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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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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呢個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一齊禁食,身穿麻衣,身上撒咗泥土。

以色列人認罪禱告

1

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他們身披麻衣,頭撒塵土。

2

以色列嘅後裔同所有外族人分開,企喺度承認自己嘅罪,同祖先嘅過犯。

2

以色列人與其他外族人隔離,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祖先的過犯。

3

佢哋各自企喺原位,用一日嘅四分之一時間讀上主佢哋上帝嘅律法書,再用四分之一時間認罪,敬拜上主佢哋嘅上帝。

3

他們站在自己的地方,宣讀他們上帝耶和華的律法書,長達三個小時。他們又用了三個小時認罪,敬拜他們的上帝耶和華。*

4

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同基拿尼,企喺利未人嘅台階上,大聲呼求上主佢哋嘅上帝。

4

利未人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和基拿尼站在臺階上,大聲呼求他們的上帝耶和華。

5

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同毗他希雅,對眾人講:「企起身,頌讚上主你哋嘅上帝,從永遠直到永遠!」佢哋又向上主禱告:「願你榮耀嘅名受頌讚!你嘅名超越一切頌讚同讚美。

5

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和毗他希雅說:「起來稱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直到永永遠遠。耶和華啊,你榮耀的聖名當受稱頌!願你的名被尊崇,超過一切稱頌和讚美!

6

惟獨你係上主。你造咗天、最高嘅天同天上嘅萬軍,亦造咗地同地上嘅一切、海同海裏嘅一切。你使萬物存活,天上嘅萬軍都敬拜你。

6

「你,唯有你是耶和華!你創造了天、天上的天和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一切、海和海中的一切,你賜給萬物生命。眾天軍都敬拜你。

7

你係上主上帝。你揀選亞伯蘭,帶佢離開迦勒底嘅吾珥,又畀佢改名叫亞伯拉罕。

7

你是耶和華上帝,你揀選了亞伯蘭,帶他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又給他改名為亞伯拉罕。

8

你見到佢對你忠心,就同佢立約,答應將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同革迦撒人嘅地,賜畀佢嘅後裔。你實現咗自己嘅話,因為你係公義嘅。

8

你知道他對你忠心,就與他立約,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及革迦撒人的土地賜給他的後代。你實現了你的應許,因為你是公義的。

9

你見到我哋祖先喺埃及受苦,又聽到佢哋喺紅海邊呼求。

9

「你看見我們祖先在埃及所受的苦,又聽見他們在紅海邊的呼求,

10

你喺法老、佢所有臣僕同佢國內所有百姓身上施行神蹟奇事,因為你知道佢哋傲慢噉對待我哋嘅祖先。你使自己嘅名傳揚,一直到今日。

10

就行神蹟奇事對付法老及其所有的臣僕和國民,因為你知道他們對以色列人行事狂傲。你使自己威名遠揚直到今日。

11

你喺我哋祖先面前分開海水,等佢哋從海中嘅乾地行過;至於追趕佢哋嘅人,你將佢哋拋入深海,好似石頭沉入洶湧嘅水裏。

11

你在我們祖先面前把海水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走乾地過去;你把追趕他們的人扔進深海,好像把石頭扔進大水中。

12

日間,你用雲柱帶領佢哋;夜晚,你用火柱照亮佢哋要行嘅路。

12

白天,你用雲柱帶領他們;夜間,你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走的路。

13

你降臨西奈山,又從天上同佢哋講話,賜畀佢哋公正嘅典章、真確嘅教導,同美好嘅律例誡命。

13

你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公正的典章、信實的律法、美好的律例和誡命。

14

你畀佢哋認識你聖潔嘅安息日,又藉住你嘅僕人摩西,吩咐佢哋遵行誡命、律例同律法。

14

你使他們知道你的神聖安息日,藉你僕人摩西賜給他們誡命、律例和法度。

15

佢哋肚餓,你從天上賜糧食;佢哋口渴,你使水從磐石流出。你又吩咐佢哋入去,取得你曾經舉手起誓要賜畀佢哋嘅地。

15

他們餓了,你賜下天糧給他們吃;他們渴了,你使磐石流出水給他們喝。你吩咐他們去佔領你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土地。

16

但我哋嘅祖先行事傲慢,硬頸,唔聽你嘅誡命。

16

但我們的祖先行事狂傲,頑固不化,不肯聽從你的誡命。

17

佢哋拒絕聽從,唔記得你喺佢哋當中行過嘅奇事;佢哋硬頸反叛,仲立咗一個領袖,打算返去做奴隸。但你係樂意赦免、有恩典、有憐憫嘅上帝,唔輕易發怒,滿有慈愛,所以你冇離棄佢哋。

