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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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音麥嘅仔、祭司巴施戶珥,係上主殿中嘅總管;佢聽到耶利米宣告呢啲預言,
耶利米受迫害
1音麥的兒子巴施戶珥祭司在耶和華的殿中做總管。他聽見耶利米預言這些事,
2就打先知耶利米,又用木枷鎖住佢,放喺上主殿嘅上便雅憫門嗰度。
2便叫人毆打耶利米先知,用枷鎖把他鎖在耶和華殿的便雅憫上門處。
3第二朝,巴施戶珥將耶利米從木枷放出嚟。耶利米對佢講:「上主唔再叫你巴施戶珥,而係叫你瑪歌珥‧米撒畢,即係『四面驚恐』。
3第二天,他打開枷鎖釋放了耶利米,耶利米對他說:「耶和華不再叫你巴施戶珥,要叫你瑪歌珥·米撒畢。*
4因為上主噉講:『睇吓,我要使你成為你自己同所有朋友嘅驚恐;佢哋會喺仇敵刀劍下倒斃,你要親眼見到。我要將全猶大交喺巴比倫王手中,佢會將佢哋擄去巴比倫,用刀劍殺佢哋。
4因為耶和華說,『我要使你和你的朋友都驚慌失措,讓你親眼看見你的朋友死在敵人刀下。我要把猶大人都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使他們或被擄到巴比倫或死於刀下。
5我要將呢座城所有財富、辛勞所得嘅一切、所有珍貴嘅物品,連同猶大眾王庫房入面嘅一切財物,都交喺仇敵手中;佢哋會搶走、取去,帶到巴比倫。
5我要把這城裡所有的財富、出產、珍寶,甚至猶大列王的寶物都交給敵人,帶到巴比倫作戰利品。
6巴施戶珥啊,你同住喺你屋企嘅所有人,都要被擄走。你要去到巴比倫,喺嗰度死,喺嗰度埋葬;你同所有聽過你假預言嘅朋友,都會噉。』」
6你巴施戶珥和你所有的家人,以及聽你說假預言的朋友都要被擄到巴比倫,死在那裡,葬在那裡。』」
7我向上主訴說:「上主啊,你哄騙我,我就畀你哄騙咗;你壓倒我,勝過咗我。我成日成為人嘅笑柄,個個都嘲笑我。
耶利米的抱怨
7耶和華啊,你欺騙我,我被你騙了。你制伏我,勝過我。如今,我終日被嘲笑,人人戲弄我。
8我每次開口,都要呼喊,都要叫:『暴力!毀滅!』因為上主嘅話,使我成日受人辱罵、譏諷。
8我每次說預言,都大聲疾呼:「暴力和毀滅要來了!」我因傳講耶和華的話而終日遭受侮辱和譏笑。
9我曾經話:『我唔再記住佢,唔再奉佢嘅名講話。』但佢嘅話喺我心裏,好似一團燒緊嘅火,困喺我骨頭裏面;我忍到筋疲力盡,都忍唔住。
9有時我打算不再提起耶和華,不再奉祂的名宣講,但祂的話如一團火在我心中燃燒,憋在我骨頭裡,我無法隱忍,不得不說。
10我聽到好多人誹謗我:『四面驚恐呀!告發佢!我哋要告發佢!』所有本來同我好嘅人,都等緊我失足,話:『或者佢會中計,噉我哋就可以勝過佢,向佢報仇。』
10我聽見許多人竊竊私語,恐怖四下瀰漫。他們說:「我們告發他!告發他!」我的好友都盼著我滅亡,說:「或許他會受騙,那樣我們便能打倒他,一洩心頭之恨。」
11但上主同我一齊,好似一位威猛可畏嘅勇士;所以迫害我嘅人會跌倒,唔能夠勝過我。佢哋要大大蒙羞,因為佢哋唔會成功;佢哋永遠嘅羞辱,唔會被人忘記。
11但耶和華與我同在,祂像勇猛的戰士。所以迫害我的人必一敗塗地,他們因失敗而羞愧難當,留下永遠的恥辱。
12萬軍嘅上主啊,你試驗義人,睇透人內心深處同心思;求你畀我見到你向佢哋施行報應,因為我已經將自己嘅冤情向你陳明。」
12考驗義人、洞悉人心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求你讓我看見你報應他們,因為我已向你稟明案情。
13你哋要向上主唱歌,讚美上主!因為佢救咗困苦人嘅性命,脫離作惡嘅人嘅手。
13你們要歌頌耶和華!要讚美耶和華!因為祂從惡人手中救出窮人。
14我又悲嘆:「願我出生嗰日受咒詛!我媽媽生我嗰日,唔好蒙福!
