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7章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原有來源記錄另行保留。
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巴比倫王伯沙撒在位第一年,但以理瞓喺床上,做咗一個夢,腦中見到異象。佢就將個夢寫低,講出其中嘅大意。
但以理夢見四獸
1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做了一個夢,腦中出現了異象,便把夢記錄下來,講述其中的大意。
2但以理講:「我喺夜間嘅異象裏面睇住,見到天上四股風攪動大海。
2但以理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看見天上有四股風吹來,攪動大海。
4第一隻好似獅子,有鷹嘅翼。我一路睇,直到佢啲翼被拔掉;佢被舉離地面,豎起身,好似人噉用兩隻腳企住,又獲賜一顆人嘅心。
4第一隻獸像獅子,但有鷹的翅膀。我觀看時,見牠的翅膀被拔掉。牠被扶起來,像人一樣雙腳站在地上,並被賦予人的頭腦。
5跟住,我見到另一隻獸,係第二隻,好似熊,一邊身被抬起,口裏面嘅牙齒之間咬住三條肋骨。有聲音對佢講:『起身,大量食肉啦!』
5第二隻獸像熊,用兩隻後腿站立,牙齒間叼著三根肋骨,有聲音對牠說,『起來,多吞吃肉吧!』
6之後我繼續睇,見到另一隻獸,好似豹,背上有四隻鳥翼。呢隻獸有四個頭,又獲賜統治權。
6「此後,我繼續觀看,見還有一隻獸像豹,背上有四個如鳥翼般的翅膀。這獸有四個頭,並被賦予權柄。
7之後,我喺夜間嘅異象裏面繼續睇,見到第四隻獸,恐怖駭人,極其強大,有大大嘅鐵牙。佢吞吃、咬碎,將剩低嘅用腳踩爛。佢同之前所有獸都唔同,有十隻角。
7此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看見第四隻獸,恐怖可怕,極其強壯,長著大鐵牙吞吃、咬碎獵物,用腳踐踏所剩的。這獸與前三隻獸不同,牠有十個角。
8我留意緊嗰啲角,見到另一隻細角喺佢哋中間長出嚟,原有嘅角當中,有三隻喺佢面前被連根拔起。呢隻角有好似人嘅眼,同一張講誇大話嘅嘴。
8我觀看這些角時,見其中又長出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個被連根拔出,由它取而代之。這小角有人的眼睛和說狂言的口。
9我繼續睇,直到多個寶座擺好,亙古常在者坐低。佢身上嘅衣服白如雪,頭髮好似純淨嘅羊毛;佢嘅寶座係火焰,座下嘅輪係燃燒嘅火。
9「我看見寶座已設立,上面坐著亙古長存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祂的寶座是火焰,寶座的輪子是烈火。
10有一條火河從佢面前流出嚟;千千事奉佢,萬萬侍立喺佢面前。審判開庭,書卷打開。
10從祂面前流出火河,事奉祂的有千千,侍立在祂面前的有萬萬。祂坐下要審判,案卷已經展開。
11當時,嗰隻角講誇大話嘅聲音令我繼續留意。我一路睇,直到嗰隻獸被殺,佢嘅身體被毀掉,交畀火焚燒。
11「因為小角口出狂言,我便繼續觀看,一直到那獸被殺,身體被毀並被扔進火中。
12至於其餘啲獸,佢哋嘅統治權被奪去,但生命獲准延長一段時期。
12至於其餘的獸,牠們的權柄都被奪去,但獲准再存活一段時間。
13我喺夜間嘅異象裏面繼續睇,見到有一位好似人嘅,隨住天上嘅雲而嚟。佢嚟到亙古常在者嗰度,被帶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13「我在夜間的異象中看見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而來,到亙古長存者那裡,被引到祂面前。
