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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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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亞蘭王便哈達召集咗佢全部軍隊,有三十二個王同佢一齊,仲有馬匹同戰車。佢上去圍住撒瑪利亞,攻打嗰座城。

亞蘭王攻打撒瑪利亞城

1

亞蘭王便·哈達率領全軍,聯合三十二個王,帶著車馬圍攻撒瑪利亞。

2

佢派使者入城,去見以色列王亞哈,傳話畀佢知:「便哈達噉講:

2

他派遣使者進城對以色列王亞哈說:

3

『你啲金銀係我嘅,你啲最寶貴嘅妻兒都係我嘅。』」

3

「便·哈達說,『你的金銀和你家中最美的妻妾兒女都是我的。』」

4

以色列王答:「我主大王,就照你講嘅辦。我同我所有嘅一切都係你嘅。」

4

以色列王說:「我主我王啊,我答應你的要求,我和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5

啲使者又返嚟,話:「便哈達噉講:『我已經派人同你講過,要你將啲金銀同妻兒交畀我。

5

不久,使者又來對他說:「便·哈達說,『我已派人吩咐你把金銀、妻妾和兒女都給我。

6

不過,聽日呢個時候,我會派我啲僕人嚟你度,搜查你間屋同你啲臣僕嘅屋。凡係你眼中珍貴嘅嘢,佢哋都會攞走。』」

6

明天約這個時候,我會派屬下搜查你的王宮和你臣僕的家,他們要拿走你珍愛的一切。』」

7

以色列王召集全國所有長老,話:「請你哋睇清楚,呢個人擺明想害我哋!佢派人嚟要我嘅妻兒同金銀,我都冇拒絕佢。」

7

以色列王亞哈召集國中的長老,說:「你們看,這人是在找麻煩。他之前派人來要我的妻妾、孩子和金銀,我沒有拒絕他。」

8

所有長老同全體百姓都對佢講:「唔好聽佢講,唔好應承佢!」

8

長老和百姓都說:「別聽從他,別答應他。」

9

佢就對便哈達嘅使者講:「你哋話畀我主大王知:『你第一次派人嚟要求你僕人做嘅一切,我都會做;但今次呢件事,我做唔到。』」啲使者就走咗,將答覆帶返畀便哈達。

9

於是,他對使者說:「你們告訴我主我王,他第一次所要的,僕人可以照辦,但這一次所要的,僕人不能從命。」使者就去回覆便·哈達。

10

便哈達又派人傳話畀亞哈知:「撒瑪利亞啲塵土,如果夠畀跟住我嘅人每人攞一把,就叫啲神明重重噉罰我!」

10

便·哈達又派人去對亞哈說:「若撒瑪利亞的塵土夠我的士兵每人抓一把,願神明重重地懲罰我。」

11

以色列王答:「你哋同佢講:『啱啱綁好裝備上陣嘅人,唔好好似已經解開裝備收兵嘅人咁誇口!』」

11

以色列王說:「你去告訴便·哈達,叫他別剛穿上盔甲就誇口,打完仗卸下盔甲再誇口吧。」

12

便哈達聽到呢番話嗰陣,正同嗰啲王喺棚裏面飲酒。佢就吩咐手下:「擺陣!」佢哋就擺開陣勢,準備攻城。

12

便·哈達和諸王正在營中飲酒,聽見這話,就吩咐屬下準備攻城。

13

嗰陣,有個先知嚟到以色列王亞哈面前,話:「上主噉講:『你見唔見到呢一大群軍隊?我今日就要將佢哋交喺你手上,你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亞哈打敗便·哈達

13

一位先知來見以色列王亞哈,說:「耶和華說,『你看見這大軍了嗎?今天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裡,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4

