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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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2「凡人,你要為埃及王法老唱哀歌,對佢講:『你好似列國中嘅少壯獅子;但你又好似海中嘅巨獸,喺你嘅河流裏衝來衝去,用腳攪動水,攪濁佢哋嘅河流。』
2「人子啊,你要為埃及王法老唱哀歌,對他說,「『你自認為是列邦中的雄獅,其實你像激蕩江河、用腳把江河攪渾的海怪。
3主上主咁講:『我要藉住眾多民族嘅集會,將我嘅網撒喺你身上;佢哋要用我嘅網把你拉上嚟。
3主耶和華說:我要藉多國聯軍把我的網撒在你身上,他們要用我的網把你拉上來。
4我要把你丟喺地上,拋落田野,使天上所有雀鳥停喺你身上,使全地嘅野獸食你食到飽。
4我要把你拋在地上,扔在田野,讓天上的飛鳥落在你身上,讓地上的走獸吞吃你。
5我要把你嘅肉放喺山上,用你被丟棄嘅殘體填滿山谷。
6我要用你流出嘅血浸透土地,一直到山上;河道都要充滿你。
7當你熄滅嗰陣,我要遮蓋天空,使天上嘅星變暗;我要用雲遮住太陽,月亮亦唔再發光。
7當我消滅你的時候,我要遮蔽天空,使星辰昏暗;我要用雲遮蔽太陽,使月亮無光。
8天上所有發光嘅光體,我都要使佢哋喺你上面變暗,將黑暗放喺你嘅地上。』主上主宣告。
8我要遮蔽天上所有的光,使黑暗籠罩你的四境。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當我把你嘅毀滅帶到列國,帶到你唔認識嘅地方,我要使眾多民族心裏煩亂。
9「『我把你滅亡的消息帶到你不認識的列國時,必使列邦惶恐不安。
10我要使眾多民族因你而驚駭;當我喺佢哋面前揮動我嘅刀,佢哋嘅王都要因你而大大戰慄。喺你倒下嗰日,佢哋各人都要為自己嘅性命,不時發抖。
10我在他們面前揮刀攻擊你的時候,各國的人都必因你而驚駭,他們的君王必膽戰心驚。在你傾覆那天,他們都必時刻為自己的性命戰戰兢兢。』
12我要用勇士嘅刀使你嘅眾民倒下;呢啲勇士全部都係列國中最兇暴嘅人。佢哋要摧毀埃及嘅驕傲,埃及所有眾民都要被消滅。
12我要使你的人民喪身在各國中最殘暴的勇士刀下。「『他們必摧毀埃及的驕傲,消滅她的人民。
13我要從大水旁邊除滅佢所有牲畜;人腳唔會再攪動嗰啲水,牲畜嘅蹄亦唔會再攪動。
13我要殺盡她河邊的牲畜,使人足獸蹄不再攪渾河水。
14到時我要使佢哋嘅水靜落嚟,使佢哋嘅河流好似油噉流動。』主上主宣告。
14我要使埃及的河流清澈見底,像油一樣緩緩流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當我使埃及地荒涼,令土地失去其中所有嘅嘢,當我擊打住喺嗰度嘅所有人,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15我要使埃及的土地荒涼,毀滅其中的一切,擊殺其中的所有居民,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6呢首係哀歌,人要唱呢首哀歌;列國嘅女子要唱佢,為埃及同佢所有眾民唱呢首哀歌。』主上主宣告。」
16「『這是列國為埃及唱的哀歌,各國的婦女要為埃及和她的人民唱這哀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8「凡人,你要為埃及嘅眾民哀號,把佢帶落去——把埃及同強大列國嘅女子,帶到地底,同落深坑嘅人一齊。
18「人子啊,為埃及的眾民哀哭吧!我要把她與各強國的人民一同送入陰間,與墜入墳墓的人在一起。
19『你比邊個更美?落去啦,同未受割禮嘅人躺埋一齊!』
19「埃及啊,你比誰更美呢?你下去跟未受割禮的人躺在一起吧!
20佢哋要倒喺被刀殺死嘅人當中。刀已經備好;把佢同佢所有眾民拖走!
