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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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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亞伯拉罕已經老喇,年紀好大。上主喺各方面都祝福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

1

亞伯拉罕已經年邁,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他。

2

亞伯拉罕有個老僕人,管理佢屋企所有嘅家產。亞伯拉罕對佢講:「請你將隻手放喺我大髀底下。

2

亞伯拉罕對負責他所有產業的老總管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3

我要你憑住上主,天上嘅上帝、地上嘅上帝發誓:你唔可以幫我個仔娶迦南人嘅女做老婆;我就住喺佢哋當中。

3

我要你憑掌管天地的上帝耶和華起誓,你不會找我所居之地的迦南女子做我兒子的妻子。

4

你要去我嘅家鄉,去我嘅親族嗰度,幫我個仔以撒娶老婆。」

4

你要回到我的家鄉,在我的親族中為以撒物色妻子。」

5

僕人問佢:「如果個女人唔肯跟我嚟呢片地,我係咪要帶你個仔返去你離開嗰片地呢?」

5

老總管問他:「如果那女子不肯跟我到這裡來呢?我要把你兒子帶回你的家鄉嗎?」

6

亞伯拉罕對佢講:「你千祈唔好帶我個仔返去嗰度!

6

亞伯拉罕說:「你千萬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

7

上主,天上嘅上帝,曾經帶我離開我阿爸屋企,同我出世嗰片地。佢同我講過,亦都向我發誓,話:『我要將呢片地畀你嘅後代。』佢會差佢嘅使者行喺你前面,你就可以喺嗰度幫我個仔娶老婆。

7

因為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鄉的天上的上帝耶和華,曾經向我說話,起誓應許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裔。祂必派天使在你前面引路,好讓你在那裡為我兒子找到妻子。

8

如果個女人唔肯跟你嚟,你就唔使再受我呢個誓言約束;只係你唔可以帶我個仔返去嗰度。」

8

如果那女子不肯跟你來,你也算履行了你向我起的誓,只是你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裡。」

9

僕人就將隻手放喺佢主人亞伯拉罕嘅大髀底下,為呢件事向佢發咗誓。

9

於是,老總管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10

僕人從主人嘅駱駝當中帶咗十隻走,帶住主人各樣好嘅嘢,動身去美索不達米亞,去拿鶴嘅城。

10

老總管帶著主人的十匹駱駝和各種上好的禮物,啟程前往美索不達米亞,來到拿鶴住的城。

11

傍晚,女人出嚟打水嗰陣,佢喺城外嘅水井旁邊,叫啲駱駝跪低。

11

黃昏,婦女們出來打水的時候,他讓駱駝跪在城外的井旁,

12

佢話:「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呀,求你今日畀我遇上合適嘅人,恩待我主人亞伯拉罕。

12

然後禱告說:「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耶和華啊,求你施恩給我家主人亞伯拉罕,讓事情今天能夠成就。

13

睇,我而家企喺泉水旁邊,城裏人家嘅女出嚟打水。

13

現在,我站在這泉水旁,城裡的女子正出來打水。

14

我對邊個女仔講:『請你斜低個水罐,等我飲啖水。』如果佢答:『飲啦,我仲會畀你啲駱駝飲。』願佢就係你為你僕人以撒揀定嘅人。噉我就可以由佢知道,你恩待咗我主人。」

14

如果我對哪個少女說『請放下你的水罐,讓我喝點水』,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做你為自己的僕人以撒選定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施恩給我的主人了。」

15

佢仲未講完,利百加就出嚟喇,膊頭托住個水罐。佢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個仔,密迦係拿鶴嘅太太,拿鶴係亞伯拉罕嘅兄弟。

老總管井旁遇利百加

15

老總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肩上扛著水罐走出來。她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和密迦所生的兒子。

