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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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約瑟去向法老稟報,話:「我爸爸同啲兄弟,帶埋佢哋嘅羊群、牛群,同埋所有家當,由迦南地嚟咗,依家喺歌珊地。」
雅各全家定居埃及
1約瑟來到法老面前,對他說:「我父親和我的弟兄們已經帶著他們的羊群、牛群和所有的一切從迦南來了,現在就在歌珊。」
3法老問約瑟啲兄弟:「你哋做邊行㗎?」佢哋答法老:「我哋呢班僕人係放羊嘅。我哋係噉,我哋祖先都係噉。」
3法老問他們:「你們做什麼工作?」他們回答說:「僕人們祖祖輩輩都是牧羊的。
4佢哋又對法老講:「我哋嚟呢度寄居。迦南地嘅饑荒好嚴重,我哋呢班僕人嘅羊群已經冇草場。依家求你畀我哋呢班僕人住喺歌珊地。」
4迦南的饑荒很嚴重,羊群沒有草吃,所以我們到這裡來寄居,求你准許僕人們住在歌珊。」
6埃及嘅地方由你揀。你要安排你爸爸同啲兄弟住喺最好嘅地方,畀佢哋住喺歌珊地啦。如果你知道佢哋當中有能幹嘅人,就派佢哋做主管,管理我啲牲畜。」
6整個埃及就在你面前,儘管安排他們住在國中最好的地方。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如果你知道他們中間有能幹的人,可以派他們看管我的牲畜。」
7約瑟帶咗佢爸爸雅各嚟,將佢引見畀法老。雅各就為法老祝福。
9雅各答法老:「我寄居嘅年日有一百三十年。我一生嘅日子又短又苦,年數仲未及我啲祖先寄居嘅年數咁長。」
9雅各回答說:「我在世上寄居一百三十年了,我的日子又苦又短,不像我祖先當年那樣高壽。」
11約瑟照法老嘅吩咐,安排佢爸爸同啲兄弟喺埃及住落嚟。佢喺蘭塞地畀咗佢哋土地作產業,嗰度係埃及最好嘅地方。
11約瑟遵照法老之命把埃及最好的地方蘭塞境內的土地給他父親和弟兄們居住,作他們的產業。
12約瑟供應糧食畀佢爸爸、啲兄弟,同埋爸爸成家人,分量連細路嘅需要都計埋。
12約瑟按各家人口供應糧食給父親、弟兄及其他家人。
13各地都冇糧食,因為饑荒實在太嚴重。埃及同迦南兩地嘅人,都餓到冇晒力。
饑荒
13饑荒很嚴重,到處都缺糧,埃及和迦南都飽受饑荒之苦。
14約瑟收齊咗埃及同迦南兩地用嚟買糧嘅所有銀,將啲銀帶入法老嘅宮。
14約瑟把埃及人和迦南人向他買糧的銀子收集起來,存放在法老的庫房裡。
15埃及同迦南兩地嘅銀都用晒,埃及啲人都嚟搵約瑟,話:「畀啲糧食我哋啦!我哋冇晒銀,點解要喺你面前餓死呢?」
15埃及人和迦南人的銀子都用光了,埃及人就來見約瑟,對他說:「我們的錢財都用光了,求你給我們糧食,免得我們餓死在你面前。」
16約瑟講:「如果冇晒銀,就帶你哋啲牲畜嚟,我會用糧食同你哋換。」
16約瑟說:「你們的錢財如果用盡了,可以用你們的牲畜來交換糧食。」
17佢哋就帶啲牲畜嚟畀約瑟。約瑟用糧食換佢哋嘅馬、羊群、牛群同驢仔。嗰一年,約瑟收咗佢哋所有牲畜,換畀佢哋糧食,養活佢哋。
17於是,他們把牲畜趕到約瑟那裡,用他們的牛、羊、驢和馬跟約瑟換糧食。那一年,他們就依靠換來的糧食生活。
18嗰一年過咗,到第二年,佢哋又嚟搵約瑟,話:「大人,我哋唔瞞你:啲銀已經用晒,啲牲畜亦都歸晒你。我哋喺你面前,除咗自己嘅身體同田地,乜都冇剩。
18到了第二年,他們又來見約瑟,對他說:「不瞞我主,我們的錢都用光了,牲畜也給我主了,除了我們自己和田地以外,我們一無所有。
19我哋連人帶地,點解要喺你眼前一齊死去呢?請你用糧食買我哋同我哋嘅田地。我哋會做法老嘅奴僕,連田地都歸佢。又求你畀我哋種子,等我哋可以活落去,唔使死,啲田地亦都唔會荒廢。」
19求你不要讓我們人死地荒。我們願意用自己和我們的田地來換糧食,我們和我們的田地都歸法老。求你給我們種子,我們好活下去,不致餓死,土地也不致荒廢。」
20約瑟就為法老買咗埃及所有田地。埃及人個個都賣咗自己塊田,因為饑荒逼得佢哋太緊。噉樣,土地就歸咗法老。
20埃及人為饑荒所迫,紛紛賣掉自己的田地。約瑟替法老收購了埃及全國的田地,最後,所有的田地都歸法老了。
21埃及全境,由呢一頭到嗰一頭,約瑟將百姓遷到各座城。
