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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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耶羅波安對佢太太話:「你起身,喬裝一下,唔好畀人認出你係耶羅波安嘅太太,然後去示羅。先知亞希雅喺嗰度;就係佢講過我會做呢班人民嘅王。
2耶羅波安就吩咐妻子:「你喬裝改扮使人認不出你是我妻子,然後去示羅找那位預言我做王的先知亞希雅。
3你帶十個餅、一啲餅食同一瓶蜜,去見佢。佢會話畀你知,個仔會點。」
3你要帶十個餅、一些薄餅和一瓶蜂蜜去,他將告訴你孩子的病情會怎樣。」
4耶羅波安嘅太太就照住做,起身去示羅,嚟到亞希雅屋企。亞希雅年紀老邁,雙眼已經睇唔到嘢。
4耶羅波安的妻子就照他的話做,前往示羅,來到亞希雅家。那時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睛已失明。
5上主事先對亞希雅講:「耶羅波安嘅太太要嚟問你,佢個仔會點,因為佢個仔病咗。你要照我吩咐嘅話對佢講。佢嚟嗰陣,會扮成另一個人。」
5耶和華預先告訴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子會喬裝成別的婦人,前來問你有關她兒子的病情,你要如此如此回答她。」
6亞希雅聽到佢行到門口嘅腳步聲,就話:「耶羅波安嘅太太,入嚟啦!你點解要扮成另一個人?我奉差遣,要將一個嚴厲嘅消息話畀你知。
6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的腳步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子啊,你進來吧,為什麼喬裝改扮呢?我奉命告訴你一個噩耗。
7你去同耶羅波安講,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咁講:『我從人民當中提拔你,立你做我子民以色列嘅領袖。
7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說,我從百姓中提升你,立你做我以色列子民的王。
8我將王權從大衞家撕開,交咗畀你;但你唔似我僕人大衞,佢遵守我嘅命令,全心跟從我,只做我眼中正確嘅事。
8我把國從大衛家撕開賜給你,你卻沒有像我僕人大衛那樣遵守我的誡命,全心聽從我,做我視為正的事,
9你做嘅惡事,仲衰過你之前所有人做過嘅。你竟然為自己造其他神同鑄成嘅神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到你背後。
9反而比前人行惡更甚,為自己設立其他神明,鑄造神像,惹我發怒,把我拋在腦後。
10所以,睇住,我要令耶羅波安一家遭殃。我會剷除耶羅波安家喺以色列所有向住牆屙尿嘅男人,無論係受約束嘅,定係自由嘅;我會清除耶羅波安一家,好似清走糞便咁,直到完全清晒為止。
10所以,我要降禍給耶羅波安家,從以色列剷除耶羅波安家所有的男子,不論是奴隸還是自由人。我要像清除糞便一樣,把耶羅波安家焚燒淨盡。
11耶羅波安家嘅人,死喺城裏面嘅,狗會食佢哋;死喺田野嘅,天上嘅雀鳥會食佢哋。因為呢啲係上主親口講嘅。』
11耶羅波安家人中,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12至於你,起身返屋企啦。你隻腳一踏入城,你個仔就會死。
13全以色列都會為佢哀悼,安葬佢。耶羅波安家嘅人,只有佢會入墳墓;因為喺耶羅波安一家入面,佢對上主,以色列嘅上帝,仲有可取嘅地方。
13全以色列會為他哀悼,把他埋葬。耶羅波安家人中只有他將得到安葬,因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只在他身上看見了良善。
14上主會為自己立一個王統治以色列,呢個王會喺嗰一日剷除耶羅波安一家。咁而家又點呢?
