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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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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約書亞已經老咗,年紀好大,上主對佢講:「你已經老咗,年紀好大,但係仲有好多好多地未取得。

尚未攻取之地

1

約書亞年事已高,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大了,但還有許多地方有待征服,

2

仲未取得嘅地包括非利士人所有地區,同基述人全地。

2

就是非利士人和基述人的全境,

3

由埃及對面嘅西曷河,一直向北去到以革倫邊界,都算係迦南人嘅地。當中有非利士人五個首領嘅地方: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同以革倫;另外仲有亞衞人嘅地方。

3

即從埃及東面的西曷河直到北面以革倫的邊境,這一帶都算是迦南,是統治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的五個非利士王的地方;南方亞衛人的地方;

4

由南面起,仲有迦南人全地,同屬於西頓人嘅米亞拉,一直到亞弗,直到亞摩利人嘅邊界。

4

整個迦南人的地方,從西頓人的米亞拉直到亞摩利人邊境的亞弗;

5

仲有迦巴勒人嘅地,同東面成片利巴嫩,由黑門山下嘅巴力迦得,一直到哈馬入口。

5

迦巴勒人的地方;東部從黑門山山麓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的整個黎巴嫩。

6

由利巴嫩到米斯利弗瑪音,住喺山區嘅所有人,即係所有西頓人,我都會喺以色列人面前將佢哋趕走。你只管照住我吩咐你嘅,抽籤將嗰片地分畀以色列人,做佢哋嘅產業。

6

我必為以色列人趕走從黎巴嫩到米斯利弗·瑪音一帶山區的所有西頓人。你只管照我的吩咐,把這些土地分給以色列人作產業,

7

而家你要將呢片地分畀九個支派同瑪拿西半個支派,做佢哋嘅產業。」

7

分給其他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作產業。」

8

瑪拿西另外半個支派,連同呂便人同迦得人,已經領受咗摩西喺約但河東面畀佢哋嘅產業;呢啲都係上主嘅僕人摩西畀佢哋嘅。

約旦河東土地的分配

8

瑪拿西半個支派和呂便、迦得兩支派已經得到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分給他們的產業:

9

呢片地由亞嫩河谷邊嘅亞羅珥起,包括河谷中間嘅城,同由米底巴一直到底本嘅成片高原;

9

從亞嫩谷旁的亞羅珥起,包括谷中的城,直到底本的整個米底巴平原,

10

仲有亞摩利王西宏所有城,一直到亞捫人嘅邊界。西宏曾經喺希實本作王。

10

以及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統治的各城,直到亞捫的邊境。

11

呢片地亦包括基列、基述人同瑪迦人嘅領土、整座黑門山,同直到撒迦嘅巴珊全地;

11

此外,還包括基列、基述人和瑪迦人的疆域、整個黑門山和直到撒迦的整個巴珊地,

12

仲有噩喺巴珊嘅整個王國。噩曾經喺亞斯他錄同以得來作王,佢係餘下嘅利乏音人之一。摩西擊敗咗呢啲地方嘅人,將佢哋趕走。

12

以及巴珊王噩的國土。噩曾經在亞斯她錄和以得來做王,是僅存的利乏音人。摩西打敗了這些人,趕走了他們。

13

不過,以色列人冇趕走基述人同瑪迦人;基述人同瑪迦人一直住喺以色列人中間,直到今日。

13

以色列人卻沒有趕走基述人和瑪迦人,他們到今天還住在以色列人當中。

14

只有利未支派,摩西冇分土地畀佢哋做產業。獻畀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嘅火祭,就係佢哋嘅產業,照住上主對佢哋所講嘅。

14

摩西並沒有把土地分給利未支派作產業,因為獻給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對他們的應許。

15

摩西按家族將土地分畀呂便支派嘅人。

15

以下是摩西按宗族分給呂便支派的產業:

16

佢哋嘅領土由亞嫩河谷邊嘅亞羅珥起,包括河谷中間嘅城,同米底巴附近嘅成片高原;