16

呢個女仔非常靚,仲係處女,冇男人同佢同房過。佢落到泉水嗰度,將個水罐裝滿,就上返嚟。

16

利百加長得非常美麗,是個處女,沒有男人親近過她。她下到井旁,把水罐盛滿了水後上來。

17

僕人跑過去迎住佢,話:「請你畀我飲少少你水罐入面嘅水。」

17

老總管跑上前去對她說:「求你給我一點水喝。」

18

佢話:「先生,飲啦。」佢趕快將個水罐放低,用手托住,畀佢飲水。

18

她回答說:「我主,請喝!」說完,立刻放下水罐,托在手上讓他喝。

19

畀佢飲完之後,佢話:「我仲會幫你啲駱駝打水,直到佢哋飲完為止。」

19

等他喝完以後,利百加又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讓牠們喝飽。」

20

佢趕快將罐裏面嘅水倒落水槽,又跑返水井嗰度打水,畀佢所有駱駝飲。

20

於是,她迅速把水罐裡的水倒進水槽裡,又跑到井邊為所有的駱駝打水。

21

嗰個人留神望住佢,一聲不響,要知道上主到底有冇令佢呢程路行得順利。

21

老總管默不作聲地注視著利百加,要看看耶和華是否使他此行順利。

22

啲駱駝飲完水之後,嗰個人攞咗一隻重半舍客勒嘅金鼻環,同埋兩隻畀佢戴喺手上嘅金手鐲,兩隻合共重十舍客勒。

22

駱駝喝過水以後,老總管拿出一隻約六克重的金環和一對約一百一十克重的金鐲給利百加,

23

佢問:「請你話我知,你係邊個嘅女?你阿爸屋企有冇地方畀我哋過夜?」

23

對她說:「請問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地方讓我們住宿嗎?」

24

佢答:「我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為拿鶴生嘅仔。」

24

利百加回答說:「我是彼土利的女兒,我父親是拿鶴和密迦的兒子。

25

佢又話:「我哋有草稈,亦有好多飼料,仲有地方過夜。」

25

我家裡有充足的糧草,也有地方讓你留宿。」

26

嗰個人低頭,俯伏敬拜上主,

26

老總管聽了,就俯伏敬拜耶和華,

27

話:「願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受到稱頌!佢一直冇離棄對我主人嘅恩慈同信實。至於我,上主一路帶領我,嚟到我主人親族嘅屋企。」

27

說:「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耶和華當受稱頌,因為祂一直以慈愛和信實對待我的主人。耶和華也一路引導我走到我主人兄弟的家裡。」

28

個女仔跑返去,將呢啲事話畀佢媽媽屋企嘅人聽。

28

利百加跑回家中,把這事告訴了母親家的人。

29

利百加有個兄弟叫拉班。拉班跑出去泉水嗰度,去見嗰個人。

29

利百加有個哥哥名叫拉班。

30

原來佢見到個鼻環同佢姊妹手上嘅手鐲,又聽到佢姊妹利百加話嗰個人同利百加講過啲乜,就去見嗰個人。嗰個人正企喺泉水旁邊,喺啲駱駝隔籬。

30

他看見妹妹的金環和手上的金鐲,聽了她敘述老總管的話,就跑到井旁,見老總管跟駱駝仍然站在那裡,

31

拉班話:「蒙上主祝福嘅人呀,入嚟啦!點解企喺出面呢?我已經執好間屋,亦都騰咗地方畀啲駱駝。」

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人,請到我家。為什麼站在外面呢?我已經為你預備好了房間,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32

嗰個人入咗屋,啲駱駝身上嘅裝備就解咗落嚟,亦有草稈同飼料畀啲駱駝,仲有水畀佢同隨行嘅人洗腳。

32

老總管就到了拉班的家裡,拉班卸下駱駝背上的東西,給駱駝餵上草料,打水給老總管和隨行的人洗腳。

33

食物擺咗喺佢面前,畀佢食。但佢話:「我未講完我要講嘅嘢,就唔食。」對方話:「你講啦。」

33

然後晚餐準備好了,老總管卻說:「不,等我說明來意後再吃。」拉班說:「請說。」

34

佢話:「我係亞伯拉罕嘅僕人。

34

老總管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35

上主大大祝福我主人,佢變得好富有。上主畀咗佢羊群、牛群、銀、金、男奴僕、女奴僕、駱駝同驢。

35

耶和華賜給我主人極大的福氣,使他非常富有。耶和華賜給他牛群、羊群、金子、銀子、僕婢、駱駝和驢。

36

我主人嘅太太撒拉,喺自己年老嘅時候為我主人生咗個仔。我主人將自己所有嘅嘢都畀咗呢個仔。

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在晚年生了一個兒子,主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他。