22只有祭司嘅田地,約瑟冇買。因為祭司有法老配畀佢哋嘅口糧,佢哋靠住法老畀嘅口糧過活,所以冇賣自己嘅田地。
22約瑟唯獨沒有買祭司的田地,因為祭司吃法老的俸祿,有足夠的供給,不用賣地。
23約瑟對百姓講:「聽住,我今日已經為法老買咗你哋同你哋嘅田地。呢度有種子畀你哋,你哋要落田播種。
23約瑟對百姓說:「我為法老買了你們和你們的土地,這裡有種子,你們可以拿去耕種。
24到收成嗰陣,你哋要將五分之一交畀法老,其餘四份就歸你哋,留返做落田播種嘅種子,同埋畀你哋自己、屋企啲人同啲細路食。」
24但是你們在收成時要把五分之一給法老,其餘的,你們可以留下來作種子和全家人的口糧。」
25佢哋講:「你救咗我哋條命!大人,求你恩待我哋。我哋會做法老嘅奴僕。」
25他們說:「你救了我們的命,願你恩待我們,我們願做法老的奴僕。」
26約瑟為埃及嘅田地定咗呢條規例:五分之一歸法老,一直沿用到今日。只有祭司嘅田地冇歸法老。
26於是,約瑟立下一條關於埃及土地的法令,到今天還有效,就是埃及出產的五分之一歸給法老。只有祭司的田地不歸法老。
27以色列一家住喺埃及嘅歌珊地。佢哋喺嗰度有咗產業,生養繁衍,人數大大增加。
27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歌珊,在那裡獲得了產業,人口興旺。
29以色列臨近死期,叫佢個仔約瑟嚟,對佢講:「如果你肯恩待我,就請將隻手放喺我大髀底下,以恩慈同信實對待我,請你唔好將我葬喺埃及。
29以色列快要離世的時候,把兒子約瑟叫來,說:「你如果恩待我,請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起誓,你會以慈愛和信實待我,不把我葬在埃及。
30到我同祖先一齊長眠,你要將我帶離埃及,葬喺佢哋安葬嘅地方。」約瑟答:「我一定照你講嘅去做。」
30我與祖先同眠後,你要把我帶出埃及,安葬在我祖先的墓地。」約瑟說:「我必照你說的做。」
31雅各講:「你要向我發誓。」約瑟就向佢發咗誓。以色列喺床頭俯身下拜。
31他要約瑟起誓,約瑟就向他起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敬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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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1–6節:羊群、牛群同所有家當分開保留。五個兄弟由約瑟揀出,原文冇講係邊五個,亦冇講揀佢哋嘅原因。3–4節「我哋呢班僕人」係向法老自謙,唔等於已經賣身。4節「寄居」指以外來者身份住落嚟,冇定出離開日期。6節「埃及嘅地方由你揀」係法老容許約瑟安置家人,唔係將成個埃及嘅主權送畀佢;派人管理法老嘅牲畜有條件,唔係每個兄弟都受任命。
- 7–10節:兩次都係雅各為法老祝福,分別喺見面同告辭時;原文冇記低祝福嘅說話或動作。9節一百三十年係雅各當時嘅年紀,唔係住喺埃及嘅年數。「又短又苦」保留佢對一生嘅評價,唔係話佢一生邪惡;同祖先比較嘅係壽命,寄居嘅用語亦保留。
- 11–12節:蘭塞係地方名,唔喺呢度指某位在位嘅法老。11節有安置家人同畀土地作產業兩個意思,唔只係借宿。12節原文 לפי הטף 將供應糧食嘅分量同細路、受供養者連埋;正文用「分量連細路嘅需要都計埋」,保留呢個關係。原文冇列出人數或配糧公式,也唔係話只有細路有糧食。
- 13–18節:13節原文形容埃及同迦南兩地因饑荒而衰弱;正文按土地代表居民嘅用法,講兩地嘅人餓到冇晒力,唔係話兩個地方消失。14–15節嘅「銀」係用嚟交易嘅銀錢,冇指明銀幣、重量或現代幣值;收齊嘅銀送到法老嗰度,唔係約瑟私有。17節保留馬、羊群、牛群同驢四類牲畜;換取糧食同供養過嗰一年都保留。18節「第二年」承接上一節嗰一年,唔等於成場饑荒嘅第二年;銀用晒、牲畜轉咗手都係已發生嘅事。
