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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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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主有話臨到耶利米,話:

聖殿講道

1

耶和華對耶利米說:

2

「你企喺上主殿嘅門口,喺嗰度宣告呢啲話:『凡從呢啲門入嚟敬拜上主嘅猶大人啊,你哋要聽上主嘅話!

2

「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這樣宣告,『所有從這些門進殿敬拜耶和華的猶大人啊,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

3

萬軍之主、以色列嘅上帝上主噉講:改正你哋嘅道路同行為,我就會使你哋住喺呢個地方。

3

以色列的上帝——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改過自新,我便讓你們在這裡安居。

4

唔好倚靠虛假嘅說話,話:「呢啲係上主嘅殿,上主嘅殿,上主嘅殿!」

4

你們不要相信那些謊言,說這是耶和華的殿,這是耶和華的殿,這是耶和華的殿。

5

你哋如果真係改正道路同行為,真係喺人與人之間主持公道,

5

「『如果你們真正改過自新,彼此公平相待,

6

唔欺壓寄居者、孤兒同寡婦,唔喺呢個地方流無辜人嘅血,亦唔跟隨別嘅神,免得害咗自己,

6

不欺壓異鄉人和孤兒寡婦,不在這地方濫殺無辜,不拜其他神明自取毀滅,

7

我就會使你哋住喺呢個地方,就係我賜畀你哋祖先嘅土地,從古時直到永遠。

7

我便讓你們在這塊我永遠賜給你們祖先的土地上安居。

8

睇吓,你哋竟然倚靠毫無益處嘅虛假說話!

8

「『然而,你們竟相信那些空洞的謊言。

9

你哋偷竊、殺人、通姦、起假誓,燒祭物獻畀巴力,跟隨自己唔認識嘅別神,

9

難道你們偷盜、謀殺、通姦、起假誓、向巴力獻祭、拜不認識的神明,

10

然後竟然嚟到呢座以我嘅名命名嘅殿,企喺我面前話:「我哋安全喇!」就為咗繼續做晒呢啲可憎嘅事?

10

然後來到這用來敬拜我的殿,站在我面前說自己安全了,就以為可以繼續做可憎之事嗎?

11

呢座以我嘅名命名嘅殿,喺你哋眼中變成咗暴徒嘅巢穴咩?睇吓,我都親眼睇見!呢個係上主嘅宣告。

11

難道這用來敬拜我的殿在你們眼中竟成了賊窩嗎?這些事,我都看在眼裡。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你哋去我喺示羅嘅地方睇吓;我起初使我嘅名住喺嗰度。睇吓我因為自己嘅子民以色列嘅惡行,向嗰度做咗啲乜。

12

「『你們去我曾選為我名所在之地的示羅,看看我是怎樣因我以色列子民的罪而懲罰那地方的。

13

依家,因為你哋做晒呢啲事,我一再向你哋講,你哋都唔聽;我呼喚你哋,你哋都唔答應——呢個係上主嘅宣告——

13

我對你們的所作所為一再提出警告,你們卻充耳不聞;我呼喚你們,你們卻不回應。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我要對付呢座以我嘅名命名、你哋所倚靠嘅殿,同我賜畀你哋及你哋祖先嘅地方,好似我對付示羅一樣。

14

因此,我要像對待示羅一樣,對待你們所倚靠的這用來敬拜我的殿,對待我賜給你們和你們祖先的地方。

15

我要將你哋從我面前趕走,好似趕走你哋所有弟兄,即係以法蓮全族一樣。』

15

我要把你們從我面前趕走,好像從前趕走你們的弟兄以法蓮人一樣。』*

16

至於你,唔好為呢班人祈禱,唔好為佢哋向我呼求代禱,亦唔好向我懇求,因為我唔會聽你。

16

「耶利米啊,不要為這些百姓禱告,不要替他們呼求禱告,不要為他們向我祈求,因為我必不聽。

17

你睇唔到佢哋喺猶大各城同耶路撒冷街道上做緊乜咩?

17

你沒有看見他們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街道上所做的事嗎?

