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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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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尼布甲尼撒做王第二年,尼布甲尼撒發咗幾個夢,心神不安,瞓唔着。

尼布甲尼撒的夢

1

尼布甲尼撒在執政第二年做了夢,心裡煩亂,無法入睡,

2

王下令召來術士、法師、巫師同迦勒底人,要佢哋講出王所發嘅夢。佢哋就嚟到,企喺王面前。

2

便派人召來術士、巫師、行法術的和占星家,為他解夢。他們都來到王面前。↗

3

王對佢哋講:「我發咗一個夢,心神不安,好想知道個夢係點。」

3

王對他們說:「我做了一個夢,心裡煩亂,想知道夢的意思。」

4

迦勒底人用亞蘭話對王講:「願王萬歲!請將個夢講畀你啲僕人聽,我哋就講解個夢嘅意思。」

4

占星家用亞蘭話對王說:「願王萬歲!請將夢告訴僕人,僕人好解釋夢的意思。」

5

王回答迦勒底人:「我嘅決定已經定咗:你哋如果唔將個夢同佢嘅意思講畀我知,就會被肢解,你哋嘅屋亦會變成糞堆。

5

王對占星家說:「我的旨意已定,你們若不能將夢和夢的意思告訴我,必被碎屍萬段,你們的家必淪為廢墟。

6

但係,你哋如果講得出個夢同佢嘅意思,就會得到我賜嘅禮物、賞賜同極大嘅尊榮。所以,將個夢同佢嘅意思講畀我知!」

6

你們若能將夢和夢的意思告訴我,我必給你們禮物、賞賜和極大的尊榮。所以你們要將夢和夢的意思告訴我。」

7

佢哋再次回答:「請王將個夢講畀你啲僕人聽,我哋就講解佢嘅意思。」

7

他們再次對王說:「請王將夢告訴僕人,僕人好解釋夢的意思。」

8

王回答:「我肯定知道,你哋係想拖延時間,因為你哋見到我嘅決定已經定咗。

8

王說:「我敢肯定,你們是在拖延時間,因為你們知道我的旨意已定,

9

你哋如果唔將個夢講畀我知,就只會有同一個判決。你哋約定喺我面前講虛假欺詐嘅話,等到情況改變。所以,你哋將個夢講畀我聽,我就知道你哋能夠講解佢嘅意思。」

9

你們若不將夢告訴我,我必懲治你們。你們串通起來在我面前胡言亂語,以拖待變。現在將夢告訴我,我就相信你們能解夢。」

10

迦勒底人喺王面前回答:「世上冇人能夠講出王要求嘅事;亦從來冇任何大有權勢嘅王,向術士、法師或者迦勒底人提出過咁樣嘅要求。

10

占星家說:「王所要求的,世上無人能做到,因為再偉大、再有權勢的君王,也沒問過術士、巫師或占星家這樣的事。

11

王要求嘅事太難喇!除咗神明,冇其他可以喺王面前講出嚟;但神明唔同有血肉嘅人住埋一齊。」

11

王問的事太難,除了不在人間居住的神明外,無人能為王解答。」

12

王因此大發雷霆,命令消滅巴比倫所有智者。

12

王大怒,下令處死巴比倫所有的智者。

13

命令傳咗出去,智者都要被殺;有人亦去搵但以理同佢啲同伴,要殺死佢哋。

13

於是,處死智者的諭旨發出,有人便搜尋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要處死他們。

14

當時,王嘅侍衛長亞略出嚟,要殺巴比倫嘅智者。但以理就用審慎得體嘅說話回應佢。

14

王的護衛長亞略奉命去處死巴比倫的智者,但以理機智、謹慎地應對。

15

但以理問王嘅官員亞略:「王點解下咁急嘅命令?」亞略就將件事講畀但以理知。

15

他問王的護衛長亞略:「王的命令為何這樣緊急?」亞略就把情況告訴他。

16

但以理入去求王畀佢一段時間,好向王講解個夢嘅意思。

16

但以理便進宮求王寬限,以便為王解夢。

17

但以理返到屋企,將件事講畀佢嘅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同亞撒利雅知,

17

然後,他回到居所將這事告訴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

