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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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至於我,喺瑪代人大流士在位第一年,我曾經起嚟扶持佢,作佢嘅保障。
2而家我要將真實嘅事話畀你知。波斯仲會有三個王興起,第四個會比其他王富有得多。佢靠財富變得強大,就會鼓動眾人對抗希臘國。
2現在我要把真相告訴你。波斯將再有三位王興起,隨後的第四位王遠比其他王富有。他靠財富強盛後,便會煽動眾民去攻打希臘國。
3之後有一個強大嘅王興起,掌握極大嘅權力,任意而行。
4佢興起之際,佢嘅國就會破裂,分散到天嘅四方,卻唔歸佢嘅後代,亦唔再有佢掌權時嗰種權勢。佢嘅國會被連根拔起,歸畀呢啲人以外嘅其他人。
4但他興起後不久,他的國必土崩瓦解,在天下一分為四,既不歸他的後代統治,也不如他掌權時強盛。因為他的國必被連根拔除,歸給外人。
5南方王會強盛,但佢嘅一個首領會比佢更強,掌權統治,權勢極大。
5「南方王必強盛,他的將領中將有一位比他更強盛,這人執掌王權,勢力強大。
6過咗若干年,雙方會結盟。南方王嘅女兒會去到北方王嗰度,促成和約。但佢保唔住自己嘅權勢,北方王同佢嘅勢力亦企唔穩。到時,佢同帶佢嚟嘅人、佢父親,以及扶持佢嘅人,都會被交出去。
6若干年後,南方王將與北方王聯盟。南方王的女兒將到北方王那裡締結盟約。但她必保不住自己的勢力,王權也無法長久。她和她的隨從、父親及輔佐者必遭殺害。
7從佢家族嘅根生出嘅一條枝會興起,接替王位,率軍進入北方王嘅堡壘,攻打佢哋,取得優勢。
7「她家族中必有一人繼承王位,率軍攻打北方王的軍隊,侵入他的堡壘,擊敗他們,
8佢仲會將佢哋嘅神像、鑄像,同珍貴嘅金銀器皿,擄到埃及;之後有幾年唔再攻打北方王。
8將他們的神像、鑄造的偶像及金銀寶器擄到埃及。此後數年,他不再去攻擊北方王。
9後來,北方王必侵入南方王的國土,但終必撤回本國。
10佢嘅眾子會準備作戰,召集大批軍隊。其中一個會進軍,好似洪水咁衝過去;佢會再次作戰,直達對方嘅堡壘。
10「北方王的兒子們必發動戰爭,召集大軍,如洪水席捲而來,直打到南方王的堡壘。
11南方王會大發雷霆,出兵同北方王作戰。北方王雖然集結大軍,呢支大軍卻會交喺南方王手中。
11南方王必大怒,出來迎戰北方王的大軍,並擊敗他們。
12大軍被擊敗之後,南方王就會心高氣傲。佢雖然殺倒成萬嘅人,卻唔會因此得勝。
12南方王獲勝後必心高氣傲,殺戮成千上萬的人,但他的勝利不能持久。
13北方王會再召集軍隊,比先前嗰支更多。過咗若干年,佢必定帶住大軍同大量裝備前來。
13因為北方王必召集更龐大的軍隊,並於數年後帶著大量裝備捲土重來。
14嗰段時期,會有好多人起嚟對抗南方王。你同胞當中有啲強暴嘅人,亦會起嚟,想使異象實現,卻會失敗。
14「那時,許多人必起來反抗南方王。你同胞中的殘暴之徒也必反叛,從而使異象應驗,但他們必失敗。
15北方王會前來,築起攻城土壘,攻陷堅固嘅城。南方嘅軍隊都抵擋唔住,連精兵都冇力量抵擋。
15北方王必修築高臺攻取南方王的堅城,南方的軍兵必無力抵擋,就是精兵也抵擋不住。
16前來攻打嘅王會任意而行,冇人擋得住。佢會佔據美麗之地,手握毀滅嘅力量。
16北方王必為所欲為,所向無敵。他必侵佔佳美之地,手握毀滅之權。
17佢會決意帶住全國嘅力量前來,提出和好嘅條件,付諸實行。佢會將一個女子交畀對方,想藉此毀掉對方;但呢個打算唔會成功,亦唔會對佢有利。
17他決意傾全國之力而來,與南方王建立聯盟,並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南方王,旨在推翻他的國。但北方王的計劃必然失敗,毫無收益。
18之後佢會轉向沿海地區,攻取好多地方。但有一個統帥會制止佢帶來嘅羞辱,將呢啲羞辱還返畀佢。