17

他們拒絕聽從,忘記了你為他們所行的奇事,頑固不化,自立首領要回埃及做奴隸。但你是樂意饒恕,有恩典,好憐憫,不輕易發怒,充滿慈愛的上帝,你沒有離棄他們。

18

就算佢哋為自己鑄造牛犢像,話:『呢個就係帶你離開埃及嘅神!』做出嚴重侮慢你嘅事,

18

縱使他們為自己鑄造了一頭牛犢,聲稱那是帶他們出埃及的上帝,大大褻瀆了你,

19

你仍然因為大大憐憫佢哋,冇將佢哋撇喺曠野。日間嘅雲柱冇離開,繼續帶路;夜晚嘅火柱亦繼續照亮佢哋要行嘅路。

19

你還是對他們大施憐憫,沒有在曠野離棄他們。白天,雲柱沒有離開他們,仍然引導他們前行;夜間,火柱仍然照亮他們當走的路。

20

你賜下你良善嘅靈教導佢哋,冇停止畀佢哋食嗎哪,亦賜水解佢哋嘅渴。

20

你差遣你良善的靈去教導他們,沒有停止賜他們嗎哪吃,也沒有停止賜他們水喝。

21

四十年間,你喺曠野供養佢哋,佢哋乜都唔缺。佢哋啲衫冇著爛,對腳亦冇腫。

21

在曠野的四十年間,你供養他們,使他們一無所缺,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走腫。

22

你將列國同各族賜畀佢哋,又將嗰啲邊境嘅土地分配畀佢哋。佢哋取得西宏嘅地,即係希實本王嘅地,亦取得巴珊王噩嘅地。

22

「你將列國列邦賜給他們,為他們劃分疆界,他們佔領了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土地。

23

你使佢哋嘅子孫多得好似天上嘅星,又帶佢哋進入你曾經吩咐祖先去取得嘅地。

23

你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星,你帶領他們進入你應許他們祖先的土地。

24

呢啲子孫入去,取得嗰片地。你喺佢哋面前制服當地嘅迦南人,將迦南人、各王同當地各族交喺佢哋手中,任佢哋處置。

24

他們的子孫進去佔領了那地方,你在他們面前制伏了住在那裡的迦南人,把迦南諸王和那地方的人交在他們手裡,任由他們處置。

25

佢哋攻取堅固嘅城同肥沃嘅土地,得到裝滿各樣美物嘅房屋、鑿好嘅蓄水池、葡萄園、橄欖園,同好多果樹。佢哋食得飽,身體肥壯,盡情享受你豐盛嘅恩惠。

25

他們奪取堅固的城池、肥沃的土地、裝滿美物的房屋、挖好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以及各樣果樹。他們吃得飽足,身體發胖,享受你的厚恩。

26

但佢哋違背你、反叛你,將你嘅律法拋喺背後。你嘅先知勸戒佢哋,要帶佢哋返到你面前,佢哋卻殺咗啲先知,做出嚴重侮慢你嘅事。

26

「然而,他們不順從你,背叛你,把你的律法拋在背後,又殺掉勸誡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褻瀆了你。

27

所以你將佢哋交喺敵人手中,任敵人壓迫佢哋。佢哋受苦嘅時候向你呼求,你就喺天上聽見,照你豐盛嘅憐憫,賜畀佢哋拯救者,由呢啲拯救者救佢哋脫離敵人嘅手。

27

於是你把他們交在欺壓他們的仇敵手中。他們在患難中向你呼求,你就從天上垂聽,懷著豐盛的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把他們從仇敵手中拯救出來。

28

但佢哋一得安寧,又喺你面前作惡。你就將佢哋交畀敵人,任敵人管轄佢哋。佢哋又再向你呼求,你喺天上聽見,照你嘅憐憫,多次拯救佢哋。

28

可是,他們得享平安後,又在你面前作惡,於是你離棄他們,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使敵人統治他們。他們回轉向你呼求,你就從天上垂聽,你一次次地懷著憐憫拯救他們。

