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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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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帝嘅靈將我舉起,帶到上主殿向東嘅東門。睇吓,門口有二十五個男人;我見到民眾嘅領袖押朔個仔雅撒尼亞,同埋比拿雅個仔毗拉提,都喺佢哋當中。

審判以色列的首領

1

那時,耶和華的靈將我舉起,帶我到耶和華殿的東門,我見門口那裡有二十五個人,當中有百姓的首領押朔的兒子雅撒尼亞和比拿雅的兒子毗拉提。

2

佢對我講:「凡人呀,呢啲就係喺呢座城裏面策劃罪惡、出壞主意嘅人。

2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這些人在這城裡專給人出毒計,設惡謀。

3

佢哋話:『而家仲唔係起屋嘅時候;呢座城係個煲,我哋就係裏面嘅肉。』

3

他們說,『建造房屋的時候還沒有到。我們的城像鐵鍋一樣堅固,我們像在鍋裡的肉一樣得到保護。』

4

所以,你要向佢哋講預言;凡人呀,講預言啦!」

4

人子啊,你要說預言,說預言斥責他們。」

5

上主嘅靈臨到我身上,佢對我講:「你要講:『上主噉講:以色列一家呀,你哋係噉講;你哋心裏面諗起嘅事,我都知道。

5

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並吩咐我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啊,我知道你們口中在說什麼,心裡在想什麼。

6

你哋令呢座城被殺嘅人越嚟越多,令城裏條條街都佈滿死者。

6

你們在城中大肆屠殺,大街小巷遍地屍體。

7

所以,主上主噉講:你哋放喺城裏面嗰啲被殺嘅人,佢哋先係肉,呢座城就係個煲;但係你哋,我要將你哋帶出去。

7

所以,主耶和華說,你們在城中殺死的人就是肉,這城就是鍋,但我必把你們從鍋中拉出來。

8

你哋怕刀劍,我就要使刀劍臨到你哋身上。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8

你們懼怕刀劍,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我要將你哋由城裏面帶出去,交畀外族人管轄,向你哋施行審判。

9

我必把你們從城中趕出去,交給外族人。我必審判你們,

10

你哋要死喺刀劍之下;我要喺以色列嘅邊界審判你哋,你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10

使你們死於刀下。我要審判整個以色列,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1

呢座城唔會係你哋嘅煲,你哋亦唔會係裏面嘅肉;我要喺以色列嘅邊界審判你哋。

11

這城必不是你們的鍋,你們也必不是其中的肉,我必在以色列全境施行審判。

12

你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你哋冇遵行我嘅律例,冇實行我嘅典章,反而照住周圍列國嘅規矩行事。』」

12

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因為你們沒有遵行我的律例,沒有順從我的典章,卻效法你們四鄰外族的規矩。』」

13

我講預言嘅時候,比拿雅個仔毗拉提死咗。我就面伏喺地,大聲喊:「唉,主上主呀!你要將以色列剩低嘅人全部滅絕咩?」

13

我正在說預言的時候,比拿雅的兒子毗拉提就死了。我便俯伏在地大喊:「唉,主耶和華啊,你要滅絕以色列的餘民嗎?」

14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14

耶和華對我說:

15

「凡人呀,你啲同胞,你啲同胞,嗰啲同你有親屬關係嘅人,同埋以色列全家所有人,耶路撒冷嘅居民對佢哋講:『你哋離上主遠啲啦!呢片土地已經賜咗畀我哋做產業。』

15

「人子啊,留在耶路撒冷的居民會這樣談論你、你的親人和一切被擄的以色列人,說,『他們遠離了耶和華,這地方已經給了我們。』

16

所以,你要講:『主上主噉講:雖然我使佢哋遠離故土,去到列國,將佢哋分散喺各地,但喺佢哋去到嘅地方,我暫時作佢哋嘅聖所。』

16

因此,你要說,『主耶和華這樣說,我雖然把以色列人趕到遠方各國,分散在列邦,卻要在他們所去的國家暫作他們的聖所。』

17

所以,你要講:『主上主噉講:我要由萬民當中聚集你哋,將你哋由分散去到嘅各地召集返嚟,將以色列嘅土地賜畀你哋。』

17

「你要說,『主耶和華這樣說,我必從各國召集你們,從你們被驅散到的列邦中聚集你們,將以色列的土地再賜給你們。』

18

佢哋返到嗰度,就會除去嗰地一切可憎嘅偶像同可厭之物。

18

他們回來後,必除掉此地一切醜惡可憎的事。

19

我會賜畀佢哋一個專一嘅心,將新嘅靈放喺你哋裏面;我會由佢哋身上除去石頭嘅心,賜畀佢哋血肉嘅心,

19

我必賜給他們一顆專一的心,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除去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肉心,

