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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編輯版 final-v1 · 2026-11-07。原生節號、合節及未定讀法按原稿保留。

馬加比一書 第14章

香港粵語最終編輯版|本輪文字審閱完成;文本例外及權利限制見註。

14:1

一百七十二年,底米丟王召集軍隊,去瑪代尋求援助,準備同特呂豐作戰。

14:2

波斯同瑪代王亞沙基聽到,底米丟進入咗自己嘅領土,就派一個將領去活捉佢。

14:3

嗰個將領出兵,擊敗底米丟嘅軍隊,捉住底米丟,帶去見亞沙基。亞沙基將佢囚禁。

14:4

西門在位期間,猶大地一直安定。佢為自己民族謀福利,人民一直樂於見到佢掌權、享有榮耀。

14:5

喺佢眾多榮耀事蹟當中,佢取得約帕做港口,開通前往海島嘅門戶。

14:6

佢擴展自己民族嘅疆界,控制全境。

14:7

佢招聚好多被擄嘅人,佔領基色、伯‧夙同耶路撒冷堡壘,清除堡壘嘅污穢,亦冇人反抗佢。

14:8

人民安安穩穩耕種自己嘅土地,土地出產糧食,田野嘅樹木結出果實。

14:9

老人坐喺街上,大家談論美好嘅事,青年披上榮耀,穿上戰服。

14:10

西門供應糧食畀各城,配備防禦器械,佢榮耀嘅名聲傳到地極。

14:11

佢令大地和平,以色列大大歡喜。

14:12

人人坐喺自己嘅葡萄藤同無花果樹下面,冇人令佢哋驚怕。

14:13

境內唔再有人攻打佢哋,嗰啲日子,敵對嘅君王被擊潰。

14:14

佢扶持人民當中所有卑微嘅人,熱心尋求律法,除去所有違法同邪惡嘅人。

14:15

佢令聖所得榮耀,增添聖所器具。

14:16

約拿單死咗嘅消息傳到羅馬,亦傳到斯巴達,兩地嘅人都非常難過。

14:17

當佢哋聽到約拿單嘅兄弟西門接替佢做大祭司,控制全境同各城,

14:18

就用銅版寫信畀西門,更新從前同佢兄弟猶大、約拿單所立嘅友誼同軍事同盟。

14:19

呢啲信喺耶路撒冷會眾面前宣讀。

14:20

以下係斯巴達人來信嘅副本:「斯巴達嘅首領同市民,向大祭司西門、長老、祭司,同其餘猶太人民,我哋嘅弟兄問安。

14:21

你哋派嚟我哋民眾當中嘅使者,向我哋報告你哋嘅榮耀同尊榮,我哋因為佢哋到來而歡喜。

14:22

我哋已經將佢哋所講嘅話,記錄喺人民議決文書裏面,內容係:『猶太使者安提阿古嘅仔努米尼,同耶孫嘅仔安提帕特,嚟到我哋嗰度,更新彼此嘅友誼。

14:23

人民決定隆重接待呢兩位使者,將佢哋嘅說話副本存入指定嘅公共檔冊,畀斯巴達人民留作紀念。』」佢哋將呢啲記錄嘅副本,寫畀大祭司西門。

14:24

之後,西門派努米尼去羅馬,帶住一面重約五百公斤嘅大金盾,鞏固雙方嘅同盟。

14:25

人民聽到呢啲事,就話:「我哋應該點樣報答西門同佢嘅兒子?

14:26

因為佢、佢嘅兄弟,同佢父親全家,都扶持以色列,趕走以色列嘅敵人,為以色列建立自由。」於是佢哋將以下事蹟刻喺銅版上,立喺錫安山嘅柱上。

14:27

銘文副本如下:「一百七十二年以祿月十八日,即偉大嘅大祭司西門第三年,喺亞撒拉默,

14:28

祭司、人民、民族領袖,同地方長老舉行大會,向我哋宣布以下內容:

14:29

國內屢次發生戰爭,屬約雅立家族嘅祭司、瑪他提亞嘅仔西門,同佢嘅兄弟,冒住生命危險抵擋民族嘅敵人,為要守住聖所同律法,為民族帶嚟極大榮耀。

14:30

約拿單招聚人民,做佢哋嘅大祭司,之後歸到本族先人嗰度。

14:31

敵人想侵入佢哋嘅國土,對聖所落手。

14:32

嗰陣西門挺身抵抗,為自己民族作戰,花咗大量私人財產,畀民族嘅軍隊裝備武器,發放軍餉。

14:33

佢加固猶大各城,同位於猶大邊界嘅伯‧夙。伯‧夙以前係敵軍存放武器嘅地方,西門安排猶太士兵駐守。

14:34

佢又加固海邊嘅約帕,同亞實突邊界嘅基色。基色從前有敵人居住,佢安排猶太人遷入,供應重建所需嘅一切。

14:35

人民見到西門嘅忠信,同佢決心為民族爭取嘅榮耀,就立佢做領袖同大祭司,因為佢做咗以上一切,對民族一直公義忠信,千方百計提升人民嘅地位。

14:36

喺佢任內,佢成功將外族逐出國土,亦趕走耶路撒冷大衛城裏面嗰班人。佢哋曾經喺嗰度建堡壘,出嚟玷污聖所四周,嚴重破壞潔淨嘅生活。

14:37

西門安排猶太人住入堡壘,加強防禦,保障國境同城邑安全,又加高耶路撒冷城牆。

14:38

底米丟王因此確認西門嘅大祭司職位,

14:39

立佢為自己嘅朋友,賜畀佢極大尊榮,

14:40

因為王聽到羅馬人稱猶太人為朋友、盟友同弟兄,又隆重接待西門嘅使者。

14:41

猶太人同祭司亦同意,西門要長久做佢哋嘅領袖同大祭司,直到有一位可信嘅先知興起。

14:42

佢亦要做佢哋嘅統帥,負責聖所,委任人管理聖所事務、國土、軍備同堡壘。

14:43

聖所由佢照管,所有人都要聽從佢。國內一切文件要以佢嘅名義書寫,佢可以穿紫袍,佩戴金飾。

14:44

人民同祭司當中,任何人都唔可以廢除以上任何條款,反對佢所頒布嘅命令,未經佢同意喺境內召集聚會,亦唔可以自行穿紫袍、佩戴金扣。

14:45

凡係違反以上規定,或者廢除其中任何一項,都要負罪責。

14:46

全體人民同意授權西門,按照以上條款行事。

14:47

西門接受,答應擔任大祭司、將軍,同猶太人及祭司嘅民族領袖,管理一切。」

14:48

眾人吩咐將呢份文件刻喺銅版,立喺聖所圍牆之內顯眼嘅地方,

14:49

副本存入庫房,畀西門同佢嘅兒子保留。

譯註與保留疑難

本輪逐節局部修訂理由

來源與狀態

主譯與獨立原文員已親讀本章完整CATSS LXXM Unicode及相連上下文,兩位粵語角色已各自先讀純正文。本稿已完成本輪獨立原文、香港粵語文字審閱、末編及實際修改回讀;本章註明的文本例外仍然保留,不表示一切原意爭議或權利問題均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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