亞哈問:「靠邊啲人呢?」先知答:「上主噉講:『靠各區首領手下嘅侍從。』」亞哈又問:「邊個帶頭開戰?」先知答:「你。」

14

亞哈問:「誰來完成這任務呢?」先知答道:「耶和華說,省長屬下的青年軍。」亞哈問:「誰來做統領呢?」先知答道:「你。」

15

亞哈點齊各區首領手下嘅侍從,一共有二百三十二人;之後又點齊全體以色列軍兵,共有七千人。

15

於是,亞哈召集了省長屬下的青年軍二百三十二人,又召集以色列全軍,共七千人。

16

佢哋喺中午出動。當時便哈達同幫佢嘅三十二個王喺棚裏面飲酒,便哈達已經飲醉咗。

16

中午,便·哈達正跟盟軍的三十二個王在營中狂飲的時候,亞哈率軍出發了。

17

各區首領嘅侍從行先。便哈達派咗人出去,有人向佢報告:「有人由撒瑪利亞出嚟喇。」

17

省長屬下的青年軍率先出城。便·哈達派出的巡邏隊稟告他說:「有人從撒瑪利亞城出來了。」

18

便哈達話:「如果佢哋係嚟講和,就活捉佢哋;如果佢哋係嚟打仗,都要活捉佢哋!」

18

便·哈達說:「不管他們是來求和還是求戰,都要生擒他們!」

19

出城嘅就係各區首領嘅侍從,同跟喺佢哋後面嘅軍隊。

19

省長屬下的青年軍率先出城,大軍緊隨其後,

20

佢哋每個人都擊倒自己嘅對手,亞蘭軍就逃跑,以色列軍追住佢哋。亞蘭王便哈達騎住馬,同騎兵一齊逃走咗。

20

他們見敵人就殺。亞蘭人敗逃,以色列人乘勢追擊。亞蘭王便·哈達騎著馬與一些騎兵落荒而逃。

21

以色列王出擊,打擊敵軍嘅馬匹同戰車,重創亞蘭軍。

21

以色列王出城攻擊敵軍車馬,重創亞蘭人。

22

嗰個先知嚟到以色列王面前,對佢講:「你返去加強實力,諗清楚要點做,因為到出年呢個時候,亞蘭王會再上嚟攻打你。」

22

先知又來見以色列王,說:「你要加強防衛,做好準備,因為明年春天亞蘭王必捲土重來。」

23

亞蘭王啲臣僕對佢講:「佢哋嘅神係山神,所以佢哋先打贏我哋。不過,只要喺平原同佢哋打,我哋一定贏!

23

臣僕給亞蘭王獻計說:「以色列人的神明是山神,所以他們佔了上風,我們若在平原上跟他們交戰,一定會取勝。

24

你仲要噉做:撤換嗰啲王,唔畀佢哋繼續擔任原有嘅職位,改派官員代替佢哋。

24

王應該撤去諸王,委任將領代替他們,

25

再招募一支同你損失咗嘅軍隊一樣咁多嘅軍隊,馬匹補返原來嘅數目,戰車都一樣。我哋喺平原同佢哋打,一定打得贏!」王聽咗佢哋嘅話,就照住做。

25

再招募軍兵,補充失去的戰車和人馬,好在平原上跟他們交戰,這樣我們一定會取勝。」王採納了他們的建議。

26

到出年呢個時候,便哈達點齊亞蘭軍,上去亞弗,同以色列打仗。

26

第二年春天,便·哈達召集亞蘭人進軍亞弗,攻打以色列人。

27

以色列軍亦都點齊人馬,備好物資,出發迎戰。佢哋喺亞蘭軍對面紮營,好似兩小群山羊;亞蘭軍就佈滿成片地。

27

以色列人也召集軍隊,準備糧草,迎戰亞蘭人。他們在亞蘭人對面安營,像兩小群山羊,而亞蘭人卻滿山遍野。

28

有個上帝嘅人嚟到以色列王面前,對佢講:「上主噉講:『亞蘭人話,上主係山神,唔係谷神。因為佢哋噉講,我就要將呢一大群軍隊交喺你手上,你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28

有位上帝的僕人來見以色列王,說:「耶和華說,『亞蘭人以為我耶和華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所以我必將這大軍交在你手裡,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9

兩軍面對面紮營七日。到第七日,雙方開戰,以色列軍一日之內擊倒咗亞蘭十萬步兵。

29

以色列人和亞蘭人兩軍對峙,一連七天。第七天,兩軍交戰,以色列軍一天殺了十萬亞蘭步兵,

30

剩低嘅人逃入亞弗城,城牆倒塌,壓喺剩低嗰二萬七千人身上。便哈達亦都逃入城,入咗一間內室。

30

殘餘的人都逃進亞弗城,但城牆倒塌壓死了兩萬七千人。便·哈達也逃進城,躲在一間房子的內室裡。

31

佢啲臣僕對佢講:「我哋聽講,以色列人嘅王都係仁慈嘅王。不如我哋用麻布圍住腰,將繩索纏喺頭上,出去見以色列王,或者佢會留返你條命。」

31

臣僕對他說:「我們聽說以色列王很仁慈。現在,我們不如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向以色列王請降,也許他會饒王一命。」

