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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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過咗呢啲事,大衞個仔押沙龍有個姊妹,叫他瑪,生得好靚。大衞另一個仔暗嫩愛上咗佢。
暗嫩玷污她瑪
1後來,大衛的兒子暗嫩愛上了美麗的她瑪,她瑪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的妹妹。
2暗嫩為咗自己個姊妹他瑪,苦惱到病咗。他瑪仲係處女,暗嫩覺得好難對佢做啲乜嘢。
2她仍是處女,住在深宮裡,暗嫩無法接近她,相思成病。
3暗嫩有個朋友,叫約拿達,係大衞兄弟示米亞個仔。約拿達呢個人好有計謀。
3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生性狡猾。
4佢問暗嫩:「你係王個仔,點解朝朝都咁憔悴?講畀我知啦。」暗嫩答佢:「我愛上咗他瑪,佢係我兄弟押沙龍嘅姊妹。」
4他問暗嫩:「王子,你為什麼一天比一天消沉?能告訴我嗎?」暗嫩答道:「我愛上了我兄弟押沙龍的妹妹她瑪。」
5約拿達同佢講:「你瞓喺張床度,扮病。你阿爸嚟睇你嗰陣,你就同佢講:『可唔可以叫我姊妹他瑪嚟,畀啲嘢我食?叫佢喺我面前整畀我睇,等我食佢親手畀我嘅嘢。』」
5約拿達說:「你回去躺在床上裝病,你父親來探望你的時候,你就請求他叫你妹妹她瑪來,在你面前預備食物,請她親手遞給你吃。」
6暗嫩就瞓喺床度扮病。王嚟睇佢,佢就同王講:「可唔可以叫我姊妹他瑪嚟,喺我眼前整兩塊餅,等我食佢親手畀我嘅嘢?」
6暗嫩就躺在床上裝病。王來看他的時候,他便對王說:「請你叫我妹妹她瑪來這裡,在我面前做兩個餅,請她親自遞給我吃。」
7大衞派人去他瑪屋企,同佢講:「去你兄弟暗嫩屋企,整啲嘢畀佢食。」
7大衛便派人進宮對她瑪說:「你去你哥哥暗嫩房裡為他預備食物吧。」
8他瑪去到佢兄弟暗嫩屋企,暗嫩正瞓喺床度。他瑪攞咗麵糰,搓好,喺暗嫩面前整成餅,再煮熟。
8她瑪到了哥哥暗嫩的家,暗嫩正躺在床上裝病。她拿了麵團在他面前揉麵做餅,把餅烤熟了。
9佢拎起個鍋,將啲餅倒出嚟擺喺暗嫩面前,暗嫩卻唔肯食,仲話:「叫所有人出去!」於是,所有人都出去,離開咗佢。
9她拿著鍋在他面前把餅倒出來,但暗嫩卻不肯吃。暗嫩命令僕人:「你們全都出去吧!」僕人就都退下了。
10暗嫩同他瑪講:「將啲嘢食拎入裏面間房,等我食你親手畀我嘅嘢。」他瑪就攞住自己整嘅餅,入去裏面間房,畀佢兄弟暗嫩。
10暗嫩對她瑪說:「你把食物拿到我的臥房來,親手遞給我吃。」她瑪便拿著餅進了她哥哥暗嫩的臥房裡,
11佢將啲餅遞畀暗嫩食嗰陣,暗嫩一手捉住佢,同佢講:「我嘅姊妹,嚟,同我上床!」
11上前給他吃,暗嫩卻抓住她,說:「妹妹,與我同寢吧!」
12佢答:「唔好!我嘅兄弟,唔好糟蹋我!喺以色列,唔可以做呢啲事㗎。你唔好做呢件可恥嘅事!