37

我主人要我發誓,話:『你唔可以幫我個仔娶迦南人嘅女做老婆;我就住喺佢哋嘅地。

37

主人要我起誓,他說,『你不可給我的兒子娶我居住的迦南當地女子為妻,

38

你一定要去我阿爸屋企,去我嘅親族嗰度,幫我個仔娶老婆。』

38

你要到我家鄉的親族中為我兒子物色妻子。』

39

我問我主人:『如果個女人唔跟我走呢?』

39

我問我的主人,『如果那女子不願意跟我回來怎麼辦?』

40

佢對我講:『我一向喺上主面前行,佢會差佢嘅使者同你一齊去,令你呢程路行得順利。你會喺我嘅親族、我阿爸屋企,幫我個仔娶老婆。

40

他說,『我忠心事奉的耶和華必派天使與你同行,使你一路順利,為我兒子在家鄉的親族中物色妻子。

41

到時你就唔使受我呢個誓言約束:你去到我親族嗰度,如果佢哋唔肯將個女人交畀你,你就唔使受我呢個誓言約束。』

41

你去我親族那裡就是履行了你向我起的誓,如果我的親族不肯把女子交給你,你也算履行了你向我起的誓。』

42

我今日嚟到泉水嗰度,就話:『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呀,如果你肯令我而家行緊呢程路順利,

42

「今天我來到井旁時曾禱告說,『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耶和華啊,求你使我一路順利。

43

睇,我而家企喺泉水旁邊。我會對一個出嚟打水嘅後生女仔講:「請你畀我飲少少你水罐入面嘅水。」

43

我現在站在井旁,有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我會對她說,請讓我喝一點你罐裡的水,

44

如果佢答我:「你都飲啦,我亦會幫你啲駱駝打水。」願佢就係上主為我主人個仔揀定嘅女人。』

44

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就讓她做你為我家主人的兒子預備的妻子吧。』

45

我心裏面仲未講完,利百加就出嚟喇,膊頭托住個水罐。佢落到泉水嗰度打水,我就對佢講:『請你畀我飲啖水。』

45

「我心中的話還沒有說完,就看見利百加肩上扛著水罐到井旁打水。我上前向她要水喝,

46

佢趕快將膊頭上嘅水罐放低,話:『飲啦,我仲會畀你啲駱駝飲。』我就飲咗水,佢亦畀啲駱駝飲。

46

她就連忙放下肩上的水罐,說,『請喝,我也打水飲你的駱駝。』我喝了,她又打水飲駱駝。

47

我問佢:『你係邊個嘅女?』佢答:『我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拿鶴個仔,係密迦為佢生嘅。』我就將個鼻環戴喺佢鼻上,將啲手鐲戴喺佢手上。

47

我問她是誰家的女兒,她說,『是拿鶴和密迦的兒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給她戴上金鼻環和金手鐲,

48

我低頭,俯伏敬拜上主,稱頌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嘅上帝。佢帶我行啱條路,好幫我主人個仔娶我主人親族嘅女做老婆。

48

然後俯伏敬拜、頌讚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耶和華,祂引導我走對路,使我找到了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做妻子。