18「後來,他將轉而攻打沿海地區,征服許多地方。但一位將領必終結他的囂張氣焰,使他自取其辱。
19佢就會轉返自己國土嘅堡壘,卻會絆倒、倒下,從此消失。
20接替佢嘅人會派一個徵收財物嘅官員,經過國中榮美嘅地方。但過唔多日,呢個王就會覆滅,唔係由憤怒或者戰爭造成。
20繼承他王位的人將派稅吏橫徵暴斂,以維持王國的榮耀。但不久他必滅亡,並非死於民怨,也非死於戰爭。
21接替佢嘅會係一個受鄙視嘅人,冇人將君王嘅尊榮授予佢。佢卻會趁人安然無備嘅時候前來,用花言巧語奪取王權。
21「接著繼位的是一個卑鄙的人。他無權繼位,卻乘人不備用奸計篡位。
22勢如洪水嘅軍隊會喺佢面前被沖走、擊潰,連立約嘅領袖亦都一樣。
23同佢結盟之後,佢會行詭詐,靠住少數人興起,變得強大。
24佢會趁人安然無備嘅時候,進入省內最富庶嘅地方,做佢祖先同祖先嘅祖先都未做過嘅事:將掠物、戰利品同財物分畀眾人。佢會策劃攻取堡壘,但只限於一段時間。
24他必乘人不備入侵最富庶的地區,行他祖先從未行過的事,將擄掠的財物分給部下,並策劃攻打堡壘,但這都是短暫的。
25佢會鼓起勇氣,動用力量,率領大軍攻打南方王。南方王亦會率領極其強大嘅軍隊應戰,卻抵擋唔住,因為有人設計陷害佢。
25他集中力量,鼓起勇氣,率領大軍進攻南方王。南方王也率領強大的軍隊迎戰,卻敵不過他,因為有人暗算南方王。
26食佢佳餚嘅人會毀掉佢,佢嘅軍隊會潰散,好多人被殺倒下。
27呢兩個王都心懷惡意,坐喺同一張枱前互相講大話,卻唔會成功,因為結局仲要等到指定嘅時候。
27兩個王心懷叵測,同席而坐,爾虞我詐,但都不成功,因為結局必在所定的時間到來。
28北方王會帶住大量財物返國,心裏卻要對付神聖嘅約。佢採取行動之後,就返自己嘅地方。
28北方王必帶著大量財物回國,但他決意反對聖約。他必任意妄為,然後返回本國。
29到指定嘅時候,佢會再向南方進軍,但呢次唔會同上次一樣。
29「到了所定的時間,他必再次攻打南方,但結果與上次不同,
30基提嘅船會前來對抗佢,佢就會灰心,退返去,向神聖嘅約發怒,採取行動。佢返去之後,會留意嗰啲離棄神聖之約嘅人。
30因為基提的戰船必來攻擊他,使他喪膽而回。他必惱恨聖約,任意妄為,回來支持背棄聖約的人。
31佢派出嘅軍隊會起嚟,褻瀆作為堡壘嘅聖所,除掉每日嘅常獻祭,設立帶來荒涼嘅可憎之物。
31他的軍隊必褻瀆作聖所的堡壘,廢除日常獻的祭,設立帶來毀滅的可憎之物。
32佢會用花言巧語腐化嗰啲違背聖約作惡嘅人;但認識自己上帝嘅子民會堅強,採取行動。
32他必花言巧語籠絡違背聖約的人,但認識上帝的人必奮起反抗。
33子民當中明智嘅人會教導好多人;但有一段日子,佢哋會遭遇刀劍、火焰、被擄同搶奪而倒下。
33那些智者必教導許多民眾,但他們將在一段時間內被刀劍殺戮,或被燒死,或被擄去,或被搶掠。
34佢哋倒下嘅時候,會得到少許幫助,但有好多人會假意加入佢哋。
34他們倒下時會得到一點援助,許多人並非真心實意地加入他們的行列。
35有啲明智嘅人會倒下,為要使眾人受熬煉、被潔淨、變得純白,直到終結嘅時候,因為仲要等到指定嘅時間。
35有些智者將被害,但這是為了熬煉、淨化他們,使他們潔白無瑕,一直到末了。因為結局必在所定的時間到來。
36嗰個王會任意而行,自高自大,將自己抬到所有神明之上,向眾神之上嘅上帝講狂妄嘅話。佢會順利,直到烈怒發盡,因為已經決定嘅事必會成就。
36「北方王必任意妄為,自高自大,自以為超越一切神明,肆意詆譭萬神之神。他必亨通,一直到上帝發烈怒的日子結束。因為所定的必定成就。
37佢唔理會祖先嘅神明,亦唔理會婦女所珍愛嘅,任何神明佢都唔理會,因為佢將自己抬到一切之上。
37他不尊崇他祖先的神明,也不尊崇婦女們愛慕的神明或其他任何神明,因為他自認為超越一切。
38佢反而尊崇掌管堡壘嘅神明,用金、銀、寶石同貴重物品,尊崇佢祖先唔認識嘅神明。
38他反倒敬奉他祖先不認識的堡壘之神,向它獻上金銀寶石及貴重的禮物。
39佢會靠外族嘅神明攻擊堅固堡壘。凡承認佢嘅,佢會加以尊榮,畀佢哋管轄好多人,又收取代價,分地畀佢哋。