16

從亞嫩谷旁邊的亞羅珥城、谷中的城和米底巴附近的整個平原,

17

仲有希實本同高原上所有屬於希實本嘅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

17

到希實本城和希實本平原的所有城邑,即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

18

雅雜、基底莫、米法押、

18

雅雜、基底莫、米法押、

19

基列亭、西比瑪,同喺山谷裏面嗰座山上嘅細列哈沙轄,

19

基列亭、西比瑪、谷中山丘上的細列·沙轄、

20

以及伯毘珥、毘斯迦山坡同伯耶西末。

20

伯毗珥、毗斯迦山坡和伯·耶施末,

21

呢片地包括高原上所有城,同亞摩利王西宏嘅整個王國。西宏曾經喺希實本作王。摩西擊敗咗佢,亦擊敗咗米甸嘅首領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同利巴;呢啲都係西宏屬下嘅領袖,住喺嗰片地。

21

平原的各城邑和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土。西宏曾在希實本做王,摩西打敗了他和他的米甸首領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和利巴。

22

以色列人用刀殺死嘅人當中,仲有比珥嘅仔、占卜者巴蘭。

22

以色列人用刀所殺的人中有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

23

呂便人嘅邊界去到約但河同河邊一帶。以上啲城同所屬村落,就係呂便人按家族所得嘅產業。

23

呂便支派的土地以約旦河為界。以上是呂便支派按宗族分到的城邑和村莊。

24

摩西將土地分畀迦得支派,按家族分畀迦得人。

24

以下是摩西按宗族分給迦得支派的土地:

25

佢哋嘅領土包括雅謝、基列所有城,同亞捫人一半嘅地,一直到拉巴對面嘅亞羅珥;

25

雅謝和基列境內所有的城邑;亞捫人的一半領土,直到拉巴附近的亞羅珥;

26

又由希實本一直到拉抹米斯巴同比多寧,由瑪哈念一直到底璧嘅邊界。

26

從希實本直到拉抹·米斯巴和比多寧,從瑪哈念到底璧的邊境;

27

山谷裏有伯亞蘭、伯寧拉、疎割同撒分,亦包括希實本王西宏王國其餘嘅地方。佢哋嘅邊界去到約但河同河邊一帶,一直去到基尼烈海邊,喺約但河東面。

27

還有谷中的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其餘的土地,以約旦河為界,沿東岸直到加利利湖的頂端。

28

以上啲城同所屬村落,就係迦得人按家族所得嘅產業。

28

以上這些城邑、村莊便是迦得支派按宗族所分到的產業。

29

摩西將土地分畀瑪拿西半個支派;呢半個瑪拿西支派嘅人按家族領受咗產業。

29

以下是摩西按宗族分給瑪拿西半個支派的土地:

30

佢哋嘅領土由瑪哈念起,包括巴珊全地,即係巴珊王噩嘅整個王國,仲有睚珥喺巴珊所有聚落,共六十座城。

30

從瑪哈念開始,包括整個巴珊,就是巴珊王噩的國土及其境內雅珥的六十座城邑,

31

半個基列,同亞斯他錄、以得來呢兩座城,都歸畀瑪吉嘅後人,係按家族分畀其中一半人嘅。呢兩座城都屬於噩喺巴珊嘅王國。瑪吉係瑪拿西嘅仔。

31

還有基列的一半和巴珊王噩的兩座城亞斯她錄和以得來。瑪拿西的兒子瑪吉的一半子孫按宗族分到這些土地。

32

以上就係摩西喺摩押平原所分嘅產業;嗰度喺約但河東面,耶利哥對面。

32

以上是摩西在耶利哥對面約旦河東的摩押平原分給以色列人的產業。

33

摩西冇分土地畀利未支派做產業;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就係佢哋嘅產業,照住上主對佢哋所講嘅。