32

佢哋就用麻布圍住腰,將繩索纏喺頭上,去見以色列王,話:「你僕人便哈達話:『求你留返我條命!』」亞哈問:「佢仲生存呀?佢係我兄弟嚟㗎!」

32

他們便腰束麻布,頭套繩索,來見以色列王,說:「僕人便·哈達求王開恩饒命啊!」亞哈回答說:「他還活著嗎?他是我的兄弟。」

33

嗰啲人一直留意有冇好兆頭,聽到呢句,就即刻接住佢嘅話講:「係呀,你兄弟便哈達!」亞哈話:「你哋去帶佢嚟。」便哈達就出嚟見亞哈,亞哈叫佢上咗自己架戰車。

33

他們聽見亞哈的口氣溫和,連忙附和說:「是啊,便·哈達是王的兄弟。」亞哈便吩咐他們去把便·哈達帶來見他,然後讓便·哈達登上他的戰車。

34

便哈達對亞哈講:「我阿爸由你阿爸手上攞走嘅城,我會歸還。你可以喺大馬色設立街道,畀自己用,就好似我阿爸喺撒瑪利亞做過嘅一樣。」亞哈話:「我會同你立約,然後放你走。」佢就同便哈達立咗約,放咗佢走。

34

便·哈達對亞哈說:「我必歸還我父親從你父親那裡奪來的城邑,你可以在大馬士革設立貿易區,就像我父親在撒瑪利亞所設立的一樣。」亞哈回答說:「你依此立個約,我就放你走。」立約之後,亞哈就放便·哈達走了。

35

一班先知當中,有個人照上主嘅話對自己個同伴講:「請你打我!」但嗰個人唔肯打佢。

先知責備亞哈

35

眾先知中有一位奉耶和華的命令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同伴卻不肯動手。

36

先知對佢講:「因為你冇聽從上主嘅話,你一離開我,就會有隻獅子襲擊你。」嗰個人離開先知之後,果然有隻獅子遇到佢,襲擊咗佢。

36

那位先知就對他說:「你既然不聽從耶和華的吩咐,你一離開我,就會被獅子咬死。」那同伴走後,果然遇見獅子,被咬死了。

37

先知又搵到另一個人,話:「請你打我!」嗰個人就打佢,將佢打傷咗。

37

那先知又找了一個人,叫那人打他,那人就打他,把他打傷了。

38

先知出去,企喺路邊等王,用嘢蒙住眼,扮成另一個樣。

38

先知用頭巾蒙著眼睛,喬裝改扮,在路旁等候亞哈王。

39

王經過嗰陣,佢向王大聲呼喊,話:「你僕人我去到戰場,有個人轉過嚟,帶咗另一個人畀我,話:『你睇住呢個人。如果佢唔見咗,你就要用自己條命賠佢條命,或者交一他連得銀。』