39他必靠外族神明的幫助攻打堅固的堡壘,將極大的尊榮賜給順從他的人,派他們治理民眾,分給他們土地作獎賞。
40到終結嘅時候,南方王會同佢交鋒;北方王會帶住戰車、騎兵同好多船,向佢猛撲,好似暴風咁。北方王會進入各地,好似洪水咁衝過去。
40「到了末後,南方王必與北方王交戰。北方王必率領戰車、騎兵和大批戰船攻擊他,又如洪水般橫掃列國。
41佢會進入美麗之地,好多地方會倒下;但以東、摩押,同亞捫人嘅主要部分,會逃出佢嘅手。
41他必侵入佳美之地,殺死成千上萬的人,只有以東、摩押及亞捫人的首領得以逃脫。
43佢會掌管埃及儲藏嘅金銀同各樣珍寶,路比人同古實人都會跟隨佢。
43他必掌管埃及的金銀財寶,利比亞人和古實人必歸順他。
44但東方同北方傳來嘅消息會令佢驚惶。佢會大發烈怒,出兵殺滅多人,將佢哋徹底毀滅。
44但從東方和北方傳來的消息必令他震驚,他必大怒,出兵殺戮、毀滅許多人。
45佢會喺海同神聖秀美嘅山之間,搭起宮殿式嘅帳幕;但佢會走到盡頭,冇人幫佢。
45他必在海和榮美的聖山之間搭起他宮殿般的帳幕。但他必滅亡,無人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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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註解
1. **說話接續、列王同四方。** 第一節接續第十章嗰位說話者嘅話,唔另改成但以理自述;「佢」所指同前文人物嘅關係仍有解釋空間,唔單靠字頭指定。第二節保留三個王同第四個王,第三節亦冇補歷史人名。第四節四方係天嘅四個方向,唔由此指定四位將領或者四份完全相等嘅國土。「後代」按王位繼承上下文取義;「呢啲人以外」嘅範圍唔因此唯一解決。
2. **南北兩王、結盟同家族。** 第五節一個首領強過南方王,係按句中省略及上下文連接,唔另加人名。第六節南方王女兒促成和約,但權勢崩潰;「父親」照生佢者嘅形式取義,相關人物同代詞仍有難處,唔加入指定王室婚史。第七節從佢嘅根生枝,係家族比喻,唔額外指定哥哥、兒子或者固定世代。第八節將神明擄走按神像語境表達,唔當作已判定神明本體被擄;之後幾年唔出兵係「站離」嘅上下文選擇,唔強定為比另一王長壽。第九節正文補明北方王,係上下文辨認,原句冇重複呢個稱呼。
3. **戰事、書寫/誦讀同失敗。** 第十節保存眾子到其中一個嘅動作轉換;原文有三組書寫/誦讀差異,包括眾子、作戰動詞數目同堡壘後綴,唔一律改成複數。第十一節大軍交畀南方王係按戰事上下文辨認兩方。第十二節「成萬」保留萬數眾多嘅表達,唔造精確戰死統計;「唔會因此得勝」冇再加一段原文冇明說嘅持續年期。第十四節強暴者想使異象實現卻失敗,唔等於宣稱異象本身係假。第十六節美麗之地同毀滅在手嘅表達,唔單靠字典一般字義定位現代國界,亦唔加滅絕所有居民嘅細節。
4. **女子、沿海地區同繼位者。** 第十七節全國力量、和好條件、交出女子同破壞打算之間嘅關係難解。「一個女子」處理原來「女人嘅女兒」形式,唔加入「自己嘅女兒」呢個原文冇明說嘅所有關係;正文按外交計劃理解其作用,但毀掉佢或某個國家、女子或計劃唔成立等女性指代仍有其他解釋。第十八節統帥制止羞辱並使羞辱返回係選定理解,否定詞同代詞連接仍有難處,冇補某位羅馬統帥。第十九節消失唔指定死法。第二十節徵收財物嘅官員按政治語境理解,「經過」唔表示走遍每一處,國中榮美之處嘅範圍未能唯一定位,唔添加某座聖殿、指定稅制或者暗殺事件。
5. **欺詐、宴席同指定時間。** 第二十一、二十四節趁人安然無備係安穩、平靜用語嘅上下文選擇,唔加入一場原文冇敘述嘅突襲。第二十二節立約領袖冇具名,唔直接指定祭司、彌賽亞或者現代人物。第二十六節同食佳餚者毀掉王,唔等於用毒酒毒害;軍隊潰散按洪流式動詞同敗局理解,唔聲稱字形只可能係被動。第二十八節兩次返國照留,唔刪去中間對付聖約嘅行動。第二十九節先前同後來嘅比較難解,正文按今次進軍唔同前次理解,唔另造第三次戰役。各處指定時間同終結都冇換算成現代年份。
