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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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第二支籤落到西緬,就係西緬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分地。佢哋嘅產業喺猶大後人嘅產業當中。
西緬支派分到的土地
1西緬支派按宗族得到第二籤,所得的產業在猶大人的疆界內,
7仲有亞因、利門、以帖同亞珊,共四座城,連同屬下嘅村落,
8以及呢啲城周圍所有村落,一直到巴拉比珥,即係南地嘅拉瑪。呢啲就係西緬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8包括周圍所有的村莊,遠至巴拉·比珥,即南地的拉瑪。這些都是西緬支派按宗族所得的產業。
9西緬後人嘅產業係由猶大後人嗰份土地撥出嚟嘅,因為猶大後人嗰份對佢哋嚟講太大,所以西緬後人喺佢哋嘅產業當中得到產業。
9西緬人的產業是從猶大人的產業中撥出來的,因為猶大支派所分到的地區過於廣大,所以要撥出一部分來分給西緬人。
10第三支籤落到西布倫後人,按各家族分地。佢哋產業嘅邊界到撒立,
西布倫支派分到的土地
10西布倫人按宗族得了第三籤,他們分到的土地遠至撒立。
11由嗰度向西上去,到瑪拉拉,接到大巴設,再接到約念對面嘅河谷。
11從撒立向西到瑪拉拉、大巴設,直到約念東邊的小河;
12邊界又由撒立向日出嘅東面轉,去到吉斯綠他泊嘅邊界,再伸延到大比拉,上到雅非亞。
12從撒立向東朝日出方向到吉斯綠·他泊的邊界,經大比拉、直到雅非亞;
13由嗰度向日出嘅東面經過迦特希弗、以特加汛,去到臨門,界線由嗰度劃向尼亞。
13再往東,經迦特·希弗、以特·加汛、臨門,直到尼亞;
14邊界沿住北邊繞過嗰處,轉向哈拿頓,最後到伊弗他伊勒谷。
15佢哋嘅城仲有加他、拿哈拉、伸崙、以大拉同伯利恆。全份產業共有十二座城,連同屬下嘅村落。
15還有加他、拿哈拉、伸崙、以大拉、伯利恆,共十二座城及其附近的鄉村。
16呢啲城同屬下嘅村落,就係西布倫後人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16以上這些城邑和鄉村是西布倫人按宗族所得的產業。
17第四支籤落到以薩迦,畀以薩迦後人按各家族分地。
22邊界又接到他泊、沙哈洗瑪同伯示麥,最後到約但河,合共十六座城,連同屬下嘅村落。
22他泊、沙哈洗瑪、伯·示麥,直到約旦河,共十六座城及其附近的鄉村。
23呢啲城同屬下嘅村落,就係以薩迦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23這些城邑和鄉村都是以薩迦支派按宗族分到的產業。
26亞拉米勒、亞末同米沙勒,西面接到迦密同希曷立納。
26亞拉米勒、亞末和米沙勒,西至迦密和希曷·立納,
27邊界再向日出嘅東面轉到伯大袞,接到細步綸同伊弗他伊勒谷,再向北去到伯以墨同尼業,再向北伸延到迦步勒,
27然後向東到伯·大袞,挨著西布倫和伊弗他·伊勒谷,經伯·以墨和尼業向北到迦步勒;
28以及義伯崙、利合、哈們同加拿,一直到西頓大城。
29邊界再轉向拉瑪,一直到推羅呢座堅固城;再轉向何薩,最後由嗰片地區向亞革悉伸延,直到海邊。
29再轉到拉瑪、堅固的泰爾城,然後轉到何薩,直到亞革悉一帶的地中海。
30仲有烏瑪、亞弗同利合,合共二十二座城,連同屬下嘅村落。
30還有烏瑪、亞弗和利合,共二十二座城及其附近的鄉村。
31呢啲城同屬下嘅村落,就係亞設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32第六支籤落到拿弗他利後人,畀拿弗他利後人按各家族分地。
33佢哋嘅邊界由希利弗、撒拿音嘅橡樹嗰度起,經過亞大米尼吉同雅比聶,一直到拉共,最後到約但河。
33他們的土地從希利弗、撒拿音的橡樹、亞大米·尼吉和雅比聶到拉共,再到約旦河;
34邊界向西轉到亞斯納他泊,再由嗰度伸延到戶割;南面接西布倫,西面接亞設,日出嘅東面喺約但河一帶接猶大。
34又向西到亞斯納·他泊、戶割,南接西布倫,西接亞設,東接約旦河。*
35還包括以下堅城:西丁、側耳、哈末、拉甲、基尼烈、
38以利穩、密大伊勒、和璉、伯亞納同伯示麥,共十九座城,連同屬下嘅村落。
38以利隱、密大·伊勒、和璉、伯·亞納、伯‧示麥,共十九座城及其附近的鄉村。
