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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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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呢一切事完成之後,所有喺場嘅以色列人去到猶大各城,打碎神柱,斬低亞舍拉木柱,拆毀猶大、便雅憫、以法蓮同瑪拿西全境嘅丘壇同祭壇,直到完全清除。之後,以色列人各自返自己嘅城,返自己嘅產業嗰度。

希西迦的改革

1

當一切都辦妥後,所有在場的以色列人就前往猶大各城邑,砸碎神柱,砍倒亞舍拉神像,又拆毀猶大、便雅憫、以法蓮、瑪拿西境內所有的邱壇和祭壇,然後各自返回自己的城邑和家園。

2

希西家安排祭司同利未人各按班次、各按職務事奉。祭司同利未人分別負責燔祭、平安祭,以及喺上主營地嘅各道門口事奉、感謝同頌讚。

2

希西迦分派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司其職,獻上燔祭和平安祭,在耶和華殿門內事奉,稱謝、頌讚耶和華。

3

王從自己嘅財產裏撥出一份,供應燔祭,包括早晚嘅燔祭,以及安息日、月朔同各個指定節期嘅燔祭,都照上主律法所寫嘅去做。

3

王又從自己的產業中劃分出一部分作為早晚的燔祭,以及安息日、朔日和耶和華律法規定的其他節期的燔祭。

4

佢吩咐住喺耶路撒冷嘅百姓,將祭司同利未人應得嘅一份供應畀佢哋,等佢哋可以專心遵行上主嘅律法。

4

他又吩咐耶路撒冷的居民將祭司和利未人當得的份交給他們,好使他們專心執行耶和華的律法。

5

命令一傳開,以色列人就大量送嚟初熟嘅五穀、新酒、油、蜜,同田裏各樣出產,亦都大量送嚟各樣物產嘅十分之一。

5

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獻出許多初熟的五穀、新酒、新油、蜂蜜、田間的出產等各樣物品的十分之一,數量極多。

6

住喺猶大各城嘅以色列人同猶大人,亦都送嚟牛羊嘅十分之一,以及分別為聖獻畀上主、佢哋上帝嘅聖物嘅十分之一,堆成一堆又一堆。

6

住在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送來牛羊的十分之一,以及獻給他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聖物,就是十一奉獻,把它們堆積成堆。

7

佢哋喺三月開始堆積,到七月先完成。

7

他們從三月開始堆積,到七月才結束。

8

希西家同官員嚟到,見到呢一堆堆嘅物資,就頌讚上主,亦都為佢嘅子民以色列祝福。

8

希西迦與眾官員來了,看見堆積起來的供物,就稱頌耶和華,又為耶和華的以色列子民祝福。

9

希西家問祭司同利未人,呢一堆堆物資係點回事。

9

希西迦向祭司和利未人詢問這些供物的事,

10

撒督家族嘅祭司長亞撒利雅回答佢:「自從百姓將供物送到上主嘅殿,我哋唔單止有得食、食得飽,仲剩低好多。因為上主賜福畀佢嘅子民,所以先剩低咁大堆物資。」

10

撒督家族的亞撒利雅大祭司回答說:「自從民眾把這些供物送到耶和華的殿裡以來,我們不但吃得飽,還剩下許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祂的子民,所以才有這麼多剩餘。」

11

希西家吩咐喺上主殿裏預備房間,眾人就預備好。

11

於是,希西迦下令在耶和華的殿裡預備庫房。他們預備好後,

12

眾人忠實噉將供物、十分之一嘅奉獻同聖物送入去,由利未人歌楠雅主管,佢兄弟示每做副手。

12

便忠心地把供物、十一奉獻和聖物放進庫房。利未人歌楠雅總管這事,他的兄弟示每做助手。

13

耶歇、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摩、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哈同比拿雅,都係監管人員,由歌楠雅同佢兄弟示每督導,照希西家王同上帝殿嘅主管亞撒利雅嘅委派辦事。