12她瑪說:「哥哥,不要,不要玷污我!在以色列不應當發生這種事,不要做這種惡事。
13我呢?帶住呢份羞辱,仲可以去邊度呀?你就會成為以色列一個冇廉恥嘅人。求你同王講,佢唔會唔畀我嫁畀你㗎。」
13你這樣叫我怎麼見人呢?你在以色列也必遭人唾棄。你可以請求王,他會同意把我許配給你。」
14但暗嫩唔肯聽佢講。佢比他瑪大力,就壓制住佢,強姦咗佢。
14暗嫩卻充耳不聞,因為他力氣比她瑪大,就把她強姦了。
15跟住,暗嫩非常憎佢,憎佢嘅程度比之前愛佢更深。佢同他瑪講:「起身,走!」
15事後暗嫩非常憎恨她瑪,對她的恨比以前對她的愛還強烈。他對她瑪說:「你起來走吧!」
16他瑪同佢講:「唔好呀!你而家趕我走,對我嘅傷害比頭先做嗰件事仲大!」但暗嫩唔肯聽佢講。
16她瑪哀求道:「不要這樣對我!你趕我走是更大的惡行。」暗嫩卻不聽,
17佢叫自己個侍從,吩咐佢:「將呢個女人趕出去,跟住閂門,上埋閂!」
18他瑪身上着住件長袖袍;仲係處女嘅公主都係着呢種袍嘅。侍從將佢趕咗出去,跟住閂門,上咗閂。
18他的隨從就把她瑪趕出去,隨後鎖上了門。那時,她瑪穿著彩色的長衣,沒有出嫁的公主都穿這種衣服。
19他瑪將灰撒喺頭上,撕爛身上件長袖袍,又將手擺喺頭上,一路行,一路大聲喊。
19她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破身上的彩衣,雙手抱著頭,一面走一面哭。
20佢兄弟押沙龍問佢:「係咪你兄弟暗嫩對你做咗嗰啲事?我嘅姊妹,你暫時唔好出聲啦。佢係你兄弟,唔好將件事放喺心上。」他瑪就咁淒涼噉住喺佢兄弟押沙龍屋企。
20她的哥哥押沙龍問她:「是不是你哥哥暗嫩污辱了你?妹妹,不要聲張,他是你哥哥,不要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於是她瑪就憂憂鬱鬱地住在押沙龍家裡。
22押沙龍連一句說話都冇同暗嫩講,唔論好定壞;因為暗嫩糟蹋咗佢姊妹他瑪,押沙龍恨佢。
22押沙龍好話壞話都沒有對暗嫩說一句話,只是心裡暗暗地恨他,因為他玷污了妹妹她瑪。
23過咗兩年,押沙龍喺以法蓮附近嘅巴力夏瑣有人幫佢剪羊毛。佢請晒王所有仔去。
押沙龍為妹妹報仇
23兩年後,押沙龍的工人在以法蓮附近的巴力·夏瑣剪羊毛,押沙龍邀請王的眾子去那裡。
24押沙龍去見王,話:「我呢個做僕人嘅,正有人幫我剪羊毛。請王同你啲臣僕一齊嚟我呢度啦。」
24他去見王,說:「工人正在為僕人剪羊毛,請王和眾臣僕跟僕人一起去吧。」
25王同押沙龍講:「唔使喇,我個仔。我哋唔好全部都去,免得加重你嘅負擔。」押沙龍再三請佢,佢都唔肯去,但為佢祝福。
25王說:「我兒,我們不必都去打擾你。」押沙龍再三邀請,王還是推辭了,但他為押沙龍祝福。
26押沙龍話:「既然係咁,請畀我兄弟暗嫩同我哋一齊去啦。」王問佢:「點解要佢同你去?」
26押沙龍說:「王若不去,請讓我兄弟暗嫩跟我們去吧。」大衛說:「何必要他同去呢?」
27押沙龍再三請求,王就派暗嫩同其他所有王子一齊去。
27但押沙龍再三懇求,王就讓暗嫩和其他王子一同去了。
28押沙龍吩咐自己啲侍從:「你哋留意,等暗嫩飲酒飲到興高采烈,我一話『打暗嫩!』,你哋就殺咗佢,唔使驚。係我吩咐你哋嘅,唔係咩?你哋要有膽量,夠勇氣!」
28押沙龍吩咐僕人說:「你們要留意,當暗嫩喝得正高興的時候,我叫你們動手,你們就要殺他。不要害怕,要剛強勇敢!因為這是我的命令。」
29押沙龍啲侍從就照住佢嘅吩咐對暗嫩動手。其他王子全部起身,各自騎上自己隻騾仔逃走。
29押沙龍的僕人就照命令把暗嫩殺了。王的眾子都起來騎上騾子逃走了。
30佢哋仲喺路上嗰陣,有消息傳到大衞嗰度,話:「押沙龍殺晒王所有仔,冇留低一個!」
