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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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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以下係上主留低嘅各族。佢要藉住佢哋考驗以色列人,即係所有冇經歷過迦南各場戰爭嘅人。

迦南餘族

1-2

耶和華為了考驗那些沒有經歷過迦南戰事的以色列人,讓他們學習作戰,就留下了以下各族:

2

目的只係要教以色列後代打仗,等佢哋識得打仗;對象只係從前冇經歷過戰爭嗰啲人。

本版本第 1-2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

留低嘅有非利士人嘅五個首領、所有迦南人、西頓人,同住喺利巴嫩山區嘅希未人。希未人住嘅範圍由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入口。

3

五個非利士王、所有的迦南人、西頓人和住在巴力·黑門山到哈馬口一帶的黎巴嫩山區的希未人。

4

上主留低呢啲民族,藉住佢哋考驗以色列人,睇吓以色列人會唔會聽從上主嘅命令,即係佢藉摩西吩咐佢哋祖先遵守嗰啲命令。

4

耶和華留下這幾個外族是要考驗以色列人,看他們是否願意遵從祂藉摩西向他們祖先頒佈的誡命。

5

以色列人住喺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同耶布斯人當中。

5

以色列人住在這些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當中,

6

佢哋娶呢啲民族嘅女兒做妻子,又將自己嘅女兒嫁畀呢啲民族嘅仔,仲事奉佢哋嘅神。

6

跟他們通婚,祭拜他們的神明。

7

以色列人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忘記咗佢哋嘅神上主,事奉各個巴力同各個亞舍拉。

士師俄陀聶

7

以色列人做耶和華視為惡的事,忘記他們的上帝耶和華,祭拜假神巴力和亞舍拉。

8

上主向以色列人發怒,將佢哋賣到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手上。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

8

耶和華向他們發怒,把他們交在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受古珊·利薩田統治八年。

9

以色列人向上主呼求,上主就為佢哋興起一個拯救者。拯救佢哋嘅係基納斯個仔俄陀聶,亦係迦勒嘅細佬。

9

他們向耶和華呼求,耶和華就使一位名叫俄陀聶的拯救者興起,他是迦勒弟弟基納斯的兒子。

10

上主嘅靈臨到俄陀聶身上,佢就做以色列嘅士師,出征打仗。上主將亞蘭王古珊利薩田交喺佢手上,俄陀聶手上嘅力量,就勝過咗古珊利薩田。

10

耶和華的靈降在俄陀聶身上,他就做了以色列的士師,領兵出戰。耶和華將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便戰勝了古珊·利薩田。

11

嗰地太平咗四十年。基納斯個仔俄陀聶死咗。

11

此後,國內安享太平四十年,直到俄陀聶去世。

12

以色列人又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因為佢哋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上主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起嚟,對付以色列人。

士師以笏

12

之後,以色列人又做耶和華視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起來,攻打以色列人。

13

伊磯倫召集亞捫人同亞瑪力人到佢嗰邊,出兵攻打以色列人。佢哋佔領咗棕樹城。

13

伊磯倫聯合亞捫人和亞瑪力人進攻以色列人,佔據了棕樹城,

14

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14

以色列人受摩押王伊磯倫統治十八年。

15

以色列人向上主呼求,上主就為佢哋興起一個拯救者,係便雅憫人、基拉個仔以笏。佢慣用左手。以色列人派佢將貢物送畀摩押王伊磯倫。

15

他們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使一位名叫以笏的拯救者興起。他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善用左手。以色列人派他去向摩押王伊磯倫進貢。

