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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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羅波安去咗示劍,因為以色列眾人都嚟到示劍,要立佢做王。
北方支派背叛羅波安
1羅波安前往示劍,因為以色列人都去了那裡,要立他為王。
2尼八個仔耶羅波安收到消息嗰陣,仲喺埃及。佢之前為咗逃避所羅門王,逃咗去嗰度;耶羅波安當時住喺埃及。
2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曾為了躲避所羅門王而逃往埃及,並一直住在那裡。他聽到消息便從埃及返回以色列。
3以色列人派人去召佢返嚟。耶羅波安同以色列全體會眾嚟到,對羅波安講:
3以色列人派人去請他,他就和以色列會眾去見羅波安,說:
4「你阿爸令我哋負嘅軛好難承受。依家請你減輕你阿爸要我哋做嘅苦工,同埋佢加喺我哋身上嘅重軛,我哋就服侍你。」
4「你父親使我們負擔沉重,求你減輕我們的勞役和負擔吧,我們一定服侍你。」
5羅波安對佢哋講:「你哋先返去,三日後再嚟見我。」人民就離開咗。
5羅波安對他們說:「你們先回去,三天之後再來見我。」眾人就離開了。
6羅波安王同嗰班長老商量。佢阿爸所羅門在生嗰陣,呢班長老曾經喺所羅門面前侍候。羅波安問佢哋:「你哋認為,我應該點答呢班人民?」
6羅波安王去徵詢曾服侍他父親所羅門的老臣的意見,說:「你們認為我該怎樣回覆這些民眾?」
7佢哋答佢:「如果你今日肯做呢班人民嘅僕人,服侍佢哋,回應佢哋,對佢哋講好說話,佢哋就會一直做你嘅僕人。」
7他們回稟說:「現今王若像僕人一樣服侍民眾,對他們好言相待,他們會永遠做王的僕人。」
8但係羅波安唔採納長老畀佢嘅意見,反而同嗰班同佢一齊長大、喺佢面前侍候嘅後生人商量。
8羅波安卻沒有採納老臣的意見。他又去徵詢那些和他一起長大的青年臣僚的意見,
9佢問佢哋:「呢班人民對我講:『請你減輕你阿爸加喺我哋身上嘅軛。』你哋有乜意見?我哋應該點答佢哋?」
9說:「民眾求我減輕我父親加給他們的重擔。你們認為我該怎樣回覆他們?」
10嗰班同佢一齊長大嘅後生人話:「你要噉答呢班人民。佢哋對你講:『你阿爸加重咗我哋嘅軛,請你減輕我哋嘅負擔。』你就對佢哋講:『我隻尾指比我阿爸條腰仲粗!
10他們說:「民眾說你父親使他們負擔沉重,請求你減輕他們的負擔。你可以這樣回覆他們,『我的小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
11依家,我阿爸將重軛加喺你哋身上,我會令你哋嘅軛更加重。我阿爸用鞭管教你哋,我會用蠍子鞭管教你哋。』」
11我父親使你們負重擔,我要使你們負更重的擔子;我父親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鞭打你們。』」
12到咗第三日,耶羅波安同所有人民都嚟見羅波安,照住王講嘅:「第三日再嚟見我。」
12過了三天,耶羅波安和民眾遵照羅波安王的話來見他。
13-14王沒有採納老臣的建議,而是照青年臣僚的建議,疾言厲色地對他們說:「我父親使你們負重擔,我要使你們負更重的擔子!我父親用鞭子打你們,我要用刺鞭打你們!」
14佢照住後生人嘅意見,對人民講:「我阿爸加重咗你哋嘅軛,我會令你哋嘅軛更加重。我阿爸用鞭管教你哋,我會用蠍子鞭管教你哋。」
15王冇聽人民嘅話,因為事態噉樣發展係出於上主,為要實現上主透過示羅人亞希雅向尼八個仔耶羅波安講過嘅話。
15王不聽民眾的請求。這事出於耶和華,為要應驗祂藉示羅人亞希雅先知對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說的話。