- 19–23節:19節把人同田地一齊講成面臨死亡,係田地荒廢嘅形象。百姓提出用自己同田地換糧食;20節亦明講佢哋受饑荒逼迫。19、25節「奴僕」同3–4節嘅自謙稱呼處境唔同,23節更明講人同地都畀買咗;正文唔抹走呢個意思,也唔補一套原文冇交代嘅身份法律。21節跟已接受希伯來讀法,係將百姓遷去城裏;「由呢一頭到嗰一頭」表示遍及埃及全境,唔係話每個人都要由一端行到另一端。原文冇講搬遷嘅具體安排同原因。22節祭司靠法老配給嘅口糧生活,所以唔賣地;約瑟亦冇買佢哋嘅地。呢度係埃及處境下嘅祭司,唔係以色列利未祭司。
- 24–26節:收成分成五份,法老得一份,百姓得其餘四份;嗰四份用嚟留種,以及養活自己、屋企嘅人同細路,唔係再分畀法老四份,亦冇規定四項用途各佔一份。25節百姓承認約瑟救咗佢哋,再求佢恩待,同時答應做法老嘅奴僕;唔係敘事者加上道德評價。26節「今日」係敘事者所講嘅當時,唔係話呢條規例一直用到現代。祭司田地嘅例外再次保留。
- 27–28節:27節開頭用以色列個名,後面用複數動詞,範圍係佢一家;29、31節就係以色列本人,亦即雅各。27節有住落、取得產業、生養同人數增加幾個意思。28節住喺埃及十七年,一共活咗一百四十七年,兩個數字分開保留;本節唔係已經敘述佢去世。
- 29–31節:將手放喺大髀底下係所要求嘅立誓動作,正文冇加原文未記錄嘅姿勢、象徵解釋或立誓內容。「恩慈同信實」保留仁厚對待同可靠守信兩方面。30節「同祖先一齊長眠」係死亡嘅形象,之後另外要求將佢帶離埃及,葬喺祖先安葬嘅地方;呢度冇講墓地名稱。31節要求發誓、約瑟發誓,同以色列下拜係三個動作。已接受希伯來元音係「床」,本譯保留「床頭」,冇改成手杖;下拜嘅對象冇寫明,所以正文亦唔加約瑟或上帝。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2026-04-01,build 27.6;Tanach.us Inc.,West Redding, CT, USA。呢個係列寧格勒抄本嘅現代數碼轉錄,唔係WLC。本章按原生 Gen.47.1–31 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正文同轉錄註記分開。[UXLC原文資料](https://www.tanach.us/Pages/XMLFiles.html)
- 希伯來對讀: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MAM-basics 固定 commit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使用完整 parsed-plus C/D/E 結構,包括分段、讀經標籤、正文同所有巢狀編訂說明。MAM係馬所拉/阿勒頗傳統嘅現代編訂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創世記》抄本嘅直接轉錄;MAM-simple只係同版方便呈現。
- 本章MAM喺24節保留「五分之一」一詞第二個yod字母是否喺抄本字形中被遮蓋嘅編訂討論;UXLC正文同MAM所選讀法都保留兩個yod,唔涉及另一個分數。本次冇親查抄本影像。29節係重音位置/編碼嘅編訂說明,另有legarmeh記號,唔係另一個人物或詞義。1、28節嘅無分段提示、11、25、28節嘅讀經標籤,以及31節後嘅段落界線另行保存,唔混入正文。MAM原始Unicode結合符號次序冇改寫,希伯來重音亦唔直接變成廣東話氣口。
- 必要原文上下文:創46:28–34;48:1–7、21–22,供歌珊、職業問答、家族土地、床邊場景同歸葬範圍核對;唔代表本次完成或重新批准其他章。本章按已取得嘅希伯來材料毋須另查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或西奈抄本,冇聲稱已讀未取得嘅見證。
- 名稱: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修訂版》只作有界人名、地名拼寫參考。名字表嘅出現位置同「人」字後綴唔決定原文指涉。法老、祭司、恩慈同信實等既定用語沿用此前已核定用法。第一稿冇經任何現代中文、英文或其他語言嘅聖經譯句,意思由希伯來原文直接起稿。
## 底本及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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