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滴傳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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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滴同何羅弗尼對話
何羅弗尼對猶滴講:「女士,放心,唔使驚。凡係願意服事全地嘅王尼布甲尼撒嘅人,我從來冇加害過。
你嗰班住喺山區嘅同胞,如果唔係睇唔起我,我就唔會舉起長矛攻打佢哋。呢啲都係佢哋自招嘅。
而家你話我知,點解你要離開佢哋,逃到我哋呢度?你嚟到,就安全喇。放心,今晚你保得住條命,以後亦一樣。
冇人會傷害你。我哋會好好待你,正如對待我主人尼布甲尼撒王嘅僕人一樣。」
猶滴對佢講:「請你接受女僕嘅話,准你嘅使女當面講。我今晚唔會向我主講假話。
如果你完全照女僕嘅話做,上帝就會同你做一件事,我主嘅計劃唔會落空。
我指住全地嘅王尼布甲尼撒嘅生命,同佢嘅權能發誓。佢差你出嚟,係要治理一切有生命嘅。唔單止人會因為你而服事佢,連野獸、牲畜同天空嘅飛鳥,都會藉住你嘅力量,喺尼布甲尼撒同佢全家統治之下生活。
我哋聽過你嘅智慧,同你心裡面嘅謀略。全地都傳緊,話成個王國之中,唯獨你最出色,才識超群,帶兵打仗令人讚嘆。
阿希約爾喺你會議上講過嘅話,我哋都聽到。伯圖利亞嘅人救咗佢,佢將喺你面前講過嘅一切,都話畀佢哋知。
所以,主人啊,唔好忽略佢嘅話,要記喺心裡面,因為佢講嘅係真。我哋呢個民族,只要冇得罪自己嘅上帝,就唔會遭懲罰,刀劍亦勝唔過佢哋。
而家,為咗唔畀我主被擊退、無功而還,死亡將要臨到佢哋;罪已經纏住佢哋。佢哋一做出嗰件錯事,就會惹怒自己嘅上帝。
佢哋嘅食物已經食盡,水又短缺,所以打算向牲畜下手。凡上帝喺律法裡面明令唔准佢哋食嘅,佢哋都決定要食。
初收嘅穀物,同酒、油嘅十分之一,本來已經分別為聖,保存落嚟,留畀喺耶路撒冷、我哋上帝面前侍立嘅祭司。普通百姓連掂都唔應該掂,但佢哋連呢啲都決定食晒。
耶路撒冷嘅居民亦已經做咗同樣嘅事,所以伯圖利亞嘅人派咗使者去耶路撒冷,要從長老議會帶返批准嘅答覆。
答覆一到,佢哋一照住去做,就會喺嗰日交喺你手上,任你毀滅。
我呢個女僕知道晒呢啲事,所以先至從佢哋嗰度逃出嚟。上帝差我嚟,同你做一啲事,全地所有聽到嘅人都會震驚。
你嘅女僕敬畏上帝,日夜敬奉天上嘅上帝。我主,而家我會留喺你身邊,但每晚會出去山谷,向上帝祈禱。佢會話畀我知,佢哋幾時犯下嗰啲罪。
我返嚟話畀你知,你就率領全軍出發。佢哋當中冇人抵擋得住你。
我會帶你穿過猶太,去到耶路撒冷前面,將你嘅座位安設喺城中。你會帶走佢哋,好似帶住冇牧人嘅羊,連一隻狗都唔會對住你吠一聲。呢啲事已經預先話咗畀我知;我收到咗消息,亦奉命嚟話畀你知。」
何羅弗尼同所有侍從聽到猶滴嘅話,都好高興,驚嘆佢嘅智慧,話:
「走遍天涯海角,都搵唔到另一個女人好似佢噉,容貌美麗,講嘢又咁有見識!」
何羅弗尼對猶滴講:「上帝派你行喺人民前頭,真係做得好!佢要將勝利交喺我哋手上,叫嗰班睇唔起我主人嘅人滅亡。
你樣貌秀麗,講嘢中聽。如果你做到自己所講嘅,你嘅上帝就會成為我嘅上帝。你會住喺尼布甲尼撒王宮裡面,名揚全地。」
譯註
- 11:1–4: 何羅弗尼自稱不加害服從者,與前文行徑形成張力,保持為他的自述,不修正成客觀保證。
- 11:5–19: 全段是猶滴對敵將的說辭。她自稱不說假話、人民將吃禁物、長老批准等內容,沒有另變成敘事者證實的消息。保留「主/我主」指何羅弗尼與「上帝」的分別,也不把可能的反諷全部解說進正文。
- 11:6、11:16: μετὰ σοῦ保留「同你」,現用自然的「同你做一件事」,不改成為你取勝、藉你或害你。τελείως採修飾遵從話語的讀法,句中的反諷與未指明之事仍開放。
- 11:7: κατόρθωσις暫按使秩序得以建立、治理理解;動物亦在王及王家權下生活的誇大頌辭照原文,不省掉。
- 11:11–15: 11:11恢復ἵνα μή避免無功而還的目的關係,仍屬猶滴說辭。罪已臨近與將來做錯事的層次保留。11:12不自行補牲畜不可食的條例;11:14ἄφεσις採批准/豁免語境義,不等於敘事者認可長老撤銷律法。
- 11:19: δίφρος可指座位或車座,採座位,未硬指定王座。末句預先被告知、收到消息、被差派三層保留;刪去原稿「有人」對施事為人類的無據限縮,也沒有反向補明上帝。
- 11:23: 以猶滴實現所言為條件,才有採其上帝及宮廷尊榮的許諾,不能刪掉條件。
來源與狀態
工作底本為CATSS LXXM Unicode《猶滴傳》11章,Rahlfs衍生資料,標點及括號未保留。固定來源:https://github.com/nathans/lxxmorph-unicode/blob/fddec9bd17e4eeeb2ed9410650923692601a4f13/20.Judith.txt 。未取得哥廷根正文,不冒稱經其核定。
此為逐卷核對修訂本,保存原生節號與仍有據保留的歧義;修訂不表示所有文本難處已解。廣播及編劇為文字審閱,沒有真人/錄音試聽。中文參考書僅作獨立初譯及首審之後的有限學術/術語對照,未作翻譯底稿。來源、名稱、數值、參考書及權利界線見合卷卷末《專名、數值與來源說明》,亦另附同名文件。沒有網站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