39呢啲城同屬下嘅村落,就係拿弗他利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39這些城邑和鄉村都是拿弗他利支派按宗族分到的產業。
47但族後人失去咗佢哋嘅領地。但族後人就上去攻打利善,攻佔咗座城,用刀殺戮城裏嘅人,佔領咗座城,喺嗰度住落嚟。佢哋將利善改名做但,用嘅就係佢哋祖先但嘅名。
47但支派無法奪取他們的土地,於是就去攻打利善城,用刀殺了城內的居民,佔據了這座城,用他們祖先的名字把城改名為但,
48呢啲城同屬下嘅村落,就係但族後人嘅支派按各家族所得嘅產業。
49土地按各處嘅邊界分配好之後,以色列人喺自己當中,分咗一份產業畀嫩嘅仔約書亞。
約書亞分得之地
49以色列人把地分配完畢以後,又從中劃出土地給嫩的兒子約書亞。
50佢哋照上主嘅吩咐,將約書亞要求嗰座城畀佢,就係以法蓮山區嘅亭拿西拉。佢建造嗰座城,喺嗰度住落嚟。
50以色列人遵從耶和華的吩咐,把約書亞想要的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城分給他。約書亞重修那城,住在那裡。
51祭司以利亞撒、嫩嘅仔約書亞,同以色列各支派嘅家族首領,喺示羅會幕門口、上主面前,用抽籤嘅方法分配咗以上嘅產業。佢哋就咁完成咗分地。
51以上是祭司以利亞撒、嫩的兒子約書亞和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在示羅的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抽籤所分配的土地。至此,他們把地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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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西緬嘅產業同十三座城(1–9節)
第二支籤係按各家族分地,產業喺猶大後人嘅產業當中。2節原文同時寫באר שבע同ושבע,正文保留「別是巴、示巴」兩個名稱,冇將後者刪去。按一般並列方式由2節數到6節,會數到十四個名稱,但6節明寫十三座城。兩份希伯來編本都有呢個張力。有人可能將其中兩個稱呼理解為同一地方,但本次查閱不足以證明唯一嘅對應;正文保留全部名稱同原有數字,唔自行減名或者改數。「示巴」嘅字樣同是否另一座城係兩個唔同問題。
7節亞因、利門、以帖、亞珊按本節四座城嘅說法分開列出;亞因後面嘅paseq亦保留喺原始資料。唔因為另一處有相似複合名,就將亞因同利門合併。8節原文完整終點係בעלת באר ראמת נגב;正文將後半讀作補充稱呼「南地嘅拉瑪」,用「即係」表達所選同位關係。呢個關係係本次句法選擇,唔係安全中文字樣證明咗現代地點或者同其他拉瑪相同。
9節明講猶大所得嗰份對佢哋太大,所以西緬喺當中得到產業。重複嘅族名、來源同理由都保留。呢個「太大」理由唔可以搬去47節,當成但嘅土地一定太細。
### 2.西布倫嘅界線同十二座城(10–16節)
11節לימה按西向處理,唔表示呢一段已到海邊;河谷係約念對面嘅河谷。12節重新由撒立講向東嘅界線,原文嘅東方同日出表達一併保留。界線嘅上去、出去同接到,唔係一隊士兵行軍。
13節רמון המתאר הנעה相當緊縮。המתאר有劃定/描出界線嘅意思,הנעה指向尼亞。正文選擇由臨門接續一條劃向尼亞嘅界線,將原文緊接嘅修飾改成完整粵語句;唔另造一個叫「米他珥」嘅城名。修飾究竟直接落喺臨門定界線仍有解釋空間。14節保留從北邊繞過嗰處、向哈拿頓同最後到伊弗他伊勒谷,唔補一個原文冇指定嘅座標。
15節列五個城名,但十二係整份產業嘅總數,唔係話呢五個名稱等於十二個。前文係界線同地標,唔可以將所有邊界名稱一律當成產業內嘅城來重算。16節再保留城、所屬村落同按家族分配嘅總結。
### 3.以薩迦嘅城同約但河(17–23節)
第四支籤、兩次以薩迦稱呼同按家族分配都保留。18–21節列十三項,22節再加他泊、沙哈洗瑪同伯示麥,總數十六;約但河係邊界終點,唔係第十七座城。呢個核算只說明本段嘅清單關係,唔授權改動其他段落嘅數字。
22節沙哈洗瑪有寫法ושחצומה同讀法וְשַׁחֲצִימָה,正文採讀法所對應嘅慣用字樣。兩個分支屬同一次名稱,唔係兩座城,詳見第八註。