6. **聖約、聖所同明智嘅人。** 第三十節基提船隊冇具名統帥,亦唔由民族字頭推定某支現代艦隊。第三十一節常獻祭係按聖所同持續禮儀上下文補足,原文呢處冇另寫祭物名詞;可憎之物及荒涼嘅關係唔直接指定某件歷史物品。第三十二節認識上帝嘅子民堅強行動,唔額外保證每場戰事勝利。第三十三節遭刀劍、火焰、被擄同搶奪,唔等於每個人都以每種方式死去。第三十五節熬煉、潔淨、變白係淨化比喻,正文選群體受磨煉嘅理解,冇新增一個明寫嘅施行者或者靠受苦購買救恩嘅教義。
7. **自高嘅王同神明。** 第三十六節眾神之上嘅上帝,同王不理會或者另行尊崇嘅神明,按語境分開。第三十七節婦女所珍愛嘅對象冇明說;可以涉及婦女嘅願望、所愛對象或者宗教關係,唔由呢句判定王嘅性傾向、獨身、祖先民族,亦唔直接補某個神名。第三十八節堡壘之神冇具名。第三十九節外族神明、承認者、加尊榮同分地嘅指代關係仍難解,正文按王獎賞承認佢者理解,唔聲稱書寫/誦讀或者某一字義已唯一證明;代價冇指定金額,亦唔只可能係一種賄賂方式。
8. **結局同地域。** 第四十節南北兩王同代詞嘅關係按本段戰事理解,正文將接續進軍者表達為北方王,唔由此唯一決定全段有幾個不同君王。第四十一節原來「好多」冇明寫地方,正文依前後國土語境補足;亞捫嘅主要部分亦可涉及首領或重要一群,唔強定人數。第四十三節跟隨係步伐、行列嘅臣服語境,唔添加行軍路線。第四十五節海係原文複數用語,中文冇另補一個指定海名;秀美聖山同王帳位置未能單憑字頭唯一定位。說話延續第十二章,本章末未合上引號。第一節「瑪代」、第四十三節「路比」按當章獲准同版上游字頭證據修訂拼法,保留「人」同原有代詞關係;整合正文後已獨立重新核對當前全部十三個普通專名位置。當前網站頁面未取得,唔由拼法判定歷史身份。
## 來源及授權
本稿按八步翻譯2.7原則,先完整原文、再有界有限詞義、再組成粵語,唔以現代完整譯句作語義中介。主譯先封存原生第十一章同完整第十二章上下文嘅閱讀及四十五項初步判斷,然後提出精確請求。主譯同另一位原文分析者各自完成核准二百八十六項資料及可用完整註記,封存逐節判斷;統籌確認兩方都完成後,主譯先親讀另一方完整報告,逐節比較,再寫成稿。有限所選身份唔等於整部詞典。
**原文版本及完整上下文。**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UXLC取自先前保存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日期未能確定,冇補造。MAM保存固定版本維基文字及完整解析呈現,保留書寫/誦讀、巢狀註記、段落同編者標記,唔無聲混合成新原文。
原文先讀範圍係第十一章四十五節,加完整第十二章十三節,每版本五十八節、六份完整呈現、十一項完整出版者註記,當章範圍冇歷史更正記錄。主譯先前自己完整讀過嘅第十一章兩版同維基呈現、來源說明,經逐份位元組相同證明後重用;第十二章全部兩版及維基呈現、四項完整註記新讀。第十一章七項完整註記亦完整刷新。精確請求前已重讀第十一章全部UXLC;有限資料完成後,再完整重讀四十五節UXLC及MAM維基全文、全部七項巢狀註記。另一方有自己嘅先讀封存、實際閱讀及相同內容重用證明,唔借佢嘅已讀作主譯已讀。
兩章都係希伯來文。第十一章第十節有三組書寫/誦讀,另有十二、十八、三十九節,各版合共六組、四個位置;第十二章冇明示書寫/誦讀對,唔等於冇其他差異。第十一章十二節重音、十五節元音、二十九、三十一、三十六節滿寫/缺寫vav、四十五節帳幕詞元音均保留實際版本差異。十四節細小模糊嘅分隔筆畫,出版者、Dotan同錄入者認為存在,Breuer持疑;十二章二節模糊字母筆畫及可能短元音亦係出版者觀察,唔冒稱主譯親驗古抄本。十二章三、九節段落位置及十節元音/重音註記都保留,冇當作新增事件。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外取得完整古代譯本全面對讀;有限註記內所引古代字串只按實際來源及範圍處理。