14呢一位獲賜權柄、尊榮同國度,各族、各國、講各種語言嘅人都事奉佢。佢嘅權柄永遠長存,唔會消逝;佢嘅國度唔會被毀滅。
14祂得到權柄、榮耀和國度,各國、各邦、各語種的人都要事奉祂。祂的統治直到永遠、沒有窮盡,祂的國度永不滅亡。
16我行近其中一個企喺嗰度嘅,問清楚呢一切係乜嘢意思。佢就答我,向我解釋呢啲事:
16便走近一位侍立一旁的,問他這些事的意思。他就向我解釋說,
18不過,至高者嘅聖民會領受國度,擁有呢個國度直到永遠,永永遠遠。』
18但至高者的聖民必承受這國度,並永永遠遠擁有這國度。』
19嗰時,我想確實知道第四隻獸係乜嘢意思。佢同其他獸都唔同,極其可怕,有鐵牙同銅爪,吞吃、咬碎,將剩低嘅用腳踩爛。
19「那時,我想知道關於第四獸的事,牠與其餘三獸不同,極其可怕,有鐵牙銅爪,吞吃、咬碎獵物,用腳踐踏所剩的。
20我亦想知道佢頭上十隻角,同埋另外長出嚟嗰隻角嘅意思。有三隻角喺呢隻角面前倒下。呢隻角有眼,同一張講誇大話嘅嘴,樣子睇落比其他角更大。
20我也想知道有關牠頭上的十角及後來長出的小角的事。有三個角在這小角面前斷落,這角有眼和說狂言的口,看起來比其他角更強大。
22直到亙古常在者嚟到,至高者嘅聖民獲得有利嘅判決。時候到咗,聖民就擁有國度。
22後來亙古長存的至高者來為祂的聖民伸冤。聖民擁有國度的時候到了。
23嗰位解釋異象嘅對我講:『第四隻獸,係地上將有嘅第四個國,同其他國都唔同。佢會吞吃全地,將全地踩爛、粉碎。
23「那位侍立一旁的說,『第四隻獸是指世上將興起的第四個國,與其他各國不同,牠將吞吃、踐踏、咬碎天下。
24至於十隻角,就係喺呢個國興起嘅十個王。喺佢哋之後,會有另一個王興起,同先前嗰啲唔同,並且降服三個王。
24十角是指這國中將興起十個王,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王不同,他將制伏三個王。
25佢會講話敵對至高者,折磨至高者嘅聖民,打算改變時期同法律。聖民會被交喺佢手裏,經過一段時期、幾段時期,再加半段時期。
25他必褻瀆至高者,迫害至高者的聖民,試圖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將被交在他手中三年半。
26不過,審判會開庭,佢嘅統治權會被奪去,徹底消滅,直到終結。
26然而,審判者將坐下來審判,奪去並永遠廢除他的權柄。
27天下各國嘅國度、權柄同尊大,都會賜畀至高者嘅聖民。佢嘅國度係永遠嘅國度,一切掌權嘅都會事奉佢、服從佢。』
27那時,國度、權柄和天下萬國的尊榮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祂的國度直到永遠,一切掌權者都要事奉祂,順服祂。』
28呢段話到呢度結束。我但以理因為呢啲思想,非常驚惶,連面色都變埋,但我將呢件事記喺心裏。」
28「這就是我的夢。我但以理心中十分害怕,臉色蒼白,但我沒有把這事告訴別人。」
JSON · TXT · 简体
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註解
1. **夢境同四隻獸。** 第一節係伯沙撒在位第一年嘅夢境框架,唔係另行指定整卷書嘅寫作日期。第二節「大海」冇加地理名稱。第四節幾個被動動作嘅施事未具名,正文冇指定係邊個拔翼或者賜心。第五節譯作「肋骨」嘅詞,所選詞義資料承認字面係肋骨,同時提出可能指尖長嘅獠牙;正文保留口中咬住三條肋骨呢個讀法,唔宣稱另一解已被排除。向熊說話嘅複數施事冇具名,「有聲音」係讓粵語句子自然承接嘅表達,唔加上帝、天使或者國家身份。四獸同角嘅具體歷史對應,唔由正文擅自補上。
2. **亙古常在者同審判。** 第九、十三、二十二節稱號字面關乎久遠嘅年日,正文用「亙古常在者」表達呢位尊長嘅稱號;唔據此重建生理年齡。第九節寶座按法庭上下文譯作擺好,唔因動詞一般有投擲義就寫成寶座被推翻。第十節千千、萬萬保留龐大數量嘅修辭,唔作天上侍從人口統計;火河亦唔由詞典其他用例改成幼發拉底河。第十二節其他獸失去統治權而生命延長,具體先後同回述關係未唯一確定。第二十二節正文選聖民獲有利判決;原句亦可理解為審判權交畀聖民,唔宣稱單靠詞形已排除呢個解法。
