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21章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原有來源記錄另行保留。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上主照自己講過嘅,眷顧撒拉;上主亦都為撒拉做咗佢講過要做嘅事。
以撒出生
1耶和華按著自己說過的話眷顧撒拉,成就給她的應許。
2撒拉有咗身孕,喺亞伯拉罕年老嘅時候為佢生咗個仔,就喺上帝同佢講過嘅約定時間。
2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在上帝指定的日期為他生了一個兒子。
3亞伯拉罕幫自己呢個啱啱出世、由撒拉生畀佢嘅仔改名叫以撒。
4以撒出世第八日,亞伯拉罕就照上帝吩咐佢嘅,幫自己個仔以撒行割禮。
4以撒出生後第八天,亞伯拉罕就照著上帝的吩咐為他行了割禮。
6撒拉話:「上帝令我笑;個個聽到,都會因為我而笑。」
6撒拉說:「上帝使我歡笑,凡聽見這事的人也必跟我一同歡笑。
7佢又話:「有邊個會同亞伯拉罕講:『撒拉會餵仔食奶』呢?我真係喺佢咁老嘅時候,為佢生咗個仔。」
7誰會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哺養孩子呢?我竟然在他年老的時候給他生了兒子。」
8個仔長大咗,斷咗奶。以撒斷奶嗰日,亞伯拉罕大擺筵席。
9撒拉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生的兒子以實瑪利嘲笑以撒,
10佢同亞伯拉罕講:「趕走呢個女奴同佢個仔!因為呢個女奴嘅仔唔可以同我個仔一齊繼承產業,同以撒一齊繼承!」
10就對亞伯拉罕說:「趕走這婢女和她的兒子,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可和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12上帝同亞伯拉罕講:「唔好為嗰個仔同你個女奴難受。撒拉同你講嘅,你全部都要聽;因為你嘅後代要由以撒呢一脈嚟認定。
12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要再為這孩子和你的婢女苦惱,只管照撒拉的話做,因為以撒生的才可算為你的後裔。
13個女奴嘅仔,我亦都會令佢成為一個民族,因為佢都係你嘅後代。」
13至於婢女的兒子以實瑪利,我也會使他自成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後裔。」
14亞伯拉罕清早起身,攞咗餅同一皮袋水畀夏甲,擺喺佢膊頭上,又將個仔交畀佢,打發佢走。夏甲就離開,喺別是巴嘅曠野迷咗路。
14第二天,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把食物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放在她肩上,讓她和孩子離開。夏甲就走了,在別示巴的曠野流浪。
15皮袋啲水用晒,夏甲就將個仔撇低喺其中一棵灌木底下。
16佢行開,喺對面遠遠哋坐低,隔住大約一箭射到嘅距離,因為佢話:「我唔想睇住個仔死。」佢就坐喺對面,放聲大喊。
16自己走到離孩子約一箭之遠的地方,對著孩子坐下,說:「我不忍心看著他死啊!」夏甲坐在那裡放聲大哭起來。
17上帝聽到個仔嘅聲音;上帝嘅使者由天上叫夏甲,同佢講:「夏甲,你有咩事呀?唔好驚,因為上帝已經聽到個仔喺嗰度發出嘅聲音。
17上帝聽見孩子的哭聲,就差遣天使從天上安慰夏甲說:「夏甲,你怎麼了?不要害怕,上帝已經聽見孩子的哭聲了。
18起身,扶起個仔,用手扶穩佢,因為我要令佢成為一個大民族。」
18你去扶他起來,用手攙著他,我必使他成為大國。」
19上帝開咗夏甲對眼,佢就見到一口水井。佢行過去,將皮袋裝滿水,畀個仔飲。
19上帝開了夏甲的眼睛,讓她看見一口水井,她就上前把皮袋裝滿水拿給兒子喝。
20上帝同個仔同在,佢就長大。佢住喺曠野,成為一個弓箭手。
20在上帝的看顧下,孩子漸漸長大。他住在曠野,成為一個射箭能手。
21佢住喺巴蘭嘅曠野,佢阿媽幫佢娶咗個嚟自埃及地嘅老婆。
22嗰陣,亞比米勒同佢嘅軍隊統帥非各對亞伯拉罕講:「你做嘅每一件事,上帝都同你同在。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
22那時,亞比米勒和他的將領非各對亞伯拉罕說:「你做的一切都有上帝保佑。
23而家,你要喺呢度憑住上帝向我發誓,唔會欺騙我、我嘅子孫同後人。我點樣恩待你,你都要點樣恩待我,同埋你寄居嘅呢片地。」
23現在請你在這裡當著上帝的面向我起誓,你不會欺騙我和我的子孫後代。我怎樣善待你,請你也同樣善待我以及你所寄居之地的百姓。」
25亞伯拉罕為咗一口水井責問亞比米勒,因為嗰口井畀亞比米勒啲僕人搶咗。