16

以笏為自己造咗一把兩邊開刃嘅劍,長一戈默,綁喺右邊大髀,藏喺衫底。

16

他造了一把約半米長的兩刃利劍,綁在右腿的衣服裡。

17

佢將貢物呈畀摩押王伊磯倫。伊磯倫肥得好緊要。

17

他帶著貢物去見極其肥胖的摩押王伊磯倫。

18

以笏呈完貢物,就打發抬貢物嗰班人走。

18

以笏獻上了貢物之後,便讓抬貢物的人先回去。

19

佢自己去到吉甲附近嗰啲雕刻神像嗰度,就轉返去,對王講:「王呀,我有件秘密嘅事要同你講。」王話:「靜!」侍候喺佢身邊嘅人就全部退咗出去。

19

他自己從吉甲附近的石雕神像處折回王宮,對王說:「王啊,我有機密稟告。」王就命左右侍從迴避,眾人便都退去。

20

以笏行到伊磯倫面前。嗰陣伊磯倫獨自坐喺自己樓上嘅涼房。以笏話:「我有上帝嘅話要話畀你知。」伊磯倫就離開座位企起身。

20

當時王獨自坐在樓上的房間乘涼,以笏近前說:「我有從上帝而來的訊息要稟告。」王從座位上站起來的時候,

21

以笏伸出左手,喺自己右邊大髀拔出把劍,刺入伊磯倫個肚。

21

以笏左手拔出藏在右腿上的劍刺進王的肚腹,

22

連劍柄都跟住劍刃插咗入去,肥肉將劍刃包住,因為以笏冇將把劍由伊磯倫個肚拔返出嚟。啲屎亦都出咗嚟。

22

連劍柄也刺了進去,深深嵌入肥肉。以笏沒有拔劍,

23

以笏行出去外廊,喺身後閂埋樓上涼房嘅門,鎖住咗。

23

便走出房間,把門都關上,鎖好。

24

以笏出去之後,王嘅僕人入嚟,見到樓上涼房嘅門鎖住,就話:「佢一定喺涼房大便。」

24

以笏走後,王的僕人過來,見房門緊鎖,以為王在大解。

25

佢哋等到都唔好意思,王仍然冇開樓上涼房嘅門。佢哋就攞鎖匙開門,一睇,主人已經倒喺地上死咗。

25

等了很久,門還沒開,他們很焦急,就拿鑰匙開門,發現他們的主人已經倒斃在地上。

26

之前,趁佢哋仲喺度拖延,以笏已經逃走咗。佢經過嗰啲雕刻神像,逃到西伊拉。

26

他們等待的時候,以笏已經逃走了。他經過石雕神像處,逃往西伊拉。

27

佢一到,就喺以法蓮山區吹響號角。以色列人跟住佢由山區落嚟,佢行喺前面。

27

到了那裡,他就在以法蓮的山區吹響號角,召集以色列人。眾人跟隨以笏下山,

28

佢對佢哋講:「跟住我!上主已經將你哋嘅仇敵摩押交喺你哋手上。」佢哋就跟住佢落去,佔住通往摩押嘅約但河渡口,唔畀任何人渡過。

28

以笏對他們說:「跟我來!耶和華已經把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了。」於是,眾人跟著他下去佔領了通往摩押的約旦河各渡口,不許任何人渡河。