33

摩西並沒有分給利未支派任何產業,因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對他們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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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解 ### 1.1–7節:仲未取得嘅地 「已經老咗,年紀好大」展開原文年老、年日已高嘅相連表達,喺敘述同上主嘅話各講一次,正文保留呢個重複;「好多好多」表達尚餘土地甚多。1–7節呈現為上主對約書亞講嘅話,8節轉到摩西已分嘅東岸產業;引號係按話語結構所作嘅粵語呈現,唔係希伯來原稿本身嘅標點。 本章明講仲有未得之地;12章三十一王名單所作嘅總括照樣保留。分地、取得產業同實際趕走所有居民係相關但不同嘅敘述,正文唔將佢哋壓成同一時刻完成嘅一件事。6節上主應許親自趕走居民,約書亞受命分地;7節九個支派同瑪拿西半個支派係西面所分產業嘅對象。 ### 2.2–5節:五個首領、南面修飾同地理範圍 非利士五個首領之後有五個所屬群體: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同以革倫;亞衞人另列,唔增為第六個非利士首領。原文用地域/族屬形容詞,正文喺地區清單裏用「首領嘅地方」補全關係。西曷河喺埃及對面,北面至以革倫嘅範圍算作迦南人嘅地;呢啲關係唔據現代國界重新畫定。 4節開頭מתימן可向後接迦南地域清單,亦可回接3節亞衞人嘅南面位置。正文選擇向後接,用「由南面起」開4節,保留實際節界,同時公開另一個接法。米亞拉保留屬西頓人嘅關係;名字字樣本身唔證明洞穴或現代遺址身分。兩次「直到」保留亞弗同亞摩利人邊界嘅連接。 5節「東面」修飾利巴嫩範圍,巴力迦得另有黑門山下嘅位置;哈馬入口保留原文接近/入口關係。唔由同名或相似字形推定今日精確坐標,亦唔將複合名裏嘅迦得當成另一個支派名。 ### 3.6、8節:分地命令同東面半個支派 6節住喺山區嘅人同所有西頓人相連,範圍由利巴嫩到米斯利弗瑪音。正文保留上主「我」作趕走者,以色列人係佢面前得地嘅群體。הפלה係使土地落歸/分配嘅用語;正文「抽籤」按分產業語境表達所選嘅分配用法,直接上下文14:2亦明講呢九個半支派按籤分產業。不過13:6本身冇獨立גורל字,亦冇交代用具、動作次數或詳細程序,唔單靠詞形就話只有一種解釋。 8節開頭עמו係緊縮嘅「同佢一齊」。正文按本章29–31節、實際讀過嘅12:6同14:3上下文,補明東面「瑪拿西另外半個支派」,連同呂便人、迦得人已領受產業。「另外」係上下文釐清,唔係原文另有一個形容詞。兩次摩西畀地同「上主嘅僕人」都保留;唔將7節尚待分地嘅九個半支派誤作已全部領受東岸。 ### 4.9–13節:東面範圍同仍然留下嘅居民 9、16節明文有河谷中間嘅城,跟12:2只講河谷中間不同,正文按各節實際用字保留。「高原」係המישר嘅地形選擇,唔只憑名稱援助表決定詞類。10節西宏曾喺希實本作王,分成完整句子交代,仍屬同一領土清單。 11節גבול取領土/地域義,連同基列、黑門山同巴珊列出;13節另有清楚限制,以色列人冇趕走基述人同瑪迦人。12節噩係利乏音餘民之一,唔自行增成唯一最後生還者。末句摩西擊敗、趕走嘅複數對象承接前面征服背景;正文用「呢啲地方嘅人」作上下文群體指稱,避免只指最近嘅利乏音人或者只限兩個王。呢個群體名詞係補明所選回指,唔係希伯來文另有明文名詞,亦唔聲稱已排除其他回指分析。正文冇加「所有/全部」,唔把呢句改成新一輪戰爭,並保留13節緊接講明嘅例外。「直到今日」係敘事者嘅時間位置,唔係本譯稿出版日嘅現況斷言。 ### 5.14、33節:利未嘅產業 呢兩節冇分畀利未支派嘅係土地產業;實際讀過14:3–4另有居住城邑同牧放地方嘅區別,所以正文唔譯成利未人從來冇任何居所。14節省略嘅分地者按前文補明摩西;應許者同承受者亦用完整粵語交代。 