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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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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之後第二年二月初一,上主喺西奈曠野嘅會幕入面對摩西講:

以色列的第一次人口統計

1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第二年的二月一日,耶和華在西奈曠野的會幕中對摩西說:

2

「你哋要點算以色列全體會眾,按佢哋各自嘅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逐個點算所有男性。

2

「你要按以色列人的宗族和家系統計全體會眾,登記所有男子的名字。

3

以色列人當中,由二十歲起、所有能夠出征嘅人,你同亞倫要按佢哋所屬嘅軍隊點算佢哋。

3

你和亞倫要一隊一隊地統計以色列人中所有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

4

每個支派都要有一個人同你哋一齊,呢個人係自己父系家族嘅族長。

4

每一支派要有一個人來協助你們。他們都是各宗族的族長,

5

以下係要同你哋一齊嘅人嘅名:呂便支派係示丟珥個仔以利蓿;

5

名單如下:「呂便支派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蘇、

6

西緬支派係蘇利沙代個仔示路蔑;

6

西緬支派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

7

猶大支派係亞米拿達個仔拿順;

7

猶大支派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

8

以薩迦支派係蘇押個仔拿坦業;

8

以薩迦支派蘇押的兒子拿坦業、

9

西布倫支派係希倫個仔以利押;

9

西布倫支派希倫的兒子以利押、

10

約瑟嘅後代,以法蓮支派係亞米忽個仔以利沙瑪,瑪拿西支派係比大蓿個仔迦瑪列;

10

約瑟的後裔——以法蓮支派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和瑪拿西支派比大蘇的兒子迦瑪列、

11

便雅憫支派係基多尼個仔亞比但;

11

便雅憫支派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

12

但支派係亞米沙代個仔亞希以謝;

12

但支派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

13

亞設支派係俄蘭個仔帕結;

13

亞設支派俄蘭的兒子帕結、

14

迦得支派係丟珥個仔以利雅薩;

14

迦得支派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

15

拿弗他利支派係以南個仔亞希拉。」

15

拿弗他利支派以南的兒子亞希拉。」

16

呢啲係會眾中被召集嘅人,係佢哋祖傳支派嘅領袖;佢哋係以色列各個千人隊嘅首領。

16

他們都是從會眾中選出來的,是各支派的首領,也是以色列的將領。

17

摩西同亞倫就帶同呢啲按名指定嘅人。

17

摩西和亞倫帶著這些被點名的人,

18

佢哋喺二月初一召集全體會眾;眾人按各自嘅宗族同父系家族申報家系,照住各人嘅名,由二十歲起,逐個登記。

18

在二月一日招聚全體會眾,按照宗族和家系統計人口,一一登記所有二十歲以上的男子。

19

摩西照上主吩咐佢嘅,喺西奈曠野點算咗佢哋。

19

摩西照耶和華的吩咐在西奈曠野統計人口。

20

呂便係以色列嘅長仔。佢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男性,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逐個登記。

20-21

以色列的長子呂便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四萬六千五百人。

21

呂便支派被點算嘅共有四萬六千五百人。

本版本第 20-21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22

西緬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男性,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接受點算,照住各人嘅名逐個登記。

22-23

西緬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五萬九千三百人。

23

西緬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五萬九千三百人。

本版本第 22-23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24

迦得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24-25

迦得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

25

迦得支派被點算嘅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

本版本第 24-25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26

猶大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26-27

猶大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七萬四千六百人。

27

猶大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七萬四千六百人。

本版本第 26-27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28

以薩迦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28-29

以薩迦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五萬四千四百人。

29

以薩迦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五萬四千四百人。

本版本第 28-29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0

西布倫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30-31

西布倫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五萬七千四百人。

31

西布倫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五萬七千四百人。

本版本第 30-31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2

約瑟嘅後代當中,以法蓮嗰一支,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32-33

約瑟的後裔中,以法蓮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四萬零五百人。

33

以法蓮支派被點算嘅共有四萬零五百人。

本版本第 32-33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4

瑪拿西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34-35

瑪拿西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三萬二千二百人。

35

瑪拿西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三萬二千二百人。

本版本第 34-35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6

便雅憫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36-37

便雅憫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三萬五千四百人。

37

便雅憫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三萬五千四百人。

本版本第 36-37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38

但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38-39

但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六萬二千七百人。

39

但支派被點算嘅共有六萬二千七百人。

本版本第 38-39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40

亞設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40-41

亞設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四萬一千五百人。

41

亞設支派被點算嘅共有四萬一千五百人。

本版本第 40-41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42

拿弗他利嘅後代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能夠出征嘅人,都按家系、宗族同父系家族,照住各人嘅名登記。

