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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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亞哈斯登基嗰陣二十歲,喺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佢唔似祖先大衛噉,做上主睇為正嘅事。
猶大王亞哈斯
1亞哈斯二十歲登基,在耶路撒冷執政十六年。他沒有效法他祖先大衛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
3佢喺欣嫩子谷燒香,又用火燒自己啲仔,效法上主喺以色列人面前趕走嗰啲民族所做嘅可憎之事。
3他不但在欣嫩子谷燒香,還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走的外族人的可憎行徑,把自己的兒女焚燒獻作祭物。
5佢嘅上帝上主將佢交喺亞蘭王手裏。亞蘭人打敗佢,擄走佢好多子民,帶到大馬士革。佢亦都被交喺以色列王手裏,遭受重創。
與亞蘭和以色列交戰
5因此,他的上帝耶和華把他交在亞蘭王手中,亞蘭王就打敗他,把他的許多人民擄到大馬士革。他也被交在以色列王手中,損失慘重。
6利瑪利個仔比加一日之內喺猶大殺咗十二萬人,全部都係勇士,因為猶大人離棄咗上主、佢哋祖先嘅上帝。
6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天之內殺了猶大十二萬勇士,因為他們背棄了他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
7以法蓮嘅勇士細基利殺咗王個仔瑪西雅、管理王宮嘅押斯利甘,同王嘅副手以利加拿。
7以法蓮的勇士細基利殺了王子瑪西雅、宮廷總管押斯利甘和宰相以利加拿。
8以色列人從自己嘅同胞當中,擄走二十萬婦女、男仔同女仔,又搶走好多戰利品,將戰利品帶到撒瑪利亞。
8以色列軍隊從他們的猶大同胞中擄走了二十萬婦孺,同時也將大量戰利品帶回撒瑪利亞。
9嗰度有一位上主嘅先知,名叫俄德。佢出嚟迎接返到撒瑪利亞嘅軍隊,對佢哋話:「上主係你哋祖先嘅上帝,因為佢向猶大發怒,就將猶大人交喺你哋手裏。但你哋竟然喺暴怒之下殺戮佢哋,嗰股怒氣直達天上!
俄德先知
9撒瑪利亞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名叫俄德,他出城去迎接班師回來的軍隊,說:「看啊,你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向猶大發怒,才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竟怒氣衝天,對他們大加殺戮。
10而家你哋仲打算將猶大同耶路撒冷嘅人壓服,叫佢哋做你哋嘅男奴女婢。你哋自己唔係一樣有得罪上主你哋上帝嘅罪咩?
10現在你們竟還想讓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男女做你們的僕婢。你們豈不也得罪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嗎?
11而家聽我講,將你哋從同胞當中擄來嘅人送返去,因為上主嘅烈怒正對住你哋!」
11你們還是聽我的,釋放你們擄來的同胞,讓他們回去吧!因為耶和華的烈怒已經臨到你們了。」
12以法蓮人嘅首領當中,有幾個人出嚟阻止出征返嚟嘅軍隊,佢哋係約哈難個仔亞撒利雅、米實利末個仔比利家、沙龍個仔耶希西家,同哈得萊個仔亞瑪撒。
12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迦、沙龍的兒子耶希西迦和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四位以法蓮族長,起來阻擋從戰場回來的軍隊,
