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次经:香港粤语最终编辑版
版本:final-v1,2026年11月7日。
本版以已完成全套实读及59项局部修订的总校版为基线,完成最后注释整理。全部5,740个显示单元的经文句子、节号及次序保持不变;本次新增或修订157个注释单位,分卷、分章/分篇及含注合卷已同步。
部分底本及文本疑难未完全解决。 本版按目前证据采用读法,未决异读、句法、指涉及范围差异已在相关经节注说明。没有单一确解,不阻止本次最终编辑定稿,也不把未决处写成已有定论。
成品
- 全套_最终版正文.md:全套连续阅读本。
- 全套_最终版含注.md:全套正文、译注及来源附录。
- books/:13个分卷最终版ZIP;但以理补篇合含三项作品,巴录与耶利米书信分包,对应网站14项次经目录。
- 最终版全部注释差异.md/.json:本次全部精确注释修改。
- 文本疑难与选读索引.md/.json:本轮逐项检视的位置及处理,不是所有古抄本异文的穷尽表。
- 全部59项总校差异.md/.json:承接前次总校的正文旧新句及理由,本次没有再改这些句子。
- 次经引文与平行经文_本轮对照附录.md、新旧约对照79例简表.md/.json:沿用已核对的79例及另列23段以斯拉一书平行映射,不声称涵盖所有暗引。
- previous-edition/:前次完整总校ZIP,内含13个原来源ZIP。原初稿及前版保留;其中旧版名称和状态只是历史纪录,不是本版名称。
- edition-manifest.json:13个分卷ZIP及正文校验资料。各分卷manifest.json列出全部档案。
范围与审阅说明
5,740是显示单元,不是通行经节数。多比传246单元涵盖248节;便西拉有六段序言;耶利米书信含未编号题记;以斯帖补篇90来源单元对应105通行位置。原生缺号、合节和三童歌次序照实保留,没有另建网站导入格式。
前次全套正文已作AI文字实读,本次再实读各卷现行译注、相关来源及对照附录,回读受影响正文和实际整合后的注释。这不等于重新亲校全部古抄本或校勘版。未作真人或录音试听。中文参考书仅作后置学术/术语核查,不作翻译底稿。
「最终编辑版」指本次文字和注释已定稿,不表示公开、商用或原材料再散布权利已全部核清。各卷来源条款及致谢仍适用。本包不附完整原文库、现代参考译文全卷、参考PDF或私人研究纪录。没有部署网站。
文本疑难与本版选读索引
部分底本及文本疑难未完全解决。本版保留有据选读,相关说明已放在各卷相应经节注。以下定位包括真正歧义、不同见证、传承范围及需分辨的叙事张力;不是每项都属底本错误,也不是所有古抄本异文的穷尽目录。
「补订」表示本次新增或改写注释;「保留」表示现有注释已足够。经文句子全数维持前次总校版。
以斯拉一书
- 1: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7–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0–12、1:1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2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5、1:3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26–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2–3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4、1:37、1:41(补订):年龄的真异读原只在来源附录;补入经节注,保留父子同名及换算限制。
- 2:9–1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2:12–13、2:19(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2:14–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3–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7–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21、4:2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34–3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4:39–40(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4:43–45、4:50(补订):把来源附录已有的焚殿者及占地者差异移入相关章注;不另声称亲验古抄本。
- 4:49–5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51–52(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4:5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5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3、5: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5–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5:16、5:22–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29–30、5:36–3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1–4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53、5:56(补订):删去「初步、未定稿」的交稿阻断措辞,明说最终版采用读法及仍存异读。
- 6:8–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17–19(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6: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31–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0–12(补订):原注有否定范围但没有近旁见证差读;补充实际来源比较并压缩技术说明。
- 7: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1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9–32、8:39–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1–4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3–47(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54–5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59–6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63–64(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75–7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84–8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89–9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6、9:1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9:1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23–24、9:32–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45–4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48、9:5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9:49–5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5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以斯拉二书
- 1: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7–38(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9–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2–8(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2:10–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1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18–1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23、2:2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2: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37、2: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43、2:47–4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4–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20–2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2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30–3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1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4:27–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35–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5: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5: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1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23–24、5:2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1、6:6、6:17–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1、6: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8(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6:15–