42-43

拿弗他利支派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共有五萬三千四百人。

43

拿弗他利支派被點算嘅共有五萬三千四百人。

本版本第 42-43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44

以上係摩西、亞倫同以色列領袖點算嘅人。領袖共有十二個,每個代表自己嘅父系家族。

44

以上就是摩西、亞倫和各代表自己族系的十二位以色列首領所統計的男子人數。

45

以色列人當中,凡係二十歲或以上、喺以色列人當中能夠出征嘅,都按父系家族接受點算。

45

這樣,以色列人中二十歲以上、有作戰能力的男子按宗族、家系和名字一一被登記下來,

46

被點算嘅總共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46

共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47

不過,利未人按佢哋祖傳嘅支派,冇被點算喺呢啲人當中。

47

然而,利未人沒有按祖先的支派列在其中,

48

上主對摩西講:

48

因為耶和華曾經對摩西說:

49

「只有利未支派,你唔好點算;亦唔好將佢哋嘅人數計入以色列人當中。

49

「你不可統計利未支派的人數,不可把他們的人數算在以色列人中。

50

你要派利未人管理見證帳幕、帳幕所有器具,同埋所有屬於帳幕嘅嘢。佢哋要搬運帳幕同佢所有器具,為佢服務,並且喺帳幕四圍紮營。

50

你要派利未人管理、搬運和照料放約櫃的聖幕及其所有器具和附屬物,他們要在聖幕四圍紮營。

51

帳幕遷移嗰陣,利未人要將佢拆落嚟;帳幕停駐嗰陣,利未人要將佢搭起。唔屬呢項職分嘅人,如果走近,就要被處死。

51

在遷移的時候,利未人要負責拆卸和支搭聖幕。外人若近前來,必被處死。

52

以色列人要按各自所屬嘅軍隊紮營,各人喺自己嘅營地,各人喺自己嘅旗號之下。

52

以色列人要按照他們的隊伍各自紮營,各歸本旗。

53

利未人要喺見證帳幕四圍紮營,免得震怒臨到以色列全體會眾;利未人要謹守看管見證帳幕嘅職責。」

53

但利未人要在安放約櫃的聖幕四周紮營,以免以色列人觸怒耶和華。利未人負責看守放約櫃的聖幕。」

54

以色列人就照住做;上主吩咐摩西嘅一切,佢哋都照住做咗。

54

以色列人就按耶和華對摩西的吩咐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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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解 - **1節:日期同地點** 原文依次交代西奈曠野、會幕,同埋離開埃及地之後第二年第二個月嘅第一日。正文調整次序,先講日期,再講上主喺邊度向摩西講話。「二月初一」按經文本身嘅月份次序,唔係指定現代公曆日期;呢節亦冇將地點改成西奈山頂,或者交代同上一卷結尾相隔幾多日。 - **2–4節:點算嘅對象同層次** שׂאו את ראש 字面帶有「提起頭數」嘅形象,喺呢度係點算人數嘅慣用講法;לגלגלתם 則係逐個人頭計。正文用「點算/逐個點算」,唔另加抬頭或者觸碰頭骨嘅動作。「宗族」對應 משפחה;「父系家族」對應 בית אבות,係按祖先父系歸屬嘅家族單位,唔只係同住嘅一家幾口。全體會眾、宗族、父系家族、各人名字同個別人數,各有作用,冇合併成一個分類。 - **3節:由二十歲起,同出征嘅類別** מבן עשרים שנה ומעלה 包括二十歲,冇寫年齡上限。כל יצא צבא 按軍隊點算嘅語境譯作「所有能夠出征嘅人」,係所點算嘅服役類別,唔係話呢刻每個人都已經上戰場,亦唔自行加入體檢、健康標準或者現代徵兵制度。2節嘅男性範圍要連住呢節讀。你哋/你同亞倫保留共同受命嘅關係;4節 איש איש 係每支派一個,唔係每支派兩個。 - **5–15節:代表名單同父子關係** 每個 בן 都保留為「某人個仔」,只係交代父子關係,唔推斷長幼。10節「約瑟嘅後代」之下列出以法蓮同瑪拿西兩支;唔另外加一個約瑟支派代表。呢份名單中迦得嘅位置同20–43節點算名單唔同,正文保留兩次各自嘅次序。14節實際讀到 דְּעוּאֵל,照核實咗嘅字形同譯名用「丟珥」,唔因其他名單嘅近似字形而暗改。 - **16節:被召集嘅人同千人隊** 正文依誦讀形式 קְרוּאֵי,將呢班人表達為會眾中被召嚟擔任代表嘅人;「被召集」唔另加一場喺18節以外嘅召集程序,亦冇指定係由會眾投票選出。אלפי ישראל 嘅 אלף 同「千」及群體組織有關;正文「千人隊」係選取傳統組織單位嘅理解,唔係完全中立保留所有意思。呢個稱號本身唔證明每隊實際恰好一千人;宗族/群體單位嘅解釋仍有可能,唔可以用呢個稱號另算一套人口數。正文將16節放喺旁白,喺15節結束引號;希伯來文冇呢種引號,16節亦可以連住前面上主嘅話理解。 - **17–19節:按名指定同申報家系** 17節 נקבו בשמות 係按名指明/指定,唔係《利未記》24章涉及咒罵聖名嗰個語境。「帶同」係將 לקח 按人員參與嘅上下文表達,冇加目的地、新一次選拔或者一段另有記述嘅旅程。18節 ויתילדו 係按家系申報、確認自己嘅歸屬,唔係眾人喺當日先出世;正文冇加文件、證人、驗證血統嘅方法。按名字同人頭嘅登記保留喺申報之後。19節原文點算動詞係單數,正文承接摩西,唔抹去3、17、44節亞倫同領袖參與嘅交代。 - **20–43節:重複公式仍然逐節保留** 各支派逐一交代家系、宗族、父系家族、名字、年齡同出征類別,再報人數。正文先將年齡同出征資格接成「凡係……都……」嘅完整句,再講登記嘅層次同方式;呢個係語序重組,唔新增點算程序或者改變資格。20、22節另外明寫逐個人頭同「所有男性」,22節亦另有被點算者嘅表達;正文冇將呢啲額外字句機械抄入其餘每一節。後面各節仍受3、18節嘅整體點算範圍限制。תולדות 喺呢度係家系/世系,בני 係後代,唔係只數年幼嘅仔女。20節保留呂便係以色列長仔;32節保留約瑟同以法蓮兩層後代稱呼。 22節嘅「接受點算」同「登記」講同一次點算嘅相關方面,唔係先後兩次點算。32節「以法蓮嗰一支」將約瑟後代之下嘅以法蓮後代連成完整群體關係,唔新增一個支派。42節原文開頭冇其他多數項目嘅介詞 ל,正文冇據呢個列舉形式差別另造資格。 - **21–46節:十二個數字同總數** 按點算次序係46,500、59,300、45,650、74,600、54,400、57,400、40,500、32,200、35,400、62,700、41,500、53,400;相加係603,550,同46節吻合。正文逐個保留,冇暗中縮減、修正或者換成另一套單位。呢個核對只確認經文實際數字同加總,唔等於用外部資料證實古代人口,亦冇推算男女老幼嘅總人口。 - **44–47節:誰點算,誰不在其中** 44節嘅十二個人係以色列領袖,摩西同亞倫喺佢哋以外另有明文提名;唔係將摩西同亞倫算入十二人,亦唔係十四個支派。每人對應自己嘅父系家族,正文用「代表」交代呢個關係,冇另加選舉程序。45節以完整句重述年齡、父系家族同出征類別,46節先報總數;正文冇將前面嘅家系、名字、逐個人頭或男性字句搬入45節。