14節אשי יהוה係獻畀上主嘅火祭;33節就以上主以色列嘅上帝本身作利未人嘅產業。正文保留兩個不同表述,唔改成一樣,亦唔從其他祭例加入本章冇講嘅分肉規則、收入比例或者儀式程序。 ### 6.15–22節:呂便城邑、西宏同五個米甸首領 15節按家族分地;16–20節嘅跨節城邑清單依次保留,唔因地名密集就刪去。19節細列哈沙轄有בהר העמק嘅位置修飾,正文選山谷裏面嗰座山上嘅位置關係,用完整「喺……上嘅」結構表達。呢個修飾唔另添一座城,亦唔憑定指「嗰座」聲稱已知山峰嘅現代身分。17節希實本與其高原城邑嘅關係用完整清單框架交代。 21節有西宏嘅全部王國同高原城邑,再講摩西擊敗西宏及五個米甸首領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נסיכי סיחון表達佢哋同西宏嘅領袖/屬下關係,正文用「西宏屬下嘅領袖」,唔精確化為現代行政官銜。五個人嘅名稱同住喺嗰片地嘅修飾都保留。 22節巴蘭係比珥嘅仔,並有占卜者身分;以色列人用刀殺死佢,原文係明確殺死,唔弱化為單純打敗。「用刀殺死嘅人當中」承接以色列人所殺嘅人,唔變成巴蘭嘅受害者,亦唔憑同名決定其他段落每個人物身分。 ### 7.23、26–27節:約但河同邊界 23、27節都有約但河後面再接גבול嘅緊縮結構。גבול可以指邊界,亦可以指所界定嘅地域;正文一致選「約但河同河邊一帶」,保留第二項嘅地域面向。亦可理解為以約但河為界嘅界限表述;短詞條本身唔能夠判定整句必然只有一個接法。正文唔補成整條約但河沿岸都歸同一支派,亦唔畫出原文未講嘅河岸闊度。 26節保留兩組由某處到某處嘅範圍。לִדְבִר係本節實際點讀,中文字樣用本地核對嘅底璧,唔據此等同其他同名地方,亦唔聲稱單憑名字表已解決前置字母分析。27節只講基尼烈海嘅邊/盡頭,正文唔自行指定南端;約但河東面嘅位置另外保留。 ### 8.24–28節:迦得嘅家族同地域 24節再講迦得支派、迦得人同按家族領受嘅關係,正文用重複分畀嘅動詞句保留呢個公式。25節「一半」限定亞捫人嘅地;拉巴對面嘅亞羅珥,唔單憑同名就混成亞嫩河谷邊嗰個位置。 27節四個谷中城邑、希實本王西宏王國其餘地方、約但河界域同海邊終點都留喺本節。28節城同所屬村落係迦得人嘅產業總結;23節相同公式係呂便人,兩處唔合成同一份名單。 ### 9.29–32節:半個支派、六十座城同瑪吉後人 29節兩次半個瑪拿西支派同家族關係,用摩西分地、呢半個支派按家族領受嘅兩個完整句子表達同一件事,唔新增第二次分地。30節「六十座城」係睚珥喺巴珊嗰批聚落嘅數目,唔另加六十座喺名單之外。 31節半個基列,連同亞斯他錄同以得來呢兩座城,歸瑪吉嘅後人;「其中一半人」緊接限定呢批後人,並保留按家族領受。兩座城屬於噩喺巴珊嘅王國,正文另用完整句子講明,唔精確化為現代首都或特定行政等級。瑪吉係瑪拿西嘅仔,正文再拆開家譜關係,唔令「一半」誤掛到瑪吉本人,亦唔將半數後人擴成所有後人。兩個承受者表述都講同一批產業、同一件分地事,唔新增第二輪分配。 32節摩押平原係摩西進行分產業嘅地方,喺約但河東面、耶利哥對面;唔把整份領土名單全部改稱摩押平原。 ### 10.實際底本同字形差異 本章以實際取得UXLC2.6/build27.7作底本,對讀MAM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嘅完整解析資料同simple呈現。UXLC標示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 06:43,取得日18 Oct;日期差異照原紀錄保留,唔自行解釋。MAM-simple係同一編本嘅衍生呈現,唔係另一份獨立古代見證。 17節底本דיבון、MAMדיבן,以及23節底本למשפחתם、MAMלמשפחותם有真實滿寫/缺寫差別,唔抹成完全相同,但唔據此改變城邑或者家族關係。7節MAM保留選定瑪拿西詞形、讀者輔助標記,同另報阿勒頗複合元音嘅編者註。呢個唔係寫讀對,亦唔表示本譯者直接核過阿勒頗原頁。本章冇UXLC寫讀對或x註記。 ### 11.