3. **好似人嘅一位。** 第十三節係帶比擬嘅人形表述,唔係向先知喊「凡人」嘅稱呼。佢隨住雲而嚟,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原句唔係敘述佢降落地面。正文冇額外插入後來嘅身份名稱,亦冇具名帶佢到場嘅施事。第十四節「事奉」按呢節詞義同尊榮場景含敬奉意味,唔係普通受僱工作;但原句冇另述跪拜動作。第十五節心神愁煩嘅原句帶有身體如鞘、心神喺其中嘅意象,正文概括為心神愁煩,唔加醫學診斷。
4. **王、國、聖民同角。** 第十七節原文係四個「王」,第二十三節係第四個「國」,各按本句保留。第十八節等處選「聖民」表達屬至高者嘅聖潔群體;詞義資料嘅人群分類,唔單獨解決所有天上、地上群體及其象徵關係。第十九節新增銅爪,冇倒填入第七節。第二十節嗰隻角外觀較大,同第八節起初係細角分別保留,唔加軍事等級。第二十一節聖民確實一度被勝過,唔因後面得國而刪去受壓嘅敘述。
5. **時期同法律。** 第二十五節係打算改變時期同法律,唔寫成已成功改曆,亦唔另定某套現代制度。「會被交喺佢手裏」原句係複數而冇再寫名詞,正文按上下文承接為聖民,唔加交出佢哋嘅具名施事。末段原文係一個時期、複數時期、半個時期,正文保留為「一段時期、幾段時期,再加半段時期」。常見合計三年半嘅理解涉及對中間複數同時間單位嘅詮釋;原句唔係直接寫出「兩年」或者某個現代曆法日期,本稿唔據此計算應驗年份。
6. **末段嘅國度同代詞。** 第二十七節先講國度賜畀至高者嘅聖民,之後「佢嘅國度」「事奉佢、服從佢」原文保持單數。呢個單數可以理解為至高者,亦可聯繫以集體單數表達嘅子民;正文冇強行加具名人物或者改成複數。呢節所選事奉詞義係一般臣服關係,唔可以只憑第十四節同一詞根嘅敬奉用法就獨斷代詞身份。第二十八節係呢段異象敘述結束,唔等於但以理從此再冇啟示。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亞蘭文作依據,唔以現代譯句作翻譯中介。主譯先完成原生第七章同完整第八章上下文、全部有界註記及版本說明嘅原文先讀並封存,再提出第七章精確詞義請求。主譯同另一位原文分析者各自完成當前核准詞義資料、全部可用註記同二十八個逐節判斷,封存後先交換完整報告;主譯親讀另一方全份報告及取得限制,逐節比較之後先組稿。雙方對第五、十三、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節保留相近嘅實質不確定性,唔因意見相近就聲稱問題全部解決。
**獨立程度同實際重用。** 今章另一方冇喺自己封存前打開主譯第七章意思、完整工作報告或者成稿;逐項補充批准只包含身份資料。但前章另一方曾喺必讀批准記錄見到一項主譯上下文提醒,呢個歷史唔因今章重新獨立先讀而消失,唔宣稱全歷史冇接觸同行意思或者心理上零影響。雙方都只以自己先前實際完整閱讀、而且內容完全相同嘅來源作重用,唔借其他角色閱讀作自己已讀。原文分析、字頭資料同座標核准均唔代替實際成稿嘅語言審閱及終審。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UXLC取自先前保存嘅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日期未能確定,冇補造。MAM用固定版本原始維基文字及解析呈現,保留完整書寫/誦讀、巢狀註記、段落及編者標記,唔先改成兩版混合原文。
實際原文範圍係第七章二十八節,加完整第八章二十七節,每版本五十五節、六份完整呈現、二十七項完整註記同七項歷史更正。主譯自己先前完整讀過嘅第七章兩版全文、維基呈現、二十三項註記及來源身份,經相同位元組核實後重用;兩版完整第八章、維基呈現同四項註記新讀,全部七項歷史更正亦親讀。第七章UXLC全文喺精確請求前及詞義取得後另行完整重讀。資料角色核實六十一組先前第七章資料相同,呢個係資料重用數,唔冒稱主譯新讀六十一節。第七章最後一節仍係亞蘭文,第八章第一節開始係希伯來文;語言轉換按實際文本核對,唔將兩種語言嘅同形字自動當同義。
