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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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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約阿施登基嗰陣七歲,喺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佢媽媽叫西比亞,係別是巴人。

猶大王約阿施

1

約阿施七歲登基,在耶路撒冷執政四十年。他母親叫西比亞,是別示巴人。

2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嘅日子,約阿施一直做上主睇為正嘅事。

2

耶何耶大祭司在世之日,約阿施做耶和華視為正的事。

3

耶何耶大為約阿施娶咗兩個妻子,約阿施生咗仔女。

3

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子,她們都為他生兒育女。

4

後來,約阿施有心修葺上主嘅殿。

4

之後,約阿施決定整修耶和華的殿,

5

佢召集祭司同利未人,對佢哋講:「你哋要去猶大各城,每年向全以色列收集銀錢,用嚟修葺你哋上帝嘅殿。呢件事,你哋要趕快去做!」但利未人冇趕快辦理。

5

便召集祭司和利未人,對他們說:「你們到猶大各城去向所有以色列人徵收銀子,用來作每年整修你們上帝殿的費用。你們要立刻辦理這事。」可是,利未人沒有立刻辦理。

6

王就召首領耶何耶大嚟,問佢:「你點解冇要求利未人,從猶大同耶路撒冷收來嗰筆捐項?嗰筆係上主嘅僕人摩西同以色列會眾為法櫃嘅帳幕所定嘅捐項。」

6

王就召來耶何耶大大祭司,問他:「你為什麼不吩咐利未人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去收稅呢?這稅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和以色列的會眾定的,以備聖幕之用。」

7

因為嗰個作惡嘅亞她利雅,佢啲仔曾經破壞上帝嘅殿,仲將上主殿裏面所有奉獻嘅聖物攞去供奉巴力。

7

因為惡婦亞她利雅的爪牙曾闖入耶和華上帝的殿,拿殿裡的聖物去供奉巴力。

8

王一吩咐,眾人就造咗一個箱,放喺上主殿門外。

8

於是,王下令造一個箱子,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

9

佢哋喺猶大同耶路撒冷發出通告,叫人將上帝嘅僕人摩西喺曠野要以色列人繳納嘅捐項,帶嚟獻畀上主。

9

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民,要將上帝的僕人摩西在曠野為以色列人定的稅帶來獻給耶和華。

10

所有首領同百姓都歡喜,將銀錢帶嚟投入箱裏,直到捐獻完畢。

10

全體首領和民眾都高高興興地把銀子帶來投進箱子裡,直到箱子滿了。

11

每逢利未人將個箱送去王嗰邊查驗,見到裏面有好多銀錢,王嘅書記同大祭司嘅辦事人員就嚟,倒出箱裏嘅銀錢,再將個箱抬返原位。佢哋日復一日咁做,收集咗好多銀錢。

11

利未人見銀子滿了,就抬到王的官員那裡。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下會把箱子倒空,然後把箱子放回原處。日復一日,他們收了很多銀子。

12

王同耶何耶大將銀錢交畀負責上主殿工程嘅人。呢啲人僱用石匠同工匠修葺上主嘅殿,亦僱用鐵匠同銅匠,鞏固上主嘅殿。

12

王與耶何耶大把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的辦事人員,他們就雇用石匠、木匠、鐵匠和銅匠來整修耶和華的殿。

13

工人動手做,修葺工程喺佢哋手上逐步推進;佢哋將上帝嘅殿恢復原貌,修得堅固。

13

工人辛勤整修,工程進展順利,上帝的殿恢復了原貌,而且非常堅固。

14

工程完成後,佢哋將剩低嘅銀錢交到王同耶何耶大面前。王用呢啲銀錢為上主嘅殿製造器皿,包括服事同獻祭用嘅器皿、匙羹,以及金銀器皿。耶何耶大在世嘅日子,眾人都喺上主嘅殿裏照常獻燔祭。

14

完工後,他們把剩餘的銀子交給王與耶何耶大,這些銀子被用來製造耶和華殿裡的器具:供奉和獻祭用的器皿、碟子和其他金銀器皿。耶何耶大在世之日,民眾常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燔祭。

15

耶何耶大年紀老邁,享盡壽數而死,死嗰陣一百三十歲。

耶何耶大的政策被廢棄

15

耶何耶大壽終正寢,享年一百三十歲。

16

眾人將佢葬喺大衛城,列王嘅墓地,因為佢喺以色列行善,亦為上帝同上帝嘅殿做咗好事。

16

民眾把他葬在大衛城的王陵裡,因為他在以色列為上帝和上帝的殿做了善事。

17

耶何耶大死咗之後,猶大嘅首領嚟向王下拜,王就聽從佢哋。

17

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對他們言聽計從。

18

佢哋離棄祖先嘅上帝上主嘅殿,轉去事奉亞舍拉神木同偶像。因為佢哋呢啲罪,上主嘅憤怒臨到猶大同耶路撒冷。

18

他們離棄他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的殿,去供奉亞舍拉神像及其他偶像。因他們所犯的罪,上帝的烈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19