13佢哋對軍隊話:「唔准將俘虜帶到呢度!你哋打算令我哋喺上主面前擔罪,加重我哋嘅罪過同罪責。我哋嘅罪責已經好重,上主嘅烈怒正對住以色列!」
13說:「你們不可把這些俘虜帶進來,我們的罪已經夠重了,耶和華的烈怒已經臨到以色列人,不要再得罪耶和華,加重我們的罪惡了。」
14於是,軍隊喺首領同全體會眾面前,交出俘虜同搶來嘅財物。
14於是,士兵們便把俘虜和戰利品交給眾首領和民眾。
15上面提到嗰幾個人就出嚟照顧俘虜,用戰利品中嘅衣物畀所有赤身露體嘅人着。佢哋畀俘虜衣服同鞋、食物同水,又用油抹佢哋嘅身,畀所有行路有困難嘅人騎驢,將俘虜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佢哋同胞嗰度。嗰幾個人之後返撒瑪利亞。
15那些以法蓮族長就上前照顧俘虜,從戰利品中拿出衣服和鞋給那些赤身露體的俘虜穿上,供應他們吃喝,又給他們的傷口抹上油,讓軟弱的騎驢。他們把所有的俘虜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的親族那裡,隨後返回撒瑪利亞。
18非利士人亦都侵襲猶大嘅謝非拉低地同尼革夫嘅城鎮,攻佔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同佢周圍嘅村鎮、亭拿同佢周圍嘅村鎮,以及瑾鎖同佢周圍嘅村鎮,住咗喺嗰啲地方。
18非利士人也入侵猶大丘陵和南地的城鎮,攻佔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和梭哥、亭拿、瑾鎖及這三城周圍的村莊,並住在那裡。
19上主使猶大卑微,係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佢令猶大人放縱,對上主大大不忠。
19耶和華使猶大衰微,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肆無忌憚,悖逆耶和華。*
20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嚟到亞哈斯嗰度,唔單止冇幫佢變得強盛,反而欺壓佢。
20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來到猶大後,不但不救他,反而壓迫他。
21亞哈斯從上主嘅殿、王宮同眾首領嗰度抽取財物,送畀亞述王,但對自己一啲幫助都冇。
21亞哈斯從耶和華的殿裡、王宮和官員家中取財寶送給亞述王,但無濟於事。
23佢向打敗佢嘅大馬士革諸神獻祭,話:「亞蘭諸王嘅神既然幫助佢哋,我就向呢啲神獻祭,等佢哋都幫助我。」但呢啲神反而令佢同全以色列敗亡。
23竟去祭拜打敗他的大馬士革人的神明,說:「既然亞蘭王的神明幫助了亞蘭人,我要向這些神明獻祭,好讓它們幫助我。」但那些神明導致了他和全體以色列人的滅亡。
24亞哈斯將上帝殿裏嘅器皿收集埋一齊,打碎佢哋,又閂埋上主殿嘅門,喺耶路撒冷每個角落為自己築祭壇。
24亞哈斯將耶和華上帝殿裡的器皿收集起來打碎,封鎖殿門,並在耶路撒冷的每個角落為自己設立祭壇。
25佢喺猶大每一座城都起丘壇,向別嘅神燒香,惹上主、佢祖先嘅上帝發怒。
25他還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向其他神明燒香,惹他祖先的上帝耶和華發怒。
26亞哈斯其餘嘅事,同佢由始至終一切所作所為,都記載喺《猶大同以色列列王記》裏面。
26亞哈斯其他的事及一切所為自始至終都記在《猶大和以色列列王史》上。
27亞哈斯死咗,與祖先長眠;眾人將佢葬喺耶路撒冷城裏,但冇將佢葬入以色列列王嘅墳墓。佢個仔希西家接續佢作王。
27亞哈斯與祖先同眠後,葬在耶路撒冷城中,但沒有葬在以色列的王陵。他兒子希西迦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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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節二十歲登基、在位十六年照原文保留,唔為咗配合下一章嘅父子年齡而改數。大衛係祖先,唔係亞哈斯嘅親生爸爸。本章保留原生27節,按已核對嘅內容邊界編為讀者第28章1至27節;專名採本批官方和修字頭,但人物身份、地理意思同原文字形由所據原文判斷。
