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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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以色列王約哈斯個仔約阿施在位第二年,約阿施個仔亞瑪謝登基,做猶大王。
亞瑪謝做猶大王
1約哈斯的兒以色列王子約阿施執政第二年,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登基。
2佢登基嗰陣係二十五歲,喺耶路撒冷做咗二十九年王。佢媽媽叫約耶但,係耶路撒冷人。
2他二十五歲登基,在耶路撒冷執政二十九年。他母親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3佢做上主眼中啱嘅事,不過唔似佢祖先大衞,而係照住佢阿爸約阿施所做嘅一切去做。
3亞瑪謝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雖不如他祖先大衛,但事事效法他父親約阿施。
4不過,嗰啲高處嘅祭祀地方仍然未拆除,百姓仲喺嗰度獻祭、燒香。
5佢嘅王權穩固咗之後,就殺咗嗰啲殺害佢阿爸嘅臣僕。
6但係,佢冇處死嗰啲兇手嘅仔,係照摩西律法書所寫、上主吩咐嘅話去做:「唔可以因為仔嘅罪而處死阿爸,亦唔可以因為阿爸嘅罪而處死個仔。各人只可以因自己嘅罪而被處死。」
6但沒有處死他們的孩子,好遵行耶和華在摩西律法書中的吩咐:「不可因孩子犯罪而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犯罪而處死孩子。各人要自負罪責。」↗
7亞瑪謝喺鹽谷殺咗一萬個以東人,又喺戰爭中攻佔西拉,將個名改做約帖,呢個名一直用到今日。
7亞瑪謝曾在鹽谷殺了一萬以東人,攻佔了西拉,把西拉改名為約帖,沿用至今。
8之後,亞瑪謝派使者去見以色列王約阿施。約阿施係約哈斯個仔、耶戶個孫。使者帶去亞瑪謝嘅話:「嚟啦,我哋面對面較量吓!」
8後來,亞瑪謝差遣使者對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來,我們戰場上見。」
9以色列王約阿施派人回覆猶大王亞瑪謝,話:「利巴嫩有棵荊棘,派人同利巴嫩棵香柏樹講:『將你個女嫁畀我個仔。』有隻利巴嫩嘅野獸行過,踩咗棵荊棘。
9以色列王約阿施派人回覆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派使者去對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女兒嫁給我兒子吧。』後來黎巴嫩的一隻野獸經過,把那蒺藜踐踏在腳下。
10你確實打敗咗以東人,就心高氣傲。你享受呢份榮耀,留喺自己屋企咪得囉!點解要惹禍,搞到自己同猶大一齊打敗仗呢?」
10你打敗了以東人就趾高氣揚,還是待在家裡慶祝勝利吧,何必惹禍上身,使你和猶大一同滅亡呢?」
11但亞瑪謝唔聽。以色列王約阿施就上去,同猶大王亞瑪謝喺猶大嘅伯示麥面對面交戰。
11但亞瑪謝不理會他的勸告。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起兵攻打猶大王亞瑪謝,兩王會戰於猶大的伯·示麥。
13以色列王約阿施喺伯示麥捉住猶大王亞瑪謝。亞瑪謝係約阿施個仔、亞哈謝個孫。以色列王約阿施嚟到耶路撒冷,拆咗由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嗰段城牆,長四百肘。
13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獲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然後前往耶路撒冷,拆毀從以法蓮門到角門約一百八十米長的耶路撒冷城牆,
14佢攞走上主殿同王宮庫房裏面所有金銀同器皿,又帶走人質,返咗撒瑪利亞。
14搶走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庫房裡的所有金銀和器皿,並帶著人質返回撒瑪利亞。
15約阿施其餘嘅事、佢做過嘅事、佢嘅英勇事蹟,同佢同猶大王亞瑪謝打仗嘅事,唔係都記咗喺以色列諸王嘅史書入面咩?
15約阿施其他的事和功業,包括他英勇對抗猶大王亞瑪謝的事蹟,都記在《以色列列王史》上。
16約阿施同祖先一齊長眠,埋葬喺撒瑪利亞,同以色列諸王一齊。佢個仔耶羅波安接替佢做王。
16約阿施與祖先同眠後,葬在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陵。他兒子耶羅波安繼位。
17以色列王約哈斯個仔約阿施死咗之後,猶大王約阿施個仔亞瑪謝仲活咗十五年。
17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
18亞瑪謝其餘嘅事,唔係都記咗喺猶大諸王嘅史書入面咩?
