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加比一書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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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其頓人亞歷山大係腓利嘅仔,佢從基提地出發,擊敗咗波斯同瑪代王大流士。佢本來已經統治希臘,之後取代大流士作王。
佢打咗好多場仗,攻佔堡壘,殺咗各地嘅王。
佢一直進軍到地極,掠奪好多國家。大地喺佢面前安靜落嚟,佢就驕傲起嚟,心高氣傲。
佢召集咗一支非常強大嘅軍隊,統治各地、各國同各個君主,佢哋都向佢進貢。
後來,亞歷山大病到臥床,知道自己就快死。
佢召咗從細同自己一齊長大、身居高位嘅臣僕嚟,趁自己仲在生,就將王國分咗畀佢哋。
亞歷山大作王十二年,就死咗。
佢嘅臣僕各自在自己嘅地區掌權。
佢死咗之後,佢哋都戴上王冠。之後佢哋嘅子孫又承接王位好多年,令地上嘅禍患越嚟越多。
呢班人當中生出一條罪惡嘅根,就係安提阿古王嘅仔安提阿古・伊比凡尼。佢曾經喺羅馬做人質,喺希臘人王朝一百三十七年登位。
嗰陣,以色列出現咗一班違背律法嘅人,游說好多人話:「不如我哋去同周圍嘅外族立約啦!自從我哋同佢哋分開,就遇上好多災禍。」
呢個提議啱晒佢哋心意。
民眾當中有啲人熱心去見王,王就批准佢哋採用外族嘅規例。
佢哋按照外族嘅習俗,喺耶路撒冷建咗一座體育館。
佢哋設法令自己嘅身體回復好似冇受割禮噉,離棄聖約,同外族結合,將自己賣畀邪惡,任意作惡。
安提阿古鞏固咗王權之後,就打算統治埃及,將兩個王國都掌握喺手。
佢帶住龐大嘅軍隊、戰車、大象、騎兵同大艦隊進入埃及。
佢同埃及王托勒密交戰。托勒密敗退,喺佢面前逃走,好多人受傷倒地。
安提阿古嘅軍隊攻佔埃及境內嘅堅城,佢就掠走埃及嘅財物。
一百四十三年,安提阿古擊敗埃及之後回程,率領大軍上以色列,進入耶路撒冷。
佢狂妄噉闖入聖所,搶走金祭壇、照明用嘅燈臺同燈臺全部器具,
仲有擺陳設餅嘅桌、奠酒器、碗、金香爐、幔子、冠飾,同聖殿正面嘅金飾。金飾畀佢剝到一乾二淨。
佢又搶走金銀同貴重器皿,凡係搵到嘅隱藏寶物,都攞走晒。
佢攞晒呢一切,就返自己國家去。佢大肆屠殺,講咗極其狂妄嘅說話。
以色列各處都陷入深深嘅哀痛。
領袖同長老嘆息,少女同青年都衰弱無力,婦女失去咗美麗嘅容貌。
所有新郎都放聲哀哭,坐喺新房入面嘅新娘滿心悲傷。
大地因為居民嘅遭遇而震動,雅各全家都披上羞恥。
過咗足足兩年,王派一個徵稅長官去猶大各城。佢帶住大軍嚟到耶路撒冷,
假意向居民講和,居民就信咗佢。佢突然襲擊呢座城,狠狠打擊佢哋,殺咗好多以色列人。
佢掠走城裏嘅財物,放火燒城,拆毀房屋同四圍嘅城牆。
士兵擄走婦女同細路,霸佔佢哋嘅牲畜。
佢哋用高大堅固嘅城牆同堅固嘅塔樓圍起大衛城,作為自己嘅堡壘。
佢哋安排一群罪人、違背律法嘅人住喺嗰度,鞏固自己喺城裏嘅勢力。
佢哋儲備武器同糧食,將喺耶路撒冷掠奪嘅財物收埋喺嗰度。呢班人成為一個巨大嘅陷阱。
呢座堡壘成為伏擊聖所嘅地方,長期做以色列嘅惡毒敵人。
佢哋喺聖所周圍流無辜人嘅血,玷污聖所。
耶路撒冷嘅居民因為佢哋而逃走,呢座城成為外人嘅住處,對土生土長嘅人嚟講反而成為異鄉,佢自己嘅兒女都離開咗。
城裏嘅聖所荒涼到好似曠野,節期變成哀悼,安息日變成恥辱,尊榮變成藐視。
佢從前幾咁榮耀,依家就幾咁受辱;佢嘅尊貴變成悲哀。
王頒布詔書畀全國,命令所有人合成一個民族,
各自放棄本身嘅習俗。各族都接受王嘅命令。
以色列亦有好多人接受佢嘅敬拜方式,向偶像獻祭,褻瀆安息日。
王派使者帶住詔書去耶路撒冷同猶大各城,叫佢哋跟從當地本來冇嘅外來規矩,
禁止喺聖所獻燔祭、其他祭物同奠祭,褻瀆安息日同節期,
玷污聖所同聖潔嘅人,
建造異教祭壇、聖區同偶像廟,獻豬同不潔淨嘅牲畜做祭物,
唔畀自己嘅仔受割禮,用各樣污穢同褻瀆嘅事玷污自己,
務求令人忘記律法,改變所有規例。