18

細蚊仔執柴,爸爸生火,女人搓麵團,做餅獻畀天后,又倒出祭液獻畀別嘅神,為要惹我發怒。

18

孩子拾柴,父親點火,婦人揉麵做餅向天后獻祭,向其他神明奠酒,惹我發怒。

19

佢哋係惹我發怒咩?呢個係上主嘅宣告。唔係反而害自己,令自己滿面羞恥咩?

19

難道他們是在惹我發怒嗎?難道他們不是自害己身,自取羞辱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20

所以,主上主噉講:我嘅怒氣同烈怒要傾倒喺呢個地方,臨到人、牲畜、田野嘅樹木同土地嘅出產,燒起嚟,冇人撲得熄。

20

因此,主耶和華說:「我要向這地方的人、牲畜、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發怒,發烈怒,如熊熊怒火,無法熄滅。」

21

萬軍之主、以色列嘅上帝上主噉講:你哋將燔祭加埋喺其他祭物上,自己食肉啦!

21

以色列的上帝——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把燔祭和其他祭物都拿去吃吧!

22

因為我將你哋祖先帶出埃及地嗰日,冇向佢哋講過,亦冇吩咐過燔祭同獻祭嘅事。

22

因為我把你們祖先帶出埃及的時候,並沒有吩咐他們獻燔祭或其他祭物,

23

我吩咐佢哋嘅係呢樣:『聽從我嘅聲音,我就作你哋嘅上帝,你哋就作我嘅子民;你哋要行我吩咐你哋行嘅一切道路,好使你哋得福。』

23

只吩咐他們一件事,『你們要聽從我的話,我就做你們的上帝,你們做我的子民;你們遵行我的一切吩咐,就必蒙福。』

24

但佢哋唔肯聽,唔肯側耳留心,反而跟住自己嘅邪惡而頑梗嘅心所出嘅計謀行,往後退,唔向前行。

24

他們卻掩耳不聽,一意孤行,任意行惡,越來越壞。

25

從你哋祖先出埃及地嗰日,直到今日,我不斷差遣我所有僕人先知到你哋度,日復一日噉差遣。

25

從你們的祖先離開埃及那天起,一直到今天,我日復一日地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

26

但佢哋唔肯聽我,唔肯側耳留心,反而硬住條頸,比佢哋祖先做得更壞。

26

但你們掩耳不聽,頑固不化,比你們的祖先更邪惡。

27

你要將呢啲話全部話畀佢哋聽,但佢哋唔會聽你;你要呼喚佢哋,但佢哋唔會答應。

27

「耶利米啊,你將這番話告訴他們,他們也不會聽;你向他們呼籲,他們也不會回應。

28

你要話畀佢哋聽:『呢個就係唔聽從佢哋嘅上帝上主、唔接受管教嘅民族。信實已經消失,從佢哋口中斷絕。』

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他們上帝耶和華的話、不肯受管教的國民。忠信喪盡,他們已絕口不提。

29

你呢個好似女子嘅城啊,剪低你嘅長髮,拋開佢,喺光禿禿嘅山崗唱哀歌;因為上主已經厭棄、離棄呢一代惹佢發怒嘅人。

29

「『你們要剪去頭髮扔掉,在光禿的山上唱哀歌,因為耶和華已棄絕這惹祂發怒的世代。』」

30

猶大人做咗我認為邪惡嘅事,呢個係上主嘅宣告;佢哋將可憎嘅偶像擺喺以我嘅名命名嘅殿裏,玷污咗呢座殿。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做了我視為邪惡的事,把可憎的偶像放在用來敬拜我的聖殿中,玷污了聖殿。

31

佢哋喺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嘅祭祀場所,喺火中焚燒自己嘅仔女;呢啲事我從來冇吩咐過,心裏亦從來冇諗過。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的陀斐特建造邱壇,焚燒自己的兒女。我從未吩咐他們這樣做,連想都沒想過。

32

所以,上主宣告,日子將到:嗰度唔再叫陀斐特,亦唔再叫欣嫩子谷,而係叫殺戮谷;人會喺陀斐特埋葬死者,因為冇其他地方可葬。

32

因此,看啊,時候將到,那地方必不再叫陀斐特或欣嫩子谷,而要叫殺戮谷。他們要在那裡埋葬死人,直到無處可埋。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呢班人嘅屍體會成為天上雀鳥同地上野獸嘅食物,冇人嚇走佢哋。