14願我出生的那天受咒詛!願我母親生我的那天不蒙祝福!
15願嗰個向我爸爸報信、話『你生咗個仔喇!』、令佢好開心嘅人受咒詛!
16願嗰個人好似上主摧毀而冇改變主意嘅城一樣;願佢朝早聽到哀號,中午聽到警報聲,
16願那人像被耶和華無情毀滅的城!願他早晨聽見哀鳴,中午聽見戰爭的吶喊,
17因為佢冇喺我仲喺媽媽肚裏嗰陣殺死我,使我媽媽成為我嘅墳墓,佢個肚永遠懷住我。
17因為他沒有把我殺死在母腹中,沒有使母腹成為我的墳墓,讓我永遠留在裡面。
18點解我要從媽媽肚裏出嚟,經歷苦難同憂傷,一生喺羞辱中度過呢?」
18為什麼我要從母胎出來,經歷患難和痛苦,在羞辱中度過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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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
1. **1–3|總管、木枷同改名。** פקיד同נגיד一齊表達聖殿中有管理權責嘅首長,「總管」唔等於本文證明佢係大祭司或者君王。2節נכה係打,4節同根字喺刀劍語境係殺;唔將耶利米寫成已經被殺。מהפכת所選物件係木製、有腳孔嘅刑具,手腕亦被鎖只屬可能;「木枷」喺本譯指限制活動嘅木製拘束架,唔斷定套頸、固定姿勢或者另有地牢。上便雅憫門只按獲核實字形,唔自行定位考古遺址。瑪歌珥‧米撒畢係名字字形;「四面驚恐」按原文字義解釋,唔從現代跑句抄取。3、4同10節驚恐呼應,但3係改名宣告,10係先知形容敵意環境,正文把當地呼喊接喺敵對者說話之中,屬報語/標點選擇。
2. **4–6|被擄同財物。** 朋友係有親近關係嘅人,唔憑אהב就變成情人。4節被擄同刀劍死亡都係宣告嘅災禍,唔加每個人一定按同一次序經歷兩者嘅年表。5節חסן係財富,יגיע係辛勞所得,יקר係珍貴價值;喺搶走、帶去嘅語境表達為財物,唔把抽象名聲當貨物搬。אוצר本次所選係庫房,而唔係另一個未讀嘅「財寶」義項;正文「庫房入面嘅一切財物」係按搶掠、帶到巴比倫嘅語境作容器代內容物嘅解釋,唔聲稱字典直接寫咗呢句。6節被擄、死同埋葬保留,冇加榮譽葬禮;最後嘅你同朋友係一齊被宣告遭殃,假預言係巴施戶珥向佢哋講嘅。
3. **7–10|控訴、火同敵對說話。** 7節補「我向上主訴說」標明聲音轉返耶利米。פתה可包括引誘、勸誘、哄騙,正文選「哄騙」,用「你哄騙我/我就畀你哄騙咗」保留主動同被動嘅重複,表達先知覺得自己受騙、被帶入痛苦處境嘅強烈控訴;唔淡化成普通教導,也唔因其中一個英文gloss有誘惑意味,就斷定係性侵犯。חזק同יכל係壓倒、勝過,唔只譯鼓勵或者加力。「哄騙」係本譯喺所選詞義包括引誘、勸誘同欺騙嘅範圍內作嘅語境選擇,唔聲稱字典只容許欺騙一義,也唔添加究竟哄佢做邊一件事。呢啲係先知向上主訴說嘅話,唔改成旁述替上帝作一項道德定罪。8節「暴力/毀滅」保留呼喊內容,唔添特定施暴者或者新事件。9節實際אֶזְכְּרֶנּוּ係qal,本次所選係記住/想起,正文照此作「唔再記住佢」,並保留後半句唔再奉佢名講話。主譯早前有限封存誤寫hif,已喺起稿前追加更正,唔改來源或倒改舊封存。省略嘅「佢嘅話」按8節補出,係心中火同困喺骨內嘅圖像,唔係實際身體燃燒;עצר通用定義寫人受拘禁,唔使當地嘅火變成另一個被捕嘅人。לאה有疲乏以至不能再承受嘅意思,כול同יכל表達忍受唔住;當地נלאיתי嘅形態唔因義項metadata寫qal就改字。10節本來親近嘅人等佢跌倒,「失足」係失敗/落入把柄嘅圖像,唔係關乎殘疾。報仇係敵對者自己講,唔同12節求上主報應混為同一主語。
4. **11–13|信靠、報應同讚美。** גבור係有力量嘅人,עריץ帶威猛、可怕嘅力度;一般詞條提到強敵往往唔敬畏上帝,唔可以機械噉套喺當地以上主作比較對象嘅句子。「威猛可畏嘅勇士」保留對敵人嘅威懾,唔補一項上主不敬虔嘅判語。12節בֹּחֵן צַדִּיק本譯選「試驗義人」,將義人作受試驗對象,唔暗改成「公義噉試驗」;呢係當地句法選擇,唔係單靠字典排除一切其他分析。腎同心係內心深處嘅圖像,唔硬劃現代情緒/理性兩個器官。陳明冤情係將爭訟向上主披露,唔添加現代法院程序。13節困苦人包括需要援助嘅處境,唔只限戶口冇錢,也唔只限抽象屬靈貧窮。求報應同讚美都係當地說話,唔由此加准許讀者私人報復嘅命令。