**當章公開編排同網站故障。** 本章公開一至四十五節對應原生十一章一至四十五節,有實際有序核對,唔只憑慣常節號。指定網站 canread.bible 第十一章本次請求回覆HTTP500,冇取得當前網頁DOM。統籌另行準備網站已保存頁面明示連出嘅固定2010和合本修訂版繁體中文上游XML;獨立資料覆核者親讀全部四十五個原文同上游完整上下文,核實原始位移、各個原文身份及有序對應,之後統籌再作當章限定批准。前幾章批准冇自動擴展到十一章。
主譯親讀當章完整安全座標、四十五行證據、必讀限制、獨立審核及統籌批准,核實兩版九十個原文檔案身份、原始上游切片位移雜湊,冇開啟完整現代譯句取義。當前十一章DOM仍空缺,唔宣稱網站恢復或者現行部署與上游位元組相同。先前四個第七章比較只證明移除Unicode空白後相同,唔係全書原字串或者現行部署證明。呢個批准只限當章公開編排及往後普通專名字頭核對,唔認證君王身份、年代、代詞或者預言解釋;當前成稿普通專名已另作獨立核對,範圍及歷史見下文。第十二章完整上下文唔自動授權第十二章有限詞義、公開編排或者希臘文增補。
**取義選擇同真實難處。** 第一節接續第十章第一人稱說話,唔改成但以理或者補一個新說話者;幫助對象代詞保留開放。第二至四節王數、次序、國破同四方分散照留,冇補王名、現代年代、四位具名將領或者四份相等土地。第五、九、十一節辨認南北王係上下文選擇,唔冒稱原文每處都明寫名稱。
第六節和約、女兒、父親及扶持者按實際形式同句法選取,唔添加王室婚姻傳記;權勢同手臂比喻嘅指代仍難解。第七節枝根係家族語境,唔加入確定親屬姓名或世代。第八節神明擄走按神像語境自然表達;多年站離按停止攻打理解,唔唯一判作勝過或比對方長壽。第十節書寫/誦讀嘅單複數同後綴完整保留於來源,正文選眾子之後其中一個接續行動,唔改齊所有動詞數目。第十二節大量萬數同唔能得勝照留,唔加原文冇明寫嘅「長久」年期。另一方自己初始觀察曾用持久力量表達,完成補充後明確收窄為唔能得勝;呢個係佢自己階段內修正,唔冒稱主譯發現或者兩方必有爭議。
第十四節強暴者要使異象實現而失敗,唔等於異象被宣告為假。第十五節兵力用語唔照手臂字義誤作截肢。第十六節美麗之地同毀滅在手係選定理解,唔加入全體人口滅絕。第十七節和好條件、女子及破壞目的嘅聯繫仍難解;第六節所選和約字義唔自動證明第十七節不同形式只有同一義。正文選外交計劃理解,註解保留女性後綴及失敗對象嘅其他可能,冇加女子姓名或者強認「自己女兒」。第十八節否定詞、羞辱同代詞關係保留難處,冇補一位羅馬將軍。第十九、二十節覆滅冇加死法、暗殺或者具名徵稅官。
第二十一至二十七節安穩/無備、花言巧語、立約領袖、少數人、分掠物、設計、同桌謊話按逐句上下文處理。冇將王嘅食客變成毒酒殺手,亦冇將洪流式軍隊潰散聲稱為唯一被動字形。第二十八節兩次返回照留;二十九節前後比較作今次唔同前次,另明說比較範圍仍難解,唔另造第三次戰役。三十節基提嘅詞典可能地理對應唔等於可以補某個艦隊或統帥姓名。
第三十一節常獻祭係聖所持續禮儀上下文補足,原句冇另寫祭物名詞;聖所、堡壘、可憎物同荒涼照留,唔以後世事件唯一指定。三十二節認識自己上帝嘅人堅強行動,唔添每戰必勝;三十三至三十五節受苦、少許幫助、假意加入、熬煉同指定終結,唔造年數、具名革命團體或者靠痛苦購買救恩。
第三十六節上帝同其他神明稱謂依實際語境分開。三十七節婦女所珍愛嘅對象未明,唔拿來證明性傾向、獨身、民族或者一個具名神祇。三十八、三十九節堡壘神明、外族神明、承認、尊榮、分地代價嘅關係選取一個連貫讀法,同時保留代詞同書寫/誦讀嘅限制,唔聲稱單一詞義已證明人物身份或誰承認誰。四十至四十五節接續進軍者按北方王語境表達,唔因此唯一決定全段人物數目;第四十一節好多地方補「地方」係國土上下文選擇,亞捫主要部分亦唔強定首領或人數。最後海嘅複數、聖山、帳幕同冇援助嘅結局,唔另加首都、現代地圖或者死法。說話接續十二章,所以章末唔另合引號。