13

耶歇、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摩、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哈和比拿雅做監督協助歌楠雅和他兄弟示每,他們都是希西迦王和管理上帝殿的亞撒利雅指派的。

14

利未人音拿個仔可利係東門嘅守門人,負責獻畀上帝嘅甘心祭,分發獻畀上主嘅供物同至聖嘅祭物。

14

看守東門的利未人音拿的兒子可利,負責管理民眾自願獻給上帝的禮物,以及分發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的祭物。

15

佢手下有伊甸、珉雅珉、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同示迦尼雅,喺祭司居住嘅各城忠實辦事,按班次將供應分畀同族弟兄,無分大小。

15

伊甸、珉雅珉、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和示迦尼雅在祭司所在的各城忠心地協助可利,按照班次,不分老幼,將物品分給他們的弟兄。

16

此外,按家譜登記、三歲及以上嘅男丁亦有份;每日進上主殿、按班次履行職務事奉嘅人,都按當日所需領取供應。

16

此外,他們還分給三歲及三歲以上、名字記在家譜上、每天在耶和華的殿中按班次供職的男子,

17

祭司按父系家族登記,二十歲及以上嘅利未人,就按職務同班次登記。

17

並分給按宗族登記在家譜上的祭司,按班次和職任分給二十歲及二十歲以上的利未人,

18

登記嘅亦包括佢哋全體嘅幼兒、妻子、仔女,涵蓋整個群體,因為佢哋忠心噉將自己分別為聖。

18

也按照家譜分給他們的妻子兒女,因為他們誠心潔淨自己。

19

至於住喺各城郊外牧地嘅亞倫子孫,即係祭司,每座城都有指定具名嘅人,將應得嘅一份分畀祭司當中所有男丁,同所有按家譜登記嘅利未人。

19

至於住在各城郊野做祭司的亞倫子孫,各城都有指定的人把應得之份分給祭司中所有的男子和登記在家譜上的利未人。

20

希西家喺全猶大都噉樣辦事,喺上主、佢嘅上帝面前行善,做正直、忠實嘅事。

20

希西迦在猶大全境都如此行,做他的上帝耶和華視為良善、正直和忠心的事。

21

無論係上帝殿裏嘅事奉,定係遵行律法同誡命,佢為尋求自己嘅上帝而着手做嘅每一件事,都全心全意去做,並且成功。

21

無論是在上帝的殿中事奉,還是遵行律法和誡命,他都尋求他的上帝,盡心去做。因此,他行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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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節承接前章節期後續,係所有當時喺場嘅以色列人,唔係一次全國人口點算。神柱、亞舍拉木柱、丘壇同祭壇保留四類對象;亞舍拉按祭祀設施語境選木柱,唔斷定每件嘅形狀。完全清除指祭祀設施,唔增添殺人數目;之後各自返城、返產業兩層都保留。專名字形已參照本批有限官方字頭;第13節採耶利摩,第15節採珉雅珉,唔以字形規範判定原文分支或人物同一性。 2. 第2節兩次祭司/利未人同班次關係按各自職務表達,唔把全部祭儀一律交畀每位利未人。燔祭、平安祭、事奉、感謝同頌讚各自保留。「上主營地」保留聖所營地嘅意象,唔另造一個軍營。第3節係王自己財產所出,唔改成新增稅項;早晚、安息日、月朔同指定節期分開。 3. 第4節供應祭司同利未人,目的係使佢哋能專注於上主律法規範嘅生活同事奉,唔只限私人讀書。第5節初熟供物同十分之一唔混成同一類。蜜係原文甜味農產用語,唔限定一定係蜂蜜或某種果蜜;牛羊同聖物嘅十分之一亦保留原句兩個範圍,唔自行計成兩重額外稅率。 4. 第7節三月、七月係原文月份,唔換算公曆,唔斷定每月某日或者足足五個月。