49

而家,如果你哋肯以恩慈同信實對待我主人,就請話我知;如果唔肯,都請話我知,等我可以轉向右邊或者左邊。」

49

現在,你們若願意以慈愛和信實對待我的主人,答應這門親事,請告訴我;如果不答應,也請告訴我,好讓我知道應該怎麼辦。」

50

拉班同彼土利回答:「呢件事出於上主,我哋冇得同你話好定唔好。

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既然這是耶和華的安排,我們就無話可說了。

51

睇,利百加就喺你面前,帶佢走啦,等佢照上主講嘅,做你主人個仔嘅老婆。」

51

你看,利百加就在這裡,你可以照耶和華的話,把她帶回去給你主人的兒子做妻子。」

52

亞伯拉罕嘅僕人聽到佢哋嘅話,就伏喺地上敬拜上主。

52

亞伯拉罕的老總管聽見這話,就俯伏在地上敬拜耶和華,

53

僕人攞出銀器、金器同衫,送畀利百加,又將貴重嘅禮物送畀佢兄弟同佢媽媽。

53

然後拿出金銀首飾和衣裳送給利百加,又把貴重的禮物送給她的哥哥和母親。

54

僕人同佢隨行嘅人一齊食,一齊飲,喺嗰度過咗夜。第二朝起身,僕人話:「請畀我返去我主人嗰度。」

54

老總管和隨行的人用過晚飯以後,在那裡住了一夜。早晨,老總管說:「請讓我返回我主人那裡。」

55

利百加嘅兄弟同佢媽媽話:「畀個女仔同我哋多留幾日,或者十日,之後先走啦。」

55

但利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她和我們住上十來天再去吧!」

56

僕人對佢哋講:「唔好耽誤我啦,上主已經令我呢程路行得順利。請畀我走,返去我主人嗰度。」

56

可是,老總管說:「既然耶和華已經使我一路順利,請你們不要挽留我,請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

57

佢哋話:「我哋叫個女仔嚟,問吓佢自己啦。」

57

他們說:「我們問問利百加的意見吧。」

58

佢哋就叫利百加嚟,問佢:「你肯唔肯同呢個人走?」佢答:「我肯去。」

58

他們就叫來利百加,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願意!」

59

於是,佢哋送佢哋嘅姊妹利百加同佢嘅奶媽走,亦送亞伯拉罕嘅僕人同佢隨行嘅人走。

59

於是,他們讓妹妹利百加和她的奶媽跟老總管及隨行的人一同離去,

60

佢哋為利百加祝福,對佢講:「我哋嘅姊妹呀,願你有千千萬萬嘅後代!願你嘅後代佔領恨佢哋嘅人嘅城門!」

60

並為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妹啊,願你成為千萬人之母!願你的後裔佔領敵城!」

61

利百加同佢嘅女僕動身,騎上駱駝,跟住嗰個人走。僕人就帶住利百加離開。

以撒與利百加成婚

61

於是,利百加和她的婢女們準備妥當,騎上駱駝,跟著老總管離去。老總管就這樣帶著利百加走了。

62

以撒由庇耳‧拉海‧萊返嚟;佢當時住喺尼革夫一帶。

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他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63

傍晚時分,以撒出去田野默想。佢抬頭一望,見到有啲駱駝行緊過嚟。

63

傍晚的時候,以撒來到田間默想,他抬頭一看,見一隊駱駝迎面而來。

64

利百加抬頭,見到以撒,就落咗駱駝。

64

利百加抬頭看見以撒,就從駱駝上下來,

65

佢問僕人:「喺田野向我哋行過嚟嗰個男人係邊個呀?」僕人答:「佢係我主人。」利百加就攞起條面紗,蒙住自己。

65

問老總管:「那從田間來迎接我們的是誰?」老總管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聽了就蒙上面紗。