29

你勸戒佢哋,要佢哋重新遵行你嘅律法。但佢哋行事傲慢,唔聽你嘅誡命,違反你嘅典章;人照住呢啲典章去做,就可以藉此存活。但我哋嘅祖先擰轉膊頭抗拒,硬住條頸,唔肯聽。

29

你警告他們,要使他們轉向你的律法,但他們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遵行這典章的人必因此而活。但他們背棄你,頑固不化,不肯聽從。

30

你容忍佢哋好多年,又藉你嘅靈,透過先知勸戒佢哋,但佢哋都唔肯聽。所以你將佢哋交喺各地民族手中。

30

你多年來容忍他們,差遣你的靈藉著你的眾先知警告他們,但他們依然不肯聽從,於是你把他們交在列邦手中。

31

不過,你大大憐憫佢哋,冇將佢哋滅絕,亦冇離棄佢哋,因為你係有恩典、有憐憫嘅上帝。

31

然而,你大施憐憫,沒有完全毀滅他們,也沒有離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好憐憫的上帝。

32

我哋嘅上帝啊,你偉大、有能力、可畏,守約施慈愛。由亞述列王嘅日子直到今日,我哋嘅君王、官員、祭司、先知、祖先,同你全體百姓遭遇咗咁多苦難,求你唔好當呢一切係小事。

32

「因此,我們的上帝啊,你是偉大、全能、可畏、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求你不要輕看我們的王、首領、祭司、先知、祖先和你的子民,從亞述諸王時代直到今天所受的苦難。

33

我哋遭遇呢一切,你仍然係公義嘅。你行事信實,作惡嘅係我哋。

33

在這臨到我們的一切事上,你都是公義的,因為你行事信實,我們行事邪惡。

34

我哋嘅君王、官員、祭司同祖先,都冇遵行你嘅律法,亦冇留心聽你嘅誡命,同你向佢哋提出嘅勸戒。

34

我們的王、首領、祭司和祖先沒有遵行你的律法,也沒有留心聽從你的誡命和你給他們的警告。

35

佢哋有自己嘅國,有你賜下嘅豐盛恩惠,又有你擺喺佢哋面前廣闊肥沃嘅土地,卻唔事奉你,亦唔肯回轉,離開自己嘅惡行。

35

他們即使在本國,在你賜給他們廣闊肥沃的土地上得享你的厚恩,也不事奉你,不離開惡道。

36

睇吓,我哋今日竟然做咗奴僕!你將呢片地賜畀我哋祖先,等佢哋享用地上嘅出產同美物,而家我哋竟然喺呢片地上做奴僕!