上主差派先知到佢哋當中,要帶佢哋回轉歸向自己。先知警告佢哋,佢哋卻唔肯聽。

19

但耶和華仍然派先知到他們中間,引導他們歸向祂。先知警告他們,他們卻不聽。

20

上帝嘅靈臨到祭司耶何耶大個仔撒迦利亞身上。佢企喺比百姓高嘅地方,對佢哋講:「上帝咁講:你哋點解違背上主嘅誡命?你哋唔會亨通。因為你哋離棄上主,佢亦都離棄咗你哋。」

20

上帝的靈感動了耶何耶大祭司的兒子撒迦利亞,他便站在高處對民眾說:「上帝說,『你們為什麼違反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既然你們背棄我,我也必離棄你們。』」

21

眾人密謀對付撒迦利亞,照王嘅命令,喺上主殿嘅院裏用石頭掟死佢。

21

他們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命令,在耶和華殿的院子裡用石頭打死了他。

22

約阿施王唔記得撒迦利亞嘅爸爸耶何耶大對自己嘅恩情,竟然殺咗佢個仔。撒迦利亞臨死嗰陣講:「願上主看見,追究呢件事!」

22

約阿施王不但不顧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對他的恩惠,還殺死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為我伸冤!」

23

到咗歲序更替嘅時候,亞蘭軍隊上嚟攻打約阿施,進入猶大同耶路撒冷,殺盡民間嘅首領,將所有戰利品送畀大馬士革王。

約阿施被殺

23

當年年底,亞蘭的軍兵前來攻擊約阿施,入侵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眾的所有首領,把戰利品全都送到大馬士革王那裡。

24

亞蘭軍隊雖然只嚟咗少量人,上主卻將一支非常龐大嘅軍隊交喺佢哋手裏,因為猶大人離棄咗祖先嘅上帝上主。亞蘭人就向約阿施施行懲罰。

24

雖然亞蘭軍只來了一小隊,但耶和華把大隊的猶大軍兵交在他們手中,以懲罰約阿施,因為猶大人背棄了他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