20「埃及人要倒斃在喪身刀下的人當中。刀已出鞘,她和她的國民要被拖走。
21勇士中嘅首領要喺陰間對佢同佢嘅幫手講:『佢哋已經落嚟,躺喺度;呢啲未受割禮、被刀殺死嘅人!』
21英勇的統領要在陰間談論埃及王及其盟友說,『這些喪身刀下、未受割禮的人下來長眠了。』
22亞述同佢全部會眾都喺嗰度,佢哋嘅墳墓圍住佢;佢哋全部都係被殺、倒喺刀下嘅人。
22「亞述和她的大軍都在那裡,她周圍是她大軍的墳墓。他們都是喪身刀下的人。
23佢嘅墳墓安置喺深坑最深處,佢嘅會眾圍住佢嘅墓;佢哋全部都係被殺、倒喺刀下嘅人,曾經喺活人之地散布恐怖。
23他們的墳墓在陰間的最深處,她的大軍躺臥在她墳墓的周圍。他們生前曾使人恐懼,如今卻喪身刀下。
24以攔同佢所有眾民都喺嗰度,圍住佢嘅墓;佢哋全部都係被殺、倒喺刀下嘅人,未受割禮就落到地底。佢哋曾經喺活人之地散布恐怖,依家同落深坑嘅人一齊承擔羞辱。
24以攔在那裡,她的百姓在她墳墓的周圍。他們都未受割禮,喪身刀下,下到了陰間。他們生前曾使人恐懼,如今卻和下墳墓的人一同抱愧蒙羞。
25人喺被殺嘅人當中,為佢同佢所有眾民安放床鋪,墳墓圍住佢。佢哋全部都未受割禮,被刀殺死;因為佢哋曾經喺活人之地散布恐怖,就同落深坑嘅人一齊承擔羞辱。佢被安放喺被殺嘅人當中。
25以攔躺臥在被殺的人當中,周圍是她百姓的墳墓。他們都未受割禮、喪身刀下。他們生前曾使人恐懼,如今卻和下墳墓的人一同抱愧蒙羞,躺臥在被殺的人當中。
26米設、土巴同佢所有眾民都喺嗰度,墳墓圍住佢。佢哋全部都未受割禮,被刀刺穿,因為佢哋曾經喺活人之地散布恐怖。
26「米設和土巴都在那裡,周圍是她們百姓的墳墓。他們都未受割禮,生前曾使人恐懼,如今卻喪身刀下。
27佢哋唔會同未受割禮嘅人當中倒下嘅勇士躺埋一齊;嗰啲勇士帶住作戰嘅兵器落陰間,人把刀放喺佢哋頭下,佢哋嘅罪責留喺骨頭上,因為勇士曾經喺活人之地造成恐怖。
27他們沒有古代勇士的榮耀葬禮,那些勇士帶著兵器下到陰間,頭枕著刀,屍骨上蓋著盾,他們生前曾使人恐懼。*
28至於你,你要喺未受割禮嘅人當中被打碎,同被刀殺死嘅人躺埋一齊。
28「法老啊,你要被毀滅,跟那些未受割禮、喪身刀下的人躺在一起。
29以東、佢嘅王同所有首領都喺嗰度;佢哋雖然有力量,仍然被放喺被刀殺死嘅人當中。佢哋要同未受割禮嘅人,同落深坑嘅人躺埋一齊。
29「以東也在那裡,她的君王和官長儘管力量強大,卻和喪身刀下的人在一起,與那些未受割禮、下墳墓的人躺在一起。
30北方所有領袖同所有西頓人都喺嗰度;佢哋同被殺嘅人一齊落去,雖然曾經憑力量使人恐怖,仍然蒙羞。佢哋未受割禮,同被刀殺死嘅人躺埋一齊,同落深坑嘅人一齊承擔羞辱。
30「北方的諸王和所有的西頓人也在那裡,雖然他們力量強大,令人恐懼,卻羞辱地與被殺的人下到了陰間。他們未受割禮,與喪身刀下的人躺在一起,與下墳墓的人一同蒙羞。
31法老見到佢哋,就會為佢所有眾民得到安慰;法老同佢全軍都被刀殺死。主上主宣告。
31「法老看見他們,便為他大群喪身刀下的民眾和全軍感到欣慰。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2因為我曾經喺活人之地散布我嘅恐怖,法老同佢所有眾民就要被安放喺未受割禮嘅人當中,同被刀殺死嘅人一齊。主上主宣告。」
32我曾使法老給世人帶來恐懼,但他和他的民眾最後還是要躺臥在未受割禮、喪身刀下的人當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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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註釋
1. **2節嘅獅子、巨獸同水。** 「好似」按所選比較、相似詞義,唔把同一字改作「被消滅」。海中巨獸未能單憑本節指定係鱷魚或者某個神話角色,正文亦冇補物種特有動作。腳攪動同攪濁水分別表達兩個動詞;「攪濁」所用實際索引詞頭以希伯來字母sin結尾,原文字形係samekh,兩者唔係完全相同拼寫,正文按上下文同核准詞義判斷,冇暗改原文。「你嘅河流」之後轉成「佢哋嘅河流」係實際代詞轉換,唔強行統一。
2. **5–10、14節嘅詩歌圖像。** 5節罕見詞本次所選定義係被丟棄、冇用嘅物件,唔直接係「屍堆」;「被丟棄嘅殘體」按前後肉身圖像接合,唔聲稱詞義已唯一確定。6節所選名詞表示液體流動過程,正文把流動連到血;原句各成分仍然壓縮,冇另補身高、潮水量或者漂浮屍體事件。7節保留熄滅比喻,唔指定用火處死法老,亦唔計算日蝕日期。9節使心煩亂按引起不悅、煩擾嘅詞義,唔直接改成恐懼;毀滅帶到列國嘅表達冇補原句未講嘅使者或者俘虜。10節「不時」表達反覆、間歇發抖,唔計算固定秒數。14節所選動詞著重減低水嘅活動,正文譯「靜落嚟」,唔自動等於化學淨化或者水位下降;油係流動嘅比喻,唔係石油。