2. 第2節保留各巴力嘅複數同鑄造神像。第3節燒香同用火燒自己啲仔係兩個動作,仔係複數,唔淡化成無害嘅奉獻儀式,亦唔補人名、人數或生還經過。第4節丘壇、山岡同每棵茂盛樹下分開。
3. 第5節上主係交付亞哈斯嘅施事;亞蘭軍隊同以色列王嘅攻擊分開,唔另補亞蘭王名字。第6節十二萬勇士、一日,同猶大人離棄上主嘅原因都保留,唔將原因錯接比加嘅軍隊。第7節三個被殺者及其身份分開;「王個仔」唔改成孫或只係官職去解決年代問題。
4. 第8節二十萬係被擄嘅婦女、男仔同女仔,唔同前面十二萬死者合併。原文最後明列帶到撒瑪利亞嘅受事係戰利品;俘虜亦到達嘅事由後文顯出,唔冒稱本句另有明寫。呢啲猶大人被稱為以色列人嘅同胞,唔抹去親屬關係。
5. 第9至11節係俄德對返城軍隊嘅話。上主向猶大發怒唔等於認可勝方過度殺戮;怒氣達天係先知責備勝方嘅強烈表達。第10節緊縮反問指勝方自己亦有罪,唔變成只有北國有罪、猶大無辜。第11節烈怒對住被責備嘅勝方,唔係對住俘虜;送返俘虜係命令,唔補贖金交易。
6. 第12節四個首領同各自爸爸分開,耶希西家唔憑名字相近就認定係後來嘅猶大王。第13節轉為首領說話,佢哋用「我哋」承認自己所屬群體嘅罪,唔寫成無罪旁觀者。第14節交出俘虜同財物嘅係軍隊,首領同全體會眾係在場接受交付嘅人。
7. 第15節上面提到嘅人按近文接四個首領,唔聲稱本節再列一份名單。衣服由戰利品提供;着衣、穿鞋、飲食、抹油同驢運都保留。抹油唔指定醫療配方或宗教膏立。原文軟弱/行路不穩嘅人由驢運送,唔寫成全部俘虜都騎驢。俘虜被送到耶利哥同胞嗰度,返撒瑪利亞嘅係照顧同護送佢哋嘅人。
8. 第16節所據原文係亞述諸王嘅複數,唔因第20節一個具名亞述王就改成單數;派人係求援訊息嘅表達,唔係王親自前往。第17節「又」保留以東人再/另來侵襲嘅關係,唔另計戰役次數。第18節謝非拉喺呢度譯作低地地域,尼革夫係南部地域;採用官方專名字頭唔等於抹去兩者嘅地理意思。兩個地域、六個地方,同末三處各自附屬村鎮及佔住嗰度嘅結果都保留;地理「女兒」係附屬聚落,唔係另列女俘虜。
9. 第19節原文稱亞哈斯為「以色列王」,本文唔暗改成猶大王;上主使猶大卑微,同亞哈斯使人放縱、大大不忠嘅兩重原因保留。第20節亞述王名字按此處所據字形識別,中文採官方字頭「提革拉‧毗列色」,唔冒稱與別卷希伯來字形完全相同。否定幫助、實際欺壓同第21節送禮仍無幫助都保留。第21節抽取殿、王宮同首領嘅財物,唔係拆毀建築,亦唔補金銀種類或數額。
10. 第22節特別指出亞哈斯王本人喺困境中更加不忠,唔因遇難就補出悔改。第23節「亞蘭諸神幫助其王」係亞哈斯嘅說法;敘述者隨後指出佢哋令王同全以色列敗亡,唔將王嘅理由當成敘述者認證嗰啲神嘅能力。打敗佢嘅諸神保留原句關係,唔另添神明親自作戰嘅場面。
11. 第24節收集、打碎器皿、關門,同各角落築壇分開,唔擴大成整座殿被拆毀或燒掉;第25節再擴至猶大各城。第26節書名先猶大後以色列,唔認定就係現存《列王紀》。第27節耶路撒冷城內安葬同冇葬入列王墓分開,唔補「大衛城」、拒葬動機或無人埋葬嘅結論。
12. MAM第18節完整註記保留瑾鎖附屬村鎮片語嘅修訂記錄、未刪嘅字母點號及可能另一隻手嘅判斷;本文按所列正文,唔將註記另一形式加讀。第23節大馬士革嘅重複重音係編訂者對抄本嘅記錄,唔聲稱親讀未取得嘅影像。UXLC第20節x=t係轉錄疑問標記,唔係希伯來字母,後接字尾仍完整。第13、15節字形差異及第7節legarmeh同分段角色分開,唔造成人物或事件增刪。simple係MAM衍生表示,唔係另一份古代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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