凡係唔遵從王命嘅人,都要處死。
王按照以上一切要求,向全國頒布詔書,設立監督管理全民,又命令猶大各城逐個城獻祭。
民眾當中有好多人投向佢哋,凡係離棄律法嘅人都嚟咗。佢哋喺境內作惡,
逼到以色列人匿埋,躲藏喺各個避難地方。
一百四十五年基斯流月十五日,王喺祭壇上建起帶嚟荒涼嘅可憎之物。佢哋又喺猶大周圍各城建造異教祭壇,
喺屋門口同街道上燒香。
佢哋搵到律法書,就撕爛放火燒。
無論喺邊個手上搵到約書,或者邊個堅持遵從律法,都要按王嘅判決處死。
佢哋憑住權勢,一個月又一個月噉喺各城對付畀佢哋捉到嘅以色列人。
嗰個月二十五日,佢哋喺聖壇上面嗰座異教祭壇獻祭。
至於畀自己孩子行割禮嘅婦女,執行王命嘅人將呢啲婦女處死,
將嬰兒掛喺母親頸上,亦殺埋佢哋嘅家人同替孩子行割禮嘅人。
不過,以色列有好多人仍然堅定,決心唔食不潔淨嘅食物。
佢哋寧願死,都唔肯因食物玷污自己,亦唔肯褻瀆聖約。佢哋就噉死咗。
以色列承受咗極大嘅震怒。
譯註與保留疑難
- 1:1 πρότερον ἐπὶ τὴν Ἑλλάδα 暫理解亞歷山大先統治希臘,再取代大流士;開頭重複擊敗的句法已整合,歷史稱號不另修訂。
- 1:6 παῖδες 按王臣語境譯「臣僕」,不作親生兒子;1:9 才明說其兒子。1:15 ἀκροβυστίας 指掩除割禮痕跡,未增補手術方法。
- 1:10、20、54 保留原文王朝紀年137、143、145,不直接換算公元前日期;原文稱「希臘人王朝」,曆法起點與月份對應待核。
- 1:17 στόλος 暫採艦隊義;1:22 θυΐσκας 器物種類暫採香爐,並非考古定案。1:29 ἄρχοντα φορολογίας 按實際字形譯徵稅長官,不換成別的官職讀法。
- 1:36 διάβολος 按敵對者語境譯敵人,不譯作魔鬼。1:46 ἁγίους 暫指聖潔的人,聖物解亦待辨。1:54 單數「建造」暫承王為主語,原文未再寫姓名;βδέλυγμα ἐρημώσεως 不加造像名稱。
- 1:59 原文只說「月之二十五」,本輪改為嗰個月二十五日,不從1:58的每月迫害推成每月獻祭。1:61 最後兩組受詞承1:60「處死」,不把家人也說成掛頸。
- 人名、月份、城名按卷末專名及來源說明分清已核和修字頭、工作音譯及原文敏感例外。暴力與迫害按敘述保留,不增添細節。
- 1:60 將處刑者明示為執行王命的人,分清婦女是受害者。
- 1:35 ἐγένοντο為複數,陷阱比喻承住城的人;1:36轉單數ἐγένετο,才按堡壘作主語。
本輪逐節局部修訂理由
- 1:1:專名字頭:腓力→腓利;RCUV ACT 8:5,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專名字頭:米底亞→瑪代;RCUV DAN 5:28,只借有據字頭,身份界線另註。
- 1:35:35的ἐγένοντο為複數,按住城的人理解,不提前換成36單數堡壘。
- 1:59:本節τοῦ μηνός只指該月,不能由上節月月迫害擴成固定每月祭期。
- 1:60:分清處死者與婦女,不讓兩個同數佢哋互相倒轉。
來源與狀態
主譯與獨立原文員已親讀本章完整CATSS LXXM Unicode及相連上下文,兩位粵語角色已各自先讀純正文。本稿已完成本輪獨立原文、香港粵語文字審閱、末編及實際修改回讀;本章註明的文本例外仍然保留,不表示一切原意爭議或權利問題均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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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文字審閱,沒有真人試聽或錄音測試。CATSS/CCAT資料使用限制及其他來源各自權利仍適用;未另取得商用或公開再散布許可,並非可發布版。專名、單位及來源限制見卷末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