3. **16–19節嘅女子、日期同下降。** 16、18節「女子」按本次所選女性居民詞義,原文字面亦係「女兒們」。喺國族哀歌同擬人圖像中,女子、眾民同國族嘅關係仍有壓縮,唔聲稱定義本身唯一證明係整個國家或者附屬城鎮。18節先有陽性單數代詞,再有陰性單數同複數;正文把後半句接作前半句嘅說明,用「埃及」提示已有對象,係上下文補明,唔係該處另有重複國名。「把佢帶落去」保留對先知嘅命令,唔補成先知親手執行處刑。17節有第十二年同十五日,但冇講月份;「某月」標示缺少月份,唔把1節十二月搬入嚟當成明文。19節美麗唔係道德正直;陰間、地底、深坑保留死者世界嘅圖像,唔畫出物理層數,亦唔自動等同最後火刑。
4. **20–26節嘅刀、說話者同墓。** 20節「刀已經備好」選擇以「刀」作「被給予/設置」嘅主語;原句極壓縮,亦有把陰性對象連到刀嘅接法,正文唔聲稱句法只有一解,更唔由被隔離嘅版本註記補出理由。拖走嘅複數命令冇指明執行者,唔另加喪葬程序。21節名詞係勇士中嘅首領,唔當作介詞或者一群神明;正文把「幫手」接到受話者,並把後半句接作首領說話,係有界句法選擇,唔係唯一可能嘅附着關係。22–26節國族、群眾、墓同代詞之間有性別、單複數轉換,粵語「佢」唔能夠顯示每個希伯來語性別;正文冇另補君王名字去消除全部難處。25節床鋪保留死亡安放圖像,唔係新造嘅性行為或者葬禮記錄。26節所選動詞係刺穿、傷害,正文保留「被刀刺穿」;死亡由全段墳墓語境顯出,唔倒稱所選定義本身只係普通「殺死」。
5. **27–30節嘅否定、骨頭同羞辱。** 27節原文實際有「唔」,亦保留未受割禮嘅人,正文冇刪否定或者改成「古代勇士」。帶兵器落陰間、刀放頭下、罪責喺骨頭上,都係原有圖像;唔把罪責暗改成盾牌,亦唔聲稱已證實某套古代英雄葬禮。勇士同前面死者嘅比較、罪責同恐怖嘅因果仍然艱深,正文保留一種有界接法,唔假裝全句已經唯一解開。28節轉返直接講「你」,正文保留,冇加原文未重複嘅法老名號。29–30節「雖然……仍然」係按力量未能免除羞辱嘅上下文補明關係,唔係原句另有完整讓步連詞。北方領袖唔自動等於某個現代國家或者固定軍階。
6. **31–32節嘅安慰同書寫/誦讀。** 31節安慰指痛苦之中得到紓緩,唔係悔改、復活或者得救。UXLC本節「眾民」有書寫陰性「佢嘅」同誦讀陽性「佢嘅」之別;MAM同一處係普通帶點號字詞,保留陰性形式,唔冒稱兩版都有相同書寫/誦讀標記。正文粵語代詞冇區分性別,解讀承接法老嘅眾民,句後法老同全軍被刀殺死仍保留。32節另有書寫「佢嘅恐怖」同誦讀「我嘅恐怖」,正文採誦讀「我」,並保留動詞本身嘅上帝第一人稱,唔為化解前文列國散布恐怖嘅張力而刪走神聖主動性。末句「眾民」嘅普通陰性形式亦冇改造成另一組同樣嘅書寫/誦讀。呢啲差異係實際電子見證資料,唔係本次親自檢驗古抄本筆畫嘅結果。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閱讀稿三十二節同原生第32章1–32節逐一對應;獨立資料核對實際完整有序單元同章界,唔只靠節數推斷。主譯先讀完整第32章同完整第33章上下文,各自完成全章原文及有界詞義判斷並封存,再同另一位獨立原文審閱者嘅完整判斷比較,之後先成稿。節號核對唔係整句翻譯授權,亦唔等於採用參考頁面措辭。
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實際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已保存、已驗證嘅完整第32、33章,每版本共六十五節;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32章10、12、16、20、22節同第33章28節共六項完整出版者註記保留,包括元音、編訂選擇同完整嵌套內容。出版者提出觀察、引述學者或者列出相反可能,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