30他們還在路上的時候,有人稟告大衛說:「押沙龍把王子都殺了,無一倖免!」
31王即刻起身,撕爛自己件衫,瞓咗落地。佢啲臣僕全部都企喺旁邊,身上啲衫都撕爛咗。
31王便站起來撕裂衣服,躺在地上。眾臣僕也都撕裂衣服,站在旁邊。
32大衞兄弟示米亞個仔約拿達開口話:「我主,唔好以為所有年輕嘅王子都畀人殺晒。死嘅只有暗嫩。押沙龍自從暗嫩糟蹋咗佢姊妹他瑪嗰日起,就已經打定主意要咁做。
32大衛的長兄示米亞的兒子約拿達說:「我主不要以為所有的王子都被殺了,其實只有暗嫩一人死了。自從暗嫩姦污押沙龍的妹妹她瑪以來,押沙龍便決定要報仇了。
33我主我王,唔好將『王所有仔都死晒』呢句話放喺心上;死嘅只有暗嫩。」
33所以,我主我王啊,不要相信這消息,不是所有的王子都死了,只有暗嫩一人死了。」
34押沙龍逃走咗。守望嗰個人抬頭一望,見到有一大班人,由佢後面、山邊嗰條路過嚟。
34此時,押沙龍已經逃走了。守望的人舉目瞭望,見有一大群人從西面山坡的路上下來。
35約拿達同王講:「睇吓,你啲仔嚟喇!正如你僕人我講嘅一樣。」
35約拿達對王說:「請看,王子們都回來了!正如僕人所言。」
36佢啱啱講完,王啲仔就到咗,大聲喊起上嚟。王同所有臣僕亦都喊得非常傷心。
36話剛說完,眾王子已經來到他們跟前放聲大哭,王和眾臣僕也哀痛不已。
37押沙龍逃到基述王達買嗰度。達買係亞米忽個仔。大衞日日為佢個仔暗嫩哀傷。
37-38押沙龍逃到了亞米忽的兒子基述王達買那裡,在那裡住了三年。大衛王天天為他兒子暗嫩悲傷,
39大衞王唔再想出去搵押沙龍,因為暗嫩已經死咗,王為佢哀傷嘅心情亦平復落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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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親屬稱呼同設局(1–7節)
原文嘅「兄弟」同「姊妹」本身唔分年長、年幼。呢度保留呢個範圍,唔將他瑪一律叫做「妹妹」,亦唔憑暗嫩係長子就斷定佢比他瑪年長。第3節係示米亞同大衞有兄弟關係,約拿達係示米亞個仔;唔係話約拿達係大衞嘅兄弟。
第2節係暗嫩為他瑪苦惱到病,並且覺得難以對佢做啲乜嘢;「處女」保留原文對佢嘅描述,唔將佢嘅處境講成自願接受暗嫩。第3節約拿達「好有計謀」係佢嘅才智同手段,唔等於旁白讚佢正直。第4節「朝朝」保留反覆出現嘅時間。
第5–7節分開約拿達教佢扮病、暗嫩提出請求、同大衞派他瑪去三個層次。親眼睇住整、由佢手中食,都係計劃嘅一部分。原文冇話大衞知道暗嫩之後會點做,譯文亦冇替佢加上呢種知情。
### 2.兩塊餅、拒絕同強姦(6–14節)
第6節係兩塊餅。第8–9節有麵糰、搓揉、整餅、煮熟、由鍋倒出嘅動作;餅同鍋嘅有限詞義足以支持呢個描述,但唔足以重建確切食譜。第8節搓麵嘅動詞有寫法同讀法,譯文按讀法處理,冇將兩個形式變成兩次動作。第10節保留轉入裏面間房嘅安排。
他瑪第12–13節清楚拒絕。佢提到自己會承受羞辱,暗嫩亦會成為以色列冇廉恥嘅人;「冇廉恥」表達呢度愚妄、卑劣嘅道德意味,唔係智力評估。佢求暗嫩先同王講,話王唔會阻止婚事;呢句係佢喺危急中講嘅話,唔係旁白頒布婚姻法,亦唔代表佢同意眼前嘅侵犯。
第14節先話暗嫩唔肯聽,再話佢強過他瑪、侵犯佢、同佢性交。正文將呢組動作講成「壓制住佢,強姦咗佢」,保留強迫同實際性侵犯,唔淡化成雙方同意嘅親密行為。
### 3.由憎恨到趕走(15–19節)
第15節用強烈語氣比較暗嫩而家嘅憎恨同之前嘅愛。呢個係敘事所講嘅轉變,唔另外補上佢心裏嘅原因。第16節原句好緊縮,正文按他瑪反對被趕走、指呢次傷害比先前更大嘅意思整理成完整句子。比較係他瑪當時嘅說話,唔係旁白為所有受害者排傷害次序,亦唔減輕第14節嘅強姦。