主譯完成自己完整判斷之後,先讀另一方全部四十五項判斷及取得/重用限制。主要選擇一致,唔因此宣稱唯一正解,亦唔為了分歧配額造爭議。成稿前主譯自行發現工作稿第一節誤用舊名字「大利烏」,改回既定「大流士」;第十二節將混入千數嘅表達收窄為成萬,第十七節移除未明說嘅「自己女兒」所有關係,第三十八、三十九節外族神明稱謂亦修正。舊工作稿留存,呢啲係主譯交初稿前更正,唔倒寫成後來讀者發現。四個角色其後完整讀過實際初稿,均冇提出必須語言或取義修正;唔為修訂配額製造暫停。原文角色提出第二十節「走遍」可收窄為「經過」、第三十三節「擄掠」可明確作「被擄」,主譯採納作真實精準度改善,而唔倒寫成原來必須修正。兩處完整候選、全部八項註解及鄰文,經三個角色各自實際閱讀接受;第二十節避免走遍每一處嘅推論,第三十三節區分人被擄同財物被搶奪。
**普通專名核對及當前修訂。** 初稿十三個普通專名字頭位置,十一個獲同版上游逐字支持,第一節「米底亞」同第四十三節「利比亞」則同實際參照字頭「瑪代」「路比」有差異。統籌準備發現之後,獨立資料覆核按完整四十五節上下文、原文位置同上游字頭證據確認,舊稿保持真實拼法暫停,唔倒寫成已通過。主譯閱讀完整安全證據後,另提出兩個完整句子同全部註解候選,三個角色逐一實際接受;「人」後綴、代詞同原來語境保留。
當前正文第一、二十、三十三、四十三節整合上述兩組候選,其他四十一節相同;註解第四、第六項採用可選精準修訂,第八項採用專名修訂,再另更新完成核對嘅行政狀態,唔聲稱全部註解位元組相同。獨立資料覆核已重新檢查全部四十五個當前上下文、十三個目標位移、兩版九十個原文身份及全部安全字頭證據;當前十三個位置都有同節同版上游逐字拼法支持,舊十一加兩個差異歷史仍保留。上游第一節另寫嘅一個人名唔屬十三個對應字頭,唔因此補入正文或者解決「佢」指邊個。南北王、秀美之地、聖山、年代同預言人物身份均唔屬普通專名認證。當前網頁仍然HTTP500/DOM空缺,只用已獲當章獨立核對及統籌批准嘅固定同版上游,冇新取得網站正文或新權利。
**有限資料、缺口同隔離。** 初始二百七十四項,另加逐項批准十二項,合共二百八十六個所選身份、二百二十七個母項、五百四十五個當前參照。註記八百一十七次呈現,按母項及完整內容核得四百零七個不同上下文。原來一百一十個精確詞頭缺口保留;補充提案十七行、十二個新身份、五個失敗測試,唔以補充身份抹走缺口。אני/אנכי、心字不同形式、單複數名詞、民族形容詞、同節參照同本地所選身份,唔強迫等於某個原生字形、位置、指示對象或唯一語義。
主譯初始七十組核心新讀,二百零四組依自己先前完整讀過而精確相同嘅核心重用;五組完整註記陣列新讀,二百六十九組依自己完整閱讀重用,新陣列亦逐項核對其中先前相同註記。十二項補充全部母項、基礎、所選語義同附屬欄位、全部八項註記另作完整新讀。空、零、假及未填欄位冇省略成簡短詞表。另一方初始七十九組新核心、一百九十五組自己重用,七組新註記陣列、二百六十七組自己重用;補充全部新讀。各人證明自己嘅閱讀,唔借另一人已讀。純數字非當章全域參照作整檔機械核實,唔冒稱逐一新語義解釋;當前同非純數字有標記參照均按實際範圍閱讀。
初始準備新增三段明示引用同四段保守待核片段,唔全數聲稱已證明現代逐字譯文,亦唔當作新推薦家族。初始一個未完成引號範圍喺交付前已修正,未核准本地版本冇作主譯語義入口。七項新記錄加完整三千一百零九項有序前史,共三千一百一十六項。補充十二項再有三段明示引用喺交付前隔離,最新共三千一百一十九項,完整保留原順序,冇按簡化鍵刪去歷史身份。主譯只用獨立核准讀本,唔重建遮蔽內容。
初始兩層入口誤只列上一章必讀限制,雖然當前核准本身另有當章限制;統籌發現後,以不可變更後繼入口補明當前十一章及繼承十章限制,讀本、遮蔽同原歷史冇變。主譯實際初始閱讀前已另讀當前十一章限制,唔借錯指標省略。最新補充入口再明列當前補充、當前初始同上一章限制,註記層同所選定義欄位層最後套用,舊指標只作取得歷史,唔覆蓋最新規則。