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2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6:30–31、6:35–3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6:34、6:39、6:4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6:40、6:4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49、6:5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1–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2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28–2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46、7:52–5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60、7:6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7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8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7:9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0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3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2(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2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38–4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4–4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47–49(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5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5–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17–1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2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29–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7–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20、10:2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2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2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3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45–4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4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0、11: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42–4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23、12:26–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4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2–5、13:2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11、13: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3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38(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40(补订):在章注加入来源附录已有的九/十/九又二分一见证差异,仍不引用中文译本为底本。
- 13:4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5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11–12(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4: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3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39–4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44–4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2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2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29–3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39(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5:52–53、15:6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1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3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47–4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50–5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69(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6:7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多比传
- 1:1、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1:15、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0、1:12–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4、4: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9–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8–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6、4:7、4:8–18、4:19、4:20–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7、4:6、4: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3–14、5: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8–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22、5: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2–5、7: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14、7: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15–1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9:3–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9: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0: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8、11:11–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7、11: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8、12: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8–11(GI借补/回S)(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10、13:11、13:13、13: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1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2、14:14、14: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4、14: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8–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10、11:19、14: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犹滴传
- 1:1(历史框架)(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4、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10(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12、1:16(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2:10–12(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23–2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6、3: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9、3:10(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4–7、4: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7–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5–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2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1(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8:6(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8:10、8:2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18–23、8:20、8:21–2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2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9: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9:4(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0:4(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0:20–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7–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10(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3:1–4、13: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9–10、13: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5:4(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5:11、16:20(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6: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12、16:3–5、16:10、16: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5(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以斯帖记补篇
- A 1:1c、l、r(补订):保留尚未全部解梦的连接读法。
- A 1:1q(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B 3:13d、f(补订):以可读限制交代术语,两种父亲称谓理解照留。
- B 3:13f;E 8:12s(补订):不调和十四/十三日期差异。
- C 4:17k(补订):把待办语句改为文本限制。
- C 4:17l–m(补订):保留原有歧义和省略限制,以读者注取代待核事项。
- C 4:17o(补订):将附录C19/4:17o的差异移到相关经节,维持既有文字。
- C 4:17w(补订):不把尊位标记无据定为王冠;以文本限制代替待核提示。
- C 4:17q(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D 5:1、5:1a(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D 5:1d(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D 5:1f(补订):保留法律语义难处,不再称暂稿选择。
- E 8:12d、g(补订):明示采用读法和仍存语义难处。
- E 8:12h(补订):把只留在来源附录的E8句法难题放入本节注;正文维持现有连接。
- E 8:12e(补订):将附录E5真语义差异就地交代,不改正文。
- E 8:12r(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E 8:12u(补订):保留所选节称而不再列为交稿前待办。
- F 10:3l(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F 10:3l 句法(补订):保留题记声称范围及未决处,不加真确保证或王衔。
所罗门智训
- 1:4–7、1:5(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2–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13、2: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2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5、3: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14–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0–15、4: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6、4:1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7、5: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7–23、5:2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12–16、6: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1–6、7: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17–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22–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3、7: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8:2–4、8:9、8:16–18、8: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9:4、9: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0: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0:10–14、10:12、10:13、10:14(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0:20–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1–14、11:11、11:13、11: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2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2:3–7、12:5、12: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2:12–18、12:1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1–9、13: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2、13: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3:11、13: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25–2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5:8–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5: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17–25、16: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22–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1–20(与Swete分节差异)(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2–6、17: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10–12、17:11、17:12(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7: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8:1–4、18: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8:5–9、18:5、18: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8:22、18:25、12:21、18: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9:6–12、19: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9:13–17、19: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9:1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便西拉智训
- 1:19(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2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1–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30(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5:15、6: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2–3(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6:3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6:14–3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7:19(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7:23、7:29–3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8:11、8:19(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0:9–1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0:2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5–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0、17、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1:18–19、11:23、11:28、11:3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2:8、12:1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3:7、13:12(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13: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4:7、14:1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5:14、15: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6:15–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7:5、9、16、18、21;17:8(补订):把附录已区分的节号/长短文本证据带回相关章注,不把未定原因一律称为漏文或增文。