16以色列眾人見王唔聽佢哋嘅話,就答王:「我哋同大衞有乜份?我哋喺耶西個仔嗰度冇產業!以色列人啊,各自返你哋嘅帳幕去啦!大衞啊,依家你自己照顧你自己嘅家啦!」於是以色列人各自返咗自己嘅帳幕。
16以色列人見王不聽他們的請求,就說:「我們與大衛有何相干?我們與耶西的兒子沒有關係!以色列人啊,各自回家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人各自回家了。
17至於住喺猶大各城嘅以色列人,羅波安仍然做佢哋嘅王。
18羅波安王派咗主管勞役嘅亞多蘭出去,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掟佢,將佢掟死。羅波安王使盡力氣登上戰車,逃返耶路撒冷。
18羅波安王派勞役總管亞多蘭去以色列人那裡,以色列人卻用石頭打死了他,羅波安王連忙上車逃回耶路撒冷。
20以色列眾人聽到耶羅波安返咗嚟,就派人召佢到會眾嗰度,立佢做全以色列嘅王。除咗猶大一個支派之外,冇人跟隨大衞家。
20以色列人聽說耶羅波安回來了,就請他到會眾面前,擁立他做以色列人的王。只有猶大支派仍然效忠大衛家。
21羅波安返到耶路撒冷,召集咗猶大全家同便雅憫支派,共十八萬名精選嘅戰士,準備同以色列家作戰,要將王權奪返畀所羅門個仔羅波安。
21羅波安回到耶路撒冷,從猶大和便雅憫支派召集了十八萬精兵,要攻打以色列人,收復全國。
23「你去對所羅門個仔、猶大王羅波安,同猶大、便雅憫全家,以及其餘嘅人民講:
23「你去告訴所羅門的兒子猶大王羅波安和猶大、便雅憫支派的人以及其他民眾,
24『上主噉講:你哋唔好上去,唔好同你哋嘅弟兄以色列人打仗。各人返自己屋企去啦,因為呢件事係出於我。』」佢哋聽從上主嘅話,照上主所講嘅返咗去。
24耶和華這樣說,『你們不要上去與以色列弟兄交戰,都回家吧!今日的景況是出於我的旨意。』」眾人聽從了耶和華的話,各自回家去了。
25耶羅波安修築咗以法蓮山區嘅示劍城,住咗喺嗰度。佢由嗰度出去,又修築咗毘努伊勒城。
耶羅波安背棄上帝
25耶羅波安在以法蓮山區修建示劍城,住在那裡。他後來又去修建毗努伊勒。
27如果呢班人民上耶路撒冷,喺上主嘅殿獻祭,佢哋嘅心就會返到佢哋嘅主、猶大王羅波安嗰邊。佢哋會殺咗我,再歸返猶大王羅波安。」
27若百姓去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的殿獻祭,他們的心必重新歸向他們的主猶大王羅波安。他們會殺了我,然後投奔猶大王羅波安。」
28王同人商量之後,造咗兩隻金牛犢,對人民講:「你哋上耶路撒冷太辛苦喇!以色列人啊,睇吓,呢啲就係帶你哋出埃及地嘅神!」
28他徵詢臣僚的意見後,就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對民眾說:「以色列人啊,你們上耶路撒冷敬拜太麻煩了。這兩個金牛犢就是帶你們出埃及的神明。」
30呢件事成咗罪,人民一直行到但,去到其中一隻牛犢面前。
30這使民眾陷入罪中,因為他們開始到但去拜金牛犢。
31佢又建咗邱壇嘅廟宇,喺人民當中揀人做祭司;呢啲人唔係利未嘅後人。
31耶羅波安又在高崗上修建神廟,任命各種人做祭司,他們並非利未人。
32耶羅波安定咗八月十五日做節期,好似猶大嘅節期噉。佢上到祭壇嗰度;佢喺伯特利噉做,要向自己造嘅牛犢獻祭。佢又喺伯特利安排咗祭司;呢啲祭司喺耶羅波安建嘅邱壇供職。
32耶羅波安規定每年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好像猶大的節期一樣。他自己在伯特利的祭壇上向金牛犢獻祭,又在伯特利為他修建的神廟設立祭司。
33八月十五日,佢上到自己喺伯特利建嘅祭壇嗰度。呢個月份係佢自己心裏定出嚟嘅。佢為以色列人設立節期,又上到祭壇嗰度燒祭品。