29

嗰陣,佢哋擊殺咗大約一萬個摩押人,個個都身壯力健,係勇士,冇一個逃得甩。

29

當時他們殺了約一萬名強悍善戰的摩押勇士,沒有一人逃脫。

30

嗰日,摩押屈服喺以色列人手下,嗰地太平咗八十年。

30

這樣,以色列人征服了摩押人,國中安享太平八十年。

31

以笏之後有亞拿個仔珊迦。佢用趕牛棒擊殺六百個非利士人,佢亦都拯救咗以色列。

珊迦

31

以笏之後,亞拿的兒子珊迦拯救了以色列人。他曾用一根趕牛棍殺了六百名非利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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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解 ### 1.留下民族、學打仗同考驗(1–6) 1節上主係留下民族嘅行動者,呢啲民族係考驗以色列人嘅工具,唔係被考驗嘅對象。「所有冇經歷過迦南各場戰爭嘅人」保留兩個 כָּל 嘅範圍;「認識/知道戰爭」喺呢度按經歷理解,唔改成唔識迦南文化。2節句法緊密,正文將教導同學識打仗寫成完整句,並用兩個「只係」保留兩個 רַק 嘅限制。呢度係實際戰事經驗,唔改成精神比喻;4節另外講聽唔聽上主命令嘅考驗,兩項目的冇合併。 3節「五個」修飾非利士首領,唔係只有五個非利士人。迦南、西頓、希未喺原文用集合族稱;住喺利巴嫩山區嘅修飾,正文按就近關係連到希未人,下一句再明講「希未人」係照應原有主語,唔係新增一族。由巴力黑們山到 לְבוֹא חֲמָת,選「哈馬入口」呢個邊界表達;唔以安全表嘅「哈馬」字形就斷定整個片語必定係一個已定位嘅複合地名。 4節再次明講上主同以色列人,係將原句嘅省略/代詞關係展開,唔係增加試驗事件。「藉摩西」保留中介,「祖先」保留命令原先嘅受命者。5節六族全部保留。6節以色列人娶別族嘅女兒,再將自己嘅女兒嫁畀別族嘅仔;兩個方向分清楚,唔將兩邊嘅「佢哋」誤接。最後事奉嘅係別族嘅神,唔補「只因外族妻子引誘」嘅原因。 ### 2.巴力、亞舍拉、米所波大米同八年(7–8) 7節做惡、忘記上主同事奉其他祭祀對象係三件分開講嘅事。「佢哋嘅神上主」係同一位,唔係兩位神。הַבְּעָלִים 同 הָאֲשֵׁרוֹת 都係複數,正文用「各個」保留。後者係 Asherah 相關詞形,唔係2:13嘅 עשתרות,唔改叫亞斯他錄。亞舍拉可以涉及女神同祭儀代表物;本句「事奉」未足以唯一決定每件對象嘅形態。正文保留音譯術語,唔擅加「木柱」「樹林」或一位確定嘅女性人物。「亞舍拉」延續本譯《申命記》已披露嘅主譯音譯,唔冒稱本章安全名表已認證呢個字形。實際查讀嘅歷史 Strong 條目將 Asherah 同 Astarte 聯繫,呢個等同說法冇採用。 8節保留「賣到……手上」嘅形象同上主嘅行動。אֲרַם נַהֲרַיִם 係原文複合名稱,正文用既有「米所波大米」字形;10節原文只寫 אֲרָם,就用「亞蘭」,唔把兩處字形硬改成一樣。兩組中文字形只沿用早前已核嘅最小名稱證據,唔聲稱今次另有當地譯句認證,亦唔拿現代國界代替古代稱呼。以色列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與14節十八年分開。 ### 3.俄陀聶、親屬關係、靈同太平四十年(9–11) 9節呼求冇另寫認罪或悔改講詞。上主興起拯救者,正文以「拯救佢哋嘅係……」明示俄陀聶係實際施行拯救嘅人,保留上主發起拯救嘅關係;原來救援動詞嘅單數主語冇另寫姓名,按10節接續敘事選呢個理解。 אֲחִי כָלֵב הַקָּטֹן מִמֶּנּוּ 嘅連接有選擇。正文同1:13一樣,將「迦勒嘅細佬」連到俄陀聶;原文重音喺基納斯之後嘅分組支持呢個讀法。連到基納斯嘅理解仍可能,唔因此增造一個已確定嘅侄兒家譜。姓名字形本身唔證明親屬關係。 10節「上主嘅靈臨到……身上」保留靈與俄陀聶嘅關係;做士師、出戰、上主交出敵王,同俄陀聶勝過敵王分別保留。