第17節暗嫩用疏離嘅「呢個女人」叫人趕佢走;原文命令形式係複數,敘事所叫到嘅服侍者係單數。正文保留向侍從發命令,唔憑形式加出一隊有名有姓嘅人。第18節再記實際趕走同閂門,唔係可以刪掉嘅無意義重複。
第18–19節嘅衣服叫 כְּתֹנֶת פַּסִּים,確切款式有爭議。正文選「長袖袍」作具體而有限嘅理解;長袍、闊身袍等理解亦有討論空間,實際袖長、剪裁同顏色都唔能夠單靠呢個詞確定。原文解釋呢類衣服係仲係處女嘅公主所穿,唔足以證明一定係多色彩衣。撒灰、撕袍、手放頭上、一路大喊,都係他瑪嘅行動,唔係侍從嘅行動。
### 4.叫佢唔好出聲,唔等於傷害消失(20–22節)
第20節「對你做咗嗰啲事」保留押沙龍對剛發生嘅事作含蓄追問,唔暗示之前有拍拖關係;第14節已清楚講出發生咗乜事。押沙龍叫他瑪暫時唔好出聲、唔好將件事放喺心上,係人物嘅說話,唔係譯文或者旁白叫受害者忍受侵犯。他瑪之後淒涼噉住喺佢屋企,並冇被寫成已經復原或者原諒暗嫩。
第21節兩個實際核對嘅希伯來文本只講大衞聽到一切,非常嬲。正文冇加上懲罰、拒絕懲罰、偏愛長子或者司法處理;呢啲唔喺本次所用嘅希伯來句子裏面。第22節「唔論好定壞」係押沙龍冇同暗嫩講話嘅範圍,唔係佢對侵犯冇立場;原文即刻講出佢因他瑪受侵犯而恨暗嫩。
### 5.兩年後嘅邀請同殺人命令(23–29節)
第23節係過咗兩年。巴力夏瑣靠近以法蓮;正文只保留原文嘅地點關係,唔加現代定位。剪羊毛時邀請王啲仔,之後再邀請王同臣僕;王以免得加重負擔為理由拒絕,仍為押沙龍祝福。
第24、35節自稱僕人係對王嘅禮貌說法。第28節先等暗嫩飲酒飲得開心,再以押沙龍發話為動手訊號;佢明確吩咐殺人,亦用自己下令嚟叫侍從唔好驚。正文唔將殺人寫成意外或者神嘅命令。第29節侍從照吩咐行事,其他王子各自騎騾逃走;唔係所有王子都被殺。
### 6.全死嘅消息,同後來見到嘅事實(30–36節)
第30節「殺晒王所有仔」係傳到大衞耳中嘅消息,唔係旁白確認全部人死咗。第31節王同臣僕嘅哀傷,發生喺呢個消息之後。第32–33節約拿達話只有暗嫩死咗;佢話押沙龍早已打定主意,係佢對事件嘅解釋,唔自動等於旁白已披露佢知道所有計劃。
第33節有「寫而不讀」嘅 אם;正文冇將佢同讀法拼成一個新條件句。第34節按「眼睛」嘅讀法處理「抬頭一望」,寫法另外保留喺來源記錄。人群由「佢後面、山邊嗰條路」過嚟,正文按守望者作方位參照;原文方位本身緊縮,唔據此畫定一條已證實嘅現代路線,亦冇增添另一條報信路。
第35節約拿達指住正在到來嘅王子,第36節先記佢哋實際到達同一齊痛哭。呢幾節嘅先後,正好分開消息、判斷同眼前發生嘅事。
### 7.基述、三年同人名讀法(37–38節)
第37節正文採用共同讀法 עַמִּיהוּד,慣用字形係「亞米忽」。UXLC 嘅寫法係 עמיחוד,當中另有內部標記;MAM 嘅寫法係 עמיחור,尾字母真係唔同。呢個分別冇被當成同一寫法抹平,字形核對亦唔用嚟決定希伯來讀法或者認定同名人物。
達買係亞米忽個仔,亦係基述王。第37節後半冇再明寫哀傷者個名;正文按前後王為兒子哀傷嘅脈絡,明講大衞為暗嫩哀傷。有限核對嘅希臘文亦明寫大衞王係哀傷者,但唔代表希伯來文本實際多咗呢啲字。嗰段希臘文另有本次希伯來文冇嘅地方描述,正文冇搬入嚟。
第38節再次講押沙龍逃到基述,並補上住咗三年。重提逃走係敘事安排,唔係第二次流亡;呢三年亦唔同於第23節先前嘅兩年間隔。