呢個兩章範圍,MAM有二十個書寫/誦讀模板、十一個位置,UXLC有十個明示位置;模板數唔等於位置數。第七章第四節MAM有額外明示處理,唔強迫兩版相同;第五、六、七、八、十、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五節,以及第八章十一節嘅相關資料保留。MAM所述字形、誦讀顯示、元音、重音、連字符、可能擦除等情況,都係出版者嘅觀察同不確定性,唔改稱主譯親驗古抄本。第七章十九節內嵌標記係校記,唔係額外亞蘭文字母。
來源歷史保留 Daniel Holman 所記第七章十四節第一子項去除字母內點、十九節第三子項重音及標記、十九節第十七子項連字符、二十五節第七子項加字母內點嘅四項更正;第八章七節第四子項元音、七節第九子項重音、二十五節第十一子項連字符嘅三項更正亦完整保留,唔聲稱係本次改動原文。第八章第二、七、八、二十七節嘅四項註記包括附加重音、元音及字形差別;兩版唔被概括宣稱完全一致。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外取得完整古代譯本全面對讀;詞義資料內有界引述嘅古代字串仍按所引資料處理。
**公開章節編排。** 資料角色同獨立核對者實際檢查全部二十八個有序公開對應上下文;主譯親讀安全座標核准、全部有界對應行同兩版原文身份後,採用原生第七章一至二十八節對公開第七章一至二十八節。今章正文二十八節,冇遺失、重複或者橋接節。呢項座標證據只證明對應編排,唔係語義等同或者專名拼法批准。第八章雖已完整讀作上下文,佢嘅公開座標同精確詞義取得仍屬後續工作,唔由今章自動批准;亦冇加入希臘文增補。
**當前意思取捨。** 第一節第三人稱框架、第二節開始但以理第一人稱敘述保留。第五節選肋骨,註解明列所選詞義資料同時提出獠牙可能,唔隱去實際替代解。第九、十節按審判場景譯寶座擺好、審判開庭;詞典一般投擲、案件或者地理河流嘅分類,唔直接取代本段上下文。第十三節人形比擬唔自動套用以西結書先知呼語嘅統一稱呼,亦唔插入未具名嘅身份;方向係到亙古常在者面前,而非另加降落地面。第十四節敬奉意味,同第二十七節一般臣服義嘅選定分類有區別,唔因同一詞根就消除每節上下文。
第十七節四個王、第二十三節第四個國保留各自原詞。第二十節三角喺另一角面前倒下,主譯喺第一次凍結交稿之前發現自己初組句曾用「令」造成額外因果,已在完整句內移除,保留舊初組證據;第十三節同一輪明示第二次帶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嘅受詞,避免粵語單數代詞誤讀成帶到自己面前。兩項都係交稿前自己調整,唔冒稱由獨立覆核者發現。第二十二節選有利判決而保留審判權另解;第二十五節唔把計劃改變寫成已改成,唔將複數時期直接換成明寫兩年。第二十七節真正單數指涉歧義保留,唔靠具名化假裝已解決;仍須由實際語言審閱判斷完整句有冇造成額外誤導,註解唔係第一遍聆聽嘅補救。異象數字如四、十、三、千千、萬萬按原文保留,冇可換算長度、容量或者重量需要硬加公制。