18

要佢哋為呢個秘密一同向天上嘅上帝求憐憫,免得但以理同佢啲同伴,要同巴比倫其餘嘅智者一齊被消滅。

18

要同伴祈求天上的上帝施憐憫,顯明這奧秘,以免他們和其他巴比倫的智者一起被殺。

19

嗰陣,呢個秘密喺夜間嘅異象中向但以理顯明。但以理就讚頌天上嘅上帝。

19

這奧秘在夜間的異象中向但以理顯明,他便頌讚天上的上帝,

20

但以理講:「願上帝嘅名永永遠遠受讚頌!因為智慧同能力都屬於佢。

20

說:「上帝的名永永遠遠當受稱頌,因為智慧和能力都屬於祂。

21

佢改變時候同時節,廢去君王,立起君王;佢將智慧賜畀有智慧嘅人,將知識賜畀有見識嘅人。

21

祂改變時令和季節,廢王立王,賜智慧給智者,賜知識給哲士。

22

佢揭示深奧隱藏嘅事,知道黑暗入面有乜嘢;光明同佢一齊居住。

22

祂顯明深奧隱秘之事,洞悉暗中的隱情,有光與祂同住。

23

我祖先嘅上帝呀,我感謝你,讚美你,因為你賜畀我智慧同能力。依家,你將我哋向你求嘅事指示咗我,將王嘅事指示咗我哋。」

23

我祖先的上帝啊,我感謝你,讚美你,因你賜我智慧和能力,應允我們的祈求,使我們明白王的夢。」

24

於是,但以理去見亞略,就係王派去消滅巴比倫智者嗰個人。但以理對佢講:「唔好殺巴比倫嘅智者!帶我入去見王,我會向王講解個夢嘅意思。」

但以理解夢

24

於是,但以理去見王指派處死巴比倫智者的亞略,對他說:「不要處死巴比倫的智者,請帶我去見王,我要為王解夢。」

25

亞略趕緊帶但以理入去見王,對王講:「我喺被擄嘅猶大人當中搵到一個人,佢能夠向王講解個夢嘅意思。」

25

亞略急忙帶但以理去見王,對王說:「我在被擄的猶大人中找到一個能為王解夢的。」

26

王問但以理——又叫伯提沙撒嗰個——:「你能夠將我見到嘅夢,同佢嘅意思講畀我知嗎?」

26

王就問又名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你能將我做的夢和夢的意思告訴我嗎?」

27

但以理喺王面前回答:「王所問嘅秘密,智者、法師、術士同占卜者都唔能夠向王講明。

27

但以理回答說:「沒有智者、術士、巫師或占星家可以解答王所問的奧秘,

28

但天上有一位揭示秘密嘅上帝,佢已經將日後會發生嘅事指示畀尼布甲尼撒王知。你喺床上所發嘅夢,同腦海中所見嘅異象,係咁樣嘅:

28-30

但天上的上帝能揭開奧秘,祂已把將來要發生的事告訴了王。王啊,你躺在床上時想到了將來的事,揭開奧秘的上帝已把將來的事指示給你。上帝將王做的夢啟示給我,並非因為我智慧超群,而是要讓王知道夢的意思和王的心思。以下是王在床上做的夢和腦中出現的異象。

29

王呀,你喺床上諗到以後會發生嘅事,嗰位揭示秘密嘅,就將將來嘅事指示畀你知。

本版本第 28-30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0

至於我,呢個秘密向我顯明,唔係因為我嘅智慧比所有活人都多,而係要畀王知道個夢嘅意思,令你明白自己心入面嘅想法。

本版本第 28-30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1

王呀,你望住,見到一座巨大嘅像。嗰座像又大又耀眼,企喺你面前,個樣好嚇人。

31

「王啊,你夢見一個高大宏偉、極其明亮的塑像站在你面前,相貌可怕,

32

呢座像嘅頭係精金造嘅,胸膛同兩隻手臂係銀造嘅,肚同大髀係青銅造嘅,

32

有純金的頭、銀的胸和臂、銅的肚腹和大腿、

33

小腿係鐵造嘅,腳就一部分係鐵,一部分係泥。

33

鐵的小腿和半鐵半泥的腳。

34

你一直望住,直到有塊石頭被鑿出嚟,唔係經人手嘅。塊石頭擊中座像用鐵同泥造嘅腳,將佢哋擊碎。

34

在你觀看的時候,有一塊非人手鑿出的石頭砸在塑像半鐵半泥的腳上,砸碎了腳。

35

嗰陣,鐵、泥、青銅、銀同金一齊被擊得粉碎,好似夏天打穀場上嘅糠秕一樣,畀風吹走,連蹤影都搵唔到。擊中座像嗰塊石頭,就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全地。