66

僕人將自己做過嘅所有事,都話畀以撒知。

66

老總管向以撒講述整個事情的經過。

67

以撒帶利百加入佢媽媽撒拉嘅帳幕。佢娶咗利百加,利百加就做咗佢嘅老婆。以撒愛佢。以撒喺媽媽過身之後,得到咗安慰。

67

以撒就帶利百加進入他母親撒拉的帳篷,娶她為妻,並且愛她。自從母親去世後,以撒這才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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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 第1–4節:「老僕人」原文係家中嘅長者/資深僕人,兼管主人所有嘅產業;冇交代個名,唔可以單憑呢個角色就認定係另一章出現嘅人。將手放喺大髀底下同發誓係兩個實際行動;正文冇將動作改成佢背後可能嘅象徵。第3節稱上主為天上、地上嘅上帝,兩部分都保留。第4節同時提家鄉同親族,唔只係叫僕人去任何地方揀一個好人。 - 第5–9節:「返去」係按亞伯拉罕家族嘅原居地講,唔表示以撒以前住過嗰度。亞伯拉罕兩次明確禁止帶個仔去,亦明講女人唔肯跟嚟時,僕人可以解除誓言嘅約束。第7節先講上主帶佢離開、向佢說話同發誓,之後先講使者會行喺僕人前面;正文冇加一次使者顯現,亦冇將上主只稱為「天上嘅上帝」補成第3節完整稱號。應許嘅地畀亞伯拉罕嘅後代,唔係畀僕人。 - 第10–14節:十隻駱駝來自主人的駱駝群。「帶住主人各樣好嘅嘢」按旅程及後來送禮嘅語境理解;原文「主人所有好嘅嘢喺佢手中」亦可以強調主人財物由佢掌管,冇話佢搬走咗全部家產。「美索不達米亞」沿用地名,希伯來文係「兩河嘅亞蘭」;「拿鶴嘅城」冇直接講個城名就係拿鶴,亦冇喺本節改稱哈蘭。第11節係叫駱駝跪低,唔係祝福駱駝。井同泉水係原文兩個稱呼,正文分別保留,唔由此推斷係兩個互不相干嘅水源。第12節求今日遇上合適嘅人,係按第13–14節搵妻子嘅祈求理解。第14節保留傾斜水罐、畀人飲、亦畀駱駝飲嘅要求同回答;呢個仍然係祈求中嘅情境,唔係已經認定某個人。 - 第15–21節:利百加係彼土利個女,彼土利係密迦同拿鶴個仔,拿鶴係亞伯拉罕嘅兄弟;親屬關係冇跨咗一代。原文冇畀利百加確實年齡。第16節同時講處女同冇男人同佢同房過,唔只係話未結婚。落到泉水、裝滿水罐、上返嚟,以及之後放低水罐用手托住、倒水入槽、再跑去打水,係原文分開嘅行動。第19節一直打水到駱駝飲完,第20節包括全部駱駝,冇加水量或者來回次數。第21節個人留神望住佢,亦保持沉默;原字可以帶驚訝、仔細觀察嘅意思,唔係加一段愛慕心理。佢仲要知道上主有冇令旅程順利,未將答案當成確定。 - 第22–25、47節:第22節鼻環重一個 beqa,即半舍客勒;兩隻金手鐲合共重十舍客勒,唔係每隻十舍客勒。呢度係黃金物件嘅重量,唔係價錢、金幣數目或者現代貨幣。第22節明寫「攞」,跟住講兩隻手鐲同佢雙手嘅關係;正文採「畀佢戴喺手上」,冇額外加一個已經戴好嘅動作。到第47節,僕人先明講問完家世後,將環戴喺佢鼻上,將手鐲戴喺手上。「鼻環」按第47節嘅明確部位識別物件,唔將該節嘅動作搬到第22節。第23節問佢阿爸屋企可唔可以畀「我哋」過夜;第25節分開草稈、飼料同住宿地方,冇指定穀物品種。 - 第26–30節:低頭同俯伏敬拜兩個動作都保留。第27節同時有恩慈同信實,原文亦明講上主冇離棄對主人嘅恩待。「親族」原字係複數「兄弟」,喺呢度包括家族成員,唔係將彼土利說成亞伯拉罕嘅親兄弟。利百加跑去報信嘅係媽媽屋企嘅人,唔靜默改成阿爸屋企。拉班係利百加嘅兄弟,原文冇指明係阿哥定細佬;「姊妹」同樣唔指定排行。第30節交代佢見到首飾、聽到報告就去見僕人,唔係另添一次來回,亦冇加貪心嘅動機。 - 第31–33節:屋同駱駝嘅地方分別保留,冇加馬廄建築。第32節先明講嗰個人入屋,之後解開駱駝、提供草稈飼料同水嘅動詞冇再明寫人名;可以按接待者或者前面嘅人理解,正文冇強行指定係拉班。解開駱駝按卸下身上裝備處理,冇另加放生。水係畀僕人同同行嘅人洗腳,唔等於主人親手幫每個人洗。