5. **14–18|咒詛出生嘅日子。** 正文補「我又悲嘆」同引號,保留13節讚美之後緊接出生哀歌嘅急轉,唔擅造兩段發生日期或者心理診斷。「又」只標示篇章接續,唔保證另一日先講。受咒詛嘅係日子同報信者,唔暗改成咒詛上帝或者爸爸媽媽。15節男仔出生使爸爸歡喜,兩個שמח加強喜樂,唔變成兩次慶祝。16節所毀嘅城冇明寫名字,正文唔自行加城名;冇改變主意唔等於冇安慰人。朝早/中午保留,警報聲唔斷定出自號角或者現代警報器。17節第三人稱「佢」本譯接返15–16節嘅報信者;係絕望哀歌要求自己當初根本唔出世嘅反事實說法,唔係證明嗰個人實際有機會或者職責殺胎兒。另一種理解可以把隱含施事指向上主,呢度冇選,但唔聲稱字典已獨自解決所指。「媽媽成為墳墓/永遠懷住我」保留不可能實現嘅詩歌圖像,唔講媽媽實際死亡,亦唔係醫療建議、傷害嬰兒或者自殺嘅指示。18節係一生喺苦難羞辱中度過嘅質問,唔因「日子完結」就聲稱講者已經死咗。
## 全卷來源、版本及授權(原文保留)
# 耶利米書|來源、版本及授權
## 希伯來文底本與比較範圍
本譯以希伯來原文作翻譯依據,使用以下兩份現代數碼編訂資料,保留兩版實際差異;沒有把現代中文或英文聖經譯句當作翻譯底本。各章譯註交代所採讀法、重要歧義及不能確定的地方。
-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所用既有下載檔的原取得時間未能確定,不另補日期。來源准許自由閱讀及複製希伯來文聖經文字;這不等於網站其他檔案、字型或版面設計全部適用同一許可。
-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署名 **Hebrew Wikisource**;Seth (Avi) Kadish 編製,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重要技術協助。來源:[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數碼版本:[MAM-basics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使用 MAM-parsed/plus/C2-Jeremiah.json。原文資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適用的署名、來源連結、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程式碼的授權與原文資料授權不可混為一談。
MAM 是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讀者版,**不是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的直接轉錄**。本譯沒有親驗整部古抄本,也沒有另行完整查驗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或死海古卷;譯註提到的古代見證,應按實際所用編訂註記或研究資料的範圍理解。
尤其29:9的出版註指出阿勒頗抄本有兩葉缺失及第三葉部分殘缺,缺失部分由列寧格勒資料補足。MAM31:34(對應本讀本31:35)由「太陽」一詞起部分保存,至32:25所指位置才恢復完整。不可把這段編訂補足的文字冒稱全由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讀出。書寫/讀本、輔音、點音、重音及段落差異並非同一類證據;本譯不把各版差異暗中抹平,也不以版面標記另造經文。