20

使佢哋遵行我嘅律例,謹守並實行我嘅典章。佢哋要作我嘅子民,我要作佢哋嘅上帝。

20

使他們恪守我的律例,謹遵我的典章。他們要做我的子民,我要做他們的上帝。

21

至於心裏面追隨自己可憎偶像同可厭之物嗰啲人,我要將佢哋所作所為嘅報應加喺佢哋自己頭上。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21

至於那些心裡戀慕醜惡可憎之物的人,我必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2

基路伯展起翅膀,啲輪喺佢哋旁邊,以色列上帝嘅榮耀喺佢哋上面。

22

於是,基路伯天使展開翅膀,輪子跟在他們旁邊,在他們上面有以色列上帝的榮耀。

23

上主嘅榮耀由城中升起,停喺城東嗰座山上。

23

耶和華的榮耀從城中升起,停在城東的山上。

24

上帝嘅靈將我舉起,喺上帝嘅靈所賜嘅異象中,帶我去迦勒底地被擄嘅人嗰度。我所見嘅異象就離開咗我。

24

上帝的靈將我舉起,在祂所賜的異象中把我帶到迦勒底被擄的人那裡,我所見的異象從我面前上升消失了。

25

我將上主指示畀我睇嘅一切事,都講畀被擄嘅人聽。

25

我把耶和華讓我看到的一切都告訴了那些被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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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記 1. **第1–5節:靈、人物同起屋嘅說話。** 第1節「上帝嘅」按異象上下文同第5、24節補明靈嘅身分,唔聲稱本節有重寫神名;第2節「佢」承接上主發言,冇另加一位天使。雅撒尼亞喺本節係押朔個仔,唔因為同名就當作第8章沙番個仔嗰個人;二十五人亦唔自動等於前章同一群人。第3節原句大意係「唔係喺近期,建造房屋」,句法緊密;正文取「而家仲唔係起屋嘅時候」,但起屋嘅時間、否定範圍同有冇反問意味仍有討論空間,唔當作唯一讀法。「城係煲、我哋係肉」保留比喻,冇將「受保護」一類解釋當成原文另有嘅字。第5節人心裏面「諗起嘅事」有實際思想搭配作依據,唔係另一個靈向上升嘅動作。 2. **第6–12節:被殺者、煲同審判。** 第6節指領袖對大量死者負責,冇加殺人手法。第7節城中被殺者先係肉,活着受話嘅領袖則要被帶出去;原文「帶出去」嘅形式唔係普通第一身限定動詞,正文按第9節明確嘅「我」補明上主係行動者。第9節「交畀外族人管轄」表達交喺人手中嘅權力關係,唔指定族名。第10、11節用「邊界」,原詞亦可以側重界內領土;冇加某個處刑地名。第11節原文只喺前半句寫出一個「唔」,後面「你哋喺其中作肉」冇再寫第二個否定詞;正文按第7–9節帶出城嘅對比,將否定延伸至並列後句,所以譯「亦唔會」,唔假稱原文有第二個「唔」,亦保留其他否定範圍理解嘅可能。第12節實際講佢哋照列國規矩行事,冇為咗同第5章某句表面相同而改動否定。 3. **第13–15節:死亡、餘民同親屬。** 毗拉提嘅死亡喺異象敘述中發生,冇補寫死因或獨立歷史核實。先知對餘民被全滅嘅呼喊按上下文作質問,唔當成上主已宣告所有人滅亡。第15節兩次「你啲同胞」保留重複;「有親屬關係嘅人」背後係彼此負有贖回責任嘅親族表達,唔直接搬入後來嘅神學身分類別。「離上主遠啲」係耶路撒冷居民排斥對方嘅話,唔係敘述者認同佢哋獨佔土地嘅聲稱。 4. **第16–18節:聖所、時間同回歸。** 第16節「遠離故土」嘅「故土」按分散到列國嘅上下文補明,唔係原文另有一個土地名詞。上主自己作佢哋嘅聖所,唔等於敘述喺各地建起一座新殿或會堂。修飾聖所嘅短語可以討論時間或程度;實際所選詞義支持短暫時期,正文因此用「暫時」,唔聲稱其他理解已被排除,亦唔據此推斷上主之後永遠離棄佢哋。第17節聚集、召集嘅重複保留,唔拆成兩次不同遷徙。第18節原文轉用「佢哋」,正文亦保留;所除去嘅包括被厭棄嘅敬拜物,唔只泛指不良行為。 5. **第19–20節:一個心、新嘅靈同血肉。** 原文係「一個心」,唔係「新心」;「新」修飾靈。正文用「專一嘅心」,按第20節遵行上主典章嘅方向解釋心志一致、唔再分散,唔聲稱數字「一」本身已排除群體同心等理解。石頭心同血肉心係唔肯回應與肯聽從嘅對比,唔係心臟手術,亦唔將血肉當作邪惡。