- 18:5–6、3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9:5–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9:18–19、21(补订):把附录已区分的节号/长短文本证据带回相关章注,不把未定原因一律称为漏文或增文。
- 20:2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1:7、21: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1:22、21:2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2:3、22:1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2:2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3:1、22:27、23: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4: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4:18、24:24(补订):把附录已区分的节号/长短文本证据带回相关章注,不把未定原因一律称为漏文或增文。
- 25:1、25:3(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5:8、25: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6:11、26:1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6:1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26:19–27、26:28(补订):把附录已区分的节号/长短文本证据带回相关章注,不把未定原因一律称为漏文或增文。
- 27:1、27: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27:18、27:23(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0:6、30:7、30:9(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0:18–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1:11、31:1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1:20、31:23–24、31:2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2:5–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2:7、32:13、32:19(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33:2、33: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3: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4:3、34: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4: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5:5、35: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5:17–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5:1–24(与参考本分节差异)(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6:10、24: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6:10、36:13、36:1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6:20、36:19、36:2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7:5、37: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7:11、14(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37:16–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8:1、38: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8:7–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8: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8:29、38:32、38:3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39:1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39:2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0:1、40:2(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0:8、40: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0:13–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5、41:1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12、41:2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1:26(参考本4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2:15(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3:6、43:11(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4:11、44:16(补订):将卷末附录的重要见证差异补入原有经节注,准确区分所采读法与其他见证;正文不变。
- 44:20、44:21(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5:2–3(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5:16、22、26(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5:2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5:17(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6:1、46: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6:7、46:18(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47:3、47: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7:12、47: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7:20、47:23(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8:18(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9:7(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49: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0:1、50:8、50:1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0:22(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50:24(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0:26、50:27(补订):把已核实的选读、异读或句法限制改为最终编辑版可读说明;不改正文,不宣称问题已解。
- 50:2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1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12、51:13–20、51:3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15、51:19(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51:25–26、28、3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序言27–30(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序言31–36(保留):原注已说明本版读法、来源差异或解释界线,与所读正文相符;保留,不重复增注。
- 1:5、7、21(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3:19(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10:21(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18:3(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22:7–8(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25:12(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 36:13(补订):重要分节或来源见证差异只在卷末附录充分交代,补一条有界经节注,让分章读者亦知道本版取舍。