### 8.王唔再想出去搵佢,定係心裏渴想去搵佢?(39節)
呢節希伯來文非常緊縮:動詞 וַתְּכַל 係陰性形式,後面卻接大衞王、出去到押沙龍嗰度,再接因為王對暗嫩得到安慰,因為暗嫩死咗。主語關係同動詞意思都需要解釋。正文選停止、平息呢一邊,將隱含嘅心意講成「唔再想出去搵押沙龍」;「想」同「搵」係為咗完整表達出去到逃亡者嗰度嘅心意,唔聲稱原文另有明寫嘅欲望或者搜捕動詞。
另一個重要理解係王心裏渴想出去到押沙龍嗰度,將動詞理解為心意被消耗、迫切盼望。呢個讀法同正文嘅停止方向唔同,不能夠當成只係換一個同義詞。詞根有限嘅「完結、停止、耗盡」範圍,本身唔足以證明渴想,亦唔會自動補出一個原文冇寫出嘅「心」或「靈」。
實際有限核對嘅希臘文,明寫王嘅心靈/心意,並用平息、停止嘅動詞,再講出去跟住押沙龍。呢個係停止方向嘅古代理解證據,唔係所有古抄本一致嘅證明,亦唔證明要改寫希伯來底本。正文「搵」冇斷言已經派兵追捕、已經出征,或者一定係想捉佢;呢啲都唔係本次實際詞句明講嘅事。
暗嫩已死同王逐漸得到安慰,保留為王反應轉變嘅原因,唔係暗嫩復活或者全家已經和好。第14章第1節王嘅心同押沙龍有關,亦未單獨定明完全原諒;之後押沙龍返嚟卻未獲准見王,直到更後先相見。呢段後文幫助限制過早講成父子完全和好,並冇消除本節嘅語法疑難。
### 9.原文同有限見證範圍
本章直接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核對 UXLC 2.6(27.7;檔內版本日期2026年10月19日)同 MAM 固定修訂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連同完整相鄰章原文。UXLC 出處:https://tanach.us/ 。其通告容許閱覽、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唔將許可擴及字體或者網站程式。
MAM 出自 Hebrew Wikisource,由 Seth (Avi) Kadish 整理,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 提供技術協助;語料按 CC BY-SA 4.0 使用。出處: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本譯文係粵語翻譯,原文資料冇改寫;MAM 係編輯文本,唔聲稱全部字詞都直接抄自現存阿勒頗古抄本。
人名、地名只另外核對《和合本》孤立字形,唔用譯句決定原文意思,亦唔聲稱核對《和合本修訂版》。字形來源係中文維基文庫《聖經(和合本)/撒母耳記下》,包括本章第37節嘅獨立字形補充。出處: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聖經_(和合本)/撒母耳記下 。網站所示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deed.zh 。
為第39節嘅實際疑難,有限核對 CCAT/CATSS LXXM 電子原文第13章37–39節同第14章1節。資料說明所列係 Rahlfs 1935/1971 重印本、TLG 電子編碼,以及 CATSS 嘅校核同形態資料工作;唔聲稱直接檢查古抄本、全章希臘文、所有七十士譯本傳統或者完整校勘表。形態編碼手冊未取得,判斷按實際詞形同句法,唔冒充驗證咗編碼標籤。原始見證檔同私人研究資料唔隨讀者稿分發。本章亦用咗已取得嘅有限字典詞義,唔用字典例句做正文模板;未聲稱核對死海古卷、敘利亞文或拉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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