**有界詞義資料及缺口。** 初始精確清單一百七十八項,有一段歸屬未明嘅註記意思經獨立核對者保守列為待核,唔宣稱已證實係現代譯文或者推薦。原受影響讀本保持暫停;主譯冇打開佢,只讀核准後繼替代嘅一項及其餘一百七十七項。既有原文字串、來源標籤同連結保留,但唔用佢哋反推遮蔽意思。另有逐項批准嘅十七項補充,十三個已存在身份冇重複新增;原來一百三十個精確詞頭缺口照留,唔用補充抹去未命中歷史。
當前合共一百九十五份資料、一百七十二個母項、四百一十五個當前參照;完整可用註記一百七十四次呈現、去重後一百四十五個完整上下文,一百一十二個母項真係空註記。主譯五十六組完整詞義欄位新讀、一百三十九組按自己先前或本輪較早完整閱讀嘅相同內容重用;六組完整註記陣列新讀、一百八十九組按自己已讀同相同內容重用,空陣列亦計入。每份當前母項、局部參照及範圍都親讀,完整所選詞義所有欄位、空值、完整參照及新註記唔以短詞表取代。另一位分析者有自己新讀六十三組完整欄位、八組完整陣列嘅記錄,唔借主譯閱讀。呢啲唔係一百九十五個歷史全新詞,亦唔包括所有未選詞義。
補充說明早期將真空註記母項誤寫十三,實際十四;不可覆寫更正、原錯誤同核對歷史保留,唔改變原有空陣列。五十行批准資料中,零起算索引二十二即一開始計嘅第二十三行,對原生第七章八節第十四子項;唔同隔鄰書寫/誦讀位置或者相近詞根混為一談。第十九節一項未命中查詢仍未命中,內嵌校記唔用作詞頭。全部原文子項、複合詞、詞根、詞項參照及書寫/誦讀都唔強迫一對一。必讀說明列印因內嵌已讀完整清單及自己批准資料而截斷,主譯逐項證明相同內容、完整讀回餘下範圍及更正後先取得補充詞義,唔把截斷語義輸出當已讀。
沿用累計十六組註記隔離,同獨立嘅所選定義欄位隔離;兩層均以最新核准有效記錄為後讀優先,唔因某項今章冇出現或註記為空就重設。保守待核、原文引用優先嘅窄範圍、早期接觸、暫停後繼、缺失註記及未完成研究佔位全部照實承接;當前冇缺失呼叫,唔等於歷史缺口已補回。上一章橋接管理文字誤複製二十四項、實際八加一嘅更正同核對者漏查歷史亦保留,唔以本章新範圍覆蓋。原文字形、版本縮寫、詞義編號、周邊語句及連結都唔授權重建被遮蔽材料。
**專名及參考界線。** 今章獨立有界拼法檢查已完成,三個普通人名、地方名字頭共六處目標出現,全部有同節字面拼法支持;來源亦有六處字頭,唔因此聲稱每種原文、中文出現都必須一對一。資料角色親讀全部二十八節當前正文同原文字形上下文,沿用自己已完整讀過並核實身份相同嘅公開來源。主譯親讀安全字頭證據、全部必讀限制及六項當前位置,冇打開現代整節譯句作意思中介。第一節帶前綴嘅伯沙撒原文字形按完整詞核對,巴比倫及但以理嘅實際子項位置,以及第二、十五、二十八節但以理嘅位置保留。準備者喺輸出安全讀本前,自己嘅精確位置檢查發現輸入匹配字形次序錯誤,核對真實字形後改正;呢個係匹配器錯誤,原文、中文及所指人物冇因此改寫。原有檢查停下及更正歷史保留。
六個當前字頭偏移、完整正文句、全部二十八個座標同原文字形副本已核對,無需改正文。主譯初次輸出過長,部分重複座標證據截斷,另將全部二十八個字形陣列完整列出,逐項驗證同自己已讀安全座標嘅相同內容,修復後先採納,唔將截斷當已讀。亙古常在者、至高者、人形人物、聖民、王銜等唔當普通人名;排除唔等於已獲神學身份、語義或者神名規則批准。來源沿用同一首次HTTP200成功並記錄最終網址嘅快取,冇重新取整節譯文作語義參考;標示2010年和合本修訂版仍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身份認證或者散布授權。
**本稿實際覆核。** 兩位語言覆核者各自先讀完整二十八節正文,保存第一遍判斷,再讀全部六項註解同來源;原文忠實度角色同獨立有界後稿比較者亦親讀完整實際稿。四個角色初審各自未指出必改項,唔製造停稿或者改字配額。兩位語言角色都記錄第二十七節單數「佢」喺聖民之後仍有第一遍指涉疑問;主譯另讀完整鄰節及兩套第十、二十七節原文後,保留真正原文單數開放性,冇強行寫成某個具名對象或者「佢哋」。註解披露兩種理解,唔被當成令正文聽起來唯一清楚嘅補救;若其後發現超出原文歧義嘅實質誤導,仍須重開完整句子。
第十節「千千」「萬萬」屬較莊嚴、壓縮嘅詩性數量表達,兩個事奉、侍立動作交代咗群體而冇指定種類;語言角色未要求必改,主譯冇為口語化而加天使或者人嘅身份。第五節詞義另一解、十三節比擬及方向、二十二節判決取捨、二十五節時間表達及二十七節代詞限制照留。