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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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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亞伯蘭九十九歲嗰陣,上主向佢顯現,同佢講:「我係上帝,全能者。你要喺我面前行,為人無可指摘。

上帝再次與亞伯蘭立約

1

亞伯蘭九十九歲那年,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遵行我的旨意,做純全無過的人。

2

我要同你立我嘅約,令你嘅後代增加好多好多。」

2

我要與你立約,我要使你子孫極其繁盛。」

3

亞伯蘭就面伏喺地上,上帝同佢講:

3

亞伯蘭就俯伏在地,上帝又對他說:

4

「至於我,你睇,我嘅約係同你立嘅:你會做眾多民族嘅先祖。

4

「我要與你立約,你必成為萬族之父。

5

你唔會再叫亞伯蘭,你個名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經立你做眾多民族嘅先祖。

5

以後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改為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為萬族之父。*

6

我會令你繁衍好多好多後代,令多個民族由你而出,君王亦會由你而出。

6

我要使你生養眾多,民族必由你而生,君王必從你而出。

7

我會同你,同埋你以後世世代代嘅後代,確立我嘅約。呢個約會係永遠嘅約;我要做你同你以後後代嘅上帝。

7

我要和你並你的子子孫孫立永遠的約,我要做你和你子孫的上帝。

8

我會將你寄居嘅呢片土地,即係成個迦南地,畀你同你以後嘅後代永遠擁有。我會做佢哋嘅上帝。」

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整個迦南,賜給你和你的子孫永遠作產業,我也必做他們的上帝。」

9

上帝同亞伯拉罕講:「至於你,你同你以後世世代代嘅後代,都要守我嘅約。

9

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子孫世世代代都要遵守我的約。

10

你哋要守我嘅約。呢個約係我同你哋,同埋你以後嘅後代立嘅:你哋當中每個男丁,都要受割禮。

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和你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要遵守。

11

要割去你哋包皮嘅肉,作為我同你哋立約嘅記號。

11

你們都要割包皮,作為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12

你哋世世代代,每個男丁出世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包括喺家裏出世嘅人,同埋用錢向任何外族人買返嚟、唔係你後代嘅人。

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在出生後的第八日都要接受割禮,包括在你家裡出生的和用錢從外族人那裡買來的奴僕。

13

喺你家裏出世嘅,同埋你用錢買返嚟嘅,一定要受割禮。我嘅約要喺你哋嘅肉身上,成為永遠嘅約。

13

不論是在你家裡生的,還是你用錢買來的男子,都要接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在你們的肉體上成為永遠的約。

14

冇受割禮嘅男丁,即係包皮嘅肉冇割去嘅人,要從自己嘅族人中被剪除;佢破壞咗我嘅約。」

14

任何沒有接受割禮的男子,要將他從民中剷除,因為他違背了我的約。」

15

上帝同亞伯拉罕講:「你老婆撒萊,唔好再叫佢撒萊,佢個名要叫撒拉。

15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以後不要叫撒萊,她的名字要叫撒拉。

16

我會祝福佢,仲會畀你一個由佢生嘅仔。我會祝福佢,多個民族會由佢而出,列族嘅君王亦會由佢而出。」

16

我必賜福給她,讓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必賜福給她,讓她成為列國之母,列邦的君王必從她而出。」

17

亞伯拉罕就面伏喺地上,笑咗,心裏面話:「一百歲嘅人,仲可以有仔女生出嚟咩?撒拉九十歲,仲生得出仔女咩?」

17

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笑了起來,心想:「一百歲的人還能有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

18

亞伯拉罕同上帝講:「但願以實瑪利可以喺你面前活落去!」

18

亞伯拉罕對上帝說:「願以實瑪利蒙你賜福。」

19

上帝話:「不過,你老婆撒拉一定會為你生個仔,你要幫佢改名叫以撒。我會同佢確立我嘅約,呢個永遠嘅約亦會延續到佢以後嘅後代。

19

上帝說:「不,你妻子撒拉必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叫以撒,我必與他堅立我的約,作為他後代永遠的約。