14耶和華必為自己立一位君王統治以色列,他必剷除耶羅波安家。現在就是時候了。
15上主會擊打以色列,令佢哋好似水入面搖嚟搖去嘅蘆葦。佢會將以色列從呢塊賜畀佢哋祖先嘅好土地上連根拔起,分散到大河嗰邊,因為佢哋造咗亞舍拉祭祀物,惹上主發怒。
15耶和華將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像水中的蘆葦一樣顫抖不已。耶和華將把以色列人從祂賜給他們祖先的佳美之地連根拔起,拋散到幼發拉底河的彼岸,這都是因為他們製造亞舍拉神像,惹耶和華發怒。
16上主會捨棄以色列,因為耶羅波安犯咗罪,仲令以色列犯罪。」
16因為耶羅波安犯罪作孽,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耶和華必拋棄以色列。」
17耶羅波安嘅太太起身離去,返到得撒。佢一踏入屋企門檻,個仔就死咗。
17耶羅波安的妻子動身回到得撒,剛邁過家門檻,孩子就死了。
18人哋安葬咗佢,全以色列都為佢哀悼,正如上主藉住佢僕人先知亞希雅講嘅話。
18以色列人埋葬了他,為他哀悼,正應驗了耶和華藉祂僕人亞希雅先知說的話。
19耶羅波安其餘嘅事,佢點樣打仗、點樣做王,都記喺《以色列諸王年代記》裏面。
19耶羅波安其他的事,不論文治武功,都記在《以色列列王史》上。
20耶羅波安做王二十二年,之後就同祖先一齊長眠。佢個仔拿答接替佢做王。
20他做王二十二年,然後與祖先同眠。他兒子拿答繼位。
21所羅門個仔羅波安喺猶大做王。羅波安登基嗰陣四十一歲,喺耶路撒冷做王十七年。喺以色列眾支族當中,上主揀選咗呢座城,將佢嘅名安放喺嗰度。羅波安嘅阿媽叫拿瑪,係亞捫人。
羅波安做猶大王
2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做猶大王。他四十一歲登基,在耶和華從以色列各支派中選來立祂名的耶路撒冷城執政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是亞捫人拿瑪。
22猶大人做上主眼中邪惡嘅事;佢哋犯嘅罪,比佢哋祖先做過嘅一切,更加激起上主嘅妒忌。
22猶大人做耶和華視為惡的事,他們的罪行比他們祖先所做的更惹耶和華發義怒。
23佢哋亦都喺每座高崗上面,同每棵茂盛嘅樹下面,為自己建邱壇、立祭柱同亞舍拉祭祀物。
23他們在各高崗上和綠樹下為自己建造邱壇,豎立神柱和亞舍拉神像,
24猶大境內仲有男廟妓。猶大人學住上主喺以色列人面前趕走嘅列國,做盡一切可厭嘅事。
24國中甚至男廟妓充斥。猶大人仿效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走的外族人,行各種可憎之事。
25羅波安王執政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26佢攞走上主殿嘅財寶,同王宮嘅財寶,全部都攞走,連所羅門造嘅所有金盾牌都攞走埋。
26把耶和華殿裡和王宮裡的財寶擄掠一空,包括所羅門製造的所有金盾牌。
27羅波安王就造銅盾牌代替嗰啲金盾牌,交畀守王宮門口嘅侍衛長保管。
27羅波安王就造了銅盾牌代替那些金盾牌,交給看守宮門的護衛長看管。
28每次王入上主嘅殿,侍衛都會攞住啲盾牌,之後再放返去侍衛房。
28每次王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就帶上盾牌,用完後放回護衛房。
29羅波安其餘嘅事,同佢做過嘅一切,唔係都記喺《猶大諸王年代記》裏面咩?
29羅波安其他的事及一切所為都記在《猶大列王史》上。
31羅波安同祖先一齊長眠,葬喺大衞城,同祖先一齊。佢嘅阿媽叫拿瑪,係亞捫人。佢個仔亞比央接替佢做王。
31羅波安與祖先同眠後,葬在大衛城的祖墳裡。他母親是亞捫人拿瑪。他兒子亞比央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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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喬裝、失明同預先交代(14:2、4–6)
第2節嘅寫本字形係 אתי,讀法係 אַתְּ,即對太太講嘅「你」;正文按讀法,唔譯成「同我」。第4節將亞希雅睇唔到嘢同年老連埋,第5節則交代上主已經將來訪者嘅身份同目的話畀佢知,唔係先知靠睇樣認出佢。第5節末句可理解為預先交代佢嚟到會喬裝,亦可連返敘事,話佢嚟嗰陣正喬裝;正文放喺預告之內,冇改變第6節佢到門口時身份已被揭穿嘅次序。
### 2.餅、餅食同蜜(14:3)
「十個」只修飾第一項嘅餅,唔係每樣食物都十份。第二項原文係 נִקֻּדִים;歷史詞典將呢處理解為一類餅或糕餅,但用咗表示推測嘅字眼,具體係乜仍然唔肯定。正文用較闊嘅「餅食」,保留佢係另一項食物,冇補材料、甜味、硬度、大小或者做法。「蜜」亦冇限定係蜂蜜定果蜜。呢啲食物係帶去見先知,唔係原文講嘅醫病方法。