36

今天,我們淪為奴隸,在你賜給我們祖先的土地上,在你讓我們祖先享用其出產和各樣美物的土地上,我們淪為奴隸。

37

呢片地豐富嘅出產,歸咗你因為我哋犯罪而派嚟管轄我哋嘅列王。佢哋任意支配我哋嘅身體同牲畜,我哋處境好困苦!」

37

因為我們的罪過,這地方的豐富出產都歸給了那些你派來統管我們的王。他們隨意統管我們和我們的牲畜。我們生活在極大的苦難中。

38

因為呢一切,我哋立下確實嘅約定,寫成文書,由我哋嘅官員、利未人同祭司蓋印。

38

「鑒於此,我們鄭重立約,記載下來。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在上面蓋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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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第9章譯註 1. 本章採讀者節次1至38:第1至37節來自原生第9章,第38節來自原生第10章1節,按已驗收的完整內容位置對照接入;不是為原生第9章另造一節。兩份原生工作稿均完整保留,原生第10章2至40節另對應讀者第10章1至39節。本章二十四日承接第8章七月,不是先前初一的聖日,先前不要哭的勸勉不等於禁止日後認罪禁食。 2. 第1節麻衣、禁食、身上泥土三項保留;原文說泥土在身上,未特指頭頂或撒土者,正文以撒土的儀式情境表達,不另寫自殘。第2節分開外族與承認自己、祖先罪過,不添加離婚、驅逐、暴力或現代種族理論。第3節兩段各四分之一日,沒有硬換成六小時或確切鐘點;複數讀書按群體行動表達,未聲稱每個人同時逐字大聲讀。 3. 第4節八個名字位置中巴尼出現兩次,布尼另是一個寫法,不因相似便刪去。第5節另有八個名字位置,不能與第4節一概合併為同一批同一人。台階屬利未人的場景,不無據等同第8章的木台。 4. 第5節先向群眾說你哋的上帝,隨後轉向上帝說你的榮耀之名。正文「佢哋又向上主禱告」為辨明語氣轉場的上下文補足,不冒稱原文另有這句引言,也不加以斯拉獨唱或群眾輪唱。祝願名字受頌讚按未具名施事的祈願理解,不添加一隊新詩班。從永遠到永遠及高過一切讚頌均保留。 5. 第6節採Q אַתָּה的你,K את另存,不當成另一位女性神或第二個創造者。天、最高的天、天上眾軍、地及其上所有、海及其中所有,與維持萬物生命均保留;天上萬軍不定為單指星辰或某類天使,不添加數量。第7節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以及離開迦勒底吾珥均保留,不把他改作現今祈禱者。 6. 第8節「對你忠心」表心在上帝面前忠誠,正文用忠心而未另寫解剖性的心;約定受地者是他的後裔,六族名單不省。履行話語因上帝公義,不將因果倒轉。第9、10節受苦的是祖先,傲慢待人的是埃及一方,不變成埃及人壓迫自己。正文採已核官方專名字頭「紅海」;希伯來ים סוף的蘆葦海理解及官方註釋另列的相關名稱,不因此變成已定的地理位置。專名字形依有限對照,原文意義不由現代字頭決定。 7. 第11節海中乾地、追兵被拋入深處如石落強水,保留水及石的比喻,沒有新增石頭武器。第12節雲柱日間帶領、火柱夜間照路,與第19節反覆照顧相呼應。第13節同時說降臨西奈山與從天說話,不為了空間調和刪去其中一項;典章、教導、律例誡命的正面性質各有表達。 8. 第14節上帝使人認識自己的聖安息日,透過僕人摩西吩咐人遵行誡命、律例同律法;「遵行」明說命令的內容,不表示民眾已經照做,也不把摩西當命令最終來源。第15節天糧與磐石水分別回應饑渴,「舉手起誓」保留上帝舉手的誓約意象,不改成叫民眾舉手。第16節祖先傲慢、硬頸、不聽,並非另有一群佢哋與祖先為兩隊人。 9. 第17節確實是במרים「在反叛中」,未寫מצרים埃及,正文不靜默換底。立領袖是為返回奴役的打算,不指定領袖姓名、選舉程序或說回程已完成。採Q חסד,K וחסד及其多出的ו如實保留在來源;MAM-plus參數1仍是K、2是Q,雖顯示次序先Q,不按順序誤判。赦免、恩典、憐憫、不輕易發怒、豐富慈愛及未離棄仍是整串神聖品格與行動。 10. 第18節原文是鑄造牛犢像,未在此節另寫金,不用熟悉故事加進金質。引語中的神是被指着的像,不替像作真實神性認證。第18至19節讓步接續,祖先的侮慢沒有中斷上帝所述憐憫;沒有把第18節當作已結束的獨立無謂語句。 11. 第20節良善的靈教導、嗎哪未被扣留與供水解渴均保留;不把靈改成天氣,也不添加完整後期教義公式。正文以繼續畀食表達不扣留口中嗎哪,未直接重複嘴的身體形象。 12. 第21節採「對腳冇腫」。完整UBS בצק詞條(Enio R. Mueller)直接說身體部位腫脹,歷史BDB完整p130亦保留腫脹或腳部腫起/水泡的理解。正文採有據的腫,沒有補具體疾病、受傷或積液原因,也沒有說四十年完全不疲勞。四十年供養、沒有缺乏及衣服沒有穿得破爛的否定各自保留,不另加鞋的數量。 13. 第22節採邊境土地的分配理解。完整UBS פֵּאָה詞條(Reinier de Blois)在本節專列疆域邊緣之地;完整歷史BDB p802則把土地之角的理解標為可能,解成分到各角落。兩者同屬地域分配,但不相同,正文是有據取捨,不冒稱唯一字面義。「嗰啲邊境嘅土地」按所選理解明說受分配土地的地域關係,由列國各族及隨後土地語境補明,並非把人變成土地或另造第二批土地;原句複數受詞與分配對象的緊縮關係仍容許不同分析,正文選擇不排除其他有據理解。