巴录书
- 1:3(补订):以最终版选读说明代替初稿工作状态;不改王衔所指。
- 1:2、1:8–9(补订):保留日期修饰与年代未决;明示本版选择。
- 1:8–9(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1:10(补订):字形与词义依据已有,改为本版采用读法。
- 2:17–18;3:4(补订):将来源附录已记的代词异读补到2:18章注;不改正文。
- 2:19、2:25(补订):将2:19已知见证差异就地说明,2:25维持有据而非唯一的放逐读法。
- 2:29(补订):将已有校勘差异移到相应节注,明示稀少读法的来源。
- 3:4(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3:18(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3:21(补订):保留所选指涉与别解,移除暂稿语气。
- 3:23–24(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3:38;4:1(补订):两节指涉限制保留,改称本版读法。
- 4:1、4:5(补订):明示读法已选定而非未完成,真歧义仍存。
- 4:9、14、24(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4:32、4:34(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5:2(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5:5–6(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耶利米书信
- 2、6(补订):维持先知传达话语及看顾选读,不把多义当未完成。
- 4(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25、27(补订):保留难句,将已查增语及节界限制补到相关注。
- 40(补订):正文沿前版选读,注改为当前版本描述。
- 47、51、53(补订):保持省略主语、否定及所有词歧义;移除工作稿语气。
- 69、71(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但以理书补篇
- AZARIAH 3:40(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AZARIAH 3:44(补订):选读与别解照留,明示本版已采用的读法。
- AZARIAH 3:47(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SONG 节序与3:61(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SUS 5(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SUS 45(补订):原文未唯一排除其他指涉,保留本版读法而不冒称神学定论。
- SUS 54–59(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BEL 3(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BEL 14、22(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BEL 32(补订):改为读者可直接理解的选读理由,未知范围保持。
- BEL 36(补订):现有风/灵及代词歧义充分,维持并明示已选读。
玛拿西祷文
- 1:7(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 1:8(补订):维持语义补足的透明度,不再称工作分支。
- 1:10(补订):在详细校勘前补一段读者摘要;原异读文字、范围及限制全部保留。
- 1:13(保留):原注已交代选读与限制,保留。
马加比一书
- 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0、1:20、1:5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7、1:2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6、1:5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10、2: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24、2:2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48、2:5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66、2:69–70(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3:1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4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48(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3:4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49–5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4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6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5:29、5:3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6–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36–3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5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15–16、7:1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4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7–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15–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4–28(补订):补来源附录已有的船只列项差异,去掉工作本定性;不掩盖真正阵营歧义。
- 8:2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1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5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65–6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30、10:33–35、10:38、10:4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0:4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5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7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27(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1: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58、11:6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5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17–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2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27–28(补订):重要词形及分节差异只见附录;加到本节,同时保留地名/官衔及单数施事的未定。
- 14:3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2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3(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6:10(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6:10、16: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6: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马加比二书
- 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7、1: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1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8、1:2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3(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2、1:3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9、2: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2:29、2:3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4–5(补订):父名的实际Swete差读原在来源附录;在相关节注补明,不把一般未核字头当疑难。
- 3:2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3: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1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2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4:34、4:4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5:23–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1–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6:19、6:2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29(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7:36(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1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20(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22–23(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8:3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8: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20–2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9:2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29–31(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0:32、10:37(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0:33–35(补订):围困日数、攻城日期及青年人数的重要异读原只在附录,新增经节注。