呢度士師唔限於法庭判案。「俄陀聶手上嘅力量,就勝過咗古珊利薩田」將原文「佢嘅手強過/壓過」寫成完整粵語句。「手上嘅力量」展開手所代表嘅權勢,「勝過咗」保留實際得勝,唔加一隻肌肉強壯嘅手、敵王曾抵抗嘅動作或全面征服嘅新結果;為免兩個男人嘅代詞相混,正文按原有角色再明講俄陀聶。11節四十年係嗰地太平嘅時段,唔改稱俄陀聶嘅壽命或確定任期。 ### 4.伊磯倫、棕樹城同以笏(12–15) 12節重複以色列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正文照保留,唔為去重而刪走因果。上主使伊磯倫強盛嚟對付以色列,唔降成伊磯倫碰巧變強。13節召集同攻打嘅單數行動者係伊磯倫,最後佔領用複數,正文「佢哋」包括聯合嘅軍隊,唔係以色列佔領。「棕樹城」保留原有稱號,唔單以某個推定地名取代。 15節 בֶּן־הַיְמִינִי 按族屬解作便雅憫人,唔譯成一位叫「右手人」嘅父親。呢個詞形唔係安全表所列 בנימן 嘅逐字出現;中文字沿用便雅憫,族屬應用由原句判斷。אִטֵּר יַד־יְמִינוֹ 字面涉及右手受束/受限,正文選實際用手傾向「慣用左手」,同21節清楚寫出嘅左手動作相合;唔據此診斷先天殘疾、麻痺、受傷或特別訓練。以色列人「藉佢嘅手」送貢物,正文用派佢送去表達,唔稱佢一個人抬晒;18節另有抬貢物嘅人。 ### 5.兩邊開刃、一戈默同右邊大髀(16–18) 劍有「兩個口」,按兩邊開刃理解;衣服底下、右邊大髀同為自己造劍都保留。גֹּמֶד 係本段嘅長度單位,正文暫音譯「戈默」。實際查讀嘅 Strong H1574 解作一拃;LexicalIndex 解作一肘,縮略 BDB 條目再具體解作肘到握拳指節嘅長度,兩種解釋唔完全相同。正文唔擅定厘米數,亦唔把未定單位當一個已核中文人名。BDB 該條錯引3:18,原文實際喺3:16;保留詞典錯引嘅記錄,冇搬動經文。 17節「肥得好緊要」係伊磯倫嘅身體描述,保留 מאד 嘅強度,唔改成有錢或強壯;22節會再講肥肉。18節呈完貢物、打發抬貢物嘅人走,主語都係以笏,正文補明姓名係照應原有角色,唔加一個命令者、路線或密謀。 ### 6.雕刻神像、秘密話同襲擊(19–21) 19、26節 פְּסִילִים 依實際有界詞典定義選「雕刻神像」,兩處係同一類地標,唔自行改作採石場。原文冇話以笏拜過、拆過呢啲神像,亦冇說明材料或所指神明。19節王講 הָס,正文「靜!」保留短促嘅禁聲命令;侍從離開另成一個動作,唔代王加一句遣散講詞。 20節獨自坐喺自己樓上涼房嘅係伊磯倫。以笏聲稱有 אֱלֹהִים 嘅話,正文用「上帝」,唔改成原文冇寫嘅 YHWH 專名,亦唔指定一位摩押神。呢句係以笏嘅直接話,唔改作敘事者另外證實佢剛收到神諭。王企起身嘅原因冇交代。21節左手、右邊大髀、劍同刺入腹部都保留;最後腹部主人係伊磯倫,正文再明講姓名,避免同以笏自己嘅大髀混淆。 ### 7.劍柄、肥肉同難解嘅身體用語(22) 劍柄跟住劍刃入去、肥肉包住劍刃,以及以笏冇拔劍出嚟,係三個要保留嘅關係。「因為」保留 כי 嘅解釋連接;正文用以笏同伊磯倫姓名釐清拔劍者同腹部主人,唔增加另一個人。 最後 וַיֵּצֵא הַפַּרְשְׁדֹנָה 難解。正文選「啲屎亦都出咗嚟」,將後面詞理解為糞便,配合前置嘅單數「出來」動詞。呢個係有保留嘅詞義/句法選擇,唔係唯一確定意思:實際縮略 BDB 只寫「或可讀作」糞便,LexicalIndex 列糞便;Strong H6574 則解作胯部/肛門。若採後者並把結尾 ־ה 理解作方向,原句可能省略「劍刃」作主語,表示往該身體部位出去;לַהַב 為陽性可作呢種照應,חֶרֶב 則係陰性,但呢點唔足以令該解釋成為定論。 兩套理解針對同一段保留嘅希伯來文,唔係本次兩份希伯來版本嘅文字異文,相關詞典亦唔算多個獨立古代見證。正文冇補糞便由傷口流出、臭味、噴射、背後出口或性行為;亦冇將呢句解作以笏經廁所逃走。23節先明寫以笏出去,兩句唔混為一個已證明嘅秘密逃跑路線。 ### 8.外廊、鎖門、僕人猜想同逃走(23–26) הַמִּסְדְּרוֹנָה 有朝向外廊/柱廊範圍嘅理解;Strong 用內柱廊,縮略 BDB 對廊/柱廊亦帶問號。正文用較概括嘅「外廊」,表示離開內房後去嘅廊道,唔斷言喺整幢建築外面,唔復原精確樓層、柱數、地道或水渠。בַּעֲדוֹ 嘅照應選「喺身後」閂門,即以笏出去後閂上;亦可理解為將伊磯倫關喺入面。兩者共通嘅閂門同上鎖保留,原文冇講鎖匙點樣取得。 24節「遮住腳」按私密涼房同其後唔好意思嘅等候,選如廁/大便嘅委婉說法。呢句係僕人見門鎖住之後作嘅猜想,正文放喺佢哋口中,唔係敘事者證實正在如廁。實際查讀嘅短詞典條目只支持遮蔽等詞義,未有完整成語文章;呢度嘅成語判斷有語境推論,唔冒稱詞典直接證實全句。25節保留等到唔好意思、仍然冇開門、攞鎖匙、打開同主人倒地死咗,唔加等待幾耐、恐慌或鎖匙來源。 26節以笏逃走發生喺僕人拖延期間,唔係等佢哋完成等候先走。正文用「之前」同「已經」明示回望25節開門發現屍體之前嘅等候期間,將原文先講發現、再回到同時逃走嘅關係講清楚;呢啲係粵語時序接續,唔加一段更早嘅逃亡、額外等候時長或僕人發現之後故意拖延嘅行動。經過神像同逃到西伊拉分開保留,原文方向詞尾按到達目的地理解。 ### 9.號角、渡口、數目同珊迦(27–31) 27節 שׁוֹפָר 用延續嘅「號角」,保留吹奏;山區、落山同以笏行喺前面都唔省。28節「跟住我」係以笏率領,唔係追捕佢。通往摩押嘅約但河渡口被佔住,冇任何人獲准渡過;唔補一條原文未講嘅特定逃亡計劃。 29節 כַּעֲשֶׂרֶת אֲלָפִים 有「大約」,唔當精確一萬;שָׁמֵן 同 אִישׁ חָיִל 分別以身壯力健同勇士表達,唔把每個人都說成同伊磯倫一樣肥胖。冇人逃甩係呢批被擊敗嘅人,唔擴張為世上所有摩押人。30節「嗰日」、屈服喺以色列手下同太平八十年都保留,八十年唔稱以笏壽命或確定任期。 31節「以笏之後」按前文人物照應 וְאַחֲרָיו,唔加以笏已死。בֶּן־עֲנָת 正文按通常親子句式用「亞拿個仔」,唔憑呢個稱號建立母系/神明出身、族裔或軍職身份。「趕牛棒」指趕牛用嘅刺棒類工具,唔另定木料、金屬、尺寸或精確造型。六百人同「佢亦都」拯救以色列保留,唔加只打一場仗、任職幾多年等傳記。 ### 10.實際版本差異同段落 本章冇 ketiv/qere。9節救援動詞 UXLC 寫 וַיּוֹשִׁיעֵם,MAM 選 וַיֹּשִׁיעֵם;31節 UXLC 寫 וַיֹּשַׁע,MAM 寫 וַיּוֹשַׁע,係欠寫/足寫差別,唔改變救援角色。23節樓上房間用語 UXLC 指點為 הָעַלִיָּה,MAM 為 הָעֲלִיָּה,唔因此增加另一間房。 25節完整 MAM 註記選 הָעֲלִיָּ֑ה 嘅 atnah,並報告一個印本嘅 tiphcha 為排字錯誤;係編者記錄,唔冒稱已親查嗰個印本。26節選定文本喺 הִֽתְמַהְמְﬞהָ֑ם 保留額外顯示記號 U+FB1E,註記報另一個 חטף קמץ 形式;同版 simple 省略額外顯示記號,唔當另一個獨立抄本或另一個行動者。 UXLC 喺6、11節後開段,14、30、31節後閉段;MAM 喺1、7、12、31節前有開段,14/15邊界冇 UXLC 嗰個閉段,30/31係開段。章末開段亦見同版 simple。原有元資料、完整編訂註記、legarmeh 同段落分支都保留;粵語六段按完整場景同人物接續安排,唔把吟誦記號直接當呼吸指示。 ### 11.節位、姓名證據同查讀範圍 公開3:1–31各自對應三種產品完整原生3:1–31,冇合節或搬節。隔離查核人員以 Project Gutenberg 8007 比對常用公開節界;現代參照譯句冇交畀主譯作語義來源。安全名表只提供最小中文字形證據,唔係完整姓名索引,亦唔由同名推同一人物、由字形決定詞義或族屬。 本章例如古珊利薩田、伊磯倫、以笏、基拉、西伊拉、珊迦、亞拿、巴力黑們,都依本地安全字形證據使用;其重複出現仍逐處按原文確認。