35

鐵、泥、銅、銀、金隨即粉碎,猶如夏天麥場上的糠秕,被風吹得無影無蹤。但打碎這像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整個大地。

36

呢個就係嗰個夢。依家我哋向王講解佢嘅意思。

36

「這就是夢的內容。現在我們要為王解夢。

37

王呀,你係眾王之王;天上嘅上帝將王權、權能、力量同尊榮賜咗畀你。

37

王啊,你是王中之王,天上的上帝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和尊榮賜給你,

38

無論人住喺邊度,佢都將人、野外嘅走獸同天上嘅飛鳥交喺你手上,畀你管治佢哋全部。你就係嗰個金頭。

38

也將居住在各地的世人、走獸和飛禽都交在你手中,讓你管理。你就是那金頭。

39

喺你之後,會興起另一個比你差嘅國,跟住係第三個青銅嘅國,會管治全地。

39

在你之後,必有另一國興起,不及你的國強大。之後是將要統治天下的第三個國,是銅的。

40

第四個國會好似鐵咁強硬。鐵能夠打碎、粉碎一切;呢個國亦會好似打碎一切嘅鐵一樣,將呢啲全部擊碎、打爛。

40

接著是堅如鐵的第四國,能擊垮、打碎列國,正如鐵能擊垮、打碎一切。

41

你見到腳同腳趾,一部分係陶匠用嘅泥,一部分係鐵,表示呢個國會分裂;但係,佢仍然會有鐵嘅硬度,正如你見到鐵同泥混埋一齊。

41

你看見半鐵半陶泥的腳和腳趾,表示那將是一個分裂的國。正如你看見鐵和泥混雜在一起,它必有鐵一般的力量。

42

腳趾一部分係鐵,一部分係泥,表示呢個國一部分強硬,一部分脆弱。

42

半鐵半泥的腳趾表示那國必半強半弱。

43

你見到鐵同泥混埋一齊,表示佢哋會同人嘅後裔混合,但彼此唔會黏合,就好似鐵唔能夠同泥混合一樣。

43

你看見鐵和泥混雜在一起,這表示那國的民族彼此混雜通婚,卻不能團結,正如鐵和泥無法混合。

44

喺嗰啲王在位嘅日子,天上嘅上帝會建立一個永遠唔會被毀滅嘅國,佢嘅王權唔會交畀另一個民族。呢個國會擊碎、終結嗰啲國,自己卻會永遠屹立。

44

在以上列王統治的時候,天上的上帝必設立一個永不被毀的國,這國必不會落入其他民族手中。它將擊垮、消滅列國,並且永遠長存。

45

正如你見到一塊石頭,唔經人手就從山上被鑿出嚟,將鐵、青銅、泥、銀同金擊碎。偉大嘅上帝已經將以後會發生嘅事指示畀王知。呢個夢係確實嘅,解釋亦係可信嘅。」

45

你看見那塊非人手從山中鑿出的石頭打碎鐵、銅、泥、銀和金。偉大的上帝已把將來的事告訴了王。這夢是真實的,解釋是可靠的。」

46

嗰陣,尼布甲尼撒王面伏喺地,向但以理下拜,吩咐人向佢獻供物同香祭。

46

尼布甲尼撒王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並下令給他獻供物和香。

47

王對但以理講:「你哋嘅上帝真係眾神明之上的上帝、眾王嘅主,亦係揭示秘密嗰位,因為你能夠揭示呢個秘密。」

47

王對但以理說:「你們的上帝真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奧秘的啟示者,因為你能揭開這個奧秘。」