- 11: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1:1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2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1:3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1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18、12:2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27、12:33(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39–4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2:43–45(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3: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14–15(补订):末动词真差读只在来源附录;补到该节,避免相同军数掩去动作差异。
- 13:22(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23–2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3:24(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4:3、14:38(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14(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16–17(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4:2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4:4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6(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1(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17(补订):以最终版可读说明交代选读、依据及仍存限制,不改正文。
- 15:30(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30、15:33、15: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 15:35(保留):现注已交代本版选读及其限制,保留而不重作结论。
次经引文与平行经文:本轮对照附录
本轮仅在原意相同的短句或术语上协调措辞。以下十节的原稿不因本次协调而被判作错译;人称、时态、叙事差别与文本传统均保留。公开网站经文核对于2026年11月6日。
采用的十节
-
多比传2:6|明示引文:「节期/歌声」协调为「节庆/歌」。仍为「会变成哀悼」,不搬入阿摩司的「我要将」,也不补「日子」。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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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比传8:6|明示引文,文本形式不同:采「嗰个人得自己一个,係唔好嘅。我哋要为佢造一个同佢相配嘅帮手。」保留本节复数「我哋」,不改成创世记的「我要」。创世记2:18
-
便西拉智训1:14|智慧格言平行:「智慧嘅起头」协调为「智慧嘅开端」。保留本书「主」的称谓及后半句;不改成「知识」。诗篇111:10
-
马加比一书7:17|明示诗篇引文:「圣民」协调为「忠信者」,「周围」为「四围」,明示「冇人埋葬佢哋」。保留本节肉与血共同被倾倒的压缩引述,不补飞鸟、野兽。诗篇79:2–3
-
马加比一书14:12|和平意象近引:协调为「人人坐喺自己嘅葡萄藤同无花果树下面,冇人令佢哋惊怕。」保留历史叙事,不搬入弥迦的将来应许。弥迦书4:4
-
苏撒拿传53节|明示律法引文:「唔可以杀无辜同正直嘅人」协调为「唔可以杀害清白同正直嘅人」。只统一相同短句,不补前后文。出埃及记23:7
-
玛拿西祷文1:7|神属性公式平行:「耐心宽容」协调为「唔轻易发怒」。其余怜悯与回心转意的选读不变。出埃及记34:6;约珥书2:13
-
以斯拉一书1:17|历史平行叙事:「无酵节」统一为「除酵节」,其他句式不改。「无酵饼」仍是食物名称,不随节名替换。历代志下35:17
-
以斯拉一书7:14|历史平行叙事:同样采「除酵节」,保留「喺主面前欢喜快乐」。以斯拉记6:22
-
以斯拉一书7:8|献祭术语平行:「为全以色列赎罪」协调为「为全以色列献作赎罪祭」。仍保留希腊本的「十二位支派首领」,不缩作「十二支派」。以斯拉记6:17
保留差异的代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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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智训2:12|希腊旧约暗引:保留设伏对付义人的阴谋,不能改成网站以赛亚书对义人的正面宣告。以赛亚书3:10;希腊文本
-
马加比二书7:6|明示引文,译义分支不同:保留「怜悯自己嘅仆人」。网站申命记的「回心转意」不能单为字面一致而硬套入本节安慰与怜悯的语境。申命记32:36
-
以斯拉一书7:5|历史平行,日期不同:保留本底「亚达月二十三日」,不改成以斯拉记的初三。以斯拉记6:15
-
以斯拉一书9:52|历史平行,内容不同:保留「主会使你哋得荣耀」,不换成「上主嘅喜乐就係你哋嘅保障」。尼希米记8:10
-
耶利米书信正文2节|被掳传统,数量不同:保留「七代」,不改成「七十年」,也不假定一代等于十年。耶利米书25:11
-
以斯拉二书1:30|后期基督教文本与新约呼应:保留「我曾经聚集」的已发生语态,不换成马太福音「我几多次想聚埋」的愿望。马太福音23:37
范围说明
本附录只摘列10项采用及6项保留差异的代表例;完整案例另见79例简表。79个候选/例证是本轮逐项覆核数;以斯拉一书全九章的23段平行映射是另一种段落范围,不另算作23个逐节全校案例。这不是次经所有暗引的穷尽索引。新约与较早次经相近,不自动表示次经引用新约。原有研究工作本、文本疑难及出版权利限制维持。
新旧约对照79例简表
选定79个候选/例证;不是所有暗引的穷尽索引。以斯拉一书23段平行映射是另一种段落范围,不额外算成23个已逐节全校的案例。
所有对照依本轮实取的canread.bible/data现行章档;采用代表本轮同义短句或术语协调,不表示原稿错译。
1. TOB 2:6
类型:明示引文;自由引述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本节点名阿摩司。στραφήσονται为被动将来,网站为「我要将…」主动第一身,不可连主语搬入。可统一节庆/歌/哀歌用词,保留本节引述形式。
参照:AMO 8:10
2. TOB 8:6
类型:明示引文;文本形式不同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ποιήσωμεν係「我哋要造」复数,不能依网站「我要」改单数;第一分句及相配帮手可统一。
参照:GEN 2:18
3. TOB 4:15
类型:伦理教训平行;非引用新约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GI补文为否定式「自己憎…唔好做」;新约为积极式希望别人做甚么便做。亦须保留饮酒后半句,不能为统一变更伦理命题;未证作者直接依赖关係。
参照:MAT 7:12
参照:LUK 6:31
4. TOB 6:13
类型:声称依律法;无相同刑责条文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数36限制承产女儿婚配以保支派产业,并没有本节「拒嫁最近亲属即有死罪」完整条文。此叙事人物说法不可改成数36,也不可宣称网站已提供相同死刑依据。
参照:NUM 36:6,7,8,9
5. TOB 14:4
类型:点名预言传统;文本版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底本TobS为那鸿,不得因其他Tobit文本有约拿或熟悉尼尼微故事改名;不是逐字引用拿3:4,也不应补四十日。
参照:NAM 1:1
参照:JON 3:4
6. JDT 9:2
类型:叙事重述及引语改写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创34:7以叙述评断「不应如此」,本节直接向神说「你讲过」。本卷采人物祷告中的诠释,不能把神说话框架删掉;复述强暴及报仇的细节不等于正典逐字引文。
参照:GEN 34:7
7. JDT 16:17
类型:末世意象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都有火与虫;赛66:24对象是尸体,本节εἰς σάρκας及κλαύσονται ἐν αἰσθήσει为肉身与有感觉哀哭。不可把本节改成尸体或反过来。
参照:ISA 66:24
8. WIS 2:12
类型:强烈语词暗引;LXX与MT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希腊赛3:10有「绑住义人,因为佢碍手碍脚」;本节ἐνεδρεύσωμεν为设伏,并非δήσωμεν绑住。网站MT传统却是对义人说好处,绝不可用网站正面宣告取代本节敌人阴谋。
参照:ISA 3:10
9. WIS 2:18
类型:新约后来呼应/共同诗篇传统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义人/上帝儿子/拯救对手构成强平行,但本节并无「如果上帝喜爱佢」条件句,主语、条件不同;不能标成智训引用新约,更不能换成「耶稣」。
参照:MAT 27:43
参照:PSA 22:8
10. WIS 7:26
类型:共同希腊关键词;非逐句引用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ἀπαύγασμα与来1:3同用光辉,现稿已一致;智训是永恒之光、镜、良善形象,来1:3为荣耀、本质印记。不得移植来1:3完整基督论句子。
参照:HEB 1:3
11. WIS 13:1
类型:论证主题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都从可见受造推论造物者,尚不足证逐字引用。技师/真正存在者与罗1:20永能神性不可互换。
参照:ROM 1:20