39

亞哈王經過的時候,他向王喊道:「僕人在打仗的時候,有人押來一個俘虜,要我看管,他說如果俘虜跑掉,我就要以性命抵償,或賠償六百八十兩銀子。

40

點知你僕人我忙呢樣、忙嗰樣,嗰個人就唔見咗!」以色列王對佢講:「你就要受呢個判決,係你自己定嘅。」

40

可是那俘虜趁僕人忙亂之際跑掉了。」以色列王說:「這是你自己的過失,你要自負其咎。」

41

先知即刻除低蒙住眼嗰樣嘢,以色列王就認出佢係先知當中嘅一個。

41

先知立刻拿去蒙眼的頭巾,以色列王認出他是個先知。

42

先知對佢講:「上主噉講:『你將我列為當滅嘅嗰個人由手上放走咗,所以你要用自己條命代替佢條命,你嘅人民亦都要代替佢嘅人民。』」

42

他對王說:「耶和華說,『你放走了我決定要毀滅的人,所以你的命要抵他的命,你百姓的命要抵他百姓的命。』」

43

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嬲住返屋企,返到撒瑪利亞。

43

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地回撒瑪利亞的王宮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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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20:2–9,傳話、要求同答覆。 本章公開節號有一個真分界差異:第2節包括希伯來原生第2節,仲包括原生第3節開頭「對佢講:便哈達噉講」呢個引語框架;公開第3節由金銀、妻兒嘅要求開始。完整原生第3節仍然保留,冇刪走或重複引語。第3節「好嘅/上好嘅」修飾妻兒嘅範圍可以有唔同理解;正文用「最寶貴」表達佢哋嘅價值,唔單指外貌,更唔係評定道德。第4節係亞哈講出臣服嘅答話,唔等於敘事已交代財物同家人實際交收。第6節係進一步要求:搜查亞哈同臣僕嘅屋,攞走亞哈眼中珍貴嘅嘢,唔係只攞搜查者自己鍾意嘅嘢。第9節拒絕嘅係今次進一步要求,唔抹去先前答應過嘅事。 ### 2.20:10–11,誓咒同出征比喻。 便哈達以複數神明發誓,誇口自己人多到撒瑪利亞嘅塵土都唔夠每人攞一把。正文保留誓言本身「如果夠,就罰我」嘅條件,唔倒轉成「如果唔夠」。亞哈嘅答覆用綁上同解開裝備作對照:未打就唔好當自己已經打完勝仗。原文冇逐件列出盔甲或兵器;正文保留裝備意象,唔換成另一句香港俗語。 ### 3.20:12、16,棚同部署。 「棚」係當時飲酒嘅遮蔽處,唔係憑同形字另指定一個地名。第12節嘅命令同執行都用「擺/設置」一類動詞,原文省略咗所擺嘅具體物件;正文按攻城場景譯成擺陣,唔補投石機、攻城梯或已經破城。第16節明說便哈達醉咗,唔因此替每一個同席嘅王加上醉酒程度。 ### 4.20:13–15,先知、侍從同兩次點兵。 呢位先知冇具名,唔自行認作以利亞。「各區首領手下嘅侍從」係服侍嗰啲首領嘅人,唔係首領本人,亦唔係「首領嘅兒子」;原文呢個稱呼唔足以確定每個人嘅年齡或現代軍銜。兩個問答分別問靠邊啲人、邊個帶頭開戰。二百三十二人同七千人分兩次點出;正文冇將兩數相加,亦冇斷定七千是否已包括前一組。呢支軍隊唔能單憑數字同第19章保留嘅七千人等同。 ### 5.20:17–21,出城、活捉同交戰。 第17節便哈達派人,之後有人向佢報告,原文冇另交代偵察隊嘅組織或策略。第18節講和、打仗兩個條件都得出活捉嘅命令,兩半刻意保留。第19節重提出城者,接返侍從同後面軍隊,唔加另一輪出城。第20節每人打擊「自己嗰個人」,喺兩軍交戰語境下係各自嘅對手,唔係以色列軍自相殘殺。「擊倒/打擊」保留交戰嘅打擊動作,唔逐一補上原文冇分別寫出嘅死亡方式。王對馬匹同戰車嘅打擊亦唔自動等於燒毀所有裝備。 ### 6.20:22–23、26,下一年同山神之說。 「出年呢個時候」譯出一年轉返嚟嘅時點,唔自行指定春季、月份或確切日期。山神說係亞蘭王臣僕解釋敗仗嘅講法,唔係敘事者認同上主只管山地。第23、25節帶否定字嘅誓言式句法,實際係強烈聲稱自己喺平原一定贏,唔係表示「一定贏唔到」。 ### 7.20:24–25,撤換同補充。 撤換係將各王由原有位置調走,改用官員代替;正文唔寫成處死三十二個王,亦唔斷言廢除晒各自王國。軍隊、馬匹、戰車三項補返同損失相等嘅規模,唔係每一項都增加一倍。