### 3.從提拔到背棄(14:7–9)
第7至9節連埋講上主提拔耶羅波安、將王權交畀佢,但佢冇跟從上主,反而造其他神同神像,所以第10節宣告災禍。「將我丟到你背後」保留原有意象,表達佢將上主置之不理,唔係另一個身體動作場面。「大衞家」指家族、王朝,唔係一間建築物。
### 4.男丁、成對用語同清走糞便(14:10)
「向住牆屙尿」保留原文用嚟指男丁嘅粗獷講法,所指係屬耶羅波安家嘅人,唔係全以色列所有男人。「受約束嘅」同「自由嘅」對應 עָצוּר וְעָזוּב,係一對表示全部都包括在內嘅用語。歷史詞典明言準確分類有疑問,可能指受奴役同自由嘅人,亦可能同禮儀禁忌有關。正文保留兩邊對比,唔將佢鎖定為囚犯同平民,亦唔改成受保護同被遺棄嘅人。後面清走糞便嘅比喻,重點係徹底清除;原文呢處冇迫使譯文指定用火燒或者用掃帚掃。
### 5.入城、門檻同安葬(14:12–13、17–18)
第12節預告用「你隻腳入城」,第17節應驗場景就寫太太入屋企門檻。正文保留兩處唔同嘅地點表達,唔將第12節改成屋企門口,亦唔補寫城門有一條門檻。第13節只話喺耶羅波安家入面,呢個仔對上主有可取之處,冇指明係邊件善事,亦唔等於話佢完全冇罪。佢會獲得安葬,同前面其他家人死後冇人收葬嘅命運形成對比。
### 6.嗰一日同而家嘅簡略問句(14:14)
原文有「這日」同「甚麼,也/甚至現在」,末句冇明講省略咗乜。正文將「這日」連到前面宣告嘅王室被剷除,最後讀成一個簡短追問,保留「甚麼」同「而家」,但唔替佢補一個確定答案。亦可以理解成強調時間或者說話中途自我修正嘅感歎。所核克勉拉丁數碼本寫「在這日,也在這時」,顯示另一種時間式理解,但冇直接對應希伯來嘅「甚麼」,唔足以決定原句。正文冇加「開始」、「仲要等」或者「已經完成」,亦冇將第15章後來嘅記事搬入呢句作時間表;具體時間聯繫仍有不確定。
### 7.蘆葦、亞舍拉同大河(14:15–16、23)
第15節將以色列比作水中搖動嘅蘆葦,再用連根拔起同分散嘅意象,唔係話上主用蘆葦打人。「亞舍拉」喺呢度指相關祭祀物;正文保留名稱,唔同另一個神名「亞斯他錄」混用,亦唔擅自指定每件祭祀物嘅形狀。原文只寫「河」,正文用「大河」,冇另加本節冇寫出嘅河名。第16節講上主將以色列交出去、捨棄佢哋,但冇寫出交畀邊個;正文亦冇補一個敵國。
### 8.王朝記事同母親名字(14:19–21、29–31)
第20節用同祖先一齊睡嘅意象講耶羅波安去世,正文用「同祖先一齊長眠」。第21節轉講羅波安,唔表示佢喺耶羅波安死後先登基。羅波安四十一歲登基、在位十七年,照實保留;母親拿瑪嘅名字同亞捫人身份喺第21、31節重複出現,冇刪走。第31節繼位嘅亞比央,原文係 אֲבִיָּם,同第1節病咗嘅亞比雅 אֲבִיָּה 係唔同人物、唔同名字。
### 9.上主嘅妒忌同猶大嘅祭祀(14:22–23)
「妒忌」保留原文關於專一歸屬嘅用語,唔只改成一般發怒。第22節主語係猶大,隨後用複數講佢哋嘅行為;正文用「猶大人」,唔將全段縮成只講羅波安一個人。第23節嘅邱壇、祭柱同亞舍拉係分開列出嘅祭祀場所或物件,冇合併成一個泛稱。
### 10.男廟妓同猶大人嘅行為(14:24)
קָדֵשׁ 喺呢度係男性祭祀人員嘅稱呼,單數形式可以集合咁指呢類人。正文按已核讀歷史詞典嘅傳統解釋,譯作「男廟妓」;呢個係有根據嘅歷史詞義判斷,唔等於已經另外證實嗰個制度每一項職務、儀式或者性行為,更唔係現代性傾向嘅名稱。下句繼續講猶大人仿效列國嘅可厭行為,唔係將所有罪行只算喺呢一類人身上。
### 11.示撒、財寶同盾牌(14:25–28)
第25節示撒嘅寫本字形係 שושק,讀法係 שִׁישַׁק;正文按讀法用已核名稱「示撒」。第26節重複講攞走財寶同「全部」,再特別提金盾牌,正文保留呢種強調。第27、28節嘅「侍衛」原文係王身邊嘅跑手、護衛,唔係現代體育選手;盾牌由守王宮門口嘅人保管,王去上主殿時攞出,之後放返。
### 12.其餘原文標記(14:3、21)
MAM 第3節保留「十」個餅嗰個字嘅 ש/שׂ 點位編訂說明;呢個唔係另一個數目。第21節另有元音讀法記錄同 legarmeh 標記,唔改變十七年嘅數量。原文分段、重音同讀經輔助分開保存,唔直接變成廣東話嘅標點或者氣口。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列王紀上》](https://www.tanach.us/Books/Kings_1.xml),固定資料標示 UXLC 2.6、build 27.7、2026-10-19。呢個係列寧格勒抄本系嘅現代數碼轉錄,唔混稱 WLC。
- 希伯來對讀:[MAM-basics 固定版本 parsed-plus《列王紀》](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BC-Kings.json),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 係馬所拉及阿勒頗傳統嘅現代編訂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轉錄;同版 MAM-simple 唔算另一獨立見證。
