譯隊伍,唔係三個另有名字嘅將領。正文把「向曠野」接喺第三隊行進方向,同時用完整句交代邊境俯瞰山谷嘅關係;呢項係所選嘅句法連接,唔新增三個連續抵達嘅目的地。「洗波音谷」按 גֵּי הַצְּבֹעִים 嘅山谷關係組成,唔把名字字符當作另一座城市,亦唔自行認定谷中動物種類。
第19–22節交代軍事背景,正文「嗰陣」唔表示搶掠開始後先頒一條新禁令。חָרָשׁ 按兵器同農具加工嘅情境選「鐵匠」,唔宣稱所有種類嘅工匠都不存在。非利士人唔想畀希伯來人造刀劍或長矛,係佢哋嘅防範意圖;正文冇添屠殺、逐走鐵匠或成文法令。以色列人因此落去非利士人嗰邊磨利自己農具,唔另加具體交易地點。
第22節講打仗嗰日,缺刀劍同長矛嘅係跟住掃羅、約拿單嗰批人,兩位領袖例外。唔擴成任何時候全以色列每個人都冇任何武器,亦唔推論冇弓、石頭、投石器或農具。第23節 מַצָּב 依軍事情境譯一隊駐軍;隘口係密抹附近嘅通道,銜接第14章,唔因前面提過約但河就改成渡口,也唔添一場已經開始嘅戰役。
### 6.農具、皮姆同有爭議嘅收費句(13:20–21)
第20節四個位置依次係 מַחֲרַשְׁתּוֹ、אֵתוֹ、קַרְדֻּמּוֹ、מַחֲרֵשָׁתוֹ。本譯選「鋤頭、犁頭、斧頭、鶴嘴鋤」保留四項。實際查閱嘅數碼 BDB 同 Strong 詞條對頭尾兩個近形詞有重疊同不確定:Strong 分別提出鋤同鶴嘴鋤嘅可能,BDB 嘅處理包括犁刃。אֵת 係切削用農具,呢度「犁頭」取犁嘅工作刃部所指,唔另加完整機械構造。呢組詞唔係四種已經由考古確定外形嘅現代工具分類。第21節複數 מַחֲרֵשֹׁת 按所選詞形關係接第20節末項「鶴嘴鋤」,同樣保留識別上嘅限制。
第21節 הַפְּצִירָה פִים 非常難解。本譯選擇把前詞理解為加工收費,後詞係一個叫「皮姆」嘅重量單位。呢項唔只靠記憶:實際查閱《古今希伯來語詞典》[פְּצִירָה 甲條](https://benyehuda.org/dict/24412/53174)及[פִּים 完整條目](https://benyehuda.org/dict/24412/52866),前者提供付款義,後者同時有重量解釋同一段反對將重量讀法套入本節嘅長註。長註質疑各種工作同價、碑銘讀音同經文對應等問題,亦討論刃口、銼磨及其他解法;本譯冇把呢啲異議略去,亦唔把所選解讀講成一致定論。另讀同詞乙、丙條所述後期銼具/堅持義,唔將後期用法自動當成本節唯一詞義。
出土秤砣確有 פים 銘文:[Macalister《Gezer 發掘報告》第二卷](https://etana.org/sites/default/files/coretexts/14871.pdf),印頁280、284–285及292–293,實際列出並畫出一件重7.27克嘅大理石秤砣;報告將該組列喺波斯/希臘化時期,本譯唔改稱已證明係掃羅時代嘅物件。[Pilcher〈Weights of Ancient Palestine〉](https://doi.org/10.1179/peq.1912.44.4.178),1912年印頁186–187,亦討論兩件物件同暫定讀音。呢啲材料支持有相應銘文嘅重量用品,唔等於直接證明本節嘅收費句法。原文只寫單位名,正文「一皮姆」係量值嘅自然表達,唔聲稱另有一個「一」字;唔換算成固定幾多舍客勒、幾多銀,唔講成硬幣,亦唔推斷購買力。
原文一個量值之後接農具同工作清單。本譯選同一收費關係統攝列舉項目,以「整好趕牛棒亦都一樣」接最後工作;呢個係句法選擇,唔係已取得逐件價目表、整批總價,或多一個費率。上下文嘅磨利農具供應前面服務動作;最後 לְהַצִּיב הַדָּרְבָן 另有安置/整好趕牛棒嘅動作,所以唔將佢吞併成第五種同樣只磨利嘅工具,亦唔添加更換鐵尖、矯直斷柄等程序。
וְלִשְׁלֹשׁ קִלְּשׁוֹן 保留「三」同工具詞嘅難處。實際查閱 [Klein 嘅 קִלְּשׁוֹן 詞條](https://www.sefaria.org/Klein_Dictionary%2C_%D7%A7%D6%B4%D7%9C%D6%B0%D6%BC%D7%A9%D7%81%D7%95%D6%B9%D7%9F.1),有叉具解釋,但冇解決呢個組合嘅句法。正文「三齒叉」係把三解作叉齒數目嘅選讀;原句冇另寫「齒」字,詞條同秤砣亦唔能夠證明工具一定有三齒。本譯唔刪三字,也唔將佢改造成另一個銀價。以上係詞義同考古輔助判讀,唔係新取得嘅聖經古代異讀。
### 7.節位、名字同實際原文記號
本章全23節按已核實嘅 public/native 對應逐節閱讀;呢批每一公開節位各對應每種原文產品一個完整單位,冇跨節拆句配表。完整原文、前後第12及14章上下文,同 MAM 每節 C、D、E 全部分支都已閱讀;第10章8節亦按等候問題作局部重看。原文、語法同詞義判斷由實際內容作出,唔由數量、雜湊或通過標記代替。名字材料只提供 CUV《和合本》嘅有界字符,唔冒稱 RCUV、現代經句對讀或人物/地點識別已經獲名字表證實。便雅憫同基比亞/迦巴嘅聯屬、洗波音谷嘅組合,都由原文關係另作選擇。