堆積原有由底層開始嘅圖像,唔係另建聖殿地基。第8節向上主頌讚同為百姓祝福分開,唔把百姓當成敬拜對象。第9節問祭司同利未人有關物資堆嘅事,唔增添侵吞指控。 5. 第10節亞撒利雅係撒督家族嘅祭司長,同一個人回答。原文吃、飽足、剩餘嘅緊縮句法,正文按事奉群體嘅語境補出「我哋」;因為上主賜福而有大量剩餘,唔說成先有王嘅財富才使上主賜福。第11節預備殿裏房間,唔斷言全部係新建,亦冇新增數目或尺寸。 6. 第12、13節主管名嘅寫法כונניהו同讀法כָּנַנְיָהוּ分開保存,正文選讀法所指嘅同一人,唔把兩個形式列成兩人。歌楠雅同示每係兄弟,誰年長原文未明,所以正文唔指定兄、弟年序。第13節十個監管人員、兩位直接督導,以及王同殿主管嘅委派關係分開,唔把十個人都當祭司長。 7. 第14節可利係音拿個仔、利未人、東門守門人;甘心祭管理同供物分發係相關但有分別嘅工作。「至聖」係祭物類別,唔只係價格高。第15節六個助手喺祭司城鎮辦事,同族弟兄唔限親兄弟;無分大小唔硬定只係年齡或者職級。 8. 第16至18節係緊縮嘅分配、家譜同事奉描述。第16節מלבד可表示除此以外/除外,正文暫選此外,將三歲以上登記男丁嘅份額同實際每日按班次事奉嘅人分句表達,唔要求三歲兒童執行成人祭司職務。亦可理解為城鎮分配以外,殿內受供應群體另行處理;原文未逐項說明行政細節,兩者關係仍有不確定。第17節二十歲係利未人門檻,唔改三歲成三十歲,亦唔替祭司另定年齡。 9. 第18節幼兒、妻子、仔女同全體群體保留,唔因此任命每位家屬做祭司。末句因果選事奉群體忠心分別為聖嘅理解;代詞範圍與忠實管理聖物嘅關係有緊縮,唔聲稱只有一種可能解析。第19節城外牧地仍屬各城範圍,指定具名嘅人係負責分配者,唔假稱本節另列新名單。祭司男丁同利未人家譜兩種資格表述分開。 10. 第20節善、正直、忠實係敘述者喺上主面前對希西家呢一段作為嘅評價,唔係王自稱一生毫無過失。第21節每一件事限於所述事奉、律法同誡命、尋求上帝嘅範圍;全心去做同成功都保留,唔推成所有信徒一律必定物質成功嘅公式。 11. MAM第6節及12、13節讀法內嘅qamats兩種表示保留;後兩處係同一人名寫/讀分支內嘅元音表示,唔增多人物。UXLC第9節x=m同12、13節x=y係轉錄註記,後接字母仍屬原詞。第8節hataf編訂記錄唔等於親讀抄本影像。第2、21節legarmeh係結構標記,第10節D欄讀經段次כג唔係正文。第1節末UXLC同下一節前MAM分段不同,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衍生表示,唔另作古代獨立見證。 # 來源及使用說明 本卷由希伯來原文翻譯。本章保留原生第31章21節,按照已接納嘅PG、傳統和合本載體同官方和修實際內容映射,採逐節同號。節內詞序同名字先後仍按原文處理,唔因節號相同就假定每個詞嘅位置相同。本批有限公眾資料嘅相鄰邊界係第30章第27節同第34章第1節,唔加進本章正文;完整第30、34章原文另作近文。 正文比較已保存嘅UXLC 2.6(build27.7)、MAM固定版及其simple衍生表示。UXLC係現代數碼轉錄,唔係另一份古代抄本,亦唔混稱WLC。檔內版本日期19 Oct2026、build時間18 Oct2026,保存時HTTP日期較早,呢個次序差異保留,唔聲稱今次已解決或重查最新網站。MAM採固定提交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阿勒頗傳統讀者版,唔係對一份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逐字抄錄。simple係同一編訂本嘅不完整衍生,唔當成另一個獨立古代見證。內附編輯註記唔等於今次親讀咗相應抄本影像;希臘文、死海古卷或未取得嘅影像唔列作已比較。 翻譯使用經獨立接納嘅有限原文資料;主譯冇另行下載原文。本批沿用嘅歷史MAM固定版本保存嘅HTTP回應日期為2026年10月23日10:51:45–10:51:46 UTC,唔將歷史記錄說成新一輪下載。