12. WIS 16:26
类型:旷野神学暗引/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是地产果实、你的话、信靠者;申8:3是饼、上主口所出一切、人。相近教训不是可整句替换。
参照:DEU 8:3
13. SIR 1:14
类型:智慧格言平行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与诗111:10同为智慧起点,可统一「开端」。箴1:7是知识,不可改本节为知识。κύριος保留本书「主」称谓政策,不把网站YHWH标示机械搬入。
参照:PSA 111:10
参照:PRO 1:7
14. SIR 5:11
类型:新约后来相近劝勉;未证直接引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便5:11是听快/耐心回答,雅1:19另有慢说、慢怒。不要补第三项或把耐心答复改为单纯少说话。
参照:JAS 1:19
15. SIR 17:3
类型:创造传统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按神形象造人相同;本节另有披上力量,没有创1:27男女对句。保留本节扩写。
参照:GEN 1:27
16. SIR 28:2
类型:新约后来相近教训;未证直接引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邻舍过错、祷告时自己的罪获赦免,与太6:14天父赦免不同句法;不把本节祈求条件删掉或补天父。
参照:MAT 6:14
17. SIR 48:10
类型:复合暗引/预言应用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ἐπιστρέψαι καρδίαν πατρὸς πρὸς υἱὸν为单数父亲向儿子,下一句καταστῆσαι φυλὰς Ιακωβ近赛49:6。不可照玛4:6补儿女向父辈回转,也不可补列国之光。
参照:MAL 4:6
参照:ISA 49:6
18. BAR 1:15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巴录由你哋应说引入、第三身「主我哋嘅上帝」,但9直接第二身向主。公义/满面羞愧已一致,不能整句搬而改人称。
参照:DAN 9:7
19. BAR 2:6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明列祖先;但9:8另有君王首领。不能为一致扩增本节人物。
参照:DAN 9:8
20. BAR 2:9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巴录有「主所吩咐…」及本节复数灾祸,与但9:14「所做…」及不听从句不同;同词族不等于全节同源文本。
参照:DAN 9:14
21. BAR 2:11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χειρὶ κραταιᾷ可按网站统一大能嘅手;其余神迹、奇事、大能、高举手臂是本节真有文字,不因但9较短而删掉。
参照:DAN 9:15
22. BAR 2:19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πατέρων…βασιλέων是祖先及君王的义行,不能照但9的我哋自己嘅义行改人称,也不把后者怜悯正面分句补入。
参照:DAN 9:18
23. BAR 2:21
类型:明示先知引语;自由复合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τὸν ὦμον是肩膀,网站耶27是颈与轭;居地与活命亦不同,不能把脖颈轭套入本节。相同服侍巴比伦王可保留既有用词。
参照:JER 27:11,12
24. BAR 2:23
类型:明示先知引语;复合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欢喜、快乐、新郎新娘声近耶利米多处。巴录有耶路撒冷外围、全地无人居住,网站7:34为街道;不机械选一节覆盖,也不补磨声灯光。
参照:JER 7:34
参照:JER 16:9
参照:JER 25:10
25. BAR 2:24
类型:明示先知应验;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同有君王骨头被移出,但本节不逐项列祭司、先知、月星晒骨;保留节内因果与摘要范围。
参照:JER 8:1,2
26. BAR 2:29
类型:明示摩西传统;复合引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人数少是律法咒诅及分散传统;本节各条应许不能当成单一申命记节逐字引用,应保留自有次序。
参照:DEU 28:62
参照:DEU 4:27
27. BAR 2:35
类型:立约公式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永约/作神作民共同,但本节末句不再移走与耶32不离弃施恩不同;不可互相替换神学承诺。
参照:JER 32:38,40
28. BAR 3:29
类型:登天寻智慧暗引;非引用新约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受词是智慧,申命记是诫命,罗马书另指基督。不可把智慧改成律法或基督来统一。
参照:DEU 30:12
参照:ROM 10:6
29. BAR 3:30
类型:渡海寻智慧暗引;非引用新约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跨海寻智慧,罗10已改为下深渊及死人复起。保留智慧价格/取得图像,不混同不同作品的再诠释。
参照:DEU 30:13
参照:ROM 10:7
30. BAR 5:7
类型:归回意象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高山降低、山谷填平共通;巴录ἵνα使以色列安全行走,赛40有崎岖平坦及万有见神荣耀。原文不同,不应套全文。
参照:ISA 40:4,5
31. EPJ 1:2
类型:被掳传统平行;数量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书原生书信2(不是把题记算入的3)明文ἕως γενεῶν ἑπτά七代;网站耶25七十年。不能换算一代十年,也不能把七代改七十年。
参照:JER 25:11
32. 1MA 2:52
类型:亚伯拉罕传统复合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考验与算为义将创22及15联系,希腊πιστὸς指忠信。不能为吻合创15删掉考验,或由雅2补以撒祭坛;不称玛上引用新约。
参照:GEN 15:6
参照:GEN 22:1
参照:JAS 2:21,23
33. 1MA 3:18
类型:战争信心格言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能以多人或少人拯救共通;本节「上天」并非网站上主,句法是人数无分别,撒上是无事拦阻。保留叙事时点与神称。
参照:1SA 14:6
34. 1MA 4:24
类型:诗篇礼仪公式引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希腊ὅτι καλὸν ὅτι εἰς τὸν αἰῶνα τὸ ἔλεος αὐτοῦ与诗篇称谢公式同义;引文「因为佢美善,佢嘅慈爱永远长存」已一致,无须改。不能补诗篇开头命令。
参照:PSA 118:1
35. 1MA 7:17
类型:明示引文;压缩组合诗句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前节有「正如经上所写」。本节将肉与血同受倾倒动词,诗79分肉喂兽与血如水两节;不可整段搬入鸟兽。可统一ὅσιοι为忠信者、地点四围,保留压缩结构与死者受词。
参照:PSA 79:2,3
36. 1MA 7:41
类型:历史事件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击杀十八万五千人数已同网站;本节为祷告中的你嘅天使,网站为叙事上主使者。不可搬入清早发现尸体或改代词。
参照:ISA 37:36
37. 1MA 9:21
类型:哀歌公式呼应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勇士倒下对应撒下哀歌,但本节δυνατὸς ὁ σῴζων τὸν Ισραηλ是单数拯救以色列者,不能改成复数勇士或加入扫罗约拿单。
参照:2SA 1:19,25,27
38. 1MA 14:12
类型:和平意象近引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葡萄树/无花果树及无人惊吓可对齐词语;玛上叙事是过去,弥迦是将来承诺,保留本节时态,不搬入万军上主宣告。
参照:MIC 4:4
39. 2MA 1:29
类型:明示摩西引述;祷告改写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祈求栽植子民于圣地;出15:17为神将领入栽植产业山及居所。保留请求与简短形式,不补山上圣所全文。
参照:EXO 15:17
40. 2MA 7:6
类型:明示摩西之歌引文;译义选择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παρακληθήσεται在此安慰/怜悯仆人,网站按希伯来נחם译回心转意。本节前后两个同词根明示相同安慰盼望,未足理由仅为中文一致把一个改成回心转意;保留并注出差别,不指初稿错引。
参照:DEU 32:36
41. 2MA 8:19
类型:历史事件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西拿基立军十八万五千同网站,属摘要不是直接引文,无需补天使或清早情节。
参照:ISA 37:36
42. DAN_ADD_AZARIAH 3:29
类型:共同认罪祷告公式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犯罪、违法、离弃共享语汇,补篇自成Th3:29并非MT3:29。不可把网站但3同号当平行;亦不按但9填入作恶悖逆等不同清单。
参照:DAN 9:5
43. DAN_ADD_AZARIAH 3:36
类型:明示祖先应许;摘要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天星海沙后裔同源且文字已近;本节是向上帝重述你曾应承、复数祖先,创22是第一身向单一亚伯拉罕应许,不能整句搬。
参照:GEN 22:17
44. DAN_ADD_AZARIAH 3:39
类型:祷告祭仪意象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συντετριμμένῃ ψυχῇ/πνεύματι ταπεινώσεως与诗51痛悔灵/心不是相同两词组,亦加入如祭牲之喻;保留自己的结构,不能拿诗篇替换。
参照:PSA 51:17
45. DAN_ADD_SONG 3:62
类型:创造赞美诗体平行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日月召唤赞美同诗148,但三童歌每节副歌「永远赞美、高举」及颂赞动词自成礼仪,不宜把诗148两节合一句或删副歌。
参照:PSA 148:3
46. DAN_ADD_SUS 1:53
类型:明示律法短句引用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ἀθῷον καὶ δίκαιον οὐκ ἀποκτενεῖς与出23:7短句同义,可直接统一「杀害清白同正直嘅人」。只换引号内,不补前后虚假/不判恶人无罪。
参照:EXO 23:7
47. DAN_ADD_SUS 1:5
类型:有引语标志但未定位正典原句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声称主论罪恶出自巴比伦长老审判官;本轮未定位新旧约可逐字对照的原句。不可为完成引文清单而虚配章节。保留,记为未识别来源。
48. DAN_ADD_BEL 1:31