25由於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就指責亞比米勒。
26亞比米勒話:「我唔知係邊個做呢件事。你又冇同我講過,我亦都係今日先聽到。」
26亞比米勒說:「我不知道是誰做的,你以前沒有告訴我,我今天才聽說這事。」
27亞伯拉罕攞咗羊群同牛群,送畀亞比米勒,佢哋兩個就立咗約。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你將呢七隻小母羊單獨擺喺一邊,係乜意思?」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你分出七隻母羊羔是什麼意思?」
30亞伯拉罕話:「你要由我手上收下呢七隻小母羊,噉就有個憑據畀我,證明呢口井係我掘嘅。」
30亞伯拉罕回答說:「你要從我手中接受這七隻母羊羔,以證明這口井是我挖的。」
31所以,亞伯拉罕幫嗰個地方改名叫別是巴,因為佢哋兩個喺嗰度發咗誓。
31所以,那地方被稱為別示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32佢哋喺別是巴立咗約,亞比米勒同佢嘅軍隊統帥非各就起身,返咗去非利士人嘅地。
32他們在別示巴立約以後,亞比米勒和他的將領非各便回非利士去了。
33亞伯拉罕喺別是巴種咗一棵檉柳樹,喺嗰度呼求上主呢位永恆上帝嘅名。
33亞伯拉罕在別示巴栽了一棵柳樹,又在那裡呼求永恆上帝耶和華的名。
JSON · TXT · 简体
CC-BY-NC-SA-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第1–5節:第1節兩次講上主照自己講過嘅行事,正文保留呢個呼應。「眷顧」係上主實際介入撒拉嘅處境,唔係另加一次登門探訪。第2節「年老」指亞伯拉罕;懷孕、生仔同約定時間都保留。第3節以撒係撒拉為亞伯拉罕生嘅仔,名字同「笑」用同一希伯來詞根。第4節係出世第八日,唔係再等足八日;第5節一百歲係亞伯拉罕嘅年齡。
- 第6–8節:第6節原文係上帝為撒拉帶嚟「笑」,聽到嘅人亦會「為/因佢而笑」。正文保留笑同撒拉嘅關係,唔限定係嘲笑,亦唔將原句改成明講所有人同佢一齊笑。第7節係驚嘆式反問,唔係真係追問邊個報信;「餵仔食奶」保留親自哺乳,原文「孩子」係複數泛稱,唔表示撒拉呢次生咗幾個仔。第8節冇交代斷奶年齡。
- 第9–13節:第9節嘅仔係夏甲為亞伯拉罕生嘅,原文喺本章冇叫出以實瑪利個名。「嬉笑」原文字義涉及笑、玩耍或者戲弄,但呢句冇寫對象,亦冇明講係欺負以撒、同以撒玩或者其他具體行為。第10節係撒拉要求趕走女奴同佢個仔,並排除佢同以撒一齊繼承;唔係旁白認可佢嘅判斷。第11節亞伯拉罕難受係因為自己個仔。第12節要聽撒拉嘅話係針對眼前呢件事;「由以撒呢一脈嚟認定」表達原文「透過以撒,後代會被稱為你嘅」嘅家系關係,唔係否定另一個仔同佢嘅血緣,第13節正正再確認嗰個仔都係佢嘅後代。第13節係「一個民族」,到第18節先講「一個大民族」。
- 第14–15節:「皮袋」係裝水嘅皮製容器,原文冇寫容量。第14節喺「擺喺佢膊頭上」後面接「同個孩子」,句法可以有唔同連法;正文將物資擺喺夏甲膊頭上,另將個仔交畀佢,保留供應物資、交仔同打發離開三方面,唔斷定個仔亦被擺上膊頭。前文年齡資料亦唔支持擅自將佢畫成初生嬰兒,但本章冇寫佢實際幾歲。「迷咗路」保留喺曠野游蕩、失去方向嘅意思,冇加目的地。第15節原文用有丟下、撇下力度嘅動詞,唔係普通輕輕擺低;「撇低」唔等於另斷定夏甲要永遠遺棄佢,亦冇增寫拋擲方式。位置係嗰啲灌木當中一棵嘅下面。
- 第16–19節:一箭射到嘅距離係比較,唔換算成冇根據嘅米數。第16節兩次坐喺對面都保留;「唔想睇住個仔死」係夏甲嘅意願,唔表示個仔已經死咗。放聲喊嘅係夏甲,第17節上帝聽到嘅係個仔,兩者唔混同。「喺嗰度」指個仔當時所在嘅地方,唔係對佢品格作判斷。第18節原文講「扶起」並「用你嘅手穩穩抓住/扶住佢」,唔係明寫拉住個仔隻手;使者直接用「我」講成為大民族嘅應許,正文保留呢個說話層次。第19節上帝開佢雙眼,佢先見到井,唔表示水井啱啱被造出嚟,亦冇斷定佢原本失明。
- 第20–21節:「弓箭手」保留射箭嘅活動,原文冇加「神射手」、特別高超或者參軍。第21節係阿媽為個仔娶妻,老婆來自埃及地;原文冇寫佢個名或者另加婚禮情節。
- 第22–26節:非各係亞比米勒嘅軍隊統帥。第23節係要求當場憑上帝起誓唔會欺騙、背信,唔係附帶容許欺騙嘅條件句。「子孫同後人」保留原文兩個後裔詞,唔硬性指定各指第幾代;呢兩個古代用字唔可以直接套入現代希伯來語嘅世代稱呼。相應嘅恩待包括亞比米勒同亞伯拉罕寄居嘅土地。第24節答應會發誓,第31節先明講兩人已發誓。第25節搶井嘅係王嘅僕人,亞伯拉罕向王責問;原文冇喺呢句交代事件距離對話有幾耐。第26節三層答辯分開保留:唔知係邊個做、亞伯拉罕冇講過、自己到今日先聽到;呢啲係王嘅話,唔係旁白證明佢全然無辜。