第33節採原文誦讀支嘅被動式,食物被擺喺面前,冇指名上菜者;最後叫佢講嘢嘅人亦冇另寫名。僕人係講完先食,唔係永遠拒食或者另外立咗禁食誓。 - 第34–40節:第34–49節係僕人連續向屋裏人交代經過,入面再引述主人、自己嘅祈求同利百加嘅話。第35節保留羊、牛、銀、金、男奴僕、女奴僕、駱駝同驢八類;人喺產業清單中反映當時嘅奴役制度,唔改成現代受薪僱員。第36節年老嘅係撒拉;將全部產業畀個仔嘅係主人,唔表示亞伯拉罕已經過身。轉述同前文有真分別:第37節係住喺迦南人嘅地,第3節係住喺佢哋當中;第38節係阿爸屋企同親族,第4節係家鄉同親族。第38節原文誓言用語表示一定要噉做,唔係「如果你唔去」嘅未完成條件。第40節使者同僕人一齊去,第7節係行喺前面;第40節亦有行路順利嘅話,冇將各次說話補成完全一樣。「喺上主面前行」講生活行事,保留行路意象。 - 第41節:兩次解除誓言約束都保留。正文先預告到時解除,再以冒號接住到訪親族同對方拒絕嘅說明;兩次解除都保留。原文先講到時解除、去到親族嗰度,再講如果佢哋唔肯交人就解除;正文喺同一節稍調句序,令呢個預告同說明嘅接續容易聽明,唔係將「去到」嘅連接詞硬解成「如果」,亦冇加「只有拒絕先可以解除」嘅限制。未去唔可以就噉放棄,第40節仍然要求完成婚配使命。呢次係親族唔肯,第8節係女人唔肯,兩個條件冇互換。呢節用嘅誓言字有違誓招咒詛嘅份量,唔同第8節一般誓言用字;正文仍然係同一件事嘅誓約,冇杜撰一段人物未講過嘅咒詛。 - 第42–47節:第42節「如果」連到第43–44節所求嘅相遇,唔係話事情已成。第43節「後生女仔」原字唔同第14節,但本身唔足以確定有冇性經驗。第43節用「我會對」表明仲係預想嘅相遇。第44節對人講「你都飲」,亦幫駱駝打水,原文兩個添加詞都保留,冇改成第14節完全一樣嘅回話。第45節明講心裏面嘅說話,第15節只講仲未講完;第46節由身上放低水罐,冇重複第18節用手托住同第20節倒入槽、跑返去等細節。第47節介紹家世先講拿鶴,再講密迦,第24節次序相反;兩處指涉相同,但按各自講法保留。 - 第48–51節:「行啱條路」係被帶到適合完成使命嘅路,唔另加道德上從來冇行錯路嘅宣告。第48節原文稱利百加為「我主人兄弟嘅女」,按已交代嘅家世,佢係拿鶴嘅孫女;「女」同「兄弟」可以泛指後裔同親族。正文按呢個家族範圍用「主人親族嘅女」,唔錯置成拿鶴親生女。第49節要求以恩慈同信實對待主人,肯同唔肯都要答;右邊、左邊保留轉向其他方向嘅意象,冇加另一個指定婚配對象。拉班同彼土利都喺第50節回答,唔假設其中一人缺席。原文「唔能夠講壞或者好」係兩端並舉,表達件事既出於上主,佢哋冇得自行決定好唔好;唔係失去說話能力。第51節係佢哋答應帶利百加走,按佢哋對上主意思嘅理解講,冇另加一次上主發聲。 - 第52–58節:第52節明講俯伏到地上。第53節銀器、金器可以包括飾物等貴重物件,原文冇限定全部係首飾;送畀利百加嘅物件同送畀兄弟、媽媽嘅禮物分開,亦冇稱為聘金或者定出價錢。僕人同同行嘅人食、飲、過夜、起身,之後由僕人一個提出返去。第55節原文直講「日子,或者十[日]」;「幾日」係按延留一段短時間嘅語境理解,唔係原文明寫嘅數字。正文唔改成「至少十日」或者「正好十日」。家人提議親自問利百加,問嘅係肯唔肯同呢個人走;佢嘅答覆清楚肯定,冇另加興奮、依依不捨或者浪漫心理。 - 第59–61節:家人稱利百加為佢哋嘅姊妹,係家族稱呼;奶媽另列,唔加後來先交代嘅名字,亦唔同第61節嘅女僕混成同一人。女僕嘅稱呼表示隨行服侍嘅後生女性,冇確定年歲。祝福中「千千萬萬」保留原文「成千個一萬」嘅大數量意象,唔當成精確人口預告;後代佔領恨佢哋嘅人嘅城門,冇改成殺盡仇敵。利百加同女僕起行、騎駱駝、跟住個人,之後再次講僕人帶佢走,兩層敘事都保留,冇指定每人各騎一隻。 - 第62–65節:第62節原文係「由去/來庇耳‧拉海‧萊而來」嘅壓縮講法,正文採由嗰度返回;亦有人按嗰度附近、入口方向理解,唔能夠由呢句確定完整路線、返邊個屋企或者旅程目的。尼革夫係以撒當時居住嘅地區。第63節「默想」係一個意思唔完全確定嘅動詞,亦可以理解為散步,或者帶祈禱意味嘅沉思;正文冇斷定佢因思念阿媽而出去,亦冇杜撰禱文。