正文沒有現代軍事緩衝區、地圖或新的每人份額。西宏地、希實本王地兩個地名詞都保留,按同位關係理解,不造第三個王或刪掉重複;巴珊王噩另列。詞條的其他義項及阿摩司書所連註完整閱讀,不拿美貌或頭側義代替本處地理義;BDB所印86與OSHB節錄81的統計差異不改寫,亦不是經文人口數。 14. 第23節子孫如星的比喻不化成實數;第24節「呢啲子孫」回指上一節同一群祖先的後裔,沒有再多加一代;他們取得地、迦南居民被制服、各王各族被交在手中,施受不倒轉。「任佢哋處置」保留取得者支配的關係,不由譯者另下每次行動的道德判語。第25節城、肥土、美物房屋、鑿好蓄水池、葡萄橄欖及果樹,還有吃飽肥壯享恩惠,均為實際生活豐盛,不全數靈意化。 15. 第26節律法拋在背後與殺勸戒先知均保留;先知使人回轉是其勸告目的,不保證已成功。第27至28節壓迫、苦中呼求、天上垂聽、拯救者救援、安寧後再犯及多次拯救是反覆歷史,不硬譯成給現在每次政治求救的同一結果保證。拯救者為複數,未補任何具名士師。第27節明說由呢啲拯救者救人,讓賜下拯救者的上帝與實際施行拯救的人在完整句中分清;這不否定上帝是最終拯救者,也不將原文複數拯救者縮為一人。 16. 第29節回到律法以重新遵行表達;人行典章得存活為一般嵌入句,不造新發言者或另立一套現代救恩論。「擰轉膊頭抗拒、硬住條頸」保留膊頭/頸的抗拒形象,沒有另加身體動作的具體方向或新人物。第30節多年容忍、藉靈透過先知勸戒、不聽而被交各地民族,與第31節沒有滅絕/離棄並不相同,否定範圍不得混掉。 17. 第32節從歷史佢哋轉到我哋,列王、官員、祭司、先知、祖先及全體百姓,從亞述列王直到今日,求苦難不要被看小;第34節的實際較短名單沒有先知,不為齊整而補入。第33節上帝公義信實與我哋作惡形成明確承認,不將責任全推給外人。第35節國、恩惠及寬闊肥地背景下仍不事奉不回轉,源文的三重處境都在。 18. 第36節今日在賜祖先之地做奴僕的雙重驚訝,以及第37節出產歸列王、因我哋罪受管轄、身體和牲畜被任意支配及極大困苦,均保留;不新增稅率、君王姓名、奴隸賣價或反叛命令。第37節「我哋嘅身體」一詞,UXLC與MAM當前正文的輔音、holam元音及末尾yod寫法相同,重音標記位置有別;MAM註所引qamats元音及缺少末尾yod的形式,是其他見證或版本的記錄,不是MAM當前正文採讀。當下活人的身體是所指,不構成死屍場景。 19. 專名已按本章有限官方字頭核對;兩次巴尼保留在各自位置,不合併為一人。第17節官方載體有埃及的明示,原生正文仍採反叛的讀法;第24節重複迦南人是指涉明示,不新增原文民族位置;第32節載體重複神的稱呼也不新增原文神名。完整原文的K/Q、重音、拼寫、XML註碼與尾隨希伯來字分開處理;MAM引用其他編者及抄本見證,不表示本譯親看過那些古卷。 20. 第38節承接認罪禱告與困苦,群體作出書面約定,不是上帝作第一人稱的新應許,也不是王新頒稅令。這是原生第10章1節的完整內容,書寫、蓋印及官員、利未人、祭司的責任均保留;不加現代簽名、公證、印章數量或法律效期。 ## 資料來源與使用說明 本章由希伯來原文翻譯,38個讀者位置對應原生第9章全部37節及原生第10章1節,沒有新增或遺漏原生單元。原生第10章1節完整接作本章第38節,下一讀者章從原生第10章2節開始;原生編號與讀者編號在對照表分開保存。官方頁開頭的編輯標題不當經文。 主譯在完成自己的原文及詞義判斷後,親讀本章38個有限位置、120項來源字頭表記及23列數量角色,連同適用註釋字頭、重複、空值與來源例外。來源字頭陣列按類別分組,不當作原文詞序或人物身份表。所有本章工作專名與適用官方字頭相符,沒有為配合載體而改變原文分支。兩段四分之一日保持分列,不推算時數;二十四日、四十年與多年各依原文,萬物、百姓等字內數字命中不當作額外實數,天、名字及手等詞內命中不當作重量或時間單位。 原文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6、build 27.7,並核對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plus及simple。UXLC唔係WLC;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頁轉錄。Simple係同一版本經plus整理而成嘅未完成衍生形式,唔當作另一份獨立抄本。正文所需嘅寫法、讀法、註記同分段按完整原文處理,唔將兩種讀法串成兩次事件。 UXLC來源標示為「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 UXLC2.6(27.7), Tanach.us Inc., West Redding, CT, USA, Oct2026」。其告示容許所有格式嘅聖經希伯來正文自由閱覽及複製,唔等於宣告公有領域;其他檔案、網站外觀同字體另有權利限制。本稿唔附載呢啲原始檔案。來源內列版本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build標示10月18日06:43;保存嘅HTTP Date為10月18日15:40:40 GMT,Last-Modified為同日11:22:21 GMT。呢啲資料照錄,唔將早於版本標示嘅HTTP日期解釋成另一個新版本。 MAM採用固定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來源為 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 。