本章 MAM 有69個 C/D/E 根陣列同90個遞迴後代節點,D 陣列均為空,唔代表其他兩層可以略讀。第8、19節嘅 ketiv/qere 分支完整保留;正文採可讀語句,唔把兩支連寫成重複事件。第19節兩個產品都有單數寫形 אמר 同複數讀形,讀音編碼有所不同,UXLC 嘅 q 註交代轉寫修正,唔解作第二次說話。
第4節 UXLC 嘅 נִבְאַשׁ 冇重音並有 c 註,MAM 有 merkha;第5、8節 MAM 特別標 legarmeh。第10節 MAM 有 rafe/hataf 嘅讀音註,第21節則保留 qamats 兩個分支同編訂說明;註內引用嘅文獻或抄本記述,唔變成本譯親自看過嗰啲抄本或另讀文法書嘅聲稱。第14節之後 UXLC 用開段 pe,MAM 下一節前用閉段 samekh,呢個差別如實保留,唔話所有段界一致。呢啲重音、讀音、版式差異冇提供另一個掃羅歲數、另一個兵數、改名嘅行動者或已解決嘅收費句;粵語段落同氣口亦唔機械照抄希伯來文重音。
### 8.原文來源、輔助資料、署名同授權
主底本係 [Tanach.us 嘅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https://www.tanach.us/Pages/XMLFiles.html),UXLC 2.6、build 27.7。《撒母耳記上》喺2026年10月20日由已取得並核實嘅官方 archive 擷取;檔內 edition 日期係19 Oct 2026,build 時間係18 Oct 2026 06:43,分別保留。[官方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准許查看同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唔擴張成網站字型、程式、版面或所有材料都係公有領域。署名:Tanach.us Inc., West Redding, CT, USA。UXLC 唔同 WLC 混稱。
第二層係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由 Seth (Avi) Kadish 及社群建立,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主要技術協助。使用 MAM-basics 固定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 嘅完整 parsed-plus,同版 simple 只作衍生核對,唔當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兩種 MAM 原始檔都包含撒母耳上、下兩部分;本章選第一部分,simple 檔內分節代碼實際係 vtmam。[固定資料授權](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LICENSE.md)列明 corpus 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唔同 repository 程式授權混淆。
本章有界查閱嘅數碼 BDB/Strong 詞條來自 [OpenScriptures HebrewLexicon](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固定 commit `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數碼整理按項目 CC BY 4.0 署名 Open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唔把未完備數碼條目講成已讀完整印刷詞典。Project Ben-Yehuda 嘅《古今希伯來語詞典》頁面標示公有領域;條目內方括號編註嘅個別作者,唔單憑網站署名推定。Klein 詞條採 Sefaria 數碼版所列 Carta Jerusalem、1987年第一版及 CC-BY-NC 資訊,只作有界詞義參考,冇轉載整條詞典。Macalister 1912年第二卷同 Pilcher 1912年文章只讀上述相關頁面,唔冒稱全文閱讀;考古物件亦唔係聖經抄本。呢份粵語譯文、選讀同註解係新作處理,唔暗示來源編者認可;冇以未取得嘅古代譯本或抄本替換本章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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