33在八月十五日,就是他私自為以色列人定為節期的日子,他在伯特利自己修建的祭壇上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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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耶羅波安仲喺埃及(12:1–3)
第2節最後嘅希伯來動詞係住下、居留,唔係返國。正文保留耶羅波安當時住喺埃及,唔因為下一節佢出現喺會眾當中,就把呢個動詞改成返到以色列。第3節嘅派人者冇明寫名字,正文按會眾語境補明以色列人;經文冇逐段交代路程,亦冇話召佢嘅人係羅波安。第20節則確實用返嚟嘅動詞,兩處唔混為同一字。
### 2.重軛、服侍同兩班顧問(12:4–9、12–14)
軛本來係套喺役畜身上、用嚟拉重物嘅器具,呢度用嚟講人民承受嘅重擔。人民要求減輕苦工同重軛,唔只係降低一項金錢稅款,亦唔係要求完全取消一切工作。佢哋承諾,如果負擔減輕,就服侍新王。
長老嘅建議將關係倒轉:王今日先做人民嘅僕人,實際服侍佢哋,回應佢哋、講好說話,人民先會長久做佢嘅僕人。唔可以只留下討好說話,刪去王服侍人民呢個條件。後生人係同羅波安一齊長大、而家侍候佢嗰班人,唔係話佢哋仲係小朋友。第5節嘅三日安排,由第12節明講嘅第三日返嚟承接,唔用現代七十二小時計法另加一日。
### 3.尾指、腰同蠍子鞭(12:10–11、14)
第10節嘅「我嘅小」省略咗所指嘅身體部分;完整歷史詞典詞條將呢處理解為小指,正文用香港常講嘅尾指。原句冇明寫指頭呢個名詞;正文冇加其他身體部位嘅解讀。尾指比父親條腰仲粗,係後生顧問叫王講嘅誇大威嚇,唔係敘事者量度過兩個人嘅身形,亦唔改成冇身體意象嘅權力口號。
「蠍子鞭」原文只寫蠍子。已查讀嘅完整歷史詞條將本章兩處解作有尖刺、會螫人般嘅鞭,正文按呢個比喻用法表達。呢個譯法唔等於已經證實某種古代刑具嘅材料、結構或者出土樣式,亦唔係話王要放出一群真蠍子。兩種鞭都係威嚇中嘅懲戒,唔只係和善教導。第14節記王實際講出重軛同鞭打嘅威脅,冇再講尾指嗰句;正文唔將第10節嘅話搬入第14節。
### 4.上主嘅話同人民嘅離開(12:15–17)
第15節係敘事者解釋事情嘅轉折出於上主,為要實現透過亞希雅向耶羅波安講過嘅話。呢個說明唔係羅波安自己講嘅藉口,亦冇明寫上主令佢失聰或者稱讚佢嘅嚴厲。
第16節提大衞、耶西個仔同大衞嘅家,都係離開大衞王朝嘅政治宣告,唔係話已死嘅大衞本人企喺現場。帳幕保留人民各自離去嘅形象;照顧自己嘅家,係叫王朝自己顧自己,唔係命令拆毀一間屋。第17節仍稱住喺猶大各城嘅居民為以色列人,唔因為王國分裂,就抹去呢個稱呼。
### 5.亞多蘭之死、猶大同便雅憫(12:18–24)
亞多蘭係主管勞役嘅官員;被石頭掟死嘅係佢,登上戰車逃走嘅係羅波安。原文形容王用力、竭力登車,正文冇加上差啲被殺、守衞救走或者談判失敗嘅情節。「直到今日」係敘事者嘅時點,唔係本譯文製作嘅日期。
第20節寫只有猶大一個支派跟隨大衞家;下一節又明寫羅波安召集猶大同便雅憫。正文兩處都保留,唔把一個支派改成兩個,亦唔刪便雅憫嚟調和。十八萬人係準備出戰嘅數目,唔等於已經打過呢場仗。示瑪雅傳達嘅話同時禁止上去同作戰,叫各人返屋企;人民後來照吩咐返去,唔係繼續進攻。
### 6.築城同心裏嘅推算(12:25–27)
示劍喺第1節已經係聚會地點,第25節修築示劍唔係話耶羅波安由零開始創立一個從來冇人住嘅地方。原文冇描述具體城牆式樣。佢住喺示劍,之後出去修築毘努伊勒;本節冇另外話佢搬咗去毘努伊勒居住。
第26–27節係耶羅波安心裏嘅推算:如果人民去耶路撒冷獻祭,就會轉心、殺佢、再歸附羅波安。呢啲仍然係佢預想嘅後果,唔係敘事者話所有事情已經發生。兩次歸返分別涉及人心同歸附,正文唔將佢哋縮成一個動作。
### 7.兩隻金牛犢同複數嘅神(12:28–29)
王造咗兩隻金牛犢,分別安放喺伯特利同但。第28節向人民講嘅帶出埃及動詞係複數;正文用「呢啲……神」,保留呢個複數,唔靜靜改成一位神。經文喺呢度冇解釋牛犢究竟被視為神本身、神像或者神嘅座位,正文唔加入一套確定嘅祭祀史理論。