48

於是,王抬舉但以理,賜畀佢好多厚禮,派佢管治巴比倫全省,又立佢做巴比倫所有智者之上嘅首席長官。

48

王賜但以理高官及許多貴重的禮物,派他治理巴比倫全省,管理巴比倫所有的智者。

49

但以理向王提出請求,王就派沙得拉、米煞同亞伯尼歌管理巴比倫省嘅事務;但以理就留喺王嘅宮廷。

49

王又應允但以理的請求,派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負責巴比倫省的事務。但以理仍在朝中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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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注 1. **第1–4、27節:年代、語言同專業稱號。** 本文保留第二年同第1章年期之間嘅問題,冇加上另一套登基紀年去化解。原文由第2章4節「亞蘭話」之後轉入亞蘭文。「術士」「法師」「巫師」「占卜者」係有界嘅近似稱呼,古代專業之間嘅界線唔能夠完全確定;「迦勒底人」喺呢度亦有宮廷專業群體嘅用法。第2節同第27節嘅名單本來唔完全相同,冇合併成同一組。第11節「神明」係宮廷人士所講嘅眾神;但以理所指嘅真神按既定標準譯「上帝」,第47節嘅尊稱則譯「主」。 2. **第5、8–9節:定下嘅決定同威嚇。** 「我嘅決定已經定咗」係對困難嘅亞蘭文表達所作嘅選擇,唔係正文明講王忘記咗個夢,也唔表示其他解釋已全部排除。第5節屋變成「糞堆」嘅字,已取得嘅詞義資料本身列出兩個不確定方向:糞堆/廢物堆,或者財產被充公;正文選前者,冇將兩者拼成兩件事。第9節「約定」按指控語境理解,相關書寫/誦讀形式同時間用語唔獨立證明某一個具體陰謀。 3. **第13–18節:處決進程。** 第13節嘅被動分詞可涉及正在執行或即將執行嘅處決。正文按命令範圍譯「都要被殺」,唔斷言所有智者已經死咗;第18節「其餘」亦唔獨立證明先前已有死者。第14節嘅官職按侍衛及執行處決嘅場景理解,唔機械譯做廚師。第16節只述但以理求時間,冇另加王已答允嘅一句。 4. **第28–30、36節:將來同說話人稱。** 「日後」保留原文較後日子嘅方向,唔自行指定一個現代末世時間表。第30節原文有未指明施事者嘅複數表達,正文按目的譯成畀王知道,唔加入天使或者同伴作具名施事者。第36節保留「我哋」,唔因此斷言同伴當時一齊站喺王面前。 5. **第39–45節:國度同鐵泥混合。** 正文冇替原文未命名嘅國加上歷史國名。第42節按上下文同平行句理解為一部分強硬、一部分脆弱,唔把所選詞義資料嘅「末端」硬譯成國界。第43節保留人嘅後裔混合嘅形象;「佢哋」嘅確切所指同混合方式都有難處,王室通婚係可能嘅語境解釋,唔係原文明寫嘅婚姻動作,也唔係種族純潔論。第44節按國度語境譯「建立」,唔額外加一個先前承諾。第34節只講石頭被鑿出,第45節先明講出自山上,兩處冇互相補齊。 6. **第46–49節:敬拜對象同宮廷。** 第46節嘅下拜同供物確實指向但以理,正文冇改指上帝,亦冇補寫但以理拒絕。供物種類未能單憑近似稱呼完全確定;「香祭」保留馨香供物嘅方向,唔推出但以理先前發怒、需要安撫。第47節係王嘅宣認,唔另加佢已取消所有原有敬拜嘅結論。第49節原文「王嘅門」按宮廷職務語境譯成「王嘅宮廷」,唔描述但以理長期站喺一個實體門口。 ---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及亞蘭文為依據。主譯先完整讀第2章同第3章原文、全部有界出版者註記,再讀獨立核准嘅詞義資料,封存四十九節判斷;另一位原文分析者亦先獨立完成自己嘅原文同全部有界詞義閱讀,兩人先交換完整報告。主譯親讀報告比較之後先開始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呢份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核准。 **原文版本同範圍。**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UXLC由先前保存嘅原始壓縮檔取出本卷,最初取得日期未能確定,冇補造。MAM採固定版本嘅原始維基文字同解析資料,保留完整註記、書寫/誦讀形式同編者記號,唔先扁平化成一個折衷原文。 