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以及提供主要技術協助嘅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署名資料見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其語料、校注及明確涵蓋嘅產物/生成文件適用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授權連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義務;程式同字體另有條款,唔把整個資料包當成同一授權。2026年10月24日03:30:46–03:30:55 UTC及03:30:55–03:31:05 UTC係連接器取得資料嘅開始至返回時段,唔係HTTP回應日期。固定來源嘅有限章節及相關資料保持原字節,本粵語正文、譯註同節次整理係另行製作;呢項說明唔預先裁定獨立譯文喺法律上必然屬於邊一類衍生作品。 有限現代對照資料包括RCUV1官方頁 https://rcuv.hkbs.org.hk/RCUV1/NEH/9/ ,以及Project Gutenberg電子書8016《The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 Book 16: Nehemiah》(https://www.gutenberg.org/cache/epub/8016/pg8016-images.html)。後者係KJV載體,唔冒充和合本或和修版。另一路CUV資料因先前HTTP 403未能核實,唔當作經節不存在。本譯稿只使用獨立驗收嘅有限字頭、數量及內容位置資料,冇引用現代譯本完整正文、註釋或編輯標題。RCUV完整現代內容未獲本項目確認可自由再發布。 RCUV本章保存回應嘅HTTP Date係2026年10月24日10:36:30 GMT;10:36:26.274894至10:36:31.238667 UTC係取得開始至返回時段,唔係另一個HTTP日期。PG頁面印列初發日期為2005年4月1日、更新日期為2020年12月26日;本章有限位置來自已保存載體嘅有限擷取,唔冒稱重新取得或重新核讀整個載體。完整頁首及附加授權頁尾嘅權利控制沿用先前已驗收、字節未變嘅記錄。主譯親讀呢啲有限控制,唔冒稱親讀原始現代全文或今次重新核讀整個頁首頁尾。PG標示David Widger、Derek Andrew於1992年1月嘅文字及Bryan Taylor於2002年11月嘅工作。其商標、格式、告示、授權保留及所在地法律等條件仍然適用(https://www.gutenberg.org/license);冇據此保證確切歷史印本、全球任何地區都可自由使用,或已完成發布所需嘅權利核實。 第21、22節的有界詞義參考為UBS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v0.9.4 English JSON(由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匯出),固定來源 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JSON/UBSHebrewDic-v0.9.4-en.JSON 。親讀完整בצק與פֵּאָה詞條,包括全部義項與註記:作者分別為Enio R. Mueller(Version5,詞義日期2015年9月28日)及Reinier de Blois(Version5,詞義日期2009年12月4日)。連同United Bible Societies署名,按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保留來源、授權、修改說明及適用相同方式分享義務。原有2023希伯來資料告示及2026根目錄告示各自保留,不與詞義日期、固定版本或取得日期混為一談;並非重新核實遠端最新版。本稿自寫釋義及選詞,沒有附載原始詞條。歷史BDB參考為p130 בצק動詞及p802 פֵּאָה名詞完整條目與頁碼影像,採1906作品、1939印次、2008掃描的既存有限擷取,不是現代增訂版。OSHB節錄與命名空間支援按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署名及CC BY4.0條件處理;BDB與OSHB的統計差異不改寫成經文數量。未取得的外部參考不當成已讀證據,亦不保證全球發布權利。 《尼希米記》13章已完成全卷最後覆核,範圍包括專名、度量衡、跨章指涉、自然粵語、譯註、逐節對準,以及本卷實際使用來源、署名、版本同適用權利條件的核對。全卷有405個原文翻譯單元,按通行節號保留406個讀者地址,其中7:68只係明示編輯提示,唔係新增經文。原文敏感例外、合理歧義、單位近似同各來源的適用權利限制仍保留,呢次覆核唔係全球使用權利保證。完成狀態只適用本卷文字同檔案,唔代表其他書卷完成,亦唔代表網站已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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