20

至於以實瑪利,我已經聽到你嘅話。你睇,我已經祝福咗佢,會令佢繁衍後代,後代增加好多好多。佢會生十二個首領,我會令佢成為一個大民族。

20

至於以實瑪利,我已聽見你的祈求,我必賜福給他,使他生養眾多、子孫極其繁盛。他必做十二個族長的父親,我必使他成為大國。

21

但係我嘅約,我會同以撒確立;撒拉會喺明年呢個時候為你生呢個仔。」

21

撒拉必在明年這時候給你生以撒,我必向他堅守我的約。」

22

上帝同亞伯拉罕講完,就由佢嗰度升上去。

22

上帝說完以後,便離開亞伯拉罕上升而去。

23

亞伯拉罕就帶咗佢個仔以實瑪利,所有喺佢家裏出世嘅人,同埋所有佢用錢買返嚟嘅人,即係佢家中每個男丁。就喺嗰一日,佢照上帝同佢講嘅,割去佢哋包皮嘅肉。

23

亞伯拉罕就在那天照著上帝的吩咐,為兒子以實瑪利和家中所有的男子,不論是在家中出生的,還是買回來的,都行了割禮。

24

亞伯拉罕包皮嘅肉被割去嗰陣,佢九十九歲。

24

亞伯拉罕接受割禮的時候九十九歲。

25

佢個仔以實瑪利包皮嘅肉被割去嗰陣,佢十三歲。

25

他的兒子以實瑪利接受割禮的時候十三歲。

26

就喺嗰一日,亞伯拉罕同佢個仔以實瑪利都受咗割禮。

26

他們父子二人就在那天接受了割禮。

27

佢家中所有男丁,無論係喺家裏出世嘅,定係用錢向外族人買返嚟嘅,都同佢一齊受咗割禮。

27

亞伯拉罕家裡所有的男子,包括家中出生的和買回來的,都一起接受了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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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第1節:「上帝,全能者」保留原文自稱 El Shaddai 嘅兩部分。「喺我面前行」用行路講生活行事,唔只係喺某個地方行路。「無可指摘」有完整、正直嘅意思,唔係另加一個從未犯過任何錯嘅宣告。 - 第2、6–8節:原文講令亞伯蘭增多、繁衍,按上下文係透過後代增加。正文保留繁衍、多個民族、君王、世世代代同永遠之約各項承諾,冇將「民族」換成今日嘅國籍或者國界。第8節講佢當時寄居嘅整個迦南地,最後「佢哋」指後代。 - 第4–5節:「父親」係原文嘅意象。「亞伯拉罕」同原文「眾多民族嘅父親」嘅聲音相呼應;呢度係經文自己連起嚟嘅名字解釋,唔聲稱係唯一完整嘅詞源分析。正文用「先祖」表達呢個跨世代嘅民族關係,唔係話亞伯拉罕係各民族每個人嘅直接爸爸。 - 第10–13節:「割禮」喺呢段係割去男性包皮嘅肉,作為立約嘅記號;原文冇喺呢度指定邊個操刀。第12節係出世第八日,唔係出世之後另外等足八日。第13節「一定要」保留原文重複動詞嘅強調;「肉身」同「永遠」都照原文保留。 - 第12–13、23、27節:「喺家裏出世嘅人」同「用錢買返嚟嘅人」係當時奴隸制度下嘅家內成員分類,唔係只講親生仔女或者普通僱員。第12節正文採「向任何外族人買返嚟」嘅來源讀法;相關短語亦可以連住購入者嘅外族出身理解。「唔係你後代」連住呢一類人,唔係否定所有家中出生者嘅血緣。第27節嘅「向外族人」更直接標明個人來源。 - 第14節:「剪除」保留原文從族人中被切斷嘅表達。呢句冇指明執行者或者具體方式,所以正文冇擅自換成處死、流放或者逐出教會。「破壞咗我嘅約」保留原文對違約嘅斷言。 - 第15–16節:改名嘅係撒萊,之後叫撒拉。第16節兩次「祝福佢」都係指撒拉,唔係改指個仔;正文保留呢個重複。 - 第17節:先面伏喺地,再笑,然後喺心裏面問兩個問題;原文冇解釋佢係開心、嘲笑定其他心理。百歲同九十歲係佢心裏面問題嘅數字;敘事明講亞伯拉罕受割禮嗰陣係九十九歲,正文冇擅自改齊年齡。 - 第18–19節:「但願」係亞伯拉罕向上帝表達願望,唔係上帝已經作出嘅保證。「喺你面前活落去」保留生命同關係嘅表達,唔只換成享福。第19節原文開頭嘅詞帶真確同糾正嘅力度,正文用「不過……一定會」表達;唔等於上帝拒絕祝福以實瑪利。「以撒」同原文「笑」用同一詞根,但呢個呼應冇替第17節指定笑嘅心理。 - 第20–21節:「我已經聽到你嘅話」係上帝對亞伯拉罕講,唔係話聽到以實瑪利講嘢。「十二個首領」照原文保留,唔改成十二個君王或者十二支派。以實瑪利得到祝福,同約喺以撒及佢後代身上確立,兩者都保留;撒拉生仔嘅時間係明年呢個時候。 - 第22–27節:第22節保留上升嘅方向,冇加目的地。第23節亞伯拉罕係取人並割去包皮嘅敘事主語;第24–27節講受割禮,冇另加操刀者。第23、26節兩次「就喺嗰一日」同全家男丁嘅重述都保留,唔當多餘句刪去。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build 27.6)](https://www.tanach.us/Pages/About.html),Tanach.us Inc.,原生位置 Genesis 17:1–27。採用2026年10月14日取得、與官方公布 SHA256 相符嘅 XML 來源包;《創世記》原始 XML SHA256:9c1b7cab88cdb79830a29e27f6a68b21c1c42a30ce740d07086440768ccfd29d。本章由完整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冇經中文或者英文譯句起稿。第16、18章只作有界上下文。 - [UXLC 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閱讀或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並歡迎註明來源;網站其他檔案同外觀素材另有限制。本章冇書寫/誦讀(ketiv/qere)分支;原生分段同重音記號保留喺來源,唔當成額外正文。 - 希伯來對讀:[MAM-basics/MAM-parsed-plu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版本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原生位置 Gen.17.1–27。讀取完整結構化來源、正文選項同編訂註記;第9、13、18節嘅 gaʿya/meteg 位置說明,第20節人名嘅重音呈現同巢狀註記,以及 legarmeh/paseq 區分分別記錄,唔將註記接入正文。分段同讀者輔助用嚟核原文結構,唔直接搬成廣東話標點或者氣口。MAM 係阿勒頗/馬所拉傳統嘅現代編訂資料,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古抄本嘅直接轉錄。署名:[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文字資料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章係新譯廣東話文字,唔係原始希伯來資料嘅轉錄或者改寫檔。 - 人名、地名按前章核准用法,同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嘅第17章名稱](https://rcuv.hkbs.org.hk/RCUV1/GEN/17/)作有界核對;只讀名稱記錄,冇用現代譯本句子決定意思。YHWH 譯作「上主」,Elohim 譯作「上帝」;第1節 El Shaddai 譯作「上帝,全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