主譯實際讀兩版本第2章四十九節同完整原生第3章三十三節,共每版本八十二節、六份完整呈現同六十項遞迴出版者註記。第2章原始資料有一百零三份同先前取得嘅內容逐位元相同;主譯本輪仍然完整閱讀兩章原文及註記,已完整讀過嘅檔頭則按自己先前閱讀同確切身份重用。第2章4節第四個原文子項「亞蘭話」仍係希伯來文引言,第五個子項開始亞蘭文說話;編者標記唔當作原文額外字母。本章詞義研究只限第2章;第3章31–33節仍按原生單元完整保留,佢哋同指定現代參考嘅位置尚未核准,冇自行搬入第4章、刪去,亦冇把希臘文增補部分混入。 兩章合計,UXLC有二十八個書寫/誦讀位置,MAM有三十一個位置、四十個模板;第2章分別係十三同十六個位置,第3章兩版本都係十五個位置。MAM第2章29、31、37節另有UXLC冇同樣列出嘅誦讀位置,唔憑相同節數聲稱所有字形、元音同註記都相同。本範圍保留十七項歷史更正記錄,第2章十二項、第3章五項,包括同一位置先後處理嘅歷史,唔把重複檔案另算更正。 出版者所述不確定元音、重音、古抄本同讀法保留原有歸屬。第2章9節有關aleph元音嘅疑問屬於「我就知道」一詞,唔同前面另一個書寫/誦讀詞嘅dalet處理混為一談;主譯原先工作札記嘅簡寫已喺成稿前判斷另行釐清,冇回改封存札記。呢啲係出版者證據,唔冒稱主譯親自查驗全部古抄本影像。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對讀;詞義資料中有界引用嘅古代譯本字串仍屬所引資料,唔升格成獨立取得嘅完整譯本。 **獨立原文比較同實際選擇。** 兩位分析者先分別完成二百六十五項有界詞義同自己嘅四十九節判斷,先交換完整報告。兩者都指出第5、8節困難嘅決定用語、第5節兩種不確定威嚇解釋、第13節處決進程、第30節未指明施事者、第41–44節混合形象同人稱,以及第46節實際向但以理下拜及獻供物。判斷相近唔代表原文難處消失,也冇為製造修改紀錄而虛構分歧或必改項。 正文選擇已定嘅王命、屋變糞堆、命令之下將被處決嘅智者,並以簡注保留替代解釋同時態難處。第14節按場景理解侍衛職分,第16節唔加入王已答允。第28節保留將來方向,冇加入未命名國度嘅身份或者現代時間表。第30節按目的自然表達原文未具名嘅複數施事者,第36節則保留實際「我哋」。第42節嘅分部分理解同第44節嘅建立國度,都係按完整句子選擇,唔把某一個所選詞義標籤當作機械替換指令。第43節混合嘅對象同方式唔聲稱唯一確定;第46節冇因宗教上令人不安而改寫對象或補寫拒絕。真神用「上帝」、眾神用「神明」、第47節稱號用「主」,逐處按語境判斷,唔做全字串替換。 初稿經兩位粵語審閱、原文分析者同成稿後比較者各自完整閱讀。四方冇提出必改項;兩位語言審閱都建議第26節可刪去別名插句之後重複嘅「講」。主譯採納呢個可選嘅口語簡化,三位實際候選審閱者另讀完整句子、全部簡注同上下文後接受;呢個改動唔回頭製造初稿曾有必改問題嘅歷史。第40節「呢啲」同第43節「佢哋」仍然依靠國度、材料同混合形象嘅上下文;確切對應同混合方式冇被改成具名國家、王室或者婚姻動作,簡注亦唔令首次聽讀變成唯一清楚。成稿後比較者原先一份報告將第1–2章合計嘅書寫/誦讀數誤標成第2章數,已另存更正;本章所載第2章十三/十六個位置原本正確,冇因此改寫正文或者原文。 **有界詞義資料同接觸限制。** 使用另行獨立核准嘅初始二百三十三項,加三十二項補充,合共二百六十五項、二百八十個完整可用母項註記呈現、六百七十八個當前參照。主譯一百九十組詞義欄位新讀,七十五組自己先前完整讀過嘅相同欄位按身份重用;二十組完整註記陣列新讀,二百四十五組自己先前或本輪較早已完整讀過嘅相同陣列重用,另再次通讀全部當前所選定義。另一位分析者有自己唔同嘅新讀/重用數,唔互相借用閱讀紀錄。其他章節參照清單同排除詞義身份保留於已核對檔案,唔冒稱本輪逐一作過非本章語義分析。 初始一百七十五個精確詞頭缺口保留,補充唔抹去原先查找缺口。補充三十二個新身份涉及四十一組形式關係、四十二個獨立原文位置、四十三個位置呈現,唔硬配成逐詞一對一;主譯早期批准說明一處誤寫「二十一/四十一組」,已另存更正,實際清單一直有四十一組。補充有三十個母項,其中二十二個真正空註記母項;空陣列唔補造內容。希伯來文、亞蘭文、複合詞、書寫/誦讀、不同詞根同重複參照各自保留,唔憑表面近似就推定同義。 本章初始同補充資料都先經獨立核對及必要限定,主譯先閱讀;本輪冇把先前第1章曾暫停嘅舊版本重新當作可讀資料。