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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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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參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同其餘我哋嘅敵人,聽到我已經建好城牆,牆上再冇缺口。不過,直到嗰陣,我仲未喺城門口裝上門扇。

敵人陰謀阻撓重建

1

參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和我們其餘的敵人聽說我已修完城牆,沒有留下任何缺口——那時我還沒有為城門安上門扇——

2

參巴拉同基善派人嚟對我講:「嚟啦,我哋去阿挪平原嘅村落一齊見面。」但佢哋其實打算害我。

2

參巴拉和基善就派人告訴我說:「來,我們在阿挪平原的一個村莊見面吧。」其實他們想要害我。

3

我派使者覆佢哋:「我做緊一項大工程,唔能夠落去。點可以因為我放低工程、落去見你哋,就令工程停頓呢?」

3

我派使者回覆他們說:「我正在做一件大工程,不能下去見你們。我怎能停止工作下去見你們呢?」

4

佢哋四次派人嚟講同樣嘅話,我都照樣回答佢哋。

4

他們四次派人來告訴我,每次我都這樣拒絕了。

5

第五次,參巴拉再派佢嘅隨從嚟講同樣嘅話,隨從手上攞住一封冇封口嘅信。

5

參巴拉第五次派人送來一封未封口的信,

6

信上寫住:「列國之間都傳緊,迦施慕亦噉講,話你同猶太人打算反叛,所以你先至建造城牆。照呢啲傳聞,你要做佢哋嘅王。

6

上面寫著:「各國都在謠傳,基善也說,你和猶太人計劃謀反,因而才修建城牆,據說你要做他們的王。

7

你又安排先知喺耶路撒冷為你宣告:『猶大有王喇!』呢啲傳聞會傳到而家掌權嘅王耳中。嚟啦,我哋一齊商量吓。」

7

你還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著你宣講說,『猶大有王了。』如今王必聽到這些傳聞。所以你還是來與我們一同商議吧。」

8

我派人覆參巴拉:「你講嘅呢啲事根本冇發生過,都係你自己作出嚟嘅。」

8

我就派人答覆他說:「你所說的並非事實,是你心裡捏造的。」

9

佢哋全部都想嚇我哋,話:「佢哋雙手會冇力做嘢,工程就做唔成。」我就向上帝祈求:「而家求你使我雙手有力!」

9

因為他們想恐嚇我們,以為我們會嚇得手發軟,無法完成工程。但上帝啊,求你使我的手有力量!