47節利未人冇被計入嘅係呢次點算,唔係話利未人唔屬以色列,或者任何場合都永遠唔准數佢哋。 - **49–50節:唔點算,同另派職責** 49節有兩個否定,分別係唔點算利未支派,同唔將佢哋嘅頭數列入以色列人當中;正文兩個都保留。50節 הפקד 同點算用同一個 פקד 字根,但喺呢度係委派管理,唔係命令將利未人補入前面嘅軍隊總數。「見證帳幕」保留 משכן העדת 嘅稱呼;同1節會幕係相關嘅聖所稱呼,唔據此另造兩座獨立建築。所有器具、所有屬於帳幕嘅嘢、搬運、服務同四圍紮營,各項都保留;冇加入車輛或者後來分工細節。 - **51節:拆起帳幕同走近嘅外人** 原文以帳幕遷移/紮營作兩個時間條件,分別由利未人拆卸同搭起。「唔屬呢項職分嘅人」係按呢段帳幕職責同接近限制,解釋 זר 呢個外人類別;唔等於一律指外國籍人士,亦唔直接搬用《利未記》22章食聖物嘅資格定義。呢節唔因此授予每個利未人進入所有聖所區域嘅權利。יומת 保留為「要被處死」,冇加執行人、工具、司法程序,亦冇改成接近後自動死亡嘅機制。 - **52–53節:營地、旗號同守衞職責** דגל 正文選「旗號」,按上下文包括以旗號組織嘅營隊理解;亦可著重營隊單位,唔必定係現代旗幟嘅形式。原文冇喺呢兩節交代旗幟顏色、圖案、距離或者方位,正文唔補入。「旗號之下」係各人依自己旗號所屬單位紮營嘅功能表達,唔限定身體企喺一塊布正下方。53節「免得震怒臨到」保留否定目的/結果關係;神聖震怒嘅背景唔等於呢句另有明寫施事者,正文冇加瘟疫、雷擊或者保護屏障嘅機制。「謹守看管……嘅職責」保留 שמר/משמרת 嘅動詞同責任關係。 - **54節:照住做嘅重複** 呢節係旁白講以色列人照吩咐做,保留「做/一切吩咐/照住做」嘅重複。唔係新一條命令,亦唔係話之後全卷所有未講出嘅職責都已經完成。 - **16–17節:實際兩版讀法** 16節兩個取得嘅版本都保留書寫形式 קריאי 同誦讀形式 קְרוּאֵי,屬共同嘅 ketiv/qere,唔係兩版互相矛盾。17節 UXLC 實際係帶 ו 嘅 בְּשֵׁמֽוֹת;MAM 選定正文係冇呢個 ו 嘅 בְּשֵׁמֹֽת。呢個係實際全寫/缺寫差別,冇顯示人物或者「名字」意思唔同。MAM 完整巢狀說明入面嘅選定詞、報告全寫嘅註釋同星號各有角色,冇串成一條希伯來正文。 - **10、18、28、54節:編輯報告同實際正文分開** 10節兩版選定正文都將 פדהצור 寫成一個名字;MAM 另保留拆成兩部分並加連字符嘅傳承報告,唔因此多出一個人。18節實際兩版都用普通大小嘅首個 gimel;放大字母嘅另一種表示同對照片判讀嘅保留仍然留喺完整說明,今次冇直接查閱嗰張照片。28節實際所選重音相同,另外嘅重音排列只係註釋所報另一讀法。54節 MAM 嘅位置性重音符號重複、全章固定嘅 qamats-qatan 顯示同組合符次序,都按原檔保留,唔據此聲稱有新詞義異文。 - **段落同讀經標記** 19/20節之間,UXLC 喺19節尾有開段標記;MAM 喺20節前選閉段,並另報 L 為開段。呢個實際版面差別冇改動節號。卷首、seder、aliyah、parashah 同其餘完整 C/D/E 標記都有保留,唔直接當成粵語換氣指令。正文七個段落係按命令、代表名單、實行、點算兩組、總結同利未職責劃分嘅閱讀安排;兩節相連嘅公式同數字唔因節號而斷開。 - **原文底本同完整結構** 本章以已取得嘅 UXLC 2.5(2026年4月1日,build 27.6)《Numbers.xml》作希伯來文主底本,並對讀 MAM-basics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 嘅 A4-Numbers.json。