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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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呢啲事之後,大衞攻打非利士人,使佢哋臣服,從佢哋手中奪取咗米特格哈阿瑪。
大衛戰勝敵人
1後來大衛打敗並征服了非利士人,奪取了他們的都城。
2佢又打敗摩押人,叫佢哋瞓喺地上,用繩量度。量出兩條繩長嘅人,佢就將佢哋處死;量出一整條繩長嘅人,佢就留返佢哋條命。摩押人就臣服於大衞,向佢進貢。
2他又打敗了摩押人,讓他們並排躺在地上,然後用繩子去量,每兩繩之內的人都要被殺掉,第三繩的人留下性命。從此,摩押人臣服於大衛,向他進貢。
3瑣巴王、利合個仔哈大底謝去伯拉河一帶恢復自己嘅勢力嗰陣,大衞打敗咗佢。
3利合的兒子瑣巴王哈大底謝出來,要恢復他在幼發拉底河一帶的勢力,大衛打敗了他,
4大衞俘虜咗佢一千七百個騎兵,同二萬個步兵。除咗留低一百架戰車所用嘅馬,佢將其餘戰車馬匹嘅腳筋全部割斷。
4俘獲一千七百名騎兵和兩萬名步兵,砍斷拉戰車的馬匹的蹄筋,只留下夠拉一百輛戰車的馬匹。
5大馬色嘅亞蘭人嚟幫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衞打敗咗佢哋當中二萬二千人。
5大馬士革的亞蘭人前來支援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殺了他們兩萬二千人,
6大衞喺大馬色嘅亞蘭地區設立駐軍;亞蘭人就臣服於大衞,向佢進貢。大衞無論去邊度,上主都使佢得勝。
6還在大馬士革的亞蘭境內駐軍,亞蘭人臣服於大衛,向他進貢。耶和華使大衛無往而不勝。
8大衞王又從哈大底謝嘅兩座城,比他同比羅他,攞走極大量嘅銅。
8又從哈大底謝統治的比他和比羅他兩座城中奪走大量的銅。
10就派自己個仔約蘭去見大衞王,向佢問安,祝賀佢打敗咗哈大底謝,因為哈大底謝一直同陀以交戰。約蘭帶住銀器、金器同銅器。
10就派兒子約蘭帶著許多金銀銅器去朝見大衛王,向他請安,祝賀他打敗了哈大底謝。因為陀以常常和哈大底謝交戰。
11大衞王將呢啲都分別為聖,獻畀上主;佢亦都將從自己征服咗嘅各國攞嚟嘅金銀,獻畀上主。
11-12大衛王把這些器皿和他征服亞蘭人、摩押人、亞捫人、非利士人、亞瑪力人,以及利合的兒子瑣巴王哈大底謝時所得的金銀都分別出來,奉獻給耶和華。
12呢啲金銀來自亞蘭、摩押、亞捫人、非利士人、亞瑪力人,亦包括從瑣巴王、利合個仔哈大底謝奪得嘅戰利品。
13大衞喺鹽谷打敗咗一萬八千亞蘭人返嚟,聲名大振。
13大衛在鹽谷殺了一萬八千亞蘭人歸來後,聲威大振。
14佢喺以東設立駐軍,成個以東都有駐軍;所有以東人都臣服於大衞。大衞無論去邊度,上主都使佢得勝。
14他又在以東全境駐軍,以東人都臣服於他。耶和華使他無往而不勝。
15大衞作全以色列嘅王,為所有子民施行公正同公義。
16洗魯雅個仔約押統領軍隊;亞希律個仔約沙法做史官。
16那時,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做元帥;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做史官;
17亞希突個仔撒督,同亞比亞他個仔亞希米勒做祭司;西萊雅做書記。
17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做祭司長;西萊雅做書記;
18耶何耶大個仔比拿雅率領基利提人同比利提人;大衞啲仔亦都做祭司。
18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管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眾子都做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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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米特格哈阿瑪(8:1)
原文係 מֶתֶג הָאַמָּה,正文暫用按字音寫出嘅「米特格哈阿瑪」,唔聲稱呢個漢字寫法已由某個中文版核實。呢個稱呼可以涉及地方或者統治權嘅比喻,確切所指未能單靠呢句確定。מֶתֶג 有馬口嚼子、轡頭嘅意思;有字典將整個稱呼解為迦特嘅別稱,但呢個係字典嘅判斷,唔等於原文直接寫咗迦特。正文唔用另一段平行經文嘅地名取代佢,亦唔指定一處已證實嘅考古地點。「從佢哋手中」講控制權,唔係切下一隻手。
### 2.用繩量度摩押人(8:2)
原文明確講將人放倒喺地上量度,兩條繩長用來處死,一整條繩長用來留活。正文保留殺人同留活嘅區分,唔刪去殘酷之處;繩係量度工具,唔因此斷言以勒頸方式處死。呢個比例可以讓人想到約三分之二同三分之一,但原文冇直接寫分數、總人數、按身高篩選,或者只放過小朋友。臣服進貢係政治關係,唔直接等同每一個人都變成王宮家僕。
### 3.伯拉河、恢復勢力同俘虜數目(8:3–4)
第3節「佢去恢復自己嘅手」理解為恢復控制力,正文將行動者理解為哈大底謝;亦可以討論佢係咪指大衞,原文代詞本身冇重寫人名。「一帶」係河所涉及嘅勢力範圍,唔係提供今日國界嘅測量線。