十八組現代相關推薦、保守待核、獨立定義欄位隔離同空註記處理均承接。某保留片段嘅原始字典歸屬被歷史遮蔽涵蓋,主譯安全呈現仍然見唔到歸屬,唔根據私人分類復原文字。先前統籌刪漏六百六十九項累計歷史,被獨立暫停後已按完整原序恢復,今章完整繼承,冇抹去漏失。舊暫停讀本、核對者漏查、原文優先窄範圍、橋接八加一誤寫二十四、取得失敗重跑及各人實際接觸歷史都保留。型別連結、古代字串、版本標籤唔授權推回隔離意思。
其後終章有限資料初始準備再被獨立審核暫停,另外六處保守現代相關片段經加法式隔離後先獲核准;舊未核准版本仍保留。呢個係後來取得歷史,唔冒稱十一章初讀時已完成終章審核,亦唔將舊來源曾有同身份接觸改寫成全球零接觸。最新兩層入口承接三千一百三十項有序記錄,往後最後套用;本章所用二百八十六項取得範圍同當時三千一百一十九項歷史唔因此倒改。
**獨立程度、角色同授權。** 今章兩方各自完整封存前,冇開啟對方十一章工作語義或者成稿。另一方先前第六章接觸必讀批准中一項主譯提醒嘅歷史仍保留,唔宣稱全球零接觸或心理零影響。先讀原文嘅成稿比較者亦只可聲稱自己實際取得嘅有界範圍,唔借全二百八十六項已讀。
依擁有人指示,固定六個角色席位,統籌加最多四個同時工作席位;資料準備由統籌處理,獨立資料覆核同最終覆核由同一固定席位先後擔任。該席位已親讀當章完整上游現代譯句同資料,往後最終覆核須披露先前接觸,新一次先讀正文唔等於全球盲讀;該席位其後亦處理終章原文及有限資料核對,呢個先前資料接觸同樣保留。任何真實修正都須實際完整候選及全章讀回,最後另有獨立於主譯嘅最終覆核同主譯單獨批准,唔靠資料核對代替語義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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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但以理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文同亞蘭文原文翻譯,用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實際重複、異象、強烈場面同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交代選擇同限制,唔代表所有代詞、年代或者難句已經變得毫無歧義。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所有第三方出版權利已經核實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全卷十二章、三百五十七個正文單位,正文按本套公開編號排列;檔名由 `DAN_001.md` 至 `DAN_012.md`。`SHA256SUMS.txt` 只用嚟核對檔案完整性,唔代替內容審閱。
- 真神稱「上帝」,上帝專名依慣例稱「上主」,「主」亦可以係對受稱者嘅尊稱。外邦王講「眾神」或者作神明比較時,保留說話者角度,唔無聲改成後來嘅身份判定。
- 第七章「有一位好似人嘅」係異象中嘅比較;第八章向先知發出嘅「凡人」稱呼係另一個語境,唔因原文形式相近就全部改成同一個稱號。使者、首領、聖民、受膏者、君王同代詞嘅身份,仍須連同相關簡注閱讀。
- 異象嘅時期、七數、日數同人物關係,冇擅自換成固定現代日期或者唯一歷史時間表。一千二百九十日同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照保留,唔為兩者差額另造一件事件。
- 第三章像嘅公制尺寸係按古代肘尺估值換算嘅約數,唔係唯一考古定值。第五章牆上文字保留重量名稱同解釋嘅雙關,唔將成句壓成一組現代重量數值。
- 第十章二十節開始嘅說話,連續到第十二章四節,之後第五節返回但以理敘事;第十二章九至十三節係另一段回答。章末冇合引號,可以係有意接續下一章,唔等於刪漏說話。