第十三、二十節交稿前調整仍係主譯自己發現,唔倒寫成覆核者功勞。今次後繼稿只更新來源說明,正文、六項註解、座標及專名清單完全不變;仍須四個角色對實際後繼整章另作覆核及獨立終審,唔以初稿判斷取代未讀新稿嘅通過。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涉及MAM材料,凡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程式碼同資料授權分開。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重試曾受阻嘅法律頁面,唔聲稱已補讀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標示2010年和合本修訂版嘅公開來源首次取得HTTP200成功,最終網址有記錄,但仍係 **Rights unconfirmed**;編排及有界字頭用途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身份認證、語義批准或者公開散布許可。本稿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但以理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文同亞蘭文原文翻譯,用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實際重複、異象、強烈場面同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交代選擇同限制,唔代表所有代詞、年代或者難句已經變得毫無歧義。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所有第三方出版權利已經核實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全卷十二章、三百五十七個正文單位,正文按本套公開編號排列;檔名由 `DAN_001.md` 至 `DAN_012.md`。`SHA256SUMS.txt` 只用嚟核對檔案完整性,唔代替內容審閱。
- 真神稱「上帝」,上帝專名依慣例稱「上主」,「主」亦可以係對受稱者嘅尊稱。外邦王講「眾神」或者作神明比較時,保留說話者角度,唔無聲改成後來嘅身份判定。
- 第七章「有一位好似人嘅」係異象中嘅比較;第八章向先知發出嘅「凡人」稱呼係另一個語境,唔因原文形式相近就全部改成同一個稱號。使者、首領、聖民、受膏者、君王同代詞嘅身份,仍須連同相關簡注閱讀。
- 異象嘅時期、七數、日數同人物關係,冇擅自換成固定現代日期或者唯一歷史時間表。一千二百九十日同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照保留,唔為兩者差額另造一件事件。
- 第三章像嘅公制尺寸係按古代肘尺估值換算嘅約數,唔係唯一考古定值。第五章牆上文字保留重量名稱同解釋嘅雙關,唔將成句壓成一組現代重量數值。
- 第十章二十節開始嘅說話,連續到第十二章四節,之後第五節返回但以理敘事;第十二章九至十三節係另一段回答。章末冇合引號,可以係有意接續下一章,唔等於刪漏說話。
## 原文範圍同編號
所用原文書卷有十二章,實際終點係十二章十三節,冇加入希臘文增補或者假設存在第十三章。第二章四節內由希伯來文轉入亞蘭文;第七章末仍係亞蘭文,第八章一節返回希伯來文。呢啲語言邊界按實際資料核實,唔將整卷當成單一語言。
公開編排同原生編號嘅不同,經完整有序對應核對後處理,內容唔重複或者遺失:
| 本稿公開編號 | 所用原生編號 |
| --- | --- |
| 3:1–30 | 3:1–30 |
| 4:1–3 | 3:31–33 |