累計十六組隔離、初始三十一段同補充二十段新保守待核片段,以及先前缺失註記同接觸歷史全部承接,唔因新章而重設,也唔把每段保守待核都說成已證實嘅現代來源。主譯請求中曾將一個既有推薦類別簡寫成待核,另行更正後維持實際分類,冇據錯字放寬範圍。所有被隔離內容、版本標籤、連結、原文字形同詞義編號都唔授權反推隱去嘅意思;一處已遮蔽嘅作者歸屬唔冒稱仍然直接可見,一處原有未完成註記佔位符亦冇補成完整論述。本章冇當前缺失呼叫註記,唔等於歷史缺失已補回。先前卷冊閱讀經驗同接觸歷史保留,唔宣稱心理上完全冇影響。 **座標同專名。** 指定參考嘅資料角色同獨立核對者實際檢查全部四十九個有序單元,確認原生第2章1–49節同參考第2章1–49節對應,冇觀察到缺漏、重複或未決邊界。主譯只讀核准嘅安全座標證據,冇用現代譯句作翻譯中介。呢個核對唔等於語義、名字身份或拼字核准。專名資料角色同獨立核對者已親讀當前四十九節上下文、全部原文名字位置同完整參考上下文,核對十三個普通或族群拼字詞頭、五十個譯文位置,另將第4節「亞蘭」一個語言名稱位置獨立處理,唔冒當一般人名或地名。五十一個當前位置都有同節參考嘅字面拼字支持,但參考只有四十八個名字或語言名稱位置,唔聲稱每一次出現都能一對一配對。第1節王名嘅重複、第15、24節譯文為交代說話者重複但以理、第5、10節書寫/誦讀形式,以及第49節兩個原文子項組成嘅亞伯尼歌,都保留各自限定;拼字核對唔代替語境、身份或者增補稱呼嘅判斷。第26節修改後已重新核對全部當前位置;名字同字元位置冇變,但兩項含完整句子嘅清單記錄實際已更新,唔說成整份記錄逐位元不變。主譯親讀核准安全證據同限定,冇讀現代譯句作語義中介。資料整理曾因序列化同未有完整讀者稿欄位而停下,修正後按實際正文身份重核,歷史另存,冇補造尚未存在嘅讀者稿身份。神名同一般官銜亦唔由普通專名核對代為判斷。參考頁首次取得HTTP200成功,最終網址有記錄;參考標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程式碼授權同資料授權分開。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重試曾受阻嘅法律頁面,也冇聲稱已補讀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但以理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文同亞蘭文原文翻譯,用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實際重複、異象、強烈場面同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交代選擇同限制,唔代表所有代詞、年代或者難句已經變得毫無歧義。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所有第三方出版權利已經核實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全卷十二章、三百五十七個正文單位,正文按本套公開編號排列;檔名由 `DAN_001.md` 至 `DAN_012.md`。`SHA256SUMS.txt` 只用嚟核對檔案完整性,唔代替內容審閱。 - 真神稱「上帝」,上帝專名依慣例稱「上主」,「主」亦可以係對受稱者嘅尊稱。外邦王講「眾神」或者作神明比較時,保留說話者角度,唔無聲改成後來嘅身份判定。 - 第七章「有一位好似人嘅」係異象中嘅比較;第八章向先知發出嘅「凡人」稱呼係另一個語境,唔因原文形式相近就全部改成同一個稱號。使者、首領、聖民、受膏者、君王同代詞嘅身份,仍須連同相關簡注閱讀。 - 異象嘅時期、七數、日數同人物關係,冇擅自換成固定現代日期或者唯一歷史時間表。一千二百九十日同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照保留,唔為兩者差額另造一件事件。 - 第三章像嘅公制尺寸係按古代肘尺估值換算嘅約數,唔係唯一考古定值。第五章牆上文字保留重量名稱同解釋嘅雙關,唔將成句壓成一組現代重量數值。 - 第十章二十節開始嘅說話,連續到第十二章四節,之後第五節返回但以理敘事;第十二章九至十三節係另一段回答。章末冇合引號,可以係有意接續下一章,唔等於刪漏說話。 ## 原文範圍同編號 所用原文書卷有十二章,實際終點係十二章十三節,冇加入希臘文增補或者假設存在第十三章。