25

亞蘭人離開約阿施嗰陣,佢已經重病纏身。佢嘅臣僕因為祭司耶何耶大啲仔所流嘅血,就密謀對付佢,喺佢張床上殺死佢。眾人將佢葬喺大衛城,但冇葬喺列王嘅墳墓。

25

亞蘭人退兵的時候,約阿施受了重傷,他的臣僕叛變,把他殺死在床上,為耶何耶大祭司的兒子報了血仇。約阿施死後葬在大衛城,但沒有葬在王陵裡。

26

密謀對付佢嘅係亞捫女人示米押個仔撒拔,同摩押女人示米利個仔約薩拔。

26

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

27

至於約阿施啲仔、關乎佢嘅眾多預言,同埋修復上帝殿嘅事,都記載喺《列王記註釋》裏面。佢個仔亞瑪謝接續佢作王。

27

至於約阿施的眾子、他所受的警告和他整修上帝殿的事,都記在列王史上。他兒子亞瑪謝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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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節保留登基七歲、在位四十年;第2節嘅正面評語限定喺祭司耶何耶大在世期間,唔係無條件涵蓋王嘅一生。第3節本文按王室敘事主題,理解耶何耶大為約阿施安排兩位妻子,而生仔女嘅係約阿施;原文代詞同後句省略主語,形式上亦容許繼續指耶何耶大,唔聲稱呢個指涉毫無討論空間。 2. 第4–6節係修葺舊殿,唔係另起一座新殿。王要求每年收集銀錢,並催促盡快辦理;利未人冇趕快做,唔因此斷定佢哋偷竊或完全拒絕。第6節「捐項」同摩西、以色列會眾及法櫃帳幕嘅關係比較壓縮;本文將摩西同會眾理解為訂立捐項嘅相關雙方,唔加入本節冇列出嘅繳款額或經文引句。「法櫃嘅帳幕」按「見證帳幕」嘅聖所背景表達,唔係話原文呢處另寫「約櫃」。 3. 第7節解釋修復嘅背景:亞她利雅啲仔曾經破壞上帝嘅殿,將聖物用於巴力祭祀。原文嘅巴力用複數形式,本文用巴力作祭祀對象嘅統稱,唔藉此斷定只有一個地方神祇或一座神像。原文係「佢啲仔」,冇改成黨羽,亦冇將呢啲事寫成佢死後新發生嘅行動。第8節係收集捐項嘅箱,唔係約櫃;「門外」唔擴大成耶路撒冷城外。 4. 第10節嘅「直到完畢」冇明講完成嘅對象,本文理解為捐獻完成,唔寫成一次將箱裝滿。第11節係反覆進行嘅查驗、倒空同搬返原位;王嘅書記同大祭司嘅辦事人員係兩個職分,唔係王親自逐筆數錢。正文嘅銀錢唔表示已換算成現代貨幣。 5. 第12節收取工程款項嘅負責人,同受僱嘅石匠、工匠、鐵匠及銅匠分開交代。第13節保留工程進展、恢復殿嘅形制同使之堅固三層意思,冇新增尺寸。第14節「王……製造」包含王安排製作嘅責任,唔斷言由佢親手做;服事、獻祭用途及匙羹、金銀器皿都保留。原文器皿分類較簡略,匙羹嘅形狀、尺寸同細分用途冇定明。MAM首詞編訂註記係母音符號差異,唔係另一批器皿。經常獻燔祭嘅時間以耶何耶大在世為界,冇額外斷言佢一死所有獻祭就立即停止。 6. 第15節一百三十歲照所據原文保留,冇為解決年表問題改數字。第16節祭司因為所行嘅善,獲葬喺列王之中;第25節約阿施雖然葬喺大衛城,卻冇葬入列王嘅墳墓,兩種待遇唔混同。第17節首領下拜係向王行禮,本文冇補恭維說話、賄賂或稱王為神。 7. 第18–19節嘅離棄、罪責、憤怒、先知勸回同百姓拒聽依次保留。「亞舍拉神木」係本文採用嘅祭祀物件稱呼,本節冇描述其材料或形狀,唔憑呢個譯名認定係某種木製品或活樹。差派先知嘅單數主語原文冇重寫名字,本文按歸回上主嘅語境明示係上主;唔誤接成王差先知反對自己。第20節原文用上帝嘅靈「披上」撒迦利亞嘅圖像,正文「臨到……身上」表達聖靈臨在並使佢宣講,唔倒轉成撒迦利亞自己穿上一個靈。佢企得比百姓高,唔因此補出講台或特定建築。「你哋唔會亨通」保留否定;後面離棄上主同被上主離棄嘅因果唔改成假設條件。 8. 第21–22節殺撒迦利亞嘅命令出自王,王因此負殺害責任,唔必須由佢親手掟石。耶何耶大係撒迦利亞嘅爸爸,受恩惠嘅係約阿施;王殺嘅係恩人個仔,唔係自己個仔。臨死者嘅話係祈願上主看見並追究,唔寫成神已經施行報復。 9. 第23節「歲序更替」概括一年循環中嘅轉折;原文冇指明月份、日期或季節,亦唔係話正好相隔一年。亞蘭唔係亞述;被殺盡嘅係百姓嘅首領,唔係所有百姓。第24節少量亞蘭人擊敗大軍,同上主交付及猶大人離棄祖先嘅上帝相連;亞蘭人對王施行懲罰,唔只係王內心覺得受責備。 10. 第25節保留原文「耶何耶大啲仔」嘅複數,雖然前面只詳細記載撒迦利亞一人被殺。呢個複數可以涉及後嗣嘅集合說法,亦可能暗示未詳述嘅受害者;本文唔擅自改單數,亦唔增添另一宗具名殺害。UXLC病患詞有寫本形式במחליים同讀本形式במחלוים;本文按讀本表達病患,MAM嘅正文形態另列而冇同處獨立寫/讀節點,唔合成兩次患病。「重病纏身」唔指定醫學診斷,戰事造成嘅傷患亦係語境可能。王最終係畀臣僕殺死,唔單純病死。 11. 第26節亞捫女人示米押同摩押女人示米利係兩名刺客各自嘅媽媽;女性族稱唔改成父親身份。本文唔根據族裔推斷行刺動機。名字按所據原文嘅同一人物位置,同本批已核對嘅有限官方字頭表達,唔以別卷人物字形取代。本章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全項目最後統一核查仍待完成。 12. 第27節保留寫本ורב同讀本יִרֶב嘅差別;本文選讀本嘅增多/眾多意思作整句理解,唔將兩個形式連讀。緊接嘅「重擔」可以指預言性宣告,亦可以指加諸王身上嘅負擔或貢賦;正文按第19–22節先知責備語境選「眾多預言」,唔聲稱排除其他解釋。「修復」指本章聖殿工程,唔以基礎一詞推斷另建全新地基。《列王記註釋》係所引記錄嘅名稱表達,唔認定就係現存聖經《列王紀》或後世某部拉比著作。