上耶路撒冷太辛苦,係王勸人民唔使繼續上去嘅說話,唔係譯者計過路程、費用或者旅行風險後嘅結論。
### 8.只寫其中一隻同但(12:30)
希伯來句子簡短,講人民去到其中一隻面前,一直到但。正文重組成完整粵語句,仍然只寫呢一隻牛犢同但,唔自行加一趟伯特利行程,亦唔寫成人民抬住牛犢遊行。去到牛犢面前喺呢段祭祀敘事中有敬拜背景,但原句冇另外寫敬拜動詞。
### 9.邱壇廟宇同非利未祭司(12:31–32)
第31節嘅廟宇一詞用單數,後面邱壇用複數,未足以數出總共建咗幾多座廟。正文唔加一間、兩間或者每座城都有一間。「喺人民當中」所譯嘅詞組,喺已查讀嘅完整歷史詞條中有從整體人民裏面取人嘅用法,亦明列本節同13:33;唔應因此斷定呢啲人係最低階層、最差或者最卑賤嘅人。經文明寫佢哋唔係利未嘅後人,呢個限制保留。
第32節最後嘅「佢造嘅」可以連到邱壇,也有連到祭司任命嘅理解。正文取前者,講祭司喺佢建嘅邱壇供職;唔理解成王製造咗人。佢喺伯特利設置祭司,同喺祭壇前獻祭,唔合併成一件事。
### 10.節期、上祭壇同燒祭品(12:32–33)
八月十五日係原文曆法嘅第八個月十五日,唔係公曆八月十五。節期模仿猶大嘅節期,但本章冇寫出節期名稱。第33節再講月份由耶羅波安自己心裏定出嚟;正文保留呢個自主決定,唔改成上主命令。
兩節嘅上祭壇動詞都係本人上去,唔係另一個使動詞形嘅獻上祭物。正文用「上到祭壇嗰度」,保留上去嘅動作,而唔加祭壇樓梯或者企喺壇面上嘅具體姿勢。第32節仲有向牛犢獻祭,第33節亦重複上祭壇同設立節期,唔因為似重複就刪去。
最後嘅「燒祭品」按已取得、今章重新核讀嘅完整 קטר 詞條理解。該詞條喺廣義燒祭物嘅用法中明列12:33同13:1,另有較窄嘅燒香用法;本句冇講明祭品材料。正文保留燒成煙嘅祭儀動作,唔限定為香,亦唔自行指明一定係牲畜、穀物或者某一類指定祭。
### 11.書寫、誦讀同編訂資料(12:3、7、12、21、33)
本章第3、7、12、21、33節都有書寫同誦讀嘅分別。正文採記錄嘅誦讀支線,唔將兩個分支讀成兩句或者兩次事件。第3節到場嘅人仍然包括耶羅波安同以色列會眾;第21節則係羅波安返到耶路撒冷,唔由書寫複數另加一班未具名人物。
第7節 UXLC 嘅誦讀字形有特別嘅元音標法,亦附帶轉錄記號;MAM 用一般複數讀法。正文按講話嘅長老用「佢哋」。第12節 UXLC 記錄書寫同誦讀,MAM 則採冇最後一個字母嘅字形,並喺編訂說明保留另一記錄,唔因此變成另一趟到訪。第33節正文按誦讀支線「從佢心裏」理解,唔替難解嘅書寫形式另造一個確定意思。
第10節嘅元音傳統分歧、第25節以法蓮字內嘅轉錄記號,以及來源嘅分段、停頓符號同第24節經文段次資料都保留喺來源紀錄。呢啲標記唔係故事中新加嘅字句,亦唔直接決定廣東話喺邊度換氣。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列王紀上》](https://www.tanach.us/Books/Kings_1.xml),固定資料標示 UXLC 2.6、build 27.7、2026-10-19。UXLC 係列寧格勒抄本系嘅現代數碼轉錄,唔混稱 WLC。
- 希伯來對讀:[MAM-basics 固定版本 parsed-plus《列王紀》](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BC-Kings.json),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 係馬所拉及阿勒頗傳統嘅現代編訂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轉錄;同版 MAM-simple 唔算另一獨立見證。