类型:同类叙事题材;不同事件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同为但以理狮坑故事,彼勒补篇本节六日与但6一夜不是同一逐字文本。不可用网站但6替写。
参照:DAN 6:16,19,22
49. PRM 1:7
类型:神属性信条公式暗引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μακρόθυμος可统一「唔轻易发怒」,与出34、珥2同一概念。εὔσπλαγχνος/πολυέλεος仍保留慈悲、怜悯,不机械补恩典/信实;末句人之灾祸亦保留。
参照:EXO 34:6
参照:JOL 2:13
50. 2ES 1:30
类型:后期基督教层与新约强呼应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书1–2章属5 Ezra。母鸡聚雏强呼应太23:37;拉丁collegi为已聚集,太为多次想聚集且人不肯,不能把已行动改未遂愿望。
参照:MAT 23:37
51. 2ES 1:33
类型:后期基督教层与新约强呼应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你家荒凉近太23:38,但本节有风卷禾秸和赶逐,主动命令/未来也不同;不能当逐字引文覆写。
参照:MAT 23:38
52. 2ES 13:3
类型:异象传统暗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人与天云飞翔、使万物战抖;但7人子驾云来到亘古常在者前。不能把本节人物直接改称人子、补来到神前;正文所选拉丁版本有自身限制。
参照:DAN 7:13
53. SIR 24:23
类型:律法传统近引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摩西吩咐律法、雅各会众产业与申33:4近同;本节συναγωγαῖς复数保留各会众,上半又将智慧辨作约书,不删去或补入网站原句没有的前言。
参照:DEU 33:4
54. BAR 2:3
类型:上节明示摩西律法;咒诅改述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从律法威吓改述为已实现的灾情,仍有自己子女之肉。不可把网站将来警告时态搬到本节,也不补围城细节。
参照:LEV 26:29
参照:DEU 28:53
55. BAR 2:5
类型:律法咒诅反转意象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上面/下面对比近申28外侨居上本民居下;本节没有外侨、借贷、头尾,不把另一段的对象与细节补入。
参照:DEU 28:43,44
56. 1ES 7:14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术语协调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仅统一同一节期名,无酵饼不改;其他句法时态不变。
参照:EZR 6:22
57. 1ES 1:1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可统一「逾越节嘅祭牲」;不可整句搬,ἔθυσεν 为单数,αὐτοῦ 保留「佢嘅」。主/上主属全书称谓政策,不在本次局部强改。
参照:2CH 35:1
58. 1ES 1:17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仅统一同一节期名,无酵饼不改;其他句法时态不变。
参照:2CH 35:17
59. 1ES 1:20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同一第十八年及逾越节事件;两句同义,本轮保留原稿,不增加历史年份。
参照:2CH 35:19
60. 1ES 1:26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希腊明写 Ιερεμιου προφήτου(先知耶利米),而非网站尼哥;亦无网站「乔装」同一表述,不能照搬。
参照:2CH 35:22
61. 1ES 1:32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Ιεχονιαν 为耶哥尼雅,非网站约哈斯;23岁置于本节,对应网站下一节,不能按单节同号合并。
参照:2CH 36:1,2
62. 1ES 2:1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可统一元年、应验、感动、心灵等;πνεῦμα支持心灵。保留原稿主称谓,不把网站「派人」当成希腊明说。
参照:EZR 1:1
63. 1ES 2:9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χίλια 为一千非三十;σπονδεῖα 奠酒器、θυίσκαι 香炉不同于网站盆/刀,器物译法仍可专门研究,不得因网站改数。
参照:EZR 1:9
64. 1ES 2:10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δισχίλιαι τετρακόσιαι δέκα 为2410,不能换410;原文无网站双倍大小。
参照:EZR 1:10
65. 1ES 2:11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πεντακισχίλια τετρακόσια ἑξήκοντα ἐννέα 为5469,非5400;Σαναβασσάρου专名须按字形/既有命名政策,不以数字修补清单。
参照:EZR 1:11
66. 1ES 5:41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ἀπὸ δωδεκαετοῦς 有十二岁起;歌者 διακόσιοι τεσσαράκοντα πέντε 为245,网站200。总数42360一致不能掩盖下项差异。
参照:EZR 2:64,65
67. 1ES 6:1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可统一讲预言/传讲预言及共同专名;希腊有大流士第二年,不能搬网站整句而删时间;末尾 ἐπ᾽ αὐτούς 的译法需专项判断,不自动增网站管治句。
参照:EZR 5:1
68. 1ES 7:5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τρίτης καὶ εἰκάδος 为二十三日,网站初三;保留三王批准内容及其在本节位置。
参照:EZR 6:14,15
69. 1ES 7:8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采用有界措辞协调
ὑπὲρ ἁμαρτίας于献祭语境明说赎罪祭,保留φυλάρχων支派首领。
参照:EZR 6:17
70. 1ES 8:42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ἐκ τῶν υἱῶν τῶν ἱερέων καὶ ἐκ τῶν Λευιτῶν 同时未找到祭司后裔及利未人,不能改作只有利未人。
参照:EZR 8:15
71. 1ES 9:4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δυσὶν ἢ τρισὶν 为两日或三日;κτήνη牲畜、ἀνιερωθήσονται归圣,不可改三日及全部财产。
参照:EZR 10:8
72. 1ES 9:10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共同为全体大声回应及照话行;可统一回应句,须依本卷引号连到9:11–13,不能把网站节末闭引号直接移入。
参照:EZR 10:12
73. 1ES 9:14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ἐπεδέξαντο 接受/承担、συνεβράβευσαν协同裁定,不可改网站反对;Λευις 有独立 καί 并列人名,不可吞并为沙比太职称。
参照:EZR 10:15
74. 1ES 9:36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ἀπέλυσαν αὐτὰς σὺν τέκνοις 明说连孩子送走,与网站其中妻子有子女不同。
参照:EZR 10:44
75. 1ES 9:38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τοῦ πρὸς ἀνατολὰς τοῦ ἱεροῦ πυλῶνος 明为圣殿东门,不能写水门。可局部采同心聚集。
参照:NEH 8:1
76. 1ES 9:40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ἀρχιερεὺς 大祭司及 πᾶσιν τοῖς ἱερεῦσιν 所有祭司均清楚;不可降称祭司并改为所有听得明者。
参照:NEH 8:2
77. 1ES 9:47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节只一次 αμην;不补阿们两次,也不照搬网站上半节以斯拉颂赞而重复9:46。
参照:NEH 8:6
78. 1ES 9:52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ὁ γὰρ κύριος δοξάσει ὑμᾶς 是主使你们得荣耀,不是主的喜乐是保障;这是最应阻止误统一的名句。
参照:NEH 8:10
79. 1ES 9:53
类型:历史平行叙事;须保希腊本差异
处理:保留本卷现行表达/文本差异
本轮不作同义措辞替换。μὴ λυπεῖσθε 可统一为唔好忧愁;不加网站「静落嚟啦」,本节希腊无此命令。
参照:NEH 8:11
以斯拉一书:23段平行映射
- 1ES 1:1–20 → 2CH 35:1–19:逾越节;1:18–19拆分代下35:18
- 1ES 1:21–22 → 2CH 35:26–27(部分/扩写):约西亚虔诚与记录;1:22对罪恶的扩述不可逐字对齐
- 1ES 1:23–31 → 2CH 35:20–27:约西亚阵亡及哀歌;1:31含35:26–27记录收束
- 1ES 1:32–55 → 2CH 36:1–21:末代诸王、亡国与安息;名字和细节不同
- 1ES 2:1–11 → EZR 1:1–11;另2CH 36:22–23≈2:1–3:居鲁士诏令及器皿;数目不可统一
- 1ES 2:12–26 → EZR 4:7–24:提前放置亚达薛西通信;不按以斯拉记改叙事次序
- 1ES 3:1–24 → 无指定三卷连续平行:三侍卫辩论上半
- 1ES 4:1–63 → 无指定三卷连续平行:三侍卫辩论及所罗巴伯请求;非EZR叙事可替换段
- 1ES 5:1–6 → 无指定三卷连续平行:接独有叙事,归回导言
- 1ES 5:7–45 → EZR 2:1–70:归回者名录、奉献、安居;非逐项全同
- 1ES 5:46–62 → EZR 3:1–13:筑坛、节期、立殿基与反应
- 1ES 5:63–71 → EZR 4:1–5(5:71另有停工衔接):阻工叙事;EZR4:6不在此作一对一映射
- 1ES 6:1–21 → EZR 5:1–17:恢复工程及总督信
- 1ES 6:22–33 → EZR 6:1–12:档案、居鲁士命令及大流士诏令
- 1ES 7:1–15 → EZR 6:13–22:完工、奉献、逾越节;日期不同
- 1ES 8:1–27 → EZR 7:1–28:以斯拉世系、使命及王诏
- 1ES 8:28–64 → EZR 8:1–36:同行名单、旅程与献祭
- 1ES 8:65–87 → EZR 9:1–15:通婚问题及祷告
- 1ES 8:88–92 → EZR 10:1–5:认罪与起誓
- 1ES 9:1–36 → EZR 10:6–44:处理通婚、名单与结语
- 1ES 9:37 → NEH 7:73(衔接8章):安居及七月开场;不能只查尼8忽略此边界
- 1ES 9:38–55a → NEH 8:1–12:宣读律法;听众、地点、称号、名句有异
- 1ES 9:55b → NEH 8:13 仅开头聚集主题:希腊以 καὶ ἐπισυνήχθησαν 戛然而止,不增补尼8:13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