10

我去咗示瑪雅屋企。佢係第來雅個仔、米希大別個孫,嗰陣佢困喺屋裏。佢對我講:「我哋去上帝嘅殿,喺殿堂裏面會合,閂埋殿堂啲門啦。有人嚟殺你,夜晚會嚟殺你!」

10

我到米希達別的孫子、第來雅的兒子示瑪雅的家中,那時他正閉門不出。他對我說:「我們在上帝的殿裡會面,要關上殿門,因為他們要來殺你,要在夜間殺你。」

11

我話:「我噉嘅人,點可以逃走?好似我噉嘅人,有邊個入咗殿堂仲能夠保住條命?我唔入去!」

11

但我回答說:「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逃跑?豈能進入殿裡保命?我決不進去。」

12

我察覺,上帝根本冇差示瑪雅嚟;佢對我講嗰番預言,係因為多比雅同參巴拉僱用咗佢。

12

我察覺上帝並沒有差派他,他是被多比雅和參巴拉收買才說預言攻擊我的。

13

佢哋僱用佢,就係要嚇我,等我照佢嘅話去做,犯下罪;噉佢哋就有把柄敗壞我嘅名聲,羞辱我。

13

他們收買他是為了恐嚇我,使我依從他去犯罪,好毀壞我的名聲來羞辱我。

14

我嘅上帝啊,求你按多比雅同參巴拉做過嘅呢啲事記念佢哋,亦記念女先知挪亞底,同其餘嗰啲嚇我嘅先知。

14

我的上帝啊,多比雅、參巴拉、女先知挪亞底及其他先知企圖恐嚇我,求你記住他們。

15

城牆喺以祿月二十五日完工,總共用咗五十二日。

工程竣工

15

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竣工,前後用了五十二天。*

16

我哋所有嘅敵人聽到消息,周圍嘅各族亦睇到工程做成,佢哋對自己嘅信心都大受打擊;佢哋知道,呢項工程係靠我哋嘅上帝完成嘅。

16

我們的敵人和周圍各國聽說後,都感到懼怕和氣餒,因為他們知道這工作是在上帝的幫助下完成的。

17

嗰段日子,猶大嘅貴族亦經常寫信畀多比雅,多比雅亦有信寄返畀佢哋。

17

在那些日子,多比雅和猶大貴族之間多有書信來往。

18

原來猶大有好多人向多比雅起咗誓,因為多比雅係亞拉個仔示迦尼嘅女婿,而多比雅個仔約哈難又娶咗比利迦個仔米書蘭嘅女。

18

在猶大有很多人與多比雅結盟,因為他是亞拉的兒子示迦尼的女婿,他兒子約哈難又娶了比利迦的兒子米書蘭的女兒為妻。

19

呢啲同多比雅來往嘅人,又喺我面前講多比雅嘅好話,亦將我講嘅話傳畀多比雅。多比雅就寄信嚟嚇我。

19

他們常告訴我有關多比雅的善行,並把我的話告訴他。多比雅不斷寫信恐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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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第6章譯註 1. 第1節完成的是牆體、沒有缺口,並不包括已裝好所有門扇。直到當時「仲未」的時間及否定仍在。本章第一人稱沿用尼希米;敵人所聽到的消息與敘述者補充的未裝門情況分清。 2. 第2節 בַּכְּפִירִים 暫按村落的複數理解;也有作某個地點名稱的可能。本稿未命名一條原文未交代的村,也沒有指定行害方法。第2節寄邀請的是參巴拉和基善,不把第1節所有敵人都加成寄件人。第3節「落去」保留下降的方向及因離開而停工的反問,不縮成單純「我很忙」。 3. 第4節四次,接第5節第五次,沒有另外加一個不計算的第一次。「冇封口嘅信」表達開放、未封閉的信,不指定現代信封、卷軸形制、誰曾拆封或特定傳閱名單。 4. 第6至7節都是信內指控,不是尼希米承認反叛或自立為王。第6節原文名字形為 גַשְׁמוּ,暫以迦施慕表記;第1至2節 גֶשֶׁם 暫以基善表記。這可能是同一名字的不同形式,不據此製造兩個已確定不同的人,亦不默刪實際字形差異。本稿已核對獨立驗收嘅和修有限字頭:和修主文第6節用「基善」,註釋另列「迦施慕」。正文仍保留原文實際 גַשְׁמוּ 形式,以註釋所存「迦施慕」表記,作明示嘅來源敏感名稱例外,唔由現代主文字頭決定兩種原文形式必然完全同一。 5. 第7節先知宣告亦屬指控;「而家掌權嘅王」補明與所指控要做王的尼希米不同,是前文朝廷的在位統治者,沒有補國名、王名或第二位已證實的猶大王。末尾仍是對手邀請商議。第8節明說覆參巴拉,以免長引語後「佢」混到信中其餘人物;「你自己作出嚟」表達原文從自己心裡捏造的意思,沒有把心的身體意象直接說出來,也不是否定曾有傳言,而是否定所指控的事情確曾發生。 6. 第9節前半敵人企圖使建造者雙手乏力、工程不成,後半求自己雙手有力,保留「手」的呼應及不完成的否定。原文後半有第二人稱命令語式,未在當節另寫上帝的稱呼;「我就向上帝祈求」按全段第一人稱禱告模式補明轉場,不冒稱另有寫出的呼格,也沒有加入眾人一同禱告。 7. 第10節示瑪雅是第來雅之子、米希大別之孫,兩代關係分清。עָצוּר 表示受限制、被關住的狀態,原因和施加者未說明;正文按到他家中的場景表為「困喺屋裏」,沒有加監獄、病因或假裝疾病。