- 名稱中文字只參考 [中文維基文庫《和合本・列王紀上》](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聖經_(和合本)/列王紀上)已核實嘅完整字頭,實際係 CUV,唔係《和合本修訂版》。公開節號另按 [Project Gutenberg 第8011號](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1)作有界核對;呢啲資料唔決定希伯來意思、人物身份或者讀法。
- 為本章實際詞義同句法難處,查讀歷史 Brown–Driver–Briggs 詞典六個完整存留網上文字詞條:[נִקֻּדִים 食物](https://biblehub.com/bdb/5350.htm)、[עצר 受約束](https://biblehub.com/bdb/6113.htm)、[עזב 自由/被放開](https://biblehub.com/bdb/5800.htm)、[מה 問詞](https://biblehub.com/bdb/4100.htm)、[גם 連接與強調](https://biblehub.com/bdb/1571.htm)、[קָדֵשׁ 祭祀人員](https://biblehub.com/bdb/6945.htm)。完整保留各詞條嘅釋義、例句、限定同參考標記,冇只摘有利句子。受約束、被放開、問詞同連接詞四項合共有十六個原網頁缺失嘅字形圖像位置,冇自行補造;呢個限制仍然保留,亦冇聲稱網上轉錄已同印刷本逐頁核對。
- 實際查讀包括歷史英文詞義同經文譯例,唔冒稱完全冇接觸譯例,亦唔用佢哋代替原文。另用 [Open Scriptures Hebrew Lexicon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tree/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十二個完整原生短記錄核對詞條身份,唔將短記錄當作完整歷史詞條。兩個常用字詞條未直接解決第14節整個結構;一次有界歷史文法查找亦未取得可用嘅確切條文,唔等於聲稱所有文法書都冇討論。
- 第14節另外有界核讀 [CrossWire VulgClementine](https://www.crosswire.org/sword/modules/ModInfo.jsp?modName=VulgClementine) 模組所保存《列王紀第三卷》第14章12至16節完整拉丁文。實際模組標示2.0.1、2017-10-28,係 Clementine Vulgate Project/Michael Tweedale 嘅數碼本,來源標示 Colunga–Turrado,Madrid,1946;唔係直接校勘古代手稿或者1946印刷本。只用呢一個有界拉丁讀法作比較,唔當作已經解決希伯來省略句;判斷限度見譯註第6項。
## 底本及授權
UXLC 原文按[官方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所列查看及複製許可使用,唔推論網站程式、字型等都有同一授權。MAM 語料採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署名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希伯來維基文庫](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貢獻者及 MAM-basics 資料整理;[語料授權](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blob/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LICENSE.md)同 repository 程式/說明文字授權分開。名稱字頭來源署名中文維基文庫貢獻者。歷史 BDB 署名 Brown、Driver、Briggs;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 嘅數碼資料按 [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署名。歷史作品嘅公有領域身份唔代表網站原始網頁、程式同呈現方式都有同一再分發許可。所查拉丁模組有本模組專屬嘅 Public Domain 聲明,唔延伸成整個網站或者 SWORD 軟件都有相同授權。
本讀者檔只交代查考來源同翻譯判斷,冇附送詞典全文、網頁原檔、希伯來原始擷取檔、完整拉丁模組或者私人研究資料包。本廣東話正文係本計劃嘅翻譯,原始希伯來資料冇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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