- 名稱中文字只參考 [中文維基文庫《和合本・列王紀上》](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聖經_(和合本)/列王紀上) 已核實嘅完整字頭,實際係 CUV,唔係《和合本修訂版》。公開節號另按 [Project Gutenberg 第8011號](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1)作有界核對;呢啲資料唔決定希伯來意思、人物身份或者讀法。
- 為本章實際詞義難處,查讀歷史 Brown–Driver–Briggs 詞典五個完整存留網上文字詞條:[קָטָן 同 קָטֹן 兩個分開嘅形容詞詞條](https://biblehub.com/bdb/6996.htm)、[קְטֹן 小指名詞](https://biblehub.com/bdb/6995.htm)、[עַקְרָב 蠍子](https://biblehub.com/bdb/6137.htm)、[קָצָה 盡頭名詞](https://biblehub.com/bdb/7098.htm)。另按12:33嘅實際需要,重新核讀先前取得嘅完整 [קטר 燒祭品動詞詞條](https://biblehub.com/bdb/6999.htm)。同一網頁上兩個形容詞詞條唔合併成一個,小指名詞嘅完整短詞條亦唔冒充摘錄。
- 詞典查讀包括歷史英文釋義、譯例、比較語言同解釋,唔冒稱完全冇接觸譯例,亦唔用佢哋代替原文。蠍子詞條有兩個比較語言字形圖像未能取得;其他字形、計數差異同轉錄瑕疵照實保留,冇靠缺失內容作判斷。網上文字未同印刷本逐頁核實。另用 [Open Scriptures Hebrew Lexicon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tree/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十二個完整原生短記錄核對六個詞條嘅身份,唔代替完整歷史詞條。
- 本章冇必要另取希臘文或者其他古代見證;唔聲稱已核讀佢哋喺本章嘅讀法。
## 底本及授權
UXLC 原文按[官方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所列查看及複製許可使用,唔推論網站程式、字型等都有同一授權。MAM 語料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署名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希伯來維基文庫](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貢獻者及 MAM-basics 資料整理;[語料授權](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LICENSE.md)同 repository 程式/說明文字授權分開。名稱字頭來源署名中文維基文庫貢獻者。歷史 BDB 署名 Brown、Driver、Briggs;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 嘅數碼資料按 [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署名。歷史作品嘅公有領域身份唔代表網站原始網頁、程式同呈現方式都有同一再分發許可。
本讀者檔只交代查考來源同翻譯判斷,冇附送詞典全文、網頁原檔、希伯來原始擷取檔或者私人研究資料包。本廣東話正文係本計劃嘅翻譯,原始希伯來資料冇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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