段落、原文標記同粵語分組 MAM3節兩次、21同30節各有一次legarmeh標記;6節有重複位置呈現嘅telisha。重音、gaʿya、rafe、qamats-qatan同神名點讀仍按各原始產品保存,唔用統一化後嘅字串代替原件。 UXLC14、32節後係閉合段,23節後係開放段;MAM喺15、24、33節前用開放段,29節前同33節後另有閉合段。章首C欄保留承接上一章表列結尾嘅開放段註記,唔將編者註插入正文。正文按未得之地、東面總述、呂便、迦得、半個瑪拿西連收束分五段;粵語呼吸分組唔冒稱複製古頁行寬或由重音自動決定。 ### 12.公開節界同名字證據 公開13:1–33逐一對應三個來源同號嘅完整原生單位,所有陣列、註記、段界同分支都保存。Project Gutenberg8006 KJV只由隔離角色用作完整經段節界比較,主譯冇用其句子作翻譯。 本章名稱援助有七十八個頭字紀錄、一百四十五次原文名稱出現,綁定一百五十六個UXLC詞元素。中文字樣來自現行已核譯稿延續,同實際獨立公開Wikisource《聖經(和合本)》頭字;唔冒稱修訂版和合本驗證。呂便沿用本系列已核字樣,另一來源嘅流便另有記錄。每個頭字只供字樣,唔決定人物相同、詞類、族群身分或精確地點;基述、亞羅珥、底璧同複合名字各按本地原文關係處理。 ### 13.本章實際查閱範圍 主譯、原文分析員、獨立比較員各自完整讀咗三十三節UXLC、完整遞迴MAM C/D/E同simple。主譯另讀完整14:1–5,沿用自己已完整讀過嘅12章;其他角色嘅額外上下文有各自紀錄,唔互相冒領。 詞彙查閱限已取得Open Scriptures HebrewLexicon固定提交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嘅三項索引、兩項BDB短數碼條目,同兩項Strong來源/詞義欄,集中גבול同נסיך,Strong譯本usage欄冇用作翻譯依據。短BDB條目唔等於完整印刷文章,相關工具亦唔係獨立古代見證。原文分析員另有一次字典標頭檢查帶出H1–H6片段嘅偶然接觸,已有私人紀錄;主譯同比較員冇把嗰次接觸當成自己嘅閱讀或本章證據。呢章冇新取得或聲稱核過CATSS、死海古卷、西奈抄本。 ### 14.來源授權同致謝 UXLC(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2.6/build 27.7由Tanach.us Inc.提供。其[實際使用說明](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觀看及複製希伯來聖經文字;呢個許可唔等於網站所有字型、程式或者其他材料都屬公有領域。本章按原始文字作獨立粵語翻譯,冇改寫原始來源檔。 MAM(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由Hebrew Wikisource社群及參與者協作,當中包括Seth(Avi)Kadish,技術工作包括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按授權要求,本譯註署名連到[Hebrew Wikisource嘅MAM項目說明](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希伯來文項目係[מקרא על פי המסורה](https://he.wikisource.org/wiki/מקרא_על_פי_המסורה),語料按[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提供;本章使用固定提交嘅解析資料同simple呈現,並作獨立翻譯、比較同註解。語料許可同儲存庫程式/文字嘅GPL許可分開,唔混為一談;來源整理者並無背書呢份翻譯。 詞典使用[Open Scrip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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