第64節原字有跌下、落去嘅意思,喺呢度按落駱駝理解,冇加意外跌傷、驚慌或者人幫佢落嚟。第65節「我主人」指以撒,唔係亞伯拉罕;利百加用面紗蒙住自己,原文冇另外指定只遮邊一部分或者解釋婚禮習俗。 - 第66–67節:僕人將自己做過嘅所有事交代畀以撒,正文冇另寫一段原文冇再列出嘅報告。第67節帳幕同「撒拉,佢阿媽」相連,按母親嘅帳幕理解,唔係利百加變成撒拉或者重現某種神蹟。帶入帳幕、娶利百加、成為妻子、愛佢同得到安慰都保留。最後「喺阿媽之後」按第23章已交代嘅去世理解;原文冇講喪母後過咗幾年,亦冇話利百加完全代替咗阿媽。 ## 原文與參考來源 - 主底本:[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 2.5,build 27.6)](https://www.tanach.us/Pages/About.html),Tanach.us Inc.,原生位置 Genesis 24:1–67。採用2026年10月14日取得、與官方公布 SHA256 相符嘅 XML 來源包;《創世記》原始 XML SHA256:9c1b7cab88cdb79830a29e27f6a68b21c1c42a30ce740d07086440768ccfd29d。本章由完整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廣東話,冇經中文或者英文譯句起稿。第23、25章只作上下文,亦參照已核准第22章嘅家世及用語。 - [UXLC 授權通知](https://www.tanach.us/License.html)容許閱讀或複製聖經希伯來文字,並歡迎註明來源;網站其他檔案同外觀素材另有限制。第33節保留書寫/誦讀(ketiv/qere)分支,正文採被動嘅誦讀支;原生 x=q 記號係轉錄註記,唔係希伯來詞句。第67節後嘅開放段落記號同原生重音保留喺來源,唔當成額外正文。 - 希伯來對讀資料:[MAM-basics/MAM-parsed-plus](https://github.com/bdenckla/MAM-basics/tree/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MAM-parsed/plus),版本 f3e4fdf824bc8ac45f21f4460e94d1bf25ce942c,原生位置 Gen.24.1–67。完整67節 C/D/E 結構嘅正文、註記同讀經標籤分開:第21節有重音說明,第33節有書寫/誦讀分支,第36節記 lamed 嘅 dagesh,第53節記 yod 嘅 dagesh 同轉錄問題,第60節有短母音呈現;其他 ge'ya 位置、短母音、讀經標籤同第7、12、30節 legarmeh 都保留來源身份,唔直接化成廣東話氣口。MAM 喺第25章1節之前保存相接嘅開放段落。本章無需增查其他古代見證。MAM 係阿勒頗/馬所拉傳統嘅現代編訂資料,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古抄本嘅直接轉錄。署名:[Hebrew Wikisource/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文字資料授權:[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章係新譯廣東話文字,唔係原始希伯來資料嘅轉錄或者改寫檔。 - 人名、地名按前章核准用法,同香港聖經公會[和合本2010(和修)神版嘅第24章名稱](https://rcuv.hkbs.org.hk/RCUV1/GEN/24/)作有界核對;只讀名稱記錄,冇用現代譯本句子決定意思。YHWH 譯作「上主」、Elohim 按語境譯作「上帝」;僕人對主人嘅稱呼,同利百加對陌生人講嘅「先生」,分別按原文關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