UXLC 喺「河」後面保留一個有誦讀形式、冇對應抄寫詞嘅 פְּרָת;MAM 則保留涉及「河/伯拉河」兩個詞嘅抄寫、誦讀說明。正文跟誦讀形式,譯作伯拉河,唔將兩種形式串成兩條河。伯拉兩字沿用本系列已核對嘅孤立字形,只供名稱連貫,唔用先前經文嘅句意決定呢度嘅讀法。
第4節本次希伯來文本係一千七百騎兵、二萬步兵。正文唔改成另一組平行數目,亦唔喺一千後面補入戰車,拆成原文冇明寫嘅兩類俘虜。「割斷戰車嘅筋」按轉喻理解為割斷拉車馬匹嘅腳筋;保留一百架戰車所用嘅馬,唔等於原文指定只留一百匹馬,因為每架車用幾匹並冇喺呢度交代。
### 4.駐軍、得勝同戰利品(8:5–8)
大馬色嘅亞蘭人係嚟幫哈大底謝,唔係幫大衞。二萬二千係呢一場記錄嘅數目,唔同上一節二萬步兵合併成一個重複總數。用詞講擊打、打敗,唔另行細分死傷或者話所有亞蘭平民都死晒。
「駐軍」所對應嘅詞亦可指派駐嘅官員;正文按征服嘅語境採用軍事據點嘅意思,唔另加編制或者人數。上主使大衞得勝係敘事者嘅說話,第14節再講一次,唔刪成冗句,亦唔推成大衞之後每一個行為都一定正確。
金盾嘅具體形制未有交代,唔加一身全金盔甲。比他同比羅他係兩座城,唔因為名稱相似就同第4章嘅比錄合併。銅嘅原文字可以涵蓋銅或青銅一類材料,呢度冇化學成分、重量,亦未講用來造某件聖殿器物。
### 5.陀以嘅使節同獻畀上主嘅物品(8:9–12)
第9至10節連成一句:陀以聽到大衞打敗哈大底謝,就派自己個仔約蘭嚟問安祝賀。約蘭唔係大衞個仔,亦唔單憑同名就認定係另一位王。哈大底謝同陀以交戰,係祝賀嘅背景,唔加已簽正式同盟或者陀以臣服嘅條款。
第10節末尾「佢手上」理解為使節約蘭帶來嘅金、銀、銅器;正文補出約蘭,免得聽者以為返到哈大底謝手上。第11節大衞將物品分別為聖,獻畀上主,唔係只存入自己嘅私人庫房。第12節繼續列出金銀同戰利品來源,唔代表又重新敘述六場有獨立日期嘅戰事,亦唔加已建成嘅聖殿。
### 6.亞蘭、鹽谷同以東(8:13–14)
第13節本次核對嘅 UXLC 同 MAM 都寫「亞蘭」,數目係一萬八千;第14節先明寫「以東」。鹽谷同接落去以東嘅關係令呢段有文本、地理上嘅問題,但正文唔因為咁就靜靜將亞蘭改成以東,亦唔換成另一個帶兵者。鹽谷係將原來「谷/鹽」嘅名稱組合直譯,唔聲稱已定位喺某個現代地點。
「聲名大振」講大衞取得名聲,唔係改一個新名字。第14節重複講喺以東設駐軍,強調遍及以東嘅範圍;正文保留呢個重複同所有以東人臣服,唔加幾個省份、永久停止反抗或者改信宗教。
### 7.公正、官員同祭司(8:15–18)
第15節係敘事者對大衞治理嘅評述,保留公正同公義兩方面,唔簡化成受歡迎,亦唔等於宣稱佢一生從不犯罪。史官同書記係兩個分開列出嘅職務,具體分工冇詳述,唔直接套入今日嘅政府職級。
第17節原文係「亞比亞他個仔亞希米勒」,正文保留呢個父子次序,唔因為之前出現過相似名字就倒轉兩人,亦唔聲稱已證實係抄寫錯誤。撒督同亞希米勒共用祭司呢個稱號,書記西萊雅另列。
第18節比拿雅同基利提人、比利提人嘅關係寫得簡短,正文按官員名單嘅語境補出「率領」,唔聲稱原文明寫咗「管轄」呢個介詞。呢兩個群體唔係耶何耶大另外兩個仔;族裔來源、詳細兵種未能單靠稱呼確定。大衞啲仔所用嘅 כֹּהֲנִים,同第17節「祭司」係同一個字,正文照譯,唔為咗統一另一段名單或者祭司家譜而直接改成普通大臣。呢度冇逐一寫出兒子名字、實際獻祭程序,或者完整職權範圍;用字保留,職務細節仍然有待理解。
### 8.原文同資料範圍
本章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核對 UXLC 2.6(27.7;檔內版本日期2026年10月19日)同 MAM 固定修訂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連同完整相鄰章嘅原文語境。UXLC 出處:https://tanach.us/ 。其通告容許閱覽、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唔將呢項許可延伸到字體或網站程式。
MAM 出自 Hebrew Wikisource,由 Seth (Avi) Kadish 整理,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 提供技術協助;語料按 CC BY-SA 4.0 使用。出處: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本譯文係粵語翻譯,原文資料冇改寫;MAM 係編輯文本,唔聲稱每個字都直接抄自現存阿勒頗古抄本。
已核對嘅人名、地名漢字來自《和合本》孤立字形,唔用佢嘅句子決定原文意思,亦唔聲稱核對《和合本修訂版》。米特格哈阿瑪係本稿暫用音寫,鹽谷係原文名稱直譯,兩者唔冒充已核實嘅中文版字形。有限詞義問題參考咗希伯來文字典定義,唔用字典例句做正文模板。本稿未聲稱核對本章嘅古希臘文、死海古卷、敘利亞文或拉丁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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