33

飛禽走獸必吃這百姓的屍體,無人驅趕牠們。

34

我要使猶大各城同耶路撒冷街道上嘅歡喜聲、快樂聲、新郎同新娘嘅聲音止息,因為呢片土地會變成荒地。」

34

我要使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街上的歡樂聲、新郎和新娘的歡笑聲全部消失,因為大地必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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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殿、住處同暴徒巢穴(1–15)**:3、7採 שכן 使人民居住嘅使役義,唔改成上帝住喺人民當中;5重複動詞加強真係改正同主持公道。4三次「上主嘅殿」照留,呢啲按原複數呈現,唔添另一座廟。7「從古時直到永遠」保留土地賜予同長久居住嘅時間幅度,唔另作現代政治疆界判決。9 קטר 包括將祭物燒起獻上,唔只限燒香;正文冇指定牲畜部位或材料。10所謂安全後繼續作惡係控訴嘅反諷,唔係上主批准作惡。11所讀 פריץ 係暴力之人,所以用暴徒巢穴,唔只指商業欺詐;洞穴圖像唔經後世引用倒譯。12–15示羅同以法蓮係原有例證,冇補考古年代或未具名統治者。13 שכם 採一再、持續呼喚,唔指定清晨時間。 2. **不准代求、天后同倒祭液(16–20)**:16由向人民宣告轉回對耶利米嘅你,三重禁止祈求同上主唔聽照留,唔改成只暫停一種禱告方法。18細蚊仔、爸爸、女人各有分工,唔合併成泛指全家;כַּוָּן 係獻祭用嘅餅,冇加星形、配方或尺寸。מְלֶכֶת הַשָּׁמַיִם 係天后稱號,字典提出可能與伊施他爾或亞斯她錄有關,附加Comments更強調混合形象;呢啲係來源提出嘅識別分析,唔係原文直接寫出神名,也唔等同中國民間信仰嘅天后。正文只保留稱號。נסך 動詞同 נֶסֶך 名詞係兩個分開物件,採倒出祭液,原文冇指定酒、油或血,所以唔加液體種類。נסך父層一段非當地學者引用仍隔離待分類,冇讀、冇重建、冇用嚟支持本章。19反問將羞辱落返當事人身上,唔用佢取消20清楚嘅上主烈怒。 3. **祭肉、聽從同頑梗(21–28)**:21實際所選字頭係 יסף,唔係暫擬嘅ספה;按加上理解。燔祭 עֹלָה 原通常幾乎全隻燒上,זבח 祭肉通常有部分畀獻祭者食,所以「加埋……自己食肉啦」按拒絕祭祀嘅反諷理解,唔當成新設敬拜儀式。22保留出埃及嗰日、冇講過亦冇吩咐燔祭與獻祭嘅明確否定;23緊接聽從嘅命令。可以討論呢度係藉強烈對比突出順服先於祭祀,但正文冇偷偷加「只係」或「唔單止」去消除原否定;字典唔會替整段歷史或神學詮釋定案。22採讀本 הוציאי,書寫 הוציא 另保留於來源。24–26心頑梗、硬頸、後退而唔前進係拒絕服從嘅圖像,唔係醫學診斷。25持續差遣配合原文每日,冇指定鐘數。28信實係可依靠嘅言行,唔只係認同一句信仰主張。 4. **剪髮、陀斐特同殺戮谷(29–34)**:29 נזר 所選係帶獻身象徵嘅長髮,配合剪落扔走,唔譯成剪金冠,亦唔斷言全城曾立某種拿細耳人誓願。女單數命令按猶大/城嘅擬人銜接,正文「你呢個好似女子嘅城」係主譯話題提示,唔由官方名稱標記直接補入耶路撒冷專名。光禿山崗係哀歌場所,唔另添獻祭動作。30可憎偶像保留實體宗教物件;31 במה 係祭祀場所,雖可在高地,但唔一定如此,所以谷中場所唔改成山上。陀斐特詞典背景提摩洛同座標,原文呢度冇寫,正文唔插入。燒仔女、上主冇吩咐亦冇諗過嘅強烈否定照留。32 מאין מקום 採因冇其他埋葬地方,唔改成只有「直到埋滿」;33冇人嚇走係指食屍雀鳥野獸,唔係人民唔驚。34婚禮同喜樂聲消失,唔縮成普通節慶暫停。 ## 全卷來源、版本及授權(原文保留) # 耶利米書|來源、版本及授權 ## 希伯來文底本與比較範圍 本譯以希伯來原文作翻譯依據,使用以下兩份現代數碼編訂資料,保留兩版實際差異;沒有把現代中文或英文聖經譯句當作翻譯底本。各章譯註交代所採讀法、重要歧義及不能確定的地方。 -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所用既有下載檔的原取得時間未能確定,不另補日期。來源准許自由閱讀及複製希伯來文聖經文字;這不等於網站其他檔案、字型或版面設計全部適用同一許可。 -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署名 **Hebrew Wikisource**;Seth (Avi) Kadish 編製,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 提供重要技術協助。