亞蘭/米所波大米只沿用此前《申命記》安全頭字嘅字形連續性,當前 Judges 最小名表未將呢兩項列作本地已核名字,呢個限度保留。便雅憫族屬、亞舍拉同戈默,按上面分別披露嘅原文應用/音譯處理,唔冒稱本章名字表認證。冇取得或聲稱《和合本修訂版》字形核實。 全章31節 UXLC、完整 MAM C/D/E 根節點及其巢狀編訂分支、同版 simple 都已閱讀。本章用兩份希伯來產品比較,唔將 MAM simple 算第三個獨立見證。今次冇另查 CATSS、死海古卷或《西奈抄本》,亦唔聲稱佢哋已支持本章難詞選擇;現有差異同有界不確定可以如實交代,未有需要靠假定古代見證作確定修補。 ### 12.原文來源、實際版本、署名同授權 主底本係 [Tanach.us 嘅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https://www.tanach.us/Pages/XMLFiles.html),UXLC 2.6、build 27.7;《士師記》沿用已實際取得並驗證嘅官方 archive,2026年10月19日記錄本卷取得/重用。檔內 edition 日期係19 Oct 2026,build 時間係18 Oct 2026 06:43,幾個日期分別保留。[官方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准許查看同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唔擴張成網站字型、程式、版面或所有材料都係公有領域。署名:Tanach.us Inc., West Redding, CT, USA。UXLC 唔同 WLC 混稱。 第二層係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由 Seth (Avi) Kadish 及社群建立,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主要技術協助。本章使用 MAM-basics 固定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 嘅完整 parsed-plus,同版 simple 只作衍生核對。[固定資料授權](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LICENSE.md)列明 corpus 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唔同 repository 程式授權混淆。呢份粵語譯文、選讀同註解係新作處理;原始希伯來資料冇改,亦唔暗示來源編者認可譯文。 有界詞典輔助係 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 嘅 [HebrewLexicon](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固定 commit `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本章實際有界查讀 H334、H1574、H4528、H6574、H5526、H6456、H842,並核對相關 LexicalIndex 同縮略 Brown–Driver–Briggs 條目;現代譯本用例欄先行排除。呢啲係同一相關詞典工具嘅不同層,唔係多個獨立古代見證;縮略 base/ref 條目亦唔冒稱完整印本文章。按實際項目 README,數碼檔案採 [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其所述歷史詞典正文公有領域身份另列,唔同數碼署名要求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