- 第27–32節:羊群同牛群分開保留,送贈同立約冇寫成買井嘅指定價錢。七隻係年幼嘅母羊,數量、性別同單獨放開喺三節內重複保留。第30節原文用單數陰性動詞講作證,可以將收羊呢件事或者羊隻作整體憑據;正文將收羊呢件事講成畀亞伯拉罕嘅憑據,唔另加一個人證。證明嘅係亞伯拉罕掘咗呢口井。「別是巴」含有「井」嘅成分;「七」同「發誓」喺原文有聲音呼應。第31節明講嘅命名理由係兩人喺嗰度發誓,前面七隻母羊亦形成呼應。第32節再講立約係原文重述,之後離開並返回非利士地嘅係亞比米勒同非各。
- 第33–34節:「檉柳」按 אשל 常見嘅樹木辨認,唔指定今日分類中某個唯一品種,亦唔改成樹林或者旅店。「永恆上帝」對應 El Olam,同上主係同一位,正文保留呼求祂名嘅動作。最後係亞伯拉罕寄居咗好多日子,冇換成確實幾年或者永久定居。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build 27.6)](https://www.tanach.us/Pages/About.html),Tanach.us Inc.,原生位置 Genesis 21:1–34。採用2026年10月14日取得、與官方公布 SHA256 相符嘅 XML 來源包;《創世記》原始 XML SHA256:9c1b7cab88cdb79830a29e27f6a68b21c1c42a30ce740d07086440768ccfd29d。本章由完整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冇經中文或者英文譯句起稿。第20、22章及第16–18章相關段落只作上下文。
- [UXLC 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閱讀或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並歡迎註明來源;網站其他檔案同外觀素材另有限制。本章冇書寫/誦讀(ketiv/qere)分支;重音及第21、34節後嘅分段記號保留喺來源,唔當成額外正文。
- 希伯來對讀資料:[MAM-basics/MAM-parsed-plu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版本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原生位置 Gen.21.1–34。讀取完整34節 C/D/E 結構及五項編訂說明,正文候選同註記分開。第9、15節說明所選母音同被引述嘅另一母音辨認,第1、16、22節記 gaʿya 位置,第14、17節保留 paseq 區分;其他短母音、重音及神名母音呈現屬讀經提示,唔增添原文事件,亦唔直接決定廣東話標點同氣口。本章無需增查其他古代見證。MAM 係阿勒頗/馬所拉傳統嘅現代編訂資料,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古抄本嘅直接轉錄。署名:[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文字資料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章係新譯廣東話文字,唔係原始希伯來資料嘅轉錄或者改寫檔。
- 人名、地名按前章核准用法,同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嘅第21章名稱](https://rcuv.hkbs.org.hk/RCUV1/GEN/21/)作有界核對;只讀名稱記錄,冇用現代譯本句子決定意思。YHWH 譯作「上主」、Elohim 按語境譯作「上帝」,第33節 El Olam 譯作「永恆上帝」。
- 第23節兩個後裔詞同第33節樹名,另有界核對 [Open Scriptures HebrewLexicon 嘅 BDB 數碼轉錄](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openscriptures/HebrewLexicon/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BrownDriverBriggs.xml),固定版本 21c9add13bc727d3a951361778e97e3ff7afd1ce,條目 n.cb.ac、n.dj.ab、a.ge.ab。呢個係仍在編修嘅現代詞典轉錄工具,唔係額外古代見證,亦冇用佢取代本章原文。署名:Open Scriptures Hebrew Bible Project;檔案授權:[CC BY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粵語聖經書卷與章節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