54節嘅162個 C/D/E 根結構、249個遞迴子結構同37個模板,包括選定讀法、替代分支同編輯說明,都有完整閱讀。MAM-simple 只係同一編本嘅衍生表示,唔係第三份獨立古代抄本。UXLC 係列寧格勒抄本嘅現代轉錄;MAM 係現代馬所拉/阿勒頗傳統編本,唔冒充一份完整存世阿勒頗卷冊嘅逐字轉錄。 - **章節對應同姓名拼寫** 本章54個原生位置經隔離核對,逐一對應通行第1章1–54節;公開編號核對用 Project Gutenberg PG8004 嘅界線資料,唔宣稱已核實《和合本修訂版》界線。翻譯角色冇打開參照譯文句子。43個本章姓名/地名詞頭、92個原文逐字出現位置已核對:19個沿用先前核實嘅《出埃及記》姓名拼寫,24個取自可取得嘅繁體《新標點和合本》(eBible cmn-cu89t,NUM01);後者只屬常用和合本拼寫,冇《和合本修訂版》專屬核實聲稱。姓名資料只供拼寫,唔供句意或者人物身份判定。本章冇未核實嘅姓名位置;其他章近似名字唔會自動互換。 - **字詞參考同解釋限制** 有查閱既有 Open Scriptures 希伯來辭典 XML 中123個完整取得條目,包括交叉指向同同形字;其中唔少係簡短 base 條目,唔等於查閱咗完整印刷版 BDB 頁面。條目分辨點算/委派、宗族/父系家族、家系申報、旗號、看管職責等用法;同形字、亞蘭文項目或者短條目冇自動變成呢段希伯來文嘅證據。「千人隊」嘅組織讀法同其餘仍有選擇嘅地方,照實喺相應註解交代。 - **閱讀範圍同審閱方法** 主譯者先完整讀本章原文,另讀2章1–9節作有限上下文;獨立原文分析者嘅上下文係2章1–3、17、32–34節,版本核對者冇另讀鄰章,唔互相冒領閱讀範圍。原文資料驗收、姓名/編號安全輸出、原文分析同版本核對都先於起草;口語同意群檢查按版本分開進行。今次冇因為一般背景而另查古譯本,亦冇聲稱死海古卷、七十士譯本或者西奈抄本已解決呢度共享嘅希伯來文解釋問題。 - **資料邊界** 最初取得資料嘅歷史清單誤包入五份隔離用途嘅參照檔,後來以附加範圍紀錄排除,原紀錄仍保留。有效原始準備清單770項包含三份當時封存嘅製作工具,唔虛稱全部都係語文內容;本章新凍結嘅內容輸入另用有限清單,執行中工具另列。翻譯及語文審閱角色冇開啟呢五份受限制內容,唔以寬泛目錄快照補作閱讀證明。原始位元組、巢狀分支同歷史校正均保留。 - **來源同授權** UXLC 來源及所取得使用說明見 [tanach.us](https://tanach.us/),經文可按該說明檢視及複製,唔將網站程式或字型一併當成同樣授權。MAM 經文([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署名 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Benjamin Denckla,按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使用;編本及處理資料見 [MAM-basic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程式碼/儲存庫文件嘅 GPL 同經文授權分開處理。姓名拼寫核實限於 [eBible 繁體和合本《民數記》1章](https://ebible.org/cmn-cu89t/NUM01.htm) 嘅姓名,正文粵語係直接由原文重譯,唔係該中文譯文嘅改寫。呢份衍生翻譯依 MAM 經文嘅相同授權條款提供,原文選擇、改譯同限制如上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