書卷、章節、分段、標籤、寫/讀分支同編訂註記分開處理;C係節前標記、D係節標資料、E係正文,唔把分段名或註釋放入經文。分支唔合併成多讀一次嘅正文,來源之間嘅分段及字形差異亦唔假稱一致。 UXLC聖經希伯來文字可自由查看及複製,唔等於整個網站、字型、XML元資料或其他資產屬公有領域。鳴謝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Tanach.us Inc.,https://tanach.us/ 。元資料保留作內部溯源研究,唔聲稱全包公開轉載授權。 MAM文字資料、內附編輯資料,以及MAM-parsed/MAM-simple產品README、產品文件、格式說明、範例程式同相應產生嘅網頁文件,按所列CC BY-SA4.0條件使用;鳴謝Hebrew Wikisource、Seth(Avi)Kadish、Erel Segal-Halevi同Benjamin Denckla。資料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 ;授權: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粵語翻譯同註釋係對所據文字作翻譯及解釋改動,保留適用署名及相同方式分享條件。儲存庫另行指明嘅一般程式/文字先按GPL條件處理,唔將產品文件一概歸入GPL;字型及第三方影像另有權利,呢個有限資料包冇取得相關全面授權。 本章只參照已獨立核對嘅有限專名字形、數字/單位標記同節位資料,冇採用現代譯本句子作翻譯底本。專名優先參照香港聖經公會官方《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RCUV1;官方版係有版權嘅出版物,今次冇取得全文公開轉載授權。有限字形參照唔決定原文人名、稱謂或地理詞嘅意思,亦唔等於全項目最後統一檢查已完成。官方書卷入口:https://rcuv.hkbs.org.hk/RCUV1/2CH/ 。 另外有限對照資料包括Project Gutenberg《King James Version》歷代志下電子書8014(保存頁首列2005年4月1日發布、2020年12月26日更新,https://www.gutenberg.org/ebooks/8014 ),同維基文庫實際保存嘅繁體和合本傳統載體。本批PG正文及相鄰邊界按已保存嘅有限擷取核對;第30章第27節同第31章第1節沿用嘅行文亦同新擷取比對,其餘範圍另有本批擷取記錄。頁首及完整授權證據則沿用已保存資料。權利證據包括已保存頁首同該電子書完整附錄授權條文;附條件使用許可及美國以外地域須遵守當地法律嘅提醒一併保留,唔當成另經核實嘅目錄公有領域聲明,亦唔聲稱已核實喺全球各地都可以自由使用。傳統和合本作品頁公有領域說明,同網站CC BY-SA4.0及附加條件分開;頁尾修訂編號334707唔等於今次取得該固定歷史版本嘅全文。兩者都唔代替官方和修,亦冇作全球法律授權認證。 本批官方有限字頭資料包含沿用嘅第30章邊界同第31章資料,以及新取得嘅第32、33章同第34章邊界資料。保存擷取時間分別係2026年10月24日01:00:17、01:00:21、01:47:29、01:47:33、01:47:36 UTC,唔係出版日期;第31章HTTP回應日期比保存時間早一秒,兩者唔混稱。頁面冇顯示授權字句,唔等於獲准自由轉載。原文節位、載體章節編排、正文名字、註釋中嘅名字同額外字頭分開處理,唔把註釋或載體額外內容加入翻譯。 呢份係內容審閱稿,唔係最後發布版。古代單位嘅公制處理、全項目名字/地名/逐節參照同發布權利覆核仍待完成;唔用未核實嘅換算值,亦唔因保留傳統單位字頭就宣稱已符合公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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