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加比一書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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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聽到羅馬人嘅名聲,知道佢哋實力強大,樂意接納所有投向佢哋嘅人,同嚟親近佢哋嘅人建立友誼;又聽講佢哋強而有力。
有人向猶大講述羅馬人嘅戰事,同佢哋攻打高盧人嘅英勇事蹟:佢哋征服高盧人,叫佢哋進貢。
又講羅馬人喺西班牙做過嘅事,點樣控制當地金礦同銀礦。
雖然嗰度離羅馬人非常遠,佢哋仍然憑謀略同堅忍,征服全境。對於從地極出兵攻打羅馬人嘅君王,羅馬人亦將佢哋擊潰,狠狠打擊,剩低嘅君王每年都向羅馬人進貢。
腓利、基提人嘅王珀爾修,同其他反抗佢哋嘅人,都喺戰爭中畀佢哋擊敗、制服。
亞細亞大王安提阿古帶住一百二十隻大象、騎兵、戰車同極龐大嘅軍隊去攻打羅馬人,亦都畀佢哋擊敗。
佢哋生擒安提阿古,規定佢同繼承王位嘅人要繳付巨額貢款,交出人質,接受條件,
仲要交出印度、瑪代同呂底亞,呢啲都係安提阿古同佢嘅繼承者最好嘅領土。羅馬人從安提阿古手上接收呢啲地方,再交畀優米尼王。
希臘人亦曾經商議出兵,要消滅羅馬人。
羅馬人知道,就派一個將軍去攻打佢哋。希臘人好多受傷倒地,妻子、兒女畀擄走,財物畀掠奪,土地畀佔領,堡壘畀拆毀。羅馬人奴役佢哋,直到今日。
其餘王國同海島,凡係曾經反抗羅馬人嘅,都畀佢哋摧毀、奴役。不過,對於朋友同倚靠佢哋嘅人,佢哋一直保持友誼。
遠近嘅君王都畀佢哋征服,凡係聽到佢哋名聲嘅人都害怕。
佢哋想支持邊個作王,邊個就作王;想罷黜邊個,就罷黜邊個。佢哋嘅地位極其崇高。
雖然係噉,佢哋冇一個人戴王冠,亦冇人穿紫袍嚟抬高自己。
佢哋設立議會,有三百二十個議員日日開會,一直為人民商議,務求令人民安定有序。
佢哋每年委託一個人領導,管理全境,所有人都聽佢,彼此冇嫉妒,冇爭競。
猶大揀選咗哈哥斯嘅孫、約翰嘅仔優波利慕,同以利亞撒嘅仔耶孫,派佢哋去羅馬,建立友誼同軍事同盟,
為要除去壓喺以色列身上嘅軛,因為佢哋見到希臘王國將以色列變成奴隸。
兩人行咗極遠嘅路,去到羅馬,進入議會,向佢哋話:
「猶大,又叫馬加比,同佢嘅兄弟,以及全體猶太人,派我哋嚟同你哋建立同盟同和平,請將我哋列為你哋嘅盟友同朋友。」
羅馬人贊成呢個提議。
以下係佢哋刻喺銅版上、送去耶路撒冷嘅回函副本,留喺猶太人嗰度,作為和平同盟約嘅紀念:
「願羅馬人同猶太民族,無論海上陸上,永遠順利安好,願刀兵同敵人遠離佢哋。
如果戰爭先臨到羅馬,或者佢哋統治範圍內任何盟友,
猶太民族要全心全意,按當時情況,一同作戰。
按羅馬嘅決定,佢哋唔可以畀敵方糧食、武器、銀錢或船隻,亦唔可以用呢啲嘢支援敵方。佢哋要遵守呢啲責任,唔收任何報酬。
同樣,如果戰爭先臨到猶太民族,羅馬人要盡心盡力,按當時情況,一同作戰。
按羅馬嘅決定,唔可以向聯合作戰嘅一方供應糧食、武器、銀錢或船隻。佢哋要遵守呢啲責任,唔可以欺詐。
羅馬人就按照以上條文,同猶太人民立約。
立咗以上條文之後,如果雙方同意增加或者刪減,可以照雙方嘅決定辦理;所增刪嘅內容都具有約束力。
至於底米丟王對猶太人造成嘅傷害,我哋已經寫信畀佢,話:『你點解將沉重嘅軛壓喺我哋嘅朋友同盟友、猶太人身上?
如果佢哋再控告你,我哋就會為佢哋主持公道,從海上同陸上攻打你。』」
譯註與保留疑難
- 8:1–16 是猶大所聞的羅馬形象,包含重複強大、從不爭競等理想化陳述;不按現代羅馬史改成作者未寫的制度。8:15確為320名議員,8:16每年一人掌權,不改為300或兩名執政官。
- 8:2 Γαλάται 暫作高盧人,與地理區域的對應待核;8:5 Κιτιέων 本檔稱基提人,不直換馬其頓。8:6一百二十象、8:7生擒王均照此敘述保留。
- 8:7 διαστολή 暫作接受條件,具體是否割讓條款及同8:8連接待核。8:8實際Ἰνδικὴν、Μηδίαν、Λυδίαν=印度、瑪代、呂底亞,沒有默改成愛奧尼亞等較合歷史地理的地名。
- 8:17祖系優波利慕→約翰→哈哥斯,耶孫→以利亞撒,兩名使者分開。Ακκως的中文字頭本次依專名詞條所證Accos/Hakkoz對應及和修拉2:61補核統一為哈哥斯;這不表示是拉2:61族祖或代上24:10祭司本人。證據及身份限制見來源附錄。8:22「銅」實際χαλκαῖς,材質是否青銅不硬定。
- 8:24–28的援助義務受當時情勢限制,禁供應的物品按各節列明。8:28用τοῖς συμμαχοῦσιν「聯合作戰者」,不同於8:26的「交戰敵方」;本版保留「聯合作戰嘅一方」,其所屬陣營仍未確定。所查Swete印本亦保留此動詞,沒有消除疑難;其主文未列船隻,校記另收船隻,本版則依CATSS本底保留船隻。這些文字不能用條約常理無註改為「敵人」。
- 8:29是否仍在回函之內由編輯標點決定,本稿暫包含於整封文件。8:31羅馬人轉第一人稱並嵌入致底米丟信,保留聲音層次。
- 8:8 複數αὐτῶν按8:7安提阿古及其繼位者理解;本輪明示領土屬誰,不把羅馬人誤當原所有者。
本輪逐節局部修訂理由
- 8:1:保留源文重複強大及所聞框架,不將末句變為旁白獨立背書。
- 8:4:分清羅馬人與攻擊羅馬的君王,免連串同數代詞互換施受。
- 8:5:專名字頭:腓力→腓利;RCUV ACT 8:5,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8:8:αὐτῶν按上節安提阿古及繼位者的複數理解,明示領土原屬誰;地理原讀不調和。;專名字頭:米底亞→瑪代;RCUV DAN 5:2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8:25:保留時勢對軍事援助的限制,不將其改成自評能力上限。
- 8:26:支援動詞與給予共用列舉物受詞,避免擴成所有種類支援。
- 8:27:與8:25一致,所限是時勢而非原文未另寫的能力。
來源與狀態
主譯與獨立原文員已親讀本章完整CATSS LXXM Unicode及相連上下文,兩位粵語角色已各自先讀純正文。本稿已完成本輪獨立原文、香港粵語文字審閱、末編及實際修改回讀;本章註明的文本例外仍然保留,不表示一切原意爭議或權利問題均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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