可用資料中,單獨嘅「靈」指內在心靈,而「將靈放喺人裏面」嘅搭配涉及上帝使人與神聖力量相交;兩者角度唔完全一樣,正文保留「新嘅靈」,唔假稱索引一致只證明人嘅心態,亦唔擅自改成專指「聖靈」。原文「佢哋/你哋/佢哋」嘅轉換保留,唔默默換成統一代名詞。第20節係守約關係嘅應許,唔取消第21節對繼續追隨可憎之物嘅警告。 6. **第21–25節:心嘅去向同異象離開。** 第21節原文有「向着可憎之物嘅心,佢哋嘅心行去」一類雙重「心」嘅緊密表達;正文取人心追隨可憎敬拜物嘅上下文意思,唔宣稱原文有另外寫出「至於嗰啲人」或已證明唯一句法,亦唔替偶像加心理活動。「報應喺頭上」係行為後果歸返本人。第22節輪喺基路伯旁邊,冇推論機械連接方式。第23節只講城東嘅山,原文冇山名。第24節明示喺異象中由上帝嘅靈帶到被擄者嗰度,唔額外斷言係肉身旅行;「異象離開」保留觀看結束。第25節「指示畀我睇嘅一切事」兼顧上主嘅話同所展示嘅事,冇另加傳訊者。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保留二十五節。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以西結書》第11章同完整第12章上下文嘅已保存、已驗證資料;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11章第24節兩本有實際拼寫差異;上下文第12章第14節保留抄寫/誦讀分支,第12節完整編者註記保留模糊母音點、彩色放大觀察嘅報告、疑問同嵌套分行。呢啲係編者報告,唔係本次親自檢視抄本影像。下一章邊界資料唔當作已翻譯內容;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全部點號、重音或編訂內容相同。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原有五十二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十一項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缺口。實際原文形式同索引詞頭保持分別;其他章嘅參照唔等於另行翻譯嗰啲章。待核片段冇被當作已核證資料。 **資料接觸限制。** 本章沿用先前已修訂嘅隔離規則,當次有界詞典資料經獨立核對後先作語義閱讀;待核片段仍然不可用。保留嘅馬所拉文本標記、版本標籤、詞義編號同原文字形,只係資料身分,唔可以用嚟補猜被隔離嘅現代版本處理或意思。呢個唔代表過往閱讀歷史可以重設: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主譯完成本章原文初讀後、完整詞典閱讀之前,亦已讀過上章獨立比較所包含嘅本章原文上下文意見;因此唔宣稱整個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嘅看法,但本章完整詞義判斷已先行封存,再同另一位原文審閱者嘅獨立詞義判斷比較。審閱一致唔能夠證明難句只有一個解釋。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專名。** 本章按使用者指定嘅 canread 2010《和合本修訂版》,完成實際第11章嘅有界專名拼寫核對:押朔、雅撒尼亞、比拿雅、毗拉提、以色列、耶路撒冷、迦勒底七個詞頭,正文十五處出現全部相符。對照頁第16節另有一處補明嘅「以色列」,原文該節冇專名詞,唔因此要求本稿加名;比拿雅喺原文兩處嘅長短字形亦保留分別,唔當成兩個人。核對只涉及名字拼寫,唔認證神名、稱號、基路伯、人物身分、地理定位或一般譯句意思。對照網站標示嘅再散布權利未能確認,唔冒稱出版社直接認證或所有現代譯文已獲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25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7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15處同對照頁16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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