### 4.亞設嘅北向界線(24–31節)
25–30節交替列領土、城同界線。27節嘅צפונה係向北嘅方向表達。正文將佢附接喺界線繼續向北去到伯以墨、尼業嘅行程,而唔斷言伊弗他伊勒谷必定位於兩城以北;משמאל按面向東方時嘅左手方向表達為北面。呢個附接係本文選擇,緊縮原句仍有解釋空間,唔聲稱已用現代地圖證明整條路線。「細步綸」保留本節實際名稱字樣,唔單憑同樣希伯來字母就改成其他節嘅「西布倫」,亦唔據中文字樣斷言係另一個實體。
28節嘅עברן係義伯崙,唔係חברון希伯崙;רבה修飾西頓嘅大,唔增加一座拉巴。29節推羅明確係堅固城。最後מֵחֶבֶל אַכְזִיבָה嘅地區/向亞革悉關係緊縮。正文按מֵ嘅來源關係寫「由嗰片地區」,按אַכְזִיבָה末尾ה嘅方向表達寫「向亞革悉」,並保留海邊終點;唔指明嗰片地區另有一個地名,亦唔將亞革悉增添成到海之前嘅第二個獨立停站。將呢個詞組理解為亞革悉一帶亦係另一種分析。所選完整句法唔等於已確定現代地圖上嘅路線。
30節明寫二十二座城同屬下村落。由於本段城名同邊界地標交錯,唔用簡單逐個名稱相加去改二十二。31節保留按家族嘅產業總結。
### 5.拿弗他利、樹同十九座城(32–39節)
33節מֵאֵלוֹן בְּצַעֲנַנִּים可以按撒拿音嘅一棵樹作地標來讀。本文選「橡樹」,保留單數樹木,唔加樹林或幾棵樹。已存嘅Open Scriptures HebrewLexicon之Strong H436列橡樹或其他堅實樹木嘅範圍,H437係相近形式;呢啲詞條唔足以認證現代植物學物種,亦唔單憑名稱資料排除另一種地名分析。
אדמי הנקב兩詞之間冇連詞,正文將佢哋讀成完整名稱「亞大米尼吉」;拆作兩個地名係另一種分析,安全漢字本身唔能夠決定。希利弗、撒拿音嘅樹、亞大米尼吉、雅比聶、拉共同約但河嘅順序保留。
34節兩份希伯來編本都真係有猶大、約但河同日出方向。正文寫成「日出嘅東面喺約但河一帶接猶大」,保留三者,冇因地理上難解而刪去猶大,亦冇聲稱猶大必然係另一個同名地方。
35節開頭指定堅固城。35–38節按正文所列可以數到十六個名稱,38節卻明寫十九座城;兩份編本都保留呢個情況。本文冇補三座未寫出嘅城,亦冇將十九改成十六。呢個數目張力仍然保留,唔因為譯註交代咗就宣稱已解決。各城屬下嘅村落同39節按家族嘅產業總結都保留。
### 6.但嘅產業同利善(40–48節)
43節וְאֵילוֹן וְתִמְנָתָה係兩個有連詞分開嘅原文名稱。安全字樣資料只實際觀察到合寫嘅「以倫亭拿他」,正文暫按兩個原文形式分作「以倫、亭拿他」;呢個分配係主譯有交代嘅音形應用,唔冒稱來源已分別核實兩個獨立中文字頭。42節亞雅崙嘅原文元音唔同,唔借用來覆蓋43節。46節提約帕對面嘅地方,唔等於約帕本城已經分畀但。
47節開頭字面係但族後人嘅領地/邊界「由佢哋出去」。本文按失去領地嘅讀法寫成完整句,亦保留可以理解為領界向外伸展嘅解釋空間。原文呢句冇寫「太少」,冇指名邊個趕走佢哋,亦冇交代一套精確遷徙年代;正文唔補呢啲內容。
之後嘅上去、攻打利善、攻佔、用刀殺戮、佔有、住下同改名全部保留。「用刀殺戮城裏嘅人」將刀口擊城嘅對人後果講清楚,但冇加「所有人」或者原文冇列出嘅死者類別。原文兩次利善、四次但分別屬族群、新城名同祖先稱呼;正文先講新城名,再講祖先名,兩次稱呼各有對應,唔新增第五次但。
### 7.約書亞所得嗰份同分地完成(49–51節)
49節先保留按土地各處邊界完成產業分配,再講以色列人喺佢哋當中分一份畀嫩嘅仔約書亞。開頭用「土地……分配好之後」作完整結果句,避免一個懸空嘅「佢哋」令人以為仍然只講但族;原文開首冇明寫另一個分地者,正文亦唔另造新官員。50節照上主吩咐、約書亞要求嗰座城、以法蓮山區嘅亭拿西拉、建城同居住都各自保留。正文補明「約書亞要求」嘅代詞主體,唔增加一個新人物或一次原文姓名。建造唔擅自變成「重建一座被毀嘅城」。
51節祭司以利亞撒、約書亞同各支派家族首領係分配產業嘅人,唔係話所有產業都由呢幾個人私人繼承。正文用主動動詞句,保留示羅、會幕門口、上主面前同抽籤方法,最後再次講分地完成。
### 8.讀寫分支、重音同段落
本章兩組讀寫分支都保留:22節ושחצומה/וְשַׁחֲצִימָה,29節ויהיו/וְהָיוּ。正文採讀法;寫法保存在原始完整單位同呢度,唔將兩個分支合成先後兩件事。simple保留同樣分支,但係同一MAM編本嘅衍生顯示,唔算第三份古代見證。
8節UXLC嘅בַּֽעֲלַת保留meteg同內嵌x:m記號;MAM係בַּ֥עֲלַת,用merkha。比較員實際讀過UXLC一般記號說明同本節更正欄:加m喺bet,並移除lamed上嘅merkha。呢個係實際編本/轉錄說明,唔係新發現一個輔音,亦唔冒稱本次看過抄本圖像。17節兩次同23節一次以薩迦,UXLC第一個sin冇dagesh,MAM有;實際更正欄記錄咗移除。