原文分段差異另有保留:第2節後MAM有分段而UXLC冇,第16節後兩者分段種類不同,第25節後UXLC有分段而MAM冇同樣標記;唔當成增加事件嘅根據。 # 來源及使用說明 本卷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本批讀者第22、23、24章分別有12、21、27節,按照已接納嘅官方和修、PG及傳統和合本實際完整內容映射,原生同讀者節位逐節同號,唔係單靠總數相等推定。第21章第20節同第25章第1節只作公眾映射邊界,唔加進本批正文;完整第21、25章原文另作近文,唔因此擴大公眾資料接納範圍。 正文比較已保存嘅UXLC 2.6(build27.7)、MAM固定版及其simple衍生表示。UXLC係現代數碼轉錄,唔係另一份古代抄本,亦唔混稱WLC。檔內版本日期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保存時HTTP日期較早,呢個次序差異保留,唔聲稱今次已解決或重查最新網站。MAM採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者版,唔係對一份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字抄錄。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不完整衍生,唔當成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內附編輯註記唔等於今次親讀咗相應抄本影像;希臘文、死海古卷或未取得嘅影像唔列作已比較。 翻譯使用經獨立接納嘅有限原文資料;主譯冇另行下載原文。本批沿用嘅歷史MAM固定版本HTTP回應日期記錄為2026年10月23日10:51:45–10:51:46 UTC,唔將歷史記錄說成新一輪下載。書卷、章節、分段、標籤、寫/讀分支同編訂註記分開處理;C係節前標記、D係節標資料、E係正文,唔把分段名或註釋放入經文。分支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來源之間嘅分段及字形差異亦唔假稱一致。 UXLC聖經希伯來文字可自由查看及複製,唔等於整個網站、字型、XML元資料或其他資產屬公有領域。鳴謝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Tanach.us Inc.,https://tanach.us/ 。元資料保留作內部溯源研究,唔聲稱全包公開轉載授權。 MAM文字資料、內附編輯資料,以及MAM-parsed/MAM-simple產品README、產品文件、格式說明、範例程式同相應產生嘅網頁文件,按所列CC BY-SA4.0條件使用;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資料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粵語翻譯同註釋係對所據文字作翻譯及解釋改動,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儲存庫另行指明嘅一般程式/文字先按GPL條件處理,唔將產品文件一概歸入GPL;字型及第三方影像另有權利,呢個有限資料包冇取得相關全面授權。 本章只參照已獨立核對嘅有限專名字形、數字/單位標記同節位資料,冇採用現代譯本句子作翻譯底本。專名優先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官方版係有版權嘅出版物,今次冇取得全文公開轉載授權。有限字形參照唔決定原文人名、稱謂或地理詞嘅意思,亦唔等於全項目最後統一檢查已完成。官方書卷入口:https://rcuv.hkbs.org.hk/RCUV1/2CH/ 。 另外有限對照資料包括Project Gutenberg《King James Version》歷代志下電子書8014(保存頁首列2005年4月1日發布、2020年12月26日更新,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4 ),同維基文庫實際保存嘅繁體和合本傳統載體。本批PG資料包含新取得嘅有限章節範圍同沿用嘅相鄰資料;權利證據包括已保存頁首同該電子書完整附錄授權條文;附條件使用許可及美國以外地域須遵守當地法律嘅提醒一併保留,唔當成另經核實嘅目錄公有領域聲明,亦唔聲稱已核實喺全球各地都可以自由使用。傳統和合本作品頁公有領域說明,同網站CC BY-SA4.0及附加條件分開;頁尾修訂編號334707唔等於今次取得該固定歷史版本嘅全文。兩者都唔代替官方和修,亦冇作全球法律授權認證。 本批官方有限字頭資料包含沿用嘅第21、22章資料,同新取得嘅第23、24章及第25章邊界資料。保存擷取時間分別係2026年10月23日23:39:50、23:39:54,同10月24日00:00:08、00:00:12、00:00:16 UTC,唔係出版日期。頁面冇顯示授權字句,唔等於獲准自由轉載。原文節位、載體章節編排、正文名字、註釋中嘅名字同額外字頭分開處理,唔把註釋或載體額外內容加入翻譯。 呢份係內容審閱稿,唔係最後發布版。古代單位嘅公制處理、全項目名字/地名/逐節參照同發布權利覆核仍待完成;唔用未核實嘅換算值,亦唔因保留傳統單位字頭就宣稱已符合公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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