第二章四節內由希伯來文轉入亞蘭文;第七章末仍係亞蘭文,第八章一節返回希伯來文。呢啲語言邊界按實際資料核實,唔將整卷當成單一語言。 公開編排同原生編號嘅不同,經完整有序對應核對後處理,內容唔重複或者遺失: | 本稿公開編號 | 所用原生編號 | | --- | --- | | 3:1–30 | 3:1–30 | | 4:1–3 | 3:31–33 | | 4:4–37 | 4:1–34 | | 5:1–30 | 5:1–30 | | 5:31 | 6:1 | | 6:1–28 | 6:2–29 | 其餘章節按當章實際核對嘅相同編號呈現。第五章末嘅橋接節另經原文先讀及精確有限資料取得,唔因編號對應就自動取得取義權限。 ## 專名參照同網站故障 普通專名拼法以指定 canread.bible 所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作有界參照,唔以完整現代譯句作主譯語義中介。第一至七章使用當時實際取得及核對嘅網站資料。第八至十一章本次指定頁面回覆HTTP500,未取得當前DOM;第十二章係請求逾時,HTTP狀態同DOM都空缺,唔應寫成HTTP500。 第八至十二章各自另經獨立完整資料核對,再由統籌逐章批准,使用網站已保存頁面明示連出嘅固定同版上游XML。呢個係有證據同有限範圍嘅替代參照,唔係聲稱網站已恢復,亦唔證明當前部署同上游位元組相同。早先第七章四處比較只係移除空白後相同,唔係全書逐位元組證明。 拼法核對唔決定地點、人物、年代或者整句意思。上游有時重複名字或者補出原句冇明寫嘅名字,本稿唔因此強行增加,亦唔假定每個出現位置一一對應。第十章寶石名稱唔屬普通人名、地名字頭認證;河流字頭、末後稱號同異象身份亦唔能互相代替語義論證。 ## 來源、閱讀範圍同權利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每章保留版本、編訂者、實際書寫/誦讀、段落、元音、重音、完整出版者註記同查核範圍。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模糊筆畫嘅觀察,唔冒稱本次親驗古抄本影像。 詞義資料按實際核准嘅完整有界項目及註記處理,唔把所選身份當成整部詞典,唔補造缺口或者推回隔離內容。自己先前完整讀過而逐份相同嘅材料,明確記錄後先重用;機械檔案驗證唔冒稱新語義閱讀。各角色實際閱讀範圍、先前接觸同修訂歷史都保留。原文分析者第六章曾接觸必讀批准內一項主譯提醒,雖然原文先讀早於接觸,仍唔聲稱全球盲讀。後來資料覆核同最終覆核由同一固定席位先後擔任,該席位已讀完整現代參照同有限資料,重新先讀正文亦唔抹去先前接觸。 UXLC聖經文字同網站其他材料嘅權利範圍分開。MAM適用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涉及再散布或者改編MAM材料時,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現代上游來源所附許可文字唔等於本計劃已獨立取得所有再散布權;來源權利狀態仍有未確認之處。呢套檔案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讀本或者現代完整參照譯句。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者其他再利用,仍須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 ## 修訂同階段紀錄 各章「來源及授權」係該章實際凍結時嘅過程紀錄。較早階段所寫「往後覆核」、當時隔離記錄數目、當時未取得下一章權限等,保留其真實時間位置,唔代表後來程序冇進行,亦唔應倒改成較早已經完成。每章最後批准同整卷覆核係分開嘅工作,檔案雜湊本身唔能代替兩者。 整卷連貫閱讀另外發現第十二章四節漏咗結束第十章開始嗰段說話嘅引號。呢個係主譯交出終章初稿之後先發現嘅真實邊界問題;早先讀回漏查,同其他角色原來冇提出語言/取義暫停嘅歷史保留,唔倒稱人人一開始已發現。修訂只補回該處結束引號,唔改已交付嘅第十、十一章,亦唔改任何希伯來文詞義或者另加說話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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