| 4:4–37 | 4:1–34 |
| 5:1–30 | 5:1–30 |
| 5:31 | 6:1 |
| 6:1–28 | 6:2–29 |
其餘章節按當章實際核對嘅相同編號呈現。第五章末嘅橋接節另經原文先讀及精確有限資料取得,唔因編號對應就自動取得取義權限。
## 專名參照同網站故障
普通專名拼法以指定 canread.bible 所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作有界參照,唔以完整現代譯句作主譯語義中介。第一至七章使用當時實際取得及核對嘅網站資料。第八至十一章本次指定頁面回覆HTTP500,未取得當前DOM;第十二章係請求逾時,HTTP狀態同DOM都空缺,唔應寫成HTTP500。
第八至十二章各自另經獨立完整資料核對,再由統籌逐章批准,使用網站已保存頁面明示連出嘅固定同版上游XML。呢個係有證據同有限範圍嘅替代參照,唔係聲稱網站已恢復,亦唔證明當前部署同上游位元組相同。早先第七章四處比較只係移除空白後相同,唔係全書逐位元組證明。
拼法核對唔決定地點、人物、年代或者整句意思。上游有時重複名字或者補出原句冇明寫嘅名字,本稿唔因此強行增加,亦唔假定每個出現位置一一對應。第十章寶石名稱唔屬普通人名、地名字頭認證;河流字頭、末後稱號同異象身份亦唔能互相代替語義論證。
## 來源、閱讀範圍同權利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每章保留版本、編訂者、實際書寫/誦讀、段落、元音、重音、完整出版者註記同查核範圍。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模糊筆畫嘅觀察,唔冒稱本次親驗古抄本影像。
詞義資料按實際核准嘅完整有界項目及註記處理,唔把所選身份當成整部詞典,唔補造缺口或者推回隔離內容。自己先前完整讀過而逐份相同嘅材料,明確記錄後先重用;機械檔案驗證唔冒稱新語義閱讀。各角色實際閱讀範圍、先前接觸同修訂歷史都保留。原文分析者第六章曾接觸必讀批准內一項主譯提醒,雖然原文先讀早於接觸,仍唔聲稱全球盲讀。後來資料覆核同最終覆核由同一固定席位先後擔任,該席位已讀完整現代參照同有限資料,重新先讀正文亦唔抹去先前接觸。
UXLC聖經文字同網站其他材料嘅權利範圍分開。MAM適用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涉及再散布或者改編MAM材料時,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現代上游來源所附許可文字唔等於本計劃已獨立取得所有再散布權;來源權利狀態仍有未確認之處。呢套檔案唔附詞典全文、私人研究讀本或者現代完整參照譯句。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者其他再利用,仍須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
## 修訂同階段紀錄
各章「來源及授權」係該章實際凍結時嘅過程紀錄。較早階段所寫「往後覆核」、當時隔離記錄數目、當時未取得下一章權限等,保留其真實時間位置,唔代表後來程序冇進行,亦唔應倒改成較早已經完成。每章最後批准同整卷覆核係分開嘅工作,檔案雜湊本身唔能代替兩者。
整卷連貫閱讀另外發現第十二章四節漏咗結束第十章開始嗰段說話嘅引號。呢個係主譯交出終章初稿之後先發現嘅真實邊界問題;早先讀回漏查,同其他角色原來冇提出語言/取義暫停嘅歷史保留,唔倒稱人人一開始已發現。修訂只補回該處結束引號,唔改已交付嘅第十、十一章,亦唔改任何希伯來文詞義或者另加說話者身份。
研讀工具
粵語聖經書卷與章節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