殿堂指 הֵיכָל,本稿沒有指定為至聖所;關門、夜間來殺人的說法都在示瑪雅提議之內,沒有報道殺手確已到場。兩次「殺你」的強調保留。 8. 第11節第二個反問的 וָחָי 有進入仍可存活、或進去保命等理解。正文暫採入殿之後能否保住生命的表達,未補明尼希米不是祭司、某條法規或必受死刑的判決,也沒有說他實際已逃入殿中。拒絕「我唔入去」仍是明確否定。 9. 第12節上帝沒有差遣示瑪雅,與多比雅、參巴拉僱用他是兩個不同施事。正文把講預言與受僱的因果聯起,未額外指定酬金或把受僱者改成兩個敵人之一。第13節害怕、照辦、犯罪、敗壞名聲、羞辱是敵人的目的鏈,不是敘述尼希米已經犯罪;「佢哋僱用佢」明示前文已確定的僱用者與受僱者。「把柄」表達讓對手用來羞辱的理由,不新增某件已被查獲的證物。 10. 第14節直接向上帝求記念,沒有補指定刑罰。原文 כְּמַעֲשָׂיו 是單數「他的作為」,在並列多比雅、參巴拉後,正文暫按分配到所指人物的上下文表達為「佢哋做過嘅呢啲事」,不是把來源字形改成複數。挪亞底的女先知身份明說;其餘先知與對尼希米的恐嚇也保留。 11. 第15節以祿月二十五日是曆日,五十二日是工期,沒有轉成猜測的公曆日期或某個在位年份。MAM D欄的節號及 סדר 是標籤,不另翻成敘事。 12. 第16節實際所存 וַיִּרְאוּ 為看見,沒有默改為「害怕」的另一字形。正文補明看見工程完成,是承接前節的對象。「對自己嘅信心大受打擊」暫按「在自己眼中大大下降」的內在評價/信心理解;沒有把跌倒當身體倒地或敬拜,也沒有直接說出眼睛的身體意象。知道這項工作出於上帝的認知仍在,不表示工人完全沒有出力。 13. 第17節來往信件的兩個方向與雙方身份分清。第18節誓約對象為多比雅;兩個婚姻關係是多比雅為示迦尼之婿,以及多比雅之子約哈難娶米書蘭之女。正文保留誓約關係及婚姻背景的因由,「向多比雅起咗誓」按原文仍有誓約約束的人理解,不將所有猶大人都列作盟誓者,不改造成父子關係,也未指定正式婚書內容。 14. 第19節「同多比雅來往嘅人」承接前段貴族與有誓約關係者的交往,不無據擴為全城居民。說多比雅的好話、把尼希米的話傳給多比雅、再由多比雅寄信恐嚇,三個方向分清;這不是尼希米替傳話者的讚譽作全部事實擔保。 15. 原文實際差異與文件限制:本章沒有K/Q對;第11節 UXLC יָבוֹא 與MAM יָבֹא 屬拼寫差別,不改人稱。第7節MAM所選 כַּדְּבָרִ֖ים 的實際重音符為tipeha,註文卻用自己的重音標籤描述,兩者分開記錄,未替註文改字。第19節UXLC的 x=t 是轉錄不確定的註碼,不是希伯來正文;MAM記錄shewa/hataf的疑問及編者觀察,本次沒有親看抄本影像,不把所引觀察當自己的古卷檢查。第4、7節後UXLC的setumah與MAM後續petuhah有別;13、15節後分段及章末差異保留,不把重複的simple欄位和marker當成多次分段。第17節legarmeih及第15節標籤均不增加一個說出的字或事件。 ## 資料來源與使用說明 本章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正文採通行讀者版第6章1至19節;已核實嘅有限內容位置對照將原生6:1至19逐節對應RCUV及Project Gutenberg各自嘅第6章1至19節,唔只因節號一樣而推定相同,亦唔表示逐字相同。本章冇接入第7、8章正文。人名、地名同族群字形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嘅有限字頭,唔由現代字頭決定原文讀法或語義。第10節及相關譯註統一為「第來雅」、「米希大別」;第6節「迦施慕」保留來源敏感例外,詳註4。上帝同上主繼續按原文稱呼區分。 本章冇寫法與讀法嘅K/Q對;第11節拼寫、第7節註文同實際重音標記、第19節轉錄疑問,以及各分段資料按完整原文處理。第9節禱告轉場、14節作為所指同16節信心表達嘅選擇已分別交代,唔由現代載體額外明示嘅名字倒推原文另有一字。四次同第五次分開;以祿月二十五日係曆日,五十二日係工期,唔猜測公曆日期。有限數量表亦含字內或多義詞候選,唔將所有命中當作新數量或物理單位。 原文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6、build 27.7,並核對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plus及simple。UXLC唔係WLC;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頁轉錄。Simple係同一版本經plus整理而成嘅未完成衍生形式,唔當作另一份獨立抄本。正文所需嘅寫法、讀法、註記同分段按完整原文處理,唔將兩種讀法串成兩次事件。 UXLC來源標示為「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 UXLC2.6(27.7), Tanach.us Inc., West Redding, CT, USA, Oct2026」。