## 原文範圍同編號
所用原文書卷有十二章,實際終點係十二章十三節,冇加入希臘文增補或者假設存在第十三章。第二章四節內由希伯來文轉入亞蘭文;第七章末仍係亞蘭文,第八章一節返回希伯來文。呢啲語言邊界按實際資料核實,唔將整卷當成單一語言。
公開編排同原生編號嘅不同,經完整有序對應核對後處理,內容唔重複或者遺失:
| 本稿公開編號 | 所用原生編號 |
| --- | --- |
| 3:1–30 | 3:1–30 |
| 4:1–3 | 3:31–33 |
| 4:4–37 | 4:1–34 |
| 5:1–30 | 5:1–30 |
| 5:31 | 6:1 |
| 6:1–28 | 6:2–29 |
其餘章節按當章實際核對嘅相同編號呈現。第五章末嘅橋接節另經原文先讀及精確有限資料取得,唔因編號對應就自動取得取義權限。
## 專名參照同網站故障
普通專名拼法以指定 canread.bible 所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作有界參照,唔以完整現代譯句作主譯語義中介。第一至七章使用當時實際取得及核對嘅網站資料。第八至十一章本次指定頁面回覆HTTP500,未取得當前DOM;第十二章係請求逾時,HTTP狀態同DOM都空缺,唔應寫成HTTP500。
第八至十二章各自另經獨立完整資料核對,再由統籌逐章批准,使用網站已保存頁面明示連出嘅固定同版上游XML。呢個係有證據同有限範圍嘅替代參照,唔係聲稱網站已恢復,亦唔證明當前部署同上游位元組相同。早先第七章四處比較只係移除空白後相同,唔係全書逐位元組證明。
拼法核對唔決定地點、人物、年代或者整句意思。上游有時重複名字或者補出原句冇明寫嘅名字,本稿唔因此強行增加,亦唔假定每個出現位置一一對應。第十章寶石名稱唔屬普通人名、地名字頭認證;河流字頭、末後稱號同異象身份亦唔能互相代替語義論證。
## 來源、閱讀範圍同權利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每章保留版本、編訂者、實際書寫/誦讀、段落、元音、重音、完整出版者註記同查核範圍。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模糊筆畫嘅觀察,唔冒稱本次親驗古抄本影像。
詞義資料按實際核准嘅完整有界項目及註記處理,唔把所選身份當成整部詞典,唔補造缺口或者推回隔離內容。自己先前完整讀過而逐份相同嘅材料,明確記錄後先重用;機械檔案驗證唔冒稱新語義閱讀。各角色實際閱讀範圍、先前接觸同修訂歷史都保留。原文分析者第六章曾接觸必讀批准內一項主譯提醒,雖然原文先讀早於接觸,仍唔聲稱全球盲讀。後來資料覆核同最終覆核由同一固定席位先後擔任,該席位已讀完整現代參照同有限資料,重新先讀正文亦唔抹去先前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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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同階段紀錄
各章「來源及授權」係該章實際凍結時嘅過程紀錄。較早階段所寫「往後覆核」、當時隔離記錄數目、當時未取得下一章權限等,保留其真實時間位置,唔代表後來程序冇進行,亦唔應倒改成較早已經完成。每章最後批准同整卷覆核係分開嘅工作,檔案雜湊本身唔能代替兩者。
整卷連貫閱讀另外發現第十二章四節漏咗結束第十章開始嗰段說話嘅引號。呢個係主譯交出終章初稿之後先發現嘅真實邊界問題;早先讀回漏查,同其他角色原來冇提出語言/取義暫停嘅歷史保留,唔倒稱人人一開始已發現。修訂只補回該處結束引號,唔改已交付嘅第十、十一章,亦唔改任何希伯來文詞義或者另加說話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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