來源:[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數碼版本:[MAM-basics 固定版本](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926a6e785be4236673ac4a5c8c34afe63ed417f4),使用 MAM-parsed/plus/C2-Jeremiah.json。原文資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適用的署名、來源連結、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程式碼的授權與原文資料授權不可混為一談。 MAM 是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訂讀者版,**不是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的直接轉錄**。本譯沒有親驗整部古抄本,也沒有另行完整查驗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或死海古卷;譯註提到的古代見證,應按實際所用編訂註記或研究資料的範圍理解。 尤其29:9的出版註指出阿勒頗抄本有兩葉缺失及第三葉部分殘缺,缺失部分由列寧格勒資料補足。MAM31:34(對應本讀本31:35)由「太陽」一詞起部分保存,至32:25所指位置才恢復完整。不可把這段編訂補足的文字冒稱全由現存阿勒頗抄本直接讀出。書寫/讀本、輔音、點音、重音及段落差異並非同一類證據;本譯不把各版差異暗中抹平,也不以版面標記另造經文。 ## 章節編排 本讀本按 UXLC 的連續章節編排,共52章、1,364個正文單位。**MAM30:25 對應本讀本31:1,是同一段經文,正文只列一次。** 對照說明不是額外一節,也不是要另外朗讀的正文。其他原生節位差異及採用讀法見各章譯註;不同版本的章節標號不能單憑數量推定逐節相同。 ## 詞義、文化與度量資料 必要詞義研究參考 United Bible Societies 的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SDBH),v0.9.4-en**:[固定版本及授權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tree/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dictionaries/hebrew)。只使用與問題有關的詞義及適用註釋,不以詞典單字義取代整句原文判斷;索引缺項或註記缺失不補造為已知證據。本包不附詞典全文或原始詞條,也不另行宣稱取得整庫再分發權。 第52章度量研究另參考 **Ray Pritz/United Bible Societies**,*The Works of Their Hands: 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09),及改編版 *Human-made Things in the Bible*(2025);所用 XML 仍載2009年版權。來源及授權:[UBS Flora, Fauna and Realia 資源說明](https://github.com/ubsicap/ubs-open-license/blob/a15a96cfaa4ca18a6c0339016645ba1e534db3c8/flora-fauna-realia/README.md)。該資源採 **CC BY-SA 4.0**,適用署名、相同方式分享及改動說明須保留。本譯使用必要指闊、肘尺與舊約度量表的研究資料,另作粵語說明及合理近似換算;沒有收錄來源圖片或整部手冊。 古代度量並非單一精確公制:肘尺資料有44.5、51.81厘米等估值,度量表另採約半米、指闊約兩厘米。第52章正文採合理約值,原數值、估值差異及限制保留於譯註,沒有聲稱本章已證實採王室肘尺,也沒有推造精確指闊與肘尺比例。來源索引另有 Span/Palm 連結標示不一致,不據此擴張為已解決的度量證據。32:9的銀按重量作近似換算,不兌換成現代貨幣。 ## 專名與本譯的改作 較早章稿曾使用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修訂版》的有界名字資料;本次全卷整合則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的參考版本目錄](https://canread.bible/reference/library/)所標示的 **「2010 和合本修訂版」**作專名字形核對。該版本來源識別指向 Beblia,與網站的1919《和合本》及2026粵語版本有別;這不是宣稱由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的轉錄。網站目錄將相關來源及授權標為 **Rights unconfirmed(權利資料未確認)**,本次名字核對不等於取得整部譯文再分發權。本包不附該網站的現代譯句、原始頁面或整部譯本。 核對涵蓋全52章事先列出的1,831處正文專名出現;原有1,765處字頭完全相符,其餘66處逐項區分為字形/分隔符號、原文敏感名稱、通名修飾或正文補明的指涉,另補核35:3的人名及「西番雅/西番亞」差異。正文作21處有界名字字形調整,包括52:32對上一節同一位王的名字同步;沒有因另一版本未重複人名,就刪去原文導向的指涉交代。這不等於重新窮盡鑑定網站全部專名,也不讓另一版本的句義取代希伯來原文。39章官銜分組、46:25亞捫神與亞捫民族的區分、49:3「愛地」的位置未定,以及52:24保留「西番雅」而記錄網站「西番亞」的字形差異,均按實際原文及譯註處理。 本次亦按實際內容核實該網站的節位:本讀本8:23對網站9:1,9:1–25對網站9:2–26;網站34:8合列本讀本34:8–9,網站43:5合列本讀本43:5–6。這些是特定來源的對照,不憑節數推定其他版本都一樣,也不因此合併或漏列本讀本的原文單位。 各章完整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保留當時章稿的歷史狀態。本次所列名字清單的核對狀態由以上說明更新;真正的原文歧義、人物同一性限制、未取得的研究證據及權利條件並未因此取消。 本譯另製繁體香港粵語正文、標點、指涉安排、註釋及上述章節呈現;不宣稱來源機構為本譯背書。這份讀本保留來源的適用權利條件,不將「原文可以複製」擴張為所有參考資源或其圖片均可任意再分發。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尚非可發布版本**;使用及再分發仍須遵守各來源實際適用的授權。 ## 原始交付閱讀說明(交付時狀態;現依擁有人指示以人工校對前定稿發布) # 耶利米書|繁體香港粵語全卷讀本 本包收錄52章、1,364個正文單位,以及各章完整譯註。章稿依 v2.7 八步翻譯流程審閱,整卷整合另作末編及成品核對;不以檔案齊備代替內容審閱。 ## 點樣閱讀 - 「章稿」資料夾:每章一份 Markdown 檔,先列正文,後列完整譯註。 - 「來源及授權.md」:原文版本、研究資料、來源限制、授權及專名核對範圍說明。 - 第30章正文至24節;MAM30:25所載同一段經文列於本讀本31:1一次。這是節位對照,不是漏譯或額外一節。 ## 目前狀態 **這是供閱讀的全卷工作定稿包,不是已獲全面放行的可發布版本。** 本次按讀者指定,以 canread 網站標示為「2010 和合本修訂版」的版本作專名字形核對,已比較全52章所列出的1,831處專名出現,並處理所發現的差異;這是對指定名字清單的有界核對,不是聲稱網站所有專名已毫無遺漏地重新鑑定,也不是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本讀本52:24保留一致字形「西番雅」,並在譯註記錄該網站此處作「西番亞」的差異。 第8、9章與該網站版本的實際節位對應亦已核實;34:8–9及43:5–6在該網站分別合列一個顯示單位,本讀本仍保留原文各節。各章譯註中「名字待核/尚未授權」等字句,是保留章稿完成時的歷史狀態;本次有界專名核對的更新狀態,以本說明及「來源及授權.md」為準,不表示其他來源、人物身分或全部權利問題已一併解決。 原文真正的歧義、版本差異、古代度量近似及歷史日期張力仍按各章譯註保留,不為求整齊而暗中統一。未作真人錄音測試的語言審閱屬文字審閱。 本包不包含私人研究資料、詞典全文、內部審閱報告或部署檔案;生成及交付本包不代表已公開上線。來源及授權條件請一併閱讀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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