其告示容許所有格式嘅聖經希伯來正文自由閱覽及複製,唔等於宣告公有領域;其他檔案、網站外觀同字體另有權利限制。本稿唔附載呢啲原始檔案。來源內列版本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build標示10月18日06:43;保存嘅HTTP Date為10月18日15:40:40 GMT,Last-Modified為同日11:22:21 GMT。呢啲資料照錄,唔將早於版本標示嘅HTTP日期解釋成另一個新版本。 MAM採用固定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來源為 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 。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以及提供主要技術協助嘅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署名資料見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其語料、校注及明確涵蓋嘅產物/生成文件適用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授權連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義務;程式同字體另有條款,唔把整個資料包當成同一授權。2026年10月24日03:30:46–03:30:55 UTC及03:30:55–03:31:05 UTC係連接器取得資料嘅開始至返回時段,唔係HTTP回應日期。固定來源嘅有限章節及相關資料保持原字節,本粵語正文、譯註同節次整理係另行製作;呢項說明唔預先裁定獨立譯文喺法律上必然屬於邊一類衍生作品。 有限現代對照資料包括RCUV1官方頁 https://rcuv.hkbs.org.hk/RCUV1/NEH/6/ ,以及Project Gutenberg電子書8016《The Bible, King James version, Book 16: Nehemiah》(https://www.gutenberg.org/cache/epub/8016/pg8016-images.html)。後者係KJV載體,唔冒充和合本或和修版。另一路CUV資料因先前HTTP 403未能核實,唔當作經節不存在,亦冇改用PG冒稱該來源。本譯稿只使用獨立驗收嘅有限字頭、數量及內容位置資料,冇引用現代譯本完整正文、註釋或編輯標題。RCUV嘅完整現代內容未獲本項目確認可自由再發布。本章有限主文字頭分別有RCUV三十七項同PG三十六項;RCUV三十二個斜體名稱標示、四個非斜體神聖稱呼同一個非斜體月份名稱分開計算。「阿拉伯人」、「猶太人」末尾嘅「人」唔係斜體。第6節兩個註釋字頭同三項載體明示例外另行記錄,唔當作額外原文字詞。 RCUV本章保存回應嘅HTTP Date係2026年10月24日08:59:36 GMT;08:59:31.472528至08:59:37.239904 UTC係取得開始至返回時段,唔係另一個HTTP日期。PG頁面印列初發日期為2005年4月1日、更新日期為2020年12月26日;沿用嘅保存回應記錄列HTTP Date為2026年10月24日06:50:25 GMT,Last-Modified為10月4日08:17:31 GMT,唔冒稱本章重新取得整個載體。PG第6章有限正文位置來自本次對已保存資料嘅有限擷取;完整頁首及附加授權頁尾嘅權利控制則沿用先前已驗收、字節未變嘅記錄。翻譯者親讀呢啲有限控制,唔冒稱本次親讀原始現代全文或重新核讀整個頁首頁尾。PG標示David Widger、Derek Andrew於1992年1月嘅文字及Bryan Taylor於2002年11月嘅工作。其商標、格式、告示、授權保留及所在地法律等條件仍然適用(https://www.gutenberg.org/license);冇據此保證確切歷史印本、全球任何地區都可自由使用,或已完成發布所需嘅權利核實。 《尼希米記》13章已完成全卷最後覆核,範圍包括專名、度量衡、跨章指涉、自然粵語、譯註、逐節對準,以及本卷實際使用來源、署名、版本同適用權利條件的核對。全卷有405個原文翻譯單元,按通行節號保留406個讀者地址,其中7:68只係明示編輯提示,唔係新增經文。原文敏感例外、合理歧義、單位近似同各來源的適用權利限制仍保留,呢次覆核唔係全球使用權利保證。完成狀態只適用本卷文字同檔案,唔代表其他書卷完成,亦唔代表網站已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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