## 章節編排
本讀本按 UXLC 的連續章節編排,共52章、1,364個正文單位。**MAM30:25 對應本讀本31:1,是同一段經文,正文只列一次。** 對照說明不是額外一節,也不是要另外朗讀的正文。其他原生節位差異及採用讀法見各章譯註;不同版本的章節標號不能單憑數量推定逐節相同。
## 詞義、文化與度量資料
必要詞義研究參考 United Bible Societies 的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SDBH),v0.9.4-en**:[固定版本及授權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tree/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只使用與問題有關的詞義及適用註釋,不以詞典單字義取代整句原文判斷;索引缺項或註記缺失不補造為已知證據。本包不附詞典全文或原始詞條,也不另行宣稱取得整庫再分發權。
第52章度量研究另參考 **Ray Pritz/United Bible Societies**,*The Works of Their Hands: 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09),及改編版 *Hu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25);所用 XML 仍載2009年版權。來源及授權:[UBS Flora, Fauna and Realia 資源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flora-fauna-realia/README.md)。該資源採 **CC BY-SA 4.0**,適用署名、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本譯使用必要指闊、肘尺與舊約度量表的研究資料,另作粵語說明及合理近似換算;沒有收錄來源圖片或整部手冊。
古代度量並非單一精確公制:肘尺資料有44.5、51.81厘米等估值,度量表另採約半米、指闊約兩厘米。第52章正文採合理約值,原數值、估值差異及限制保留於譯註,沒有聲稱本章已證實採王室肘尺,也沒有推造精確指闊與肘尺比例。來源索引另有 Span/Palm 連結標示不一致,不據此擴張為已解決的度量證據。32:9的銀按重量作近似換算,不兌換成現代貨幣。
## 專名與本譯的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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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涵蓋全52章事先列出的1,831處正文專名出現;原有1,765處字頭完全相符,其餘66處逐項區分為字形/分隔符號、原文敏感名稱、通名修飾或正文補明的指涉,另補核35:3的人名及「西番雅/西番亞」差異。正文作21處有界名字字形調整,包括52:32對上一節同一位王的名字同步;沒有因另一版本未重複人名,就刪去原文導向的指涉交代。這不等於重新窮盡鑑定網站全部專名,也不讓另一版本的句義取代希伯來原文。39章官銜分組、46:25亞捫神與亞捫民族的區分、49:3「愛地」的位置未定,以及52:24保留「西番雅」而記錄網站「西番亞」的字形差異,均按實際原文及譯註處理。
本次亦按實際內容核實該網站的節位:本讀本8:23對網站9:1,9:1–25對網站9:2–26;網站34:8合列本讀本34:8–9,網站43:5合列本讀本43:5–6。這些是特定來源的對照,不憑節數推定其他版本都一樣,也不因此合併或漏列本讀本的原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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