19有人喺耶路撒冷密謀反叛佢,佢就逃去拉吉。但係,嗰班人派人追去拉吉,喺嗰度殺咗佢。
19耶路撒冷有人謀反,亞瑪謝就逃到拉吉,但叛黨派人追到那裡殺了他。
20人哋用馬匹將佢運返去,埋葬喺耶路撒冷嘅大衞城,同佢祖先一齊。
20有人用馬將他的屍體馱回耶路撒冷,葬在大衛城他的祖墳裡。
21猶大所有百姓立亞撒利雅做王,接替佢阿爸亞瑪謝。亞撒利雅嗰陣係十六歲。
21猶大民眾擁立亞瑪謝十六歲的兒子亞撒利雅為王。*
22亞瑪謝王同祖先一齊長眠之後,亞撒利雅重建以拉他,將嗰度收返歸猶大。
22亞瑪謝與祖先同眠後,亞撒利雅為猶大收回了以拉他,並重新修建。
23猶大王約阿施個仔亞瑪謝在位第十五年,約阿施個仔耶羅波安喺撒瑪利亞登基,做以色列王四十一年。
耶羅波安二世
23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執政第十五年,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撒瑪利亞登基,執政四十一年。
24佢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尼八個仔耶羅波安引以色列人犯嗰啲罪,佢全部仍然照犯。
24他做耶和華視為惡的事,沒有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犯的那些罪。
25佢恢復以色列嘅疆界,由哈馬口直到亞拉巴海,正如以色列嘅上帝上主透過自己嘅僕人、先知約拿所講嘅。約拿係亞米太個仔,係迦特希弗人。
25他收復了從哈馬口到死海一帶的以色列邊境,正如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藉祂僕人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約拿先知所言。*
26因為上主見到以色列人受苦受得好慘,受限制嘅人冇晒,冇受限制嘅人亦冇晒,亦冇人幫以色列。
26因為耶和華看見以色列人,無論自由人還是奴隸都十分痛苦,沒有人幫助他們。
27上主冇講過要喺天下抹去以色列嘅名,就透過約阿施個仔耶羅波安拯救佢哋。
27耶和華沒有說要從世上抹去以色列的名,因此祂藉著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拯救他們。
28耶羅波安其餘嘅事、佢所做嘅一切、佢打仗嘅英勇事蹟,同佢點樣將大馬色同哈馬嗰啲原屬猶大嘅地方收返歸以色列,唔係都記咗喺以色列諸王嘅史書入面咩?
28耶羅波安其他的事及一切所為和功業,包括他英勇收復大馬士革和一度屬猶大國的哈馬的事蹟,都記在《以色列列王史》上。
29耶羅波安同佢祖先、以色列諸王一齊長眠。佢個仔撒迦利雅接替佢做王。
29耶羅波安與祖先——以色列的先王們同眠後,他兒子撒迦利雅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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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14:1–4 兩位約阿施按國別、父名分清,唔因同名就變同一人。亞瑪謝登基二十五歲、在位二十九年;佢媽媽按讀法יְהוֹעַדָּן用約耶但,寫法יהועדין另外保存,冇取得後者已核嘅完整中文名字,唔替佢捏造或挪用讀法佐證。大衞係祖先,約阿施係父親;做上主眼中啱嘅事仍有「唔似大衞」同高處祭祀保留,唔變完美評價。高處祭祀場所唔斷定全部喺山頂。
2. 14:5–6 王權穩固之後殺害父王嘅臣僕被處死,但佢哋嘅仔冇被處死。摩西律法書引文喺本章原文直接翻譯,唔從現代《申命記》譯句搬入。阿爸唔因仔、仔唔因阿爸而被處死,連各人自己罪嘅限制都保留。末句按讀法「被處死」;寫法「死」另存,唔增兩次判決或現代司法程序。
3. 14:7–10 鹽谷、一萬以東人、西拉、改名約帖全部保留,唔用未讀考古資料指定現代遺址。鹽谷寫讀兩項係同一地點用語,唔加成兩個谷。直到今日係敘述者時間,正文說明持續用嘅係個名,唔係改名動作一直進行。第8節面對面相見,按接住戰爭情境譯較量,唔當友好拜訪。荊棘、香柏樹、嫁女同路過野獸嘅故事,係以色列王講嘅比喻,唔當實際王室婚約;荊棘唔強定現代植物種。打勝仗而心高氣傲、留家享榮耀、惹禍同猶大一齊打敗仗,全部係王回覆嘅警告,唔先替敘述者判新罪名。第10節נפל按交戰挑戰語境選戰敗嘅意思,唔一定係肉身跌低,更唔加王或全猶大死亡。