末句王聽從並照做係實際行動,唔只停留喺臣僕建議。 ### 8.20:27,物資同山羊意象。 點齊軍隊之後嘅動詞可理解為供應所需、備妥物資或作好部署;正文採物資準備嘅讀法,唔補具體糧餉或武器清單。兩小群山羊同亞蘭軍佈滿地面形成大小對照,係比喻,唔係戰場有兩群真山羊,亦唔提供可以計算兵力比例嘅數據。 ### 9.20:28,對王同對眾人講。 「交喺你手上」係單數,向王講;其後「你哋就會知道」係複數,正文保留呢個轉換,唔一律改成單數,亦唔武斷限定複數只指亞蘭人。上主嘅話引用並反駁亞蘭人「山神、唔係谷神」嘅說法;唔把引文當成上主自我限制嘅宣告。呢位「上帝嘅人」同樣冇具名。 ### 10.20:29–30,七日、數量同城牆。 兩軍對峙七日,第七日開戰,唔係等足七日之後再等多七日。十萬係一日內被擊倒嘅步兵;二萬七千係逃入城後城牆倒塌壓住嘅剩餘人數。正文照保留兩個數字,唔按現代軍事估算自行縮小。原文冇交代城牆點解倒、由邊個推倒,亦冇喺倒牆句另外加一個「全部死咗」嘅動詞。「內室」譯出房間更裏面嘅房間,唔變成便哈達逐間房搜索。 ### 11.20:31–32,求饒嘅裝束。 臣僕話聽聞以色列家嘅王仁慈;呢度「家」係以色列群體,正文譯「以色列人嘅王」,唔專指一個父系王朝。呢個傳聞,係求生計劃嘅依據,唔係敘事者對所有王作無條件評價。「或者」保留可能性,唔保證裝束一換就獲赦免。麻布圍住腰,繩索喺頭上;原文冇寫繩索套喺頸上,正文唔加吊頸絞索嘅畫面。佢哋轉述便哈達嘅求命說話,亞哈先問佢仲係咪生存。 ### 12.20:32–33,「兄弟」同即刻接話。 亞哈稱便哈達為「我兄弟」,係呢段王與王嘅說話關係,唔表示二人係親生兄弟。第33節幾個緊接動詞嘅確切語法同慣用力度較難確定;正文按前後對話,理解為使者留意有利兆頭,趕快接住亞哈稱兄弟嘅話,再講「你兄弟便哈達」。呢個係有界取讀,唔聲稱已唯一確定每個字嘅法律或占卜含義,亦唔加正式保命保證。後半係便哈達出嚟、亞哈使佢上車,唔係使者捉住亞哈,亦唔係便哈達將亞哈拉上車。 ### 13.20:34,街道、轉換說話者同立約。 便哈達提出歸還父親奪去嘅城,又准許亞哈喺大馬色設立自己可用嘅「街道/市內地方」。呢度可能涉及商業活動嘅安排,但單憑本句唔足以寫成獨家貿易權、免稅區、商店數目或完整租約條款;正文保留較廣嘅街道用語。由「我會…放你走」開始,按實際釋放者同其後行動,說話者轉為亞哈;希伯來文冇另重複佢個名,正文加名係交代轉換,唔當成另一個原文名字詞。最後立約、放人都實際發生,唔只係提出條件。 ### 14.20:35–37,先知群體同打擊。 「先知嘅兒子」喺呢度指屬於先知群體嘅人,唔據此說明每人父親都係先知。要求同伴打自己係照上主嘅話,唔補先知心裏動機。第36節獅子會襲擊同後來實際襲擊彼此對應;原文用打擊動詞,未另外敘述死亡、吞食或埋葬,正文唔補呢啲細節。不過,呢個動詞喺語境中可以表示致命嘅打擊;冇另外寫死字,唔代表嗰個人一定生還。第37節另一個人實際將先知打傷,唔只假裝出手。 ### 15.20:38、41,蒙眼改裝同讀法。 兩節同一物件一先遮喺眼上,之後可以除低,王就認出先知。正文採「用嘢蒙住眼/蒙住眼嗰樣嘢」,保留遮蓋物同改裝功能,但唔未經證據就確定物料、包紮方式或醫療用途,亦唔改成塗灰。第41節 UXLC 同 MAM 都保留 כתיב(書寫形)מעל 同 קרי(讀出形)מֵעֲלֵי;正文按讀出形處理「由眼上除低」嘅關係,唔把兩形接成兩次除物動作。王認出佢屬於先知,唔等於經文補出佢嘅名字。 ### 16.20:39–40,看守故事同兩種代價。 先知講嘅係一個交託看守嘅故事:一個人帶另一個人嚟,交畀講故事嗰個人看守。三個角色唔互換。若被看守者唔見咗,看守者要用自己條命賠,或者交一他連得銀;「或者」唔係兩樣一齊罰。「他連得」係古代重量單位,呢度保留原單位,唔杜撰今日港幣價。講故事者話自己忙住其他嘢,嗰個人就唔見咗,唔係佢承認主動放人;王話佢已經為自己定咗判決,之後個案先揭露對王嘅指向。 ### 17.20:42–43,當滅同王嘅反應。 「列為當滅」保留 חֵרֶם 呢個被劃定交予毀滅嘅概念;喺本句,上主指便哈達係自己列為當滅嘅人。正文唔補一段本章之前冇記載嘅處刑命令,亦唔抽成「任何憐憫敵人都錯」嘅普遍教條。後果係王嘅命代替對方嘅命,王嘅人民代替對方嘅人民,兩項都保留,唔同故事裏「命或者銀」混埋。王返去時悶悶不樂、憤怒,唔係已經悔改;第21章再次用相近說法,唔表示兩次事件起因相同。 ### 18.原生結構同分段限制。 當章第13節 MAM D 支有章節及 סדר 資料;第16節 qamats 呈現兩分支均保存,正文只表達中午。第29節完整 נוסח 編訂註記保留連字符、געיה/重音方面嘅不同判斷,包括帶問號嘅阿勒頗判讀、EVR-II-B-55 同印本資料,以及兩個內嵌分隔模板;呢啲係 MAM 編訂者所記,唔冒稱本譯直接查看過抄本照片,亦唔將佢哋未確定嘅地方寫成確定。UXLC 第22節末係 samekh,MAM/simple 下一段按 pe 呈現;第30節 UXLC 有 samekh,MAM 唔照樣標出,差異保留。其餘原生分段、K/Q、legarmeh/paseq 同完整 C/D/E 都留喺來源證據。廣東話段落係按意思安排,唔聲稱完全照抄馬所拉分段,重音亦唔直接決定粵語換氣。 ## 原文與參考來源 主底本為 UXLC《列王紀上》2.6、build 27.7 嘅固定 XML;第二層為 MAM-basics 固定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 嘅 MAM-parsed/plus《列王紀》完整原生資料。MAM-simple 係同版衍生呈現,唔當成第三份獨立抄本。當章完整43個原生節位,連第19章21節、第21章29節完整上下文,一共93個原生位置,在三個產品分別實讀。所有 C/D/E、遞歸編訂註記、K/Q、原生分段同來源差異保持獨立;冇直接抄本照片校勘嘅聲稱。 公開節號有界參照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8011 實際取得嘅 KJV 載體,只用章節分界,唔用佢嘅譯句理解原文。公開第20章有43節,對應44段有序原生片段:第2–3節依上面譯註1嘅真分界,其餘逐節對應完整原生節。保留整個原生父單位,唔因公開分界丟掉編訂內容。 中文專名只採已取得、獨立驗收嘅繁體《和合本》完整名稱字形,包括亞哈、以色列、大馬色、亞蘭、便哈達、撒瑪利亞、亞弗。實際載體係 CUV,唔冒稱《和合本修訂版》。名稱字形唔決定原文身份、指涉或意思;現代聖經譯句冇用嚟起稿。對第33節慣用句、第34節街道同第38、41節蒙眼物件,正文採完整原文上下文可以支持嘅有界讀法,譯註保留未能唯一確定嘅範圍;本章冇新增詞典、希臘、拉丁、敘利亞或死海古卷查讀嘅聲稱。 ## 底本及授權 UXLC: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 2.6(27.7),Tanach.us Inc.,2026年10月,來源 https://tanach.us/ 。其聲明容許查看及複製聖經希伯來文本;網站設計、其他檔案及字型唔包括喺呢項文字許可之內。所存檔資料中,版本日期為2026年10月19日,build日期為10月18日,HTTP取得記錄亦為10月18日;日期先後差異未解決,冇默改成另一個版本。 MAM:Hebrew Wikisource;由 Seth(Avi)Kadish,聯同 Erel Segal-Halevi 及 Benjamin Denckla 整理。資料集及 MAM-parsed、MAM-simple 產品路徑嘅特定聲明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來源及署名: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呢項範圍包括相關語料及產生嘅文件,但另行授權字型除外;唔以儲存庫其他程式/文字嘅一般 GPL 條款取代上述特定語料聲明,亦唔推廣成所有相關抄本、圖片或網站材料都用同一授權。 Project Gutenberg 第8011號作品資料標示美國公版,並附 Gutenberg 使用條件,唔等於全球一概放棄限制。中文維基文庫頁面對底層《和合本》作品列出公版聲明;網站另有 CC BY-SA 及可能附加條件,兩者唔混成一張涵蓋所有現代材料嘅許可。2026年10月22日所見現行網址頁尾標示 oldid 334715,但冇另行取得該固定修訂網址,亦冇把工具呈現文字當成原始 HTTP/HTML。以上說明交代各來源嘅實際用途同權利範圍,唔聲稱呢份獨立廣東話譯文承繼所有載體同一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