其他qamats/qamats-qatan、gaʿya、CGJ、前置重音同神名元音顯示差異都保留喺比較資料。27節所選MAM另外顯示前置重音,唔增加另一個地名;50–51節較完整嘅神名元音唔授權推定唯一讀音。
7、11、51節嘅paseq同47節嘅legarmeh分開處理;51節三個paseq唔係三句新增話語。MAM喺1、10、17、24、32、40節開段,49節閉段;UXLC喺48節後係開段。兩者喺48/49之間都有段界,但種類唔同。51節D欄嘅seder十二係編輯資料。正文嘅七段按內容安排,唔機械複製全部標記。
### 9.名稱字樣同節號證據
本章五十一個公用節號各自對應三種資料嘅完整原文單位,完整MAM有一百五十三個C/D/E根同一百四十六個遞迴後代。安全名稱資料有一百二十九個已核頭字紀錄、一百六十次原文名稱出現,綁定一百九十個UXLC詞元素;其中22節讀寫兩個元素屬同一次名稱。
示巴、8節南地嘅拉瑪、亞大米尼吉,同43節以倫/亭拿他嘅應用另有明確限定,唔冒充已核字頭清單已經作咗句法或名稱分割決定。19:7利門同19:13臨門、義伯崙同希伯崙、推羅同側耳,都按各自實際原文同當地字樣分開;同形漢字唔證明同一地方,不同漢字亦唔必然證明不同實體。
4節沿用15:30已核嘅「伊勒多臘」:兩處原文同為וְאֶלְתּוֹלַד。獨立名稱資料喺本地亦見「伊利多拉」,呢度只統一同形原名嘅中文用字,唔單憑名字證明兩處係同一遺址。
名稱字樣係已核譯稿延續同實際獨立Wikisource《聖經(和合本)》所見漢字,唔冒稱修訂版和合本核對。約書亞喺50節嘅補明另計為正文重提,唔增加原文名稱出現。約但河入面嘅但、迦特臨門入面嘅臨門、隱夏瑣入面嘅夏瑣,都唔另算獨立名字。
### 10.實際查閱範圍
主譯、原文分析員同獨立比較員各自完整讀過本章五十一節UXLC、完整遞迴MAM同simple。主譯完整讀過原文分析、比較員先行獨立發現同其後核對報告。原文分析員今次冇新增鄰章完整經節;比較員另讀18:28同20:1–3作界線背景;主譯沿用自己已完整讀過嘅第十八章。呢啲有限背景唔等於下一章已經翻譯或通過。
主譯為33節樹木詞義,另查已存Open Scriptures HebrewLexicon固定提交嘅Strong H436、H437完整數碼詞條,包括其中用法欄。詞典係詞義工具,唔係另一份希伯來抄本;本章冇因此聲稱讀過完整印刷BDB文章。本章冇新增古代譯本、CATSS、死海古卷、西奈抄本、手稿圖像或現代地圖查閱。名稱計數、地理附接同47節嘅保留範圍,唔靠未查過嘅見證聲稱解決。
### 11.底本、來源授權同致謝
本章以實際取得UXLC2.6/build27.7為底本,對讀MAM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嘅解析資料同simple呈現。UXLC標示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 06:43,取得日18 Oct,日期照原記錄保存,唔自行解釋。simple係同一MAM編本嘅衍生呈現,唔算另一份獨立古代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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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有限詞義查閱另使用[Open Scriptures HebrewLexicon](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tree/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署名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項目數碼檔按[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提供;原字典文字嘅歷史公有領域地位同數碼檔署名要求分開。只讀明列數碼詞條,唔把項目或詞典工具當成翻譯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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