4. 14:11–14 伯示麥明屬猶大;敗走各自帳幕保留原文住處意象。第13節捕獲者係以色列約阿施,被捕者亞瑪謝嘅父親亦叫約阿施,祖父叫亞哈謝,所以正文分句再定國別,唔將同名錯接。到耶路撒冷按單數讀法,複數寫法另存,唔額外指定一個完整同行名單。城牆四百肘,唔換算現代長度;金、銀、器皿、殿同王宮庫房,以及人質全部保留,唔替人質命名或加處死事件。
5. 14:15–22 以色列王死、撒瑪利亞埋葬同耶羅波安接位,與猶大王亞瑪謝繼續活十五年分開。密謀喺耶路撒冷開始,亞瑪謝逃去拉吉,追去嘅人喺拉吉殺佢,唔將死地移回首都。運返用馬匹,唔擅改成馬車。十六歲亞撒利雅接替父親;第22節建城/恢復以拉他,按收返城嘅情境用重建,唔指定工程細節。原文只講王與祖先長眠後,正文按上下文指亞瑪謝,唔另外解決共治或精確年表。
6. 14:23–27 呢位耶羅波安係約阿施個仔,唔係尼八個仔耶羅波安;四十一年同亞瑪謝第十五年各自保留。哈馬口同亞拉巴海係疆界稱呼,唔畫一個未核現代地圖。約拿係亞米太個仔、迦特希弗人,上主嘅僕人同先知;唔加別卷約拿故事或聲稱本次讀過別卷原文。第26節עָצוּר/עָזוּב採「受限制/冇受限制」兩端狀態理解,原詞亦有受保護/無依等理解,唔認證係唯一階級分類。兩次冇人嘅強烈講法照原文保留,唔改成已核人口普查或全國人實際死晒。冇幫助者同上主未宣布抹去以色列名、透過王拯救嘅對比仍在,王有軍事成果唔抹掉犯罪評語。
7. 14:28–29 לִיהוּדָה בְּיִשְׂרָאֵל係難句。正文選大馬色、哈馬原屬猶大而收返歸以色列嘅理解,保留猶大同以色列兩名;「原屬」嘅過往關係同歸入以色列係所選句法解釋,原文冇另寫「從前」或一個明示關係詞,唔係唯一可行理解,亦唔係已解決歷史疆界。唔刪猶大或改另一地名。最後一節與祖先、以色列諸王長眠,再兒子撒迦利雅接位;冇另加埋葬地或一個原文未寫嘅埋葬動作。兩國王朝史書係原文提及嘅記錄,唔冒稱本次親見。
8. 14:7、9、12–15、17、19、21 MAM讀法先列嘅寫讀格式、缺字母普通呈現、געיה有無同完整編訂說明分開讀,唔拼成第三份希伯來正文。第21節完整MAM註喺אֶת־עֲזַרְיָה處明說,從呢度起阿勒頗抄本缺三頁,直到原生18:13嘅שָׁנָ֜ה之後;缺失部分以列寧格勒為文本基礎。呢段唔可以稱現存阿勒頗直接轉錄,亦唔將MAM同UXLC嘅相近字句當獨立阿勒頗抄本一致證據。呢個係已讀編訂說明,唔冒稱親見失落書頁或本次已讀完整第18章。段落分隔按各自來源保存,唔憑公開章界另造故事。
## 原文與參考來源
本章直接按希伯來文譯成香港廣東話。主底本係 [UXLC《列王紀下》XML](https://www.tanach.us/Books/Kings_2.xml),實際UXLC 2.6、build 27.7;檔頭2026-10-19與封存取得2026-10-18嘅先後問題仍未解決。對讀係 [MAM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版,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轉錄。本章第21節起嘅缺頁/列寧格勒基礎尤其需要按註8限定,唔稱獨立現存阿勒頗證據。主譯親讀本章全部29節UXLC、完整MAM parsed-plus C/D/E同simple呈現,亦讀完整第12–13、15–16章原文作上下文;simple只係同版衍生資料,唔當獨立見證。冇取得本章可用嘅獨立希臘、死海古卷或西奈抄本實文,唔作跨見證一致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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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本及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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