UXLC有第32章31、32節及第33章13、16節四處書寫/誦讀資料;MAM有其中三處,第32章31節係普通帶點號字詞,唔抹平成相同格式或者相同誦讀。第32章31節實際形式同第33章25節字母差別保留,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點號、重音同編訂內容完全一致。本包冇另列歷史修訂,唔虛構數目。第34章1節只係目錄邊界標記,唔冒稱藉本包讀完整第34章。六十八個第32章資料重用檔案,同主譯另計四個共同標頭嘅七十二個身份證明屬唔同統計範圍,唔等於全包清單數目。主譯原文封存文字曾對第32章31節MAM字形作出有歧義嘅速記,實際完整字形已即時列明,另有不可覆寫澄清;唔以筆誤推論原文少咗另一個字母。先前章節數量及抄錄更正歷史繼續保留。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同完整可用註記;第32章六十三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九項補充唔抹去原有缺口。補充歷史文件一個數字曾誤寫九十三,獨立核對完整四百三十二項查找記錄後,以不可覆寫補充明確更正為六十三,九項材料本身冇改變;先前核對漏看該數字亦如實記錄,唔倒稱原文件正確。實際原文形式、索引詞頭同同節參照保持分別,唔虛構每個索引同每個原文字一對一。2節字母差別、5–6節罕見詞、16及18節女性居民同國族擬人、20–21節句法、27節否定同骨頭圖像,以及31–32節代詞同書寫/誦讀,均按實際材料有界判斷,唔以兩位分析者同意代替唯一確定證據。
**資料接觸限制。** 本章初始資料經獨立完整註記核對後,有一個現代版本相關語境中嘅詞頭顯示片段需要保守隔離,唔據此斷定係逐字引文或者已證實嘅翻譯建議。主譯只讀核准嘅修訂組合,舊有問題版本仍不可用;另九項補充按最新歷史獨立核准。待核片段唔可用,亦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者理由。累計十五組相關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完整可用註記中非本章參照唔自動變成本節變體或者新詞義授權;準備文件舊有待核狀態只由實際後續核准範圍取代,唔倒稱當時已批准。補充歷史文件送達通知先後曾引起流程疑問,後按實際核對時間同門檻文件釐清:最新歷史已先核讀,再核准;唔把較遲收到通知誤當成資料較遲送達嘅證據。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章主譯同原文審閱者各自完成完整判斷先行封存,之後先交換實質內容;各自實際新讀同自己已讀嘅完整詞義/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對方閱讀紀錄冒稱完成。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者現代譯句。
**專名核對狀態。** 本章新一次有限專名拼寫核對已獨立完成:三十二節嘅八個暫列專名詞頭、正文十四次出現,拼寫均有參考頁面實際詞頭支持。參考頁面有十六次相關詞頭,原文有十二個實際專名詞;12、18節正文重複嘅「埃及」各自共用該節一個原文詞,唔虛構額外原文詞。參考頁面20、21節補出「埃及」、25節補出「以攔」,唔因此強迫正文加名。資料核對者沿用自己先前已完整閱讀、並重新驗證位元組完全相同嘅本章參考頁面,另逐一核讀本次正文、原文詞同全部十四個位置,唔冒稱重新讀過另一份新頁面。呢個係拼寫證據,唔係地理身份、代詞對象、圖像或者整句意思嘅核定;神聖稱號、法老名號、一般角色、物種、陰間同神學判斷唔屬拼寫核對權限。參考頁面標示「2010 和合本修訂版」唔等於取得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該資源仍標示 **Rights unconfirmed**,唔係已獲公開散布授權嘅證明。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32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8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14處同對照頁16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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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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